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斯蒂芬·金的小說?
最近一直在看斯蒂芬的書,想聽聽你們的想法
不少人對大師的定義是驚悚小說家。覺得多少有些片面了。
接觸斯蒂芬大師的第一篇文章是肖申克的救贖。
下一篇是[納粹高徒]
不得不說一下被大師震撼到了,無論是對細節的描寫或者是語言的拿捏都十分到位,當然個人認為對那種人性黑暗面的描寫是最吸引人的。當時就覺得,納粹高徒比肖申克寫的好多了啊,為什麼肖申克比納粹高徒有名?
然後讀屍體,讀呼吸呼吸,讀寵物公寓。看完寵物公寓一下就明白了為什麼肖申克的救贖比納粹高徒有名,因為「希望」永遠都比「絕望」好太多了。
感覺像一個人走很長很黑的小道,四處無光,偶爾還能聽到野獸嚎叫。在被絕望和死亡逼入絕路之前,突然黑暗中出現的那一點點光。
情不自禁。
拋開作品直接看成就給結論,毫無疑問:近代通俗文壇的巨匠。
聊作品。
Stephen King(以下簡稱"金爺")1975年出道,迄今已有小半個世紀。日常恐幻奇三棲,成就皆斐然,偶然整點尋常題材成就了imdb TOP250目前電影類的No.1《肖申克的救贖》,從十年前整理完舊作《布萊澤》就傳老爺子要封筆,然而過去十年老爺子又交出了《杜馬島》、《日落之後》、《穹頂之下》、《11/22/63》、《樂園》、《長眠醫生》、《重生》、《梅賽德斯先生》、《先到先得》等佳作,前不久又和兒子一起合著了新書《睡美人》,近十年作品題材從暗黑到穿越到克蘇魯到偵探,不拘一格且眼光毒辣,早在世紀初就把各類終生成就獎拿到手軟,卻仍能恪守暢銷書作家的身份準確把握自己的作品題材,是他經久不衰的一大秘訣。
在美國有這樣一句話描述金爺的影響力:
"每個美國人家裡一定有兩本書,聖經和斯蒂芬金的小說"
老爺子的絕大部分作品為長篇小說,寫作生涯迄今創作的長篇小說已經超過40卷,算上中短篇集、詩篇、評述、自傳等已經出版了差不多70本著作。這個數字即便在暢銷書作家領域也是極其誇張的(我相信很多人畢業後看的書還沒金爺寫得多)。印象中入流的通俗作家(不包括兒童作家和網路作家)能有如此產量的只有偉大的阿婆和"暢銷君"東野圭吾了。阿婆一輩子寫了85本書,總產量和金爺封筆時估摸著差不多,路線比較專精,沒有金爺寬,僅次於聖經和莎士比亞的4億卷總銷量最終被金爺超過(2014年統計金爺作品總銷量已超過3.5億卷)是指日可待的事。東野君就不說了,近年來已成為躺在功勞簿上數錢的代表性人物,寫得再爛也有國人買賬,除了四大名作外大部分作品質量就是兩字"呵呵"。
和金爺相比,寫得多的寫的都沒他好,寫得好的寫的都沒他多,歡迎舉反例打臉。
剛出道那會他還有個筆名叫理查·巴克曼,源於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出版社只給每位作家年產一本小說份額的不成文規矩。老爺子不幹了:"老子溢出的創作熱情豈容你們消遣?"換個筆名雙管齊下,扉頁插圖用保險經紀人的照片,把假身份杜撰的有模有樣,遇到讀者質疑就是一句"What Are You Talking About?」如此瞞天過海8年終被一名死忠書迷撞破,老爺子微微一笑:"表生氣,我只是想試試你們買我的書是因為我的文筆還是我的名氣,僅此而已。"後面這個筆名索性成了一個IP,被他玩了好些年,比如理查巴克曼生前遺作、獻給已故好友理查巴克曼的作品,理查巴克曼遺孀整理早年作品等等...也是沒sei了
這段時期即老爺子的生涯前期,作品基本以恐怖小說為主,和他從小就立志成為一名"恐怖小說家"有關。處女作《魔女卡麗》、成名作《閃靈》、代表作《寵物公墓》、《頭號書迷》、《它》都出現於這一時期,無一例外為恐怖題材。金爺的恐怖小說,不整妖魔鬼怪,不整肝腦塗地,屬於細思極恐型的,從某種程度上講,他的作品定義了這類文學乃至文化的至今的發展方向。通常他喜歡用大量文筆(甚至啰嗦)描述美好、和諧、安定的狀況,最終美好的景象無可避免地坍塌、破碎,讀者則在閱讀過程中感到強烈的無力和惶恐。老爺子對於人物心態變化的方面的捕捉堪稱入木三分:《閃靈》中在隔絕環境和壓抑生活下一步步走向精神崩潰的落魄中年人傑克,《寵物公墓》中救子心切不惜和惡魔交易導致家破人亡的可悲父親/丈夫,《頭號書迷》中以殺人為樂的變態護士和與其不斷展開心理博弈的殘疾作家,每個角色都有相當的代入感和說服力,讓人閱讀後神經久久不能鬆弛。
大陸批量引進斯蒂芬金的作品始於上世紀末的珠海出版社,瘮人的封面配上"恐怖小說之王"的封號奠定了金爺在國內的初印象。這個說法毛病不大,畢竟老金在恐怖小說領域最高成就——"斯托克獎"上的統治力無與倫比(7次奪魁20次被提名),後面的世界恐怖小說大獎也是拿到手軟,但如果只用"恐怖小說家"來定義他,絕對是有嚴重誤區的。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金爺的作品範疇就逐漸走向寬泛的路線,至其創作生涯中後期,恐怖小說早已不再是創作內容中的主力軍了。
在他的知名作品中:
早期的《撒冷鎮》、《末日臨近》、《魔符》,中期的《失眠》(這本國內至今沒有引進)、《綠里》、《黑屋》以及貫穿30載的超長篇巨作《黑暗塔》系列都是奇幻類小說,他本人也數次染指"世界奇幻小說大獎"。
《四季奇譚》是他第一部寫實主義作品的中篇集,質量極高,其中《肖申克的救贖》、《納粹高徒》、《屍體》都是流傳度及評價雙優的作品。
《亞特蘭蒂斯之心》是我個人最鍾愛的金爺作品,如果拜讀過老爺子的書,不難發現,他不但喜歡寫作,閱讀量更是相當驚人(其自傳《寫作那回事》中更是曾"謙虛"地表示"我的書讀的還是太少,一周也就2-3本吧",性質和一無所有王健林,北大還行撒貝南差不多...)。各種名家著作中的queto信手拈來,比如這本書里反覆提到的經典著作《人鼠之間》。更難得的是,金爺對美國各時段的流行文化都研究的很到位。《亞》這本書比較難定位,後半部分在內涵和表現形式方面已經接近嚴肅文學了,有濃重的現實奇幻主義氣息,個人感覺就像是一本以馬爾克斯手法寫出來的海明威式故事。
老爺子最崇拜的作家就包括"短篇小說三巨頭"之一的歐亨利,後期在短篇小說上找到感覺的他亦憑藉《暗夜無星》一舉拿下歐亨利獎。
從上世紀90年代開始,金爺的恐怖小說開始更多地探討人性和深度,並與時代緊密捆綁,例如令人反思的《必需品專賣店》、與時俱進的《手機》、治癒系的《杜馬島》等,和前期賣點為靈媒或印第安人文化的恐怖小說有很明顯的區分。
近年來的《穹頂之下》(末日科幻小說)和《11/22/63》(穿越科幻小說)一度成為話題作品(同名美劇白瞎了這兩個IP),《重生》(驚悚小說)則套用了時下大熱的克蘇魯神話、《梅賽德斯先生》即霍奇斯三部曲(偵探推理小說,拿下2014年推理小說領域最高的愛倫坡獎)。年過古稀的金爺依然在不斷挑戰個人創作的可能性,著實令人敬佩。
金爺在1999年出過一次嚴重的交通事故,這次事故基本上在他之後的每本書里都會反覆提到,也極大影響到了他後期的創作心態。術後一位偶遇他的書迷對他說"謝天謝地你還活著,我還以為看不到《黑暗塔》的結局了",於是乎,之前四卷足足寫了15年,厚厚的後三卷只用2年就搞定了。
斯蒂芬金和那些追求杜鵑啼血型的作家不一樣,很不一樣。即便"黑暗塔"這種超長篇憑的也只是一份昔年的野心和不滅的創作熱情,並不會像托爾金或喬治RR馬丁那樣寫了改、改了撕、撕了寫,更不會數十年如一次弔死在這一棵樹上。他的想像力豐富,從題材涉獵之逛,作品世界觀自成一派就可見一斑,但繁複的作品結構也註定他沒有洛拉克羅夫特那種開山鼻祖式的地位及鋪墊度。文筆在通俗文學領域算得上一流(無謂細節著墨太多算是個吐槽點),和大師卻又相去甚遠。他自始至終都是以暢銷書作家來定義自己的,2003年獲封終身成就獎時,一大波美利堅孺人曾拿出批判的論調針對他,嚷嚷著暢銷作家何德何能能問鼎文學屆大獎。斯蒂芬金也只是不卑不亢地漂亮應對,和陽春白雪比,他是下里巴人。一個通俗小說作家是讀者的作家,而不是作家的作家。如果談論美國文學史上的偉大作家,斯蒂芬金肯定有一席之地,但不會名列三甲。
另外,必須要提的就是他的作的輻射能力實在是太變態了,應該沒有必要窮舉,不了解的人百度一下都會咂舌的吧,畢竟他的長長的作品列表中超過90%的都被好萊塢拿去操刀改編了,其中有不少還不止一次。大小熒幕上你總歸看到過他的作品,充其量自己不知道原作者是他罷了。
順便安利一發《梅賽德斯先生》,被嚴重低估的小眾台神劇,老爺子本人修監的劇本,劇情推動更加合理,節奏張弛有度,比原著好看,倘若扔在HBO絕對是話題之作。目前已經續訂第二季,第二季劇本《先到先得》我閱讀過英文版,可以說是金爺近15年最出色的作品沒有之一,最近剛剛由人文社漢化印製,對於該劇第二季我是相當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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