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大女生為了維護 LGBT 權益起訴教育部反而被學校威脅不能畢業?
目前尚未有明確證據表明學校以此威脅過涉事學生,希望大家可以結合不同來源的信息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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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新日,驚聞中山大學校方做了一件不可思議的荒唐事:用令人不齒甚至涉嫌違法的手段,逼迫一個通過合法途徑維護權利的在校學生。事情是這樣的,中山大學90後女大學生秋白(化名)起訴教育部教材將同性戀污名化一案,已於 8 月1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這一起看似尋常的行政訴訟案件,卻引起了校方極大反彈。
本來能通過合法渠道維護權利,在如今「依法治國」的環境,是一件值得稱頌的事情。然而,事情的發展卻急轉直下,中大校方威脅秋白,並將事件通知其父母,使秋白在輿論漩渦中被迫向家人「出櫃」,從而被父要求回家。如今,有確切的證據表明,秋白已經被迫回家。還有消息稱,秋白的校園卡也被停用。
這已經不光是LGBT平權運動的事了,而是涉及到學校對學生的「無限統治權」問題了。
- 學校不是服務學生的嗎?為什麼對學生有統治權?
- 學校對學生的統治權是誰授予的?通過什麼手續授予的,入學協議嗎?
- 就算學校對學生有統治權,具體權利有哪些,為什麼沒細則,而是無限的權力?
- 就算學校有統治權,那麼現有通知方式是否正確?每當出現問題,就把當事人定性為精神病,然後解決掉「有問題」的人,而不是解決問題。這樣是否合適?←這是一個反精神病學的問題。
- 如果說學校的這種權利不是統治權,而是監護權,為什麼成年人還需要監護?
- 就算是中小學校對學生的監護權,是否合理合法?這種監護權是否可以凌駕於基本人身權之上?
- 如果說中小學校的監護權來自於學生家長,那麼學生家長的監護權可否凌駕於基本人身權之上?
本來也就是一件LGBT平權領域,學校這麼一干涉,讓人意識到得把整個封建父權連根拔起才算完事。畢竟當事人承受的是全方位的壓迫。
昨天發的一條推送,不算怎麼看待,算是把事情的起因經過呈現給大家吧。
希望各位理性看待,希望校方能給出合理的解釋和解決辦法。
七夕之際,Din君收到了祥子同學的艾特以及我校秋白同學的私信,得知了他們和學院之間的矛盾。然而作為當事人的秋白同學如今承受著來自學校和家人的雙重壓力而無法發聲。Din君如今只能把她的話轉述出來,希望以此獲得更多方面的消息。
事情起因於,我校秋白同學(化名)發現很多心理學教材將同性戀歸與戀童癖、露陰癖等同屬心理疾病,有些教材點明用電擊、嘔吐等方法治療同性戀。
因此她向教育部申請公開此類教材的監管信息,但始終未獲回應,遂提起訴訟,以行政不作為為由狀告教育部。此案已於8月14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之後,收到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眾多網友紛紛表示鼓勵。
然而沒過多久,其院系輔導員就打電話給她,稱其「又搞事了」,這次他們沒辦法了。結束通話後,輔導員和院書記通知了秋白同學的父母。其院方表示,秋白同學的起訴行為對學校造成困擾,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甚至提出了「秋白同學可能因而無法順利完成學業」的說法。還有消息指出,秋白同學的校園卡也已被停用。
而在8月18日,秋白同學所在院系的院方轉發了一些文章給秋白的父母,稱其在教育廳舉牌等行為「影響學校,也破壞規矩「。而日前祥子批評中大的那段話也同樣被輔導員以截圖形式發給其父母,稱祥子同學公開詆毀中大。
下圖為祥子同學「詆毀中大」的有關微博。
不僅如此,校方向秋白家長透露個人隱私,造成秋白同學「被出櫃」。家人表示很難接受她的性取向,甚至以中斷她的經濟來源作為威脅,和學校一起阻止她的行為。與此同時,秋白同學試圖給輔導員打電話,但是沒有人接,發微信消息也沒有收到回復。
我們聯繫了祥子同學,了解到秋白同學面臨來自家庭和學校的雙重壓力,下圖為祥子同學的反映。
從我們現在所獲得的信息來看學校對秋白同學起訴教育部整件事情的干預手法讓人難以接受。
對於同性戀的爭論由來已久,此次事件暫且不對該問題進行討論。我們支持或反對同性戀,在這個事件中並不重要,因為這次不是「同性戀公民權利被侵犯」的事件,而是「公民權利被侵犯」的事件。
秋白的上訴,已經被法院認可並受理,她只不過在行使一個普通公民擁有的權利,而這,卻受到了來自學校的威脅。關鍵是,學校是否有權干涉公民行使合法權利?
秋白的行為合理合法,而學校又做了什麼呢?
1. 在秋白聯繫輔導員時,拒接電話,信息也石沉大海
2. 傳喚學生家長,以學校名譽為名扭曲事實,慫恿家長向學生施壓
3. 故意侵害他人隱私,向秋白父母告密其性取向,令當事人「被出櫃」,給當事人帶來嚴重困擾
4. 以不能畢業為由恐嚇學生和家長
本來應該由法庭決定的事情現在卻受到了行政干預!用的還是「威脅+叫家長」的老套路,堂堂中央部委不敢在法庭正面交鋒反而向學校和家長(沒錯,家長)施壓真的大丈夫?
當然學校也肯定有壓力,也稱其「這是為她好」、「是對秋白同學的一種『保護』」,但是秋白同學作為一個成年人,既然經過了再三考慮和抉擇,之後作出了訴訟的舉措,法院自會作出公正的判斷,為何需要學校的不正當介入?
拒絕和當事人溝通、直接向家長施壓,以畢業問題相要挾,暴露當事人隱私。即使受到壓力,也不能成為學校採取這些下作手段的理由。
學校想要自己的學生支持自己的工作,是不是一定要擺出這種態度?通過施壓手段拒絕溝通,學生提出抗議又反被說詆毀母校。從某部到學校再到家長,除了施壓,而沒有解決問題的其他方法,解決掉「有問題」的人,就是某些人眼裡最好的方法?
正如祥子同學所言,我們成長於中山大學,我們熱愛母校,所以我們不希望中山大學的優良作風被如此損壞。「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我們只是不想無數人心心念念的中大之魂淪落為一句空話。
可以順便起訴中大了。
2017年的補充
兩年前的回答有很多幼稚的地方,因此改了一些。
兩年來又發生了很多事,不過我對這件事的看法還是沒什麼改變,就是沒戲。
校譽誠可貴,法律價更高。現為權力故,二者皆已拋。
同樣被威脅,學校是東北財經大學這狗屁學校
當時因為Trans原因申請休學的時候,學校就以退學作為對手術的威脅
並強迫簽下同意接受這個狗屁威脅的狗屁通知
休學回歸之後,學院書記滿懷欣慰的問我還有沒有這方面的邪念,還有沒有個這個群體的不正當人士繼續接觸。
學校里老師也是一個鳥樣,成天看著金星陶醉,結果發現我立馬雙眼放光發現新大陸一樣拖我在班裡遊街。心靈你麻痹的歷程,載著你老母靈車漂移的歷程你要不要我講講?
同學倒無所謂了,一來終於租房了,二來拖了這麼多年的學業,認識的人早畢業了。不過他們的反應配得上接受的高等教育。
實際上我也遭受過威脅...
我一直不懂,什麼情況下學校有權讓一名學生退學?
任何情況么?還是「校領導認為恰當時」?
我選擇學校,學校如果能夠以任何理由讓我退學,我豈不是太慘了點?誰來保障我的權益?
大二暑假時跳湖之後,被逼著去做各種精神鑒定,我堅決認為學校無權要求我去做,一度鬧得非常僵,沒有任何辦法...最後還是我妥協了,畢竟我還是想要畢業證的...
中大直接把問題從同性戀維權升級成了阻撓基本法律權益,領導下得一手好棋。———————————————
知乎的傳統一般是第一天群情激憤,第二天辯證思考,第三天理性客觀,第四天由一個高票回答終結討論。為了緊跟最先進生產力,轉一份可能是另一方的當事人,也就是那位輔導員的聲明
中大Din在微博上轉發了這則聲明,之後似乎發表了一些不夠理性客觀的言論,不必苛求校園自媒體,在這個幾乎所有媒體都自帶立場,甚至某新聞客戶端把「有態度的新聞」作為座右銘的地兒(原諒我放蕩不羈黑網易,雖然我蠻愛用網易雲音樂),我們很難「沒有態度」。
我就很有態度。
按照這個聲明的說法一是他和學校皆尊重學生權利,任何事情都要按照基本法
二是輔導員是為了這位同學的學習,使其「被出櫃」並非其動機
三是這位同學目前學習和生活皆正常
四是某些媒體不要想喜歡弄個大新聞,就把我批判一番,你們還要學習一個
五是在宣傳上,將來如果你們報道上有偏差,你們要負責,我今天算得罪了你們一下
那麼問題來了,我們先跳過第一點,因為確實不清楚整個事件的經過,我也是剛回家。關於第二點,這位輔導員需要學習一個《高等學校輔導員職業能力標準(暫行)》
職業守則
(1)愛國守法。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依法履行教育職責,維護校園和諧穩定。不得有損害黨和國家利益以及不利於學生健康成長的言行。
(2)敬業愛生。熱愛黨的教育事業,樹立崇高職業理想,以獻身教育事業、引領學生思想和服務學生成長為己任。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公正對待學生。不得損害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在職責範圍內,不得拒絕學生的合理要求。
(3)育人為本。把握思想政治教育規律和大學生成長規律,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增強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尊重學生獨立人格和個人隱私,保護學生自尊心、自信心和進取心,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努力培養社會主義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
(4)終身學習。堅持終身學習,勇於開拓創新,主動學習思想政治教育理論、方法及相關學科知識,積極開展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參與社會實踐和掛職鍛煉,不斷拓展工作視野,努力提高職業素養和職業能力。
(5)為人師表。學為人師,行為世范。模範遵守社會公德,引領社會風尚,以高尚品行和人格魅力教育感染學生。不得有損害職業聲譽的行為。
1和2我加粗的只是他可能違反的,關鍵是3那一大段,加粗傾斜還打下劃線那個
有人覺得這位同學起訴教育部不對,這是很奇怪的思維,起訴一個法律上規定可以起訴的機構,通過合法途徑(行政訴訟)行使公民權利,這就是本次事件的全部背景,不能也不應該責備他的行為,而她的對與錯,不是由我們,而應該是由司法機關來認定的。另一個更重要的方面,在當前世界性取向平權(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同性戀權利決議案)和中國與2001年將同性戀從神經疾病中取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第三版)這樣的大背景下,這位同學的行為是多麼的符合時代精神啊,如此的社會擔當,是你一句「為了學習」就可以隨意干涉的嗎?根據這上面所陳述的輔導員職責,這時候你就應該從各方面幫助她好嗎,你不幫也就算了,還可能造成了其「被出櫃」這一人生事故,出櫃要循序漸進的道理你不懂嗎?尊重學生獨立人格和個人隱私,你做到了嗎?
關於第三點,說這位同學目前正常學習和生活,這個我們要看她本人的聲明,但事態已然開始發酵的如今,當事人卻似乎沒有半點動靜,不得不懷疑有其難言之隱。
第四點和第五點,我只能說,時間會給我們答案,隨著社會輿論的不斷深入,真相自會大白於天下,至於保留權利,資瓷啊!---------------------------
首先要再次聲明的是昨天的更新是完全圍繞那個截圖(可能是輔導員的回應)和大din(可能來自秋白的信息)兩方面進行的討論,各位應該也能發現我始終在盡量避免把問題上升到中大官方,而只是批判輔導員個人,因為畢竟目前沒有直接的證據指明中大負有責任,甚至秋白是否誇張描述自身處境也未可知,但我的態度確實是和最開始抖的那個機靈一致,對中大是不信任的。對輔導員,則認為他的借口不成立,並且很有可能違反了輔導員有明文規定的職業規範。
有一些答案和評論的觀點則把「是非」和「違法與否」相混淆,事實上法律只應作為人的道德底線,而道德準則≠道德底線
說實話作為離咱這最近的985大學,中大應該是我們學校大多數人目前的高考目標,即使經調查這次事件中大負有責任,其作為華南第一學府的這一事實短期內仍不會改變,況且中國的大多數高校,在很多相似的問題上和中大相比,不僅可能五十步笑百步,更有可能是百步笑五十步。
說實話想吐槽的還不少,但把一個問題過分複雜化也未必是什麼好事。總之謝謝點贊的各位,萬年潛水的我實在受寵若驚,還特別謝謝評論裡面關心我學習的各位。就請容我就此擱筆。
關係不大。。。但是我是現在才知道,輔導員全名是「政治輔導員」。。。
說她沒事找事,說教材沒有問題的人請看一下圖片中我下劃錢的幾個詞語。
我想請問一下編書老師是指認為以生殖為目的的性交才是正常的嗎?況且,同性戀在1973年就被從DSM中移除,我想請問我們大學期間,要學習的難道不應該是前沿的,得到世界認可的知識嗎?學習這種內容,我們如何進一步研究更加前沿的心理學?如何讓學科更進一步?這樣的內容難道不是反科學嗎?這些可笑的錯誤需要被指出,被改正,不能讓它們再禍害一代又一代的讀書人!秋白同學沒錯,她做的不僅僅是為她個人,不僅僅是是為了這個群體,她做的是一件對無數的人有意義的事情。不能擴及到中大,只能說,這個輔導員是一個目光狹隘之人,再說得大一點,她是在影響學術、科學、思想的進步。
一個容不下同性戀公民學生的中大
秋白,中山大學傳設院大三學生,作為一個性少數群體因為發現高校超過40%的教材視同性戀為病態,甚至有些教材點明用電擊、嘔吐等方法治療同性戀,毅然聯合十餘名同學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和廣東省教育廳分別遞交舉報信,並要求教育部公開教材監管相關信息,抵制高校落伍的「毒」教材,但在法定期限內卻未獲回應。
教育部拒公開內情,秋白一紙訴狀將教育部告上法庭並獲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立案受理。這一立案本該令人欣喜,因為我們終於可以讓教育部直面落伍「毒」教材的問題,但對於秋白而言,卻是壓力的開始——媒體報道當天,學院便立即展開會議嚴厲批評其行動並將秋白父母從老家叫至學校要求父母阻止秋白的任何行動,聲稱秋白破壞學校形象,並威脅這將影響秋白的畢業/退學,而輔導員明知其家人不知情的情況下,秋白此前也多次明確表態不希望學校將其性取向私密告知家人,卻多次以此威脅秋白並最終未經同意曝光隱私(此前媒體上秋白均以化名出現),使得秋白「被迫」出櫃。一個為性少數群體正言的學生,卻在校方輔導員的一步步緊逼和壓力之下,公然被校方揭其個人隱私,其接下來受到的家庭壓力該有多大?
中大輔導員不僅以威脅畢業為條件施壓學生,甚至叫來父母公開其性取向來給孩子做「思想工作」要求撤訴,這很明顯非常過分。僅僅是一個訴告教育部的公民行為,利用合法的法律途徑,踐行公民責任,學校到底是有多大的權力可以剝奪一個學生作為公民的權利干預司法,有多大的權力可以將自身的手觸及學生的個人隱私,甚至濫用權利以剝奪學生教育權(威脅畢業/退學)施壓。一個多月前,中大大四女生萬青學位禮上向校長公開出櫃得到校長的公開支持,一時之間網路社會歡呼中大的開放包容,而同個學院的秋白的遭遇卻讓我們再次看到,校方政工系統不為人知更為保守、狹隘甚至齷蹉的一面:不惜一切手段壓制同性戀公民學生的行動,侵犯學生權利。更為齷齪的是,秋白的輔導員李茂將一番威脅言論「恐嚇」父母之後,秋白無奈被帶回家,當秋白欲與輔導員進一步溝通時,卻遭遇於、李輔導員拒接電話和拉黑,而其人卻不斷通過轉發微博給其父母激化秋白家人矛盾。而這一切為的就是學校形象,難道有這樣的積極學生公民不應該是學校的驕傲嗎?
這就是我畢業的中大,一個容不下同性戀公民學生的中大,一個可以濫用權力侵犯學生權益的中大,罔顧積極學生爭取的公共利益。我非常熱愛這所自由的母校,那是因為這裡有一群熱愛自由的人兒,他她們在用自己的行動捍衛自由的靈魂,踐行公民的責任與權利,建設理想的校園;然而這其中卻有太多的無力感:萬青公開出櫃獲校長支持的畫外音是,團委老師要求所有校媒不能報道;秋白舉報教育部並立案的結果卻是大舉施壓、「被出櫃」;而我的大學生涯,也幾乎是在無休止的喘息與抗爭中堅持過來的,為校工、為環衛工維權,校方聯繫父母、威脅畢業,我慶幸我堅持下來且並沒有被打敗,因為我相信公權力的「恐懼」本身就昭示著不公義。
校方維穩套路我們都懂,但這一次做的太過分的在於侵犯了公民隱私,將同性戀公民學生置於家庭對立面,承受諾大的家庭壓力。而輔導員則在一旁給家人煽風點火,並拉黑當事學生拒絕溝通,當媒體廣泛關注之後,公開回應也是敷衍塞責歪曲事實,毫無反思與擔當,這實在是齷齪至極。只是我不知道中大政工系統的老師懂了嗎?
很多人關心我愛不愛中大,要不然怎麼隨意貶低中大,甚至用「無恥」類似的措辭。愛與不愛是做出來的,不是說出來的。五年醫學生涯的人生成長,是中大給予我的,我視母校如同領航者非常感激中大。因為我對公共事務的關注和參與,我跟秋白一樣被直接威脅無法畢業(即使我畢業成績3.4、也拿過獎學金)、取消獎助學金,我並沒有責怪中大,我責怪的是作惡的人。我始終認為,只有學生不斷批評和行動,中大才是真正有自由靈魂的大學。這是一所學生的大學,不是黨政機關老師的大學。
我感恩有秋白這樣的大學生行動者,因為她讓我們看到了這個社會的不完美,也讓我們看到了改變的力量。「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不是一句空談的口號,而是踐行者的精神。輿論可以被質疑、「被激進」、「被炒作」,但行動卻是尋得公義的唯一改變力量,秋白如是。
權術而已。
曾經美國政治實權面對公權的公信力日益散失,以國家安全局局長鬍佛為首的舊公權暴力機關,通過各種竊聽,截取他人隱私的方法,從傳統道德上瓦解那些對抗公權的進步人士的凝聚能力,利用傳統道德的攻擊他人私德瓦解對方。
雖然胡佛國家安全局局長,挖掘出來馬丁路德金愛嫖娼,但是,在美國人權道路上,人們只記得,我有一個夢想,而不是馬丁路德金愛嫖娼。
與本校「維穩」思路一脈相承,無論校黨委宣傳部,抑或落實至各院,絕不允許半點風吹草動。「鎮壓」起來也是花樣百出。
表面上光鮮亮麗,彩旗飄飄,「華南第一學府」如何和諧穩定風光;
實際上容不得半點「雜音」。凡有容不下的呼聲,便大手一揮,以種種行政手段「息事寧人」。
外人看來中大如何自由,卻不知道所見的是表演出的、限度極低的自由。真正在樊籠里的難以得見,一旦爆發,便是這種事態。
我大一時也天真認為,中山大學是極度寬容而尊重學生的學校。
但在這鄰近畢業的時節,我再也說不出這樣的話了。雖然未做過新聞當事人,也曾在校園媒體划水過約兩年時間。我所見到的壓制遠勝自由,氣氛雖不至於窒息,但總覺處處受限,無處呼號。箇中滋味,大概做過校園媒體的同學都懂——底線步步後退,起初尚有的憤怒,終於變成無奈屈從。
不想評價輔導員,我想他大概是奉旨行事;若不完成任務,高升的生涯便中斷或終結。我記得他最近還升了職。
但曾聽聞同學所述,這位輔導員在某敏感的日子警醒同學們不要發聲;後又窺視同學的社交網路,無法,只得拉黑,尷尬之至。
一想到我們在課堂上受著「公民教育」,而在現實中無從踐行、屢屢碰壁而滿腹委屈,就為自己的精神分裂而難過。
利益相關:傳設院學生。胡言亂語了一通,還是羞愧地匿名啦。:)聽說這姑娘被家裡斷了經濟支持,有沒有靠譜的渠道能讓我們給她一些經濟支持?
有人說為什麼不讓這姑娘自己去掙,自己去獲得經濟來源。說得輕巧,中國父母知道自己孩子性取向異於常人,都會如臨大敵,這種特殊的時候會做出一些喪失理智的事,沒收孩子手機,切斷孩子和外界的聯繫,把孩子禁錮在家裡都是常有的事。更有甚者把孩子送到精神病院,還有讓男人強姦自己同性戀女兒的都有。這種情況下秋白姑娘怎麼自己去獲得經濟來源?
知乎以及這個網路啊
我們隨意的寫寫「支持」「加油」「不要放棄」。我們鼓勵了一個小姑娘用自己的未來去對抗這個國家的傳統和制度,讓她以為她是可以的,她可以靠自己的力量去改變這個現實,去爭取這個群體的權利,讓她以為會有很多人做她的後盾
然而現實啊,總是教了她做人。她出事了,不能畢業,未來暗淡。網路上還是一片支持的聲音「繼續努力!」「不要放棄!」,但沒有一個人說「可以來我的公司工作」「我也會和你一起去法院起訴的」「我會走上街頭聲援你」
我們一邊躲在後面,一邊鼓勵出頭鳥做炮灰幫我們爭取權益,這真是個明智的選擇呢
最後,姑娘,我支持你,繼續努力,犧牲自己沒什麼,群體就靠你了
我們都希望你自己一個人去對抗這個世界呢
27補
這回答被點的反對+沒有幫助好多。正如我在評論所說,目前最好的方法是一起去起訴,評論區說願意提供工作的,真的好棒,你們可以做真的能帶來幫助的事。
我不是反對大家在網路發聲支援,我是希望有人能給出現實性支援,比如說願意提供工作的,目前沒看到說願意一起起訴的,這是為什麼呢可以拍電影了,叫秋白打官司
在火車上,理不出頭緒來。
我不是同性戀,也不支持,但是我也不歧視。
而且這事發展到現在這步田地其實很大程度上已經跟LGBT的問題無關了。而是學生在面對學校無限大的權力時如何自處,甚至如何自保的問題。
學校的處理方式無疑是很卑劣的。但是,大家感到意外嗎?反正我是不意外的。
而且我還想說,這事如果發生在別的學校,在那些政治傳統更強,更紅色的學校。秋白會見識到更卑劣的手段,受到更無恥的威脅。
當權力沒有制約,不受監督。這就是必然後果。這件事只不過是我們的國情在高等教育領域的一次具體反映而已。
可是我們能怎麼做呢?對面可是權力無限大的學校。我們這一盤散沙,自己都保不了,怎麼救別人呢?
至於秋白,她讓我想起了一個答主對ZSMJ的評價。
放著安穩的日子不過,一定要去做一些希望渺茫的事情。也許你們管這種人叫傻逼,但我們稱他們為英雄,正是因為有這些人,這個世界才會更美好。
敢為天下先的能有幾人?
引起更大關注的同時必定是將她推上風口浪尖,各方揣度,各種聲音,贊同支持者有,理性分析的有,說活該風涼話有,你方唱罷我登場好不熱鬧。沒有人站出來時你們說是沉默的大多數,有人發聲了你們說那是活在象牙塔里的人不懂現實。哦,那或許不是同一批人。
我也是活在象牙塔里的人啊,我沒有發出聲音沒有走在前面沒有榮譽也沒有詆毀,我只能在社交媒體上點贊同說加油,難道同志平權之路需要的是像我這樣識時務的俊傑?
以下截圖呵呵噠:
總有一些人為了捍衛一部分的人的權益,
犧牲自己的利益甚至於生命,站出來振臂高呼!
歷史很難因為他們即刻改寫。
但是他們確實推動了社會的車輪,讓社會進步得更快!
向這樣的人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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