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為什麼要自欺欺人?
有時候時常發現做一件事情,明明做的不好或者不對。總是會想各種方法安慰自己。
比如:今天早上計劃要好好看書,好好學校。可過一會就打開電腦去玩遊戲了。一玩完什麼都幹不了了。然後默默告訴自己,沒關係,明天學。
這不是自欺欺人嗎?
看到這個問題和我現在的心境很像,所以來回答了。我思考了很久,總結出三點原因:
1.試圖減輕自己的罪惡感。今天的任務沒有完成,你一定非常自責,這種罪惡感是可以很沉重的,事實上你害怕這種罪惡感給自己帶來的痛苦,怕自己深陷其中,於是你安慰自己沒關係,你還有下一次……
2.為明天燃起希望。這一點和第一點差不多,但第二點更注重一種儀式感,一種口號式的決心或誓言,你希望通過「從明天開始我要...我要...我還要...」這類排比式的口號來向全世界(其實只是你自己)宣告自己的決心有多麼大。這樣一來,你對於明天信心滿滿,有一種能戰勝一切的虛假的驕傲。畢竟,人總是要靠希望活下去的。
3.暗示自己還可以再錯一次。這種暗示你自己都沒有意識到,但其實它存在。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每次這樣安慰完自己,該做的事第二天還是沒做,與自己的約定依舊沒實現。這是因為這種自欺欺人的目的本來就不是為了幫助自己改正錯誤,而是為了讓自己心裡好受點。不管決心下得多麼大,你都沒有一種非做不可,不做會死的被動逼迫感,因為主動權掌握在你手裡,做與不做你說了算,從而你會不停地催眠自己:還有下一次。也就是說,你還可以再錯一次。
其實,這種狀態是很危險的,它會讓你養成無限拖延症,最終一事無成。解決辦法只有一個:就是在做事之前,什麼都不用想,什麼計劃、決心通通不要,just do it,馬上就去做!
祝你成功!
(微信公眾號:一千零一坑)
本來我計劃昨天更新一篇讀書筆記,但是文章寫了一半感覺方向不對,再加上時間安排的問題,所以沒寫完。
等到晚上十點的某個時刻,我想到今天肯定是更新不了了,有種食言後的羞愧感,然後突然一個閃念告訴我:沒事,反正別人也不知道。
不否認,我其實因此產生了一陣極短暫的心安,覺得它說得對——除了我之外,的確沒人知道我今天要更新文章,所以我沒做到,也就不會造成什麼影響。
但可能是出於自省的習慣,我有意識審視了這個念頭,於是我發現在它之下藏著一個並不陌生的動機——騙自己。
01
上面那個念頭翻譯過來是這樣的——
如果你的計劃別人是知道的,那麼你沒完成,羞愧一下也是應該的,但既然除了你別人都不知道,你還羞愧什麼。
於是就有了結論——「沒事」。
你覺得這個「邏輯」對嗎?
為什麼對別人就應該羞愧對自己就不用?羞愧還有這樣應用對象的區別?我和別人到底有什麼不一樣?
嘗試回答這三個問題,我想你最後會和我找到同一個答案,那就是:我們好騙。
騙別人說你已經兌現了計劃,這多難而且法律道德上也是不當的,騙自己則容易得多,而且不涉及道德,你可以盡情發揮自己在安慰、暗示、甚至強迫方面的才能,反正目標就是讓自己最後覺得「沒事」。
當然,類似這樣「騙自己」的情況還有很多,我們可以舉兩個例子——
1、你給自己安排有每晚讀半小時書的任務,但是有時候實在不想讀,你就會告訴自己,今天上班太累了、今天身體有點不舒服、今天眼睛怎麼這麼疼……今天就算了吧。
2、有時候,你決定一天都留在宿舍學習,堅持了一個上午,起身,伸伸腰,突然想出去找朋友玩,然後你聽到心裡有個聲音說:這麼認真地學習了一上午,得犒勞犒勞自己,也不在乎一個下午吧,嗯,是的,走吧。
其實,我們並不是要毫無餘地地對待自己,也不是要當苦行僧,我們只是想更誠實一些,多一些反思——我們是不是就真的很累,真的不舒服、眼睛真的疼、啟動犒勞程序真的就只需要做了該做的甚至還沒做完?
我們能不能發現類似多數事情都是在騙自己?能不能發現它們坑的面目?
02
人們其實經常能夠意識到自己正在做或想要做的某件事其實是不對的,但是他們又真的很想做,這樣就出現了兩個對立的自己,出於保護自尊心的需要,他們必須說服前者。
於是他們會啟動一種思維程序,在大腦里翻箱倒櫃尋找各種理由,一旦他們覺得某個理由還有些力量,挺像那麼回事的,他們就會把它推到意識的前台來,和那個對立的自己較量。由於他們本身就是偏向於它,所以只要它能給對方稍稍一些衝擊,他們就會宣布它贏得了較量,並就此心安理得,阿彌陀佛。
但是你知道,所謂「贏」,所謂「心安理得」其實都是提前預設好的,他們只是需要走一個過場。
這不禁讓人感慨——
如此完美的一次次欺騙,如此脆弱又「堅強」的人心。
03
一件事做起來往往會同時帶來得與失——
讀一本經典小說,可以讓你獲得對人世的理解和寬容,但也讓你失去了利用那個時間打一場遊戲、刷半天手機帶來的快感;學習可以讓你掌握某方面知識或技能,但也讓你失去了同段時間和朋友出去玩的體驗。
一個人會想到騙自己,實質都是因權衡「得失」而起。
當你認為打遊戲、刷手機的快感在重要性上大於讀經典小說帶來的理解和寬容,你不願失去它,那你就會想著去打遊戲、刷手機,但是那些事情又與你原本的目標有衝突,你要尋求解決,就會又導向我們剛才分析的那個過程。
這裡的問題是,什麼原因在影響著你對得失的權衡?
我有以下三點體會:
1、是不是真的渴望成長
如果你始終將成長視為最重要的事,那麼其他事情對於你來說,都是必須為成長讓路,給成長騰出時間和空間的。因而當你認定一件事關乎成長,另一件事不是,你甚至都不用權衡就會很快做出自己的選擇。
但如果你從來就沒有成長的迫切願望,等於沒有一個最高原則遵循,當你面對兩件事時,做哪件,就全依賴於具體情景下你的態度偏向了,你可能今天想做這類事,明天又想做那類事,也就有可能經常走進騙自己的那個過程。
2、克服了多少惰性
每個人都有惰性,也都必須去克服惰性,差別在於,有的人克服的多,有的人克服的少。
克服多的人,我們稱之為自律,他們給自己設定完任務便會一直堅持下去,除非真正的特殊情況,否則他們絕不會停下來去做打遊戲、刷手機、出去玩之類的事。
他們權衡得失時會問自己一個問題:這件事做了,我是不是就是偷懶了?
3、眼光有多長遠
很多時候,我們認為的「得」其實是非常短暫的,比如打遊戲、刷手機那樣的樂趣,它們都沒有積累效應,並不會給你帶來太多收穫。
如果你有長遠的眼光,你對「得」的權衡永遠都會集中在做這件事是不是具有、具有多強的積累效應上,於是很顯然,讀書和學習將會成為你的選擇。
04
人很奇怪,不喜歡別人騙自己,卻總喜歡自己騙別人。
一直以來我都認為,一個人對自己誠實要比對別人誠實難,因為法律道德是十分顯性的存在,當我們與別人進行互動時,它們會十分順暢地對我們進行約束,因而誠實表現起來更容易。
但是對自己的約束卻沒有法律道德那樣顯性的力量,一切都只在人的大腦中進行,然而如你了解的一樣,大腦是一個複雜到神奇的構造,一個問題彎彎繞,就可能變成十個問題甚至更多,其間的扭曲變形在所難免,你也就需要投入更多的關照——「騙自己」,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可是有時想,這其實正是人與自己相處的樂趣所在啊。
你說奇怪不奇怪?
「也就是說,其實電腦上的資料永遠都刪不掉?」我問他。「是啊,除非你把硬碟砸成粉末。」他回答。「過往那些再也不想看見的照片啊,郵件啊,怎麼辦?」 他顯然思考過這個問題,所以流利的回答:「刪除前先列印出來燒掉。當是徹底成灰了。儀式感很重要。」 ——《皮格馬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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