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別人好別人卻不接受,自己覺得很生氣是什麼心理?
個人覺得是把自己所謂的「對你好」強加到別人身上,就像父母老提的「我是為了你好」,但其實是為了滿足自己的私慾和期望。
那麼,怎麼處理這種心態?怎樣從以自我為中心的好,變成設身處地的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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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不同的人看法都不一樣,可能戀愛和友誼中的感受也是不一樣把,後者表示前者應該更親密更容易有這個問題?好吧沒嘗試過也不太清楚。不過接受好意是別人的事情,自己管不了;自己能做的就是擺正態度,不要生氣。至於設身處地,還是要長個心眼,多看看別人。
你的補充內容里說的挺明白的,滿足自己的私慾和期望,未遂,所以生氣。
他若不接受,設身處地地對他好就是「己所欲,人不欲,亦勿施於人」
他不喜歡你,就別去打擾別人,對一個對自己沒有感覺的人一味付出,心態會變壞的,生命不帶這樣浪費的。
「對別人好」這一行為傳達的信號是:我認同你這個人,希望你能看到我對你的認同,並也認同我。
如果對方不領情,可能有兩種情況:
一種是不恰當地」己所欲,施於人「了。即,我認為好的東西對方並不喜歡。展開來說兩句:推己及人是人的本能。因為我們對世界的認知基於我們自身的存在,我們對世界的認知也都有自身的參與在裡面,或多或少而已。儘管由於現代科技的發展,人的視野被大大開闊了,我們或多或少地都知道:自己喜歡的別人並不一定喜歡。但這一覺悟對我們行為產生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最常見的例子莫過於以自己的國籍為榮的網友在文章下面寫上」不轉不是中國人「作為要挾,而其他對國家認同並不那麼強烈的網友就很興奮地堅決不轉並期待著美國綠卡從天而降。基於上述認識,如果是不恰當地將自己的喜好加給別人,那麼即使對方知道你的行為是出於好意,也並不會太領情,因為你的好意伴隨的是一種不愉快的體驗。試想如果每天上學都要被老師批評的小朋友會不會比較抵觸去上學?
另一種情況是,對方並不認同你,即使你所做的是非常投其所好的。舉個例子:我有個高中同學,女生。第一次見面我就很喜歡她,覺得她人美性格又好,然後我就投其所好地誇了她幾句。如果說你做一些事情示好可能會讓對方反感的話,可能誇別人是比較不容易讓人反感的方式了。她當時就是笑了笑說謝謝,後來也並沒有多理我。於是我得出一個結論:她確實是不喜歡我這個人。從後面她交友的類型上來看,也確實都是和我性格差異蠻大的人。對於這樣的人,其實我們沒有必要太失望或者由愛生恨。如果你真的認同這個人,就尊重他的選擇和口味,不是嗎?何況他不認同我,並不代表我是錯的或者他是錯的,我們只是不同而已。
所以如果出現了題主所描述的情況,可以觀察或者思考一下屬於哪一種情況。
至於題主說的「出於私慾和期望」,其實我們每個人都需要認同,只不過有的人比較看重別人的認同,有的人比較看重自己對自己的認同和評價,角度不同而已。不必對自己太苛責。:)有一種可能是,你只是想成就你自己。把自己一廂情願的想法投射到對方身上。別人不接受,你就無法成就,所以生氣。
在佛法里,這叫「我執」。
萬物生長 自有其規律,尊重規律,不把自己的意志強加到外物,大家都才好過。這是最好的幫助。
「施」對應的應該是「求」,當別人求你的時候,你才去幫助別人,這是對自己和對別人最好的尊重。
看到有人回答「小心眼 + 強迫症 」,不禁覺得好笑!相信題主的感受大多數人在生活中都遇到過,難道我們每個人都能簡單的用「小心眼 + 強迫症」籠統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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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因
我覺得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人的本性使然。我們對身邊的人有一種天生的【保護欲】,對親近的人尤其如此。
這種【保護欲】應該是人類起源時族長保護族眾、父母保護兒女、強者保護弱者的一種延續,是幾千年來深植入骨髓中的一種習慣和傾向。
只不過當今社會沒有力量上的強者和弱者,更多的是心理上自我認定的【強者】和【弱者】。舉個栗子,「我走過的橋比你吃過的米都多」,這就是現代版【強者】的表現。【強者】會憑藉自己「為他人好」的心理暗示而產生一種強烈的【正義感】,而這種【正義感】會使得【強者】背離【平等、尊重、寬容】等現代社會的優良品德。
2. 如何做
我想,要避免「己所欲,施於人」,當然不是要我們消除這種【保護欲】,而是要我們在人際交往中做到平等、尊重,和寬容。
- 平等。平等是人和人之間的一種關係、人對人的一種態度,是人類的終極理想之一。
天底下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同樣,也沒有完全相同的人,但人們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決定了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而是要容納個性,允許差異。現代社會的進步,就是人和人之間從不平等走向平等過程,是平等逐漸實現的過程。 - 尊重:人的內心裡都渴望得到他人的尊重,但只有尊重他人才能贏得他人的尊重。常言道:送花的人周圍滿是鮮花,種刺的人身邊都是荊棘。天底下沒有兩片完全相同的樹葉,同樣,也沒有完全相同的人,但人們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這種平等決定了我們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而是要容納個性,允許差異。
- 寬容。需要我們具有同理心,就是進入並了解他人的內心世界,並將這種了解傳達給他人的一種技術與能力。通過換位思考、神入、移情、共情,即透過自己對自己的認識,來認識他人。柴靜在《看見》中闡述了自己的觀點:「人怎麼才能寬容呢?」「寬容的基礎是理解,你理解嗎?」寬容不是道德,而是認識。唯有深刻地認識事物,才能對人和世界的複雜性有了解和體諒,才有不輕易責難和讚美的思維習慣。
相信一個深刻理解【平等、尊重、寬容】的人,應該不會在人際交往中表現的太過分吧!
以上。感謝您的閱讀,認同觀點記得點贊同。
你喜歡蘋果 然後把你覺得好的蘋果給ta ta不喜歡也不領情
解決方式 1.投其所好 ta歡喜 2.你自己吃,不刻意討好ta
苦口婆心的把自己認為的好的方式去對他人是最累人累己的
放淡付出的感受 自己會痛快很多 他人也會輕鬆一點
如果別人不接受,那隻能證明你所謂的「對別人好」並不是對方認為的好。而你自己生氣,證明了一些事情,比如:
1.你並沒尊重對方的想法
2.你太把自己的觀點當回事兒了
3.你並不是真的對對方好
其次如果你真的覺得他的想法是錯的,你的是對的,那你就要說服對方,而不是把「我是為你好」強加給對方,沒有因由不顧感受。
最後,少管別人閑事。我是為了你好。
有時候我們糾結的並非是對方的痛與快樂,而是我們在這件事情本身中(失去對方的過程中)做得不夠好,我們覺得自己的某些做法不對,失敗,遺憾,我們檢討自己,覺得如果再有一次機會,一定要怎樣。我們糾結的是那個不成功的自己,放不下的是自己的遺憾。所有的痛,都來自於自我,而非他人。
「你喜歡吃蘋果,給了ta一車蘋果,ta無動於衷,你說ta冷漠,其實ta喜歡吃橘子,你給ta一車蘋果,只是感動了你自己而已,並不能感動ta。」
自認為為對方好的事情,在我看來只是自認為。
真正為對方好的事情,在我看來就是讓ta做自己,真實的自己。
在ta想吃橘子的時候遞上一個剝好的橘子,比送來一車洗好的蘋果,更能感動ta。
求而不得的心態
第一種,傲嬌心理。你主觀上想著,我都對她好了,我可不是對誰都好的。你居然還不領情?自己覺得拿出手的都是好東西,別人應該爭著搶著要呢。實則不是你的好別的都需要,你給人家梨,可明明人家想吃蘋果。
第二種,"有償買賣"的目的。實則這種好都是帶著一定的目的性。就像現在社會上給錢辦事一個道理。你給了錢人家不要。自己辦不成事,生氣,是因為自己做的是有償買賣,拿出手的東西不僅沒換回來半個雞蛋,反而別人不樂意要,自然心情好不大哪裡去。
想要做到真誠的幫助,準備對別人好之前先思考一下這麼幾個問題:
1、這事對我自己有沒有好處。如果沒有,繼續下一題。
2、這事從對方的角度來說,對於對方有沒有好處。如果有,繼續下一題。
3、對方不知道這個忙是我幫的,當然也不會感謝我,對方因此變得更好了,而我還是之前那個我,自己還願意這樣做么?如果願意,那麼這件好事差不多可以做了。
還有種令人愉快的辦法就是接受自己幫助他人實際上就是為了獲得讚揚或者求得回報的觀念,然後用各種方法努力獲取回報。當然凡事都不是一定成功的,沒有回報也只能說這次失敗了,下次繼續努力吧。
小心眼 + 強迫症 。
就像農夫與蛇的故事,你幫了它,它卻反咬你一口,你不能跟蛇一般見識吧~
管好自己,不要犯賤!
對她那麼好 最後發現 還不如養一條狗
在她眼裡 我可能也不如一條狗
錯的是世界 不是我
傻逼才會等在南京碰到過: 一朵雨雲在頭頂 ,一半籃球場下雨 一半不下, 有明顯的一條分界線····有的中間有漸變性的區域, 可能跟風力 影響有關 下落過程中有風就刮過去一些 沒有就落下
個人覺得還是應該一分為二的看好些吧!有時候在特定的規則方面是必須要求高度一致的。比如說,法律,比如說工作要求,是沒有權衡餘地的。對私,應該做到:己所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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