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同一件事,為什麼有些人的付出被尊重,有些人卻不被尊重?
比如同寢室A、B、C三人,A經常幫助別人(包括B、C),但B卻很少尊重A的幫助,或是從不感激A的付出(比如A經常幫B買早點),B不僅不感謝A,甚至還指責A做的不夠好(比如早點味道太差),覺得A幫他是理所應當的,該他的,欠他的。奇怪的是,同一件事,C幫B一次,B就會非常非常感激C的幫助,哪怕只是一次。
以前本科的時候,期末考試複習。同學間問問題。我觀察了一陣子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同樣一個人(甲),向不同的人問問題,比如問乙,甲就會把乙叫到自己身邊來問,如果乙在忙,甲就會打斷他,立即問自己的事,問完即刻打發走。而向另一些人(丙)問,他就會走到丙的身邊去問,如果同樣丙在忙,甲會等丙忙完再問。
題目也可以換個說法:為什麼同一個人,對於同樣的幫助,會尊重某些人的幫助(心懷感激,覺得幫助是「大恩大德」),卻很少尊重另一些人的幫助(召之即來呼之即去,覺得幫助是「毫無價值」)。為什麼會這樣?性格原因?人際關係?望知乎大神指點。
謝邀。
他人是自己的鏡子,他人如何對待你,取決於你自己。別人用某種方式對待你,是因為你接受他們如此對待你(無論你的心裡是否悅意,只要你表現出接受,他們也會誤以為你接受他的方式)。久而久之,這也就成了你們之間的相處模式。
你不了解我而冒犯我,是你的錯,你了解了我而冒犯我,是我的錯。可以這麼簡單理解:如果一個陌生人不尊重你,那麼是他的問題,但是如果你的朋友長久不尊重你,那必然是你自己造就的結果。
一切結果都是自己吸引來的。
針對上面這個問題,個人認為這裡面包含了多方面的因素。所以,這個問題的解答,我也想從幾個方面來解答。
1 助人的價值:
當B飢腸轆轆,特別需要早點的時候,早點的價值是非常高的,那麼提供早點的A的價值也水漲船高,此為俗語的「雪中送炭,恩重如山」。
A提供的幫助的價值與「早點」的價值有關。A經常買早點滿足B,那麼B是體會不到早點缺乏的迫切感的,此時早點的價值也就降低。當A面臨著被挑剔「早點不好吃」(早點對於B的價值偏低),A沒有及時的止損(也就是說,買早點對於B並沒有那麼重要,但是A卻依然繼續這麼做)。那麼,A的價值也隨之降低,此為【價值降低】。A的幫助提供的就是低價值產品,又如何讓一個人感謝低他人價值的付出呢?所以,幫忙的價值與對方的需求感成正比,一定是需要才幫!不要做爛好人。
除了【價值降低】之外,還有一個因素,是【價值分散】。
說一個經典的價值分散的例子。比如你們同事一群人在一起鬧騰玩耍,到了吃飯時候,就叫了外賣。結果你付了全款,請大家吃了飯。這個時候,沒有人對你特別感激,最多都是一聲「謝謝」,甚至還會有人根本不知道是誰請的這頓飯。為什麼?因為你的價值被N多人分散了,如果是同事10個人,那麼你的價值分散到每個人身上,也就是1/10,對於每個人都微不足道。大家潛意識的想法是:反正你也不是專門請我一個人,這麼多人都吃了,我也不必專門感謝你。相反,如果你把這些錢用在一個同事身上,這個同事一定會記得自己欠你的人情,因為你的價值全部分享到了他的身上(前者讓你被更多人感激一點,後者讓一個人感激十分,根據目的選擇)。
類似於此,如果A經常早上給所有人買早餐,那麼所有人對他的感謝也就被分散了,誰的感激之情也不會太多,這是【享受者的數量引起的價值分散】。如果一個人長此以往做這類事情,那麼此事對於受益者而言,已經是固定收益,久而久之,人們會覺得它的存在理所當然,容易忽略它的重要性,除非面臨失去。就如同大家不會太感謝老闆發工資,卻會感謝老闆發獎金一樣。這是【時間造成的價值分散】。
這個道理很容易理解:當A過多的幫助B的時候,A的價值也被分散在了N天中,被B習以為常,所以每天B表現出來的感謝就平平。相反,偶爾幫助B的C,就如同獎金一樣,突然來臨,那麼B表現出來的感謝會比較多,因為C對於B而言是意外增額價值,B對C的感謝則也通過一次性地集中表現。
除此之外,從心理學而言,人們對經常存在的事物會逐漸適應,甚至忽視,包括他人的幫助。因為一個人不能長久處於對他人的感激中,這會讓他的自我壓力太大,所以它會通過忽視他人的付出,從而保護自己。
A做得越多越久,B對A的存在和行為也會逐漸地忽視,所以對A的感激也會表現的很少,甚至還指責A幫忙幫得不夠好。
儘管如此,行為上表現出來的尊重差異並不能說明B更喜歡C不喜歡A,事實是B和A的關係也許更熟悉更親密,只是由於價值分散或者價值集中,B表現出來的感謝強度不同,給人的感覺不同。可能也正是因為B與A的關係更加親密,B才表現出更多的不尊重。這就牽扯到人際界限。
2 人際界限:
日常生活中,人與人的人際界限是不同的,這種人際界限可以通過「社交距離」體現。人與人親密程度越高,社交距離越短。比如,一般關係的社交距離一般是1.22~3.66米,朋友之間是0.46~1.22米,夫妻之間是0~0.46米。這可以稱為物理距離,是直接體現在人與人的身體的距離。
除了物理距離之外,還有一種心理距離。
心理距離越近,言行舉止越親密。親密狀態是一種非常好的狀態,然而,總是有些人在親密狀態中無形的忽略對方的存在,把對方當作他個體的一部分。比如夫妻之間,有些丈夫會不尊重妻子,強行管制妻子,因為丈夫把妻子內化為了自我的一部分。「我就是你,你就是我」,他忽略了妻子和他是獨立的個體,即便再親近,妻子依然是一個獨立的個體。
朋友之間也是如此。有些人一旦與別人關係走近,他就會忽略對方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會忽視對方的權利,忽視對方的獨立思想,侵犯了人際邊界,跨越了人際界限。他對自我有管轄權,所以無形中,會對這個內化為自我一部分的「他人」產生控制,存在語言或者行為的侵犯。比如,言語隨意,隨便指責,甚至干涉他人決定。
如果一個人不懂得與他人保持合適的人際界限,那麼他就很容易侵犯他人;同樣,如果一個人的人際界限允許他人侵犯而不自知,那麼他就很難得到本該擁有的尊重。
所以,當人際界限不清楚的人相處的時候,很容易出現「越親密的人說話越放肆,越容易侵犯而不尊重對方」。
這也是求助中所說的A會被B指責的原因所在,因為B忽視了他與A的人際界限,而A也沒有及時回饋這種侵犯。
君子之交淡如水,一定意義上,說明人與人要想長久的相處和相互尊重,還是要保持一定的私密和距離。只有這樣,才不至於自我捲入太多,干涉太多,侵犯太多,才能夠保有更多的尊重。助人也應該「助人有度,助人自助」,不能長久做保姆。
那為什麼有的人的人際界限如此不清晰?容易被他人侵入卻不自知亦或是自知卻不反抗?這與一個人的人格特質有關。
3 人格特質:
我寫過一篇文章,「人際交往中,你為何總是在努力找話題」,說的是攻擊性的問題。當一個人面臨可以決策自己人生或者對自身安全有威脅的人或者事物的時候,它會保持一定的攻擊性。同時,他會把這種攻擊性投射為來自對方的攻擊性。為了避免被攻擊,他就要謹慎行事,表現的更客氣,盡量避免侵犯性的肢體動作。
然而,對於那些對自己完全沒有威脅的人,人們就會放下攻擊性,放下防禦心,同時也會被投射為「對方對自己沒有攻擊」。在安全的情況下,他的言行和舉止就會減少約束。比如直呼對方姓名,說話不太禮貌,讓別人幫忙甚至要求對方來到自己身邊,等等……(當然,並非所有人都是如此,這與一個人的教養有關,只是在安全狀態下,人更容易暴露最本真的狀態)。
一個人對待他人的方式,比如表現為謹慎、小心亦或者隨意、大咧都是他自己內心的反映。如果甲對乙隨意,對丙謹慎,只能說明在甲的心中,乙不存在威脅,而丙存在威脅。從本質上而言,「自尊和尊重他人是一回事」,所以,尊重其實是自我攻擊性的掩飾,一定意義上是為了保護自尊。
說到這裡,順便說說生活中哪些人容易讓他人覺得是沒有威脅的人呢?
除了上面提到的「缺乏人際界限」的人,還有一種人,那就是討好型人格的人,因為討好型人格的人總是喜歡息事寧人,不惹是非,在面對不同意見的時候,害怕引起爭端,從而選擇順從他人的決策。比如,甲向乙請教問題,本來應該甲謙虛地走到乙的身邊,然而,甲知道乙太好說話了,一定會順從自己,所以他可以把乙叫到自己的身邊而省得自己麻煩走動,因為乙一定會同意。即便乙偶爾不同意,他也知道乙不會生氣,至少乙從沒有表現出生氣。當然,「太好說話」的乙可能本不願意但是為了討好所以這麼做,也可能乙覺得自己被需要,很受用這種被需要的感覺,選擇忽略自我的其他感受從而自願為甲這麼做。
我們所看到的「有些人的付出被尊重,有些人卻不被尊重」是從客觀的人際關係出發,根據人際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原則得出的結論。但是,另一方面,人與人交往的過程,其實是相互滿足需要的過程。儘管旁觀者看到的是不尊重,但是不排除A在買早點的過程中的自我滿足,乙在幫助他人過程中的滿足,隱藏在他們內心深處的需求讓他們忽略了自己不被尊重的客觀事實。
這種現象不僅僅出現在朋友、同學之間,親人之間的不尊重更比比皆是。我們相信親人絕對不會拋棄我們,所以我們在親人面前絕對安全,使得很多人很少顧念到親人的感受,言語上不尊重親人,行為上干涉家人。反過來說,也是親人的過度包容造就了不尊重。
求助者所說的問題也正是如此。
別人怎麼對待你,是你教會的。比如,你在人際交往中性格過於軟弱,勢必很多人會「欺負」你,當然這個欺負是各種形式的,就像你所說的別人不會尊重你,可能對你使喚,也不知道尊重你。即使你不斷的給人家提供幫助、有求必應,有什麼好事別人也不會想起你;如果你比較強勢,別人就不敢惹你,還會很尊重你,即使你不給別人提供幫助,別人有什麼好事也會想著你。記住「欺軟怕硬」、「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這是就是人性。
所以,在人際交往中不要做毫無原則的老好人,「好人沒好報」。不知道拒絕別人、被別人侵犯了還不知道發火,給別人的感覺你就是好欺負的,他們會不斷的使喚你,而不會尊重你。因此,交往中要該出手時才出手,該發火時就發火,才不會被欺負。
我認為,接受者和被接受者的屬性,以及行為方式都會造成結果不同。
行為方式上面貝加的答案已經分析的很充分了。
付出者本身價值高更容易被尊重,付出相應地也不大會被輕視,何況付出者由於自身價值較高也不大會傾向於選擇廉價付出。付出者本身價值低,付出就有很大可能不被重視。自身價值也和自身認可有關係。人本身要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付出。
還有一種可能,付出事物的價值,之於接受者的意義。
有些人懂得珍惜和回報,雙方付出回報長期形成一種正向循環,則是最好。
有些人白眼狼,無論怎麼喂都喂不飽,就趁早斷舍離。
你幫他們的時候,他們不會感激你。
他們只會記得:
「對!就是那個傻逼!有事就找他!肯定不會拒絕你!」
所以不用考慮什麼「不好意思拒絕」這樣的問題了。
他們都不要臉的來找你了,你何必給他們臉?謝邀。
這是個社會學問題,也是個心理學問題,同時經濟學的問題,還是人際關係的問題。
首先反對高票答案——話說邀請我來的朋友應該是希望看見我說這句吧?
高票「貝加」的答案建立在一種理想假設上,認為人人都會模範遵守等價交換的原則。好比:如果我先給你貨,你就一定會給我錢,如果我先給你錢,你就一定會給我貨。人類是文明之邦,大家都是君子......
這個假設是錯誤的,恰恰相反,人性是自私而卑鄙的。
從心理學的角度說,這是人性中的自私特性決定的。從經濟學的角度說,這個只收穫不付出的B,利益最大化。從進化的角度說,這個自私的B,生存的概率要遠遠大於受人滴水之恩,定當湧泉相報的人。從社會學的角度說,如果B不會受到任何懲罰,他的這種自私不會帶來任何不良後果的話,他會繼續保持這一點。
比如我們可以看見一個很普遍的現象:當你在淘寶買東西,已經確認收貨並且好評之後,你才發現有問題,要求賣家退換貨物,這個時候,賣家的態度,就和售前完全兩樣了。
就是因為當你確認收貨之後,淘寶的退換貨規則就不能保護你,當你好評之後,你也失去了制約賣家的手段。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看見,99%賣家,對你的態度都不會很友好,都傾向於逃避責任,不理會你。
我們通過無數的社會現象可以明白:付出不一定會有回報,投入和產出不一定會成正比。
這才是赤裸裸的真相。
實際上,人際交往和我們做生意一樣,所以叫做「經營人際關係」。「經營」這兩個字,就表明了這是一件有賺有賠的事,不擅長經營的人,他可能對別人付出的是一百,而受益到的卻只有十,擅長經營的人,可能付出的只有十,而受益卻有一百。
導致這個現象的根本原因,是我們的社會缺乏一種強制性的措施,讓B接受了A的幫助之後,必須回報同樣的價值給A。因為缺乏了這種措施,所以B是否會回報A,僅僅只取決於A自己是否有對B的制約手段。
比如A是廳長,B只是一般工作人員,這樣,不要說A給B帶早餐了,就是平時見面能打個招呼,B都會感恩戴德,過年過節難免要「意思意思」。
在人際關係中,我們把這個定理總結為:給別人帶來傷害的能力,比給別人帶來價值的能力重要得多。
簡單直白解釋就是:一個帶著槍,且脾氣不太好的人,你是不敢惹他的;如果這個人對你主動示好,那麼你勢必要報以加倍的尊重。相反像雷鋒叔叔那樣的好人,你就是踢他兩腳,他也不會還手的對不對?
很無恥,然而這就是人性。
其次,才說得上價值。
但是這個價值,高票說的也不對。
要可預期的價值巨大,才能得到對方的回報和尊重,而不是已付出的價值巨大,就可以得到對方的回報和尊重。
比如那裡有個美女,在她嫁給你之前,可預期的價值巨大。但是她嫁給你之後呢,你就不一定會對她好了。這種現象很常見,並不是特例孤例,幾乎都是如此。婚前婚後一個樣反而是特例。
可預期的價值,才是吸引著蠢驢一直往前走的那根胡蘿蔔,你要讓他吃到了,你就會發現蠢驢其實不蠢,他還就是不走了。
也就是說,假設我們自身對別人具有巨大的價值,在我們可以幫人家,表現出願意幫人家,卻還沒有幫人家的這個節骨眼上,才能保證可以得到回報和尊重。
這和我們的普遍認知不一樣,我們普遍認為:一個樂於助人的人,一個對別人有很大幫助的人,應該人際關係很好,得到很多回報。
事實是,如果這個人太輕易的就幫助別人,很好說話,往往得不得什麼回報。而且他的人際關係,不一定會很好,因為這些得到他幫助的人,傾向於疏遠他。
因為我們欠了別人的,在暫時不能還給別人的時候——人情債不是想還就能還的,和債主相處的,會覺得很不舒服,體驗很不好,出於本能我們會逃避這種壓力,不想和這個人相處。
所以在現實中,那些心地善良,樂於助人的人,其實往往沒有幾個在關鍵時刻能幫得上他的朋友。相反那些位高權重,或者對別人有巨大價值的人(比如外科主任醫師,刑警隊長),即便平時很少幫助任何人,只是對其他人表示出一點點善意,就能得到巨大的回報。
我不得不說,人們更在意的是那些還沒有得到的,而輕視已經得到的。
——相關問題:為什麼餐飲業要先收費?比如肯德基,你得先交錢才能吃到東西?
最後才扯得上三觀和性格。
簡單說就是看不順眼。
比如B看A不順眼。
但是不順眼和尊重無關,和回報無關。
比如你在大街上遇到運鈔車,停在銀行門口提款。
通常會有兩個拿著散彈槍的安保人員在車旁邊警戒,如果你走近一點去看,他們就會警告你:走遠點。
我就看這種撿到雞毛當令箭的人、作威作福的人不順眼。
但是很尊重他們,絕不可能提著塊磚頭衝上去,嘴裡罵道:你個傻逼,路又不是你家的,憑什麼讓我站遠點!勞資要是不來存錢,你特么領毛線工資!......
所以看不順眼,性格不合,和尊重是兩回事,有那麼一點影響,但不是主要原因。
總結:
只有強者才能得到尊重。
尊重的實質是什麼?是懼怕某一個後果。如果你看不懂人類社會,就去看下動物世界。
狐狸尊重獅子老虎,卻不尊重松鼠和小兔子。
為什麼呢?
因為不尊重獅子老虎的狐狸會被殺死。
尊重松鼠和兔子的狐狸會餓死。
所以......
人類能站在食物鏈的頂端,不是因為我們比動物更高尚,而是因為我們比動物還無恥,或者說,我們比狐狸還狐狸。
人人都是如此,因為那些不比狐狸還狐狸的基因,早在上百萬年的進化中,被無情的淘汰掉了。
真的,不要對別人太好了,他就變成一種習慣,一旦你感到厭倦不夠關心他的時候就變成你的錯了,我就是這樣,我一個室友人際關係好,和幾個人關係都不錯,我們中間存在著一種搶她的關係,一次他心情不好我關心她,給她發微信,他沒有理我,我還傷心了好久,當我厭倦了之後,我自己忙自己的不管她了,她就莫名其妙跟我鬧說人是相對的,我呵呵。然後我還心軟跑去問她是因為什麼事不理我,她大概意思就是心情不好等以後心情好再告訴我。excuse me?!然後我還是心軟就說那我給你發消息關心你你也沒回為什麼呢,她說別人都發了。牛逼。我直接刪好友。
最後一句話,道不同不相為謀,志不同不相為友
很多人的付出里摻雜了很多怨氣,強迫自己不斷地付出,絲毫不考慮自己的感受,而這些焦慮怨氣對於被接受者也是一種影響,勢必會影響別人的尊重。
有的人的付出是帶有侵略性質的,即溺愛,這種愛掠奪的是他人的自由與自我,會讓人產生無能和被控制的感覺,故也很難得到他人的尊重。
有的人在付出的時候不善於表達自己的善意,好心辦壞事,他人會覺得自己是在被施捨中,我得看著對方的臉色行事,自然也就不會去尊重那個付出的人。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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