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湘潭婦幼產婦死亡事件?
本來這個問題被重新定向到「湘潭縣婦幼保健醫院產婦死亡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不過我覺得這兩個問題還是有區別的,所以又撤消了。
不管你覺得媒體無良也好,煽風點火也好,這一次產婦死亡事件究竟是怎麼回事,我們最終肯定還只能是通過媒體的報道來獲得信息。所以我挺喜歡8月13號知乎日報的提法,叫做「一撮媒體」,就好像我們總是說醫生群體中良莠不齊一樣,媒體也有差別,不能因為「一撮媒體」的做法,就一棒子打倒一片。所以,最終這個事件是怎麼回事,還是要等官方調查後的媒體相關報道。
另外,這次產婦死亡事件中一個重要的概念「羊水栓塞」,我在一年前的知乎圓桌時解釋過,什麼是羊水栓塞?怎樣預防?因為這次事件突然被頂出來了,那麼相關知識我覺得也科普過了,所以我想再回答一下「如何看待」。
孕產婦死亡屬於非常嚴重的醫療不良事件,對於不良事件,我們總是要回顧反思的。
關於醫方:
我們在孕產婦死亡病例討論時,會最終給出一個醫學專業意見。比如某個產婦的死亡是因為產後出血,但是在搶救過程中,可以發現有些醫療處理上的不足,如果醫生做的再好些,可能結局就不會那麼差,那麼,對這個死亡病例的意見就是「創造條件可以避免」。還有的病例,在診斷和處理上,沒有什麼問題,就是說如果這個病例再重現一次,換到別的醫生手裡,結局也還是一樣,那麼我們給的意見就是「不可避免」,就是說這種情況一旦發生,那麼即使醫生做到再好,那麼死亡也基本是無法挽回的。
而如果一個孕產婦的死亡原因是「羊水栓塞」的話,那麼這個意見基本就是「不可避免」了。
對於這次產婦死亡事件的患者,她的死因是「羊水栓塞」,那麼針對這個死因,我想醫學意見應該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可避免,不等於不需要總結和反思。
我們在進行醫療事件討論的時候,通常是這樣的思路:醫生給出的醫療干預是否適當(有指征)?做出醫療決策和給出處理的醫生是否有相應資質?醫生做出的處理是否及時、規範?現在我們以這樣的思路來審視一下這次產婦死亡事件:
醫生給出的干預是否有指征?對羊水栓塞的搶救過程,我們無從知曉,但是,我們可以知道的是,這位產婦做了剖宮產手術,那麼我們就要看,這台剖宮產手術是否適當?是不是有手術指征?這就是我在如何看待「手術本身就是一種傷害」?提到的,做所有手術都要有指征,沒有指征的手術,你做得再好也是錯的,而如果做了沒有指征的手術,又出現了嚴重後果,那麼醫生應該負有責任。
那麼就是這台剖宮產手術的指征問題了。
從媒體描述來看,因為估計胎兒比較重,那麼指征應該是「巨大兒」。「巨大兒」屬於剖宮產的相對適應症,不是說巨大兒產婦不做剖宮產就不行,我經歷過平產最重的是10斤1兩,也是可以生出來。但是巨大兒分娩過程中,存在一定風險,容易發生產程停滯、難產,尤其有肩難產風險,相關科普可以看信任很難也很重要 - 理性的賭徒 - 知乎專欄,於是有的巨大兒醫生就建議手術了。所以,這個產婦死亡事件,首先應該明確的是,手術指征問題,是不是有這個手術的必要。因為剖宮產手術本身就是羊水栓塞的一個危險因素或者說誘因,我們事後諸葛亮的假設一下,如果產婦沒做剖宮產,興許就不會發生羊水栓塞呢?所以,剖宮產的手術指征把握的是不是得當非常重要。
醫生是否具有相應資質?應該說,作為縣級的婦幼保健院,對於巨大兒指征的剖宮產手術,是有資質的,這一點肯定沒有問題。接下來就是羊水栓塞的搶救,因為這是非常兇險的疾病,而且起病很急,所以,馬上就地搶救應該是得當的,而且,他們也確實迅速請來上級醫院專家協助,所以,在這方面的處置上,是沒有問題的。相反,如果因為家屬說你們救不了我們就轉院,在這種緊急情況下如果讓病人轉院治療,反而是有問題的。所以,從這一點來說,醫生的處理是很得當的。
醫生處理是否及時、規範?比如對於羊水栓塞的識別和判斷,甚至羊水栓塞作為死因的可靠性,會不會有其他原因,但是沒有識別出來(不過從媒體描述的一些癥狀判斷,很早期就出現DIC癥狀,羊水栓塞可能性很大),這就需要查看詳細的搶救記錄,來進一步發現問題了。從這一點上講,媒體是不可能報道出來的,因為實在是太專業了,只能等待相關專家的鑒定結果。
所以,總的來說,醫生相應的處理,在羊水栓塞的處置上,只能是猜測,估計可能是得當的。但是,還需要考察剖宮產適應症問題。因此,醫生應該總結的,是對剖宮產指征的把握,對於產後出血的處理,以及羊水栓塞的識別和搶救。
另外,從院方處理來看,在處理醫療事件上,顯然還是維穩思路。可以說,讓醫生心冷的,可能不僅僅是患者的不理解,還有領導層的冷酷,讓醫生感覺只能是在孤軍奮戰。
關於患方:
你想像一下,自己的親人在醫院生孩子,之前健健康康的一個孕婦,突然間說沒就沒了,這確實是一件很難讓人接受的事,畢竟結局實在是太差了。
但是,我們也要知道,在自然面前,人類還是弱小的,很多問題,甚至大多數的醫療問題,醫生都解決不了。全世界範圍內,孕產婦都不能做到絕對安全,即使是在歐美髮達國家,孕產婦也有10萬分之十幾的死亡率,而國內大約十萬分之二十幾(2013年的數據是23.2/10萬,其中羊水栓塞排在死因的第二位)。所以,過去生孩子是在鬼門關上盪一圈,現在風險大大降低了,但還真的做不到萬無一失,生孩子確實是有風險的。
因此,患方雖然可以理解,值得同情,而過激的行為,比如打砸醫院,強沖手術室,顯然是不對的。我覺得患方需要總結的,應該是對醫生的信任。從事後家屬的表現和言辭來看,顯然他們對於醫院是不信任的,在搶救過程中,情況已經非常緊急,已經有上級醫院專家到場的情況下,還在說不行就轉院。可以說,患者和家屬對於醫生信任與否,醫生是很容易感受到的,你的行為、言語,甚至一個表情神態都會有所流露。當你流露出對醫生的不信任時,你的依從性會下降,醫生在做出決策時,考慮的就會不一樣,醫生願意承擔和付出的也不一樣。在有哪些技巧可以提高與醫生的溝通效率,獲得更好的服務質量?我已經講到過,為了可以實現自己的目的,獲得一個良好的結果,信任醫生是很重要的。
當然,為了獲得患者的信任,醫生在科普宣教方面也應該有所努力。現在醫生除了臨床工作之外,更多的精力因為晉陞壓力而被吸引到論文和課題上,而很少在乎對於大眾的宣傳和科普,這就會對平時的工作帶來影響。從這次產婦死亡事件也可以看出,面向大眾的科普宣教,對於緩和醫患矛盾的重要性。
關於媒體:
一直以來,好像醫生和媒體成了對立面,但事實上,應該只是「一撮媒體」而已。媒體應該起到輿論監督的作用,他們應該監督社會上的一切,當然也包括醫療行業。我們總是希望媒體盡量曝光貪官,曝光不良商販,至於涉及到醫療方面,當然也在監督範圍之內,如果有問題,當然也要曝光了。
但是,在報道的時候,應該是遵守媒體報道的職業規範的,需要冷靜、理性,而不是刻意製造話題。這就涉及到報道的目的,究竟是為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還是為了博人眼球嘩眾取寵。要做到後者其實是很容易的,只需要不要臉無底線即可;但要做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則要付出更多的努力。畢竟,醫學專業性太強,要想發現醫療領域的問題,僅僅靠一點道聽途說的說法,和自己想當然的猜測是肯定不夠的。好在有些醫療相關的專業媒體在不斷成長,可以彌補專業方面的缺陷,但是,也希望醫療專業媒體,不僅僅是替醫生說好話,做一個護犢子的角色,也應該敢於揭露問題。
同時,這也涉及到大眾對待新聞報道的態度上。我覺得,現在大眾在對待一些醫療糾紛相關報道的時候,比幾年前冷靜了許多。這事放在幾年前,一旦曝光出來,肯定是一邊倒的罵醫生混蛋;但是,這次事件中,多了一些對報道內容的質疑,大眾顯得冷靜了許多。
我相信,隨著資訊的不斷流通,大家的認識總是在不斷進步的。我們無法避免不良事件的發生,但是,我們要讓不良事件發生得有價值,可以從這些事件中有所總結有所收穫,讓以後的人,有可能可以從這些過去的不良事件中獲益,而不僅僅是定對錯打板子就完了。
先把砸了醫院的人處罰了,咱再來談患者與醫院責任分配如何?
不管最後事實是如何,不處罰那幾個砸醫院的,我是真覺得中國沒有公理了。
所有可以吐槽醫生的槽點已經滿值。
產檢正常產婦慘死;患者死亡狀態簡直可以媲美偵探小說+恐怖小說,赤身裸體,滿口鮮血,眼含淚水,就差個死不瞑目了;家人被蒙在鼓裡,直至發現不妥但無力回天;結果當時群眾理所當然地充滿正義地封堵醫院。是的,正義,是我們善良純潔的人民群眾最高的追求。
照這樣看來,顯然醫生們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其心可誅啊,罪責難逃,接下來就只需要看各位正義人士不費吹灰之力,通過網路的力量怒斥醫生,醫護人員瞬間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談笑間醫護灰飛煙滅即可!
可是,打住,我們好好看看事情經過:
患者生命最終無法挽回,原因是什麼?羊水栓塞,說句實在話,我相信所有醫生聽到這個詞第一反應就是:完了!什麼完了?病人完了,又要鬧了!下半輩子不得安生了!羊水栓塞我在這裡都不多寫了,需要了解的人自己百度,看看它的死亡率有多高!
離奇的死亡狀態,肯定的,手術台上可能穿衣服嗎?做剖腹產穿著衣服怎麼做我真想不出來。至於滿口鮮血,首先我第一印象就是DIC,羊水栓塞繼發的凝血功能障礙,最終導致消化道出血等可能。眼含淚水,更可能是代謝性酸中毒的一種表現。
家人蒙在鼓裡嗎?通過記者同志的報道,我們可以看出來,院方進行了積極的口頭告知,因為這種事情只要做過醫生的人都知道,瞞是瞞不過去的。
就新聞中得到的信息來說,醫院是做了積極地搶救措施的,甚至40分鐘左右上級醫院醫生就到場指導搶救,這是很難得的,要知道,較大的醫院搶救急會診也只是要求10分鐘到場。
不管怎麼說吧,如何去看待一件事情,我覺得首先應該要有一個客觀中立的態度,如果預設立場,那麼難免以情感帶動思想;其次所有的結論都應該建立在擁有足夠的信息量的前提下,遺憾的是這個信息量來源我們只能來自媒體,而媒體的相關報道顯然是言過其實的。
單單就該醫療事件來說,目前只能看出病情突發、後果非常嚴重,醫院搶救比較積極,家人有過激的行為,沒有進行屍檢,尚無醫療鑒定介入的表現。期間醫院有無責任尚缺乏足夠的證據。但是患者家屬封堵醫院卻是事實,有照片可以看到。
醫院有無責任,是否承擔過錯,我認為還是應該尋求法律手段解決,可能它不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案,但卻是目前社會文明水平下所能做到的最公平的方案。
現在的媒體為了吸引眼球,有點不擇手段。網路噴子只是無腦,而部分媒體則是有意引導。其實這個社會要變好很簡單,只要每個人都做好自己的事,努力遵循所做行業的職業道德,社會自然就會逐漸公平,人們也會自然的互相信任。遺憾的是,太多的人急功近利,不惜犧牲自己,犧牲他人,甚至犧牲良心,犧牲這個社會的互信力,哪怕這個社會為之付出慘痛的代價也沒有半點憐惜。我痛恨這種不負責任的媒體人,更痛恨他們把自己偽裝成正義先鋒,狹天下公義以搏知名度的噁心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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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ates Gu:可以肯定幾點: 1.答主是醫生,從回答來看,也不公正,明顯帶有立場,就不要說別人砰子了。 2.答主沒有親身經歷這些事,雙方各執一詞,但是答主主觀相信醫院 3.答主沒有親人碰到這事,抱歉,如果你碰到了,也能這麼理智在這侃侃而談,更何況還匿名,你不弄出點動靜來,你看看醫院怎麼忽悠你,這是在中國,中國人擅長什麼?沒錯,忽悠~
1、確實,我是醫生,沒有申明利益是我的疏忽。
但是我並沒有預設自己就是支持醫生的立場,為何?正因為我是醫生,知道醫生也是有好有壞,而且醫生一樣有趨利避害的心理,因此醫生是可能僅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內容的。也正因為這樣,相對公正的第三方介入更加地必不可少。因為醫療事件,往往是一環扣一環的,醫院不可能真的像電視上寫的通過簡單的修改病歷,就可以掩蓋事實。只要調查,就會發現是否符合醫療常規,醫療處置有無失誤。醫生的心理壓力並非僅僅來自對生命的尊重(雖然它還是大部分心理壓力的來源),它還建立在完善的醫療法規及繁多的規章制度上。這些精細到甚至繁瑣的制度同時也是查明事故責任的有力方法。以此我在上文中說:
醫院有無責任,是否承擔過錯,我認為還是應該尋求法律手段解決,可能它不是最理想的解決方案,但卻是目前社會文明水平下所能做到的最公平的方案。
2、我並沒有確信醫院就是對的。但家屬去「鬧」肯定是不對的,這個下面再說。
3、我也有兒子,我老婆也生過小孩。她生小孩的時候你知道我不緊張?我當時最怕幾個事情,可能正因為我是醫生,知道的多想的也更多。
第一怕的就是羊水栓塞,因為我兒子是順產,你知道順產更容易發生羊水栓塞么?所以我簽字的時候手也是抖的。但是我知道,這不能怪醫生,真發生了只能怪自己命苦。這是我當時實打實的想法。
第二怕小孩宮內窘迫缺氧,萬一嚴重了智力受損怎麼辦?
第三,因為懷小孩的時候我本人是有接觸過大劑量放射線輻射的,無意中中招的,猶豫了4個月決定生下來。雖然一直產檢彩超都說沒大事,但是我也知道產檢彩超的假陰性率是很高的,胎兒的心臟病能照出來的只有20%左右,那要真的有事哭都哭不出來。最後我想通了,我的想法是生出來他是什麼樣的我都養他一輩子。
事實上,我小孩出來就是二度羊水污染,而且宮內窘迫,出來時不哭,搶救了5分鐘才哭的很小聲。我當時在場,我第一件事情就是看小孩小雞雞、手指腳趾和腦袋脊柱,真的怕有發育上的事情。後來進了新生兒科呆了一周,那裡我是本院醫生也不給進,一個星期就在窗口看了加起來不到15分鐘,我老婆都是哭著出院的。
我非常不爽,非常煩躁。可是我知道只有這樣做。這才是對的,這就是前人用無數生命換來的醫療規範。不理智你又能怎麼樣?衝進去一定要抱他?造成自己或別人的小孩感染了才好?新生兒發生感染死亡率多高你知道么?如果真的感染致死了其他小孩父母親真的會砸醫院的你知道么?
4、匿名我覺得很必要,因為我不想被人人肉,我必須保護自己,我有顧慮。可是我說的話會因為我的匿名有失公正么?我不覺得。匿名只是讓我更敢於袒露我內心的想法。我認為如果有一種方法可以讓每個人真正說出自己內心的想法,那肯定是好事。
5、關於非要弄出點動靜來才能讓事情獲得重視,可能在目前社會確實行得通。因為現在法律法規不夠完善,我不想就這個事情吐槽政府不作為、人治法治啊之類的,那扯得遠了。可是,行得通就是對的嗎?家屬不是確實影響了正常的醫療秩序嗎?不是成功讓醫院不能正常工作了嗎?別的病人就診不是受到影響了嗎?這事做的對嗎?
要知道,現在我們努力去尋求正規的法律途徑解決此事,正是為了將來所有遇到這些不幸的事的人,可以不再只能通過把事情鬧大的方式來解決問題。要求公正公義的你,不應該是鼓勵這些撬動這個社會基本規範基石的人。
並且,本文開頭的觀點是報道這件事情的記者立場有問題。並不試圖去評判醫院或家屬的所作所為!
以上。附圖一張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特地開了電腦,考研黨傷不起。
前兩個問題,醫院在確診羊水栓塞後和患者家屬進行過溝通,家人不同意切除子宮,因為還想要二胎,耽誤了最佳治療時機,如果要追究罪魁禍首,應是她的家人才對。21時左右院方宣布患者死亡,該院副院長和患方在手術室門口溝通,被家屬圍攻。23時,家屬在召喚記者後闖入手術室,此時距宣告死亡已兩個小時,難道還要醫生繼續進行心肺復甦嗎?於是就有了早上那個聳人聽聞的標題「產婦赤身裸體死於手術台,醫生集體失蹤。」
集體跑路這個情況可能發生嗎?在醫院一年半後,我覺得很有可能。手刃醫生的報道屢見不鮮,(哈醫大傷人事,安醫二附院砍醫案http://365jia.cn/news/2013-12-24/E83E5B401FB6ED7B.html) 這時候不走遠點等著被砍嗎?老師曾和我們說過她親歷的一件事,她實習時有一個醫生被患者家屬架著從三樓的窗戶里扔了出去,命尚難保,談何尊嚴?
羊水栓塞是個什麼病情?羊水栓塞_百度百科羊水栓塞是指在分娩過程中羊水突然進入母體血液循環引起急性肺栓塞,過敏性休克,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腎功能衰竭或猝死的嚴重的分娩期併發症。十分兇險。醫生醫生,醫病不醫命,有些病真的是束手無策的。
自從學了醫之後,我漸漸成了一個憤青,看見媒體的不實報道會想去抨擊反駁,可是醫學的專業性註定使它不易被大眾理解,無良媒體的錯誤導向更使醫患矛盾越來越深,醫生只是一份職業,並非道德的勳章,不可能每個醫生都會捨己為人無私奉獻,他們也是人。醫院也不是等價交換的場所,任何的治療手段都存在風險,不是拿了錢就能換到命的。
以己度人,也知不忍。多給醫生一點信任,才是雙贏之道。
對了,剛才的新聞,死者家屬要索賠120萬。沒有高回報,哪有那麼多醫鬧。丁香園已發微博證實時間可能有誤,我在此改正有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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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說一下我承認自己言論中帶有傾向性,但並不完全因為自己是醫生,也是從新聞中得出的。我為自己的言論負責,但評論區的那位道德戰士,您沒有權利要求別人收回言論,這是我自己的言論自由,您沒有權利要我改這個改那個。還有就辯論而言,老揪著自己也沒辦法保證正確的證據,片面的解讀我的言論,真是沒辦法的事情。
我傾向性理由如下:
1、在手術結束之前,死者家屬已經帶領多人,包括醫鬧。
2、叫來媒體,將裸露的產婦暴露在攝像機下,並播出
3、死者的婆婆說了「切子宮了就生不了二胎,做不了就轉院」
4、與醫院要價120萬,醫院協商50多萬。協商不和,作司法鑒定。我並不是說做司法鑒定不對,但做屍檢是很破壞遺體的,為了這120萬,患者家屬不惜破壞自己親人的遺體。
5、死者丈夫之前說希望妻子順產,家屬堅持順產,因胎兒個頭過大,醫生建議破腹產。胎兒過大
是羊水栓塞指征之一,順產也是導致羊水栓塞的原因之一。破腹產是可以避免羊水栓塞的方法之一。
引用我同意的其他評論區的話:沒有耽誤時間言之過早。報道中有寫到:「劉起男說,經他們再三考慮權衡,還是認為保命最重要,於是同意簽字。前後不到5分鐘,絕對沒有耽誤搶救時間。」 ——聽起來很正確?但事實上羊水栓塞嚴重者10分鐘即致死,每分鐘都是跟死神賽跑,但是家屬沒有這個常識,家屬覺得5分鐘一點也不耽誤搶救。 「前後不到5分鐘」不知道是真是假。
最後看司法鑒定結果才是最重要的,您甭跟我在這裡噴又要我改言論成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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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摘自丁香園的採訪,與一般媒體的報道不一樣:
採訪涉事醫院工作人員,陳述如下:
患者8月10日上午11時許進入手術室,行剖宮產,12點05分,順利產下嬰兒。隨即出現產後大出血,13點,檢驗科電話報告,凝血功能明顯異常,纖維蛋白原檢測不出,初步診斷羊水栓塞;
14:20分,患者在手術台上出現心跳呼吸驟停,經積極搶救,5分鐘後心跳呼吸恢復;
湘潭縣婦幼保健院請上級醫院會診,15時左右,湘潭市中心醫院會診專家到達該院,認同羊水栓塞的診斷。建議切除子宮;
副院長與患方交待病情並簽字以後,17:15分切下子宮;
21時左右,切除子宮以後,仍未能搶救成功,院方宣布死亡;
患者死亡後,該院副院長與患方在手術室門口溝通,被圍攻;
23時左右患方,強行破門,沖入手術室。此時院方已經完成屍體護理,人員撤出手術室;
媒體所述得吃檳榔者是因為衝擊原因,脫下工作服在值班室內的醫務人員。
從13點診斷羊水栓塞到17點簽字同意切除子宮,這麼長的時間,居然死者的親人一直不同意簽字,希望將來可以生二胎。最後,是他們叫來了媒體,讓自己摯愛的親人,裸體暴露在媒體下,哭天搶地對著攝像機控訴,以死去的親人漫天要價。
至於醫護在產婦死亡後離去,但從視頻上來看,產婦手術鋪巾上無血跡,傷口被縫合,一切被擺放整齊,足以見得醫護人員是在妥善處理好遺體之後離開的,而醫生為什麼要提前離開?
產科醫生大多是女醫生,在如今醫生經常被打被砍被挾持下跪的今天,她們沒有任何方法來避免這場暴力衝突,只有脫下手術服離開醫院,否則又是一起醫護人員被砍殺的報道,沒有什麼方法能保證這些醫護人員的生命安全,經常看到的卻是砍殺醫護之後,法律對犯罪嫌疑人的從輕處理。
而中國部分媒體道德之敗壞,竟然協助醫鬧破壞醫院,並拍攝裸體的可憐產婦!在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醫院有過失的前提下,索賠120萬,足以見得醫鬧是多麼專業。多麼習慣了地方政府的息事寧人。
那些部分媒體記者看看鳳凰網的報道吧,這才是一個有媒體道德有專業知識的應有的態度。
告誡女性,羊水栓塞雖然發生率不高,但死亡率高達80%,是產科最害怕遇到的殺手,作為患者家屬,在醫生告知切除子宮時便應立即簽字。所以不要把自己的生命全權交給某些不可靠的丈夫,畢竟自己的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以女性為生殖工具,不顧妻子生命安危並以無良媒體為工具,大肆的攻擊醫護人員,這就是網路暴民大罵醫護後面的真相。1.中共中央用打擊黑惡勢力的態度打擊醫鬧。
2.公立醫院屬於事業單位,是國有資產,侵犯國有資產請照價賠償。
3.請建立醫療黑名單,除了緊急醫療救助外,不提供其他醫療服務。
對於未婚女青年來說,應該發表《論生孩兒時親媽在場的絕逼重要性》,造福蒼生。
一個醫生寫的寓言故事,看完就明白了…………
從13點診斷羊水栓塞到17點簽字同意切除子宮,死者的親人一直不同意簽字,因為希望將來可以生二胎。最後,是他們叫來了媒體,讓自己摯愛的親人,暴露在媒體的攝像機下,哭天搶地對著攝像機控訴,極其醜陋的挾屍要價嘴臉,讓人一陣陣的噁心。———丁香園
還是這個圖吧
圖轉,來源不明。
媒體,公眾的反應大都令人心寒。不知道這些人將醫患關係渲染成這樣對他們自己有什麼好處。看了新聞下的一些評論,能理性地說兩句的人實在太少,而且大多會遭受其他人張口傻逼閉口死全家的咒罵。真的覺得,從醫者要和大眾溝通太難,因為他們面前的不是人,是一種偏見。
我覺得這個問題暫時不應該被討論,畢竟調查結果還沒有出來,貿然討論和那些充斥著片面之詞的媒體又有什麼區別呢?我期待調查結果的早日公布,還逝者一個公道。
只對目前已經確認的消息說一下自己的看法。
首先,患者家屬確實存在過激行為,這是不可取的。人命關天,醫生與患者無冤無仇,他們不會憋著要弄死誰,過激的行為只會阻礙家屬與醫生的溝通。
其次,醫院對事情的處理方式不當,注意,這裡我說的是醫院,不是醫生,我對醫生這個職業滿懷敬意。醫院應該及時做出回應,避免無良媒體惡意揣測。
第三,此事最先報道的幾家媒體,尤其是揚子晚報,缺乏職業操守,撰稿用詞極顯唯恐天下不亂之勢,為博眼球手段之卑劣,讓人心寒。
第四,關於家屬索要賠償,目前還未明確是否真有此事,如果是的,我想,妻子死於非命,屍骨未寒,現在就要和院方討論賠償的問題,開始談錢!這樣的男人,真是人渣!
暫時就是這些,事情有其他新的報道出來會視實更新。
前段時間,一位摯友在北京某醫院生產,胎兒順產後,產婦在手術室治療十幾個小時後死亡,醫生給的死亡原因:羊水栓塞。敝人不才,雖然學過5年醫學,但是在事發時對整個事件仍然覺得不可理解和不可接受。排名第一的田醫生說要對醫生給予信任,但是在人命面前誰會保持那麼理性。
況且醫院和家屬雙方對整個醫療過程信息絕對不對稱,醫療鑒定所依據的材料包括醫療記錄,它並非完全客觀。正因為羊水栓塞發生率極低、死亡率又高,家屬才更應該提出質疑,保不定這是一個為推卸責任的診斷呢。在這裡我聲明,提出質疑並不代表可以不顧及法律而為達到某些目的不擇手段。
朋友出事後,醫院和家屬為選擇醫療鑒定機構僵持了好久,所請的律師話里話外透露請媒體曝曝光會保證公正的鑒定。最後朋友家屬考慮到北京還算是一個相對公平的地方,放棄媒體曝光,最後醫患雙方協商了一家鑒定機構。鑒定結果是羊水栓塞,幾乎沒有醫療賠償。
我沒有詳細地去看媒體的報道,只是大概看了一下某幾位的答案。我覺得家屬把這件事曝光,是給這件事公正的解決添加了一層保障。那樣一個小縣城,相關行業誰和誰不認識啊,關係網在那裡,誰敢保證沒有私心在裡面。
許多人譴責無良媒體不實報道,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相信處理這件事的專家們是不會受到蠱惑的。或許無良媒體之所以無良,只是為了讓事件獲得關注,以期獲得一個相對公正的結果。
如果百姓能夠依賴制度和法律就能保障自己的權益,誰還會願意如此把自己置於輿論的風口浪尖。
希望真的有一天,法律制度能夠真正保障每個人的正當權益。不是靠從業員的呼籲、不是靠媒體的炒作、不用拼金錢地位和社會關係,只因為公平和正義。我從來不憚以最壞的惡意揣測中國的醫生,這次當我看到媒體的第一版報道的時候,也非常的憤怒。我當時的考慮有幾點:第一,產婦死於產後大出血,一個通常不致命的併發症;第二,醫院沒有做到溝通和安撫,關鍵時刻玩兒消失,而且糾集了一幫似乎是地痞的人;第三,醫院讓丈夫去買止血藥等等不專業的行為。
第二天我的觀點就反轉了,讓我來逐條解釋一下。第一,從家屬的描述,(注意,是根據家屬對於屍體的描述),以及醫院的辯護來看,產婦死於羊水栓塞,一個通常都救不過來的產科罕見併發症。第二,家屬後來自己主動否認了第一版報道中所謂醫生始終沒有告知產婦死亡的消息;而醫院辯護稱21點產婦宣告死亡,向家屬交代病情遭到圍攻;從邏輯上來分析,第一版報道說「家屬聽到有人議論產婦已死」,這個議論的人是誰?手術室里只有醫護,難道醫護會跑出來,專門站在家屬旁邊議論,讓家屬聽到嗎?這不合理。因此我更傾向於採納沒有自我矛盾的醫院的辯護詞:多次告知病情危重,並第一時間通告家屬。第三,所謂讓丈夫去買止血藥,似乎只是催丈夫付清醫療費。
既然患者家屬同意屍檢,我們可以期待一下屍檢結果。若結果符合羊水栓塞,且所有的法律的程序都得到完美的執行,醫院應該是沒有責任的。
當然,我不相信這個郭嘉的屍檢,也不相信這個郭嘉的司法,家屬也不相信,廣大網民也不相信。最後結果應該是醫院賠給家屬56-100萬之間的一個數值吧。鬧一鬧才能拿到錢,所以家屬要鬧一鬧。最後這件事情會莫名其妙地消失在公眾的視野中,誰也別想知道誰對誰錯,醫療也不會因此而進步,司法也不會。
於我來說,得到的一個教訓是,患者死亡的第一時間,不管家屬多麼躁動,一定要找足人手,冒死把病情交代給家屬,一定不要慫。溝通,溝通,溝通!關於媒體之類的,大家已經說了很多了,我說個其他觀點……
其實,我認為,這次醫患糾紛,雖然先有媒體傾向性報道,但輿論和公眾已經不像過去那樣輕易被忽悠。而醫學群體的科普和反駁也逐漸得到支持。這恰好是將此事引入到司法軌道解決的良機。建立第三方機構,進行鑒定。我個人是反對私了的,立即停止賠償談判。通過司法來解決糾紛。
還有一點,我看到,家屬鬧的很厲害,打砸都有。我個人建議,在各大醫院附近都要派不少警察來進行監護。家屬的心情確實可以理解,但是,行為總歸是錯誤的。一旦鬧,就抓起來,鬧幾次,抓幾次。人員傷亡,財務損失,都要賠償……
此類新聞,我們這些旁觀者只能放下情緒,等事情塵埃落定了再發表意見
第一次的新聞
湘潭一產婦死在手術台 主治醫生護士不知去向
孩子被護士抱出來後,張女士一直沒有從手術室內出來。半個小時後,護士通知一直守護在手術室外的劉先生,稱產婦出現大出血的情況,需要輸血600CC,讓其趕緊簽字。劉先生說,1個小時後,護士又通知他,稱出血情況沒止住,要其趕緊去買止血藥,劉先生立刻就到一樓繳費。直到下午3點,醫院請來市裡專家進行協商,進進出出,好像很急的樣子。
下午5點左右,一名護士從手術室出來通知劉先生,稱產婦大出血,現在必須切除子宮,需要劉先生簽字。劉先生聽了心裡涼了半截,但想著只要妻子能活命,怎麼都行。
就這樣又過了幾個小時,直到晚上9點,劉先生家人聽到有人在議論,說產婦已經死了。情急之下的劉先生上前使勁拍打手術室的大門,這時,出來一個自稱是代理院長的人,說產婦仍在搶救,有脈搏。劉先生只得在外繼續焦急的等待。
直到晚上11點,劉先生再也按倷不住,再次敲門,詢問護士情況,可此時,手術室內沒有任何人回答他,因為手術室的門被反鎖,劉先生不得不撬開手術室的大門。可進去之後,劉先生看到的了他難以置信的一幕:妻子赤身裸體躺在手術台,滿口鮮血,眼睛裡還含著淚水,可卻再也沒有了呼吸。而本應該在搶救的醫生和護士,卻全體失蹤了,房間里只有一些不明身份的男士在吃著檳榔,抽著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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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的新聞
@丁香園: 從13點診斷羊水栓塞到17點簽字同意切除子宮,家屬一直不同意,希望生二胎。據悉當天「下午整個湘潭市醫療系統都在為搶救這個病人努力,血站專門有人送血」。今天中央電視台,鳳凰網,騰訊等媒體都已抵達湘潭縣宣傳部,下午可能會發新聞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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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剛看到的事件進展
湘潭院方回應產婦事件:醫生怕挨打曾脫下手術服
「湘潭縣衛生局副局長齊先強認為,在事件處理過程中,醫院和患方確實溝通不夠,應急處置機制不夠完善,另外對死者遺體確實有不夠尊重的地方。」
離奇的死亡通知--家屬守在門外,院方繞大圈找村支書
死者張某公公劉科強告訴記者,兒媳10日上午11點多進入手術室,12點5分小孩被抱出來,但兒媳一直沒有出來,有護士說出了點問題,正在搶救,下午2點半左右院方給家屬下了病危通知書,下午5點左右告訴家屬,要保住產婦的命,就必須切除子宮。
死者張某哥哥告訴記者,當天晚上8點多,守在手術室外的父親接到村支書的電話,對方很委婉地告訴父親,妹妹生孩子出現了危險,人可能保不住了。後來他們經過打聽才知道,下午4點多,有人打電話到鎮上,鎮上打電話到村衛生室,村衛生室又打電話給村婦女主任,婦女主任再打電話給村支書,村支書然後才打電話給產婦家屬。
「我父親一接到電話,就感覺人可能保不住了。」死者張某哥哥說,「我們明明就守在手術室外,醫院卻不直接跟我們通報我妹妹的情況,繞了一大圈才告訴我們。如果在妹妹快不行的時候,讓我們見妹妹最後一面,我們心裡也會舒服一些。」
湘潭縣婦幼保健院副院長楊劍也證實了這樣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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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父親的微博
Sina Visitor System
但是說實話,個人感覺這微博背後有人代筆。一會兒是父親,一會兒是亡妻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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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殞命產婦家屬:沒有拖延搶救 也沒天價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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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a Visitor System 丁香園的微博。
剛才再次聯繫當事醫院醫生,經他與直接參与搶救的醫生核實,患者三點左右曾有心跳呼吸驟停,會診意見羊水栓塞以後,當時情況不適合立即進行子宮切除手術。並認同從提出切除子宮至簽字同意時間較短的說法。
當初不是是是但但說家屬延誤治療不肯簽字么?
今天上午我給病人做心電圖,做完後病人說我這次做的沒有上次出的紙長,認為我偷工減料,態度不對,遂投訴……
關於湘潭事件的一些思考
首先,我能理解一個家庭在經歷過喜劇後又遇到悲劇的憤怒,我也知道現在討論剛去世,其實最可憐的孕婦很不道德(說可憐即因為她的家人在忙打官司,而她用命換來的生命卻還來不及取名字,又因為醫院在最後對孕婦的處理也是很不妥的。),可是現在社會缺少了該有的信任,才導致現在必須要還原真相,才可以讓一些所謂的眾人息怒,而不單單是家屬。
事實上要還原真相絕不是看看新聞就可以做到的,也不是一個人的思考就可以解決的,。從人之常情去想想,在面對大眾的時候,一般人都會說出對自己有利的言詞,所以這次事件雙方的敘述有一定的出入,雙方應該都不會像錄刑事口供一樣逼近事實,因為這不用付法律責任。所以,只看新聞根本不知道對與錯(或者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對與錯),媒體也沒有盡量的引導大眾去發現事實,而是要逼出事實。而時間或許是這件事件的一個關鍵點,到底孕婦何時出事的?醫院在什麼時間開始應急處理出錯?需要先梳理整事件的經過。
事件發生時間:8月10日上午-11日凌晨
事件發生地點:湘潭縣婦幼保健院
11時
進入手術室,行剖宮產,
12點05分
順利產下嬰兒。隨即出現產後大出血,
13點
檢驗科電話報告,凝血功能明顯異常,纖維蛋白原檢測不出,初步診斷羊水
14:20分
患者在手術台上出現心跳呼吸驟停,經積極搶救,5分鐘後心跳呼吸恢復。
15時左右
湘潭市中心醫院會診專家到達該院,認同羊水栓塞的診斷。建議切除子宮。
17:15分
患方交待病情並簽字以後,切下子宮。
21時左右
切除子宮以後,仍未能搶救成功,院方宣布死亡。
丁香園整理(丁香園是醫療諮詢網站)
6:10
產婦張某到湘潭縣婦幼保健院急診待產。
12:05
剖出一男嬰後,產婦出現嘔吐、嗆咳,初步診斷為「羊水栓塞」可能。
13:50
院方啟動院內、縣、市孕產婦搶救綠色通道。
14:20
院方向家屬下發了病危通知書,產婦丈夫劉某簽字確認。
21:30
產婦因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
21:40
該院業務院長向產婦堂兄張某告知產婦死亡。
23時左右
死者家屬情緒失控,並有過激行為,縣醫療糾紛調處中心工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醫療調處中心安排醫務人員在手術室旁值班室等待。
中國維穩網整理(一聽就是政府網站)
11點多
女兒被推進了醫院五樓手術室
12點05分
醫護人員把小嬰兒抱出來通報母子平安,小孩7斤8量,男孩,我們都萬分歡喜,但是醫生說產婦要縫針,讓我們等待。
14點左右
護士說有點出血,要輸血,接下來護士叫我們去買止血藥,當時我女婿馬上就去買了,儘管感到奇怪動手術要家屬自己臨時買葯。
17點多
護士出來說大出血,需要切除子宮才能止血,當時我們不懂,只聽見說是羊水問題,親家母感嘆一聲這麼年輕就沒有子宮了,但是為了搶救生命,所有家屬都是第一時間答應切除子宮,我女婿也是馬上籤了字。
17點多
有人打電話到鎮上告訴村支書我女兒不行了。
20點多
開始醫院出現了一些不明身份的魁梧的人。守在手術室外的我接到村支書的電話 ,對方告訴我女兒已經生命垂危了。
21點多
醫院發布死亡通知書,默認死亡,不給見我女兒屍體。
12點左右
再次衝到手術室,看到女兒全身赤裸躺在手術台上,嘴裡全是血,身體僵硬,而手術室里一個人都沒有。
張宇父親文章整理
14點
有點出血,要買止血藥。
17點
大出血,很快簽了字,否認因為生2胎延誤時間。
21點多
死亡通知書下達,情緒激動。
22點多
第一次衝進手術室,說出有多個手術操作間,只進入了某一間。
00點
第二次沖入,進入第二間手術室,見到屍體,但沒有提及遇到所謂吃檳榔的人。
張宇哥哥文章整理
根據這幾份報答和敘述,可以大致把完整過程梳理出來,然後就可以看出一些疑點:
12:05
孩子出生,但孕婦出了問題(雙方都提到)
13:50
院方啟動院內、縣、市孕產婦搶救綠色通道(院方提到,如果屬實,則解釋了後面專家到來,以及不轉院治療的部分理由,附屬資料:關於下發《禮泉縣孕產婦急救綠色通道實施方案》的通知[關於什麼是產婦搶救綠色通道相關網址] )
14:20分
孕婦出了問題,需要及時搶救,併購買止血藥,並簽署病危通知書(雙方都提到,如果都屬實,院方行為到現在還沒問題,後面解釋衛生要買葯)
15時左右
湘潭市中心醫院會診專家到達該院,認同羊水栓塞的診斷。建議切除子宮。(院方提到,如果屬實,那當時已經確定病人危機,但不確定何時告知的患者,都沒提到。)
17:15分
院方給患方交待病情並簽字以後,切下子宮。(雙方提到,如果都屬實,那孕婦是第二次出現危險,止血藥已經沒有作用,而為什麼5點才確定最終簽字,患方不會承認自己要求轉院和拒絕簽字的【視頻卻提到過,見截圖,是不是可以什麼時候都轉院?下面解釋】,院方也沒解釋為啥2小時後才執行專家建議,不管是不是家屬拒絕簽字,醫院都有一定責任在此了)
17點多
有人4點打電話到鎮上告訴村支書我女兒不行了(患方提到,如果屬實,就會有個疑問,院方打這個電話的目的是什麼?院方解釋是怕家屬激動。上文提到在5點15才切的子宮,可以推測家屬同意的時間不會太早,那就有一個猜測,是否大出血的時間在5點以前,而非5點後,是不是醫院早就知道切除子宮救不活的機率也存在,無論家屬怎麼選擇,所以才說怕
家屬激動呢,那是不是因為晚執行專家意見的原因呢?【晚切子宮的原因很複雜,下文解釋】)
20點多
開始醫院出現了一些不明身份的魁梧的人。守在手術室外的我接到村支書的電話 ,對方告訴我女兒已經生命垂危了。(患方提到,如果屬實,其實這裡有個誤會,當接到電話的家屬不知道手術室的情況,誤以為之前提到的大出血危險,是指稍後的死亡,其實是指簽字前的病情而非之後)
21:30
產婦因羊水栓塞引起的多器官功能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雙方都提到)
21:40
該院業務院長向產婦堂兄張某告知產婦死亡。(雙方都提到)
22點多
第一次衝進手術室,說出有多個手術操作間,只進入了某一間。(患方提到,如果屬實,也就是並不是一開始就進對了房間,並不一定存在轉移屍體)
23時左右
死者家屬情緒失控,並有過激行為,縣醫療糾紛調處中心工作人員迅速趕到現場,醫療調處中心安排醫務人員在手術室旁值班室等待。 (院方提到,如果屬實,可以推測未見得孕婦屍體患方才開始有些情緒失控,而此時應該是視頻派到的鏡頭開始的時候,而非有第一次沖入的鏡頭)
00點
第二次沖入,進入第二間手術室,見到屍體,但沒有提及遇到所謂吃檳榔的人。(患方提到,如果屬實,鏡頭沒有屍體凌亂,孕婦哥哥也說明未見到,那媒體的報道就是嚴重的失誤,這裡就是媒體的責任!!!)
整件事多少有點清楚了,就是3方都有一定的責任在,或者家屬過於激動,或者醫院過於優柔寡斷,或者媒體過於片面的報道。
但是,還是讓死者安息吧,後面的事情去相信政府吧,去相信部分媒體吧,也去相信家屬的反思,不正是因為我們的社會少了那麼多的信任,才會出現更多的問題和矛盾,不是值得反思么?(今天下午才遇到因為患者家屬不信任醫生堅持轉院,而病人的在醫院的親戚極力勸說的場景,是誰的錯?都沒有錯,都是愛與責任的存在)
鏈接:Sina Visitor System(微博)
湘潭醫院否認產婦身亡醫護失蹤(中國維穩網)
下面解釋問題:
1.為什麼臨時買止血藥?
孕產期病人血液處於高凝狀態,容易產生深靜脈血栓。長期卧床,手術後卧床活動減少、手術後應用止血的藥物都是產生深靜脈血栓的高危因素。在剖宮產術圍手術期應當嚴格掌握使用抗凝藥物的指征。
有的醫院為預防手術出血,術後常規的使用止血的藥物,這樣更易產生深靜脈血栓。手術後應用止血藥物指征要有明確的凝血功能障礙的實驗室依據。術中發現有明顯的廣泛性滲血、明確的凝血功能障礙時,才可以應用止血藥物。手術中出血不多,術後中、產後兩小時出血不超過400ML不宜常規應用止血藥物。(http://www.med66.com/html/ziliao/07/82/db07748a120b8752dcac49ddfe281b71.html)
2.為什麼要切除子宮?
羊水栓塞是指在分娩過程中羊水突然進入母體血液循環引起急性肺栓塞,過敏性休克,彌散性血管內凝血,腎功能衰竭或猝死的嚴重的分娩期併發症。發病率為4/10萬~6/10萬,
及時的產科處理對於搶救成功與否極為重要。羊水栓塞發生於胎兒娩出前,應積極改善呼吸循環功能、防止DIC、搶救休克等。如子宮頸口未開或未開全者,應行剖宮產術,以解除病因,防止病情惡化;子宮頸口開全,胎先露位於坐骨棘下者,可行產鉗助產。術時及產後密切注意子宮出血等情況。如無出血,繼續保守治療;如有難以控制的產後大出血且血液不凝者,應當機立斷行子宮切除術,以控制胎盤剝離面血竇出血,並阻斷羊水沉渣繼續進入血循環,使病情加重。
羊水栓塞可以發生在妊娠的早、中、晚各期,一旦發生羊水栓塞,即使積極地搶救,仍然死亡率十分高,產婦的死亡率可高達80%。死亡的時間快到可從數分鐘至數小時,約1/3的患者在發病半小時內死亡,另1/3在發病1小時內死亡,多由於肺血管栓塞引起,其餘1/3死於血液不凝或腎功能衰竭。
(羊水栓塞_百度百科)
3.為什麼不能臨時轉院?
病員轉院,如估計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應留院處置,待病情穩定或危險過後,再行轉院。較重病人轉院時應派醫護人員護送。病員轉院時,應將病歷摘要隨病員轉去。病員在轉入醫院出院時,應寫治療小結,交病案室,退迴轉出醫院。轉入療養院的病員只帶病歷摘要。(當時提出轉診時,已經是大出血了,而上文提到大出血已經是危機時期)
(醫院轉診制度_百度文庫)
4.為什麼口中含血?
羊水栓塞的癥狀
全身出血傾向:部分羊水栓塞患者經搶救渡過了呼吸循環衰竭時期,繼而出現DIC,表現為大量陰道流血為主的全身出血傾向,如黏膜、皮膚針眼出血及血尿等,且血液不凝。
(羊水栓塞_百度百科)
(本人不是醫生,只是看到知乎的口號,覺得遇到什麼事情都要思考而已)
撇開媒體的表現不談,產婦死亡事件不得不說是一次對傳統婚姻觀念的挑戰。女性網民在這起事件中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越來越多的女性參與了這場討論。比如以彭曉芸為代表的輿論領袖,從這起事件一開始就對家屬的行為,尤其是婆婆大加斥責,並發表了一些頗有見地的婚戀觀。從網友對她微博的評論來看,基本上是呈一邊倒的局勢,而且女性佔據了絕大多數。
其實關於傳統婚姻觀念的批判,從張愛玲、老舍那一撥人開始就已經有了。不過建國這幾十年間,甚至改革開放之後的二十多年,這種觀念幾乎沒有受到撼動。但直到近十年,隨著互聯網的爆髮式增長,這種觀念開始遭到消解。
單單拿2014年來說,年初春節期間,微博上熱傳的逼婚吐槽和面對七大姑八大姨的流程式問答的調侃,以及對百合網廣告的抵制,無不反映了人們對被結婚的厭倦與無奈。之後出現的,文章出軌事件,引發了社交網路的強烈震動,眾多網友對當事人大肆謾罵,表現出了人們對忠誠婚姻的渴望。前一段時間還盛行「直男癌」,把一種觀念看做一種嚴重的身體疾病,真是很有意思的現象。「直男癌」的諸多癥狀直指兩性關係中男性的世界觀、審美觀,尤其是男性對待女性的態度,諸如「年紀這麼大了,你還不結婚,還不生小孩,對得起你爸媽,對得起家裡人嗎」。直到這兩天發生的產婦死亡事件,可以說是一場傳統與變革激烈的交鋒,婆媳關係成為爭論的焦點,其中婆婆更多地成為了靶心,女性在婚姻中的弱勢地位,在生育權上的無力,引起的人們關注。
當代社會文化發展的速度遠遠跟不上經濟發展的速度,這是不爭的事實。如果沒有互聯網,這個速度可能更慢,最後甚至嚴重製約經濟的發展。正是互聯網的出現,人們擁有了更多的話語權。也是在這短短的十年間,越來越多的女性開始意識到自己的權益遭到侵犯,藉助網路,她們勇敢地發出自己的聲音,勇敢地抵抗權威的壓制,維護自己的權利。
但作為剛剛崛起的力量,她們還不甚成熟,不夠徹底,很多時候僅限於情緒的表達,缺少一些理性的思考,而且還或多或少地帶著傳統觀念的影子。很現實的問題就是,我們在批判這樣一種婚戀觀念的同時,我們到底應該怎樣戀愛,應該如何維繫婚姻,畢竟我們不可能立刻就完全拋棄以前的東西。
一個人死亡喚起更多人的覺醒,不知道值不值。
醫患關係隨著新聞的發酵也變得緊張起來,片面的新聞報道彷彿變成一個個「彭宇案」,醫患信任變得像老人一樣扶不起來。
曾經聽過一個報紙媒體人說過,娛樂新聞,第一天造謠,第二天分析發酵,第三天
再闢謠。
而如今,網路媒體採用了娛樂化的模式來對待任何事情,這種不痛不癢的社會新聞個變得如此「娛樂化」。
很慶幸在自媒體時代,會有人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來向社會解釋一些我們自以為了解的東西,減少新聞混亂現象。
作為受眾者,我們也要理性分析,減少被誤導充當「輿論炮灰」的可能性。
(謹從媒體角度分析,對於事件本身不作任何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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