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情是情商較低的一種表現嗎?

在知乎上看到有人說「痴情並非一種優秀的品質,只是情商較低的一種表現罷了 」,感到很好奇
在過去作為褒義評價來讚美一個人的專一的詞,到現在就成了一個近似於頑固,固執的詞語了


很久以前在人人上看到的一篇日誌:
別向這個操蛋的世界低頭

陳軒:別向這個操蛋的世界投降
我媽常常喜歡念叨:人家又不喜歡你,你幹嘛還要去喜歡人家。以前我一直想不出什麼話反駁,只好簡單粗暴地回應:一邊去,你一老娘兒們你懂什麼你。

我見過很多人,換男女朋友比換內褲還勤快的那種自不必說,還有像我們宿舍的悶騷青年,追女生,人家不睬他,他鬱悶一陣子,提槍掉馬就直奔下一目標而去了。我在旁邊看的目瞪口呆。你要問他,他保准振振有詞:人家又不屌我,我喜歡她有什麼用。是的,有什麼用。然後還會反過頭來勸我:沒用的,我跟你說……這彷彿是如此的天經地義,如此的不證自明。

昨天,我仔細地想了想,終於想通了這個問題。其中的關鍵就在於,你究竟是喜歡一個人本身,還是喜歡一種預期,一種前景,喜歡一種未來對方有可能和你上床睡覺結婚生子的可能性?

這個年齡很多人都急吼吼地尋找另一半抱團取暖。要我說,其中有多少是真的喜歡對方本身,這很難說。我這麼說可能一來打擊面太廣,二來沒有調查取證,所以顯得不那麼令人信服。其實這很好判斷,那就是捫心自問:換一個人行不行?

這樣多少有點神經質。對大多數人來說,並不存在一個絕對不可替代的the one。否則的話,這個世界會麻煩許多。小的時候,小到我才第一次思考愛情這回事的時候,我就對一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你喜歡一個人,而這個人在茫茫人海中又恰巧喜歡你,這是多麼大的一個巧合啊!而幼小的我放眼望去,這個世界上充斥著不可勝數的一對對巧合。

要解釋這樣一件事,只能說明,在大多數人眼裡,另一半絕不是不可替代的。而每一個個體的特質,很大程度上是相異的。換句話說,要追溯這種可替代性的載體,那可能就是每個個體作為伴侶所能為對方提供的「服務」了。

比如說,深夜陪你聊天,閑暇陪你娛樂,工作學習相互鼓勵,人情冷暖相互慰藉,生理需要相互解決。然後買房結婚,構築家庭,生兒育女,傳宗接代。老了之後相互扶持,終了一生。這些都只是些伴侶給你帶來的效用而已。這個過程中,肯定會產生感情,不過這個感情的基礎來自於這些過程當中一點一滴的積累,而不是來自於對方本身。換句話說,換一個人,你照樣可以和他她積累起深厚的感情。而關鍵就看誰最開始和你開啟這段旅程。

所以,少不更事的時候,我們總以為只有某個特定的對象才能給我們帶來這一切,只有他們才能給我們幸福感。而後長大了我們知道並不是這麼回事。「好女人多的是的,何必呢。」我無數次地聽見這句話。這就是所謂的成熟吧。

這一切,也很美好。但這不是我想像中的愛情。

就像我那個倔強的困惑,如果不存在將就湊合的心理考量,如果每個人都是固執的完美主義者,那麼怎麼可能你喜歡的人也正好喜歡你呢?但是,一旦喜歡,那便是雷打不動的定格。愛情所投射的對象本身基本不會產生多少重大的變化,除非她人品突變,性格突變,樣貌突變,而這一切絕對是小概率事件。愛情對象在那,那麼愛情本身便隨之恆定。她不喜歡我,那麼我也就不喜歡她了,這作何道理?我喜歡的是她這個人,而不是「她可能喜歡我」「我們可以像情侶一樣生活」這種期盼。

所以真正著眼於對象本身的愛情——我不敢說這是真正的愛情,但這是我理解的愛情——是這樣的:她不認識我,我會喜歡她;我們點頭相交,我會喜歡她;她拒絕我,我會喜歡她;她反覆拒絕我,我還是喜歡她;她不回我信,不聽我電話,不回我簡訊,我還是喜歡她;她和別的男人談戀愛,我還是喜歡她;他和別的男人上床,我還是喜歡她;她和別的男人結婚,我還是喜歡她;她死了,我還是喜歡她。

因為我喜歡的是她本人,她本人不變,感情就不會也沒有理由變。這一切都不會隨著她對我的態度,她自身的選擇而變化。

但是,這有什麼用呢?

「我想學哲學,我想學藝術。」「學這些有什麼用呢,能當飯吃嗎?」
「我就是喜歡她」「她又不喜歡你,有什麼用呢?」
「這個社會為什麼這麼不公平?」「這個社會就這樣,你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是的,有什麼用呢。我們每當面臨內心的召喚的時候,這個問句都會鬼魅般如影隨形。有時甚至不用父母親友耳提面命,我們自己就習慣性地自問自責:有什麼用呢?有什麼用呢?

那要是追問到底,我們生於世間,百年來往,又有什麼用呢?

如果生命是有意義的,那麼我們內心的召喚就是有意義的。午夜夢回想到她時那滿心酸楚難言的悸動,鋪開信紙秉筆夜書時那字斟句酌的計較,經年再見面對佳人時那噴薄欲出的情意,這一切都是愛情原本的意義所在,這一切都是生命本身賦予的。

這有什麼用?這本身就是最大的意義。

我們年輕時那些美麗的夢,它們往往敵不過這堅硬的世界,我們要將就,我們要放棄,我們要隱忍。比如愛情,誰年少時沒有些潔白的嚮往。但我們敵不過現實的無奈,父母的嘮叨,親朋的壓力,甚至敵不過我們自己本身內心的虛弱和不耐煩。然後我們就將其掩埋,扭頭它尋,只有等到回首前塵時才淚滿衣襟。

我知道,很多人笑我幼稚。就連身邊很好的朋友也常常對我說:「我保證,XX年之後你就不這樣想了。」當然了,他們一再看著我過了XX年,還是一如既往地這麼幼稚。這算幼稚嗎?我只是覺得大家的理解不同罷了。

當然,我並不是說我不會放棄。就像我08年在《等死你》當中寫的:「也許有一天我會放棄,但是我絕不會像那些自以為看透了的人那樣,等到將來自己的兒孫後輩面臨這種類似的境遇的時候,傻逼哄哄地嘲諷他們,說一些「別犯傻了,愛情這東西,就是……」之類的屁話。我會對他說,兒子,老爸當年也等過,但是老爸比較沒種,沒有堅持到底,就向這個急躁的世界繳械投降了。希望你比老爸有出息。去吧,堅持你自己的內心,老爸支持你。」

是的,雖然自知終須一敗,但請再多堅持一會,別向這個操蛋的世界投降。


知乎中有人提問」愛上了一個不可能在一起的人怎麼辦,還要繼續愛嗎?「
有個回答中末尾有一句:」現在痴情已非一種優秀品質,而是情商較低的一種表現罷了。「

看到這句話後我狠狠點了反對和沒有幫助。

心理學中有一個概念叫」投射效應「:是指以己度人,自己具有某種特性,認為他人也一定會有與自己相同的特性,把自己的感情、意志、特性投射到他人身上並強加於人的一種認知障礙。比如,一個心地善良的人會以為別人都是善良的,一個經常算計別人的人就會覺得別人也在算計他等等。

在那個回答中,我感受到的是一個不肯接納自己過去的人,將對感情的無助和失敗投射到了別人身上。所以他會認為,痴情是一種低情商的表現。我想,可能僅僅是因為他覺得自己過去的付出太不值得了而已。

」痴情「和低情商這兩者之間有必然聯繫嗎?
或許涉世未深,情竇初開的少年少女們確實不懂得如何去經營一段感情,容易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而糾結,容易自己深陷感情的泥沼而惶惶度日。

但難道沒有那種因為」痴情「而讓自己成長,始終讓心中懷有一個小小的,美好希望的人嗎?

因為」痴情「,所以我努力學習如何去愛;因為」痴情「,所以我努力向著你的方向奔跑;因為」痴情「,我願意在你千帆過盡之後依然在你身邊默默陪著你成長。

所以痴情與否和情商高低沒有任何直接聯繫,也絕不是情商低的一種表現。


痴情對於當事人來說是非常痛苦的..特別是得不到回應./
但是痴情的人大部分都是君子,因為他們忠於自己,有原則有要求./
當然不妥的表現方式就是低情商的體現.


痴情只是因為對愛情的一種態度,不論對方如何回應,我要對得起我自己的感覺,痴情不等於糾纏,它可以是一個人的事,靜靜的感受著那份悸動、期望甚至是失望傷心,直到感覺不在,愛意已冷,執著消去


情商並非與生俱來,是處事磨練出來的一種思維表現。
痴情只是一種對一種感情的態度。不明白有啥可比性。
我還覺得痴情是高情商的表現呢。至少他懂得用情至深的道理


痴情只因為選擇少了而已,一個情商高的人也可能痴情,因為他遇到了一個無法替代的人,他想抓住這份感情。


情商高的人也想得到痴情這種瘋狂的舉動吧,但是理智不允許,不然他怎麼樣樣都成功。


智商是跟年齡有關的,我覺得情商也是,在青春的一段日子裡單身並痴情是情商高的表現, 年紀足夠大了,不單身也痴情亦是情商高的表現.


閨蜜婭喜歡了一個男生10多年自己從來沒談過戀愛,因為自卑從來沒有真正表過白,還嘴硬跟我說「我就遠遠看著他,知道他還在我身邊就已經很滿足了。」今年1月份男神結婚了,看她憔悴失落難免心疼。

後來突然聽人評論說:「痴情並非一種優秀的品質,只是情商較低的一種表現 」
在過去作為褒義評價來讚美一個人的專一的詞,到現在就成了一個近似於頑固,固執的詞語了。

曾經有人說」現在大部分女生在愛情方面很現實,沒錢連談都不談。「

剛剛聽到:「痴情已非一種優秀品質,而是情商較低的一種表現罷了。」

就應了那句隨了你意你不開心,不隨你意你也不快樂!哈哈~

閨蜜小婭一心一意愛到最後,人家小伙忠於自己也是對姑娘負責,又有什麼不妥呢?

人生經歷六苦方能成長,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也正是這六苦豐富了我們的人生體驗,

也並不是所有的男女關係最後都要轉化成戀人走入婚姻,一個毫無血緣對你默默關注15年的感情已經是親人之上,婚姻之上的上等感情了,並不是所與人都能有幸獲得這樣的人生體驗。


所謂痴情,無過心中執念仍無解而已。所謂對錯也是你痴情對象對你行為的認定的對錯,世人對你行為認定的對錯。如果你悟道了,我執解開了,也就不存在什麼痴情了,這只是你人生中的一個記錄和事實,最後要麼變長情不恨,要麼就太上忘情


得看錶現和年齡。二十齣頭那是青春正常。


以前覺得是優秀品質,現在覺得是智商情商都不夠。

我痴的是心意相通珍惜情意,可發現實際上沒有人能達到這種狀態。它是偶發性的,短暫的,就像流星或是纖弱而美麗的蝴蝶,美麗難得而易逝。當這刻來臨時,不管對象是誰,相視一笑,充分享受當下就好,不要去幻想長久試圖把它穩定下來。當你這樣做時,對方很可能居功自傲視你為傻逼,調教你排喧你千方百計作你,這時候痴情可不是一種酷刑么?這就是你貪婪的代價啊!把本來美好的事變成老太婆的裹腳布,爛尾了。攜手該去看世界,切莫成天情情愛愛窩裡斗。

別人的愛情多,我的愛情少,不愛那麼多,只愛一點點,這種清明,愉悅,又微醺的狀態難道才是最美妙的呀!


痴情和情商高低有個毛線因果關係。這話和陸琪語錄一樣,看起來挺對的,事實上什麼關係都沒有,說這種話和信這些話的人不值得與之交談。


痴情種子很可貴,但糾纏不行,做個守望者挺好的


恩,然後他(她)找了一個情商很高的戀人。

上文是調侃。


痴情要看對象,對相互都喜歡的人痴情,這就挺好,有利於加深雙方感情。要是對方不喜歡你,你這樣痴情就太愚蠢了。簡直就是自討苦吃。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是無可替代的,別在一棵樹上弔死,不要認為那樣就偉大,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才是。


[圖片未上傳成功]


嗡(ōng)嘛(mā)呢(nī)叭(bēi)咪(mēi)吽(hòng)


我覺得痴情可以啊,別因為痴情影響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就好了,可是很難吧。


我爸爸是28周歲結婚的,他的初戀是同班同學,在我爸爸結婚後五年才結婚。(?_?)

所以我和爸爸說了句:「爸爸,我真的有病? 誰沒這樣過? 你沒有?」

爸爸沉默了。

我小姑的女兒比我還大五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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