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帶給了你哪些溫暖?
一直都很喜歡亂寫些東西,最近突然發現自己寫的東西把這麼多天困擾我的事情給出了答案,使我明白了很多,感覺暖暖的,很幸福
可能就是擁有了一批能一直陪我在網上聊天打屁的讀者吧。從我發表第一篇九州小說到現在,十年有多了。
幻想文學在國外往往是粉絲們的終身喜好,在中國卻存在公交車效應,很多人前門上車後門下車,年紀漸漸大了以後就不再閱讀相關文學類型了。我也並不是什麼知名作家,也許這些讀者以後也會慢慢不再買我的書,不過我猜他們中的很多人都還會記得我,還會在各種場合陪我灌水吐槽尋開心,讓我在網上玩得更熱鬧盡興。比如我加入貴知那麼晚,能夠到現在馬虎混了個臉熟,都靠了從圍脖跟過來的老讀者給我帶來的粉絲基礎。
挺好的。
甚至前些日子去參加江南新公司的發布會,還遇到這麼件事:
當然,我媳婦兒也一向宣稱她當年是讀了我的校園小說才看上我的,對此我只能看看我年輕時的照片上堪稱學院路吳彥祖的臉,不置可否……
謝邀。
能跟這些已經成為作者的人一樣被邀請,其實就挺溫暖的。
我從很小的時候,就期待著未來可以和文字一起過活。
如今長大了,卻還沒做到。
幸而還沒有長得太大,還有機會。
我仍在努力。
迄今為止我的最忠實的讀者,是我的女朋友。
大學的異地戀期間,我寫了一千多封小情書給她,在每一個不能互相陪伴的日子裡,日積月累,也有小几十萬字了。
再後來,我來了知乎。
我這個人比較後知後覺,接受新事物也不快,所以寫下第一篇答案的時候,這裡已經開放註冊了,湧進來很多新人。
我沒想過能依靠知乎成為什麼。
可是有人點贊,有人在評論里支持,有人關注的感覺真的很不錯。
更開心的是,有人能從我的文字里得到慰藉。
在我的某個回答里,我這麼說道——
「我想做的事,是通過文字傳達體驗,這種體驗可能來自某一首歌,某一部電影,或是某時某刻的一個畫面,一處風景,一句話,甚至只是某個瞬間的靈魂出竅而已。
因為我相信,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人,儘管千姿百態,生活經歷大不相同。但一定有一些神奇的時刻,感受會恰如其會地相似,恰到好處地相逢。」
哪怕只有一個人和我在我的文字里相逢了。
對我而言,都是一份彌足珍貴的溫暖。
在這裡,我已經溫暖過很多次。
謝謝你們。瀉藥。我真喜歡這種問題,看得人心裡暖暖的。
寫作幫我養成了良好的思辨能力,我寫隨筆的時候幾乎是在和我自己辯論。
感謝各大平台,得以讓我寫的東西被更多的人看見。
被人點贊的時候,被人轉發評論的時候,被人說「我很喜歡你寫的文章」的時候……
寫作太孤獨啦,用我的話說我們每個人都是海上的孤島,但是語言給我們構築了溝通的橋樑,就算最終會彼此分離,走到更遠的地方,但是我們起碼會記得曾經有人的文字觸動過你的心,讓你的靈魂為之共鳴。
我覺得這就是寫作最溫暖的地方。
謝謝。
靠,寫劇本帶給我什麼......
大概就是不用找對象,想要的類型隨便捏個人物寫齣劇本滿足我就好......夠幸福吧......
開玩笑。
單單「寫作」這件事,對我來說就是一種享受。
翻了翻目前寫過的東西,可能是我水平不夠,我在主角性格都差不多,從他們身上或多或少看到自己的影子。
無論是被現實所擊垮的故事,還是過分美好理想的故事,
我的角色,大抵都有一個特點。
外表可以柔弱,內心卻必須堅定。
所處環境可以惡劣無比,但是自己的信念必須存在。
不去避諱生之為人應有的脆弱,不應忘記生之為人應有的堅韌。
這群無論是哭是笑的小角色、這些過分理想的故事告訴我:
無論有多麼困難的事情,我們唯獨不能缺失追求、信念、理想和活著。
現實中沒有過不去的坎。
他們的故事給我展現出人類這種生物的韌性。
就像是Andy,或許他性格不夠剛強,但是,追求自由的嚮往,從來沒有放棄。
說是我創造了他們,不如說,是他們教育指導了我。
這樣的故事,已經夠溫暖了。
哈哈 突然想起高中我有一段時間可喜歡寫詩歌了
雖然寫的辣雞吧
瀉藥。
追個喜歡的男生,好久追不到手,後來寫了個小故事當情書送給他,當天晚上就到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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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妹子想看我寫啥了,所以我就耍下大刀,歡迎指正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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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上回家的火車,一顆心就像瞬間找到了依託,那些七嘴八舌的目光落在我的身上,我對著這些無關緊要的人報以最誠摯的微笑。不為什麼,我想這麼做。
一個陌生而不寂寞的場所,非火車車廂莫屬。
女人與生俱來有兩種病,悲天憫人和作。
我的腦子裡飛速運轉著過去幾十年里所有小有所成的人生建設。想了半天,沒轍。我又將這些風光過的事迹在腦子裡羅列出來,編上時間的號碼牌。
所有事件就此清晰起來。
我也如願的想起了這次讓我痛徹心扉的體驗。
我必須要強調一下,從出生那一刻起,我註定就是個不平凡的人。你們明白嗎?就是那種一出生就天降異色的不平凡的人,而且據說我出生時天狗食月是在暴雨雷電中進行的。
說到這裡也許還不能使你們信服,那我就隨便說說吧,讓你們這些平凡而又普通的人類開開眼。
因為出生伴有異象,我自小就立志要做一個與眾不同的人。
別人喜歡星星月亮,那我就喜歡太陽;別人喜歡成群結隊,那我就一個人獨來獨往;別人對父母拳打腳踢,我就偏偏將他們奉若天神;別人喜歡追星看帥哥美女,我卻整天安慰那些自卑醜陋的人,我說你們一定還有希望變美變帥的,他們不相信他們說老天爺不公平,我說長得丑的人一般都能長命百歲,老天爺還是很公平的。他們又不解了,追著我問為什麼,這次我可沒有再說那是因為老天爺希望他們可以丑得久一點。
總而言之我所有的一切都與常人不同就是了,我時時刻刻標榜著自己的特殊性,以成為一個異類而感到自豪和驕傲。
還在念書的時候,一些不懂事的小姑娘把我這種特殊的屬性稱之為「個性張揚」,我堅決否認,因為我從來不出風頭,我打小就知道樹大招風,槍打出頭鳥。
我自詡聰明一世,杜絕糊塗一時。
世界上沒有相同的兩片楓葉不是嗎?雖然葉脈不同沒什麼用,橫豎都是楓樹上生出來的,秋天一到,全都要完蛋,無一倖免。那不同又有什麼用呢?就好比一個人生前腰纏萬貫,死後還不是照樣要乖乖閉眼?
我橫七豎八的過了不知道多少年,這世道幾乎快要駕馭不住我的思想了。
那時候我在想,要是有一個人能和我一樣不一樣就好了。
這個人就是後來的秦桑。
秦桑這個人的出現,怎麼說呢?就好像一束從天而降的絢爛煙火,炸得我幾天幾夜瞎了眼。
那塊草綠色的籃球場上總是無比奇妙的貼合著他那黑色憂鬱的身影。
他似乎正在做著一切我引以為傲的事,白天不說話,站在一旁靜靜地看著別人熱汗淋漓的打球,手臂里夾著一本新華字典。我剛看到他那幾天,我幾乎以為他在學打球,可是當我漸漸的開始偷窺這個人的生活的時候,我發現,他晚上還會來這裡,一個人「砰砰砰」的運球,上籃,搶籃板。
我已經不大記得自己是什麼時候對秦桑這個人感興趣的了,我只記得那天他走進我們教室的時候,一大群母狼在我的身後嗷嗷大叫,而我正襟危坐的挺立在第一排,正為不想回答老師的問題而矗立思索著。
然後他就來了。我還清楚的記得,他走進教室的第一眼,看見的一定是我。沒辦法,我就是如此的特別而耀眼。
噢對,他也就只看了我一眼,然後繞到教室的最後面,拿了個東西出去了。
下課了以後,我聽見後面幾排的女生嘰嘰喳喳吵紅了眼,我就難能可貴的走上前關切了幾句。
一個女生說:「你看到秦桑了嗎?他剛剛走進來的時候我感覺自己呼吸都要停止了。啊不對不對,我的心都要跳出嗓子眼了!」
另一個女生回:「天吶,你們看到他進來的時候只看了我一眼了嗎?秦桑好酷啊,真的,遠遠的看我一眼我就醉了。」
如果第一個女生瞎扯的時候我還能勉強聽著附和幾句,第二個女生說的時候我只想衝上去抽她幾個大耳刮子,再問問她還要不要臉了!那最後一個女生說話的時候我的腦子突然就停止運行了。
她說:「你們都拉倒吧,秦桑是來找王嫻的!人家從一進門看的也只是王嫻!你們這些自作多情的傻逼們!」
是的,這咬得清清楚楚的傻逼兩個字提醒了我。我回頭看了看王嫻的位置,真巧。
從那以後,我就學會了做一隻白天黑夜準時遊盪在籃球場四周的孤魂野鬼。
去的次數多了,秦桑也就發現了我。
有一次他的籃球黑不溜秋的滾到了我的臉下面。此時我正以義勇軍匍匐前進的正義姿勢趴在草叢裡,我以為這個世界上沒人能看見我。
秦桑沖我說了第一句話:「嘿,幫我把球丟過來。」
我猛地從腳底板湧起一股熱血,啊不對,是我的腳底板猛地湧起一股讓我把持不住的熱血,我偏過頭,狠狠地一撞,球飛回了秦桑的腳底。
他驚呼:「閣下鐵頭功不錯啊,何不出來與在下見上一面?」
我那股熱血被鐵頭功三個字徹底澆滅,我睜著眼完全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蠢事。
秦桑那清亮又歡快的嗓音再次響起:「方芳方,你是不是覺得黑夜太黑我看不見你?還是你準備在那裡面躺一夜?」
桌上的手機 「嗡嗡嗡嗡」瘋響,我扒開充電寶「喂」了一聲。
清亮又歡快的聲音在耳邊響起:「方芳方,坐在火車上要時刻注意錢財,不要發獃,不要一個人在腦子上演亂七八糟的小劇場,多喝熱水照顧好自己,開學早點回學校。」
我一邊聽一邊熟視無睹的點著頭,等他啰嗦完以後急忙問:「沒了?」
秦桑悶笑了一聲。
「你要記得想我。」
我拍了一下桌子,「你說不說!」
他一字一句的說 「傻逼兒,我會想你的。」
我心滿意足的準備掛斷電話。
腦子卻一閃而過教室里的第一次見面的場景,我連忙握緊手機問道:「秦桑,等等!你上學期去我們教室找王嫻拿東西的那天你第一眼看見的人是誰?」
「啊?都過去好久的事了誰還記得啊。」
我「噢」了一聲。
電話里再次傳來他的聲音:「我去拿什麼我都忘了,只記得有個傻逼兮兮又一臉沒睡醒的人兩個眼珠子瞪圓了瞅著老師。」
我和他同時笑出聲來。
哎呀,好難過啊,感覺一秒鐘都不想離開秦桑,這真是我人生之中最痛徹心扉的一次體驗。
沒遇到秦桑之前,我以為我足夠特別和與眾不同,可是遇到秦桑之後,我卻發現自己再也不想做那個人前特別,與眾不同的方芳方了,我只想做個有人疼愛的普通女孩。
所以,故事的結尾就是,沒談過戀愛的人說什麼話都別信,一個字都別信,傻逼兒才信。
2016-1-18 回家的火車上
謝邀。
我只能說一句:無可奉告~
泄。
溫暖,一堆讀者吧。
曾經有個讀者考到我所在的地區拉我面基。
當時罵了她一頓,恩,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她已經來了。(??ˇ?ˇ??)
曾經有個讀者聽說我老是碼字不吃飯,她就給我寄了一堆冷吃兔肉,據說是她家鄉特產。我從未透露過家庭住址,也不知道她哪裡摸到的一個模糊範圍,就那樣寄過來了。奇蹟般的是我竟然收到了。
諸如此類的事情還有很多很多。作為一個11年開啟寫作生涯,至今依舊小透明的十八線開外的寫手來說,已經足夠了。
然後就是認識了很多超級棒的寫手,跟自己以前覺得很大神的人拼字。甚至一些自己認為是大大的人後來成為了基友。大家互相鼓勵,一起拼字,一起打遊戲。
可以說那段時光還是很開心的233
其實有很多大神玩九陰你們知道嗎!!!
當然我現在已經換了三四個馬甲,曾經寫文的初心大抵已經模糊。
走走停停,風景萬千。寫第一本小說時認識的朋友,到現在仍然玩得很好。很多都已經見過面了,成了摯友,或許這就是寫作帶給我的最大的收穫。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我都是在印證中度過。
印證自己確實不能十三歲寫《新紅樓夢》,不能十四歲寫「落霞與孤鶩齊飛」,不能十九歲寫「伊甸園變成菜園子未免太可惜」,不能二十一歲寫「青春就是連疼痛都扎著蝴蝶結」……終我一生,我都寫不出「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
我見到了各種各樣的文字,知道靈動的語言是什麼樣,靈氣的表達是什麼樣。在某個微妙的形容詞,甚至某個不起眼的標點裡,都能看出文字跟文字的不同。總有能打動人的文字,它們輕易的激起人的愛恨痴嗔,讓人或戰慄或心驚,或大笑或流淚,或感慨或心懸——那些讓人驀地心念一動,後脊發涼的東西,叫做文字的「靈」。
我知道我的文字缺少「靈」。我知道我走不遠,但我仍然要走下去:因為文字吸引我,打動我,它讓我感到自在和愜意。手指敲打鍵盤的時候,沒有什麼比「噼噼啪啪」的聲音更動聽。
在漫長的二十年里,我長成了一個群居時不善言談,獨處時沉默卻悠閑的死宅,我把想說的話變成Word里的文字,不用怕說錯,也不用怕傷人,在無聲的文字世界裡,一切都有修改和後悔的餘地。這樣的餘地,讓我輕鬆的活著。
這就是寫作給我的溫暖吧。寫作可使筆做長槍,字為子彈,情緒成火藥,理性即彈殼。不卑微地去追尋自己的理想主義。
如果光憑容貌,一定會有很多我愛而不愛我的男人。但我還寫作,於是只要我看中的男人,都會喜歡我,迷戀我,忘不了我。愛情的路上,幾乎都是鮮花,沒有枯骨,人生變得柔軟了很多呢。
我是個乏味的人,但是在寫作中會遇到很多精彩的事件。
這是件非常美好的事。
從初中開始寫小說,寫在紙上本子上最後發展到電腦上手機上。
初二投給男生女生雜誌,沒音信。只投了一篇,再沒投過。
高二投給新概念作文大賽,沒音信。只投了一篇,對自己否定。
大二開始寫校內,朋友點了幾下。
從未正式發表任何作品,卻不間斷的寫到現在,不斷想故事寫故事,讓自己的生活更豐富。
寫作,現在是我生命的全部,不為取悅別人,只為在這個每日加班工作奔跑的操蛋人生中,安慰自己。寫著寫著,自己在偷著樂。
真懷戀那個小時候一心想成為作家的自己。
十幾歲年華大家都還年輕 激揚磅礴的文字多年後總顯得尤其幼稚 年紀尚小無閱歷寫出的文章不過是陰柔細膩軟綿綿的男女情愛青蔥歲月 儘管讀過再多的納粹猶太大江大海也寫不出更成熟的一切 既然選擇讀林語堂龍應台寫出的卻仍是郭敬明 既然自己的作品亦不會被自己選擇 那麼現在的模樣和大小 寫下的文字 選擇寫文字 是否有意義
意外看到的很喜歡寫作 這是整個青春唯一想要認真堅持的事
侵權刪
――自己寫的故事可以把自己感動哭,讀多少遍都是如此。這可能是帶給我最大的溫暖了
寫得不多,也不算好。
但是,至少現在,那個對我而言最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人,是通過寫作認識的。
何其有幸。
我遇到很多的朋友,來自天南地北。
我可以坐在電腦桌上,靜靜敲字,忍受孤寂。
我可以把我瘋狂的想法一筆一字敲出來,回過頭來看看,莫名的笑了。把自己腦子裡一堆「胡思亂想」和千奇百怪的腦洞落於筆下,能得到一個人的評論和支持都是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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