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管教杖?

前幾天在「你遇到過的家長有多壞」大概是這個吧。沒記得太清楚。在這個話題里看到了「管教杖」這個東西。在淘寶上可以搜到。當時真的是特別特別憤怒。現在也一樣。裡面還有特別變態的混雜著基督教文的說明書。簡直像訓狗一樣的在訓孩子。更可怕的是買的人還不少。於是想問問大家的看法。


最近王小明很苦惱,「魔鬼打進地獄」的說法已經不頂用了,畢竟這麼一來等於說他自己身上也有魔鬼的基因,搞不好還證明他是蜥蜴人。王小明在淘寶上逛了一下,忽然靈光一閃。

第二天他和隔壁的小蘿莉說:「小姑娘啊,你知道為什麼你爸媽不喜歡你,說你不聽話嗎?因為你身上長了個地獄,魔鬼就住在地獄裡。我的身上長了根管教杖,只要把管教杖搗入地獄,把聖水灑到魔鬼頭上,我們就能同時升上天堂。」


侵刪。
可能引起讀者不適,閱讀請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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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十八世紀有個年老的罪人說過,如果上帝不存在,必須把他造出來,s"il n"existait pas Dieu, il faudrait l"inventer。人果然造出了上帝。奇怪的是並不是上帝確實存在,這一點並不神妙,神妙的是這一思想——上帝必不可少這一思想——居然會鑽到人這樣一種野蠻而兇惡的動物頭腦中去,因為這個思想實在太神聖、太感人、太英明了,它給人類增添了太多的光彩。至於我,我早已拿定主意不去考慮:是人創造了上帝,還是上帝創造了人?」
……
「關鍵就在『但是』上……。知道嗎,見習修士,世上太需要荒唐了。這世界就是靠荒唐支撐起來的,要是沒有荒唐,世界只是一潭死水,該了解的事我們心中有數!」
「我想,如果世上不存在魔鬼,那麼是人創造了魔鬼,是人按照自己的模樣造出了魔鬼。」
——伊萬·費堯多羅維奇·卡拉馬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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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選自《卡拉馬佐夫兄弟》,陀思妥耶夫斯基著,榮如德譯。上海譯文出版社。2006年8月第1版。p.267-272.

第五卷 正與反
第四節 反叛


「這件事很有代表性。這本小冊子是由上流社會中一些俄國路德宗的慈善家譯成俄文的,為了向俄國老百姓進行啟蒙教育而隨報紙刊物免費散發。里夏爾案件的妙處在於它的民族性。在我國,僅僅因為他成了我們的兄弟並且得到賜福而被砍掉腦袋這樣的事情儘管很難想像,但是,我再說一遍,咱們有自己的辦法,幾乎毫不遜色。咱們的辦法歷史悠久,而且通過笞刑可以得到立竿見影的享受。涅克拉索夫有一首詩寫農夫用鞭子抽馬的眼睛,抽打『溫順的眼睛』。這種現象人人見過,這是俄國的國粹。詩人描寫了那匹瘦弱的馬因為負載過重而連車一起陷入泥塘拉不出來。農夫抽打瘦馬,往死里打,最後,他不明白自己在幹什麼,只是因為抽得性起而狠心地、沒完沒了地抽打,一邊說:『哪怕你拉不動也得拉,哪怕你死了也得拉!』瘦馬拚命使勁,這時農夫不顧馬兒毫無自衛能力,竟開始抽它流淚的、『溫順的眼睛』。馬兒沒命地一衝,把車拉了出來繼續前進,它渾身哆嗦,上氣不接下氣,腳步踉蹌,打著趔趄,那副狼狽相在涅克拉索夫筆下真令人不忍卒讀。[見涅克拉索夫作於1859年的一首詩《暮色蒼茫》。]然而,這到底只是一匹馬,上帝創造了馬就是讓它們挨鞭子的。這是韃靼人向咱們傳授的道理,還把鞭子送給咱們留作紀念。但是,要知道樹條和鞭子也可以用來抽人於是一位飽學的先生和他的夫人用樹條抽打他們的親生女兒——才七歲的小孩,——有關此事我作了詳細的摘錄。做爸爸的因為樹條還帶有細枝而高興,說是這樣『更貼肉些』,他們就開始這樣『貼肉』地收拾親生女兒。我確切地知道有這樣一些人,他們隨著一下一下的抽打會越來越帶勁兒,直至抽得性起,真正是野性勃發,一下比一下勢大力沉。笞杖持續了一分鐘,五分鐘,十分鐘,時間越長,用力越猛,節奏越快,越是『貼肉』。那小女孩大聲呼喊,後來不能喊了,只能有氣無力地說:『爸爸,好爸爸,親爸爸!』此事鬼知道怎樣陰錯陽差鬧到了法院。被告請了律師為之辯護。俄國老百姓早就把律師叫做『出賣良心的魔法師』。律師氣壯如牛地為他的當事人辯護:『這是極普通、極平常的家務事,父親責打了女兒幾下,居然有人告到法院來,真是我們時代的恥辱!』被說服的陪審員們退庭後作出無罪的判決。公眾為虐待者被宣告無罪而歡呼雀躍。可惜當時我不在場,否則我一定大聲疾呼建議設立一項以這位虐待狂命名的獎學金!……場面真夠精彩的!
不過有關兒童的情況我還有更精彩的,我收集了好多好多關於俄國兒童的材料,阿遼沙。一對父母,屬於『備受尊敬的,有文化、有教養的公務員階層』,他們憎恨五歲的小女兒你瞧,我再次斷言,人類中具有這種特性的還真不少,那就是——喜歡虐待兒童,專門虐待兒童。這些虐待狂對待其他所有的人甚至頗有好感,溫良恭順,不失為有教養、講人道的歐洲人,但他們酷愛折磨兒童,在這一層意義上甚至可以說酷愛兒童。正是孩子缺乏自我保護能力這一點構成對施虐者的誘惑;孩子天使般的純真易信,他們無處可去,無人可找,——這便使虐待狂卑劣的血液沸騰起來。
當然,任何人身上都潛藏著野獸,暴怒的野獸,聽到受虐者的慘叫樂不可支的野獸,恣意胡為的野獸,放蕩致病——痛風、肝病——的野獸,等等。那兩位有文化的父母對可憐的五歲小女孩施以一切可能的摧殘。他們打她,抽她,踢她,卻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造成小女孩遍體上下青一塊紫一塊。到後來,他們竟發展到挖空心思的地步:他們在大冷天把小女孩整夜關在茅房裡,原因是她夜裡大小便不叫(一個五歲的孩子天使般地熟睡時哪能保證不尿床?)。為了這個緣故,他們把她的糞便抹在臉上,還強迫她吃自己拉的屎,逼她的竟是母親!夜裡,可憐的小女孩關在茅房內發出痛苦的呻吟,而這位母親自己居然照睡不誤!這個小小的生命體甚至還鬧不清究竟是怎麼回事,當她在又冷又暗的茅房裡用小拳頭錘擊自己傷痛的胸部,流著並無怨恨的、溫順的血淚求上帝保護她的時候,你可明白,我的朋友,我的兄弟,你這個虔誠而馴良的見習修士,你可明白為何需要編造這個彌天大謊?據說,如果沒有它,人在世上就活不下去,因為人不可能認識善與惡。倘若要付出這樣的代價,那又何必認識他媽的什麼善與惡?要知道,整個認識世界也抵不上那小女孩向上帝哭訴時所灑的眼淚。我不談大人的苦難,他們已經吃了蘋果,哪怕魔鬼把他們統統抓去也不妨,可是這些孩子,這些小生命!我大概使你受不了啦,阿遼沙,你好像不大舒服。你要是受不了,我就不說也罷。」
「不礙事,我也想受苦。」阿遼沙嘀咕道。
「我要再描述一幅圖景,只有一幅,因為它引起了我的好奇心。這很能說明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剛從一本研究我國歷史的刊物上讀到,那是《檔案》還是《舊事》,我已經忘了是從哪兒讀到的,要查一下。那是最黑暗的農奴制時期,還在本世紀初,人民的解放者萬歲!在本世紀初有位權重一時的將軍,他還是極其富有的大地主,但他解甲歸田後幾乎毫不懷疑他對自己的農奴擁有生殺予奪之權。當時確有這樣的人,不過即使在那個時候,這樣的人恐怕為數也不多。這位將軍住在農奴多達兩千人的田莊上,作威作福,把田產不多的鄰居視為他的幫閑小丑。他豢養著數百條狗,連狗夫也有將近一百名,一律穿制服,跨坐騎。一名莊園內當僮僕的男孩,總共才八歲,有一次扔石塊玩耍時砸傷了將軍心愛的一條獵犬的腿。將軍問:『我的愛犬怎麼瘸了?』下人稟報說如此這般,是這個男孩向它扔石塊傷了它的腿。將軍把男孩打量了一番,說:『啊,是你乾的!把他拿下!』當時男孩和他的母親一起,他從母親身邊被帶走後在囚室里慣了整整一宿。第二天一早,將軍帶著全體扈從出去行獵;他騎在馬上,周圍除了獵犬外,幫閑、狗夫、獵頭也都騎馬。莊園內的僕役被召集到四周聽訓,肇禍男孩的母親就在最前面。男孩從囚室里被帶出來。那是一個陰冷有霧的秋日,最適合打獵。將軍吩咐把男孩的衣服脫光,可憐他渾身發抖,嚇得魂飛魄散,一聲也不敢吱……。這時將軍下令:『趕他跑。』狗夫們便沖他大叫:『快跑,快跑!』那孩子便開始跑……只聽得將軍大喝一聲:『給我追!』——指揮所有的獵犬向小男孩衝去。母親眼睜睜看著一大群狗把她的孩子撕成碎片!……後來這位將軍好像給監護起來了。試問……該拿他怎麼辦?槍斃嗎?為了道德情感上的滿足把他槍斃?說呀,阿遼沙!」
「槍斃!」阿遼沙低聲說,並且帶著一絲蒼白的慘笑舉目望著二哥。
「太棒了!」伊萬欣喜若狂地嚷道。「既然你這樣說,那就意味著……。啊,好一個潛心苦行的修士!原來你心中竟藏著這樣一個小鬼啊,阿遼沙·卡拉馬佐夫!」
(中略)
伊萬頓了一下,他的臉一下子變得非常憂傷。
「聽我說:我只舉了兒童的例子,為的是可以看得更清楚。關於人世間其他的眼淚,儘管整個地球從地殼到地心都浸透了淚水,——我卻隻字不提,我故意縮小了題目的範圍。我是一隻臭蟲,並且誠惶誠恐地承認,我一點也不明白為什麼一切被安排成這個樣子。我看只能怨人們自己:給了他們天堂,他們卻要自由,明明知道會給自己帶來不幸,還是從天上偷了火,所以不值得為他們惋惜。憑著我這可憐的歐幾里得式凡人頭腦,我只知道世上有苦難,卻不知道誰該對此負責;只知道一切都是互為因果的,道理簡單明了;只知道一切順其自然便可保持平衡,——但這僅僅是歐幾里得式的無稽之談,這我知道,可是照此活下去我不能同意!無人對苦難負責以及我知道無人負責——這不能使我心安理得。我需要得到補報,否則我將消滅自己。而且兌現不在無涯無垠的地方和遙遙無期的未來,而是在這個世界上,讓我親眼看到。我有這樣的信念,我想親眼看到,假如到那時候我已經死去,就讓我復活,因為事情發生時我若不在,那可太虧了。我受苦受難可不是為了用自己,用我作的惡、遭的罪做肥料為別人栽培未來的和諧。我想親眼目睹鹿在獅子身旁卧下,被害人從墳墓里站起來和兇手擁抱。當所有的人恍然大悟為何一切如此安排的時候,我希望我也在場。這個願望是世間一切宗教賴以立命的基礎,而我是信教的。」
「可是,話又得回到孩子上來,我該拿他們怎麼辦呢?這個問題我解決不了。我這是第一百次重申:問題多得很,但我僅以兒童為例是因為這樣能把我要說的意思表達得一清二楚。聽著,如果人人都得受苦,以便用苦難換取永恆的和諧,那麼,請回答我:這跟孩子們有什麼相關?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為什麼他們也必須受苦?為何要他們以苦難為代價換取和諧?為什麼他們也成了肥料,用自身為他人栽培和諧?人們抱成一團為非作歹我可以理解;保成一團實施報復,我也可以理解;可是不該把孩子也扯進來。如果他們的父輩作惡果真有他們的份,那就不是這個世界的真理,我是理解不了的。也許某一位愛開玩笑的人會說,孩子反正要長成大人,將來遲早會作惡多端;但他並沒有長大啊,他八歲便讓狗撕成了碎片!」
"喔,阿遼沙,我不是在褻瀆神聖!當天上和地下的一切匯成一片讚美聲,當現在和過去的一切生命體山呼『主啊,你是正確的,因為你的路開通了』時,宇宙將如何為之震蕩——我是可以理解的。當母親和唆使獵犬咬死她兒子的仇家擁抱,他們仨齊聲含淚高呼『主啊,你是正確的』時,認識自然便告完成,一切也就明白了。但是癥結恰恰在於我不能接受這種和諧只要我還活在世上,我就要抓緊時間採取措施。你瞧著,阿遼沙,也許真的會出現這樣的情況:當我自己活到那一天或死而復活的時候,我看著母親與摧殘她孩子的兇手擁抱,或許我自己也將與萬眾一起歡呼:『主啊,你是正確的!』但那是我不願歡呼。目前還有時間,我要趕緊把自己保護起來,所以我斷然拒絕最高和諧。別的不說,但是那個被關在臭茅房裡捶胸向上帝哭訴的小女孩的眼淚,就不是所謂永恆和諧所能抵償的。之所以不能抵償,是因為所有孩子的眼淚都白流了。孩子的眼淚應該得到補償,否則就不可能有和諧。可是你能用什麼去補償呢?這可能嗎?孩子們已經被摧殘了,地獄又能挽回什麼?再說,有地獄還談得上什麼和諧?我只想寬恕和擁抱,我不想讓更多的人受苦。如果說孩子們遭的罪被納入苦難的總額以湊足贖買真理所必須付出的代價,那麼,我先在此聲明,全部真理不值這個價說到底,我不願母親與唆使獵狗咬死她兒子的兇手擁抱!她最好不要擅自寬恕兇手!萬一她願意,她只能代表自己寬恕兇手給她那顆母親的心造成的無限痛苦;但她那被撕成碎片的孩子遭的罪,她沒有權利寬恕,哪怕孩子自己寬恕了兇手,她也不敢寬恕兇手對她兒子所犯的罪行!既然如此,既然他們不敢寬恕,哪裡還有和諧?全世界有哪一個人能寬恕或有權利寬恕?我不要和諧,這是出於對人類的愛。我寧願留在苦難得不到補償的狀態。我寧願讓我受的苦得不到補償,我心中的憤怒得不到發泄,哪怕我並不正確。此外,和諧的要價也太昂貴了,我們根本付不起進入那種狀態的代價。所以我急於退還我的入場券。如果我是一個正直的人,就應該儘快把它退回去。我就是在這樣做。並非我不接受上帝,阿遼沙,我只是恭而敬之地把入場券還給他。」
「這是反叛,」阿遼沙低首垂目輕輕地說。
「反叛?我可不想從你口中聽到這兩個字,」伊萬深沉地說。「人在反叛中是活不下去的,可我想活下去。你直截了當地告訴我,我向你質問,回答我:你想像一下,你在建造一座人類命運的大廈,目的是最終讓人們幸福,給他們和平與安寧,但為此目的必須而且不可避免地要摧殘一個——總共只有一個——小小的生命體,就算是那個用小拳頭捶自己胸部的小女孩吧,用她的得不到補償的眼淚為這座大廈奠基,你會不會同意在這樣的條件下擔任建築師,告訴我,別撒謊!」
「不,我不會同意,」阿遼沙輕輕地說。
「你能不能設想,你為之造大廈的人們會同意接受建立在一個小孩遭虐待而白流的鮮血之上的幸福?即便接受了,他們能永遠幸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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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了幾處錯別字。

請摺疊。


謝邀。我是這篇文章的原作者。

這篇文章目前有兩千四百個贊,已經比我所有答案的贊數都高了。但我一點不開心。有不少人向淘寶舉報此商品,但完全無效。文章發出來,該賣管教杖的還是賣,該打孩子的還是打孩子,死撞南牆,永不回頭。

不過比起這個來,更令我寒心的是評論區。洗地黨的狂歡。

這兩條,是當天晚上的評論;兩位知友很有預見性,一開始就概括了接下來會出現的評論主旨。

後來的結果,也完全應驗了他們的預言。

有自己理解不了就拒絕承認此事存在的。

有說我給基督教扣屎盆子的。

有說聖經無誤、我給基督教潑髒水的。

而且無視事實,反讓我用聖經解釋他們的做法。

當天的文章並沒提到什麼天主教、基督教,但立刻就有人不願承認這是基督教的做法,想把黑鍋甩給天主教。

於是我在文章里稍微解釋了一下——淘寶店處處引用的聖經都是新教的和合本,天主教徒也不愛引聖經,就算打孩子也不會以聖經為名義,所以顯然是新教沒錯。

萬萬沒想到啊,說完之後我變成天主教了。

我女朋友是天主教沒錯,不過我呢,下輩子也不會信天主教。這一手禍水東引,真是玩得妙啊。

哦對了,還有說我處心積慮把事情說得誇張,唯恐天下不亂的。

直接把打孩子的基督徒劃在異端行列——這個,我不評價。人家打孩子打得理直氣壯,信基督信得光明正大,聖經隨手拈來。

更多辯論請移步文章評論區,或者看看我文章里給的三個答案鏈接。

不過呢,在見識了這麼多洗地黨、甩鍋黨之後,評論里也有幾位基督徒朋友直接承認了他們的基督徒身份,否定了他們的做法。在此我對這幾位表示深深的敬意,願他們成為基督教的主流。

「管教杖」什麼時候才能從世界上消失?從兩種知友的數量對比來看,我想已經很明白了。這種反人類的產物註定有一天會消失,但它也將存長期存在。在那一天到來之前,不知道將會有多少孩子以宗教之名被虐待懲罰,卻又被教育成如他們父母一般的教徒,然後繼續鞭打他們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續下去。

願光明早日到來。

最後,給大家推薦一個收藏夾。雅比斯大神の脫衣舞 - 收藏夾

哦對了,再補充一點。微博順手一搜


我個人更傾向於無視宗教有關的部分。原教旨主義也好,誤解也好還是什麼也好,這些借口都是就算是不信教的人也可以想找就可以找得到的。甚至,想編就可以編的。(當然,在這裡可能不是編的)所以,簡要來說,在我看來,這是人性的污點。這才是根本問題。管教杖也好,直接打也好,什麼也好,都是這個污點的「外形」,究其根本,還是那些卑鄙的人壓迫別人的惡的問題。當然,也許也可以認為是某種「路西法效應」,或者,是那些卑鄙的人在從壓迫中解脫之後就要壓迫別人。
如果不從人性或者心理這些方面解決問題,一切都是治標不治本,管教杖沒了,下一次不知道出來什麼;帽子不扣在基督教上了,還可以扣在別的頭上。只從表面上是絕對解決不了問題的。


其實我想說的是,一切想要靠打來「教育」、「管教」的都是不折不扣的惡棍,一切認為這種東西正確的傢伙都是心理畸形,他們不知道什麼叫善心、因為他們完全就是惡魔,他們虛偽而惡毒的靈魂才需要那些偽善來偽裝。如果說一定要有什麼人該打,那麼就是他們。


以「順從」為目的,為了「基督徒的功課」而體罰,比過去簡單粗暴的管教還要惡劣上百倍。這是變相的向未成年人傳教,是對人生觀、價值觀還未形成的孩子心智的摧殘!

如果你看過那些商品的詳情頁,我相信心智正常的人都會感到作嘔。

現複製過來給大家看看:

管教的流程:

1. 你跟你的孩子講了第一次的指示後,你也確認你的孩子聽到了,而且是他(她)也是可以做到的,他(她)必須順服。

2. 如果你的孩子沒有順服,就帶他去指定的管教場所,到孩子兩歲時,就命令孩子自己去指定的地方打屁股。

3. 如果孩子反抗,就在原地打他屁股,這次打屁股是他不肯去接受管教得來的。(他們很快能學會不要反抗!。)

4. 讓孩子自己走去被打屁股的地方時,不可以大喊大叫。
5. 準備就緒。 孩子脫下自己的褲子,彎腰並且把雙手靠在指定的位置。
6. 按之前定好的次數打屁股:

? 必定要打得夠疼,讓他因為痛而哭出來,而不是因為生氣、失望或者害怕而哭。你能辨別兩者的不同。
7. 不准他們反抗。如果孩子反抗,就在打屁股的時候加多幾下(按之前定好的次數)。對於一些比較小的孩子,可能得強迫他們接受額外的次數,然後放開他,並且命令他站在被管教的位置。如果他再次反抗,就再打多幾下……直到他們停止反抗,才把原來要打的次數打完。他們很快能學會不反抗。
8. 除非孩子的膚色很黑,一次管教應該會讓屁股暫時發紅,並且有可能會留下一兩天的紅、黑或紫色的印。(不同的孩子,其屁股被打後的顏色變化也會有很大差異。)不應該破皮。適當的管教不會另孩子身體受傷,絕對比不上他們在外面玩摔倒在地上時使手或者膝蓋瘀紫那麼大的傷害。
9. 不要讓他們大聲尖叫。
10. 安慰:一打完屁股,就要他們穿上褲子(對於很小的孩子,你要自己為他們穿上),然後 把他抱起來(大點的孩子就擁抱他)安慰他。據不同需要,為他清理鼻涕眼淚或者其他。

11. 不能讓他們過分地哭。一次適當管教所造成的疼痛會在1--2分鐘內消退。小點的孩子(5歲以下的孩子)也許需要幾分鐘(少於5分鐘)來平靜下來。持續不斷地哭是一種自我可憐、怨恨或抗議。告訴他們停止哭,他們能停止哭。如果他們不停止,就再次管教。他們很快能學會停止哭。
12. 認罪: 到了合適的年齡,孩子必須具體地認錯。問他,例如:「我為什麼打你?」「因為在你叫我的時候,我沒有立刻過來。」
? 如果他們保持沉默,或者說不記得了。按照我們的經驗,再多一次(偶爾兩次)的管教會很好地幫助他們回憶起來。
? 警告:這個過程的培養需要時間。剛開始的時候,你可能要替孩子說出他/她做錯的地方,後來,你要告訴他/她該說什麼,讓他/她跟著你說。對於你2--4歲的小孩,要合理而理智地處理這些事。
13. 請求原諒/悔改: 孩子必須具體地請求原諒並且表現出具體的悔改。例如:「爸爸/媽媽,請原諒我沒有聽從你的話做好,我

下次會立刻坐好。」
14. 禱告: 父母:「讓我們一起禱告。天父,...............,阿們。」孩子再大一點,他最終可以自己說出禱告的內容。
15. 和解: 孩子:「對不起,我剛剛沒有順服你,求你原諒我可以嗎?」父母:「我原諒你。」孩子:「謝謝你。」父母:「我愛

你。」親親孩子。孩子:「我也愛你。」親親父母。
16. 感謝:孩子:「謝謝你管教我。」
17. 解釋: 父母:「我為什麼打你屁股?」孩子:「因為你要訓練我們不要去做壞事,並且教導我們罪帶來的後果就是痛苦。」
18. 離開。父母和孩子高興地離開管教的地方。孩子不可以生氣、怨恨或者感到受傷等。

警告: 如果孩子是在公共場所不順從,要把他們帶進室內進行管教。到了孩子記事的年齡(到5 6歲時肯定能),如果他/她在不方便管教的場所不順從,你可以延長几個小時管教。在更小的年齡(3或4歲),如果你重複地提醒孩子他們所做的事並告訴他們,你會為此而管教他們,就可以延遲管教的時間。

給宗教過多自由,必然導致沒有自由!


這玩意啊,天主教一直有啊,你看聖保祿宗徒不就說了么:

τ? θ?λετε; ?ν ρ?βδ? ?λθω πρ?? ?μ??, ? ?ν ?γ?π? πνε?ματ? τε πρ??τητο?
你們願意怎樣呢﹖願意我帶著棍棒到你們那裡去呢﹖還是懷著慈愛和溫柔的心情到你們那裡去呢?(思高版格前4:21)

修院里說錯話、做錯事、唱錯調的都要挨杖責。
以前堂區神父也會用,誰家教友立了惡表,就會帶著棍子上門去責打。比如圖中這位

當然,和這款淘寶爆款及其宣傳的理念,那是大相徑庭的。


聖經向來不是用來信仰的,而是用來找借口的,自己貧窮的借口,貪婪的借口,權威的借口,政治的借口。倘若真有上帝和地獄,世界上百分之八十的教徒(不管天主東正新舊伊斯蘭)都得下地獄。


首先,我會加入本地的家庭教會。

其次,我會和他們成為最好的朋友,並表達我對主的虔誠。

然後,我會加他們的微信,溝通情感。

接下來~我會!做!微!商!

來來來走過路過不要錯過!

原價999的管教杖現在只要99!只要99!

你不會管孩子沒事!!耶穌幫你教導!!

來來來!來來來!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


題主,我是來洗地的。
(請先允許我做一個無奈的表情)
(然後,如果不懂黑色幽默,我提示一下, 接下來我會用到很多諷刺,和反諷。)

然後我就要說出那句大家期待已久的話了「這東西跟基督教真的有關係嗎?」

無論是「打孩子」,還是「用棒子打孩子」,分明是儒家文化中的主流思想嘛,怎麼戒尺就是儒家的文化遺產,換成棒子就怪基督教咯?憑什麼「棍棒教育」就可以被解釋成「糟粕」,順理成章的成為「一個偉大而正確的思想的一點點可以忽略的錯誤」,涉及到基督教就要被「解釋就是掩飾,掩飾就是事實」的尷尬境地呢?
至於他們是不是基督徒,如今基督徒的門檻也是不高,當一個「打孩子的老師」你還要一個教師證呢,但是當一個「打孩子的基督徒」你只要滿嘴跑上帝就好了,難怪國際上流行一個詞叫「打孩子的中國人」,真的,別人找我說這個我連反駁的機會都沒有。


當我逛主內網店發現這個東西時,我心頭萬隻羊駝奔過。
管教孩子是每個父母的責任,不管父母是不是基督徒。要是靠管教仗就能管教孩子,那還要父母幹嘛?

趁有指望,管教你的兒子;你的心不可任他死亡。暴怒的人必受刑罰;你若救他,必須再救。你要聽勸教,受訓誨,使你終久有智慧。……刑罰是為褻慢人預備的;鞭打是為愚昧人的背預備的。 (箴言 19:18-20,29 和合本)


說說之前看到的一個案例。

有一對夫妻,生了個男孩。男孩子人聰明,念書也比較用功。只是有一次考砸了。

考砸了便是對不起父母的期望。抱著「教育一下,讓小孩更加用功」的念頭,母親拿起門背後的掃帚,打了男孩子一頓。

結果一打,就打出事。

男孩子因為腎功能衰竭送醫院,然後就死了。

母親直接被警察帶走,悔恨不當初。可惜還是要坐牢。

我是比較推薦那些喜歡「管教杖」的父母嘗試一下用掃帚柄管教小孩的,而且經歷一下何為監獄。

畢竟掃帚柄和「管教杖」沒什麼區別,而且可以比較方便的測試出你家的孩子有沒有什麼先天的疾病,比如脾臟肥大,一拳就死之類的。


求你們智人快用這種擀麵杖滅絕吧,RAmen


這東西純粹就是以宗教名義惡意虐待孩子的,實際上說到底還是滿足父母變態的控制欲。神的本意絕對不會支持虐待與家暴,雖然我不是基督徒,但我相信這一點。


宗教使好人去做不仁慈的事,使智者說蠢話。你第一次捧起一個小嬰兒時,你會想這多美好啊,幾乎完美無缺。但是現在,給我一塊鋒利的石刀,讓我遵守上帝的旨意對這嬰兒進行割禮——不!正如偉大的物理學家斯蒂芬·溫伯格所說的,在普通道德水準下,好人會儘可能做好事,壞人會儘可能幹壞事,但你若要好人幹壞事,這就需要宗教了。
——來自克里斯托弗·希欽斯於2010年芒克辯論會:宗教是否有益於世界?


作為一個基督徒,看到這個,管教仗,引起如此爭鋒相對的激烈辯論,覺得有義務來答一下。
簡單來說,這個事情主要分成幾個方面看,
1. 針對淘寶的管教仗以及產品說明的看法
2. 針對管教仗所引申出來的深層問題,是否該引入體罰,作為教育孩子的必要手段?
3. 針對管教仗的話題,在知乎所造成的影響的看法。
4. 針對淘寶管教仗中出現的部分聖經用語,給出解釋。
注意,利益相關,基督徒,所以不可避免地以聖經教導為前提。
1. 淘寶的管教仗,產品本身沒問題,但是產品說明所引用的經文,包括如何用管教仗,使用的目的等等,我認為是偏離聖經的教導,甚至是打著基督,聖經的名義所施行的個人審判,他們沒有把孩子當作一個有思想,有尊嚴的人來對待,一味地要求機械地順服,同時迴避了家長在教育的過程中,會犯錯誤的可能性,絕對化了家長的權威,這個是很大的錯誤,同時他們把產品放在了網路這個平台上,輸出了這種錯誤的觀念,對教內教外的朋友,造成了許多負面的影響。
2. 我認為適當地體罰是絕對需要的,但是一定要搞清楚幾個問題,體罰只是一種方式和手段,使用的前提是尊重和理解孩子。孩子本身的性格,膽小膽大,是否容易順服,又或者非常倔強,犯下的錯誤大小等等,作為家長必須綜合考量,才決定是否使用體罰,如何用。目的,是為了讓孩子有一個心理上的尺度和底線,幫助他們健康地逐步形成自己的判斷能力和思考能力。同時,家長在使用體罰的手段時,必須很好地控制自己的情緒,反思自己教育過程中的錯誤,不能夠讓孩子產生懼怕,不信任的問題。總而言之,體罰可以用,但要極其謹慎才可以。
3.其實這個話題,折射出了在知乎上的,一種存在於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之間的潛在氛圍,很難理性交換意見,很難求同存異,很難不陷入撕x。事實上,我認為大家都需要檢討,不認同彼此可以,但是作為個體,不可能完全不存在共同點,總有求同存異之處。溝通的目的就是為了消除彼此的誤解,而不是一味地否定對方,繼而為了否定而否定,最後變成顯示自己的優越感了。
4.聖經教導的,孩子是神賜給父母的產業,不代表孩子是東西,是私人財產,恰恰相反,聖經的真正意思是讓身為父母的我們知道,我們只是神的產業的管理者,不是神的產業的擁有者,我們無權把孩子當作自己的個人財產,而是要好好經營,好好呵護,好好管理。
聖經所說的順服,指的是順服神的權柄,所有的權柄都出於神,地上的權柄是神的權柄的一部分實體,我們也需要順服,但是如果地上的權柄悖逆了神,我們就需要捨棄他們,而真正順服上帝。


最後,想分享一段經文,給看到我這個答案的基督徒兄弟姐妹,也給其他不信的朋友們參考下,基督教的上帝,所教導給信徒的,正確地處事態度,特別是面對衝突,辯論,紛爭的時候,更要堅定去行。

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 (腓立比書 2:13-16 和合本)


以神之名實行家暴。在我看來打孩子只是為阻止孩子犯危害自己安全或對價值觀造成扭曲的錯誤,比如我兒子因為摸插座屢教不改被我揍一頓,為其它問題打孩子都是耍流氓。


別扯了,那些人就是想打孩子,和信仰關係不大。


養娃不如養條狗


這個和信教不信教沒有啥關係,怎麼教孩子從來都只取決於父母自己而已

我不反對父母使用稍微激烈一點的手段教育孩子,有時候針對一些特別不好的情況激烈的手段是有必要的。我的父母是教師,教育理念相對比較開明的,對於小時候的我多數情況下以引導放養為主,但是我在18歲之前也挨過父親打罵,印象比較深的,一次是我偷拿了叔叔家的東西,一次是作業沒做完出去玩之後向母親撒了謊,還有一次是用髒話罵了家裡人。現在想來我自己當年也算是個熊孩子,如果沒有這幾次深刻的教訓,說不定我就會認為這些行為是正確的而產生行為上的扭曲,想想就不寒而慄。

但是我強烈反對對孩子尤其是不具備完全健全心智的孩子進行過度的懲罰教育,不僅會給孩子帶來身體上的傷害也必然會有心靈上的傷害。我不管是出於家庭傳統/個人性格/孩子有錯/宗教信仰/文化背景等等亂七八糟的原因,我只知道這已經超出了管教而是傷害的行為。

插一句,如果《反家暴法》和《少年兒童保護法》能夠真切有效細緻地被實行並且儘可能地阻止了家庭暴力,那麼它將是我國出了憲法之外再法律上最為大的成就之一。

至於管教杖,想談兩個事,一個是想出這個產品並拿出來賣的人,我覺得是決計不懂真正聖經想傳達的理念的,而且我估計也不是什麼好東西;
一個是買了這玩意的人,剔除出於好奇心的,我都不認為他能拿這玩意幹什麼好事
綜上所述,我覺得管教杖這玩意真沒有存在的價值和必要

其他對於宗教我保持中立,由於前幾年的工作和旅行的經歷無論基督徒伊斯蘭教徒佛教徒好的壞的我都見過,歸根結底也都是形形色色的普通人,絕非以偏概全。

但是我極度討厭人們以宗教和主義當借口做出損害他人和自身的行為
說白了就是心理有病腦子有坑


用來SM挺不錯的,還以主的名義,角色扮演play,還有說明書呢。。。。這樣的東西,用來給孩子是鬼父的節奏啊。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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