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手機的時候人們是怎麼談戀愛並維持關係的?

感覺現在雖然有了手機、通訊極其方便、但找個合適的對象還挺難的,想問下以前男女之間通訊不方便的情況下是怎麼發展並保持關係的?


謝謝我女兒 @Siyu Yang 邀請我回答這個問題。


上世紀八十年代中後期,也就是大多數知乎小朋友還沒出生的年代,我大學畢業,伴隨著崔健蒼勁高亢的一無所有開始了我的戀愛季。如果不算中學大學期間懵懵懂懂的一些些春心蕩漾的話,這是我第一次談戀愛,我第一次戀愛的這個男人後來成了我的丈夫並且是我終生最好的朋友,他和我共同生育培養了一個健康快樂自立的女兒。所以,我一直暗自認為自己是抽到大獎的幸運女人。


認識半年不到,他就被公派到位於維也納的聯合國一個研究機構工作一年。相隔千山萬水,彼此聯繫只能靠寫信了。電話?想都沒敢想!那時候電話只有單位某個辦公室里有,絕大多數人家都沒有電話,要打國際長途,只能到郵電局。


寫信的頻率是一周一封。每封信密密麻麻正反寫得滿滿的,國際航空平信要貼30分的郵票,得到郵局櫃檯寄,營業員還要稱一下重量,如果不小心多寫了一頁紙,那就超重了,得貼50分的郵票,當時國內平信是8分,市內平信4分。所以,我每次都會盡量用一張紙把該寫的都寫完,免得多花錢。


一封信從發出到接到一般需要三周。我家當時剛剛搬到一個新小區,基礎設施還不完善,害怕郵局投遞不到,就還用原來的住址。我母親(我女兒的姥姥,當時也就是我現在這個年齡)每天下班都要回原來的老住址去看看有沒有我的國際航空信(這是需要簽收的,就像現在的快遞),生怕把我期盼了三周的信給丟了。

每封信都有說不完的話,除了開頭結尾一些簡約的卿卿我我春花秋月,主要是講述身邊好玩新鮮的人和事。他寫信告我,大使館給了他一張音樂會的站票,他早早就去了,站在劇場側面的最前面,音樂會上演奏的曲子沒有一支曾經聽過,站得太靠前了,想出都出不去,雖然基本都沒聽明白,但依然覺得好聽,而且能跟上別人鼓掌的節奏。幾天以後,他在舊貨市場買了一張黑膠唱片,裡面有一支曲子叫藍色多瑙河。


我寫信告他,我去配眼鏡把錢包丟了,錢包里有18.7元,看中的眼鏡才15元,回家我媽還不停地數落我怎麼那麼不小心,可我一句也沒聽進去,因為我剛學了一首鄧麗君的歌《小路》,滿腦子裡都盤旋著「這小路靜悄悄,聽得見心兒跳,我和你在一起,這還是頭一遭……」


當然,剖析內心深處、暢想美好未來,也是每封信中必不可少的。雖然沒有我們上一代50後前輩那種誓把紅旗插遍全球的凌雲壯志,但我們的家國情懷中也沒有什麼抱怨,樸素的生活中沒有物質上太多的誘惑,通過自己努力取得的各種小收穫,都能讓我們倆滿足地一塌糊塗。


過春節的時候,我收到了他聖誕節寄給我的音樂賀卡,裡面的小音樂是鈴兒響叮噹……


那時候,

沒有手機的便利,但有種情懷叫期盼;

沒有Ctrl+c和Ctrl+v的快捷,但有種心愫叫珍惜;

沒有正能量的鞭策,但有種努力叫追求……

對了,我們一同去看的頭一部電影是美國影片《德克薩斯的巴黎》,娜塔莎.金斯基是我們心中的女神。


《追捕》中的高倉健是我們心中的男神。兩個月前,高倉健去世,CCTV6放映《追捕》追憶高倉健,我們倆也不禁唏噓,感慨青春不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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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感覺就像昨天下午剛剛交了老師一篇作文,今天早晨上學就看見已經貼在了校門口的黑板報上的節奏,有點hold不住。。。

第一次在知乎上回答問題就得到這麼多的支持,真心感謝。

其實還想表達的是:戀愛,除了需要荷爾蒙喚起的激情,也需要理智的判斷。寫信,可以幫助自己安安靜靜地整理思路,從而做出雙贏的決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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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次謝謝知友把我的回答推薦到知乎日報,同時也謝謝我女兒和她男朋友對我的鼓勵 :)


初中時,放學我先走,在路上等她。但不知道要等多久,有時很快,有時她幫老師做事,或是幫同學補課,就要等很久。看著遠處的人來人往,就這麼等著,等到她出現。

高中時,我們在不同的高中。有一天,我很想她。騎車到她學校,看到她的車子,在籃子里留了個字條。過了一段時間,市數學競賽的時候,我們見面了,她說她收到字條了。

有一年早春,市裡組織幾所高中去山上植樹。我瞅了個空,翻過好幾個山頭,在人群中找到了她,周圍都是她同學,打了個招呼,我又翻過好幾個山頭,跑回去了。

大學時,她在國外,我在國內。寫信,航空的,一封信一兩個星期才能收到,一來一回就是一個月。有趣的事,無聊的事,都寫給她,寫的更多的是思念。

那時電話只能她打過來,約好個時間,我就在寢室里守著,霸著電話,等著鈴響。有年中秋節,我等她電話沒等著,到了半夜,電話響了,是她,因為過節,電話打不通,一直試到了半夜。我高高興興的拎著電話去走廊聊了。

後來網路普及了,有了email,MSN,ICQ,OICQ,聯繫就方便多了,進入了信息時代。

科技改變生活!

update:後來她嫁給我了!


每當有人帶來收發室里一堆的信件的時候,N個人蜂擁而上看有沒有自己的信。上課的時候一字一句的看完,然後會買一疊五顏六色的信紙回過去,拿著可能是省下早飯錢買的郵票小心翼翼的貼在上面。投遞出去的那一刻,心裡會期待著早點回信。

上課時,同桌總會遞給你一張紙條叫你傳給某某某,又或者這是某某某寫給你的紙條。如果是給自己的紙條,看上面的字跡是不是女孩子的,如果是,一定是懷著激動的心情打開,說不定老天瞎了眼,讓自己中1000萬呢?

N年後,在某本書里發現當年收到的信件或紙條,會回想當年的歲月,嘲笑自己的幼稚,罵著曾經不懂得珍惜的自己。然後默默的收起這些,紀念一去不復返的曾經。

科技是改變了生活。當存儲空間越來越大,但是能承載和記憶你過去的東西似乎越來越少。當你刪掉對方的電話、QQ、微信後,還有什麼去見證那些美好的曾經。我們生活過的那個通訊不發達的年代,絲毫不會影響和現在一樣的濃情蜜意,卻因為有了距離的隔閡而多了一份真誠和期待。

那時候」書信很慢,等待的時間也走得很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那時候,筆尖上有我對你的思念和溫暖。

  • 消失的舊時光一九四三
  • 在回憶的路上時間變好慢
  • 老街坊小弄堂
  • 是屬於那年代白
  • 牆黑瓦的淡淡的憂傷
  • 消失的舊時光一九四三
  • 回頭看的片段有一些風霜
  • 老唱盤舊皮箱
  • 裝滿了明信片的鐵盒裡
  • 藏著一片玫瑰花瓣

其實也還是蠻方便的,當時並沒有覺得交流有太多的阻礙。
高三時,我三班,他一班,中間隔著二班。他的位置就在窗戶邊上,我每天中午從他們班過,他就出來跟著我一起下樓;有時我從教室出來,會看到他趴在欄杆上等我;極少數情況下,如果我下了課老不出來,他也會來我們班叫我。我推著車,他就在旁邊一起走,一邊走一邊聊天,聊班裡的老師同學,聊今天上的課,聊金庸小說,大概還聊一些別的亂七八糟的事兒。出了我們校門往左拐是個挺緩的上坡,坡上到十字路口開始下坡,騎上自行車不用蹬自動就能下坡的那種。每次他都把我送到那個路口,然後我上車回家,他回學校吃午飯。
有一次,他要借我的自行車去另一個高中看望弟弟,於是把我送回家,然後騎車去看弟弟,約好時間下午在我家旁邊的路口等我,再帶我一起回學校。萬沒想到,那天我爹跟我一起出門,非要騎車帶我去那個路口。遠遠地我就看到他在那兒等我,我從爹的車上跳下來再跳到他的車上去,心裡特別地不好意思,感覺像什麼交接儀式……

後來讀大學,我在武漢他在北京,就寫信唄。信寫得跟日記一樣,每天寫一段,湊夠四頁紙了就一起寄過去,現在我還都留著呢。每天班長去信箱拿報紙取信,班裡寫信的還挺多,不只是情侶,朋友互相也寫很多。也打電話,IP電話卡特別便宜,六分錢一分鐘,電話亭隨時都有人在煲電話粥,哪天瞅見有個空著的,就趕快去試試,看看他在不在寢室,不在的話就托他們寢室的同學轉告,晚上幾點之後我在寢室里,讓他給我回個電話。

再後來就有手機了,剛開始的諾基亞簡訊容量特別小,我那時簡訊都精選了之後選擇哪些留下來。隔一段時間都要再篩選一次,好給新的騰空間,刪掉的抄到本子上。

那時候當然好,不是因為所謂的距離遠日子慢一生只夠愛一個人,而是因為當時我們都還小,無論是最初的友情還是懵懂的愛情都感覺很奇妙。我懷念當時,也喜歡現在,喜歡有什麼事隨時就能找到他,喜歡看到好玩的事情立刻就能講給他聽,看到好看的景色立刻就能拍給他看。無論有沒有手機,無論是要把一周的事攢在一封信里告訴他還是隨時可以聯繫,我都喜歡,日子一樣的開心。

剛剛翻出來的信,基本是大一到大三上學期兩年半的,堆起來差不多有MiniPad這麼高吧。

找的各種各樣的紀念信封

找了許多成系列的郵票,都小心翼翼地揭下來做成集郵冊了,碩果僅存的幾個,在當時比較常見的。

明信片

自己做的賀卡

隨手拿紙來寫信
我的實驗報告,反面用來寫信

他畫的圖,反面寫信

想到什麼都亂寫,討論的金庸小說

抄的東坡文章

那時我心情不好,他編了個故事寫了半個筆記本寄給我看。


......
——好的,不說啦,動感地帶簡訊套餐要用完啦。
——好,晚安,這是我媽的手機。別回。
......
......
......
——晚安。
——你怎麼回了啊,還好我沒立刻把手機還我媽,嘿嘿。
——我還沒說晚安嘛。
——好的,晚安,別回咯。
......
......
......
——口恩!
......
......
......


這個我應該有資格回答吧,我初戀那會兒只有小靈通。那時整個學校能有的小靈通數量可以用一隻手數過來,但我和她是沒有的,因為沒錢嘛。

我們剛認識的時候是通過:「傳紙條
傳紙條絕對是校園戀情的第一大特殊標籤,我有時候特別擔心傳紙條這項考驗智商體力加情商的書桌運動會不會被微信代替?

但是我多慮了,至少從我目前這一年對學生的觀察來看,傳紙條並沒有消亡,但是傳紙條的頻率沒有我那個年代多和快了。

紙條里會寫什麼呢?下面這張紙條是FL回傳過來的:

紙條里把我描述的略萌,但正是這張紙條,也是經過多方死黨的努力促成(下面的內容太二了,我沒截圖),所以才成就了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初戀。而在確立關係之前,我們之間一直都是傳紙條聯繫的,沒辦法,好多話開不了口,正好紙條里的文字能代替羞怯的內心。順便說說傳紙條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 如何防止你的紙條不被傳遞的同學拆開偷看?
  2. 如何防止傳紙條時被經驗老道的班主任發現?
  3. 如何防止紙條內容寫的質量太低導致她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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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蜜時期的就不說了,因為都在一個學校,所以恨不得再多上幾個學期。後來因為升學分開了,我跟她家庭條件一般,那時手機不普及,但是班裡有錢的富二代基本都玩諾基亞的旗艦了。

異地分開後紙條變成了書信,現在還有幾個知友記得那時的校園雜誌在頁尾會登那種徵友啟示?還有幾個知友體驗過圍著郵遞員和看管書信的阿姨要自己的信?還有幾個知友記得第一次寫信的內容、第一次貼郵票的忐忑、第一次寄信收信時的激動?我想在如今這個互聯網發達的時代,書信的形式可能已經很稀缺了吧。

但我特別想告訴那些執著並沉迷於網路社交敲字傳情的朋友們,不論是微信還是簡訊,絕對替代不了書信的意義。如果你沒有寫過信或收過信,你無法體會那種撲面而來的真實感,彷彿對面的人把想說的話都躍然紙上,你可以從對方的筆跡、句式、語法處理上看得出他/她當時在想什麼,對方當時是如何思考並下筆的,這逐字逐句的真情實意不是網路里「複製/粘帖」所能相比的。

後來,我們的紙條變成的書信,是這樣的:

再後來,因為距離的緣故,書信變成了這樣:

不得不說異地戀殺傷力很兇,都能把一個人整的很卑微,我本來還是很自信的,但偶爾會聽說她班裡的男生跟她走的很近,心裡莫名的擔憂。上面這封信我印象中是畢業後分隔兩地後的一封信,由於我的學校特別遠,原本在一起的兩個人就演變成千里寄相思,信里的內容更多是講述自己和自己身邊的故事。

以前都是一個學校一個班,每天可以明著暗著在一起,去看文藝比賽,去溜達,去逃課。但分隔後便什麼都沒有了,就剩這可能一個月才有那麼一兩封的書信,你們能體會嗎?而她呢,因為她家離學校步行也就5分鐘,她的很多同學都認識,身處的成長環境完全不一樣,所要面對的也不一樣。而且我那時有很深的大男子主義,自尊心特彆強。


再後來,就變成了這樣:

這封信是在分手前半年(我跟她確認了),我是第一次住校,生活不習慣,而且周圍全部是陌生的,我從原本學校的活躍分子,變成了一個沉默寡言的邊緣角色。太多的不適應,讓我也變得脆弱了,因為我知道不論再怎麼樣,能寄託思念和情感的也只能是寫信,以及為數不多的見面。

為數不多的見面都在周末,但是高中的周末你們都懂的,哪裡來的周末?能放個一天或半天的時間還要用來寫作業,你根本沒有時間和機會見面。我們的學校非常嚴格,進出要校服校牌,非本校的不能進去,為了翻牆我跟她都爬過煤堆,甚至鑽過雞圈。印象中最誇張的一次見面是星期六的早上,是12月的深冬,兩個二逼凍成狗了,但還是起了個大早約出來見面。

後來,這就成了我校園青春里的一部分美好回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愛情」。

這個問題問到:沒有手機的時候人們是怎麼談戀愛的並維持關係的?
我想說的是,沒有手機的時候,人們談戀愛幾乎沒有太多虛假,你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你在學校里的學習水平、口碑影響力都是看得見摸得著的。不像現在網路上各色各樣的虛擬人物,刻意的包裝自己,刻意的勾勒出別人的想像與純真的嚮往,這是在我那個時候根本沒法想的。

最難的不是「談戀愛」,而是如何「維繫」一段在沒有有效通訊工具下產生的戀情。那時候我沒手機,上網還要去網吧,就算你上網人家也不在線,高中都那麼忙誰會上網?哪像現在的年輕人24小時掛著微信QQ?何況,電話與書信還不一樣,電話是即時通訊,它無法像書信那樣存留很多年。

異地的距離太可怕,在年幼的時候,當你原本享受著光環任你風雲的時候,卻突然變成另一個學校的邊緣角色,你面對的陌生環境、陌生的同學、陌生的自己,同時還要面對那段原本觸手可得卻被硬生生拉扯的愛情。說實話我當時的壓力和困擾特別大,我甚至那段時間離家出走過。

但再回看這些往事,其實也是很美好的。在你最美好的青春里,能有一個人如此的愛你,也能有一個人如此值得你去付出,就足夠了。就像有一封信里她寫到的那樣,高中上完給你生孩子,生男的起名我說的算,生女的起名你說的算。在當時我並沒有特別的感動,但今天想想特別的感動。

上面的內容是被審核過的,經過了當事人的同意。最後呼籲能有更多知友拿起你的筆去寫信,寫給你的朋友、寫給你喜歡的人、寫給你的父母,用你的筆去寫下最真實真摯的文字。

Ps:現在信封、郵票的成本以及信件丟失的概率日益增大,必要的信件建議走快遞。
Pss:別問我為什麼沒曬我寫的信,因為我寫的信都在女生那邊啊....


深夜刷微博看到知乎上這個問題,特來說一件我從小聽到大的舊事。

92年寒假,一對大學生情侶回到了各自的家鄉,並約好開學時一同返校,聯繫方式是由住在小縣城的她去郵局打電話到他村裡。
假期即將結束時,村裡唯一一部電話竟然壞了。擔心她聯繫不到自己,他幾經思索,踏上了去往她家鄉的火車。
那是他第一次去那座小城,不知道她家在哪,就算知道也畏懼於她那作風硬派的鄉鎮幹部父親,不敢輕易上門。在車站過了夜,他第二天天一亮就打聽著找到了郵局,開始了為期三天的蹲守。每天從開門等到關門,等待來打電話的她。
三天之後,他覺得再這麼等下去也不是辦法,這時才想起她曾提過家裡二哥的工作單位。醜女婿總得見丈母娘,猶豫再三,拿身上最後的錢買了兩斤水果,鼓起勇氣以"同學"的身份找到了她的二哥。那是個"美麗的黃昏"(當事人之描述),他終於在廠區家屬院里見到了闊別一個月的她。又驚又喜的她當場大哭,得了,他還想裝裝普通同學,這下穿幫了。

倆人結局還挺好的。
兩年後,我那作風硬派的鄉鎮幹部外公最終還是同意我媽嫁給了我爸。於是後來就有了現在知乎上替他倆回答這個問題的我。
二十幾年過去,我媽說起這件事時眼中還閃爍著少女般的光輝~


我長大後,使用著現代通訊工具架起的便捷溝通的橋樑,可惜許多事情還是無疾而終。
有時我腦海中會浮現出那個未曾見過的冬夜,年輕的他單薄消瘦,獨自走進一座陌生的小城。
媽媽說,想見你的人翻山越嶺都會來。

手機碼字,格式見諒。


「你姥爺呀,六一年出國留學六六年才回來。70年我生你媽他又出國公幹,六年就回來過一次。我一個人坐月子時候上要伺候老人下要管你姨媽你舅舅。怎麼不想,想啊。但想一下就過去了,還有活要干呢。」

「那時候也沒個電話,一有人回國你姥爺就託人捎信捎東西回來。那時候街坊人人都誇,說我家老張浪漫著哩。哈哈哈。」


「我也寫信託人帶過去的。鬧大饑荒我都說家裡人好,一切平安,要他別操心。」
「要他知道家裡困難幹什麼,回國一起受苦啊?他有他的事。」
「數日子啊。看他走了幾天,幾個月,幾年。」
「嘿,你要看信嗎,皺巴巴的我都還留著呢。好幾十封。」

--------我那異地戀長達十幾年的姥姥如是說-------


我兩歲的時候,我媽媽出國待了兩年,期間只回國了半個月。
爸爸因為事業而留在國內。每個月一個特定的時候,爸爸老早就會帶著我,虔誠地守在電話機前頭,等待著大洋彼岸那個親切的聲音。而鈴聲也總是會如期而至。
一個承諾,一份守候,以至於之後的很多年我都堅信,那時的他們是那麼的深愛著對方。
那時候的我已經記事了。記憶里那年最溫馨的時光就是爸爸經常拿著相冊對我說,「想媽媽了咱們就看這個。你看,你媽媽真漂亮呀。」

------這世上也許只有我見過爸爸的硬漢柔情------


思念似乎是我家人的宿命。

三年前的這個時候,我給爸爸發微信,「爸,我戀愛了。異地戀。他在軍校,不能用手機也不能視頻。只能用圖書館電腦每天跟我互發一封英文郵件。兩個月才能飛來一次。我好苦惱。」


爸:「現在的年輕人,感情都來的太熱烈。卻又燒得太快,一縷青煙飄過蘋果樹,忽地就沒了。現在多好,每次見面你都有那麼長的時間來回味。」 「那就把每天想說的話都記下來,到時候一封郵件里一起發過去。」


不得不說,那些年那些人,沒有手機沒有微信,可那感情卻流露得真真切切。

那些洋洋洒洒的信件,那些小別重逢時的熱淚,那些機場送別時不敢回頭的悲傷… 都在講著一個又一個獨特卻都美麗的愛情故事。
它似酒,在思念中發酵 沉澱得愈發濃郁和醇香。又如玉,吸收著時光里流露出的詩意與甜蜜 變得尤為溫潤而靈動。
它變成了習慣,刻在靈魂上,時刻支配著我們的喜怒哀樂。


我十六歲的時候,手機還沒流行,而我恰好喜歡鄰校的一個姑娘,所以學會了寫信。
文字,是世界上最浪漫的禮物。
她的字清秀,筆畫工整,連一個標點符號都不會錯。
我的字潦草,有時候還會有塗鴉的東西,甚至會畫那時候特愛的櫻木花道。
我們每個星期五的下午都會約在一個地方見面,然後一起吃點小吃,星期二的時候開始寫信,星期四可以收到,所以我到現在都很喜歡星期四。
純粹的初戀的青草般味道,現在的很多小青年應該體會不到了,他們太自由,一個電話就能搞定所有的事情,而我還記得每次去守信室時的心跳聲,還記得有一次沒收到她信的焦急和難過。
我們聊人生,聊理想,開心不開心的都在白紙上面,遠比現在莫名其妙的表情簡單的多…
她的理想是當一個醫生,幫助很多痛苦的人們,因為她外婆去世前受了很多苦。
我的理想是做一個自由的人,干自己喜歡的工作,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
如今她的理想實現了,我的只實現了一半。
後來她父母去了上海工作,她也過去了,離開的時候她冷漠的給我一個袋子,裡面全部是我的信,她一封封疊好,然後還給了我。
其實現在看來,她不算漂亮,臉上有小小的雀斑。
現在想想,她身材也不算好,腰都不算細腿也不夠長。
現在想想,她的脾氣也不算太好,偶爾為了點小事就冷戰吵架。
但是現在想想那個時候的自己,感覺很好,單純直白,不被荷爾蒙支配,不為未來發愁,不為生活擔憂,不為利益所動,簡單的就像手上的白紙。
為了寫信,我練了六本字帖,現在寫的行書也算好看。
為了寫信,我想方設法的看書,懂的東西也比同齡人多一點。
男人永遠要感激那個最開始喜歡的姑娘,她讓你改變最多,雖然她離開了武漢,我再也沒有寫信。


在古代,我們不網聊、不簡訊、不漂洋過海、不被堵在路上。如果我想你,我就翻過兩座山,走五里路,去牽你的手。


下了早讀就去她們班,把前一晚寫給她的信給她,下了晚自習就在她們班教室門口等她,然後送她回家…


後來異地了,信件往來,為了省郵票,經常湊幾封一起寄,還要注意頁數,避免超重,遇見節日會奢侈點寄張賀卡,不想讓別人看到賀卡上的內容,所以經常會用只有我們看得懂的暗語…

開始是往宿舍座機上打電話,用IC卡,每個月一收到家裡生活費就先買好卡,免得沒錢了電話都沒法打…

上網是偶爾的事情,所以經常約好時間一起上網,運氣好遇見有視頻的機器就高興死了,彼此看著屏幕上的對方,傻乎乎地笑…

再後來異國了,電話也有點打不起,就用郵件,還用asp寫了個留言本,只有兩個人登錄後才能閱讀和添加留言…

最後畢業前不久分手了,我背著她出國前讓我幫忙保管的我寫給她的信,殺入社會…157封信,500多頁,十幾萬字…1002隻紙鶴,數十張相片…五十多張用過的IC卡…這些東西成為我無數個不眠之夜的慰籍…

時光荏苒,轉眼十年了…現在,我就在她家,在和她父母商談具體事宜,我們要結婚了!!

謝謝上天!謝謝你!謝謝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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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字賣錢:【手寫客】書信格言歌詞詩句祝福語等手寫代抄寫 個性簽名設計


我姥姥姥爺的時候。別說電話。寫信都難。雖然在一個城市,但是每天姥爺上班,姥姥就在家做活。

那時候,通訊的方式只有一個字。等。我知道你會來,你知道我在等。

我爸爸媽媽的時候。文革前後。寫信多了。電話還是很少見。

那時,我爸一上井(石油工程師)就是十天半個月。偶爾寫個信都是寶貝,電話只能打到單位收發室:喂,我找xxx,麻煩您幫忙叫一下好嗎?

那時候,只有一個字。還是等。等著你的消息,就像等待一件大事一樣。

我師兄師姐的年代,手機還少見。公用電話已經很多了。到了晚上,拿著一張電話卡,撥打給一個陌生的號碼,你還要期待對方也正好守在那個電話下面。

那時候,只有一個字,守。無論風吹雨打,無論清晨深夜,我在這裡守著我們的愛情,不讓別人霸佔。

到了我的時候,手機已經成了標配。可是那時電腦還貴,手機還只有移動夢網。那時,每個月簡訊我都能發好幾百塊錢的,電話更貴,只能退而求其次了。

那時候,就是一個字,貴。每個月拿到電話賬單,就好像看到了我愛情的花費。而且我還要給她交話費……-_-#

到我的師弟師妹的時候,手機能上網了,電腦便宜了。登上即時聊天軟體,網費還是便宜的,怎麼聊都行,不像我們那時候,視個頻都要躲躲閃閃跑到網吧。

這時候,就是一個字,愛好像變得方便了,卻也變得廉價了。今天說我愛你的人,明天就不知道飄散在天涯何處了。

現在,我卻更喜歡知乎私信了。想什麼時候回復,就什麼時候回復。哥沒看到沒聽見,你咬我?

其實愛情用什麼方式聯繫也不重要,只要還在聯繫就可以了。你說呢?


記得早先少年時
大家誠誠懇懇
說一句 是一句

清早上火車站
長街黑暗無行人
賣豆漿的小店冒著熱氣

從前的日色變得慢
車,馬,郵件都慢
一生只夠愛一個人

從前的鎖也好看
鑰匙精美有樣子
你鎖了 人家就懂

--木心<從前慢>


我爹畢業三十五年同學聚會,帶著我媽第一次見當年室友,結果被圍觀:「唉呀嫂子果然氣質不凡啊,難怪呢,嘖嘖嘖」,「唉呀終於見到嫂子了,大哥當年那麼拼是有緣故的啊…」(我爹寢室里年紀最大)
然後我媽才聽到我爹當年室友眼中他們的愛情故事:我爹每逢周末通宵達旦抽煙寫情書,室友早上起來,都看見一地煙頭圍繞依然埋頭奮筆疾書的大哥。
於是煙霧不散情書不絕,直到今天依然是他們口中傳奇。
「難怪你爹當年沒太大出息,讀書時候全寫情書去了。」我娘和我說這個時候,臉上似有少女羞悅。


寫信。

【圖片來自網路 作者不詳】


有一樣東西現在看不到了:公用電話。

有一樣事情現在不常做了:寫信。


夏夜,自習室,吊扇嘩啦嘩啦轉,偶爾打落幾隻撲扇的飛蛾。


我坐第一排,她坐我後面,老師趴在講台上睡覺。


突然感覺後背被輕輕戳了兩下,瞥了眼老師的方向,老師還在呼嚕呼嚕睡,於是小心翼翼地把手背到了身後。然後,一雙柔軟的小手握住了我,塞了點什麼東西。


我把手抽回來,翻開拳頭,手心躺著折成愛心形狀的彩紙。拆開,左上角寫著一行清秀的字:"你喜歡什麼樣的女孩子?"


"可愛的,還有心地善良。"我在下面一行歪歪斜斜地寫上,然後按原來的印跡折好,傳到後面。


不一會兒,後背又被輕輕戳了兩下……


我拆開紙條,第三行還是那樣清秀的筆跡。


"那你認為我這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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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拒絕了她,因為我更喜歡那個在我書上塗鴉的女孩子。


突然想到一句話「那時候車馬很慢,郵件很慢,一輩子只夠喜歡一個人」


你聽說過筆友嗎?


我們倆是小學同學,他是我們班的班長,小平頭特別精神。
小學畢業的時候選初中,在兩個學校里搖擺不定,一個學校有他,一個學校有小學最好的朋友。
糾結的我窩在家裡想哭,被我媽知道了一頓臭罵,大意是選哪個學校還輪到你做主噠?T.T
初中開始給他寫信,先打草稿,修改,然後認認真真的謄寫在漂亮的信紙上。結果這個兔崽子每次都是隨手撕一張作業紙就寫。奧,還互相寄照片,我寄我家的倉鼠團團,他寄他家的二哈小寶。
我們還在信里約著去公園爬山。約好了就不能變,那天一定要去,因為沒法及時通知另一個人。
後來遇到那些最後一分鐘才說不去了的人,我都想放他家的二哈出來清場。
初中畢業的時候約好考同一所高中,後來我沒考上,發榜那天哭的稀里嘩啦,給他寫了無比長的一封信,大意是我跟不上他的腳步了,讓他先走不要等我。。。(我自己知道我很傻好嗎你們那是什麼表情快住臉!)
後來他給我回信說沒事,讓我好好學習,以後跟他考同一所大學。
再然後他給我寫信的時候就不寫那麼多今天天氣很好哦比賽的時候踢進了三個球哈哈哈之類的話了。而是經常給我寄他們的考卷,背面附上他寫的答案和解析。他寫字還是那樣,有點瀟洒,還有點小帥氣。
再後來,我們就不再提要去一個大學的事情了。畢業時他去了重點大學,我去了藝術院校。
大學的時候我們有了手機,但幾乎還是寫信聯繫,只是頻率漸漸降低了。我知道他參加了話劇社,他在足球隊踢前鋒,他學會了彈吉他,他還是平頭,特別帥。
我給他寄我寫的小說,去採風的時候也會給他寄明信片。
然後再也沒說過要在一起這樣的話。
大學畢業的第四年,他給我寄了最後一封信,信很簡單,附上一張照片。這次是他自己,還是平頭,那麼帥,牽著一個穿白色婚紗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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