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上帝是否算得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據心理學者的研究,情感上會依賴他人且容易受感動的人,若遇到類似的狀況,很容易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斯德哥爾摩綜合征,通常有下列幾項特徵:

1.人質必須有真正感到綁匪(加害者)威脅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必須體認出綁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舉動。

3.除了綁匪的單一看法之外,人質必須與所有其他觀點隔離(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訊息)。

4.人質必須相信,要脫逃是不可能的。

這四個條件下,人們就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而信仰上帝似乎和這四點類似。並不是說上帝是綁匪,是加害者。但這四點內容卻和信仰上帝類似。如第一點,我們的生老病死掌握在上帝手中。(如果他存在的話)第二點,信仰上帝往往許以死後得生天堂的恩惠。第三點,信仰者往往自我隔離,不相信進化論等觀點。第四點,既然為上帝所創,自然脫逃是不可能的。

專家深入研究:人性能承受的恐懼有一條脆弱的底線。當人遇上了一個凶狂的殺手,殺手不講理,隨時要取他的命,人質就會把生命權漸漸付託給這個兇徒。時間拖久了,人質吃一口飯、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會覺得是恐怖分子對他的寬忍和慈悲。對於綁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懼,會先轉化為對他的感激,然後變為一種崇拜,最後人質也下意識地以為兇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這種屈服於暴虐的弱點,就叫「斯德哥爾摩精神症候群」。(以上來自百度百科)

並不是說他是凶狂的殺手,也不是說他暴虐之類的,但我們的生命的確掌握在上帝手中(如果他存在的話),而且信仰者,也往往無論幹什麼都感恩上帝的恩惠,從對生命無常的恐懼,轉化為對上帝的感激和崇拜。那麼,信仰上帝是否算患上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註:我不是基督徒,也沒有不尊重別人信仰的意思,也沒有冒犯的意思,純粹是想探討一下而已。弱弱的問一句,這不會激起民憤吧?


謝邀,不是。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的判定標準有一個客觀前提,即雙方的確構成了加害者與被加害者的關係,比如綁匪之於人質。

然而,在基督教信仰中有一個絕對的禁戒,就是將上帝視為惡意者或是加害者。

事實上,人類之所以會需要上帝的拯救,並不是上帝故意地、惡狠狠地造成的,而是人類自己的責任,是人類自己將自己帶進了罪惡和痛苦裡面,上帝作為絕對的公義,不過是用地獄來執行祂對罪惡應有的審判,人類是自食其果。

甚至,我們可以在某種角度上說,人類的犯罪不僅損害了他們自己,也褻瀆了上帝的聖潔和榮美,破壞了上帝所造的世界,將上帝賜給人的屬神的形象樣式所扭曲,若非要說的話,我們甚至可以說,在人與上帝之間,人才是加害者,上帝才是被害者呢!

當然,上帝是永遠榮耀永恆榮美的上帝,不會被人所加害,也不在實質上受人的破壞,只是人類既然對上帝生出了仇視之心也確實做了與上帝為仇之事,又有何資格和臉面來指控上帝對人的要求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呢?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嗎?


信上帝有兩種信法,一種是惡人和魔鬼的信法。另一種是基督徒的信法。

對於惡人和魔鬼的信法,確實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因為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根本是懼怕。

你信 神只有一位,你信的不錯;鬼魔也信,卻是戰驚。 (雅各書 2:19 和合本)


基督徒信上帝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因為基督徒在耶穌基督里已經與神和好,呼叫上帝為:阿爸,父。上帝愛我們,甚至讓耶穌為我們的罪死,使我們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愛里沒有懼怕;愛既完全,就把懼怕除去。因為懼怕里含著刑罰,懼怕的人在愛里未得完全。 (約翰一書 4:18 和合本)

顯然,在愛里信耶穌,就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感覺題主的思維挺有趣的。基督徒和上帝之間的關係是愛,相當深沉無條件的愛。你見過哪個綁匪和被綁架的人之間有這樣的關係嗎?題主你說的這種關係倒是有可能估計是存在於那些拜偶像的人中,但絕不會是基督徒。


剛好,三年前在豆瓣曾經自問自答過這個問題: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9339858/#475734647

https://www.douban.com/group/topic/39099619/#473172949


理想的基督信仰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征。
但是有相當一部分基督徒對他們的上帝的崇拜方式,那就是妥妥的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上帝沒錯;上帝如果對我不好,那肯定是我的問題;你居然不信?你等著上帝懲罰你吧;你跟我信上帝的方式有區別?你也沒好結果。
我想很多自認為信仰方式正確的基督徒面對這些人也是很無力的。
宗教信仰和斯德哥爾摩綜合征之間的聯繫,可以參考弗洛姆的《逃避自由》。弗洛姆在書中把宗教信仰狠狠地黑了一遍又一遍。


恰恰相反!神在心中是可以擺脫斯德哥爾摩綜合症的。

在我看來,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是人的軟弱的一種表現,是出於恐懼。

人的心像一個容器,如果它是空的。當生命受到威脅,軟弱的人性就會因為恐懼而裝滿魔鬼。對,是魔鬼住在了人心裡。

一旦心裡有了魔鬼,人就會毫無底線。可以幫助綁匪殺人,崇拜更強的魔鬼的力量,這些就都不足為奇了。所以,那些「愛」上綁匪的人質,並不是真的愛,是對邪惡力量的渴望,是對撒旦的屈服。

而如果心裡充滿神,又會怎樣呢?

許多基督徒順服與主,也順服與人。但是並不代表著軟弱。許多人的「堅強」只是表面罷了。

「誰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呢?難道是患難嗎?是困苦嗎?是逼迫嗎?是飢餓嗎?是赤身露體嗎?是危險嗎?是刀劍嗎?」

我知道人在世間有苦難,我也知道死後要去哪,所以對綁匪的恐懼要小很多,聖靈在心中會阻止撒旦的趁虛而入。甚至每天會為綁匪禱告,求主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敵擋我們呢?」所以,聖靈在心中,對待綁匪,就是:非暴力不合作!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那這麼說起來,忽視進而假裝這個「決定自己福禍存沒的存在」不存在,豈不是在否定現實?
不管從哪個方面來說,這都比斯德哥爾摩綜合症更嚴重吧?

再說,如果信仰上帝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那撒旦崇拜或者商品拜物教怎麼說?

生存論者的自由,就是妥妥的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1.人質們都清楚自己是不自由的,處處受限而且早晚會死
2.在遭挾持過程中,人質也都很享受生活和命運加給自己的小恩小惠。
3.在他人地獄的環繞中,人質處於絕對的孤立狀態,唯一的信息來自於抽象的自我意識和自由觀念。
4.(哈哈哈)人確實相信,想逃脫是不可能的。


現代基督教確實有這個問題,他們以為天堂是死後上的,其實這裡就是天堂,只是人們沒有正確認識神而已。尼采就批判這種軟弱的宗教。


不會激起民憤。首先得是個無神論者。虔誠的無神論者不會信上帝。所以你是有神論者。所以你還是信上帝的。所以這不是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居然看完了,也不是沒有道理,那應該是了。

但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只是總結了一些表象,無論外在的還是心理的。但是基督徒的信仰遠大於斯德哥爾摩綜合征能涵蓋的範疇。不管是什麼原因信了耶穌基督,信只是一個開始,不是結束。相比較如何是信的,更重要的是以後怎麼去行。

既然斯德哥爾摩試圖用理論的東西來解釋信仰,我也推薦題主參考以下關於信仰的乾貨。基督徒信上帝的過程也許很感性,但是信了以後還是需要很理性的。

  • 威斯敏斯特信條
  • 威斯敏斯特小要理問答
  • 威斯敏斯特大要理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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