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曾經相愛的兩個人不僅不能和平分手,最後反而互相厭惡,惡語相向,肆意傷害?
朋友和她EX在一起三年,經過了很多坎坷,最後卻在還差一點點談婚論嫁的時候分了手,而且分手時EX對朋友惡語相向,表示非常厭惡,連頭也不回就走掉了。他們剛在一起時也是很甜蜜我們很羨慕的,為什麼最後卻不能好聚好散呢?那些曾經愛瘋了,最後卻互相厭惡的情侶心理到底是怎麼樣的?
為了減少認知失調,即為了使自己的認知和行為相一致。
如果分手時不停地讚美對方聰明大方美麗善良,那就會產生矛盾——那你還分什麼手?
惡語相加能緩解認知失調的不適感,對方就是那麼的愚蠢小氣任性,所以我跟你分手——行為和認知就一致了。
A和B兩個女生喜歡同一個男生,本來這個男生對兩個人評價是差不多的,好感度一樣。糾結了一段時間之後,男生選擇了A。
然後,這個男生就開始對B有各種負面評價了,覺得B遠遠比不上A。
在行為上他選擇了A,那麼在認知上他就要為這種行為找一個認知上的理由——A比B要好。相反,如果他的認知是B比A好,卻選擇了A,他就會各種不舒服。
不匿了 跟前任分開以後有段時間我很恨他 恨他恨得入骨 我甚至覺得 我對他那麼好 他有什麼理由不要我 我這麼喜歡他 他沒有理由這麼對我 所以我說一些很難聽的話只是想讓他也一樣不開心 而原因是因為他傷害了我 後來我才明白原來根本不關任何人的事 一切都是因為自己不夠成熟 談戀愛的時候 感情越好對對方越關心 求同的傾向也就越強 當達到一個峰值也就是最高點的時候 就會要求接近全面求同 雙方中一方的感情越強烈就越不講理越苛刻 所以直到分手以後過了很久 我才想通 其實愛情里是不應該邀功的 也不應該在分手的時候拿付出作為談判的籌碼 「你看我對你多好!」「我為你付出那麼多,為什麼你這麼對我?!」愛情的付出是沒有度量單位的 送出去的愛會因為你的慷慨而變的高貴 也會因為你的清算而變得廉價
有一部分情侶,真的一直沒出惡言。
剛分手時候,會有很大情緒,所有陳年舊事,受過的委屈,破滅的幻想等等,很容易哭訴抱怨,搶先做受害者。
這要看人生觀。我一直很喜歡李敖,他說:「女人就是要美,這是最重要的。」當然他不是說膚淺外表。
雖然分手時候氣到發抖,收拾東西快速走人,最後還是發簡訊說:多謝多年照顧,滿心感激,祝幸福。
雖然發簡訊時候,心裡並未原諒,只是太愛李敖,習慣按照他喜歡的風格做事。
就像武林對戰,重傷後把血咽下去,假裝沒事站在當場,裝風度,等對手走了再吐血。
另外就是,想吵架,什麼時候吵都行,10年後,30年後,都能繼續吵。
留美麗背影的機會,只有一次。
嗯,前男友現在還很挂念我,常常主動電話問是否安好之類。
而我現在真的原諒一切了。多謝當初淡定回應,記憶最後是美麗結束。
另外,吵架需要雙方情緒的,如果另一方回應永遠都是,多謝遇見,祝安好。很難吵起來。
若真遇到分開,請一定冷靜。當初遇見時候,是因為愛。
分開,只是因為不愛。
沒有對錯。祝對方安好,也祝自己安好。
當一個女人把所有傻逼的面貌都暴露在一個男人面前時,除了嫁給他就只能殺了他了。——羅立安的眼光(loggar)_飯否
謝邀。有的情侶,他們對對方的期望太大,要求太多,只是一味的想讓對方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愛自己,忽略了戀愛中的兩個人也是兩個個體的這個事實,所以當你對對方的期望要求對方達不到的時候,你就會覺得很不爽,覺得對方沒成為你要的那樣是因為不夠愛你,於是就開始覺得不公平,然後討厭他,最後記恨他,其實整個過程中,他們唯一顧及的都只有自己。。。。
有的情侶是因為在一起以後,隨著彼此的接觸加深,對對方的了解也加深,於是就發現了很多自己不能接受的方方面面,於是開始覺得對方不完美,慢慢的就不再那麼想和對方在一起,慢慢的就開始討厭,最後有可能會煩感,其實整個過程中,他們忽略了人的兩面性,他們只願意接受對方的好,不願意接受對方的不好。。。。。
有的情侶,當激情過後,突然的一個瞬間就覺得不愛了,就像當初那一瞬間就愛上你一樣,沒有任何原因,沒有任何理由,但是其中的一方還深深的愛著,覺得對方玩弄了自己,於是開始大吵大鬧的想要挽回,可是不愛了就是不愛了,再讓他愛根本不可能,可是愛的人愛了就是愛了,想要收回也很難,於是產生矛盾點,於是越鬧越僵,越鬧越恨,其實整個過程中,他們都沒弄明白愛情是個很奇妙的化學反應,當這個化學反應完成後,是不可能再恢復到反應之前的那種無素了。。。。
當然不排除還有其它的可能性,在這我只想說,當一個人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感情世界裡沒有對與錯,只有合不合適,能不能相處的來,能不能互相包容理解,能不能為彼此各退讓一步,能不能接受對方的好與不好,能在一起,自然是最好的,不能在一起,也不要勉強,是你的終會是你的,不是你的,再怎麼死抓著不放也無濟於事,最後受傷難過的還是自己。
如果兩個不能在一起,也請能儘可能的告之原因,我覺得這是對對方的一種尊重,當初在一起的時候是兩個人的事情,那麼分開的時候也要兩個人一起面對,不能說你單方面想退出就退出去。謝邀,,,,為什麼有些曾經相愛的人最後都對對方深惡痛絕?
因為這個兩個人從頭到尾都沒有愛過對方,從頭到尾也沒有被對方愛過,從頭到尾也不知道愛是什麼。是的,就是這樣,沒有其他任何答案了。
你以為有人陪伴的甜蜜是愛嗎?
你以為有人呵護的溫柔是愛嗎?
你以為有人關懷的滿足是愛嗎?
都不是,這些都不是愛,但凡是兩個人其中有一個人懂愛並愛過,分開以後,這個人都是不會去恨,不會去傷害的,很多人可能一輩子都遇不到這樣的人,也成為不了這樣的人。
這樣的兩個人都是自私的,而且還無能,這樣的兩個人都有自己各種各樣的幻想和慾望,自己又沒有能力去實現,當然希望有另一半為自己實現,這樣的兩個人都對對方許以厚望,希望對方來完成自己完成不了的事情,而從來沒有想自己去完成。
看起來那麼甜蜜,那麼相愛,其實本質上都各懷鬼胎,彼此都想控制對方幫自己做事,但是彼此都不願意聽從彼此的,這樣的兩個人就是典型的把自己的慾望當作了是愛,自己被自己的慾望趨勢,不要以為這兩個自己不知道,他們心裡都是明鏡一樣的透徹,只是打死不會承認罷了。
他們甚至會為自己的慾望找各種各樣的高端高尚極富哲理的道理,比如:
愛本來就是自私的。
付出就是為了得到,不為得到誰還付出。
這些話都是這一類人的至理名言,他們可以那這些話說得感天動地,極度動人,他們可以騙到很多人,但是有一個不變的事實就是他們始終都是痛苦的,當然嘴裡肯定不會承認,你只要細心一點,總會找到蛛絲馬跡。
本來就沒有愛過的兩個人,本來就是被自己的慾望驅使的兩個人,本來就自私的兩個人,最後又怎麼會好聚好散呢?
自私的人從來都只顧及自己,顧及自己的得失,面子等等這些,本來就不是因為愛而在一起的兩個人,就像是一場生意,不,這就是一場生意,就是一個人認為自己花了極大的代價來請來一個人替自己辦事,最後卻發現事情一點都沒有辦好,反而越來越差,花錢的人怎麼受得了呢?
你就把這樣的兩個人當作兩個生意人,就很好理解這樣的問題了,只不過生意人講的是誠信,這兩個人講的是愛情。
最好玩的是這種情況,其中一個人覺得是這樣:老子給你錢,你不聽老子的話,不幫老子辦事,還說老子不好,我QNMB。另外一個人會說:你TM說什麼?明明是老子給你錢,你不替老子辦事,不聽老子的話,最後還來說是你給我錢,你ZTM不要臉,我呸。
這不是這樣的兩個人最慣用的對話嗎?翻譯一下,一個人說:我那麼愛你,我對你那麼好,你居然這樣對我,從來不考慮我的感受就算了,還說我不好,我QNMB。另外一個人說:你TM說什麼?明明是我對你那麼好,付出那麼多,反過來你傷害我,最後居然還說你對我多好,多好,你還要不要臉。 其他內容自己腦補。
我很嚴肅,真的就是這樣,這樣的兩個人曾經根本就沒有相愛過,從來沒有愛過,那些甜蜜不過是自己的期望中的微笑和短暫的投資罷了,分了也是正常。
唉,就這麼多,懂得人自己就懂了,不懂的人也不用反駁我,免得我不想解釋又不想看你的評論,最後把你評論刪除。
完除了@顧lily回答的原因之外。
針對那些分手並非雙方的意願,而是單方面意願的情侶來說,不情願的那一方對對方表現出攻擊性,往往是源自挫折感導致的憤怒。
@安雅
兩個月前就極其不喜歡@安雅的說法想反駁你,那次打了很多字卻因為手機出問題沒回答成功所以懶得反駁了,這次再看到你的答案居然有那麼多點贊的,實在是忍不住了。
你覺得欠家教是一個輕微的貶義詞,但是在我看來,這不僅僅是對個人的侮辱了。「對子罵父,則是無禮」,捎帶罵了人全家,還說是輕微貶義,實在不能苟同。
誠然有些人確實素質很低,分手之後做出極端的事情的確應該譴責。可是一棍子打死真的明智么,用「欠家教」三個字優雅地甩給那些在愛情里受傷而失控的人,合適么?你說你在戀愛上一次成功,我覺得這才是你僅僅給出「欠家教」三個字的原因。你沒有過被深愛的人背叛甚至拋棄,沒有體會過滿心歡喜穿越大半個中國去看望戀人卻發現TA跟別人纏綿在床,更沒有體驗過那個你深深愛過的人能給你多深的傷害。沒有誰生來就有一顆鋼鐵之心能承受住愛情里的傷痛。愛情不是生意,哪裡存在什麼成功失敗。「失敗了如何優雅退出」,怎麼聽怎麼彆扭。
我始終相信,曾經真心愛過的兩個人是恨不起來的,即使受傷分手之後情緒失控咒罵耍狠,最終總會恢復過來,那些一起走過的日子,始終是漫漫人生路的珍貴回憶與溫暖。欠家教的人當然有,但只是極少部分。另外那些玩弄感情的人,多深的恨,多臭的罵名,都是你應得的。要我說就三個字,欠家教。從小沒人告訴它,失敗了該怎麼調整心態、優雅退出,受挫了便恢復動物本性,撕開偽裝,亂叫亂咬。
如果事後他們能意識到自己的醜態,學會正確應對,也許下次分手就能好聚好散,和平分手了。若不惡語相加,心生厭惡,怕此生再也無法忘卻與你一起的時光。心一稍軟 ,不經意間便會發現依然愛你。可卻不可能再回去,無奈地只能懷念,然後冷靜下來,繼續恨。恨久了,愛沒了,恨也沒了。愛恨交織,就是如此。總結:如果不恨你,只怕再會愛上你。
不同意「因為對方傷我太深所以我惡語相向報復回去是合理的」說法,分手之後說盡對方壞話要麼就是爭取輿論同情,要麼就是為了讓自己好受一點或者覺得自己很難過一定要讓對方跟自己一樣難過,前一種是自私,絕對地愛自己勝過愛任何人,媽的都分手了還在爭取形象分,後一種就是自己騙自己不想讓自己太難受從而不斷給自己心理暗示「都是他的錯不是我的錯不是我的錯……」,其實也是自私,人生而自私並且有天生地自我保護的意識這可以理解,但是不代表我們就可以完全不控制自己還帶著愛太深的幌子去罵對方,這就是心智不成熟,你大可自己承受自己的難過給對方留下好聚好散的祝福,但是有的人就是覺得對方虧欠太多一定要讓所有人包括對方都覺得自己是受傷害的一方。
最近朋友在社交網站上指名道姓罵其前男友渣男到處搞曖昧,引得一眾圍觀群眾,大家還建了一個微信群每天討論大戲進展....但是其實一直都是女方自己在單方面發飆,還指名道姓把自己認為的男方曖昧對象也爆了出來...結果人家男的可是一句話沒說任其發瘋各種隨意,最後取得了壓倒性的輿論勝利(來來來讓我們對處女男的淡定膜拜一發),從爭取輿論同情這個角度來說女的是慘敗,而且那個所謂的曖昧對象也是毫無回應(綠茶婊的雙Q真的高女漢子太多了..),然後所有人都像看馬戲團一樣看此女每天刷屏...所以人不能任由自己情緒的爆發好像自己就是全世界的中心全世界都應該來憐憫自己,「一個人成熟的標誌就是認識到自己身上發生的99%的事情其實周圍人都不關心」,靜默地承擔失戀和挫折以及人生的不順利,不斤斤計較到底是我付出的多還是你付出的多才是心智成熟的表現。
前面有人說是因為家教不好,個人覺得沒有上升到這個高度,很大程度上父母並沒有教我們如何做到大度與豁達,這個需要的只是經歷和自我反思,年輕的時候獨生子女都有自私也很正常。跟第一個男朋友分手的時候各種互罵就差沒打起來,也會去我們共同的朋友那裡吐槽以獲取支持,因為都是十三四歲..所以還很幼稚跟自私,覺得所有人都應該幫自己,跟第二個分手的時候也是這樣,我還衝動地發動了身邊朋友發匿名簡訊罵他(還有很多幼稚的發泄...真是汗顏..寫不下去了....),但是我後來發現時間久了其實也就是那麼回事根本犯不著在當時發那麼大脾氣,發火的當時是一時爽,但是其實事後會後悔,覺得自己好幼稚,簡直不堪回首阿喂...
罵對方還有一種可能就是覺得自己很難過一定要讓對方也難過,所謂「愛之深責之切」,尤其要是對方還特別淡定的話,確實容易有掐死對方的衝動...這種歸根到底也是自私,「我特么這麼難過都是因為你知道么你看我為了做了這麼多你知道我有多不容易么你看我多難過啊你來看啊你看啊喂....」你怎麼知道對方就沒有為你做什麼對方就沒有不容易呢?這種自私也可以解釋很多其他事情,比如分手之後不能忍受對方比自己過得好..有一次跟比我年紀大經歷了起起伏伏最後找到婚姻幸福的姐姐探討這個話題,她說這就是因為年輕,還是不諳世事,還是斤斤計較無法放下心裡的慾望和自私,還是小男孩小女孩。
最後想再次引用下這段古人的離婚協議,每看必感慨: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說一下我的親身經歷吧,曾經有一任女友分手是所謂的「惡語相向」的。
至今正式交往過8任正式女友,不含現在已經完婚的媳婦兒,最短一周,最長四年,除了第六個(為方便稱呼,稱為射手女),其他基本都是和平分手,即使是四年那位,分分合合半年才徹底分手,也幾乎沒有發生惡語相向的情況,最狠的話也不過是:我不愛你了。但第六位女友的射手女,卻搞的幾乎要拔刀相向。在我看來,是否惡語相向、肆意傷害,與兩位主角的性格關係不大。今天有點空閑,來說說此事。
和射手女在09年認識,網戀。我有三任女友是網戀認識,包括在一起四年的金牛女,非常相愛,對網戀沒有偏見。一開始只是通電話,從她口中知道了基本情況:西南政法大學學生;愛上一個老男人,分手了,給了她20萬分手費;夜夜買醉,非常痛苦;父母離異,和父親一起生活;身高171;相貌正常偏上。
異地了大概3個月,她拖著行李來北京了,當然是我同意的,據說是辦了一年休學。相聚之後的半年,兩個人還是很好的,就是題主提到的「看上去十分恩愛」。但需要說明的是,這種秀恩愛,除了極少數男的很奇葩、好不容易有了女友的屌絲外,大部分是女人主動的,包括情侶衫、情侶鞋、人前親熱、微博微信SNS各種親密照片等等,私下可以採訪下男主角,男人大多只是不想讓女孩不高興而已,大概大多數男人是不喜歡身上貼著「XXX專屬」的標籤在外面晃悠的……很沒面子好不好!!!
繼續說射手女。相處半年左右,慢慢發現一些問題,包括她自述的不實,按照發現的時間早晚,列舉一下:
1. 睡相非常丑;
2. 粗魯,非常粗魯
3. 懶,晚上不睡早上不起
4. 只有小聰明,情商非常低
5. 學校是退學,不是休學。進一步發現不是正經的學生,只是西南政法的某種培訓班,國家不承認的學歷(我非學歷控,只是客觀的再說她的不實信息)
6. 曾經相好的老男人比她大20歲,在一起的時間是養著她,甚至養著她家。她家人也很奇葩,男的很大方,因此家人默默接受了女兒做小三的事實,只是偶爾勸勸她。
7. 曾經在酒吧賣酒,KTV做過事情——這個說來複雜,射手女是90年的,很多蹤跡是在網上,能人肉到很多信息。簡單說,我能確認她在一家有特殊服務的KTV打過工,至於是賣酒,公主,還是什麼,都不清楚,我也沒2B到去問她以前的朋友。
8. 最嚴重的,曾經溜過冰——即碰過毒。
還有很多細節的問題不贅述,但在半年多的時間裡,發現的這麼多問題,已經對此人沒有任何感情可言,生活相處中經常產生厭惡之情,但考慮到她基本在北京沒有生存能力,而且的確是因為我來到北京,不能簡單分手了之,因此還是忍耐了三四個月,計劃等到春節期間,把她送回她老家(為避免地域問題,不寫地名),一了百了。
但就在忍耐的這三個月里,對這個人已經極端厭惡,尚未等到春節假期,我在一次酒後,直接提了分手。結果自然是一哭二鬧三上吊,夜夜吵鬧,包括索要分手費等等。在某夜吵到凌晨三點,逼迫我承諾將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給她3W作為分手費,才告一段落。(當時她一直沒工作,我的收入不高,一直月光,沒有積蓄)
隨後我趁著春節假期,帶了一些換洗衣服離開了北京,她也自己回了老家。原想她不會再回北京了,結果因為當初來北京也是跟家裡撒謊是來讀書,為了圓謊,她還是硬著頭皮回了北京。那段時間我背著行李箱住快捷酒店,用兩天時間找到新的房子租了下來,再也不想看到這個人。
分手後還一直纏著我要分手費,因為她的生活的確困難,我對於分手的處理如下:
1. 原本租住的房子交了半年的房租,供她繼續住;
2. 原本家裡的一切東西,包括傢具,電視,我的ThinkPad X200、iPod等等等等東西全部歸她,我只拿走了自己的換洗衣服。
3. 後來趁她不在家,送過一次錢,5000塊。
因為當時剛換了工作,待遇大大提高,不然自己重新租房都成問題。
分手後大概一個月,我有了新女友,她一口認定我是劈腿了才和她分手,實際上是和她分手後才認識新女友。因此在網上、微博各種攻擊,我都視若無睹
沒有重點的說這個多,只是想說明:
1. 你看到的恩愛,並不一定是真的恩愛。在微博上看到的秀恩愛的夫妻,事實上我知道的,幾乎都有嚴重的家庭問題。
2. 你看到秀的恩愛,不一定是雙方都樂意的,一定程度上,秀恩愛,死得快,是有道理的。愛秀恩愛的那個,幾乎都是感情里的弱勢方,沒有安全感的行為,一般是女性,而這種類似於劃分領地的做法,男主角大多比較反感。
3. 惡語相向什麼的,大部分情況是真正對這個人厭惡了,只求速分。真正愛到死去活來但因為不可抗原因要分開的,都是心如刀割,不忍傷害的。
4. 我所見到的談婚論嫁,極少有真正相愛的結果,大多只是「那就這樣吧」的結果。到談婚論嫁的階段,不能說明二人有多相愛,相反在我看來,談婚論嫁的,幾乎都不是自己真正愛的人。
先說這麼多
當一個男人把所有幼稚和不成熟的面貌都暴露在一個女人面前時,除了娶她就只能和她分手——我。
應該是沒有聽過一句話:在你和前任分手時候的圍觀群眾里可能就有你未來的終生伴侶。
你覺得矛盾的是他們曾經很好,分手的時候卻惡言相向,這兩個狀態差別太大。但實際上,他們可能就是因為談戀愛的時候 「吵架」不及時,(吵架不一定是很猛烈的,就是有摩擦,然後溝通)然後分手的時候一個導火索全部激發,積累的不滿都噴涌而出了。所以結論是,他們本來就沒你們想的那麼親密無間。
你說的朋友他們到底是什麼情況我不知道。
愛和恨都是極致的情感,排除掉那些刻意秀恩愛的,如果曾經愛到極致,一旦破碎,感情的投入又不會馬上清零,就會轉化為同等程度的恨。
如果曾經互相之間的感情沒有那麼深,那就說明情商低。
最後,不要相信@安雅 老師,她是雙魚座,根本不知道什麼叫翻臉。哪怕被人傷害也不敢撕破臉。林憶蓮 李宗盛《我明白》視頻
因為分手太晚了。
謝邀
- 父母慣的
- 戀人(曾經和現在的)慣的
能在分手的時候惡語相向反目成仇,分手之前的行為也不會好到哪裡去。這樣的人沒有敬畏和感恩之心,既不尊重自己的愛情和過往,也不顧及對方的感受和付出。
面對得不到的事物,你如果做不到優雅地笑著放手,至少應該學會默默地哭著離開。氣急敗壞歇斯底里永遠是最壞的選擇,沒有之一。我也這樣做過。
剛分手的時候,我幾乎和所有知道的人,說過「誰年輕時沒愛過個人渣」,我當時真的是很恨他,因為那個時候我還愛他。
我見過他的父母,姐姐,過年去過他的家,見過幾乎所有的親戚,他們家所有人都知道我們在一起。天知道,我當時哪裡來的勇氣,那年我只有16歲。
我曾經毫不懷疑的認為我這輩子的伴侶只會是他,他不在了,我必定一個人一輩子,守護我們的愛情。現在,聽起來似乎很可笑,可是,怎麼辦呢,我當時就是這麼想的,這麼打算的。
結果呢?我深愛的人拋棄了我。我覺得我的世界都塌了。我恨他怎麼了,罵他怎麼了,這些都是我自己的事,誰規定第二天太陽升起的時候,一定要陽光滿面?
為什麼自己的情感過渡時間由別人來決定?我還愛他,你管的著么?管的了么?
處理分手的事情,只能因人而異,不該去說人是非,別人願意告訴你,你就聽著。其他的,請你閉嘴,你不是當事人,不要以己度人。
時間是最好的解藥,讓他自己處理。
雖然不知道是多久。以前聽過一句話,估計他們沒有聽過:
「不要用曾經親吻過的嘴,惡毒的撕咬著對方。」
推薦閱讀:
※被劈腿分手了,前任有了新歡,真的傷透永不回頭,但是日日失眠,吃不下飯,怎麼度過?
※為什麼分手後總是放不下?
※分手後找過前任,或者被找過么,大多是什麼心態?
※戀愛了五年,經歷了很多,過半年就要結婚了,什麼事情都安排好了,突然她要分手。?
※男生選擇分手會怎麼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