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者真的能得到尊重嗎?弱小是一種原罪嗎?
有很多時候能否變強不是我們努力所能決定的,比如對高中生來說的學習成績,天賦、思維方式、學科素養、家庭環境等等都是重要的因素,當然,努力(也就是學習習慣等)也可看作天賦的一部分。在競爭中我們要與他人比較,總有人領先有人落後。在社會中落後的人真的能得到尊重嗎?覺得自己所在環境戾氣很重,充斥著對弱者的嘲諷甚至人格的輕蔑,以及社會達爾文主義。弱小是一種原罪嗎?
以下為補充內容:題主的意思是有些人的弱勢來自於不可抗力,比如先天性疾病、父母雙亡等等,處於弱勢的原因往往是多樣的(有時是難以看出的),並不是所有弱者都是懶惰不思進取的吧?對於那些起點更低卻努力想要活的和大部分人一樣的,又是否值得尊重?【以及題主很不理解為什麼聖母成了罵人的詞……難道不是指南丁格爾那樣的人嗎(。_。)
弱小就是一種原罪,無論灌多少雞湯,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我曾經很天真,但是現實給了我響亮的耳光。
弱小就是一種原罪。其實你也感受得到,不是嗎?
站在弱者的角度來看,弱者獲得更多福利來彌補自身的弱,是極為合理的。美其名曰「人人平等」
然而平等又分兩個層面,權力和義務。弱者都希望自己和強者權力平等,可是義務呢?弱者受到自身能力局限,所能提供的貢獻值能和強者比嗎?
比如所謂的「女權癌」,就是義務和權力雙重標準的典範,既要求女人和男人擁有一樣的權力,卻又提出「男人天然應該承擔更多責任和義務」的觀點。其實你看,這不就是強者弱者的一個典型縮影嗎?
我知道知乎上很多人從各個角度論證或諷刺精英主義、達爾文主義。有的從邏輯推理層面,有的從道德層面,還有的乾脆直接罵。
但是你有沒有發現,他們都有個共同點,他們都是平民階層,夾雜少數中層人士。換而言之,他們都是站在自身利益角度出發思考問題,而並非真正理性地去思考,他們的辯駁,從一開始就是帶有目的性的。
而這些人,恰好是人群的大多數。所以根據反智定律第一條「真理永遠掌握在多數人手中」,他們的觀點就是政治正確的。但是請注意,是政治正確,不是絕對正確。
這是一種精神暴力,強迫少數人接受多數人的觀點,強迫少數人服從多數人的利益。跟某些人口中的「民主」和「平等」恰好背道而馳。
扯遠了,言歸正傳。可以看出題主是高中生,你說的這個現象,社會上風氣更重。是的,從道德層面來說,我們應該尊重弱者,同情弱者,幫助弱者。但是我們如果把用在弱者身上的資源,放到強者身上,回報率會不會高很多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你如今看到的這些弱者,有的是男權主義死忠粉,比如百度「男尊女卑」和「非處不娶」兩個吧的吧友;有的是重男輕女,虐待女童的農村父母;有的是滿嘴仁義道德宣傳傳統文化糟粕的所謂文化人(我不是說傳統文化都不好);還有的可能是犯罪成本很低的,潛在或已存在的偷竊、強姦、搶劫、詐騙的罪犯。
我並不是抨擊弱者,誠如你所說,因為他們在教育資源、思維方式、經濟實力、素質修養上的貧乏成為弱者,但這些貧乏也會直接導致他們有較大幾率做出上述行為。
如果我們給予弱者特權,給予弱者更多資源,那麼對於強者來說,是否有不公呢?就好像家裡一個哥哥一個弟弟,母親在分蘋果時對哥哥說:「弟弟還小,應該吃大的那塊。」試問作為哥哥難道天生就應該接受這種觀念嗎?公平嗎?蘋果只有一個。
當然,我或許正是所謂的「弱者」之一。我站在自己利益角度也不希望社會變成達爾文主義泛濫,更對其中某些相對殘酷的本質嗤之以鼻。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去理性地看待它。
熊貓如果不是人為保護,早就滅絕了。可是你想當熊貓嗎?唯一的作用就是放在動物園裡供人參觀罷了,放到野外活不過一年。
如果弱者那麼好,那麼也不會人人都想成為強者了。我們每個人在否定的,或者害怕的、深惡痛絕的,恰恰是我們正在追求的。所以有了屠龍勇士的故事。公平不是你們想的那樣一切平等,而是要給每個人平等的競爭機會。
現在的問題是窮地方沒有教育資源,沒有見識的機會。而考出去又是唯一的路。他們的門,從來就是關上的。
所以他們才「弱」,才「眼界狹窄」,才「不是人」,才「非我族類」,才「不值得尊重」。所以,城市人才歧視農民工。歧視的起源不是弱,而是他們天生就被剝奪了變強的機會,所以更弱,所以歧視,最終徹底地變成兩個物種。
所以上層越來越富,越來越強,奪走資源,而下層沒有新生力量來平衡它,階級沒有流動性,上層的眼界縮小到只會維護自身利益。人民越來越窮越來越笨越來越苦。後來,李自成來了。。。。。。
而且,所謂產出不是你們那麼僵硬的理解的。你能說農民的糧食產出與白領的產出那個更重要?
但是,白領的孩子能看世界,能有機會考哈佛,農村孩子成績稍微有點波動或者什麼變故可能就回家種地了。不是農村孩子笨,而是環境使得有些東西,他們生下來就接觸不到。
然而,還有人說,弱小意味著你多浪費資源,農村人你無權追求公平。不公平是無法改變的事實,農村垃圾。
建議這些人去搜搜胡佛的事迹
弱者能得到尊重。
客觀的來講,弱小並不是一種罪孽,強大也不是一種光榮。它們都只是一種狀態而已,真正有意義的是這些狀態對自己影響。
對自己而言,弱小並不是一種罪孽,只有不接受自己的弱小又不能強大起來才會感到受罪。
我弱,我認了,我不要求被尊重。一開始就接受了的人根本不會產生這個疑問,生來如此而已。
我弱,我不服,我自己尊重自己,也希望得到尊重。不接受的人會試圖改變,會想反抗,會想變得強大。但是變得強大哪有那麼容易,再怎麼努力也沒有機會變得強大。
努力沒有用啊,我認了,我不再尊重自己了,我接受,我有什麼錯?我沒錯。
努力沒有用啊,為什麼沒有用啊,弱小是罪嗎,我這麼慘怪我嗎?生來就如此不幸,怪不得別人,就是我的錯,我有罪。
不怪我啊,錯的是這個世界啊。我這麼不幸是因為我所處的環境啊,我這麼弱小都是你們的錯。是,我有罪,都怪你們。
自怨自艾的人和怨天尤人的人,都很受罪啊。還沒人尊重啊。
但總是有人在堅持反抗,試圖變強,來證明自己沒有罪。雖然漸漸的都會要麼認了,要麼認罪了。那些堅持著的弱者,還是會被尊重的吧。不是原罪,有時甚至是一種道德優勢。
比如經常有人把對手的觀點稱為政治正確。知乎上不論左右都有人喜歡把對手推上政治正確的寶座。
這是什麼意思?是說對手強,到處都是持和對手相同意見的人。那我就弱。
其實是為了獲得一種道德優勢,對手恃強凌弱,自己體會了一種接近殉道者的感情,讓自己更堅定。也為了博取旁觀者的同情。畢竟同情弱者是真正的政治正確乃至一種人類本能。
許多民科把這一套搞到極致,全世界都在打壓他們,他們非常弱勢,以更凸顯其強大的精神品格,他們是為全人類盜取天火的人,於是一條路走到黑了。
不要矯情,比你弱的多的是,那些高高在上者,未必就有想像的那麼強。沒有誰有原罪,一個人的命運,要靠個人奮鬥,許許多多人的命運方向,就是歷史與時間的進程。在時間面前,我不是針對誰,我是說在座的各位,都只能獻出一秒。不能,是的。空講道德沒有用,人與人的關係抽象概括起來看就是相互利用和相互鬥爭。作為利用對象弱者沒有價值,作為鬥爭對象弱者沒有威脅,那麼對方為什麼要重視你?
用球球大作戰舉個例子,你是巨球,旁邊有個巨球在壓著你走,這個時候你會去在乎碾壓路上微不足道的小球么?
有了道德之後問題確實複雜了。不過凡是違背了利益的道德那都意味著強者對弱者的施捨,這樣的尊重是真的尊重么?
社會風氣現在就這樣
只有強者才有權利要求公平
只有強者才能和強者做朋友
龍與蛇不會雜居,獅子老虎的朋友也不會是綿羊
原不原罪不是重點,重點是要變強
弱小即是一種罪過,也不是一種罪過。
這句話看起來像是一句廢話,甚至我個人讀起來也有一種濃濃的和稀泥成分,不過這就是我的觀點。
關鍵在於分析弱小是不是罪過要從什麼樣的語境中來判斷。比如在兇殺過程中,被害著因為實力不濟等的原因被殺,這個時候難道不能說弱小是一種罪嗎?即使強調了多種客觀的因素分析被害人被殺的無可避免性,說的再冠冕堂皇,但是對於被害人來說,自己生命的逝去難道不是一種罪過么?在這個時候,弱就是罪。認清這個,目的是為了警醒。
但是對於一些擁有先天缺陷的人,或者社會中中的一些底層階級,弱小對他們是一種罪。不過有的時候負罪感或者因弱小的自卑感給人帶來的不只是警醒,也會有消極的情緒,這個時候,我們又不能承認弱小是一種罪過了。
弱小是不是罪過我認為暫且可以放到一邊,但是承認弱小即是罪過又不是罪過對於人類來說可以說是有利的。承認弱小的兩面性,是否比承認弱小是罪過或者弱小不是罪過要有利呢?不能說承認單方面承認一項就一定會造成不利,但至少不利的幾率是大於承認兩面性的。所以是不是就可以得出答案來了呢,即,弱小是罪過,也不是罪過。引用漫畫《海賊王》里的話:
弱者連死的方式都無法選擇
――唐吉訶德·多弗朗明哥
弱小不是原罪,不肯強大才是
我經常在想,如果我老了,不能為社會創造價值了,我就寫點東西,如果我得了重病,浪費子女的錢,也浪費社會資源,我不如自殺。
值得憐憫,但不值得尊重!
弱不是罪,但你要變強,至少,不能異化為社會秩序的螺絲釘,你要有一顆隨時反抗爆發的心
不是原罪,但是你弱小你就沒有選擇權。
沒有選擇權,才是痛苦的來源——其他的什麼被人歧視,被人瞧不起,被人侮辱對比起這一點來說都可以忽略。
沒有選擇權的話,就算你身邊充滿了聖母,你也會一樣很痛苦。
要努力,要拼搏,不一定要學習好,但是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選擇權,財務自由和政治地位的提高還有現代社會的科技水平提升無疑是最快的途徑,而學習成績或者說高考是實現財務自由和政治地位的最容易也是最公平的充分條件之一。
弱當然是原罪。
想想看,為什麼弱,雖然弱有很多種,但其實只有一種,就是天生弱。
比如我們把個子不如別人高當成一種弱的表現,有很多種原因,家裡窮營養跟不上,遺傳問題,地域問題,出了事故等等,即使不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和家庭也是離不開的。出生在一個會導致你長不高的家族,就是你的原罪。
在動物世界,優秀的個體有更多機會留下它們的後代,弱小的個體就往往被淘汰。放到人類社會中,弱作為不夠優秀的具體體現,就是一個個體應該被淘汰的理由。
在弱者堆里是罪
弱小並不是一種原罪,被拒絕了進而認為是我的錯,我弱小我有罪才是對自己的否定。
不是哦
不能,不是。
你聽過一個詞叫豬隊友吧,你懂背後的內涵么?
原罪這個詞夠噁心,所以不是。
你自己玩自己的不坑我,我當然沒意見,做奴隸可以,做隊友就免了。
槍杆子里出政權,懂?淋蜜說的「不努力就去死」?這種話最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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