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進特殊群體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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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殘疾兒童的教育,是集中特殊群體特殊教育,還是和正常孩子一起學習或者其他?


看了樓上兩位學特殊教育的學生的論述,心中著實遺憾。同時,我也為在全世界範圍內自1994年《薩拉曼卡宣言》發布以來,已經開始堅定不移地推進融合教育(也稱全納教育)很多年,並且已經取得諸多事實成果和實證研究成果的今天,我們國家仍然在探討到底哪個教育更適合殘障兒童,感到非常沮喪。不盡如此,在沮喪後面要加個er的是,大家的討論點仍然只是那兩樣:

一個是殘障兒童要按能力劃分,然後將之分配到普通教育或者是特殊教育學校里。這一點從根本上就否定了融合教育的價值。

另一個是承認融合教育本身是對殘障兒童非常好的教育形式,但是,教育的資源是不足的,目前的條件是遠遠不夠的。其表述有兩個方向,一個是普通孩子的教育都沒搞好,殘障兒童嘛,你們懂的。還一一種以保護為名,條件不足的普通學校,無異於是對殘障兒童的加害,還是放到特殊學校里好。

所以,其實關於這個問題的討論,根本上,不是殘障兒童應該接受什麼樣的教育的問題。而是我們必須搞清楚,什麼是教育和什麼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的問題。

在討論這兩個問題之前,有段關於融合教育和全納教育詞語上的背景做為補充,可能看明白了,基本上就不用再往下看了:

1994年6月10日在西班牙薩拉曼卡召開的《世界特殊需要教育大會》上,88個國家政府與25個國際組織的代表通過了薩拉曼卡宣言,其中提出一種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式 - 全納教育(inclusive education)。全納教育強調所有學生,無論殘障與否,在主流學校中接受教育的權利,並且教育環境和教師需要具備自我反省和調整的能力,以適應特殊需求學生。

中國大陸所使用的「融合教育」一詞來自於香港和台灣的翻譯,對應的英文可能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 inclusive education和integrated education - 後者更多的時候用於種族隔離和宗教隔離教育系統中的「融合」行為。比如,1980年代初的北愛爾蘭,天主教學校和新教學校涇渭分明,為了讓孩子的成長不因為宗教原因而被隔離,一些民間組織開始倡導教育融合,政府的教育政策和資金也開始傾向於融合學校。在美國,對種族隔離教育體系的反省也指向融合教育,美國最高法院在1954年宣布種族隔離學校非法,保障非白人學生參與主流教育。

因為台灣和香港社會並不面對根深蒂固的種族和宗教隔閡,選擇將inclusive education翻譯為「融合教育」,殘障權利運動興起之後,倡導人士認為並沒有必要更新這一概念。中國大陸則是在2008年簽署聯合國殘障人權利公約之後才開始大範圍接觸這一理念,同時受到西方社會和台灣的影響,因此兩詞混用。但基於文化的因素,更多地會使用融合教育。

那,我們還是回到問題的根本,什麼是教育,或者說,什麼是我們做為一個隨機降生在這個世界上的人,會認為的好的教育。

簡單粗暴地,探尋教育的內涵有這樣一種路靜,就是通過探尋教育的目的來定義教育。

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把教育的目的規定為: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很顯然,達不成這個目標的,均屬於教育的不合格產品,或者,久而久之,帶有某類特徵的被教育者,就失去了被教育的價值。比如,「沒有能力接受普通教育」的殘障兒童,還有很多,考試考不好的差生。甚至通過有否符合這一教育的目標的,可以定義一個人的生命價值。

西方教育家哲學家也有不少通過定義教育的目的來定義教育。

例如,蘇格拉底認為:教育的目的是創造一個所有人都作好事的社會。根據這一目的,他進一步主張,教育必須交會人們如何淸晰地思考,因為準確思考的方法可以告訴一個人什麼是好的,並且主動地去做好亊。

德國哲學家、心理學家和教育學家約翰?弗里德里希?赫爾巴特主張:全部教育的目的在於造就有文化的文雅之士。這種人在本性驅動下能努力爭取真正的道德。

相較哲學家們的思考而言,我更能看明白下面這個探尋教育目的並闡明教育過程的定義。

「教育是一個為所有人提供他們一生中所需要的和想要的知識和技能的過程。教育過程可以概括為,學習去認識,學習去做,學習一起生活,學習成為想成為的人。」—《社區康復指南》

按照我自己的理解就是,理想中的教育應該是,為所有的個體提供符合他們自身需求的支持與引導,讓其有機會發展自身潛能,成就其自身最好的自己。它承認,每個生命,在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就是平等的,不會因為你是黑人白人,窮人還是富人,男性還是女性,殘障亦或不殘,就有所排序。它也期待,每個人的成功與幸福,不是通過與別人的比較並且取得勝利才能實現,而是看到,通過社會的支持,讓每個人,都能不斷前進,不斷提升,只是和自己去比較,有沒有在發展。

而不是,以某一種標準做為衡量,讓所有人來適應這個標準,最終通過這種標準將人區分出三六九等。而這裡的標準,大家在上面的某種目標的定義中已經看見了一些。基本上,我們很多時候,依靠的都是,必須要擁有現行社會所需要的,所承認的,某種能夠創造其所需價值的天賦與能力,才能在這個社會中,擁有一席之地。

關於這一點,在討論甘肅輪椅考生與清華之間的互動時,《新京報》旗下評論性公號《沸騰》刊載的那篇文章《人生實苦,但請你足夠優秀》,可謂切中了我們的痛處。因為關注一個考上清華的輪椅學生能否通過社會大愛進入清華是重要的,而一個低視力學生被浙江工商大學的城教學院直接拒絕甚至趕出學校,不值一提。

這也像,在我們生活的教育系統里,一個成績好的學生打個噴嚏所引發的老師們的緊張,要遠遠大於一個所謂的差生的高燒四十度。

人的價值,在某些標準面前,顯然,被排列得井井有條,有條不紊。

今天之所以我們有時間站在這裡BB,研究說殘障兒童究竟適合哪種教育形式,是因為我們還有一些,這個社會發展所認同的需要的能力。當然,也僅是閑扯。因為好多話題我們,不會引注,沒有閱讀,或者,沒有一些其它的東西,根本插不上嘴。

我們不是殘障者,所以站在自己的立場上,可以有心思探討。可如果把你放在那塊無知之幕後面,讓你決定說,你更喜歡教育的哪種定義的時候,不知道你將來投胎在什麼人家的你,會選哪一種呢?

所以,沒有「沒有能力接受教育的學生」,只有「不想好好發展自身教育能力的老師」。

所以,當我們談全納教育,談融合教育的時候,不是在談「求求你們,照顧一下殘疾孩子,讓他們回到主流」,而是在說,什麼樣的教育,對我們每個人來說,尤其是孩子,是更好的一種教育形式,以及教育目的。只是恰巧,殘障兒童在過往的生命里,被認為是最沒有教育價值的那群人,被認為了是最沒能力接受教育的那群人,是被以保護弱勢為名隔離在了主流之外接受著低質量教育出了問題只會歸結到他們殘疾人本來就自卑本來就能力差的這樣一群人。所以當我們追求一種更好的教育的時候,自然而然地就會從這群卑微到了塵埃里的人的遭遇,開始反思和切入。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聽說過,不光是殘疾人天生自卑,窮人家的孩子天性也性格扭曲,農村的孩子永遠帶著一股子小農意識,而女性生來就小肚雞腸的。

所以,你想投胎去哪裡?

就算是功利一點講,你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生命中,從還沒出生就開始競爭,在一種標準下各種焦慮,去拼那一點天賦機率,還是說在一種多元的尊重個性與發展的環境下,通過與各種小朋友的接觸,學會什麼叫生命的多元,自我接納,從而獨立思考,有機會發展自己的興趣和愛好,為自己的人生做選擇,並且負責?

最近三色幼兒園的事情鬧得沸沸揚揚,我有一位朋友跟我說了個事情,很值得我們功利地思考。他說,自從開始教授殘障與法律這門課之後,他選幼兒園都有了偷懶的方法,只要看這家幼兒園招不招殘障小朋友,殘障小朋友在裡面的狀態如何,就知道這是不是一家理想的幼兒園了。因為他覺得,願意做出如此嘗試的幼兒園,從普遍概率上講,老師肯定會更尊重孩子,更耐心,而發生虐童的概率,會更小。同時,他也說,一個沒有殘障孩子的學校,

說到這裡,另外一個問題就來了。

因為這樣的描述,實在是非常理想化。很多人就要問,我們現在的國情是什麼?我們也希望每個孩子都能在足夠的教育資源之下,自由地發展,而不是去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但這要花多少錢?這要多少老師?這要老師的素質有多高?

所以說,咱們中國人是一個忍耐力出奇得好,記憶力出奇得差,善良老實容易滿足得近乎病態的民族。因為我們的底線在一次又一次的被突破中,不斷降低,忍受著各種不公平與歧視,還有環境與食品的不安全,仍然能夠活得幸福而滿足。因為我們滿懷著愛國主義熱忱,在我們是發展中國家的借口下充滿自我犧牲,自己都能犧牲,更何況是殘障人士這樣,明顯是要國家來支付更多成本養活的負擔呢?要知道,落後是要挨打的。

所以,我們期待這樣的美好,但那是將來的事情。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吧,讓國家經濟先發展起來吧。

然而,公平的反義詞,其實不是不公平,而是效率。

現代的主流經濟理論以及國家治理思路,不約而同地都在強調效率的問題。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怎樣分配資源才是最有效率的,怎麼樣提升效率,才來帶來最大化的集體利益增加。似乎,公平與正義,只能在物質足夠豐富之後,才能夠使現。否則物質貧乏下的公平,根本不值一提。這背後體現的是我們一種什麼樣的思路?什麼樣的一種幸福與價值觀?

還有一點要指出的是,集體這個概念很奇怪,集體利益這個概念就更奇怪。集體是誰?

假設真有這麼一個集體,我們先把蛋糕做大了,到時候再來分配,保證各種公平,聽起來似乎不錯。但這個過程中,要犧牲誰,誰來決定,憑什麼?而最後,一部分人淪為了弱勢,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之後,又能真的實現再次公平分配嘛?

劉慈欣所寫的短篇科幻小說《贍養人類》給我們寫出了一種可能,一種極大的可能。在科技發展,經濟發達的1號地球上,全球的財富最終集中在一個人手中,他壽命無限,財富無限。剩下的20億隻能縮在自己家的盒子里,連門都不能出。因為外面的空氣,河流,樹木,陽光,都是別人家的。

因為路徑依賴以及權力的固化,基本上給之後設想的所謂正義的分配阻斷了去路。想想現在的優質的教育,都提供給了誰,,都有誰能夠購買得起,就知道了。

可能,這種改變,真的只能是有一天,那群被從一號地球上趕出來的窮人們,以碾壓的姿態降臨我們這裡,揚言要用最球待遇最差的人做為標準來對待所有的我們,才會發生。

這裡不得不對劉老師寫個服字,他的科幻背後,其實是對人心人性的冰冷洞察。

人性是不值得信賴的,也不要去隨便考驗。與其如此,將希望寄託於未來的縹緲,不如從一開始,就必須全面地運用賦予全部社會中的人們以其應得的所有權利的方式,去防止難以預測的人性之惡。在這個過程中,大家一起向前發展,而不是可以隨便選擇犧牲某些群體。因此,當我們覺得,殘障人被隔離起來放入特殊的學校,更加富於效率的時候,當我們承認融合教育的價值卻表示資源不足有待未來的時候,就需要警惕起來。前者,隔離但平等,這樣的事情,已經早在上個世紀60年代的美國被證明了,對處於邊緣的群體,帶來的只有尊嚴上的損害,而後者,可能終將等不到公平再次分配的那一天。

而我們每個人,除非天賦與運氣達到了一定的程度,成為全球頂尖的那一批。否則,每個人,都身在其中,無法擺脫。

最後兩個問題,一併討論。

那什麼樣的融合教育是我們要的呢?在現在確實條件不足的情況下,我們應該怎麼辦?你給出個主意。

很多人有這樣的邏輯,如果你自己不會製冷,你就沒有資格批評冰箱,完全忽略了這個世界上有製作冰箱的人,我們給他們付著錢,納著稅。

但好在,在融合教育方面,我還有點經驗。

融合教育,根本就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它不像我們全國統一的教材,統一的考試。在世界各地,我所接觸到的融合教育,所呈現出來的模式,都各有色彩。原因在於,融合教育也好,全納教育罷,它的根本是,我們對於教育的理解發生了系統性的轉變。也就是我在開頭所提出的,教育的定義,內涵,或者說目標的,到底是什麼。當觀念發生了轉變之後,就像富有的國家可能給盲人配上很多設備來參加大學入學考試,而窮的國家可能是找個人來讀題代寫,因時因地制宜,如此而已。

我在東北師大拒絕盲人住在學校那個問題回答里,舉過美國的聾盲人和台灣的聾盲人的例子,條件不一樣,裝備不一樣,工作也不一樣,但是她們做為人的尊嚴一樣,做為人的發展一樣。

這就關聯到另一個問題,現在怎麼做,什麼時間開始做?

當我們知道這是一種教育的理念之後,自然就知道,不是怎麼做,而是你想不想去做,這是一個態度的問題。而至於是什麼時間做,那當然是now or never。

融合不是一個結果,它是我們堅定了這樣的信念,開始嘗試和所有人一起去改變,最終會產生的一個結果。如果認為把所有的條件都集齊了,再來搞融合,根本就不會有那一天。

它需要的是,我們面對環境中的各種障礙,尋求解決方案的積極,而不是將責任歸咎於殘障,貧困和條件落後的拒絕。

如何促進特殊群體的教育公平,那就是先打大開門,歡迎他們進來,而不是認為麻煩來了。在他們進來之後,和他們一起,去想辦法,去學習,去改變。

我們不會因為孩子走路會摔倒會受傷,就不讓他們學走路,而是一邊教他們走路,一邊想各種方法提醒他們小心,還會把周圍的環境不斷地搞得更安全。但孩子受傷仍然難免。可那個時候我們發現,原來孩子慢慢地,已經學會了自己爬起來,拍拍屁股,繼續向前飛奔。

最後,送上一則很有意味的案例。

2009年,加拿大安大略省最後三所公辦養護機構正式停止服務,加拿大的機構化歷史就此畫上了句號。

在1876年至2009年間,安大略省的上萬名心智障礙者曾經在隔離的機構中生活。

他們當中的很多人從進入機構那天起就再也沒有走出過機構的大門。無論機構的住宿條件好壞,在其中生活就意味著與家人分離,與外面的世界隔絕,還可能遭到同伴和機構員工的虐待。最令人絕望的是,無論發生什麼都不會被公之於眾。2010年,約四千三百名曾經在機構中生活的心智障礙者向省最高法院提起訴訟,指控政府瀆職,要求政府道歉並採取補償措施。

這是一場沒有爭議的訴訟。在法院立案之後,作為被告的政府也希望法院做出有利於原告的決定。三年後,安大略省最高法院判定安大略省政府敗訴。法院判定政府必須向受害者正式道歉並支付3270萬加元作為補償。

「多少錢也無法補償一輩子的痛苦。」克拉克,心智障礙者親屬,面對政府的賠償如是說。


@蔡聰 答案已經把道理和邏輯說得很清楚了

我只想加一些數據

在聯合國殘疾人公約委員會的報道中,我國仍然大力投資隔離式的特殊教育:盲校,聾啞學校。這和公約推行的融合教育完全相反

  • 中國8500萬殘障人士
  • 只有約63.2%的適齡兒童接受教育
  • 1/3是文盲
  • 18歲以上的殘障人士中,只有0.5%有大學教育
  • 中小學教育對無障礙建設並沒有明確的懲罰機制
  • 大學無障礙建設,在今年清華魏翔和東北師大盲人考生的例子中就可以看到水平

數據來自我國2011年提交給聯合國殘疾人公約的報告以及一加一的影子報告

這些數據表明我國對於特殊群體的教育問題,有能力,有財力,卻似乎不知道往哪裡用力氣。隔離式的教育是聯合國殘疾人公約明白反對的,仍然大力投資,隔離式的居住方式也是公約銘文反對的,仍然大力投資建設。我覺得下次提交這份報告和向世界通告功勞之前,至少先應該讀一讀公約才能知道怎麼實現「教育公平」


我在美國學校憑ADHD醫療證明給50%的考試加時,

但是在國內只有極為昂貴的藥物治療

同樣是專註達,在美國,保險報銷後15美元30粒,國內醫保就報一半,六院那邊是500+30粒,報銷後還要250+


一個學習了三年特殊教育的學生並且正在努力學習的學生來回答。
答案略主觀。

在我看來特殊教育沒有所謂公平,因為上天並沒有給特殊孩子一個公平的起點。
從為了孩子更好的教育方面來談
現階段來看,中國特殊教育現狀里,學齡特殊孩子的教育安置一般有三種情況:
一是在於醫院和家裡或者康復機構,這一部分孩子,是障礙比較嚴重的一部分,大部分生活不能夠自理,所以不能夠去到學校接受教育。經濟狀況比較好的孩子,可以請到家教去到家裡面教育或者較好的康復機構;而經濟差的孩子就只能夠接受家長的教育或者收費較低的康復機構。(一般來說,收費越高的機構效果越好。)
二是於特殊學校裡面,接受統一的教育,這一部分是能力可以去到學校,但是由於各種原因不能或者不想去到普通學校的孩子。
三是去到普通學校進行學習,也就是我們所說的全納教育,融合教育,隨班就讀,中國的全納教育發展較慢,所以到現在的國情來看,只能稱作為隨班就讀。這一部分是能力比較好的,障礙程度比較輕的。
在中國來講,占最大比例的是第一種,其實在大眾眼裡,沒有那麼多的特殊人群,其實,特殊人群在我國人口中佔比6.34%,也就是說,一百個人中就有六到七個是有障礙的人群。為什麼感覺在生活中並沒有見到太多的,就是因為大部分在家裡、醫院和機構里。
特殊學校和隨便就讀兩種裡面,其實人數最多的不是大家固有思想裡面的特殊學校,而是去到普通學校里隨班就讀的孩子最多。
現狀大概就是這麼一個樣。

現在大多數的特殊教育研究者和教育工作者提倡進去到普通學校進行融合教育。並且覺得特殊教育的最終目的就是「回歸主流」。但是,我國現在的所謂融合教育,還達不到標準,只能算隨班就讀,相關融合教育,在我國台灣以及發達國家都做的比較好,可以參考。
而達不到標準,就使得有許多問題。
最明顯的就是歧視問題和成績問題。
一部分的隨班就讀的孩子,在普校上了一段時間的課之後,就回到了特校。原因也就是在普校收到了欺負、歧視或者成績跟不上的。
所以題主的問題只能分地區,分孩子情況,分教學素質來看。
在我看來,就是:障礙程度低,且智力不錯的,可以進入到教學氛圍較好的普校;障礙程度高的,建議還是去到特校,從為了孩子更好的教育方面來看,會收到更有針對的教育,相對來說更加公平的教育。但是從最根本的目的上來看,最終是需要回歸主流的,還是到普校好,不過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就不好多加評論了。


特殊教育已經成為現在很多大學的專業,我也是一名在籍的特殊教育系的大學生。
特殊教育是國家福利的一部分,在目前中國,特殊教育是個年輕行業,並隨著經濟發展而發展,在未來會有更多殘障兒童享受國家保障,獲得更高水準的教育。
在目前國家有相應的福利院,教會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大多為公辦,在那裡殘障兒童會接受特殊的教育,包括盲文,手語等等。
特殊教育工作者的任務是打開殘障兒童的內心,教育殘障兒童,並讓他們享受到正常兒童的教育。
畢竟殘障兒童一般都會有些自卑,如何重樹他們的信心,讓他們願意走出陰影,學習到正常兒童所學的知識是所有特殊教育者應當處理好的問題。
最後,我們不應該歧視他們,因為殘障並不是他們的錯,很多殘障兒童的背後都有令人感動的故事,這就要我們願意去了解他們,發現他們。


作為一名盲校的在讀生,我想來談談我的看法。
盲校對學生的最大制約是我們身處在「盲校」這個地方,。最直接的體現在社交圈。。
舉個我身邊的例子。身邊的同學所鏈接的關係網路大多都在本校或者其他盲校,或者已經畢業的盲人學生。
同時在中國幾乎所有盲校,教育出路是一定的:按摩或者音樂。就拿我現處的學校來說,大學的選擇只有音樂和推拿。
結合上面的社交問題,盲校學生所能接收到的職業信息,生活信息永遠都是一個確定的範圍。這樣導致的思維定勢會很大限度的限制學生的思想。
明顯的例子應該在盲校的課程偏重上。盲校的 課程會很大程度偏重「單考單招」學校,老師的教學安排以及教育觀念都是以考上某「單考單招」學校為目的設置。雖然根據要求,部分學校有開展職業規劃、藝術教育以及社會體驗課程,但是學生在這類課程上的反應是令人擔憂的。這類課程就等同於學生的自修課——學生會完成」「主科」留下的學習任務或者做自己的事。老師的態度也不容樂觀。教師也有這樣的言論:「我們這門課本來就不是重點……」,對於學生的學習情況很少有關注。另一個問題在於學校開展的各項活動。盲校舉辦的活動,參加比賽遇到的對手絕大多數都是盲人學生或者有其他殘障形式的學生。而參加正常的社會活動都會以「盲校學生」為標籤彰顯自己的特殊性。
我想,導致教育不公平的最根本原因在於社會本身的前提限制加上學生在這種潛移默化影響下形成的固定觀念,以及學生對於自身應該接受怎麼樣的教育認識的缺乏甚至是不了解。
我想,我認同@蔡聰提到的關於融合教育的看法。從理論上說,殘障人士主動推動融合教育能更好促進融合教育的發展,但是很少有人,甚至是學校告訴我們應該推動,反之勢意識上讓我們接受我們「特殊化」的狀態。
之前接觸的一種觀點,把殘障人士稱為「挑戰者」。我想這一新名詞更加符合我們的現狀,我更願意被稱為「視覺挑戰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挑戰,就像 定義上的普通人也有屬於自己的挑戰一樣,我們只是存在一種共性的視覺挑戰而已。我想特殊人群並不能組成一個集合,因為對於所有人而言,每個人都有特殊的地方,那麼所有人是否都應該被稱為特殊人群。
而接受教育是所有人的權利。
在美國,有重症殘疾的學生。讓我印象最深的事一個有高度認知障礙,視覺障礙,語言障礙,以及進食障礙的在中國認為根本不可能生活下去的孩子,它接受了教育,並且找到了自己的就業方式——經過訓練給超市整理貨架。。所以我認為融合教育應該達到的事所有人都認可身邊所有存在挑戰的人,認可他們接受教育的權利,並配有對於這種挑戰人群應有的資源和教師的支持。


special和special need有本質上的區別
特殊兒童的特殊是體現在需求的特殊
而不是所謂的機能缺陷
教育公平的關注點如果能夠放在滿足他們的特殊需求上,或許對於緩解特殊兒童的社會隔離現象有很大幫助。
只是理想化的概念,畢竟就我國社會現狀而言,無論是思想層面還是物質層面都遠遠達不到全納教育的要求
畢竟少數群體和弱勢群體的概念還總是被混淆嘛


國情問題,中國畢竟是一個發展中國家!
有一個詞叫保護性歧視!特殊教育學校就是保護性歧視的產物!不過健殘一體教育已經比前幾年樂觀了,估計隨著中國的發展可能會更進一步!比如說肢體殘疾現在基本上都步入正常大學校門了,而在多年前我們學校還專門招收肢體殘疾學生。現在特殊教育學校裡面只剩下視障和聽障學生了,有腦力障礙的學校一般小城市沒有,小城市一般連視障學生也沒有,沒有這條件!
國內特殊教育環境還需要繼續發展建設!還是很樂觀的!


如果是隨班就讀,無障礙設施的建設完備程度,教師學生的公平對待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另外,我想需要了解的是,關於特殊教育,特殊群體有沒有希望在孩子在基本學習外學習美術音樂等課程的需求,而我們的條件又能否給予這一需求所需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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