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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多年不見仍會愛著一個人?

或許我自己也不知道怎麼定義愛。是我高中時喜歡上的一個男生,後來我轉學出國,他也有了女朋友。三年左右沒有見過了,上次見也只是簡單問好幾句。也幾乎沒有在社交網路聯繫過。我卻遲遲放不下,甚至還帶著高中時傳的紙條出了國,想起來仍然會非常難過。我不知道這種感情從何而來又怎樣才能結束。或許就是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這幾年也沒有遇到能讓我心動的男生。


我是一名留學生,我剛考完GCSE。我看到這題是答呢,答呢,還是答呢。
我覺得對多年不見的人仍有感情,是很普遍的事情。最好的例子,大概就是過世多年的人仍被親人祭掃吧。而其中的原因,我認為是我們都持有許多關於對方的記憶,並且認為這些記憶確實影響了自己現在和未來的所作所為。
「你來時,音樂響著;你走後,音樂就永遠成為了你。」記得這是一個叫馮驥才的作家的一百句短文集中的一句。
如果對某個人的好感變成了對自己的認識的一部分,那麼我覺得無論此後經歷什麼事、喜歡什麼人,都不會改變這種感情。
這揭示了一件事:你喜歡的可以是真正的對方,也可以是你認為的對方。
我不記得是誰提出了這個觀點,但它是這麼說的:一段關係中有六個人,分別是真實的你和對方,你眼中的你和對方,對方眼中的ta自己和你。
放到題主這裡,我猜測題主多半感到很煩惱很糾結,原因不僅是對方不喜歡自己、和其他人交往,還包括:不能確認自己喜歡的是真實的對方,還是自己認為的對方。
人在印象和記憶這些方面會體現極大的主觀性。一場露天球賽有人最後只記住比分,有人記住某個球員的臉和ta的表現,有人記住一些球員的各種技巧,而像我這樣的運動白痴一般只會記住日期和天氣。所以也不必責怪自己喜歡那個「自己認為的對方」。
持有感情並沒有錯。人的行為有跡可循,也許可以用來評判A這個人合乎道德、B那個人稍欠妥當、而C則是罪大惡極,但是感情不僅受到荷爾蒙的先天影響,也受到個人經歷的後天影響,是多變的;旁人不能確知你的感情,所以感情並不可能有一個對所有人都管用的標準。也就無所謂對和錯了。
行為才有對錯。控制感情也只是防止做出高風險行為而已。在這個「多年不見仍有感情」的情況下,只要保證自己不強迫對方、不拆散現存的配對、不犯法,那麼就不需要自責了。
但是,只要時間足夠長,就會意識到:真實的對方,和自己認為的對方一定不一樣。自己認為的對方和真實的對方一定不一樣。真實的對方不可能和自己認為的對方完全一樣。
因為重要,所以變著花樣說了三遍。
那麼就只有兩個選擇。
選擇一:再也不見面,繼續喜歡這個你認為的對方。好處是因為不見面,所以不會有誤會,不會傷害對方和自己。壞處是萬一重逢,就要承擔真實的對方讓自己失望的風險。另外,如果題主自我欺騙地認為總有一天對方會回心轉意,並為可能性較低的這個情景做好了未來計劃,那麼很有可能耽誤時間、錯失機會、和實際有接觸的人關係惡化。
選擇二:承認自己喜歡的對方並不全是真實的,並通過對周圍人的觀察,試圖還原對方真實的面貌。好處是同樣可以減少誤會,如果碰面的話。壞處是要花真的很多的腦力,因為這不是光靠時間可以做到的。具體來說,題主需要做的,是觀察一個普通人在競爭和社交中是怎樣反應的。然後就會發現,很少有人真的高冷,他顯得高冷只是因為不想做朋友;很少有人真的寂寞,他表達寂寞只是害怕脫離常軌;很少有人是害怕親密關係的,大多數人都知道一段良好的關係能滿足自己的虛榮心和各種幻想;大多數人對大多數人都是不喜歡也不討厭的,所以大多數人的話語都是字面意思,不用特別琢磨;大多數人不了解自己,並且利用讀過的很少的一點書來掩飾和陌生化這種不了解;大多數人的知識很有限,興趣也完全隨機;大多數人會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也會被自己不喜歡的人喜歡;然而大多數人以為時間可以輕易地改變感情和關係,又缺乏耐心,所以才會好奇為什麼時間過去後感情依然在。
我覺得兩個選項都是可行的,但我推薦選項二。


我也愛著一個這樣的女孩,她很美也很優秀,可是因為種種原因一直走不到一起,我還想再堅持堅持,四年了


為什麼不嘗試去尋找其他的男(女)朋友呢?或許你會碰到更好的。總是糾結那個似有還無的,就像將一個事情總是處在醞釀中。只會後退,而不會進步。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怕是只和自己有關


五年了,不知道是不是還愛著,但已經沒有再遇到一個能心動的人了。或許心會一直流浪吧。


沒得到的永遠是最好的,你眼睛裡看到的都是他吸引你的,而不是真實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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