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能接觸,不能表達,還要去愛這個人嗎?
愛一個人,最小的能滿足你的要求是怎麼樣的呢?
也許,我們對愛情要求的滿足標準,還是很高的。
不好意思,我已經輸給這個操蛋的世界了。最後的最後也沒辦法再堅持了。被表達其實一直都知道,只是……六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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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常常喜歡念叨:人家又不喜歡你,你幹嘛還要去喜歡人家。以前我一直想不出什麼話反駁,只好簡單粗暴地回應:一邊去,你一老娘兒們你懂什麼你。
我見過很多人,換男女朋友比換內褲還勤快的那種自不必說,還有像我們宿舍的悶騷青年,追女生,人家不睬他,他鬱悶一陣子,提槍掉馬就直奔下一目標而去了。我在旁邊看的目瞪口呆。你要問他,他保准振振有詞:人家又不屌我,我喜歡她有什麼用。是的,有什麼用。然後還會反過頭來勸我:沒用的,我跟你說……這彷彿是如此的天經地義,如此的不證自明。
昨天,我仔細地想了想,終於想通了這個問題。其中的關鍵就在於,你究竟是喜歡一個人本身,還是喜歡一種預期,一種前景,喜歡一種未來對方有可能和你上床睡覺結婚生子的可能性?
這個年齡很多人都急吼吼地尋找另一半抱團取暖。要我說,其中有多少是真的喜歡對方本身,這很難說。我這麼說可能一來打擊面太廣,二來沒有調查取證,所以顯得不那麼令人信服。其實這很好判斷,那就是捫心自問:換一個人行不行?
這樣多少有點神經質。對大多數人來說,並不存在一個絕對不可替代的the one。否則的話,這個世界會麻煩許多。小的時候,小到我才第一次思考愛情這回事的時候,我就對一個問題百思不得其解:你喜歡一個人,而這個人在茫茫人海中又恰巧喜歡你,這是多麼大的一個巧合啊!而幼小的我放眼望去,這個世界上充斥著不可勝數的一對對巧合。
要解釋這樣一件事,只能說明,在大多數人眼裡,另一半絕不是不可替代的。而每一個個體的特質,很大程度上是相異的。換句話說,要追溯這種可替代性的載體,那可能就是每個個體作為伴侶所能為對方提供的「服務」了。
比如說,深夜陪你聊天,閑暇陪你娛樂,工作學習相互鼓勵,人情冷暖相互慰藉,生理需要相互解決。然後買房結婚,構築家庭,生兒育女,傳宗接代。老了之後相互扶持,終了一生。這些都只是些伴侶給你帶來的效用而已。這個過程中,肯定會產生感情,不過這個感情的基礎來自於這些過程當中一點一滴的積累,而不是來自於對方本身。換句話說,換一個人,你照樣可以和他她積累起深厚的感情。而關鍵就看誰最開始和你開啟這段旅程。
所以,少不更事的時候,我們總以為只有某個特定的對象才能給我們帶來這一切,只有他們才能給我們幸福感。而後長大了我們知道並不是這麼回事。「好女人多的是的,何必呢。」我無數次地聽見這句話。這就是所謂的成熟吧。
這一切,也很美好。但這不是我想像中的愛情。
就像我那個倔強的困惑,如果不存在將就湊合的心理考量,如果每個人都是固執的完美主義者,那麼怎麼可能你喜歡的人也正好喜歡你呢?但是,一旦喜歡,那便是雷打不動的定格。愛情所投射的對象本身基本不會產生多少重大的變化,除非她人品突變,性格突變,樣貌突變,而這一切絕對是小概率事件。愛情對象在那,那麼愛情本身便隨之恆定。她不喜歡我,那麼我也就不喜歡她了,這作何道理?我喜歡的是她這個人,而不是「她可能喜歡我」「我們可以像情侶一樣生活」這種期盼。
所以真正著眼於對象本身的愛情——我不敢說這是真正的愛情,但這是我理解的愛情——是這樣的:她不認識我,我會喜歡她;我們點頭相交,我會喜歡她;她拒絕我,我會喜歡她;她反覆拒絕我,我還是喜歡她;她不回我信,不聽我電話,不回我簡訊,我還是喜歡她;她和別的男人談戀愛,我還是喜歡她;他和別的男人上床,我還是喜歡她;她和別的男人結婚,我還是喜歡她;她死了,我還是喜歡她。
因為我喜歡的是她本人,她本人不變,感情就不會也沒有理由變。這一切都不會隨著她對我的態度,她自身的選擇而變化。
但是,這有什麼用呢?
「我想學哲學,我想學藝術。」「學這些有什麼用呢,能當飯吃嗎?」
「我就是喜歡她」「她又不喜歡你,有什麼用呢?」
「這個社會為什麼這麼不公平?」「這個社會就這樣,你說這些又有什麼用呢?」
是的,有什麼用呢。我們每當面臨內心的召喚的時候,這個問句都會鬼魅般如影隨形。有時甚至不用父母親友耳提面命,我們自己就習慣性地自問自責:有什麼用呢?有什麼用呢?
那要是追問到底,我們生於世間,百年來往,又有什麼用呢?
如果生命是有意義的,那麼我們內心的召喚就是有意義的。午夜夢回想到她時那滿心酸楚難言的悸動,鋪開信紙秉筆夜書時那字斟句酌的計較,經年再見面對佳人時那噴薄欲出的情意,這一切都是愛情原本的意義所在,這一切都是生命本身賦予的。
這有什麼用?這本身就是最大的意義。
我們年輕時那些美麗的夢,它們往往敵不過這堅硬的世界,我們要將就,我們要放棄,我們要隱忍。比如愛情,誰年少時沒有些潔白的嚮往。但我們敵不過現實的無奈,父母的嘮叨,親朋的壓力,甚至敵不過我們自己本身內心的虛弱和不耐煩。然後我們就將其掩埋,扭頭它尋,只有等到回首前塵時才淚滿衣襟。
我知道,很多人笑我幼稚。就連身邊很好的朋友也常常對我說:「我保證,XX年之後你就不這樣想了。」當然了,他們一再看著我過了XX年,還是一如既往地這麼幼稚。這算幼稚嗎?我只是覺得大家的理解不同罷了。
當然,我並不是說我不會放棄。就像我08年在《等死你》當中寫的:「也許有一天我會放棄,但是我絕不會像那些自以為看透了的人那樣,等到將來自己的兒孫後輩面臨這種類似的境遇的時候,傻逼哄哄地嘲諷他們,說一些「別犯傻了,愛情這東西,就是……」之類的屁話。我會對他說,兒子,老爸當年也等過,但是老爸比較沒種,沒有堅持到底,就向這個急躁的世界繳械投降了。希望你比老爸有出息。去吧,堅持你自己的內心,老爸支持你。」喜歡一個人,對於我個人而言,最小的要求是,他不討厭我這麼做。
感謝邀請
我覺得是可以的,當然,每個人的看法會有所差異
大一,我暗戀上了我班一個女生,她有點兒傻乎乎,缺乏主見,神經大條,時常犯二···所有的性格指標都不是我喜歡的類型,可我還是喜歡上了她。我會因為我講的一個小笑話逗笑了她而開心,也會因為一句讓她誤會的話而解釋到她嫌我啰嗦··· ···,在這段時間內,我最大的快樂之一便是看見她在線,我們無所不聊,夢想,未來,學業,性話題··· ···可也僅止於聊天,不忍捅破這層隔膜,因為我享受著這層親密,我怕說出後會失去。嗯,就是你所說的不能接觸,不能表達,可我依然是這樣戀著她
當然,我也不想這樣一直下去,我也想有進展,可是事與願違,第二年的4月2日,她戀愛了,男朋友是我對門寢室的哥們兒,由之前我一直單純以為他兩的「姐弟」關係變為男女關係,那天我體會到了崩潰的感覺,一邊是自己喜歡的女生,一邊是從來校報名就混在一起的哥們兒,我除了躺在床上一味的抽煙我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麼,那一個星期我沒去上課,無數次勸自己放下,可是真的很難,不是不甘心,是真的放不下。我依然會因為我講的一個小笑話逗笑了她而開心,依然會因為一句讓她誤會的話而解釋到她嫌我啰嗦,只是我不再為她上線的那一刻而心動,原有的隔閡變成了另一種隔閡。這種狀態持續了一年,這一年中, 我依然保留著對她的愛戀。
他兩其實在三個月後便分手,她提出的,理由是性格不合,可我和她的關係也一直停留在了4月2日後的這個狀態——愛她卻又主動保持著距離。一年多之後的一次燒烤攤上,喝了點酒,當著她和一群朋友的面(他不在),我說出隱藏在內心的小秘密,那次我哭出來了,知道很丟臉,可是沒忍住,此後我便徹底放下了。再後來,我也找了女朋友,而她卻一直沒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
這段過程中,我和他的關係沒有因為這些插曲而改變過,即使是在4月3號的時候,我們依然有球一起打,有酒一起喝,有煙一起抽,好基友是一輩子的事。直至現在,他可能都不知道我曾喜歡過他的前女友,我從沒怪過他,我想如果當初他知道我對她的感覺,他不會去追。
故事講完了,你看,不能接觸,不能表達,可這不妨礙有個女生會帶給你快樂。現在回憶起來,我也曾感到過一絲滿足。不過,這個過程帶給我的痛苦遠多於帶給我的快樂,如果重來一次,我會更主動,我會早早的告訴哥們兒:這女生我看上了哈,你們趕緊幫我想點兒辦法··· ···
有些人可能你註定得不到,可帶給你的幸福感可能是你得到的人都無法給予的!所以,勇敢去愛吧··· ···
題外話:看了我另一個回答的知友可能會問故事中的女主角是她嗎?嗯,是的,就是Part 1里的她
戀愛中男生最幸福的時刻是什麼時候?
先匿再答。我有個很私人的博客,我知道他看過。我曾經在裡面寫滿了思戀,但現在全刪掉了。刪掉前發的最後一張圖片是我的婚紗。我的博客只在簽名檔留下了一句話:我記得你的模樣,你曾是個少年。
現在我每次出門都會精心收拾自己,因為我總覺得,也許在哪裡就會遇上他。
可你知道嗎?他在地球的另一面常住,根本不再回國。我現在在的城市,即使離他國內的父母家,也還有兩千公里的路程呢。
也不為他,也不為自己,就是為了這麼一點點沒有希望的念想——我也許有天會遇見他——這麼每天好好地運動,好好地護膚,好好地化妝,好好地生活著。
十年已經過去了。再過十年也沒關係,一輩子很快就過去了。
我記得你的模樣,你曾是個少年。
這樣的愛,很殘酷,也很痛苦。
表白之前,曾經在腦子裡面想像過,她嫁給別人。腦子裡面會迴響撕心裂肺的「NO!!!!!!」。忍受不了,她可能在別人的懷裡。不可能傷害她,也不會去傷害別人,只是自己真的無法接受,無法忍受這種可能對自己大腦的衝擊和傷害。
也許是佔有慾在作怪。
開始的時候想,如果她嫁給別人,我十有八九從此不會再跟她聯繫、接觸。因為看不了她跟別人好。
過了好久,我覺得我還是很想看到她。我喜歡看到她。但我會盡量不給她惹麻煩。在她需要我之前,我會盡量不讓她發現我。如果她覺得默默地關注都不可接受,我再離開。等她需要我,我再回來。
在以前,我覺得別人用「女神」來形容自己喜歡的人,有點太過。我才發現,一點都不為過。你願意為之獻出一切。甚至於可以做到近似於父母對她的愛。那種單線付出的愛。
然後很多人跟我說,這種愛不現實,或者至少不公平,當然很多人也說對方並不需要。這個問題,我思考了非常久。單線付出的愛(包括對方不需要就不出現),父母是做到了的。所以它應該至少是現實的。但放在男女之間,是不是也同樣存在呢?我發現,在自己身上存在。我覺得這非常奇怪,我不是無私的人。為什麼會存在呢?我追問了自己很久。後來,有一天,我想到,因為我愛自己。愛她,是因為愛自己。她身上有我特別珍視的東西。這些東西,它們存在於世上,就讓我覺得這個世界很美好。她和她身上的我特別珍視的東西,讓我覺得這個世界閃閃生輝。
愛,是自我的延伸。愛她,就等於愛自己。單線付出地愛,就變得特別容易。愛自己,有什麼好睏難的呢?
她就成了我老婆,每天洗衣做飯上淘寶,現在還得餵奶換尿不濕抱孩子:)沒有機會去驗證自己是不是真的可以做到這種「不接觸、不表達」的愛了:)
在一起8年,同班同學,06年畢業後也基本膩在一起,07年後她到現在一直做全職家庭煮婦。愛,還在:)我當初珍視的東西,一直還在:)
我對魔戒的Gollum印象特別深。我覺得,我處於相近的狀態。雖然我老婆可能會吐嘈我胖多了。
「心有它自己的道理,而理性對此一無所知」
對排名前幾位的答案頗為失望。不能接觸,不能表達,未必就意味著她討厭你。更大的可能是,你根本不理解她,你沒有走進她的心。
人與人之間本來就難以相互理解,男人與女人之間尤甚。你以為理解了,但你看到的只是她的形象在你心中的投影,就像月亮在水中映出的月影。而你卻輕率的認為理解了月影就能理解月亮。
言詞的擾動會在你內心的水面上激起漣漪,漣漪打碎了月影,於是你傷心苦惱,不敢再讓言語擾動那片水面;總想把月亮抱在懷裡,撫摸那柔和的光,可當你伸出手去,觸碰到的只是一片虛無冰涼,於是你黯然神傷,任由冰冷虛無的觸感帶來絕望。這是誤解的第一階段。
你終於想明白, 月亮一直都在她所在的地方,月光自始至終都灑在你身上。月亮有自己的事情,她有自己的盈虧,不可能對虛幻的月影感興趣,更不可能對顧影自憐的人產生任何好感。抬起你的頭,面對真實的月亮。
開始時,你對頭頂的月亮有很多浪漫不切實際的幻想,那是黑暗中的皎潔光暈,擁有著廣寒宮和月桂樹。但隨著理解的深入,你能看到月面的隕石坑,廣袤冷寂的月海和高聳的環形山;你會發現月亮永遠只有一面對你顯現;你想找到那柔和的月光的來源,卻最終意識到,月亮總是在反射別人的光。你想登上月亮,卻發現那裡沒有空氣,溫差極大,你會幹枯,會窒息,會在冷熱交替中走向絕望。這是誤解的第二階段。
月亮是一個骨子裡高傲的女人,只有真正的男人才可以擁有她。終有一天,當你的內心不再是一泓任意改變形狀的水,當你的心中存在一顆行星的時候,你會理解以前從來沒有理解的東西,你會承擔以前從不敢承擔的事物。那時候,你會和月亮一起繞著共同的質心旋轉,看她在時空中划出優美的弧線,你無需逢迎也不會遠離,而是在自然律的支配下與她自然而然的保持一致。到那時,你將會真正理解月亮的寧靜與執著,月亮的尊嚴與善良。只有到那時,你才有資格對她說出「永遠」這個詞。
以上,獻給心中住著月亮的女生,以及,這些女生的追求者。
會愛,愛是自己的事情,和他無關。
最小的滿足,就是能看著他開心的生活。
粉絲對異性明星不都是這種愛么?最小的要求大概就是知道對方活著吧。
高中的時候暗戀一個外班的男生 從沒說過話 從沒接觸過 但是只要看見他一眼 我就能高興半天 兩眼就高興一天 一般一天能見個兩三眼 所以我天天都開心
所以 我一直覺得高中三年是我最開心的三年!!
會,深夜有時候閉上眼睛,心裡卻想著這個時候大概她也和我一樣躺在床上即將進入夢鄉吧,就會有一種莫名的幸福感
對我來說,我承認有時候自己愛上的是自己精神上的幻象。可能接觸了、表達了後會令人失望。
我同意高票的回答。
「也許有一天我會放棄,但是我絕不會像那些自以為看透了的人那樣,等到將來自己的兒孫後輩面臨這種類似的境遇的時候,傻逼哄哄地嘲諷他們,說一些「別犯傻了,愛情這東西,就是……」之類的屁話。我會對他說,兒子,老爸當年也等過,但是老爸比較沒種,沒有堅持到底,就向這個急躁的世界繳械投降了。希望你比老爸有出息。
總覺的愛情就是純粹的,也許有很多懷疑和現實中的種種不匹配,讓人們去懷疑。其實很多時候自己都不確定和懷疑自己的感情,就像現在很多然人知道自己想做什麼一樣的迷茫。
記得看過一篇文章說,談一次和談一百次的戀愛有什麼區別。一百次我是沒有,也曾經幻想過可以談很多次,是不是這樣覺得自己很牛逼,可每次當有人追求的時候,我都很慎重的去考慮,我喜不喜歡,而不是因為他對我好,或者他物質條件好,或者他是不是the one,是無可替代的,如果不是我都會很乾脆的拒絕,我不喜歡曖昧,也不需要備胎,備胎終究是你騷動的心無法安穩。
久而久之就一直一個人走路,朋友有時覺得我要求特別高,覺得我太較真,現在大家的感情都是處處看,不行就換。我不知道怎麼反駁,我也許嘴上會過個嘴癮,說找個差不多的談談看看。但是我真的很懶,懶的不行,對於我無法喜歡的,我真的會像個不懂事的小毛孩,我不會去關心你,覺得天天聊天很煩,好不容易休息還讓我出來陪你溜達,對於這些,我真的是懶的不行。
我喜歡一個人,就是喜歡,我也不會把它誇大到愛,就是你,別人代替不了你給我的感覺。
也許想高票說的一樣,她拒絕你,結婚生子,或者死去,但於你就是我生命中的一段唯一。
我不想成為我所討厭的那一類人,隨便追追,追不到就閃人,我就願意在這方面永遠不成熟,永遠弱智的跟兒童一樣。
我願意一個人在路上扎紮實實的走好每一步,讓自己變的風趣、漂亮。
若說一次戀愛就成功打壘,那是我吊炸天的運氣,若是一百次戀愛也無結果,也許我也真的會像世界繳械投降。
願如風的腳步即使走的凌亂,我也知道方向。你能做到「不能接觸,不能表達,而不愛這個人」嗎?
剛看了辛夷塢書里的一句話:永遠會被記住 但 又會不得不被放棄的一種感情 叫做 愛情。暗戀不叫愛情 也許那只是溝通障礙。。自己曾經有過一段不能表達的愛 但只是不想打破一直平衡 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 做朋友比做戀人要長久。不能接觸 不能表達的愛 都不會是最終的歸屬。。所以放下是最好的。
我愛你,與你何干?
往往這才是真愛。
我只知道關於ta的一點點事情,之後再也沒有聯繫,竟然一直喜歡了這麼多年,沒有忘記。很費勁地打聽到了一點關於ta的近況消息,在哪上學,讀什麼專業,僅此而已。覺得如果能再面對面地看到ta一次,我就能知道自己是不是愛ta的了。這些年來,並沒有想過和除ta以外的人談戀愛。覺得ta和別人從本質上完全不同,是特殊的存在。可能是因為是特別的人,所以才會一直記著。
能。
我有一個讓我這樣深愛的人。因為各種因素,我沒辦法表達甚至連跟他熟悉起來都做不到。
但我就是愛他。
我記得我們之間寥寥幾次平淡交集,覺得夠回味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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