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祖先為什麼要吃肉?
12-04
人類沒有尖牙利爪,牙齒也是典型的食草動物的牙齒,那麼人類祖先為什麼非要冒危險去做捕獵者呢?連吃個肉都要吃熟肉的人類,在生理上沒有任何捕獵天分的情形下,為何要選擇捕獵,而不是像人類的其他近親猿猴那樣,繼續吃素?
1、因為比草的味道要好。
2、因為發現:吃了肉以後的人,本來只能抓1隻野兔的變成能抓3隻了。參見人類天生更適合素食?
人的生理構造並不更適合素食,智人一開始就是雜食動物,猿猴們也不是素食,是雜食,黑猩猩還吃螞蟻呢。
- 首先,按照比較生理結構的思路,並不能得出「人類更適合素食」的觀點。比較中存在著多處事實上的「硬傷」。典型的有:人的唾液雖然不是「強酸」,但
也不是「偏鹼性」,而是中性偏酸;人的胃液平時在PH=2以下,進食之後也很難到草食動物的PH=4以上;人類的小腸和身高的比值明顯低於草食動物。基於
錯誤事實推出的結論,自然也就靠不住。其實,從生理結構上來說,人類既不是草食動物也不是肉食動物,而是雜食動物,和我們的在動物界的近親黑猩猩一樣。不
加入雜食動物進行比較,非要讓雜食的人類在「肉食」和「草食」之間選一邊,很不合理。 - 其次,雖然說人本質上也是動物,但人跟其他動物相比,已經有太多不同的生活能力與生活方式了。比如,不管是草食動物還是肉食動物,它們生命中的主要
活動就是覓食與進食。它們的食物來源是「靠天吃飯」,自己並沒有太多的掌控能力。而且,它們只能吃「原生態」的食物,不會選擇、加工、調配食物。而人類,
尤其是現代人,只需要用一點點精力就可以獲得足夠的食物,會對食物進行各種各樣的加工和營養調配——換句話說,不管是肉食還是素食,人類吃的都跟動物們吃
的有天壤之別。用自然界的草食和肉食,來說明人類該吃肉食還是素食,可比性實在太差。 - 而人類祖先為什麼要吃肉,BBC有一個紀錄片(具體哪一部忘了),說人類祖先曾經有兩支,一支不吃肉後來滅亡了,另一支吃肉的存活了下來,最終產生了我們(求看過童鞋希望能告知是在哪一部中,)so,人類吃肉食的習慣也是進化保存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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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需要的營養成分有的在植物性食物中含得多,有的在動物性食物中含得多,合理的雜食食譜能夠方便有效地實現營養均衡。純素食也可以實現營養全面均衡,但難度比較大。
肉類是獲取蛋白質最直接的方式吧?豆類等固然也含有大量植物蛋白,但畢竟不如動物蛋白易吸收...吃過肉,嘗過甜頭後就踏上了肉食者的不歸路了
生存的需要...最開始的時候吃什麼不知道...但是當居住地沒有主要食物就要什麼都吃...極度飢餓...的時候...就要選擇吃一種新的東西...要嗎餓死...人類最開始的時候也吃螞蟻啊什麼蝗蟲啊老鼠啊什麼的...
先說肉,人類最初最容易獲得的葷食不是肉,而是骨髓。禿鷹、獅子吃剩的羚羊,人類可以用手、石器,把羚羊的骨頭敲開,美美地飽餐一頓。沒有任何一種低等動物能有幸吃到骨髓的,而這又是不分季節的。
素食不同,人類可以吃素,但是卻不能吃枯萎的草。氣候過於炎熱、寒冷,都會讓植物枯萎,那個時候就沒法活了。夏天的草一定是綠的?錯!去美國北加州看看,夏天時山上的草是黃的,枯萎的。
還是葷食能讓人類持續生存啊。
這就是所謂的征服欲和好奇心,沒吃過的東西就想吃吃看,想吃就吃,是沒有任何理性理由的。
最早有一個吃貨屬性的人類,看見別的獵食動物吃剩下的殘羹剩飯,就好奇地啃了一口。發現比吃土好多了。於是乎,回到洞穴里,一傳十十傳百,大家也開始嘗試肉食了。再後來,又是某個吃貨屬性的人類,發現一頭因閃電或者其他自然原因引起山火而燒焦的動物屍體,又好奇地啃了一口,發現比吃生肉還要好吃。於是,人類剛好發現了火,還學會了用火加熱肉食。
所以說,可能是吃貨引領人類文明進步吧。就跟野生西紅柿一樣的,最早不知道哪個shabi說它有毒,就是某個吃貨當著大家的面啃了一口,所以今天大家才能吃到番茄炒雞蛋。
人類祖先是因為不同的原因開始吃肉的,人人有本難念的經,不能概括
食草動物會吃肉,只是太瘦弱或者太懶,無法捕獵其他動物。大部分食肉動物,像獅子老虎,寧可餓死也不吃草。
食草動物會吃肉的例子:兔子急了會咬人,英國人用內臟喂牛導致瘋牛病。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