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絕對的「不容異己者」時,寬容還能維持么?當自由主義者面對極端右翼時,他們所謂自由主義的理念也同樣適用嗎?

就比如慕尼黑會議時,民主國家與法西斯帝國的衝突。自由主義者面對極端右翼時,他們所謂自由主義的理念也同樣適用嗎?寬容和多樣化也同樣適用於邪惡嗎?


要了解自由主義與基督教早期殉教徒的「無限寬容」有絕對區別,要看看它的思想發展脈絡。

自由主義早期學者霍布斯、洛克、斯賓諾莎,研究的都是如何成立一個共同權威,以保證人的生存慾望產生衝突的時候,能有一個公正的裁決者。這個權威不僅是政府,也是公民社會——自由主義是主張設定共同秩序的。

後來的詹姆斯麥迪遜和孟德斯鳩,設計了權力分割(後來的「三權分立」)的制度。

亞當斯密、密爾把個人自由推到極致,將個人視為絕對自私的存在,認為每個人都應該絕對自由地發展自己而不受他人干涉,這種思想後來被哈耶克和托馬斯格林糾正了,哈耶克指出「絕對自由」其實是「通往奴役之路」。

今天,自由主義的三個關鍵詞是「平等、多元化、寬容」。三個詞當然應該是並行的。

劉瑜對桑德爾最近的一次訪談,對自由主義有很好的討論。

http://blog.caijing.com.cn/expert_article-151338-20815.shtml

在這場討論里,你看到劉瑜所主張的寬容、多元化的自由主義,與桑德爾所說的「共同善」(也就是必須以善為基礎和目的)和「托克維爾的共和」(與法國革命的共和即暴政共和區別開來),是不衝突的。

你也可以看到,自由主義與殉道式的宗教信仰之區別,在於它不講天國,不講上帝這樣的絕對權威,講的是此世制度的構架,是一種不嗜血的、現實主義的思想。

關於自由主義者理解的寬容,舉一個例子:波蘭團結工會領導人米奇尼克,一個屢受共產主義制度和反猶主義雙重迫害的英雄,在團結工會的鬥爭過程中,不主張血腥報復血腥鎮壓工人起義的共產黨政府,而是選取了溫和的革命方式,最終徹底瓦解了共產主義極權體制,如今波蘭不再需要擔憂共產主義的捲土重來。

在獄中,米奇尼克思考極權意識的毒害,他認為,極權主義就是受害者的報復。納粹是對凡爾賽條約的報復。蘇聯革命是備受凌辱欺負者對沙皇、工廠主和富人的最
後報復。「在法國革命之後,人們質問的不是國王的叛國,而是國王本人的存在。在判斷和處決作為符號的某個人時,你必須非常的謹慎。」

另一個例子,葯家鑫。葯家鑫在舉刀刺向張妙的時候,我想大部分自由主義者都會主張張妙進行反擊,哪怕把葯家鑫殺死。但在葯自首和懺悔之後,自由主義者不會是血脈賁張喊殺的那一群,他們會更理性地考慮,在情景改變之後,殺死葯家鑫是否是唯一實現正義的方式。

擺脫原始衝動和部落思維,為人設計更合理的自我發展的制度,最大程度地實現個人自由而不傷害他人自由,這才是自由主義的要旨。


國與國的關係現在當然比慕尼黑會議時還是進步了很多,起碼有了更多的國際組織和有約束力的條約以及普遍的人權呼籲等等,也出現了歐盟這樣的經濟體,在國家安全保障方面,這樣的創新/進步是令人鼓舞的。不過大體而言,國與國的關係還是叢林法則支配。所以@經雷說: 「政治家裡沒有人是真正的自由主義者。」 這話不全對但很有道理。任何人,不管是什麼背景出生,在國家元首的位置上,必須首先考慮國家利益,而不是個人的思想背景。不過有一例外,卸任的元首可以是政治家但也可以是真正的自由主義者,這兩者可以調和起來。

所以回到主題,我認為,慕尼黑會議與是否自由主義其實沒啥關係,那只是出於國家利益/安全的考慮,所尋求的一次妥協。但若是兩個人的爭論,或者是一個人在自己所在國的爭論,那我要說,面對絕不寬容的權力壓制自由主義話語空間,自由主義者只有全力反對這種不寬容。而在個人與個人的關係中,若遇到極端不寬容的言論,我只能說,你可以說話,但我堅決反對你說的,也要通過積極爭取不讓這種言論佔領話語空間,以至於成為國家的意識形態。


受邀題。

問題說明裡出現了慕尼黑會議等。
我籠統地認為:政治家裡沒有人是真正的自由主義者。
慕尼黑會議,法西斯讓民主國家不爽的不是它的極端理念,而是成長發育過快、虎視眈眈讓他們感到的威脅。那次會議民主國家幹了什麼?拋開那些大道理以外的東西直接看最重要的結果吧。他們獻出了可憐的捷克斯洛伐克的蘇台德領土……這是什麼民主啊?這是什麼自由主義啊?這也不是寬容和多樣化,這是擠比自己弱小的海參讓它吐出一大堆東西來保護自己……
理想而純粹的自由主義在紙上談兵之外是非常弱氣的,我忘了在什麼東西里看到把自由主義歸為消極思想了。但真正的自由主義者根本就沒有跟極端右翼抗衡的力量。一旦你看到有聲稱是自由主義者的傢伙在跟極端右翼抗衡,你就會從他身上發現反自由主義的東西。
寬容是一個相當理想化、只存在於眾樂樂的其樂融融局面里的東西。我不相信它在政治生活中真正發揮過任何作用。寬容從某種意義上,被我視為自欺欺人。


好專業的問題,我的想法比較業餘,這裡就當拋磚引玉了,我是傾向於不容異己的。

如果將國際無政府狀態視為國際政治的第一假定原則,這種無世界政府、缺少秩序的狀態,讓不容異己的存在合理化了。

寬容和不容異己都是一種政治態度,寬容是接受雙方的差別,以和平為最高目的,甚至能夠積極主動地認可或擁護對方的差異性,從歷史上的看,幾乎每一次大的區域衝突甚至世界戰爭後,都會有和平主義的爆發,這就是一種寬容。我國的政治立場也是主張寬容的,即強調國際社會寬容的核心應該是主權平等、相互承認、尊重且互不干涉各自內政。

不容異己則是對差異性旗幟鮮明地拒絕,因為在現代國際關係中,單純依靠別國的善意和約束來實現自身的安全、財富和發展,是有些不切實際的,國家為了完整保持自身特性,採取不容異己,或者保守的孤立自己,使自身免受差異性影響,或者採取極激進的措施,例如原教旨主義革命等,但上述兩種做法,經常會導致所謂的「安全困境」。

我覺得目前的國際社會,寬容和不容異己都是處於變動中的,寬容最初可能會主動地去接受不容異己,而不容異己為了達成自身目的,有時也會以寬容作為手段,一方的寬容往往會助長另一方不容異己的發展,當後者真正崛起時,原來寬容的一方很可能就會轉化為不容異己,這就是新舊兩種體系的共生、對抗乃至消滅,非西方力量學習、對抗西方力量也是這個道理,我覺得正是因為寬容和不容異己的同時存在,才推動了國際關係向前發展。


首先,你需要明白自由主義的含義,自由主義並不是說對於所有的事都寬容,對於已經公認邪惡的事物,自由主義同樣是不會給予寬容態度的,打個比方,甲因貧窮劫了乙的財並殺了乙,自由主義者並不會對甲的罪行持寬容態度,認為這是他的自由,當然,出於人道主義,可能會對甲這個人本身持相對寬容的態度。真正的自由主義不是贊同絕對自由的(19世紀上半葉是比較傾向於絕對自由的,那是跟當時自由主義的興起的時代背景有關,但是19世紀後半葉就對自由主義進行了修正,因為他們發現絕對自由不會帶來平等、公正,而是恰恰相反),相對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主義。其實我有時候覺得,自由的核心價值並不在自由本身,而是在於平等,自由就是給所有人劃同樣大小的圈,每個人在圈內自由行動而已^_^

為什麼自由主義並不是對所有的事都持寬容態度?這個問題其實很好回答,我們做個假設,世界上有10個人,8個是自由主義者,2個是法西斯主義者,如果自由主義者對所有的事都持寬容態度的話,那麼最後的情況肯定是這樣的,2個法西斯主義者統治了8個自由主義者,如果這8個沒被統治,那麼他們肯定被那2個給殺掉了,這就是對於任何的是都持寬容態度所帶來的悖論,所以自由主義是有底線的,明白否?^_^


納粹是極端左翼,是大政府的「國家社會主義」,極端右翼是無政府主義。LZ要定義可以說納粹或法西斯,有歧義的「左右翼」最好不要隨便用。


樓上的都說的太複雜,也一時半會搞不清楚,我簡單的看,自由主義者會最大限度的寬容其他異見,但如果有異見損害到了自由主義的自由時,他們就會回擊,損害越大,回擊越強。


當然及於
以法懲不法,是故法存,以不法懲不法,則法不存
以自由對抗專制,方顯自由之義,以專制對抗專制,何來自由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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