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為開頭寫一個故事?
今天突然的腦洞,也可不限於愛情題材,望各位知友賜文
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
08年的時候,我上高三。
高三啊,青澀稚嫩的學生時代。
走廊邊上的窗總有風吹進教室,窗帘怎麼都擋不住傾瀉的陽光。班主任總沒完沒了的說,手能撐住低下的頭卻撐不住落下的眼皮。夏天廉價的風扇總是轉轉停停,冬天的暖氣也沒有溫度。食堂賣排骨的窗口總是擠滿了人,操場上的陰涼比太陽底下還熱。我總是兜兜轉轉幾層樓,就為了看一眼那個小我兩歲的高一姑娘。
姑娘其實不好看,哥們追她其實就為了那麼一份執念。
06年,我跟這姑娘認識,發現姑娘其實沒啥淑女氣質,反而是個逗比的爺們兒,成天跟我開黃腔,一點都不溫柔,根本不是我喜歡的類型。
我從來沒想到我會愛上她。
認識姑娘以後,晚上多了個陪我熬夜的人。有段時間姑娘抽風,天天半夜12點給我說晚安。那天晚上,我們balabala扯了一大堆有的沒的,一直扯到12點,姑娘說
「12點啦」
「愛你 晚安!」
第二天姑娘跟我說
「半夜腦子不靈光,說了什麼有的沒的,別往心裡去」
我半開玩笑的問她 「那你昨天說愛我,也不當真了?」
姑娘開始裝死
我告訴她,如果她真的喜歡我,我願意為了她走出過去。姑娘說,她等我。
然後姑娘就開始弧我,花式弧。我第一次有了一種『再不挽留這個姑娘就不是我的了』的惶恐,於是我開始追她,用盡全力,各種手段的追,感覺就差沒天天送她回家了。
後來我追了姑娘一個多月,追到手之後一個星期就分了。
是她不要我了。哥們並不是無情無義。
大概是因為我太患得患失,總是擔心失去,所以很在意她的不回復。
雙刪,雙向。不知道往複多少次,終於再也回不去。
兩年以後,也就是現在,2008年,姑娘考進了我的學校。聽說,她還是瘋瘋癲癲的。
以前姑娘說,「現在對你好點,說不定高中就奔你那去了!」
應驗了。
本來已經快要熄滅的思念竟又重燃,燒成了執念。
那天我看到她了。本來跑腿這種活我從來不幹,那天不知道吃錯了什麼葯,叫上一幫鬼就走了。因為能路過姑娘的班級,這幫鬼能幫我打掩護。姑娘就坐在走廊的窗邊,從我路過窗子到我走過窗子,姑娘的視線一直在我們這一幫身上。我站在牆後,聽姑娘跟人說,「誒,我好像看到…當年那個瞎子了…」
我掉頭就走。
一樣的語氣,一模一樣。
冬天的太陽其實沒有溫度,偏生姑娘穿了件湛藍湛藍的羽絨服,跟我旁邊那個鬼的自行車一個顏色。本來那輛車是我的。我聽到姑娘跟旁邊人說,「額,咱倆抄小路走唄…我好像看到…當年那個瞎子了…」
綠燈亮了,我跟鬼絕塵而去。我不想姑娘大冷天的繞遠回家。但姑娘還是選了另一條路。我的目光跟了她好久,直到姑娘七拐八拐,拐到我看不見的小巷。
我猶豫了好久,決定跟姑娘再說最後幾句話,然後…就斷了吧…
我知道姑娘害怕別人的目光,所以約在了第一次見面的書店,坐在姑娘最喜歡的位置。姑娘喜歡喝檸檬茶,碰不了酸的我硬是陪著她喝了兩年的檸檬茶。最後一次,點一壺檸檬茶,跟姑娘面對面坐著,把想說的都說了,之後就斷了執念吧。
越過欄杆,看著一樓的人來人往,百態眾生,等著我的執念,我的姑娘。檸檬茶還沒有上,姑娘卻已經風風火火的進門,上樓,點一壺檸檬茶,坐在我的對面——眼神沒有閃躲。
這不是我的姑娘!姑娘社交障礙,看到熟人不會打招呼,看到陌生人會低頭,看到半生不熟的人,眼神會閃躲!而她沒有!這不是我的她!
我看著她,像審問死罪的犯人。姑娘依舊安然,沒有閃躲。服務生端上了姑娘的檸檬茶,早點一刻鐘的我的還沒上。
我喊服務生,沒人應我。我去吧台詢問,他們各忙各的。
我轉過身,剛剛還很熱鬧的書店突然空無一人。只有『姑娘』依舊坐在原來的位置上安靜的喝著檸檬茶。
『姑娘』的聲音突然響起,「你還不明白嗎?」
「你到底是誰。」最爛的對白,可是原來這種時候,除了這句,問什麼都是多餘。雖然這句也是多餘。
「我是你的執念。」
原來我已經死了這麼久了。從2006到2016,十年了。那天姑娘並非拐進了我看不見的小巷,而是我駐足的地方,是個車行綠燈的十字路口。而我為著這一份執念,殘魂在兩年間的歲月里苟且,不斷輪迴,不斷往複,不曾看透。
「放下你的執念,隨我走吧。」
「如何放下?」
「殺了我。」
「…如果我說不呢?」
「不得往生,不得安寧。」
「我想見她。」
「…她早已入了輪迴道。」
原來她曾說的生活無望,向死而生,沒有騙我。
「她…走的時候,可有說了什麼?」
「…」
「沒有。」
「我明白了……仙女姐姐,帶我走吧。」
「…我不是仙女。」
「我是墮落在塵世的活死人。」
「殺了我,換你自由。」
「刀在你手裡。」
「你就是她對不對。」
「…我是活死人。」
「你願意與我共同結束生命嗎?」
「…活死人不配有生命。」
「但如果是你的話…其實我可以自殺。」
「你還喜歡我嗎?」
「我喜歡即將放下執念入輪迴的你。」
「我可以跟你一起嗎?」
「輪迴道上給你留個好位置。」
我們在2006年分手,於2016年相戀。
『其實我只是想說,我還是覺得對不起你。』
—完—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
「我還是很喜歡你,和十年前看到你第一眼時一樣。」我叫李梨,今年是2016年,這也許是我對王炫凱說的最後一句話,也許是我能說的最後一句話。
白色床單上陽光很好,我閉上了眼睛,他輕吻我手。
沒有痛苦,我以為我就這樣與世界訣別。
然而沒有。
病情一天天好轉,最終我健康如初。
我的頭髮越來越多,甚至一天比一天年輕。
天氣漸漸變涼,那個雪夜,我以為我會迎來新年,可我卻看了一晚上猴年春晚。
我終於意識到發生了奇怪的事情,可沒有人能讓我傾訴。
我獨自在時間裡逆行。
我知道每晚睡去將迎接我的是上一個清晨,知道下一天將發生什麼,知道別人要經歷怎樣的悲歡離合,可生活對我來說還是無解。
大學後迎接我的不是無趣的工作而是悠長無所束縛的假期,假期後卻是緊張的高考,高考後還仍要悶頭學習。
這些我都欣然接受,可我看到王炫凱時卻無法應對自如。
他的頭髮短了又長又變短,我們從無話不說親密無間卻走到拘謹靦腆,想觸碰卻又收回手。
十年多久,我一直愛他如初,或者說如終。
我還是回到了那一天,我背著新書包來到初中的那天,我四處找他,期待與他相視的第一眼。他的眼睛清澈如水,我想我也一樣。可這對我可能是最後一眼。
在更小的時候我或許還會見到他,我依舊愛他如初,可他眼中不會對我再有感情。
大概這是真正的分離吧。
2006年時,14歲的我不得不分手,14歲的我結束了長達十年的一段感情,14歲的我已像個大人。
可他對我來說仍是無解。
十年前,他站在我的面前,對我說,分手吧。
我說,你誰啊有病吧我認識你嗎?
十年後,他輕輕吻了我。我說,聽說學生時代的愛情都要分手。
他說,十年前我們已經分手過了。以後不用了。
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
10年前,我在東山坡上撿到一塊特別鋒利的石頭,磨成了一把防身的匕首送給她。
她沒要,因為她是隔壁部落的母系氏族首領,趁手的工具堆滿了她的山洞。
然而我還是在半夜趁著月光摸進了她的洞。
10年後,他們部落已經遷徙到不知何處去了,而我們部落也被一個叫做夏的部族收編了,他們坑著石鋤挖河道,用美麗的貝殼做交易,關鍵是男人翻身當了家,部族也越來越壯大。
我想既然已經過去了10年,我們也算是分手了吧。我手撐著腦袋,看著窗外皎潔的明月。
公元前2016年,我摸進她的洞里時,月光也是如此皎潔。
誒,對了,我用的曆法,好像,穿越了。。
誒,什麼是穿越?
你終於離開我了。
車禍。在2006年的元旦。
十年,我答應過你。
用十年把你領養的女兒撫養成人。
今年2016年,她滿18歲了。
那麼,我們終於可以在一起了吧。
終於可以了吧。
我就著溫水吞下安定。
我不想去荷蘭結婚,我只想去天堂見你。
或許可以參考參考《時間旅行者的妻子》?
占坑將來寫~
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
這個故事很簡單,我們認識了十年,日久生情。
她有阿茲海默症綜合症。
我有預感。
這天本應該是她死亡的日子。
我決定跟她表白。
她接受了,慶幸的是她還記得我。
我給她戴上了一個戒指,和我手上的一樣。
之後,
我見到了上帝。
他說:「我可以治癒她的病,但是你們都得患上梅林症。」(出自科幻小說《海伯利安》,設定為年紀一天天變小並且失去所有後來的記憶,比如說今天100天大,明天變成99天大並且只有99天的記憶)
鬼知道什麼是梅林症。
「我答應了。」
第二天,
我看到了她手上的戒指。
我很詫異,卻對她說「你已經答應跟我在一起了,不信看你的戒指。」
「我忘了」。她哭著說,卻不得不信。
這個橋段重複了十年。
直到2006年。
今天我們分手了。
因為。
我不認識她了。
昨天我才知道。
對她。
不是日久生情。
是一見鍾情。
2006年
一個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個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過。
2016年
我依然找不到她。於是我計劃把自己也搞丟在茫茫人海中。
徹底失去了我的我,開始和她談起了戀愛。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
06年,你我只是5,6歲的孩子,剛剛步入小學。我只知和你在一起,我會很開心,玩得很快樂。在某一天的陽光午後,你突然說了一句:我喜歡你。我以為這就是愛情,愣愣的點了點頭。。。。
十年里,我無數次的任性,換回的只是你無底線的包容,十年里,我無數次的和其他女生越界,換回的是你無奈的搖搖頭,十年里,無數次的冷戰,只不過是你一次次的低頭。。。。
16年,你我步入高三,十年里的種種,早已註定我們是各奔東西。一天昏暗的陰天,我正如你當初勇敢的樣子:我們分開吧。看著你默默地低頭,突然發現原來這才是愛。。。。
十年前,你的表白已埋下放手的基礎,十年後,我的分手讓我理解愛的意義。
我們於2016年相戀 ,在2006年分手 。
我們於2016年相遇,2006年分手
馬上就要成為現實了
宇宙就會提前走向滅亡
時間就會倒流。
哈哈哈
又可以跟她重來一次
次一來重她跟以可又
哈哈哈
。流倒會就間時
………
………
………
我們相戀於佛歷2016,卻分手於公立2006。
曾以為我們將永遠。
卻沒想到永遠,其實只有5個世紀的長度。
我們於2016相戀,於2006分手。
我與你兩小無猜
今年剛滿18,你說喜歡我
我:我要先去十年後看看我們是否還這麼開心!
他:或許我們有寶寶了呢!
我:吶!現在是2006年,那我去2016看看。你不許跟!
他:嗯嗯!好!
2016年
我:為什麼我在墓地啊。
葬禮主持人:感謝今天大家來參加凌尤的葬禮。就在上個月小尤為了救未婚妻不幸去逝。
話畢,一個穿黑衣的女子早已泣不成聲。
褪去時光,我回到2006。
直覺腦袋空空,只剩下哭泣的聲音在腦海里回蕩。
我鬆開他的手。
我:小尤,我們不合適啊。
小尤:十年後我們不開心了嗎?
我:沒有啊,很開心啊。
我轉身離去。
愛是想觸摸又伸回手。相戀2016,相忘2006。
占坑,想好了再來寫
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
不知不覺,我們已經結婚20年了,我們是包辦婚姻在一起的,她容貌嬌好,性格溫和,但是我不喜歡她,因為我們在結婚前一直都是陌生人。但是父母尚在,我們不能離婚,每天我們像夫妻一樣吃完一日三餐,晚上我們分別走向不同的房間,和不同的人道完晚安之後睡去。
在2006年,我們結婚十周年紀念日上,我去找了我一直相戀的女神,兩天後,她也去找了那個每天和她說晚安的男人,我們平靜的生活著,但是依舊沒有離婚。
2016年,我的女神選擇和我分手,因為她告訴我說:「你的父親已經去世了,為什麼不和那個女人離婚呢?」我猶豫了,最後依舊沒有選擇離婚,她生氣了:「你的心裡原來一直有她」然後奪門而出,與我斷絕了一切聯繫。
離開她之後,我平靜地接受了這一個現實,每天工作之後去離過去的「家」最近的酒館喝點威士忌。
這天我像往常一樣,坐在酒館裡一個人干喝著威士忌,突然有人坐在我身邊點了和我一樣的酒,這聲音是那麼的動聽,回頭看去,那是我的妻子。
「他呢」
「分手了。她呢」
「不要我了」
「哦,要不要再來一點」她指了指我已經見底的酒瓶。
2006年,我們分手了
2016年,我們相戀了
我們於2016年相戀
那一年
我們吃同一個冰淇淋
我們喝同一杯果汁
我們聽同一首歌
我們看同一部電影
我們牽著手 走向遠方
走著走著 我們走散了
我們於2006年分手
十年
我再也不吃冰淇淋
很少喝果汁
總是一個人聽歌
喜歡一個人看電影
我一個人向前走 越走越遠
越走越自在 自在到 忘記你
不管再過去多少個十年
我還是想對你說
親愛的 如果可以重來 我想和你永遠在一起
我們於2016年相戀,卻於2006年分手。
那日父上被中原之地肆溢的洪水沖落,下落不明,生死難測。悲傷之際,抬頭就見她著一席白裙而立,及腰長發隨風翩飄。驚為天人。似是感受到了我的目光,她微微回首。清澈的目光直直打入心底。
當時還沒有後來那些繁瑣的禮節。我為她所動,很快便與她攜手月同行。生活也還算美滿,一時被鄰里奉為姻典。
後來有虞帝終,禹帝一統四方。當年相遇之處,逐漸水盡涸轍。她變得愈發焦躁,再無當年如水恬然。她一天天遊盪在河床旁,甚至還數次將挑來的水悉數倒入其中。
你看,當年的我愚蠢的竟不覺其中有怪,只是一遍遍責備著她。她總是低頭不語。現在回想起來,眼神中分明斥滿了委屈。
常人啊,如何能如她般曼妙絕然。她本是那河中之神啊...
水盡,人絕。我們於公元前2016年相戀,卻於公元前2006年分手。她陪了我整整十年。從此,身邊再無佳人相伴。
時光易逝,你很重要。
記得當初相遇,你什麼話也沒說,只是抬頭沖我咧嘴笑,我開始還不明了,後來發現自己心在狂跳。
無端愣在原地好幾秒,直到旁邊的朋友笑,這才恍然如夢初醒。
自此我的眼前時常划過你的笑容,耳邊時常聽見你的聲音。
我們寫下十年的約。
後來,你意外出車禍走了。
我每日借酒消愁,花光了積攢起來的所有積蓄。
我打算選一個能看到月亮的夜晚去找你。
今晚坐在江邊的橋上晃動著雙腳,輕聲說著給你聽的話,無數遍訴說著我好想你。
「噗通」
我沉入了海底。
四周全是水的聲音,感覺呼吸變得淺薄、急促。
我沒有掙扎,之後很快就失去了知覺。
醒來後,發現自己倒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沒有一個人注意到我。
我拍拍衣服起身,抬頭看了看廣場上方的時間,2006年1月10日。
我不敢置信的揉了揉眼睛,眨巴眨巴後確定自己沒看錯,上面明明寫著2006年1月10日。
我盲無目的走在大街上,眼前的建築物逐漸變得清晰,是我們一起上過的學校,是我們初遇時的地方。
我看到了你。
你還是記憶中的模樣。
這時,你彷彿感覺到有人在看你,轉過了頭,沖著我露出甜甜的微笑。
我的心再一次的狂跳。
這一次我低下了頭,裝作什麼也沒看到。
如果故事的結局從一開始就註定是個悲劇,我希望自己從未參與。
你還是你,我還是我,只是再也沒有了我們。
我會默默守護著你,直到你未來出事的那一天。
我們於2016年相戀
在2006年分手
2016年我倆相戀
2006年他和他初戀分手
他喝多的時候捧著我臉說:你和我初戀長得賊像十年前我們分手了。
今年我們。
複合了。他寫道「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06年分手」。
她寫道「我們於2016年相戀,在2026年分手」。
大概是從2013年開始,她開始習慣和一個陌生ID聊天,他的知識儲備讓她驚訝不已,甚至連最新的一些時政他都可以精準的預估,但是他總是不多說。
「新年好呀,2016年萬事大吉」
「你也是,好巧我們也是2016年,新年快樂!」
她總是覺得他很神秘,說出來的話很幽默,但細想又有些莫名其妙。但這不影響2016年,他們確定了關係,對,網戀,他們都認為現實和網路是分開的,現實中可以有自己的家庭婚戀,網路世界的人如果這麼聊得來,為什麼要浪費緣分呢。
「我們是什麼時候認識的呢」
「2019年吧」
「哈哈哈,盡會亂說,明明是2013年」
「不是的,是2019年。」
他總是有些奇怪的堅持,有時候讓她接不上話。十年來,她會和他分享大大小小的事情,兩個人總能聊得很歡。今年現實中她就要臨產了,家庭要有新分子,留給網路上的時間越來越少了,雖然捨不得,但她決定重新考慮這段關係。
「你為什麼總是不告訴我你的生活」
「我沒有生活,看你生活就覺得很開心」
「愛是雙方的,我有孩子了,我們分手吧」
「好,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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