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博是違法的,那賭博欠的錢要還嗎?


我母親曾經欠了很大一筆賭債,跟各位分享一下她的還債過程,奉勸各位莫入此圈,否則落得個家破人亡身死道消的下場是很常見的。

我母親當時玩的應該是詐金花,是一種不封頂的風險極高的撲克,有一天晚上,一把牌,輸了一百多萬,當時是2001年。據她說是因為那個場子裡面有監控,所以一直輸一直想翻盤結果越陷越深。後來總共欠了大概兩百來萬的債。有一百來萬是牌桌上的賭債,有幾十萬是那種借的「水錢」,即賭場高利貸,一般借一千還一千一或者一千二。

當時家裡小有資產,可能一年可以賺二三十萬的樣子吧,為了不弄得破產,我爸我媽就決定先假離婚,這邊家裡慢慢存錢,媽媽先出去躲債。後來我媽就在一個小地方躲著,生活很艱難,很少能和家人見面。

屋漏偏逢連夜雨,人心思變,我爸出軌了,準備把假離婚變成真離婚,不再管我媽。就這樣媽媽在外面躲了兩三年吧,爸爸得了癌症,媽媽也得知他出軌和生病的事情,也就悄悄回來了,並且經過熟人介紹結識了這裡的黑道老大。經老大幫忙調停,定下了還債計劃,水錢是要還的,但是按兩倍利息還,不按高利還。桌子上的賭債一律不認。我媽也和病危的我爸達成交易,接手了家裡的產業,慢慢地還清了債。後來學法律,不禁感嘆,這位老大的審判水平和說理水平簡直完爆法院,權威爆棚了。

現在我媽已經不再賭博,但經常回憶起以前躲債的經歷還是會後怕,不止一次被人用槍指著威脅過,而且最折磨人的是那種茫然不知何處可去的對未知的恐懼。

再次勸君莫入此道,慎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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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想知道老大說了什麼,我大概說一下吧,讓大家看看老大為什麼是老大。

老大看談判是好的,動刀動槍是不好的,於是組織債務人與若干債權人會面,並闡述雙方訴求,這是第一日。

老大看債務人的資產是良性的,重整是好的,破產是不好的,於是駁回了債權人關於成立清算組進行資產變賣的訴求。這是第二日。

老大看債權人懷疑債務人的信用度,並有採取私力救濟的暴力傾向,於是便召喚出戰鬥天使,代老大行使他的威嚴,債權人就服從了。這是第三日。

老大說,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與司法解釋,超過銀行同期四倍利率的利息不予支持,且根據公平原則,兩倍利率是比較合適的。桌上的賭債不僅有出千的嫌疑(對此債務人提供了相關證據,老大對此予以採納),且在法律上也是不受保護的,因此不予支持。這是第四日。

老大賜予了雙方美酒與食物,事就這樣成了。


作為圈內人士,很負責的告訴你:可以不還。
從法律上來說,你有權拒絕賭博債務,賭博欠錢造成的債務關係不受法律保護

但是,你不得不還。
一是願賭服輸,賭徒里賴債的不多,性格使然。部分賭徒即使不還,也承認欠賬。
二是敢賭敢放債的,一般在當地都有些來頭和地位,尤其是賭場里放高利貸的人員。
三是如果通過法律途徑,你仍然被動,得罪賭場所有參與者。且需證明債務是賭博引起。

另外,平常朋友之間打牌,算不上賭博。
賭場里賭場的規矩和生存法則,壞了規矩對大家都不好。
欠債後,對方會有無數方法讓你主動還款,否則那是噩夢。除非你離家逃亡。

我偶爾小賭,大賭已戒,有很多朋友仍然常年各地賭場拼搏,幾批哥們在賭場放貸。
其他比較陰暗的結局和場面,不適合在知乎提及,敬告諸位,遠離賭博,珍惜生活!!!


法律不支持非法債務,但是……題主你確定要債人會通過法律途徑向你要債嗎……


要還。許多事情在法律之外。

珍愛生命,遠離賭博。

ps,這真是個很有趣的問題!


賭博的概念很大,要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賭博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是否受法律保護,我們需要對賭博這個概念進行界定,為了方便起見,我們這裡把賭博定義成為一種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原則而進行的,排除其他如一方採取欺詐、脅迫的方式獲取對方錢財的情況;此外,我們還需要把民間俗稱的「打麻將」的行為排除在賭博的概念之外,至於多大數額的「打麻將」不屬於賭博,這個問題很難界定,在這裡不予贅述。
所謂「賭博所欠的錢」在民法上被稱為「合同之債」,即是雙方沒有採取書面形式而訂立的一個借款合同(姑且不論其違法是否受保護)以及你們雙方之間訂立的基於一定規則金錢流動的一種無名合同,在中國大陸,根據《合同法》第52條第5項以及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賭博屬於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後一種合同是無效合同,即合同自始無效。也就是說,你並沒有輸掉一分錢。那麼對於你們之間的借款合同來說,我們這裡暫且假定合同已成立,儘管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屬於實踐合同,雙方需要交付所借款項合同才能成立,但是鑒於實踐中賭博過程中的借款方式多種多樣,為了避免問題過於複雜,在這裡暫時不予討論。對方應當退還你輸的賭資,也即你向對方借的本金,一般在借款時雙方都會約定一定的利息並且這種利息一般都高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4倍,根據我國法律關於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強制性規定,自然人之間約定的借款利率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的無效,也即你需要償還對方借款以來根據銀行同期貸款利率4倍所產生的利息,這也是一筆很客觀的數字。
但是,上述觀點都是從民法的角度來分析賭博之債中間的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如果發現賭博行為,一律對賭資、賭具予以收繳,基於賭博產生的非法獲利應當予以沒收,that"s it!上面說的全是廢話,= =!
那下面說點有用的,如果你在澳門的正規賭場進行賭博欠下債務,並且你的出入境都是合法的,賭場方面真的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只能到大陸的法院來起訴,請求你還錢,這個時候你是不是必須還?
因為澳門與大陸分屬不同法系,因此,根據國際私法理論,此時產生了區際法律衝突,也即,大陸的法院究竟應該根據我國的法律還是澳門的法律來判案,根據我國《法律衝突適用法》相關規定,此類屬於合同之債,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約準據法或者管轄法院的話,那麼久應當依據雙方合同約定的法律或法院來判斷(因為正規賭場難免會在這些問題上有規定),如果雙方合同中沒有約定的話,那就應當適用與這一段關係有最密切聯繫地的法律,根據」特徵性履行原則「,這個地點毫無疑問應該是澳門。而根據澳門的法律,在正規賭場進行賭博是合法的行為,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因此,中國法院就會判決讓你還錢。是不是很符合你的樸素的價值觀呢!
至於中國法院有沒有可能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強行適用中國法,我只能說,可能性不大,特別是考慮到兩地關係以及澳門方面的壓力,法院適用這個原則的空間不大。
最後,以上的討論都是基於一個純粹的法律的觀點闡發的,如果你想通過上面的途徑來解決你欠的賭債,我只能說,騷年你想多了,洗洗睡吧= =!


賭博欠的錢要還的。因為那是你跟債主的約定,債主沒有理由不要這個錢。
違法,只是他不能通過法律手段追討而已。
他可以用別的方法追討。
當然你也可以賴賬。

道理上,你應該還這個賬。

有的朋友可能沒賭博過,以為欠錢是欠了賭資,其實不是。賭檯上你沒錢沒人跟你玩,你只能借錢放在台上才能繼續參賭。所以,嚴格講,你欠的是你借下的債,不是賭輸的債,你要借錢,別人就借給你,至於你拿借來的錢做什麼,對方即使知道,理論上也跟人家沒關係。你跟他是借貸關係,不是賭博關係。


非法賭資,依法沒收,進行罰款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
澳門賭博合法,不存在這個問題。
而且正規賭場會讓你賒賬?


好多人因為賭博借錢欠債的情況很多,那到底欠下的賭債要不要還呢?在法律上有什麼規定呢?今天我們就來說說!

首先:法律明確規定了,賭博產生的債務不受法律保護。

賭博行為是我國治安處罰法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但在生活中,賭博的現象仍然存在。如有違反,輕則會受到公安部門的罰款或治安拘留,重則會被刑事拘留。

賭博債務屬於非法債務,不受法律的保護。同時,我國多部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民法通則第90條規定:合法的借貸關係受法律保護。合同法的52條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

法條參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一)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所以奉勸各位,珍惜生命,遠離賭博。

個人主頁:許律師主頁

個人專欄:法小夢


不用還,賭博之債在民法中屬於自然之債,不受保護,但是如果你還了之後再以法律不保護賭債為由想把錢要回來也是不行滴。。。


別的不說,就說澳門,賭場是預付費的,意思是你要先有錢換籌碼下注,那不存在欠賭債的說法。
你通過一些渠道借錢去賭博,我想沒人傻到借款用途寫賭博吧。


1、中國大陸法律不保護賭博債權;
2、澳門法律是否保護賭博債權不清楚。


你要想好,你很有可能過上亡命天涯的生活,被警察追的逃犯絕對沒有被黑社會和專業討債的追的慘,抓住你少個胳膊腿啥的那可能性都挺不小吧,你還去澳門,你覺得警察去澳門抓傷害你的人的可能性有多大


砍人手腳是違法的,那手腳被砍能接得上嗎


在澳門當地找洗碼的,輸多了,大打一架,賭場會遣送你回內地,連逃都省了


一朋友用這個方法回的南京
我本人沒試過,女的,怕死,不敢
這哥們今年又去澳門玩,估計不敢去原來那家了


看了一下題目,估計題主是想說,如果在賭博上欠了很多錢,是不是可以賴賬不還錢的意思吧。
我想這個錢在法律上不受認可,所以理論上是可以不還的,這個應該是沒有異議吧。
但是現實上,這個錢是不能不還的,因為很多並不會通過法律途徑來讓你還錢,所以催生了很多催債公司。
另外的來說,其實債主也很聰明,賭錢時候借錢的時候打的欠條,從來不會說是賭博欠債的,通常只會說某人向某人借款xx萬,而這樣的欠條,在法律上是認可的~也就是說,你得還~
至於說在澳門這種地方欠錢逃回來想不還的話,也是不可行的~借用一下上面答案中的一段,這種說法我是認可的~如果你在澳門的正規賭場進行賭博欠下債務,並且你的出入境都是合法的,賭場方面真的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只能到大陸的法院來起訴,請求你還錢,這個時候你是不是必須還?
因為澳門與大陸分屬不同法系,因此,根據國際私法理論,此時產生了區際法律衝突,也即,大陸的法院究竟應該根據我國的法律還是澳門的法律來判案,根據我國《法律衝突適用法》相關規定,此類屬於合同之債,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約準據法或者管轄法院的話,那麼久應當依據雙方合同約定的法律或法院來判斷(因為正規賭場難免會在這些問題上有規定),如果雙方合同中沒有約定的話,那就應當適用與這一段關係有最密切聯繫地的法律,根據」特徵性履行原則「,這個地點毫無疑問應該是澳門。而根據澳門的法律,在正規賭場進行賭博是合法的行為,因此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係也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因此,中國法院就會判決讓你還錢。是不是很符合你的樸素的價值觀呢!
至於中國法院有沒有可能適用公共秩序保留原則強行適用中國法,我只能說,可能性不大,特別是考慮到兩地關係以及澳門方面的壓力,法院適用這個原則的空間不大。


必須匿

我們家這邊賭博風氣真的已經要擴散到所有家庭了,不誇張,涉及的行業和人員太多,放高利貸也常有。
我媽曾經被認為是縣城賭博的女王之一,不過08年輸得很慘,基本情況就是借了幾十萬高利貸,家裡房子賣了。要知道我們家人均工資也就600左右,1000塊錢就可以生活得很好了。
當時沒辦法,雖然知道可以不還,但這麼小的地方怎麼混得下去?最後的處理就是跟債主說好會還錢,但利息什麼免掉,跑到武漢去做生意了。期間每個月還一點,加上生意景氣,我自己參加工作做生意掙了一些,在10年把房子在家重新買了一套,今年13年全部還清了。
這期間,聽說爸媽朋友因為賭博跑路、家破人亡的事例不勝枚舉,感到悲哀,現已把我爸媽接到爸媽定居遠離賭博的風氣,現在這樣就挺好。
最後仍然奉勸一句:珍惜生命、遠離賭博,真的害人不淺。


嫖娼也是違法的、你敢不給嫖資嗎


不換錢可以拆零件。比如腎,眼角膜。電影沒看過么


1、在澳門,賭博是合法的,賭博借貸(非高利貸)是合法的,放高利貸是非法的但是確實有組織保護的。
2、對於澳門本地以外的借貸人,澳門的放貸人是可以選擇有管轄權的境外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的。


主要是會被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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