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被曝光、出獄後的公眾人物如何繼續謀生?

如題
李代沫復出失敗 那接下來這些吸過毒公眾人物
1.真的會戒除毒癮嗎?
2.如何繼續生活 包括家庭關係社會關係 怎麼賺銀子
3.這些人 復出的希望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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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被抓又不是犯罪,一般就是行政拘留,即使是屢教不改,被抓兩三次,也是執行強制戒毒。如果是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或是因吸毒引發的犯罪案件才會判刑進監獄。所以先不要把單獨的吸毒人員定義成罪犯,也不用把他們想像會入獄,沒這麼誇張。

在我國吸毒者即是違法者,也是受害者,通常先以教育引導為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第五十二條有明確規定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有關部門、組織和人員應當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等方面對戒毒人員給予必要的指導和幫助。

明星同樣是受法律保護的人,儘管我認為他們應該要負起更大的責任,樹立陽光積極的形象。在他們因吸毒被拘留,光環形象破滅之後,作為民眾當然可以表達自己的看法。但是明星本人還是可以通過改過自新,重新復出娛樂圈,這並不違法。至於廣電總局根據民眾輿論以及社會的影響,對吸毒明星做出的種種限制或封殺,我不想作評論。

柯震東吸毒曝光後兩年復出娛樂圈本是一件很平常的事,儘管民眾對此非常憤怒,認為不能輕易饒恕他的吸毒行為,但畢竟他只是曾經吸毒違法,在法律上他有權重新工作。如果未來在我國的禁毒法例里明確規定公眾人物吸毒,需要負更大的責任,那麼明星就要考慮在吸毒曝光後如何謀生。

至於說李代沫復出失敗,不一定是吸毒,有可能是顏值啊!

李代沫吸食的應該是冰毒,這個會不會戒除,沒人能保證,我們也不知道他最終吸食了多久,到了一個什麼樣的階段,圈子有多深,這一切都是影響他的戒毒可能性。參考尹相傑,他從2003年開始接觸毒品,先是搖頭丸等(毒品)。2015年2月28日,因非法持有毒品罪,朝陽法院判令尹相傑一審獲刑七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尹相傑於7月24日釋放。時間見過三個月零19天,尹相傑於2015年11月12日19時許,因再次吸毒被抓。根據尹相傑供述已有10多年的吸毒史,起初是為了緩解壓力,本想戒掉,沒想到時間長了竟然戒不了了。

至於說像李代沫這種靠實力出位的歌星,未來如何繼續生活,應該不難,他可以轉到幕後,可以幫人作曲寫歌,完全沒問題。 至於家庭關係與社會關係,這需要擔心么。家人很難說拋棄就拋棄一個親人吧!社會關係,沒需求的一樣不會聯絡,有需求依然會與他聯絡。

在我國明星吸毒,再次復出,其實挺難的,前面所說的顏值僅僅是玩笑罷了。民眾對普通吸毒者都難以寬容,更何況一個有著公眾影響力的明星。


說真的,只能從商,用自己爸爸的名字做法人代表,用幾年的積蓄幹個買賣什麼的,畢竟呼麻還不至於傾家蕩產,這玩意在所有毒品里算是最便宜的了,在美國,大麻有時候還有藥用作用,用來緩解疼痛的,有些州還是處方葯,看過《無恥之徒》的都知道這個,但這玩意又是個窗口,雖然它危害小於其他毒品,甚至香煙,但不可否認,嘗試了大麻,你難道不想嘗試一下別的嗎?所以,涉毒藝人不能原諒,他們給不少涉世不深的青少年樹立了壞榜樣,至於出來能幹嘛,宋冬野只是呼麻和從不良渠道購買,還不至於判什麼刑,最多半年也就出來了,要是供出點同夥,興許過年還能回家吃頓餃子。到時候出來幹嘛,我們都管不著,這是經紀公司要想的辦法,我們要做的只有遠離毒品,珍愛生命,然後把屁股撅起來,讓生活操翻!


是你嗎,冬野?


1,你可以參考小羅伯特 唐尼 (鋼鐵俠)還是吸海洛因的,你覺得他戒毒了嗎?(這個絕對極少數的特例)

2,人家就算出獄,不工作也能撐個幾年!名人的家庭關係就不需要你來操心了,人家見識會比你少嗎?你以為會像普通百姓那樣家裡出了一個吸毒的,家破人亡?

3,我個人覺得復出無望,中國這種環境、容不得!就算復出,也得等到公眾已經遺忘的差不多了你才能見到他、沒個3年左右,是別想見到他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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