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之後逐漸喜歡一個人,和自發的喜歡一個人,有區別嗎?

目前生活中感受到兩種男女之間的感情,一種是跟一個人接觸之後我自發地喜歡上這個人,然後會處於一種暗戀的狀況,自然地想接近這個人,心動,覺得他什麼都是好的,即使不好也可以接受,沒辦法客觀分析我們的不合之處,只想和這個人在一起。另一種是有人先喜歡上了我,然後開始追求,對我好,相互了解。這種人久了之後或許我也會習慣他的存在,開始欣賞他的優點,時而也會想到他,但心裡對他的缺點非常清楚,對他的優點也非常清楚,而不是那種荷爾蒙上腦不管不顧的感覺。因此會不斷猶豫,今天覺得他挺好的,明天又覺得有些方面真的不合,整個人會比較理智。

想知道的是,是不是所有的愛情,都一定要是自發的 (不限於單方面,也可能是相互喜歡),強烈地感受到喜歡的,才算呢?有很多女生都是基於一個男生的基本條件不錯,加上對她的主動,漸漸習慣並依賴這個男生,這樣也能稱作愛情嗎?兩種相同嗎?最重要的是,有必要區分嗎?


是非常非常有區別的。
題主我給你舉個例子。並不是我,而是我的表姐,我們關係非常近,從小一起長大,無話不談。每周都會見面,見面能聊一個通宵這種。
大一的時候她們學校理學院一個男孩子追她,追了有小半年吧…每周都把她從學校送回家(她們學校在旁邊市),就算她拒絕了無數次,他也只是默默地跟在後面不打擾她,她到家了他就轉個身走了。連續幾個月一直是這樣的狀態,後來有一次回家的車上,她看到那個男生坐在她鄰坐低著頭睡著了,又因為個子高腿伸展不開,窩得很難受的樣子,她就叫了他的名字,那個男生聽到後刷就醒了,沖她傻笑,說,怎麼啦。那一瞬間她突然覺得跟他在一起也挺好。
於是倆人就這麼稀里糊塗在一起了。
其實一下車她就後悔了,但是做人呢說話要算數的,總得為自己的話負責吧?
就這樣,她們好了四年。
說不愛當然不可能,說愛吧,一直平平淡淡的,也從來沒有過那種非他不可的感覺。四年里男生一直對她很好很好,我也是看著他們一路走過來的。
就在我以為他們會一直穩穩地走下去的時候,他們分手了…大四的時候分手了,表姐很堅決,男生很受傷,再無聯繫。
我問她怎麼回事啊,四年來不是一直好好的嗎,為什麼沒有理由就分手了呢?
她說,「他個子倒不低,性格很好,愛好三觀很我也挺一致的,我很喜歡他,可真的愛不起來啊…我每次出門約會都得說服自己,晒黑就晒黑吧。上次看你為了見你男朋友,趕著兩節課的空隙坐高速去看他,就見了幾十分鐘,但是你還那麼開心,我很難過啊,因為我做不到,不可能也根本不會花心思去做。」

這個答案很震撼我…說真的,在我眼裡她一直是個很沉穩的人,也一直沉穩的學習,戀愛,發展,可正是這種沉穩會抑制她的感情需求。
因為還沒遇到特別喜歡的人,眼前這個人各方面都不錯,對自己也很棒,挑不出什麼毛病,那就嘗試在一起吧。
在一起後發現他真可愛啊,他打球的樣子很酷,他看書的樣子很認真,他玩遊戲真厲害,好像也很喜歡他呢。
今天不想去買飯,讓他去吧;今天不想打水,找男朋友吧;這麼熱的天氣,不想出去約會,推掉吧;他一晚上沒回微信,可能在忙吧;打電話沒什麼說的,那就不打了吧,不必拘泥於這些小事啊~
可是當面臨重要的決定的時候,他通常是不會被算入在內的。
人是自私的,會被感動,卻很難被感化。
喜歡達不到愛的高度,所以當面臨重大抉擇的時候,心裡的天平會傾斜地厲害。
我不為表姐辯護,每一種感情存在都有它的理由,也不是一個人能決定的。只是覺得有點可惜。但是我很支持她的決定。本來不必升華成愛的感情,硬生生被點綴成愛,支撐了四年也該坍塌了。

如果你問我她現在怎樣,那就是她喜歡一個個子不高,身材不棒,相貌也很平常的男生,那個男生在我看來除了溫柔外毫無閃光點,可她卻覺得他很好很好,最讓我吃驚的是,我表姐這個摳逼居然會給他買很貴的禮物,這讓我相信她是愛他的。

當然,她已經用光兩瓶防晒霜了;-)


題主,讓你很喜歡的那個人也喜歡上你,這才是最幸福的事。祝幸福~


所以才說世界上最浪漫的三個字不是「我愛你」而是「在一起」。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偕老。很多時候這個人其實是能和你過一輩子的,但是你第一眼看不上他,他不讓你心跳加速,甚至一開始就讓你嗤之以鼻,可是慢慢得你發現他開始吸引你,但是他的缺點又讓你懼怕,不敢太過靠近,可是最後你還是決定嘗試一下,結果這一試便試了一生。而有些人,初次見面時候光芒萬丈,你讓你不由得去靠近,最後在一起了,卻發現他的光芒還在閃耀,結果卻沒有溫暖你,而是在灼燒你,結果被迫分開,也還撕心裂肺。兩個人都互相吸引,對對方說著「我愛你」,可是這三個字只需要3秒。而在一起,是一輩子的事。一輩子太長,喜怒哀樂酸甜苦辣穿插其中,這時候他的英俊威猛高大帥氣也許根本無法匹敵茶米油鹽醬醋茶,真正能夠手牽手走過這坎坷的人生之路的,才是值得稱讚的愛情。但這個稱讚的其實不過是命運的偏心,把兩個合適的人安排到了一起。所以這兩種喜歡根本沒有必要區分,決定這一路能不能坎坷卻幸福得走下去的因素,只是身邊的人合適與否罷了。判斷合不合適也很簡單,有人說過,一個人走在路上,突然傻傻的笑了,那笑,大概就是幸福的笑了。不知你想起你的那個人的時候,笑容可否好看?


其實我覺得還是有的。當自發地喜歡一個人,也就是通常說的對一個人「特別來感覺」時,你更可能是被潛意識所驅動。他/她契合了你內心的某種需求,所以激起的情緒反應也就格外大。

而那種對一個人開始沒什麼特別感覺,後來「慢慢發現他/她的好」,則更有可能逃過這種潛意識走的「捷徑」,讓自己的感覺和感情慢慢地經受意識的考驗。

這兩種區別也談不上誰好誰壞——對那些內心失衡和分裂較嚴重的人來說,後一種方式幾乎是沒有任何吸引力的。在這種「普通」的關係中,他們需要的修補和滋養也很難大劑量的得到。我們常常看見一些外在看起來很優秀的人經常在追逐一些「特別」的對象或感情體驗,有時候我們把這描述成「要求高」、「與別不同」,其實是他們獨特的心理狀態需要獨特的對象才能匹配而已。

而那些看起來普普通通的人表面上波瀾不驚、平平淡淡的感情,有時候真不是人家有多平庸,而是人家的內心真的很均衡而已。

但前一種情況畢竟是帶著問題產生的——如果關係的雙方匹配好了,也是一樁大美事,其間的感情強度想來也是份外過癮的。但如此一來,說明它的挑戰係數也高,失敗率自然也會高些。

不管你是哪一種情況,其實我都推薦試試、或者不要排斥那種慢慢發展出來的好感。要相信平淡的好感也是好感。「普通」中也是可以蘊含強大無比的力量的(想想掃地僧吧!)。畢竟,在這種方式中,你才更有可能逃脫掉潛意識的捕捉,為「自我」發展出一些新的內容,對世界獲得一些嶄新的認識。

換句話說,你更有機會變得更開放、更完整、更強壯,而不是在原來自我的狹小天地中不停地打轉。


前者溫柔了歲月,後者驚艷了時光。
ex是我主動追求來的,他是各方面,從興趣愛好,人生追求,閨房樂趣都和我極度契合的人,當時真的覺得少年世無雙。但是,兩個人在一起時,大多是我在遷就他,從而發生了爭執,每每冷戰肯定是我先去低頭找他,因為是跨省的異地戀,所以一年下來,見面的數次只有寥寥的三四次,需要陪伴時,往往是得不到的。當我興緻勃勃地對他說,我們要去哪裡哪裡玩時,他一般很淡漠。因為不開心的時候比開心的時候多,我便離開了他。
現任是他追求的我,一開始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並無太多的喜歡,但是,後來漸漸地被他溫暖了。喜歡他看著我的眼神充滿寵溺和溫柔,喜歡兩個人一起走路時,他會低下頭附在我耳邊聆聽,喜歡他在我需要陪伴時,馬上坐車來陪我,給予了我安全感,喜歡他一聽到我想要去幹什麼,去哪裡時,會放在心上,自己去計划行程,喜歡他給我擦汗,喜歡他容許我像個小孩子一樣。現在很幸福,每天都有一種很甜蜜的快樂。
一直都覺得戀愛應該是給人帶來正能量,讓彼此成長的,所以,當覺得不開心的時候,就離開那個人吧。


我更偏向於感覺。
並不是他愛上你了,而是他已經習慣你了。
長這麼大經歷了幾段段失敗的感情和單戀之後,我覺得,愛情很偉大,然而偉大的事物必然是殘酷的,愛情偉大在,任何無關與兩人的事情,都無法令愛情消亡,它又殘酷在它是如此的高貴以致於無論你怎麼努力,從一開始就不愛你的人,無論如何,不會愛上你。
也許她對你只是習慣了,然而你要知道,任何一個人,只要每天對她好,陪她聊天給她溫暖,她都會依賴這個人,這個角色是可以隨意替換的。愛情不是,愛情奇妙之處在於,它是無法替代的,給的了你心動感覺的那個人,換了別人怎麼努力,也不會讓你心動,馮唐寫的《歡喜》最後一段我非常喜歡。

我以前常想,要是一個人能為我不顧一切,要是我能為一個人不顧一切……
沒有衝動地去吻一個女孩子和有衝動而不去吻,都是暴殮天物,都是滅絕天理,都是天地不容的事情,應下拔舌地獄。

「我等你好久了!等得我好苦!」

我需要的不是由於對方的存在而感到溫暖,感到不再孤單。我需要的不是一條路走來走去,知道路邊有幾個垃圾桶,綠油漆的,知道一路上有多少塊青石板,一共要邁三百八十六步。我需要的不是因為有人愛著而產生的被承認的虛榮,象暴發戶炫耀墜得脖子酸痛的金頂圈多一樣得意有幾個幾個女孩子喜歡我。我需要的不是一個避難所,一個知音,一個人說她永遠理解我,即使是真的……

我厭倦這一切,詛咒這一切,這一切里包含著懶惰,祛弱,包含著其它事物可以取代的東西。

「我等你好久了!等得我好苦!」

一把將孟尋帶進懷裡,手臂象腰帶一樣束住她的身子。

「你放開我!」

慢慢地,慢慢地,她的身子一點點軟下來,不叫了,淚還在流,靜靜地流。她融化在我的臂環里,我象是擁著一柱稠稠的液體。

慢慢地,她微合上眼睛,睫毛上仍留著半顆墜不下的淚水,彷彿一種許可,一種邀請。我輕輕地印上去。

很輕,很淺的印入,彈性,決不是,那腥紅的決不是肉體,也是一種液體,糨在那兒,包裹,填滿,淤和,一種陷入的外物,很長,很短,褪出的時候,分斷的一瞬間。

《私印》

我把月亮戳到天上,

天就是我的。

我把腳踩入地里,

地就是我的,

我把唇壓進你的臉龐,

你就是我的。

我的手緩緩鬆開,她閉著眼,略想了想,掄起巴掌,搧在我臉上,掌聲清脆、嘹亮。於是頭也不回跑了。

一段感情中最重要的事情是分清楚什麼是愛,什麼是喜歡,什麼是依賴,什麼是感動,然而,恰恰最難的就是這個。


看在被追求時,這個女生是不是有喜歡著一個人。

如果是,那麼無論追她的那個男生多用功,她都看不到他的優點;就算女生因為這個男生的鍥而不捨看到了他的優點,也只是恰好給了女生把他當備胎或者發好人卡的理由,除非那個男生對追求經驗豐富,否則不會對她有真正的吸引力。

如果不是,只要那個男生聰明點,能適當展示這個女生所傾心的優點,多在她身邊讓她習慣,那個女生也會喜歡上他。能否長久喜歡,就看這個男生是否懂戀愛。因為女生一開始就比較被動,如果戀愛時發現他很幼稚,會比較容易放棄這段感情。而成熟一點的男生會懂得在戀愛裡帶領他的另一半,會比較容易長久。

主動喜歡一個人和被動喜歡一個人,實質有沒有區別,就要看追求的那個人能否展現出讓女生從心裡喜歡的吸引力。如果能,兩者就基本沒什麼區別。如果不能,那麼追求者在這段靠感動爭取到的戀愛中會比較危險。


養了一隻寵物貓,傲嬌到不行。

把火腿掰開放到貓碗里,喵湊過去聞聞,不想吃。

拿出一截用繩子串上,在喵眼前晃。這貨跳來跳去終於用前爪扒下,吃的興緻盎然。


我一直以為只有在雙方都有點意思的前提下,一方主動才能叫「追求」。被動方完全沒意思,只有主動方不懈努力的只能叫騷擾。

被不懈騷擾之後逐漸改變了態度,那叫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題主在問愛情,我個人認為這不是。相濡以沫是愛情嗎?當然不是。那兩條魚只是本能的希望自己多活一刻,以期河水會漲回來,讓它們能夠相忘於江湖。
但它們自己知道這份感情的準確歸屬嗎?未必。它們或許會覺得這就是我此生追求的那條魚,我們彼此支撐著走過了彼此魚生中最困難的日子。
題主,如果你只是在追求愛情,不關心將來,不懈騷擾先生不是你要找的那個人。但如果你正在尋找你此生的另一半,不如放開心胸,仔細看看自己和對方,別被愛情蒙蔽了雙眼,畢竟不是所有的幸福婚姻都是因為愛情。


被追之後逐漸喜歡一個人 是慢慢地愛上 這種愛往往會越來越深 而自發地去愛 就不一定了 可能會慢慢地不愛了


這個答案是第一次知乎回答的問題,幾年過去了,我也從自稱妹子到笑稱自己為空巢老阿姨,相親的數量也悲催的加了不少……經歷了訂婚也經歷了婚前的退婚,真的感覺遇到一個自己真心喜歡的人太難,想將就需要莫大的勇氣,得而不愛,愛而不得,愛情里的悲催莫過於此……我想要的不過是一份能夠任時間過往匆匆,在人潮中能夠相擁哪怕片刻永恆的愛情,生活很平淡,我追逐我喜歡的那一抹微光!餘生可以很短,回憶我希望能夠很長。感謝各位的點贊,希望大家都能擁有自己想要的愛情想要的人,想要的都能擁有,得不到的也都能釋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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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為一個相親了二十幾個的妹子,我無奈的總結一下:被追逐的喜歡是慢慢形成的習慣,就像他今天主動給你買了個冰激凌,你覺得「哦」,然後他總是給你買冰激凌,這期間你正好想吃,然後你就覺得「嗯,他挺好的,我想要什麼的時候他就準備了什麼給我」,只是基於習慣後慢慢發現他的閃光點才發展成喜歡,這過程中也許你會看到他很多缺點或者跟你的觀念、習慣、想要的相悖的行為和想法,你會相對比較容易放棄這段感情因為你是被動的接受他對你的好,也許心裏面並沒有什麼期待,甚至會覺得厭煩。而自發的喜歡一個人,你看他滿身上下、從頭到尾都是喜歡,他隨意做點什麼你都會覺得感動與驚喜,這是一個先感受到優點其次才會感受到缺點與分歧的過程,時間長了你也許很快感受到疲憊,因為你會覺得你感情上好像付出的更多,雖然比較兩人的付出沒有啥實際意義,你卻會慢慢希望他給予你更多的回應,更多有心或特意準備的驚喜,一旦期待落空你的心裡就會無比失落,會懷疑自己的存在感會不安,嗯,會懷疑自己的吸引力,這期間如果兩人沒有不斷調整自己的戀愛狀態多半是要伴隨各種爭吵,你會感覺更加疲累會懷疑自己的選擇


姑娘,兩種有區別么?
假設這兩種最後的結果是都在一起了。
一種女先喜歡男,男後來喜歡上女。
一種男先喜歡女,女後又喜歡上男。
你問第二種是不是愛情,就像是第一種情況在一起的男朋友來知乎問第一種是不是愛情一樣。
所以按你的想法第一種情況女方認為是愛情,男方認為不是愛情,所以呢,有什麼意義呢,為今後的出軌找借口?
哪有那麼多是不是愛情的疑問,本來就是感性的東西,又沒到談婚論嫁,別那麼一板一眼的,喜歡就上,不喜歡就講清楚別耽誤人家。
你要是在乎是誰先喜歡上的誰那就是不喜歡,講實話,真覺得人家好不得感謝人家當初先追的你讓你有機會知道他有多好,還有時間在這問是不是愛情...


你因為別人對你好,別人喜歡你,加上本來不討厭那個人,然後後來依賴他,相信他,產生了喜歡他的錯覺。
也有可能你後來真的喜歡上他了。
然後呢,他突然喜歡上別人了,對你不好了,
你開始要死要活。抱怨他為什麼不喜歡我了,可是我還喜歡他。
一切的根源在於,是他先喜歡上你,讓你注意到他了,他其實一直是你們這段關係里的主動方。
發現了么?你都在被他牽著鼻子走,無論是喜歡上他,還是被他拋棄。

可是你自發喜歡上別人呢?
那就是你對他的愛慕,最初可能是簡單的佔有慾。
如果後來他恰巧喜歡上你了,
你會更珍惜的。
即使最終沒在一起,或者分手,也沒什麼遺憾。
因為感情不能強求。

比起前者那種被人喜歡然後得到他的經歷,因為你覺得反正他喜歡我啊。你肯定更重視後者這種自發喜歡得到的經歷。因為你自己最清楚自己的心路歷程,知道自己暗戀他的那種驚喜,惶恐,緊張,興奮等情緒。

也許二者都產生完美的戀愛,
可是,
我總偏見的覺得,
後者比前者來的更刻心銘骨


講個關於寵物的故事:

第一個故事:有一天你路過一家寵物店,看見一隻小狗特別可愛,而且還特別粘你,你對它一見鍾情,於是你想把它買下來,老闆說有點貴,要2000元呢,你絲毫沒有猶豫準備拿錢包,卻遺憾的發現自己帶的錢根本不夠,於是你只好對老闆說明天來買,走的時候你對老闆千叮嚀萬囑咐,說千萬不要給別人賣了,老闆也答應你了,回到家睡覺,你輾轉反側,一晚上沒睡好,就擔心被別人買走了,第二天剛吃完早飯你立馬帶著錢去了寵物店,這次你是從另一個門進去的,你發現了一個更可愛,而且更粘你的小狗,更重要的是這隻小狗才1500元,不用說,只要是一個正常人都會選第二隻的~
………………………………………………………………………
第二個故事:有一天下著瓢潑大雨,你匆匆的往家裡走著,剛到家門口發現有一隻小狗蜷縮在你家門口,雖然它渾身髒兮兮的,但是你仍然起了惻隱之心,於是你把它帶回家,給它洗澡,喂它吃飯,而它也沒有想像中那麼丑,雖然它不是什麼名犬,但是你覺得它反而越來越可愛,你對它也越來越上心,每天下班第一件事就是抱抱它,給它喂好吃的,晚上還摟著它睡覺覺,但是後來有一天一個人就像發神經一樣,想用他的一條名犬換你這只不起眼的小狗,不知道你會不會換,反正我是不會的,因為我對它已經產生感情了呀,怎麼能隨隨便便把它拋棄呢~…………………………………………………………………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一見鍾情與日久生情

我的故事講完了,大家鼓掌~


感覺是世界上消逝最快的閃電?


對我而言,所謂的日久生情很難,不是想像中的困難,確實是這麼嘗試過,才有了這樣的答案。
外地的一個男的追了我挺久的,但是我一直都不喜歡他,但是也不討厭,有空就回一句簡訊,沒空就不回,斷斷續續的聊著。然後,一個特別冷的早晨我站在車站等車,等了半個小時都沒到,一個人默默的感覺很凄涼。突然就覺得如果有個人能照顧自己也不錯啊,於是我跟他說試試看吧。開始挺好的,雖然不喜歡,但是也沒有特別拒絕的感覺。但是很少會有心動的感覺。過年的時候他回來了,約我吃飯看電影唱歌,各種玩,可是玩了一天回到家,我突然覺得心好累,他看我的時候我是笑著的,他不看我的時候,我在想好漫長的時間,我好想回家。當他再約我的時候,我就不想出去了。後來勉強出去了,也還是提不起興趣,吃個飯就找了個借口說家裡有事,回去了。再後來,就不聯繫了。這樣的情況其實不是第一次,之前也有一個人也是類似的情況。
同樣是追吧,我前男友追我的時候,就不是醬紫的。我們相親認識的,我當初還沒看上,雖然個子很高但是長得丑了,還是處女座。但是出於禮貌也回信息。但是沒聊幾天我發現我們特別能聊得來。後來沒多久就在一起了。大夏天的,約會也不會嫌熱,下雨我也要跑幾十公里去見他。可是結局也不好。但是這確實是喜歡,是愛的感覺,在一起不會感到厭煩,總是感覺時間過得好快。
我覺得吧,和一個人合適不合適自己可能不清楚,但是喜歡不喜歡自己很清楚的。年長的人都會勸我們說找個疼自己的,喜歡自己多的,可是如果這個人我不喜歡我怎麼能忍受得了跟他在一起呢?


你覺得有就有,你覺得沒有就沒有。
好像有些和稀泥,但人本身就是沒法量化奇怪的事情,特別是在情感方面。
如果你是S遇到M的事情肯定不是你想要的,反過來你是M的話需要的也不是S。但另一方面,這兩種又都不是其他人需要的。

愛情很大程度跟生活一樣,會拿到什麼樣的牌是不確定的,但怎麼對待卻是你自己的事情。所有兩種情況可以一樣,可以不一樣,還可以相互糾纏無法分辨。


匿了 很有區別 心裡狀態完全不一樣。寫這篇的同時也算是對我和前任戲劇性的一個交代 前任和現任正好是這兩種類型 大家感受一下。
前任 在高一暑假 2007年 因為同上英語提高班做鄰桌相識 上課期間無交流 結課那天 我去kfc買冷飲 他恰好也是 排在我後面 同桌半個月 沒有說話 既然碰見互相打個招呼 然後他就要走了我qq號 我家住附近 他就順路送我回家 正好是暑假 每天都會找我聊天 約我出去玩 心情不好就哄我開心 我英語不好 他就總結筆記給我看 我能看出他對我是有意思的 但是我只是把他當朋友 沒有來電的感覺。 高二剛開學 他約我去圖書館 然後就表白了 我自然沒有答應 一是剛剛和初戀在一起二是因為沒有感覺 他不強求 就繼續做朋友 偶爾會聯絡 到了高三 畢業準備考試 一年沒有聯繫 直到高中畢業。 放假打工 就是那種蘇寧 國美做銷售 結果在不同的公司卻分到了同一個地點 再次遇見 然後聊報考學校 原來我們考上了一個學校 而且宿舍樓還是挨著的 當時就覺得 好有緣啊 在學校 我心情不好他會開導我 有時一起自習 打個水什麼的 感覺真的是緣分。 而且183的個子 有安全感的身材 長得也不錯 人品很好 懂得知識很多 他再次表白 就自然走到了一起 沒有心跳 只是感覺很輕鬆 舒服 。我們第一次接吻的時候 我沒有感覺大家所說的幸福感心跳 甜蜜balabala 。我只是感覺 好噁心… 我當時就想 我這是不愛他吧 基本無戀愛經驗的我分不清愛一個人到底是怎樣的感覺(和初戀一起四個月就分手了 就是因為對感情啥也不懂 就錯失 不是出軌哦)他告訴我兩個人在一起就是要輕鬆 自在 拘束什麼的怎麼說話啊 我一想 也對哦 就覺得這可能是戀愛的狀態吧。就這樣 這種狀態 我們在一起4年多 我的大好青春啊 我是那種決定了就不會主動分手的人。 當時被心靈雞湯荼毒了 認為感情就是要找喜歡自己的而不是自己喜歡的 付出越多越容易受傷 他各方面都不錯 人品好又上進 所以我就抱著結婚的目的去交往 中間也有無數矛盾摩擦 但基本還算愉快的度過了4年多時光 。我可以看出他是愛我的 他的舉動 他的言語 我也陪他走過低谷 直到成功 。但我始終對他說不出個愛字 我是白羊座 很直接 不願違背內心說一些話做一些事 我知道心是不會騙人的 有時也會想未來的生活 但是想到為他做飯 照顧他生活 我內心會有不舒服 不管怎樣 我以為我們是可以走到結婚的。直到他做了一件讓大部分人都很難接受的事 如果不是這個導火索 我可能永遠都不會分手 就按我以為的狀態一直走下去 大家都覺得這麼多年可惜了 不能接受 覺得我們很般配 但事實並不如看到的那麼光鮮亮麗 也許早就該是這個結果 我們只是人為拖延了好幾年 。
畢竟4年時間 分開以後 會有一段時間不適應 但沒有特別傷心難過 現在想想 有些東西 不是靠時間就可以培養出來 愛情就是一眼瞬間的事 可以說這麼長時間走來 更多的是習慣和依賴 我們經歷了友情 親情 我卻唯獨沒有愛情 青春將過 我才知道自己想要什麼 。
現在的男友 170的身高(我168) 黑黑的 瘦瘦的 還是無戀愛經驗的小宅男 但是動情時我會說我愛你 接吻會有甜蜜的感覺 抱著會感覺很幸福 會看著他不帥的臉傻笑一天 這才是愛情該有的感覺 雖然時間還不長 還有很多東西沒有磨合 但我相信我們的未來是光明的 。
不要相信什麼雞湯 自己的感覺最重要 想像你為他付出所有是否心甘情願 如果有猶豫 就請不要在一起。 對於追你的人如果沒有好感 你只是習慣他的愛 他對你的好 當有一天他不再如此對你 那唯一支撐你陪伴他的支柱都倒下 你自然會離開 沒有留戀。 不要說平淡的細水長流 當歲月經過時間洗禮 有愛的都不一定能經歷考驗 更不要說只是被別人給的好所感動。 能夠愛著才是幸福的 。
最好的狀態應該是我愛著你的同時你恰巧也愛著我 共同向未知的未來努力。


經歷了2段戀愛,深深明白了戀愛中「彼此長久而舒適的存在」的重要性。和一個人在一起,無論你最開始出於何種原因,是你喜歡他也好,你被他感動也罷,我們都清楚,戀愛並不止步於此,在一起只是第一步。生活最終歸於平淡,哪怕他是你所暗戀的對象,隨著你們在一起了,他那層面紗也會被捅破,當你發現他的缺點的時候,你還會像當初那樣喜歡他嗎?所以,不管是喜歡你的還是你喜歡的,能彼此和諧的生活在一塊才是最重要的,相處能給予我們的不僅僅是開始的感覺而已。

在上大學的時候,我有個朋友特別喜歡跟她同班上課的一個男生。在她眼裡,那個男生風度翩翩,鋼琴十級,得過專業獎項,說話大度得體,曾經讓她一度淪陷,那段時間每天晚上都會在寢室給我們灌輸她眼中的他有多麼優秀。的確,我見過本人,確實很有氣質,高高瘦瘦的,但是總給人一種距離感,畢竟不是我的菜。。後來,在她苦等了大半年決心準備去表白的時候,上天給了她一個機會,某天她練完鋼琴遺漏了一份琴譜在鋼琴房裡,結果正好被「公子」撿到。公子很好心還給了她還跟她說那首譜他也很喜歡,之後還問她是否可以借他複印一份。聽完公子的話,閨蜜欣喜若狂,之後藉此機會十分開心的與公子產生了近距離交流。最後在我們的幫助下,她表白了,沒想到她夢中的「男神」也答應跟她在一起。記得當時的她認定自己可以與公子共度一生,畢竟她那麼喜歡公子。

故事轉折點就在他們在一起的幾個月後,我漸漸發現朋友也不像之前那麼開心,甚至有時候會因為公子而哭。她跟我們說,公子並非以前她認識的那樣,真實接觸以後發現他很固執,內心也比較陰暗。我朋友是屬於比較活潑,陽光型的,所以她沒辦法理解公子給她灌輸的「社會陰暗和現實面」。朋友希望他能變的陽光一點,但在幾次勸說無果後,直接演變成吵架,痛哭。最終,她發現自己根本不喜歡這樣真實的公子,甚至連手都不願意讓他碰。兩個人在吵吵鬧鬧的過程中,朋友最後選擇了放棄。

雖然跟自己喜歡的人在一起,不一定會是悲劇,但是能找到一個自己喜歡卻又同時喜歡自己的又是何等的難求。如果只看一個人的優點,卻忽略他的缺點,那這種喜歡也就只停留在喜歡罷了。


想起一句話:所謂一見鍾情,不過見色起意;所謂日久生情,不過權衡利弊!


陪伴 是最長情的告白。


這句話在網上已經被傳爛了,可是我還是要說。因為我看了這麼多人來人往,最後發現往往陪你到最後的,不是你最愛的,而是你最不能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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