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以「我曾經是個妖怪」為開頭寫一個中二故事?
曾經是個妖怪,現在是人,但是還保留著妖怪的法力,可以用但是不可以隨便用。看看諸位有多大的腦洞。
我曾經是個妖怪。
現在在一家互聯網公司上班。
待會再笑,事情是這樣的,
我呢,作為一個妖怪。
修鍊了700年,原本是想修成散仙的。
但在渡劫的時候,雷劈的太狠,直接打回了嬰兒模樣,差點掛掉。
結果被一個好心的人類救起,把我撫養長大。
我的修為暫時是回不來了,也沒了修仙的心思。
反倒覺得人界更加有趣,便像個普通人類那樣,生活了下來。
一切都很順利,除了她。
她是個小妖,
只有300年的道行。
299年前,
她剛開始修鍊,就被人類的獵人給擒住了。
而我正好路過,就順手救了她。
之後便以妖友相稱。
一切都好,直到我渡劫的那天。
我渡劫的那天,她不在。
其實我是故意趁她不在渡的劫,
我怕她靠的太近,雷劈偏了。
她才300年,劈中必死無疑。
而我,700年,也最終落個妖氣全無,打回嬰兒模樣。
我被人類救起後,便和她斷了聯繫。
直到,一個月前……
一個月前的晚上,我在公司加班。
突然感覺丹田處有一絲灼熱。
莫非是我的妖力開始復甦了?
我借口去洗手間,準備試驗一下。
在洗手間的隔間內,我運了一下功,漸漸的感覺周身散出了濃郁的妖氣。
看來妖力是復甦了,恢復的速度還很可觀。
我滿意的點點頭,準備走出洗手間。
剛跨出洗手間的大門,一隻爪子就拍在了我的左肩上。
我愣了一下,這氣味。
是小妖。
「我以為你死了。」
「我沒死。」
「這些年去哪兒了?」
「在這兒上班啊。……唉?幹嘛打人啊?!」
「你不是人,你是妖。」
「那你別打妖啊!」
小妖說,其實她當時看到地上被雷劈的大坑,就知道我沒死。
她的原話是「那麼大點坑,肯定不夠埋你的。」
我對她對我生存能力的肯定表達了一下感謝,結果又換來一頓胖揍。
揍完,小妖接著說,但她就是找不到我。
直到今天晚上,我的氣味才突然出現。
小妖就順著找過來了。
「走吧,跟我回去吧。」
「去哪兒?」
「回去當妖啊。」
「其實…做人挺有意思的。」
「我討厭人類。」
「人類也有好的,比如救我的那個。」
「你走不走?」
「不走。」
「你等著!」
我不知道小妖讓我等什麼。
三天後,我的一個同事神秘兮兮的跟我說:「你知道嗎,咱們這棟樓鬧鬼了。聽說有個女的,前天剛在這兒跳樓了。」
我聽完嘴角一撇,敢情小妖是讓我等這個……還真是……幼稚鬼。
但沒想到,
這次鬧鬼事件,影響還挺大,公司里有些膽小的妹子已經辭職回家了。
我靠,我這才意識到這招夠絕啊。
同事都走光了,活全我一個人干啊。
小妖,你這是逼我辭職啊!
夠狠!
鬧鬼事件過了5天,還沒有消停。
我決定給小妖一點教訓。
當晚下班,我留到了最後一個離開公司。
在等電梯的時候,我感覺背後有一絲涼意。
我微微一笑,轉過身去。
結果……
我靠!不是小妖,真特么是個女鬼。
女鬼見我害怕,很是得意。
看她這麼嘚瑟,我也就不客氣了。
你頭七都沒過,跟我700年的道行叫什麼板?!
也沒跟她廢話,直接一巴掌把她扇去奈何橋喝湯了。
至此,女鬼的事件算是解決了。
我也算是把她給超度了,雖說下手重了點。
可現在讓我困惑的是,小妖到底去哪兒了,她讓我等什麼呢?
一個月後,
我難得按時從公司下了班。
心說時間還早,不如今天散散步,走著回家吧。
在過路口紅綠燈的時候,對面走過來一個穿白色裙子的姑娘。
是小妖。
「我以為你死了。」
「我沒死。」
「這些天去哪了?」
「去學做人了。」
「不做妖了?」
「不了。」
「不是說人類不好嗎?」
「其實…有些人類也挺好的。」
「誰啊?」
「你啊。」
我曾經是個妖怪,那是在天庭第二百五十次五百年計劃之前的事情了。
我和父母一同住在郊外的土洞里,開了一畝三分地,自己自主,雖沒有成仙的大富貴之命,倒也落得個自在清閑。爸媽也是妖怪,比我修為老(廢話),忙時一家人一起下地勞動,閑時就依偎在一起、互相給對方舔舔虱子。對了,有時我還會去周圍的村子裡玩,廟會超贊的 (。?`ω′?)
我對現在的生活超滿意,曾經寫過這樣一首絕句:
天亮就工作
天黑就上床
納稅又完糧
皇帝管他娘! (。?`ω′?)
然而還真就管他娘了!天庭的第二百五十次五百年要修建從地府直達天宮的高速靈道,叫高靈,因為是連通了酆都和桃園兩座城市,所以又叫酆桃城際。這本來是好事,我家離高速靈道不遠,以後會熱鬧一些。
一個月後我傻眼了:我家要拆遷了!聽說是原來的路線上有個天宮軍方領導的神廟,於是就改看線路。
天庭來人了,一個滿臉正氣的天將,聽說是天庭規劃局妖事部門的;他讓我三天之內搬走,我說我不想搬,這是我家,我在這住了兩千二百五十五年了;他說你們必須得般,不然就是死。
我想了想,說這裡是我們家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他看了看,笑著說:「不,這房子不是你們的,是國家的,這房子你們只有使用權,是兩千二百五十年的小戶型產權房。」
我說「憑什麼為了領導的神廟來拆我家的房子?不是說軍隊一律不許經商的嗎?」那個天將很生氣地站了起來:「胡說八道!」然後頓了頓,「這是上面決定好的事情了,你們必須得般!期限是三天。」
接著,他走了,在我家的牆上寫了一個大大的拆字。
三天後,我們並沒有搬走。我就不搬走怎麼了?他還敢用雷劈我不成?光天化日之下,還有沒有王法了?
於是我們一家人頂著飯盆,拿著鍋蓋,等著天庭拆遷隊來;結果他們還真用雷劈我了,乾坤朗朗一道閃電從天而降,把我們家的小窯洞劈了個粉碎;為了救我,媽媽死了,為了救媽媽,爸爸死了,我暈了過去。
後來聽說天庭對外宣稱是渡劫,我c他大爺,你見過倉鼠渡劫的?!
總之,我醒來時已是千年修為只剩下二十二年,變得和人類無異。
注意,我還有二十二年的修為;我驚訝地發現,我還會縮地之法,簡單來說,就是跑地比誰都快。於是我隱形埋名在凡間生活了下去,靠跑得快加入了X通快遞公司,幾年後靠積蓄在郊區買了小房子,生活逐漸步入了正規,我也逐漸忘記了過去的悲傷。
直到那天,一個長得像是那個天將的凡人出現了,說要我馬上搬出去,村裡要建辦公樓,徵用這片地了。我說,不,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他笑了,一揮手,幾個一身肌肉的大漢沖了進來,拿著撬棍、板磚往我身上招呼。。。。。。再睜眼時,我發現自己已經連維持人形的功力都沒有了,被關在這個鐵籠子里。就是這樣,少年!這就是這隻倉鼠的故事,怎樣,買回家吧?只要三百元誒,現在買還贈送小籠子啊!別走啊少年!行行好啊!
我曾經是個妖怪,我的媽媽是只芭蕉精,爸爸是只狐狸精。
爸媽最大的心愿是修鍊成人形,他們修鍊了三千六百年也未能如願。而我出生在陳勝稱王那年,到董卓遷都時就已經褪盡了芭蕉皮和狐狸尾巴,長成了一個英姿颯爽的少年書生。
我的大伯兔斯基親切地叫我『』小雜種『』,他常常咧著三瓣嘴感嘆:『』雜種哎~,你能長成人樣,可能與雜交優勢有關。。。『』說完這話,他總要下意識地捂住兩隻耳朵,怕我拽著他的耳朵盪鞦韆。——兔伯伯覺得,同時擁有動植物基因,能同時合成動植物蛋白,這就叫丫『』雜交優勢『』。
只有大伯還能偶爾和我嘮嗑,其他親戚們似乎都在躲著我,他們嫌棄我,說我太淘了。我認為,其實他們是在嫉妒我,這麼多親戚,只有我有人樣嘛,誰不眼紅?
除了我有人樣,這個荒涼的墓葬里還有一個有人樣的實體,她是位漢代的女士,或者叫女屍也可以,反正我叫她小妹妹。
原本還有一位男士來著,我化成人形的那年把他給玩壞了。事情是這樣的:我把男士身上的玉片扯下來,在墓室內的銅器上擦火花,男士幾天後就開始流黃水,味道好聞極了,有點像老爸的味道。他的骨頭散架後,我拿著跑外面去捅馬蜂窩,又給弄丟了不少。
好久好久前,女士曾經每天都求我,讓我也拿她的玉去玩兒。
我清楚,只有擺脫了玉的阻擋,她的肉體才能化為泥土,靈魂才能擺脫肉體的束縛,選擇合適的時機轉世投胎。可是,我是個羞澀的男青年,怎麼好意思扯小妹妹的衣服呢?
見我總不鬆口,小妹妹也不再堅持,她又求我給她采點草藥,捅進她的喉嚨里,指望這草藥能緩解膽結石帶給她的劇烈疼痛。——小妹妹沒有變成女屍前就有膽結石,結石卡在膽管把她痛死了。即便化為女屍,這痛苦一直也沒有消除,只不過慢慢就習慣了。
女屍睡覺時,我就看書。墓室里有許多的竹簡,我隨看隨忘,倒也百看不厭。看到有不少不合心意的地方,我會用牙齒啃掉原來的字,再用指甲刻上我喜歡的句子。
我刻字的時候,墓室畫像上的人們集體翻白眼。
我吼:「咋啦?咋啦?我就不能寫點東西嗎?……破竹片都不讓玩,還讓不讓活了!」
一個大鬍子的畫像嘟囔:『』您倒是玩嗨了,就不想想您改的這些破竹片將來出土後都是文物古籍,您這麼亂改,它們跟傳世的版本會對不上,咋辦?『』
「咋辦?兔伯伯的嘴巴,三瓣!」我使勁吼道。
「呸,你個妖人!」大鬍子又翻了個白眼。
「他哪裡是妖人,明明是個妖,人妖。」小妹妹醒了,幽幽嘆道。
「呸!人妖、人妖、人妖……」畫像們紛紛翻起白眼,竊竊私語。
我曾經是個妖怪,佔據著一方山頭,自立為王。
建國以後,越來越多的妖因為隨意使用法力,觸犯了體內一個名為【建國以後不能使用法術】的禁咒而消散在世間。
我只能儘力提醒手下的小妖克制住自己。
數年過去,存活的妖寥寥無幾。
我厭倦了當一個無能的妖的生活。
某個雨夜,
我離開了待了數百年的山頭。
吃下化形的丹藥,
變成一個手無縛雞之力的嬰孩。
所幸被一對好心夫婦收養,
努力學著像一個麻瓜一樣生活。
【事實上在無法使用法力的情況下還是當麻瓜比較輕鬆吧【doge臉】】
讓自己忘記自己曾經是個雄霸一方的大妖怪。
時間如白駒過隙,十八年的時間轉瞬即逝
我成為了一個普通的高三備考生。
在中國式教育下成長起來的本大妖,
深刻地明白了一個道理:
...
當不成征服世界的大妖怪的我只能努力學習了【趴】
————
果咩..我儘力了
——來自正在練習寫作的馬猴燒酒
我曾經是個妖怪,我媽說妖怪就不用寫作業啦?!
我曾經是個妖怪。具體說是個什麼妖怪至今想不起來。說的是曾經,現在肯定不是妖怪。現在是個人,很英俊的男人。但是我又會用妖術,至於為什麼,只好去問設定這個條件的白痴了。
一般情況下,我很少會使用妖術,沒別的原因,副作用太大。用完妖術我就會變成一個女人。搞笑吧。我討厭變成女人。因為那樣周圍的男人眼神很怪。更因為,要變回男人需要和人類男人發生關係,我接受不了。也絕不接受。因為我心有所屬。所以,至今我還沒用過妖術。
可事情總有例外。那次運用妖術,救了個男人。是的,我很吝嗇,非常人我才懶得救人。人?不過是我之前的口糧罷了。
可是他不同,他很像之前我們妖族的王。黝黑的頭髮,茂密的腿毛,性感的鬍鬚。我淪陷了。可那時候只能默默的愛著他。
我救了他,他愛上了我。愛上了女人身體的我。我笑出了眼淚。
造化弄人。我只能這麼安慰自己。
那一夜,我沒有拒絕。他先上了我,我又上了他。
完。
1
我曾經是個妖怪。
那一天,大王派我去巡山,結果就碰到了那個貓臉雷公嘴的和尚。
我死了。
我想,大概沒有人比我更適合回答「死是一種怎樣的體驗」這種問題了。我的腦中一片空白,我只記得臨行前大王淚眼婆娑的對我說,「小鑽風,下山吧,去抓個和尚回來,我們三山十八寨幾萬妖怪已經餓得撐不下去了。」
我望著大王和身後的一票兄弟們,重重的點了點頭。
我祈禱碰不到孫悟空,碰不到豬八戒,碰不到沙悟凈,最好能碰到玩SM的唐僧,自己已經把自己脫光捆好了,一蹦一跳的把繩子交到了我的手上。
可是祈禱沒用。
我不能逃跑退縮,因為我的身後不止我一個妖怪,我也不能談佛論道,因為我信基督,而且我沒理。
什麼是理,人可以吃肉,和尚可以化齋,妖怪卻不可以吃人。
所以,當孫悟空那根粗又硬的棍子打下來的時候,我沒有躲避。
讓我死吧,死了或許還好些,我媽說,人死如燈滅,不知道妖怪死了是不是也像燈一樣,一下子就滅了。
可是我沒有死,或者說,沒有死徹底。
不知道過了多久,我醒了,我好像還有妖怪的記憶和法術,可是鏡子裡面的我卻不再是我了。
我變成了人。
還挺帥。
2
幾天之後,我總算基本適應了作為人的生活。
人要上學,要工作,要談戀愛,要生火做飯,要結婚生子,連死都得出殯火葬。
人不能闖紅燈,不能隨地吐痰,不能吃飯不給錢,不能生吃瓜果蔬菜,不能吃人。
真累。
好在,我還有法術。
說到法術,我真的不是吹,世上妖怪雖然千千萬,但是會法術的妖怪可就是鳳毛麟角了。在我們三山十八寨中,懂法術的除了大王,就只有我小鑽風了!
想到這裡,我掐訣念咒,「媽咪媽咪哄,急急如律令,巴拉巴拉小魔仙,變!」
咦!奇怪!好像沒有什麼變化。
嘭的一聲呢?粉紅色的煙呢?五毛特效呢?
我冷靜的坐在床上思考了半天,總算明白了其中緣由。
咳咳,說來慚愧,上輩子我最擅長的法術是,變人。
這就尷尬了,真的尷尬了。
不過,天無絕人之路,我忽然想起我上輩子的一段往事。
那時候的我還是一個翩翩美少妖,正在愛慕著獅駝嶺的嶺花——其實整個獅駝嶺也就只有這麼一個女妖怪。
夏天夏天悄悄過去留下小秘密,這個秘密就是我為了這個女妖怪學會了一個小法術。
現在可不是壓心底的時候了,我仔細的想著法術的咒語。
「媽咪媽咪哄,急急如律令,我是一個粉刷匠,粉刷本領強!」
成功了!
3
想我小鑽風,年少有為,曾多次當選獅駝嶺十佳傑出新生代妖怪,現在竟然淪落到擺地攤為生。
「來,瞧一瞧看一看了,全國獨家美甲,設計獨特,絕對不會讓您失望!」
是的,我的法術就是,美甲。
沒辦法,生活所迫,出來混口飯吃而已,要什麼面子。
「你會美甲?」,這麼動聽的聲音,我知道,按照情節發展的需要,這個故事的女主角來了。
我盯著眼前這個女孩,忽然不知道說什麼好了。
我大概知道,身為一個女主角,就算沒有國色天香和萬貫家財,沒有七彩的琉璃夜明珠,也沒有散發著五香孜然味道的身體。至少總要膚白貌美氣質佳吧。
我看著眼前這個普普通通的女孩,心中忿忿不平的想到,這可能就是我以後的紅顏知己,還要策馬奔騰共享一世繁華。
說真的,我寧願摔下馬來,被五馬分屍。
「你怎麼老盯著我看?」女孩居然臉紅了。
「坐下吧,我來給你美甲。」我趕緊岔開話題。
我接過女孩的雙手,開始默默的施展法術。
不一會,女孩看著我的成果,驚訝的讚歎道:「你真厲害!怎麼做到的!」
我笑著說,「我的手藝很好的,而且這種顏色的指甲油特別適合你。」
「現在的你,就像一個會吃人的小妖精。」我回想起那天給嶺花美完甲時的情景。
女孩嬌羞的罵了我一句,「流氓!」
我一頭霧水的看著女孩,我沒說錯啊,嶺花就是一個女妖精。
4
有的時候,緣分這東西真的無法言說。
這種感覺就像陽光明媚的清晨,你精神十足的走在上班的路上,似乎所有的一切都預示著,這是美好的一天。
心情大好的你忍不住掏出手機,發了微博朋友圈:早安,世界。
離你幾千米的樹上有隻鳥,卻忽然沖你飛來,盤旋在你上空不願離去。
你無論怎麼躲,就是躲不掉它落下的鳥糞。
你生氣的沖它大喊大叫,卻很快閉上了嘴,蹲在路邊吐了起來。
真噁心。
現在的我就是這種感覺,自從上次美甲完,這個女孩莫名其妙的闖進了我的生活。
我莫名其妙的知道了這個女孩的名字,年齡,家庭住址,愛好,特長,電話號碼,銀行賬號密碼。
我可能是戀愛了,我想。
我牽著小雅的手,漫步走在學校的湖邊。
月光映照在水面,把夜晚的湖水襯的靜謐幽美,我含情脈脈的望著眼前的心上人,說道,「我餓了,咱們去吃鹵煮吧。」
小雅欲言又止,似乎有什麼心事。
我問道,「怎麼了?你不喜歡鹵煮嗎?」
小雅搖了搖頭,說道,「咱倆認識這麼久了,你喜歡我嗎?」
我心中一緊,這是送分題。我一言不發,抱著小雅,低頭吻了下去。
小雅卻掙扎著後退了一步。看著我說道,「有時候,我覺得你離我很遠。感覺抓不到你。」
「不遠啊,」我向前走了一步,把衣服塞在她手裡。
小雅接著說,「我感覺你有很多秘密沒有告訴我。我很擔心你。」
我像啞了一樣,不說話了。
5
我是真不知道怎麼解釋了。
我難道告訴她,我上輩子是個妖怪。我是小鑽風,我被孫悟空一棒子打死了,醒來之後就到了這裡。
鬼才信,誰不知道建國後就不能成精。
可是通過這段時間,我真真的喜歡上了這個樸實無華卻又可愛懂事的女孩。
我不想騙她,更不想失去她。
許久之後,我終於開口道,「親愛的,你相信我嗎?」
小雅點點頭,「我當然相信你。」
我說,「我接下來給你講的,你可能很難相信,但我可以保證,如果騙你,我天打五雷轟。」
「枯察!」
一道閃電正中我身旁一米左右的位置。我,還要說下去嗎?
小雅大概也從未見過這麼準的烏鴉嘴,一時愣住了。
就在這時,不知從哪裡傳來一聲野獸的吼聲,舞幽壑之潛蛟,泣孤舟之嫠婦。
如果小雅能回過神來,她一定會看到我的臉色是那樣的蒼白。
因為我太熟悉這個聲音了。
「大王!」
文殊菩薩麾下坐騎,統領無數小妖小怪,法術高強,縱橫妖界,曾經獅駝嶺三兄弟的老大,現在——吃著棒棒糖的小屁孩。
面前的小孩子手指著我,一字一板的說道,「大膽的小鑽風!看到本王為何還不下跪!」
小雅看著他的樣子,忍不住笑了出來,「這是誰家的孩子呀,好可愛。」
我摸了摸大王的頭,編了個瞎話,「這是我二姨家的孩子,小名叫狗兒。」
大王偷偷的踢了我一腳,我側過頭,把耳朵附在大王嘴邊。
「該死的小鑽風!膽敢趁著現在本王法力盡失,出言不遜,等我有朝一日......」「哎呦!」,我照著他的後腦勺打了一下。
都什麼時候了!還威脅我!
6
就這樣,我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沒辦法,家裡一張嘴天天要吃飯,另一張嘴天天要衣服。
我就奇怪了,大王都變成了這副模樣,胃口居然一點沒被影響。
我有時候在想,當年在南天門吞下十萬天兵天將的大王,根本就是餓了。
我也偷偷問過大王,現在身上還有沒有能儘快變現的法術。
開玩笑,這可是我們大王哎!哪怕變成獅子本體站著讓人合影都能賺個盆滿缽滿。
可惜他聳了聳肩,說道,「沒了,我現在連變身術都沒辦法施展了,現在每天都要靠你來養我,真是虎落平陽。」
我心中感動不已,「您是我的大王,養您是理所應當的,您......哎,等等,虎落平陽?!誰是狗?!」
不過有的時候,我覺得,這種生活倒也不錯,平平淡淡,竟然有些家的感覺。我是爸爸,小雅是媽媽,大王是......
「叮咚!」
門鈴響起,把我從幻想中拉回了現實。
我看著桌子旁邊的倆人,大王頭都沒抬,一個勁的扒拉面前的紅燒肉。小雅更是一努嘴,得了,還是得我去開。
我打開門,門外站著一個顫顫巍巍的老太太。
7
「好心人,行行好,給我點吃的吧,我實在餓的走不動了。」
我心裡一緊,端起桌上的青菜,從大王碗里夾了兩塊肉,又填了一大勺米飯,遞給了老太太。
小雅心比我還好,又從我口袋裡掏出100塊錢遞給了老太太。
老太太拉著小雅的手一個勁的道謝,說自己被媳婦掃地出門,無依無靠,只能四處要點吃的,撿點垃圾過日子。
我在旁邊感動的都快哭了。回過頭看大王,他卻一直面無表情的盯著老太太看,真是沒妖性。
小雅和老太太越說越投機,老太太從懷裡掏出一個鐲子,竟然要認小雅為乾女兒,正在她把鐲子往小雅手上套的時候,一旁的大王忽然從椅子上一躍而起,閃到了老太太面前,伸手抓住了她的手臂。
小雅看著大王,生氣的說道,「狗兒,別鬧,你把奶奶的手抓痛了。」
大王卻淡然的說,「哪有那麼輕鬆就痛啊,你說對吧,齊天大聖。」
8
齊天大聖!
我心中一驚,再次打量起眼前的老太太,她先是一怔,繼而面色微變,低頭笑了起來,開始還像一個老人沉穩的笑聲,漸漸的越變越尖,像極了一隻猴子。
她手上的皺紋漸漸消失,反而生出一層厚毛。佝僂的身軀慢慢挺直,身高卻又矮了幾分。
不一會,再看面前的人,此人生的一雙怪眼似明星,兩耳過肩查又硬,尖嘴咨牙,拐子臉別頦腮。除了孫悟空,還能有誰!
孫悟空一把抓住小雅,嘿嘿笑道,「姑娘,你可知你身旁的二人都是妖怪所變,俺老孫這就把你救出去。」
「完了!」我望著小雅,心想,「我埋在心裡的這個秘密,就這麼抖落了出來。」
小雅還在被剛才的變化驚訝的說不出話來,只是獃獃的看著面前的孫悟空。
孫悟空轉過頭問道大王,「臭獅子,俺老孫找你找的好苦啊!沒想到你居然跑到了這裡化成了一個乳臭未乾的孩子,你快快束手就擒,不然俺老孫的金箍棒非得打你個頭裂身亡!」
大王默默的說道,「我已經不吃你師父了,從今以後也再也不作惡了,你可否放過我?」
「哈哈!」孫悟空仰天長嘯,說道,「你是妖怪,妖怪就得死!不光你要死,你旁邊的小鑽風也得死!」
我知道我會死,孫悟空手眼通天,神通廣大,漫說此刻只有大王和我二人,就算加上我們三山十八寨的兄弟們也未必是他的對手。
我不怕死,可是,我捨不得大王,捨不得小雅,捨不得我們三人這些天平靜的生活。
小雅癱坐在地上,一邊流眼淚,一邊看著我,似在恨我瞞著她,又擔心我們難逃厄運。
9
大王看著我和小雅,忽然跪了下來。
「大聖,我可以死,可是我求你,放過小鑽風。他從未傷過人,更無傷人意。現在他已有了愛人,有了家,我,求求你!放過他!」大王朝著孫悟空重重的磕了幾個響頭。
我的眼淚不爭氣的流了下來。大王一生天不怕地不怕,何曾有過如此低三下四的時候!
孫悟空依舊不為所動,舉起手中的拐棍就朝大王打了下來。
我知道這根拐棍必定不是凡物,毫無疑問,它就是昔日南海的定海神針,重達一萬三千斤的如意金箍棒。
我大驚失色,沖了過去,想擋下來,可是卻已經來不及了。
大王不躲不退,抱著必死的決心迎面而上。
我閉上了眼睛,不忍看向這一幕。
10
「妖怪必須要死嗎?」這聲音似乎很耳熟。
我睜開眼,剛才還坐在地上的小雅竟然伸出雙臂,擋在了大王前面。
孫悟空歪著頭,問道,「姑娘,你這是什麼意思?」
小雅回答道,「大聖!我有話問你!」
孫悟空看著小雅,停下了手中的棍子。
「妖怪必須要死嗎?」小雅又重複了一遍。
「這是理。」孫悟空理直氣壯的說道。
「理?大聖,你大鬧天空之前,曾在花果山當過美猴王,不也是個妖怪嗎?」小雅面對孫悟空,竟然毫無懼色,不由得讓我既佩服又擔心。
「這....俺從未做過傷天害理的事情」孫悟空遲疑了一下。
「笑話,三打白骨精的時候你怎麼說的?你吃的人不比這頭獅子少吧?你的金箍棒怎麼來的?難道不是連哄帶嚇的從老龍王哪裡搶來的嗎?你為了長生不老大鬧閻羅殿不算惡行嗎?你佔山為王偷吃蟠桃還不算傷天害理嗎?」小雅一連串的發問,很有潑婦的氣質。
「那,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如今,俺老孫皈依佛門,保護那大唐和尚去西天修得真經,就是為了贖罪。」
「好,那我問你,你既然可以贖罪,為何不給他們改過自新的機會?」
孫悟空沒有回答,似乎陷入了沉思。
這一刻,我看著小雅高大的身影,心中感慨萬千:我的心上人是一個蓋世英雄......
良久,孫悟空指著大王,喝到,「你當真有悔改之意?」
大王虔誠的說道,「上輩子吃人我是沒辦法,我手底下這麼多妖怪,山上的瓜果野獸怎麼夠我們吃的。如今我們既然已成人,自然不會那麼做了。」
孫悟空把手中的棍棒收了起來,放進了耳朵里。
「大聖」,小雅又說道,「狼吃羊是理,人吃肉也是理,為何妖怪吃人就不可以呢?」
孫悟空聽到之後愣了愣神,卻沒有回答。
11
「你們記住,今日我孫悟空與你們大戰了三十回合,最終將你們亂棍打死。從此以後,世間再無你們兩個妖怪。」說罷,孫悟空閉上了眼睛。「你們走吧。」
「大聖,大聖!」我小聲的喊道。
「你們還有何事!」孫悟空目瞪圓眼,嚇得我一個激靈。
「那個,這是我們家......」
孫悟空終於還是走了。
我換了一條新的褲子,繼續著我們平靜的生活。
不過這次之後,我和大王成為了小雅忠實的粉絲,小雅成為了我倆的新大王。
但是隨著我們倆的關係越來越好,我很快就要晉陞為我們新大王的壓寨男人了。
那個小屁孩?我和小雅找人辦了個假的收養手續,除了他老不想去學校,別的事情還是挺聽話的。
生活還在繼續著,但是已經沒有人知道,我曾經是個妖怪。
我曾是個妖怪
後來我自殺了
——太宰治《人間失格》
這是我還中二的時候,19/20那會兒吧,寫的故事。看見這個問題特意翻出來,這酸爽…和要求的開頭不太一樣,為了紀念大學的自己,不改了。
1
我曾經是個妖怪,流浪在世間。
2
細細想來,距今大概已有幾百年,那時人與妖還同在一片天下,人以勞動生活,妖以命元生存。
起初,我還未能化為人形,以獸的本體存活在世間,以我的生命和修為進度,根本無法在有生之年化為人形。
但妖都信命,天命如此,不可逆轉,直到我誤入須彌山吃了一顆不知名的果實之後,體內多了一股暴戾氣息,不知橫衝直撞了多久昏睡了過去。
3
當我醒來,已經在一戶人府邸之中,我翻身站起,四肢落在床上打量四周的時候,卻發現身上已經沒有了毛髮。
我才知曉自己已經化為了人形。
我試著用雙腿站起來,起初還無法站穩,但妖力護身,很快便適應了當前形態。
走出去才發現這府邸很大,怕是一座莊園,在梅花樹下,碰巧遇到一個女子,容顏恬靜如斯,看其著裝,並不像是有錢人家的小姐,她見到我,臉上露出一絲喜悅:你醒了?
我疑惑地看著她:是你救了我?
她沒有說話,左顧右盼了一下,拉著我到了柴房,說:你醒了就好,趕緊離去吧,府中不讓帶陌生人入內,被管家知道,我怕是性命不保。
我在離去之前問了她的名字,她叫舞傾,是莫家大小姐身邊的侍女。
當她問我的時候,我愣了片刻,畢竟之前都叫我鹿,從沒有一個人名。我嘴裡支支吾吾:鹿......
她說:你記不起了?呃......我從北邊把你帶入府中,你又說一個『鹿』字,那就叫你北鹿吧。
從此我有了人名:北鹿。
3
其實離開莫府,我並沒有離去,而是在附近街上流連,無家可歸,無處可去。
其實我也知道,只是為了再次見到她。
是化為了人形就有了情?
還未化形之前便偶聽其他妖說:人妖殊途,無法在一起,不然定會遭天譴。
但當情這一字落到自己頭上,真的難以驅散心中的悸動。
很多次都曾見到她陪同莫府大小姐來到街上,但都只是遠遠的看著,不曾踏進一步。
沒有理由進入她的生活,更不想擾亂她的生活,害怕因為我的出現會給她帶來無妄之災,所以只能遠遠相望。
其實這樣也好,至少可以時不時看到她,後來不知是她出來的頻率變少了,還是我越來越不滿足了,於是我用已經掌控的妖力時常進入莫府,在偏僻的一角看她的生活。
4
我以為可以一直這麼下去,直到有一天,看到她哭,我實在忍不住,從角落裡走出。
我問她:怎麼了?
她見到我之後,臉上露出一絲驚訝,隨後撲在我懷裡,說:他們逼我嫁給凌家一個公子,那個公子新歡舊愛無數,根本不珍惜女人。
我說:你不想嫁?
舞傾抬起頭,臉頰上還掛著淚珠,星辰般的眼睛與我對視,片刻她點了點頭。
我說:那跟我走吧。
聽到我說,舞傾像是十分害怕,搖了搖頭:如果私自逃走,被抓回來定會生不如死,只能被贖出去,才有自由。
我從她口中得知所需的贖金,第二天凌晨便敲開了莫府的大門。
但人算終究不如天算,莫府並沒有同意,因為凌家公子已經認定要她,千金難贖。
看著舞傾絕望的眼神,我的心像針扎一般,起身走過去拉著舞傾走出府邸。
5
那是我第一次動手,只是將莫府的護衛全部打昏,把贖金放在桌上,在莫家人顫抖中拉著她走了出去。
莫家從那開始沒再找麻煩,但無窮無盡的凌家小嘍嘍開始追蹤尋跡,我倒是樂意陪他們玩,可若是傷了舞傾,實屬不好。
於是我領著舞傾到凌府附近,安頓好她,獨自一人進入凌家,當著凌家公子的面,手指發力,震碎一塊一人大小的石頭。
我看著凌家公子驚恐的表情,說:若再有追殺,下一次碎的就是你的身體。
說完轉身離去。
6
不再有追殺,但最大的敵人並不是人,而是命。
歲月如梭,一年,兩年,幾年,我和舞傾在一起都很甜蜜,沒有憂愁,沒有煩惱。
但幾十年過去,我容顏未變,她已人至老年。
我尋過無數種方法,甚至傳命元給她,為她續命,但她命格如此,毫無變化。
直到臨近她逝去的時候,她抬起枯木般的手摸著我的臉,說:小北,你還是一如當年,而我卻再無法陪你走下去。
說著舞傾流下了兩行濁淚。
此生只見她流兩次淚,一次遇見,一次永別。
她走了,走的很安詳,走的很不甘。
我在她的墳頭插上一株梅花。
從此我流浪在每一條街上,看時代變遷,只希望在某一瞬間轉身之後能夠看到她的眉眼。
而每年冬天,我都逾越千里,回到那一座孤墳旁,低聲訴言。
我曾經是個妖怪。叫小鑽風
我叫於漱玉,是一隻雄性妖怪,或者說,曾經是。
萬妖之王手下的十小彪將之一,排行最末,享俸祿與崇敬,數不盡的瀟洒。我還記得每次大將軍下令我們這些將領集會時,都能看到大將軍一邊擁著坐在輪椅上的大王,一邊發號施令,滿是柔情的目光卻總是止不住地從一殿將佐飄向大王,帶著隱隱約約的暗傷。我還記得左將軍和右將軍總是時不時地拌嘴調戲對方,有點情侶間打情罵俏的意思,而大將軍每到這時只好擺出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不知道是該幫自己的好姐妹,還是該勸風流倜儻的朝中第三強者。我還記得後將軍那一副事不幹己高高掛起的呆然模樣,或許是後悔著自己沒有把畫筆帶上大殿,抑或是覺得額頭上尷尬的汗滴洇開了畫皮上的五官。我還記得總是一副弔兒郎當瀟瀟洒灑樣子,動不動就遲到,計策雖毒辣但總能一發切中要害的代前將軍。
但那段日子已經過去很久了……從我在戰場上與那個人四目相接開始,一切都結束了。
那時的他,由於立了大破馬震川——十小彪將之首——對下棲賢營據點的奇襲的功勞,避免了人類方培養的一批新生戰力遭到妖怪方先發制人的打擊,一眾夥伴組成的小隊獲批升為獨立行動隊,由他命名為「魅濟」。而「魅濟」成立後的第一件大事,便是駐紮天囿國,協助把持朝政的「靈均」理清內政。
從下棲賢營到天囿國國都,如果不施術法,腳踏實地車轔轔馬蕭蕭走過去,大約要行進一星期。而我就被大將軍從就近的據點派去攔截他們的部隊,給他們造成不小的麻煩。也不知是大將軍對我的實力太過於信賴,還是根本就沒有把「魅濟」放在眼裡,他們的頭領,那個人,我一早就有耳聞,是整個漣渠門上下相傳最有潛力的除妖師。雖說坊間相傳他在人間界隱沒了十餘年,早就荒廢了武藝,只是個名過於實的繡花枕頭罷了,但能夠用計連破兩名十小彪將——另一位是埋下離魂石碑妄圖攝取這一營將士真氣以助長自己實力的徐客,或許比起尸位素餐的那些在這次戰爭中只是埋頭看戲的人類方所謂「老資格」,他的實力在我看來,依舊不可小覷。
起碼不是我能夠輕鬆應付的級別。我對與他的對決,充滿了嚮往。
直到與他交戰沙場,即使他對真氣的運用笨手笨腳,錯漏百出,但光憑手上功夫,已經能與用了八成魔氣的我平起平坐,或許還略勝一籌。戰了數十合,我被他抓住一個破綻,一劍柄撞下馬去,被他的夥伴擒住。我的破綻早就被左將軍指出過致命無比,他本可以就這麼殺了我,但是卻只是把我撞下馬背,俘虜了。或許我的命在他看來,有比就這麼了無價值的悲慘死去更為重要的含義。
也就在繩索加身的那一刻,我深深地愛上了他,愛上了他的符木劍,他的沁蓮劍法,他的大凈土法陣。在萬妖之王手下的日子,不過是了無意義地像無頭蒼蠅一樣追隨著永無止境的黑夜罷了,我也想變得像他一樣強大。也因此,我決定跟著他。
但最終我沒有成為他的徒弟,而是跟了劉毅,他的夥伴里那個粗鹵的擅使鐵鎚的漢子。雖然他的人格魅力並沒有比那個人差到哪裡去,還會拍著我的肩膀親切地叫我小弟,跟我,還有他的部下們一起喝酒到天明——教科書般的草莽出身者的傳統義氣,但我總感覺心裏面缺少了什麼。
那個人真的只是因為自己不怎麼會運用真氣才不想教我這個徒弟嗎?還是覺得我實力太弱配不上他的名聲?抑或嫌棄我身為妖怪的身份?不過,最後的疑慮已然散去。我要做的,只有忘記自己曾經是妖怪,並且盡量不要再用妖怪的身體為戰而已。「魅濟」諸人的功夫主修真氣,魔氣與真氣一脈同宗,而真氣主精神,魔氣主身體,完全展現出妖怪形態的我,會被過多的魔氣衝擊得理智全失,變得濫殺無辜。
我並不想傷害他,但我過得並不開心。這或許是路無悅的那個新徒弟蕭卻塵的關係,他是個極端的人類方支持者,多次暗示過,身為已經漸漸壯大成人類方一支主力的「魅濟」里,豈能容許一隻妖怪出現。我不想反駁他,也不想與他處處作對,正是因為那個人對我們這些異族的包容,而不是一味的仇殺、憎恨與敵視,「魅濟」才會慢慢從那些將我們看扁的達官貴人中爭取到如今的地位。
我的「魅濟」生涯,或許還會持續很久,或許會像那些逝去的同胞一般消散在戰場上,或許會有朝一日厭倦了不能與那個男人在一起而離開,或許甚至會被昔日的同儕們抓回萬妖之王麾下重新進行「修正」……只是,無論是明天,還是這場人類與妖怪的戰爭結束,都很遙遠。
我曾經是個妖怪,住在一個禿頭的口袋裡。
人心不古,世道變了,現在人們都改叫我
寶可夢。
我曾經是一個妖怪。
我有無窮的法力,卻不能使用任何法術。
只有一項與眾不同,那就是活著。
無窮的法力給了我無盡的壽命。
.......
我活了很久,但好像只有三天。
第一天。
盤古開天闢地,女媧補天造人。
從古至今都是這麼寫的吧。
不。
其實只是一個監獄。
我就像是偶入監房的兔子,無意從天窗溜了進來,短短時間內長胖了好多,很舒服,但再也出不去了。
你們也這樣想吧,很舒服,但又有點怪。
他們製造了一方天地,封禁了天道,自定賞罰規矩,從九幽招魂以泥為身以法塑靈,哈哈大笑看愚人叫著天父天母。
我什麼都不知道,一隻兔子能幹什麼。
他們高居神位,奴役著人們。
從遠古到上古,人們遵循所謂法則,並以此爭鬥不休。
不斷內耗,從開始的質樸到後來的爾虞我詐,卻從未有人跳出棋盤,只是按著所謂宿命向死而生。
直到一個以帝為名,自立伐天,與世界為敵的男人。
他應該是叫紂王。
紂王,其實他跟我沒什麼關係,只是一介凡人,寥寥壽數。
只是他從入神殿寫艷詩調戲女媧那刻開始,他跳出了棋盤,不,應該是女媧生氣了,想把他逐出去。
可又豈是容易的?他們定的規矩,他們也無法違反。
不過,也是這讓我第一次讓我認識了我的朋友。
她叫妲己。
這是我第一次感到,我正活著。
咳咳,兔子困了π_π,過會更,有人看call我好吧。
禁止轉載
我曾經是個妖怪,後來遇到另一個妖怪,我想做人了
我曾經是個妖怪,現在是個妖怪,將來還會是個妖怪…
但我卻從不作祟,也從不去襲擊人類
我早已忘記了自己的過往,我甚至不知道我是什麼東西化為妖的
我現在所做的,就如我從前做過的和將來也會繼續做的一樣——站在一幢赤紅色的大宅子外、守護著我所愛之人
「中午好二小姐,現在外面太陽正大,別亂跑哦」我曾經是個妖怪,但如今他們尊稱我為「森の妖♂精」
我曾經是個妖怪,後來遇到一個和尚,一隻猴子,一頭豬,被他們揍了一頓,我就成了給他們挑行李的。
1
我曾經是個妖怪。
現在就讀某小學二年級。
現在已經是午夜兩點,媽蛋,老師讓我一個字寫三百遍,還有10個字沒寫……
我現在法力驟減,只能再用一次。
如果再這樣下去,我恐怕我會殺了她。
但是很快我打消了這個念頭,因為我想到了一個更惡毒的辦法。
2
中考,我報名某中專幼師,只考了58分,三科。
我知道,就是現在了。
我用了最後一次法術。
接到了錄取通知書。
喜極而泣。
3
我三年畢業後,老師的孩子正好五歲。幼兒園大班。
我站在講台上,看著老師的孩子,對這個圓臉圓眼睛的萌寶寶說,「寫我錯了,300遍,明天交給老師,寫不完可以讓家長代寫。」
4
大仇已報!
我曾是只妖怪,有天晚上我經過小紅帽家,聽奶奶給紅帽講青蛙王子的故事,於是乎,和所有懷春的妖怪一樣,開始憧憬與青蛙王子的相遇想知和相愛。
我永遠記得那個2月30號,我去參加另一隻妖怪的婚禮,在濃情蜜意的夏威夷海岸邊,我突然聽到一陣呱呱呱的慘叫聲,我問鄰座:「你聽見什麼聲響了嗎」,她否認了,「呱呱呱」的聲音依然在我耳邊迴旋,誰?到底是誰?「我是青蛙王子,快來救我」有一個聲音越來越近,我的腦子也越來越清醒,我的青蛙王子遇險了,不,我絕不能讓這是發生!
「各位來賓們,現在我們要進行宣誓,此妖怪女士呀,你願不願意嫁給彼妖怪先生,不論貧窮,疾病,災禍都對他不離不棄呀?」,「我願意」那個的妖怪新娘嬌羞地回答道,「彼妖怪先生,你願不願意。。。」「我不願意!」沒等神父念完誓詞,彼妖怪突然惡狠狠地撇下錯愕的新娘,穿過妖山妖海,深情地來到我面前。
他塞給我一張紙條後,頭也不回地走了。
什麼鬼?我根本不認識這個彼妖怪呀!你們別瞪著我,我怕~
新娘率先衝下台,她一把奪過紙條,我瞄了一眼,那紙上只有三個字--童裝鞋
我頓悟,立刻追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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