李敖這麼嗆嗆金庸合適嗎?

有一年,金庸到台灣,跟李敖聊天,特別提到,在他兒子死後,他精研佛學,已是虔誠的佛教徒了。李敖說:「佛經里講『七法財』、『七聖財』、『七德財』,雖然有點出入,但大體上,無不以捨棄財產為要件。所謂『舍離一切,而無染著』,所謂『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你有這麼多的財產在身邊,你說你是虔誠佛教徒,你怎麼解釋你的財產呢?」金庸聽了,窘得無以對答。李敖認為,金庸的信佛,是一種「選擇法」:凡對他有利的他就信;對他不利的,他就佯裝不見。這種偽善,自成一家,就叫做「金庸式偽善」。


@尤心
請不要造謠!
請不要造謠!
請不要造謠!
既然你的簽名中要「一身正氣取暖」,就求求你不要造謠。

金庸十五部作品,兩次修訂。代筆的,應該只有倪匡,主要集中在天龍八部中阿紫有關的幾萬字,三聯版即已幾乎刪盡。朱玫代寫?新修版是為了磨滅朱玟寫過的?

是為了磨滅了你的良心吧。

我本人是寫小說的,你知道代筆意味著什麼嗎?因為言做不到徹底達意,代筆而成的人物情節就永遠和原作者不同。怕也只能唬唬行外人。

金庸與朱玫離婚,分文未給?

金庸一生三次婚姻,第一次被背叛。第二任妻子朱玫雖然攜手十數年,但兩人相處不快(朱玫過剛,非貶義),終於產生了矛盾,此後金庸認識了林某,便堅持離婚。請問法律不允許離婚嗎?出軌不對,但感情破裂而離婚,也算是人世百態,怎麼就一至於道德敗壞,大到足以污衊他一生的成就?

而且朱玫沒有被凈身出戶!請不要造謠。

當時主要是朱玫不簽離婚協議,但最後還提了兩個要求,給錢,結紮,金庸也都同意了,此後和林在一起數十年直到現在,也沒有孩子(倚天結局來源)。這事固然對不起朱,也甚至對不起林,卻也是金庸本身的傷口。他的體會都在倚天里了。

但他絕不是佔盡便宜,把朱玫掃地出門!請不要造謠!

兩人是正規程序離婚,法院判決,金庸最後也給了很多錢。朱玫真要晚景凄涼,死後哪來留給她的三個孩子的錢?可笑。還是在你眼中,法制社會的香港就這麼不堪?香港法院就這麼腐敗,恰巧金庸隻手遮天?

請不要造謠。

三,金庸大兒子查傳俠去美國,是為了治病?求這件事的出處,不然我只能認為你造謠。

查傳俠明明是去美國讀書的。因為金庸強勢要求離婚,勸阻無效,他的性格也比較憂鬱,便因此自殺了,這實在是誰也不願發生的悲劇,金庸悔責至極。怎麼成了金庸罪大惡極了?你拿死人當槍使,又有何居心?(甚至還有一說,是為情自殺。)

最後,李敖嗆金庸,一是狂噴武俠品格低!(都沒看過的情況下)二是說金庸不願散財,與佛教教義有背!這兩個問題,見仁見智,李敖說得很多或許也是事實,可當做一家之見。

但,請問哪裡有半個字,提及了金庸的婚姻?哪裡有半個字,是在說他渣?

題目就在上面,已經大膽到當面撒謊了嗎?我為不明就裡,遭受矇騙因而點贊的人感到氣憤!

前段時間,知乎有一個評論魯迅作品的問題,有人便答非所問,散布魯迅所謂拋棄髮妻的渣的謠言,今天題主問及李敖的嗆,卻又答非所問,來同一招。

美國諷刺動畫南方公園有一集,講胖子參加辯論賽。隊友在就事論事,尋找論據,只有胖子在尋找對手的可疑的惡劣事迹,他連辯論題目都不知道——你不需要說得有道理,你只需要攻擊別人道德敗壞。

自學成才呀。

你到底知道李敖說了些啥不?

大家關心國事時,就污衊他人賣國;大家經濟緊張時,就攻擊他人剝削。剛巧,最近大家都憎惡「渣」。

其唯嘩眾,方得取寵。

但這裡不是uc震驚部,不是故事會,是知乎。

(知乎上粉值錢,贊又不值錢……(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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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回答一下問題:

李敖是個直人,從邏輯上,他說的沒錯。但顯然世界不可能就以一條最簡單的邏輯運行。

李敖又常常採取誇張的修辭手法講故事,金庸是個精明的干過大仗的人,雖然不善言辭,但窘迫是絕無可能。當然,也有一種可能,真被觸及了傷心。

李敖的此番言論我是在採訪節目中看到的,他連番攻擊金庸小說不行,攻擊金庸偽善,我覺得難聽背後有些道理,還能接受,思考。

可當他因此多次打斷,喝吼主持人和旁邊的女子,反覆強調不是金庸不好,而是自己讀了更好的,眼界高,金庸的就成了垃圾。

而主持人反問對武俠會不會有偏見時,他說自己沒讀過,也不會去讀這些垃圾。

我只能渺小地從獨自的感性上,不甚歡了。(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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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剛才……看到……蔡瀾老先生來知乎了。他算是當事人了……

不過最好還是不要私信他問這種事……


你的十歲女兒得絕症。

在一年內做二次大手術,經歷四次化療。

最後女兒對你說,她不想再活了。。

做為一個健康的人,誰也不能完全感受手術、化療有多難受。

但她寧願去死,也不願意再接受這種治療。

我想你女兒經歷一切,一定比死還難受吧。。。

最後她還是走了。

你一邊是傷心失去的女兒,一邊又覺得女兒不用再受那種治療的苦。心情太矛盾。。

在葬禮上,

牧師它告訴你,因為這個孩子太可愛,
上帝想早點帶她去做小天使,她會很快樂。你們父女只是暫時分開。以後會在天堂再見。。
聽完,你內心有了點安慰。

這時突然有個人衝出來,在墓地前說道:「「信上帝要遵守十誡,第十誡為不可貪心。」

「你有這麼多的財產在身邊,你說你是虔誠信上帝,你怎麼解釋你的貪心呢?」

「所以你是選擇性的相信,你只是用通過信上帝來安慰自己而以。」

」你女兒死掉就是死掉,世上根本沒有天堂。「

你聽了,窘得無以對答。

真有需要到說金庸是偽善這種程度嗎?

一個老人,只是通過相信佛教,來安慰一下那顆失去兒子的心。

沒有通過信佛而做什麼壞事。連這樣都要被說成是偽善?

李敖是個高智商的人,所以他能看出這件事的邏輯錯誤。

但他在這件事上情商不足,所以他才看不出這件事中的「人性」。

我個人認為,李敖當時只是在秀自己高學識而已。

所為金庸無以對答,更像是有人告訴你,沒有天堂,你女兒是永遠死掉一樣。。。

他告訴你,你這種相信,是一種「選擇法」:凡對你有利的你就信;對你不利的,你就佯裝不見。

請問你為什麼選擇相信上帝?

按上面說邏輯,是因為有些事對你有利,你才相信上帝。

那請問什麼事是對你利的?

不就是通過信上帝,來安慰自己,女兒去一個很快樂的仙境吧。。

你要怎麼回答?是誠實說上帝不存在?還是什麼也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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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某網友的說法。

他兒子是因為金庸出軌阿may(就是現在的第三任妻子 林姓女),用自己的生命威脅他,讓他不要離婚。結果金庸的回答非常強硬,一定要把朱玫掃地出門(當時香港的法律兼職了!)。他兒子本身精神上有點問題,在美國讀書治療的,兩人隔空吵架後,他兒子就自殺了。

這是某報道的說法。

1976年10月,金庸19歲的長子查傳俠突然在美國紐約哥倫比亞大學自殺。這對他真如晴天霹靂,傷心得幾乎自己也想跟著自殺。多年以後,金庸才能在接受報章的採訪中,較為平靜地回顧此事:「我最疼愛的大兒子,他當年自殺,是對我打擊最大的一件事。當年他跟女朋友吵架,女朋友在三藩市讀書,他則在紐約讀書,倆人在通電話時吵架,吵過後他上吊自殺,他的性格很衝動。當他想找我談心事時,我卻說要寫稿,你出去吧,拒絕了他,我為此後悔,沒機會跟他多談,他想談論人生問題……」

我不是想說,這位網友你的說法一定是錯誤的。

我只是很好奇,一件事有兩種說法。你為什麼會覺得,自己聽到的說法一定才是最正確的?

你是怎麼排除另外一種說法是正確的可能性?

是不是金庸兒子死前,有遺書說明「我之死就是怪金庸「?

還是說你是當時的知情人?

又或你也只是道聽途說?

當然道聽途說,也沒有關係。我不會因此就認為你是錯誤的。我只是想確認一下你的說法而以。

請問只是在道聽途說的情況下,你還是認為自己聽到的說法一定才是最正確的嗎?

我就不說無罪推定的這種基本法律邏輯,

客氣點說,

你的說法是一種可能,我的說法也是一種可能。我們也不能確定那種可能為「真」。

那是不是這件事最正確說法是「誰也不知道「吧?

我們這場吵鬧的勝負不重要。。一點也不重要。

我只是希望,大家最少對當事人金庸公平一點。不是因為他是名人,也不是因為大家喜歡他的作品。而是因為他和我們一樣都是人。必近我們都有可能被人「道聽途說」。

請問我可不可以到處說你賣淫嫖娼,向你潑各種」髒水「?

當你問我:「為什麼這樣說?有證據嗎?」

我可不可以說:」我不知道,我也拿不出來,但我就是要說你。「

十六歲的阿May只有年輕的肉體,都比相互扶持著走過貧困的朱玫吸引人。
可憐朱玫識人不清,幫他辦《明報》,給他代筆小說,

什麼年輕的肉體,什麼可憐的朱玫,什麼識人不清,什麼幫人代筆。

這些素材加起來,一定是本很好看的小說,弄得我都想去看看。

陳世美家境貧寒,與妻子秦香蓮恩愛和諧。在妻子的幫助,十年苦讀。

陳世美進京趕考,中狀元後被仁宗招為駙馬。

公主有年輕的肉體,都比相互扶持著走過貧困的秦香蓮吸引人!!!!!!

公主有權貴的身份,都比相互扶持著走過貧困的秦香蓮吸引人!!!!!!

可憐秦香蓮識人不清啊!!!!

我是真得真得很好奇,你就像事件的當事人一樣了解。

為什麼你說朱玫有幫助代筆金庸?

是金庸親口說?

如果不是,那總是朱玫親口說?

如果朱玫都沒有說過,我就不知道你的根據是從那裡來?

還有,金庸承認倪匡幫助代筆過一段時間。

所以我們最少知道一件事,金庸這個「壞人」不介意被人知道,自己作品的一部分是某人代筆這件事吧。

其實整件事超簡單,大家不用想這樣複雜。

金庸為人好不好,這不重要。

金庸有沒有代筆,也不重要。

現在問你,一個代筆者,一個壞老頭,能不能通過信佛,來安慰一下失去兒子的那顆心?

如果你認同就算是壞人都有自己的一點親情,那還有什麼可多說。。

更何況金庸又不是個壞人。。。。


李敖認為,金庸的信佛,是一種「選擇法」:凡對他有利的他就信;對他不利的,他就佯裝不見。這種偽善,自成一家,就叫做「金庸式偽善」。

這個,這個,老實說,金庸有點背鍋的嫌疑。

現在的教徒們,或者說從古到今的教徒們,幾乎都是這個德行啊。不是始於金庸,也不會終於金庸,又何來「金庸式偽善」之說?

無非就是金庸名氣大,而李敖是慣於「語不驚人死不休」的而已。

民眾還有一個現象也是很奇怪的,比如說上面的很多答案;

你說你看了金庸的小說李敖的雜文,覺得好看就多看幾遍多學習幾回,覺得不好看就直接丟了也行;

可轉而去關心人家的感情啦人家的人品啦等等這些雜七雜八的私事是何道理?

這種熊熊燃燒的八卦之心,也是不分中外貫徹古今的,想想真是奇葩。


佛法還說了:善護口業,不譏他過。善護身業,不失律儀。

以不合佛法中「七財」一條譏笑他人,自己卻也違背了口身二業,實在是殺人一萬,自損一萬二。

李敖精研佛法,應該知道業力不可消,而布施可財、可法、可無畏。單咬著「財布施」說事兒,連我等俗人看來眼界也未免窄了點兒,況他研佛多年。

李敖信仰自由主義,應該知道尊重「個人合法所得財產的自由支配權「是尊重個人自由的一部分。管別人財富的去向,手伸得未免有點兒遠,我等奴才尚搖頭,況他熱愛自由。

李敖才華橫溢,應該知道做好文章需不落窠臼,不能簡單臉譜化。而同樣的批評邏輯,李敖在其他佛教人士如三毛身上也用過。好像信佛就不能有閑錢,不然就是「偽善」。地毯式轟炸、臉譜化解讀,沒什麼針對性、也沒什麼獨到之處。不夠犀利,不夠精彩,於我等庸人看來也是一處敗筆,況他是個才子。

失策,失策。


皮裡春秋空黑黃--再談李敖談金庸_劉國重_新浪博客

李敖罵金庸,罵了20年,金庸一直未做回應,終於在2009年打破沉默,《時代周報》記者李懷宇訪問金庸,問:「你和李敖的交往怎麼樣?」金庸答道:「我跟李敖本來要好的,他請我到他家裡去。……」
此事,在李敖說來卻是「金庸到台灣來,有一天晚上到我家,一談八小時。我責備他不該參加什麼『國建會,…」我讀《「三毛式偽善」和「金庸式偽善」》此節文字,還一直以為是金庸慕名而往,上趕著去拜望李大師呢。
李敖也沒撒謊,只是將自己主動邀請金庸到家的細節略過不表罷了。
李敖對於各種事實,其實就是取一種「選擇法」,凡是對他有利的,他就說就寫;對他不利的,他就佯裝忘卻。
金庸又說:「後來,因為李敖跟胡茵夢離婚了,《明報》照實報道,他怪我為什麼不幫他,我說我們辦報紙的人完全公平講話,絕不因為私交好就幫你。」
由「後來」二字,可以斷定金庸李敖各自所說的彼此會面,是同一次(也是第一次),因為李胡離婚之前,金庸只到過台灣一次,時維1979年11月。
人家兩口子離婚,你金庸《明報》跟著摻乎什麼啊?再說,家務之事清官難斷,如是單純的離婚,根本沒有太多是非可講,如何談得到「幫」誰的問題?
實則,李敖、胡茵夢之間,斷不是簡單的離婚案,這件案子至始至終都與蕭孟能控告李敖「欺詐、侵佔」的案子攪和在一起。
至今仍有朋友輕信李敖的狡辯,以為「蕭李案」其曲在蕭。這裡我再次提請朋友們注意關鍵的一點:那時的李敖可不像今天這樣豪富,根本不可能借給蕭先生幾千萬。那筆巨額財產,定屬蕭孟能而遭李敖覥顏據為己有。
李敖從80年代以後,積累了大筆財富。但70年代後期的李敖絕不寬裕。他在1976年年底(11月19日)才出獄的,在《回憶錄》中,李敖說起「我的經濟 基礎是我坐牢前留下的兩戶房子」,李敖把房子賣了,還債後「最後手上不過百萬元」(《李敖回憶錄》261頁),出獄後老友蕭孟能送了他100萬元,後來李敖又從辜振甫那裡訛詐了200萬。這是他這幾年的幾宗大筆收入,李敖回憶說他們家剛到台灣時連牙膏都買不起,李敖父母一直在教育界工作,李敖親戚中沒有富人,所謂「六親無力」,都不能在經濟上接濟他。李敖這幾年也沒辦過公司做過生意,只出過一本書,《獨白下的傳統》,是1979年6月才出的,那時蕭孟能已經要離開台灣他去了,不可能借到李敖這本書的版稅收入。
然則,蕭孟能與李敖這次財產糾紛涉及財產幾多?
價值2000多萬。
這筆財產,無論我們相信蕭孟能還是李敖的說辭,都是存在的。關鍵問題在於:李敖借錢給蕭,錢從何來?
幾年前看李敖窮蹙可憐,慷慨贈他台幣百萬;幾年後卻眼紅李敖的豪富,竟想以誣告手段攘奪李敖幾千萬的家產。可憐的蕭孟能!古怪的蕭孟能!

金庸式偽善與李敖式無恥_劉國重_新浪博客

在《金庸式偽善》一文中,李敖說被自己搶白後「金庸的風度極好,他對我的話,不以為忤。雖然他此後在他的報上不斷誹謗我」。我們看李敖筆下的李敖,那簡直就是當代「完人」,這麼完美的人,《明報》居然也能找到毛病肆行「誹謗」?蒼蠅還不叮沒縫的蛋呢!
金庸與李敖的會面在1979年,李敖這篇文章則發表於1981年。這段時間裡,一定發生過什麼大事。
說穿了很簡單。經過10個月的審理,1981年6月17日,蕭孟能起訴李敖的案子最終由台灣高等法院做出判決:「李敖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而侵佔自 己持有他人之物,處有期徒刑陸月。」 在長期的審理、判決過程中,金庸的《明報》對此事進行了深入報道,致令李敖大為不爽。
李敖生平,坐過兩次牢。第一次是因為李敖資助彭明敏(就是1996年與謝長廷搭檔代表民進黨競選台灣最高領導人被稱為「台獨教父」的彭明敏)出逃,關了5年多。
第二次入獄,就是為這件發生在金庸與李敖會面的1979年到李敖發表《金庸式偽善》的1981年之間的「背信與侵佔」的案子。
1979年,李敖的老朋友蕭孟能因債務纏身、暫時離開台灣,為了避免在自己離台期間財產被查沒,把所有的財產包括房產、股票、收藏以及一切文件、契據、 圖章等交給李敖,由他代理。半年後,蕭孟能回到台灣,卻發現李敖已經笑納了這筆價值2000萬新台幣的財產,據為己有了。
1980年8月,蕭孟能將李敖告上法庭。
當然,此事由李敖說來,就完全是台灣當局利用蕭孟能藉由司法審判對他進行的政治迫害。但同樣在「戒嚴」時期,李敖有太多打贏了的官司,那些官司中敗訴的一方,是否也可以辯稱:當局在利用李敖對自己進行司法迫害?
當時輿論,不僅台灣媒體,許多香港媒體,都做了大篇幅的報道,一邊倒的認為蕭孟能與李敖之間的財產糾紛,事實明確。而在香港媒體中,金庸的《明報》對此事最為關注,報道最為詳盡。
李敖說「金庸的風度極好,他對我的話,不以為忤。雖然他此後在他的報上不斷誹謗我」,字裡行間似乎已經認定是因為自己先前對金庸有所批評,金庸才在一年 後的「背信與侵佔」案的報道中顛倒黑白,明知李敖冤枉還是站到了對立的一面。那麼其它香港報紙與《明報》的立場基本一致,這又作何解釋?
《明報》偏重文化,對於一位大出版家和一位大作家的之間的一起大官司,如果《明報》不比其他報紙更關注,那反而奇怪了。
要知道此前李敖從來沒有公開批評過金庸,1979年金庸主動去拜望李敖的,對李敖愛當面搶白人讓人難堪的作風會一無所聞?以李敖的一貫作風看,這次會面 他對金庸的態度其實很客氣,無非對金庸說過兩層意思:[一]你身為佛教徒,應該放棄所有財產。[二]武俠小說很荒謬。李敖說「我知道你在(武俠)這方面有 著空前的大成績」,他所否定的是所有武俠小說,而非僅指『金記』武俠。明珠暗投,很有替金庸惋惜的意味。(補記:2009年李敖接受《南方人物周刊》采 訪,說是「我也承認,從戲劇角度說,金庸的小說寫得蠻動人。」)李敖更不曾當面罵金庸「偽善」,「偽善」是李敖1981年寫文章時的上綱上線,已經是李敖 案發之後了。
我不認為金庸有多麼豁達大度,但為了李敖私下說的這幾句話就要顛倒黑白、肆行「誹謗」,我想金庸也不至於睚眥必報到這種程度。
李敖認定金庸的《明報》深入報道自己的罪案,是因為此前他與金庸談話時令對方難堪了,金庸這才挾嫌報復,只好算是「自由心證」,無從究詰。如果李敖可以 如此猜度他人,我們也不妨「以彼之道,還施彼身」,嚴重質疑:李敖之所以公開、書面攻擊金庸,是因為此前《明報》深入報道了他的醜聞?


如果我是金庸,我會說:雖未至善,故一心向善。


評價的是行為,不是人!
就算李敖牛逼,金庸渣渣男,武俠low(聲明我是金庸迷,這段只是個例子。)。李敖這麼說話,也是欠抽,也不合適。


還好金庸信佛了,金庸要是信的伊斯蘭教,李敖:「你說你是虔誠的穆斯林,那你為什麼不去balabala?」。金庸:「對哦。」 李敖,卒。


李敖這種人,我若認識,一定老死不相往來。

說這種話,還能平安活到現在,說明台灣治安很好。


說白了,李敖就是看金庸不爽,他自稱文章天下第一,但是他文學作品的影響力遠沒有金庸的大,於是靠著詆毀金庸來抬高自己。他說的那句話也根本沒有邏輯,有些放屁傾向。照這意思信佛就得捐掉所有財產,那麼照這個邏輯,信基督就得禁慾,信伊斯蘭就得蒙個大腦袋,信道教就得拿個爐子成天煉丹,信儒家就得遵守三綱五常,那人是不是不許有信仰了?金庸那些財富是他憑努力掙來的,李敖憑什麼讓他捐了?他自己賺的錢怎麼不捐?另外說金庸偽善也是夠搞笑的,說一個人是偽善,必然有其作惡作為反襯,請說明金庸做了什麼惡?是不是十件事裡面有七件事做好了,其他三件事沒做好也沒做得太壞,這個人就因為那三件事成了偽善了?就可以把他貼上個「偽善」的標籤和那些十件事裡面沒有一件做好的「真小人」相提並論了?


這種道德綁架,自成一家,叫做「李敖式道德綁架」。

不過後人學他的還挺多的。


李敖先生慣常於用你的邏輯、用你的話語出你的洋相。

即便那些被李敖所批評的擁護者們多麼氣急敗壞的說李敖如何不君子如何混蛋,對於李敖的論據基本上很難抵抗。因為擁護者們很難反對那些出於擁護對象本身的話語。

而李敖再如何混蛋,那是李敖的事情。

至於什麼紳士風度,情商之類的東西,更是李敖懂得而不屑為之的東西。


更重要的是,李敖本身看不起宗教,對於教徒李敖一向不憚於最大的嘲諷。並熱衷於指出他們邏輯的荒謬和言行的不一致之處。

宗教本身就以「善」的名義來行壓迫之實,讓人們「自願」的奉獻資產供養教徒。


從「金庸式偽善」到「李敖式偽善」

2017-07-12

一、李敖《「三毛式偽善」和「金庸式偽善」》相關原文:

「三毛式偽善」,比起另一種偽善來,還算是小焉者也。另一種偽善是金庸式的。金庸到台灣來,有一天晚上到我家,一談八小時。我責備他不該參加什麼「國建會」,自失他過去的立場。他說他參加,也說了不少批評的話。我說這是不夠的、得不償失的、小罵幫大忙的,你參加這種會,真叫人失望。接著談到他寫的武俠,我說胡適之說武俠小說「下流」,我有同感。我是不看武俠的,以我所受的理智訓練、認知訓練、文學訓練、中學訓練,我是無法接受這種荒謬的內容的,雖然我知道你在這方面有著空前的大成績,並且發了財。金庸的風度極好,他對我的話,不以為忤。他很謙虛的解釋他的觀點。他特別提到他兒子死後,他精研佛學,他已是很虔誠的佛教徒了。我說:「佛經里講『七法財』、『七聖財』、『七德財』、,雖然『報恩經』、『未曾有因緣經』、『寶積經』『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等等所說的有點出入,但大體上,無不以捨棄財產為要件。所謂『舍離一切,而無染著』,所謂『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你有這麼多的財產在身邊,你說你是虔誠的佛教徒,你怎麼解釋你的財產呢?」金庸聽了我的話,有點窘,他答覆不出來。為什麼?因為金庸所謂信佛,其實是一種「選擇法」,凡是對他有利的,他就信;對他不利的,他就佯裝不見,其性質,與善男信女並無不同,自私的成分大於一切,你絕不能認真。他是偽善的,這種偽善,自成一家,可叫做「金庸式偽善」。《新約》里說:「沒有僕人能侍奉兩個主人:不是恨這個,就得愛那個;不是重這個,就得輕那個。你不能同時侍奉上帝,又侍奉財神。」

二、丁福寶《佛學大辭典》,沒有搜索到李敖所說的「七德財」。

七財:【名數】見七法財、七聖財條。(七法財)(七聖財)

七法財:【名數】財者,謂信等七種出世法財也。若一切眾生行此七法,資成道果,故謂之財。一、信財,謂信能決定受持正法,以為佛道之糧。二、進財,謂未能見真諦理,而一心精進求出世道,以為成佛之資。三、戒財,謂戒為解脫之本,能止防身口意之惡非,以為成佛之資。四、慚愧財,慚者,慚天。愧者,愧人。謂既能慚愧,則不造諸惡業,以為成佛之資。五、聞財,聞為三慧之首,聞必能思,思必能修。若能聞佛聲教,則開發妙解,如說而行,以為成佛之資。六、舍財,舍即舍施。謂若能運平等心,無憎愛想,身命資財,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以為成佛之資。七、定慧財,定慧即止觀也。定則攝心不散,止諸妄念。慧則照了諸法,破諸邪見,以為成佛之資。見止持會集音義。參照七聖財條。(七聖財)

七聖財:【名數】見道以後之聖者,分七種。諸經所說少異。寶積經四十二曰:「云何聖財?謂信(信受正法)、戒(持法律)、聞(能聞正教)、慚(自分有慚)、愧(於人有愧)、舍(舍離一切而無染著)、慧(智慧照事理),如是等法,是謂七聖財。彼諸眾生不護此故,名極貧窮。」涅盤經十七曰:「有七聖財,所謂信戒慚愧多聞智慧舍離故,故名聖人。」二卷法句經上曰:「信財戒財,慚愧亦財,聞財施財,慧為七財。」維摩經佛道品曰:「富有七財寶,教授以滋息。」報恩經謂人生世間。禍福從口生。當護於口。甚於猛火。猛火能燒一世。惡口能燒無數世。猛火燒世間財。惡口燒七聖財。口舌皆鑿身之斧也。七聖財謂一信,二精進,三戒,四慚愧,五聞舍,六忍辱,七定慧。七者能資用成佛。故名。參照七法財條。梵Saptadhana。(七法財)

三、概念整理:

七法財:信、進、戒、慚愧、聞、舍、定慧

七聖財:

寶積經:信、戒、聞、慚、愧、舍、慧

涅盤經:信、戒、慚、愧、多聞、智慧、舍離

法句經:信、戒、慚愧、聞、施、慧

維摩經:信、精進、戒、慚愧、聞舍、忍辱、定慧

四、概念異同:

七法財:信、戒、聞、舍、慚愧、定慧、進

七聖財:

寶積經:信、戒、聞、舍、慚、愧、慧

涅盤經:信、戒、多聞、舍離、慚、愧、智慧

法句經:信、戒、聞、施、慚愧、慧

維摩經:信、戒、聞舍、慚愧、定慧、精進、忍辱

五、概念大意:

信:信者得救。

進:堅定信念。

戒:戒除惡習。

聞:依經不依論、依法不依人、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

慚愧:慚天愧人,對不起天,對不起人,相當於懺悔。

定慧:不要胡思亂想。

忍辱:逆來順受。

舍離:1 七法財:六、舍財,舍即舍施。謂若能運平等心,無憎愛想,身命資財,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以為成佛之資。2 《寶積經》:舍(舍離一切而無染著)

六、最終結論:

佛經中的「七法財」或「七聖財」,「財」不是指「財產」,而是「條件」。「成佛之資」,就是「成佛的條件」。七法財或七聖財,就是七種重要的條件。七樣都做到了,就有可能成佛。

七法財第六條,舍財。意思是成佛的第六種條件是要具有「舍」的條件。如何舍?「隨求給施、無所吝惜」,也就是《寶積經》所說的「舍離一切而無染著」。舍什麼?「身命資財」。豈止是區區銅臭,只要是社會大眾需要,哪怕是仇人有難,具有成佛理想的人,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包括身體、靈魂、資產、現金,全部拿出來給有需要的人。

正確答案已經出來了,李敖所說的「無不以捨棄財產為要件」,又是李敖最拿手的詭辯手法。「捨棄生命和財產」本是成佛的要件,李敖把「成佛」的條件偷換概念為「信佛」的條件,又把「捨棄生命和財產」斷章取義為「捨棄財產」。因此李敖這句話的完整表達應該是「無不以捨棄生命和財產為要件」,那麼金庸「你說你是虔誠的佛教徒,你怎麼解釋你還活著呢?」

金庸和所有人聽了李敖的話,有點窘,大家都答覆不出來。為什麼?因為李敖的所謂辯論,其實是一種「選擇法」,凡是對他有利的,他就說;對他不利的,他就佯裝不見,其性質,與善男信女並無不同,自私的成分大於一切,你絕不能認真。他是偽善的,這種偽善,自成一家,可叫做「李敖式偽善」。


不合適。這是個不願意好好聊天的例子,要論辜負女人,李敖比金庸惡劣百倍,李敖沒積下財富也並非他自願捨棄,因此並沒有什麼立場指責金庸,只不過他算準了金庸這種性格,絕不會在公眾面前和他抬杠,於是又秀了秀自以為的機智。

其實李敖的才華並沒有他自己想像的那麼滿,因此難免不時故作狂態、驚世駭俗來掩飾,例如談論當時的妻子胡茵夢「美女上廁所的醜態」,頗無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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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李敖的歪理,金庸信佛固然不是李所認知的佛教真義,散財捐贈何曾不是所謂的偽善?佛教我們,真正的善應該捨身飼虎、割肉飼鷹,動物園去過沒有?老虎餓了。抬扛是李的拿手本領,只是走入牛角尖了。


「選擇法」是所有宗教教徒都會幹的事情,其實就是宗教的世(yan)俗(ge)化,否則這些宗教哪裡能見容於現代社會?綠教今天遭受的非議這麼多,不就是因為綠教徒「選擇法」搞得太少么?

就如同婚姻制度接納LGBT人群是為了給婚姻制度本身續命一樣,宗教隨著時空的變化而自我閹割改造(本土化、世俗化、現代化),也是為了更好適應外部環境而生存下來。如果佛教真的嚴格執行教徒不能保有大量財產的規定,這個宗教早就完犢子了。反對宗教搞「選擇法」的人無非是以下兩種的其中之一:1)原教旨主義蠢驢;2)不希望宗教得以續命,巴不得宗教趕緊徹底滅絕的。後者比如知乎穆黑,平時最愛引用古蘭經里的極端教義經文來「提醒」溫和穆斯林,不讓這些溫和穆斯林用「選擇法」過濾掉極端教義,因為穆斯林如果總是這麼溫和就很難被消滅了,就像今天的基督教那樣。

李敖當然不可能是第一種,那他的意圖就很明顯了。


看多了李敖的文章就習慣了,他就是個噴子,誰都噴,只是剛好噴到了一個你非常熟悉的名人,你就忽然注意到他了而已。李敖一生有一半時間都在噴人,噴的很暢快但有時也太過暢快了,有失公允,就是這樣而已。


@尤心 修改了答案,提供了「金庸將朱玫凈身出戶」的佐證。

———————————————引用部分:
查先生與朱玫結束婚姻關係之前,曾按揭了香港渣甸山上的大宅,按揭契上所得30萬交與朱玫。離婚後,查將整所物業的業權都送予朱玫。在那個年代,30萬不是個小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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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30萬,還有豪宅,看起來是不是很美好?
但是各位不要忘了「按揭」!好,來看後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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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朱玫獲得這個物業的業權之後,8年內5次加按物業一直到1982年,欠了銀行400多萬,這個數字在當年來講可是天文數字,當然朱玫根本無力償還,到1985年,恒生銀行終於收回這幢物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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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全部啊!好大一筆錢,30萬——貸款來的,好棒的豪宅——按加物業的。
這都不算掃地出門,那什麼是凈身出戶?

為免我屁話太多,先放結論:這段話恰恰可以證明金庸在經濟上並未虧待朱玫。

30萬按揭為什麼8年間變成了400多萬?因為朱玫多次用房產作抵押從銀行拿到了現金。

Easy math:400多萬的欠款,除掉利息,朱玫從銀行拿到了200萬不過分吧(實際情況必定遠高於此,市場好的時候銀行的利息會很低,而房產屬於銀行認為最安全的抵押物所以利息會更低);30萬貸款連本帶利要還個60萬總夠了吧(逗);一加一減,朱玫從這套房子上套現140萬。如果400萬是天文數字,想來140萬也不差了,凈身出戶一說又是哪來的?

這也是有錢人常用的避稅手段,將房產按市價作為抵押,拿到的現金是不用交稅的,再將現金用於生產或投資,賺了錢連本帶利給銀行還上即可 。如果你有錢或者有人脈,你可以從銀行拿到很低的利率,比交稅合算多了。

那為什麼最後房子被銀行收了?有幾種情況。

一般來說按揭是沒有追索權的(要是搞錯了還望知會一聲)。也就是說不管這房子市價多少,債權人(銀行)和債務人(朱玫)之間就兩清了。如果樓市好、房子價值超過了債務總額,那麼朱玫就虧了,但她可以選擇從別的地方借點錢先把欠銀行的債還了,然後再把房子賣了把欠款還上。或者她可以直接把房子連房貸一起買了(在國內不知道這樣行不行得通),反正樓市好總歸有接盤俠。

如果樓市不好,房子的市價還沒欠銀行的錢多,朱玫完全可以直接把房子給銀行,兩清。這種情況下朱玫就賺了,因為她還銀行的錢遠低於她的實際欠款。次貸危機的時候為什麼這麼多金融機構都不行了?因為樓市崩了,眼看著要還的錢比整棟房子還貴,精明的美國人直接把一堆板房扔給了銀行(包括各種影子銀行),銀行有苦說不出啊。

實際情況我不知道,但我想來應該是後者。1982年這個時間節點很關鍵,因為這是香港房產大熊市的第二年。但無論朱玫選擇怎麼經營者套房產,和金庸都沒有關係了。

根據網上的一些報導,朱玫身後給子女留下了一筆很大的遺產,而她自己卻被人發現在街邊擺攤賣手袋。我看到的不是金庸無情刻薄、將前妻趕盡殺絕,而是:一個深愛著家庭的女人中年連遭打擊,丈夫出軌、長子自盡,支撐她活下去的理由只剩下還在世的幾個孩子;因此生性剛強的她的後半生只為幾個孩子而活,盡一切可能留給孩子更多的東西,而她自己,其實已經什麼都不想要了。

所以金庸是對不起她,但在經濟上沒有。

——————

關於本命題(本命、題), 李敖自己也是精研過佛學的人,在批判金庸的問題上卻只言其一不言其二;哪怕金庸真的選擇性信佛,也只是關乎他自己的內心,李敖的選擇性沉默影響的卻不止他一人,所以,有點不合適。


世上本就就沒有完人,你有你的偽善,我有我的咄咄逼人,沒有必要辯論個勝負。這種事情要能真正分出勝負來,人性就簡單多了!


偽善一說有點過了,不夠虔誠倒可能是真的,不過宗教這東西過於虔誠就有些可怕了,因為你不知道虔誠的「度」該怎麼把握,更何況宗教中有些東西是有爭議的,其與世俗規則格格不入,難以共存。有些教條還難以自洽,甚至是矛盾的,過於追求虔誠就魔怔了,甚至走向了極端。

所以,我個人歡迎金庸的不虔誠。


宗教本來就是選擇性相信的一種心理出口!李敖說出這樣的話可見他並不了解宗教。
, 而且佛教的分支也特別多,豈能一言以蔽之?金庸的無言以對是他的大智慧!要是我遇到說不通的也乾脆不說:。
, 當然了,李敖做節目為的是追求傳播效應,有了爭議引起關注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也不認為他傻!
, 一場熱鬧,讓大家都關注,有開心的,有生氣的,有無所謂的,還有為這個來知乎提問和答題的………由此觀之,就此事而論,他們兩個人都是成功者 :)


評價別人時,先要問問自己是不是處於他的境地。李鰲也是,金庸也是,是非對錯,值得與不值得,要看誰在這事里謀求了什麼利益。不用拿李宗盛什麼的比爛,就事論事。當然我還要念一句詩「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藝術家的成就要和人品分開來談,不然羅丹也一樣是始亂終棄的小人,拋開作品,他們只是凡人不是道德模範,評價一個凡人的私生活,不無聊么?
還是那句話,你不是李鰲,為什麼這麼噴,有沒有利益因素還是單純的道德批判,人家不說,你我猜不透。你也不是金庸,每天和妻子如何吵架,家庭生活的酸甜苦辣人家是一天一天自己走過來的,換你的話不一定比他做得更好。總之,要關注這種凡人的雞毛蒜皮私生活破事前,我覺得還是捫心自問一下,自己的生活過好了么?
多提點有營養的問題多好,這種問題就是有意無意的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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