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誤抓到精神病院里如何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
RT.盡情發揮腦洞吧知乎er們。
如果你有幸被「誤抓到」精神病院,那麼恭喜你,你可能即將要發財了。
為什麼這樣子呢?因為精神衛生法有約束,如果精神病患者沒有自傷或傷人的舉動,那麼不能讓他強制住院。
換句話說,你即便是天天有幻覺,有妄想,情緒不穩,躲在牆角念念叨叨,但是你不傷害別人,也不傷害自己。那麼周圍人是不能抓你進醫院的。
所以說,當你被誤抓到精神病院後,不需要證明自己沒有得病,你只要確保好好生活,好好吃藥,不打架鬥毆,很快就有醫生來檢查你。然後你就會被送回家——醫院地方緊張著呢,沒有那麼多空間關押你這種沒有危險的「病人」。
然後,你就可以拿著病例和一切可靠證據,去投訴這家醫院了,因為他們並沒有尊重精神障礙患者的人格。
嗯……如果你幸運的話,可能能掙出來一個首付。
我知道一個故事,一個醫院的司機在護送3個精神病人時,不小心讓這3個病人跑了。為了避免處罰,而失去工作,於是他們抓了3個路過的路人來充數。
後來事情暴露了,一個記者去採訪這三個人。他問第一個人你在裡面經歷了什麼。第一個人說:我被抓到裡面後,拚命想證明自己不是神經病,我告訴他們我是被錯抓的,他們不理我。我拚命想告訴他們我不是神經病,他們說所有的神經病都是這樣說的。最後他們煩了,衝進來給我打了鎮靜劑。
第二個人說:我知道只靠講是不能證明自己的,所以我拉住醫生告訴他,我不是神經病,我知道每一屆美國的總統是誰。我知道每一本著作的作者是誰,我還懂高數,天文學,統計學。。。但他們沒等我說完就給我打了鎮靜劑。
記者很奇怪:那你們是怎麼出來的?
第二個人回答:「哦,是老三,他出來後報警救了我們」
記者問:「他是怎麼做的?」
:「他什麼也沒做,每天安靜的讀書,幫他洗臉時會說謝謝。跟醫生很安靜的交談,表達自己的想法。沒幾天就被認為已經治癒,放他出院了。」
題目好像是 怎麼證明你不是神經病
擺脫第一印象的不是吵鬧,不是簡單的言語,去做真實的自己,能改變所有誤解。
適用於 被地域黑困擾的人 被誣陷困擾的人 等
我覺得可以假裝自己有幻聽。
說一個讀書時候上課聽老師說的段子,年代久遠真實性有待確認。
某犯罪嫌疑人為了躲避刑事責任,謊稱自己作案時出現了幻聽,腦子裡面一直有個聲音唆使他犯罪。
警方的心理專家詢問了一個問題:
「那個人在你左耳邊說話還是右耳邊說話?」
犯罪嫌疑人答:「左耳」
心理專家說:「幻聽的聲音是不分左右的,別裝了~」
就我了解到的一個故事。不保證真實性。某男性,因為強姦被關到了拘留所。裡面的老住民,肯定要問新來的為什麼進來。一問是這個事,那就乖乖龍低龍。臟活累活肯定是他的,洗廁所,洗碗,值班的美差都是他的,別人都不讓幫,主要是我聽說,會被捅屁屁。沒多長時間,看守所要辦案單位帶他看精神病醫生,做鑒定。幹警聯繫了醫生,去關押他的地方給他看病。沒問幾句話,醫生望著幹警一笑,說你覺得的呢?幹警說演技略有拙劣。當場都能有結論,裝的。實在是在裡面被整的受不了,也不打也不罵,就使歪。裝瘋賣傻了。
裝精神病都難,醫生不是白當的。精神病院床位緊張的不得了。
現在已經沒有被」抓到「精神病院這麼一說了,如果犯了罪被懷疑有精神疾病會由公安部門強制送到精神病院等待做司法鑒定;如果你有監護人,在被外人認為有精神疾病,最多會把你送回監護人手上,外人沒有權利送你到精神病院,就算送過去也不會被接收的。如果是三無的流浪人員被懷疑有精神疾病,會由政府出面送入經精神病院診治,由福利院充當監護人掏錢。 退一萬步來說,如果真是誤入精神病院,你要做的不是證明自己不是精神病,而是儘快認識病情,有所好轉,因為進去沒人會認為你沒病,過分的證明自己正常就會被認為更不正常。所以該吃吃,該喝喝,積極配合治療就好。
正常人跟精神病患者區別很大的,只要配合治療醫生問什麼答什麼就好了,你要沒任何精神病癥狀是不會對你用藥的。
精神病醫生不是傻子,這個問題根本不存在。被抓進去,就是倆情況,政府要抓你,或者你家人要抓你,那麼要麼你害了政府,要麼你家人要害你。這和精神病其實沒關係,重要的是搞清楚這個關係。
這問題好眼熟。。。。。我怎麼記得我前不久剛回答過一個。。。
知乎問答:香港中文大學碩士被父母以其患有精神病為由強制服藥7年。如何改變現狀,並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我的知乎回答:香港中文大學碩士被父母以其患有精神病為由強制服藥7年。如何改變現狀,並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0342561/answer/180931397?utm_source=com.example.android.notepadutm_medium=social
謝邀,為什麼要證明?蹭吃蹭喝等治好出院就行了。敢情精神病院運行不要錢啊、各種精神藥物不需要管制手續啊?
證明個屌,要反過來證明自己就是神經,然後拿個精神病本本,然後有冤報冤有仇報仇。白送的免死金牌。再順便解決個室友,保個研。
這個問題不難啊
來個難的
色盲悖論題:有一個人有一種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兩種顏色和別人不一樣,他把藍色看成綠色,把綠色看成藍色。 但是他自己並不知道他跟別人不一樣,別人看到的天空是藍色的,他看到的是綠色的,但是他和別人的叫法都一樣,都是「藍色」;小草是綠色的,他看到的卻是藍色的,但是他把藍色叫做「綠色」。所以,他自己和別人都不知道他和別人的不同。
第一問:怎麼讓他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
第二問:你怎麼證明你不是上述問題中的主人公?
問這個一定沒見過真的精神病。一般精神病很明顯了才回送醫院,不明顯的時候大家只會以為他作死而已。我前任就有精神問題,而我在分手後才意識到,之前只是以為她脾氣不好。
我幫她在我辦公室列印,她懷疑我偷她資料。而那些資料是她寫的作業!我工作了!我去她家隨手拿本書看也懷疑我我偷她資料。她住的卧室存了很多她從網上列印下來的書。我閑著沒事兒坐著掃了一眼她的房間,她懷疑我想偷她的書。
跟同學也這樣,懷疑同學偷她作業。然後沒人理她了。懷疑家裡偷她資料,懷疑家人趁她不在偷翻她房間。拿刀要砍人,被警察從家裡帶走3次。
她被警察帶走的時候警察都在同情她,她的朋友也有在幫她。我不知道多少人意識到她有問題,反正我看到的她至少邏輯是正確的,而且不影響工作生活,學習也很好。
直到她媽帶她回國看精神科,要治她的性向。醫生說性向不用改變,但是給她開了治精神分裂的葯。我不知道醫生有沒有跟她媽解釋過性向改變不了,反正看過醫生以後她媽終於放棄讓她嫁人了。
好好一個女孩子,很漂亮的一個女生。就因為性向問題被家裡逼成了精神病。
我跑題了。我想說的是要是被醫生堅定成精神病肯定是思維方式已經很不同了,不然不會被堅定成精神病。除非有人害你,把你關進精神病院,那個時候你就怎麼解釋都是沒用的。不要碰朕,朕不要吃藥,你們放開朕,朕沒瘋,總有刁民想害朕,哈哈哈朕沒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朕沒瘋!!放開朕!朕沒瘋!朕不吃藥!!!你們這些刁民想要害朕!護駕!護駕!
之前看過一個故事,講的是個名人,忘了主人公是誰了。
他被誤抓到精神病院後,實在想不出什麼方法離開精神病院。而一天有一個護士進來給他做檢查時,他趁機問護士,請問牆上掛的那個鐘錶有問題嗎?
護士回答他「沒問題啊。」
然後他只說了一句話就讓自己出院了。
其實這個題目不如改一改叫被誤抓進網戒中心怎麼證明自己沒網癮?
吃我磁暴步兵一炮啦。
據說醫生等一切正常人可能無法識別你是不是精神病患者,但真正的精神病患者是能夠識別你是冒牌貨的。
前幾年不是有個浙江富豪被母親和弟弟聯手送進了精神病院,然後弟弟用他的身份把他的資產弄光了的新聞嗎?我認為,某些醫院只要你肯給錢,管你有病沒病,呆一天創收幾千塊。。。。
結結巴巴拚命編造自己的病史,吃飯吃居多,調戲護士妹子,用不了多久就會被識破是來騙飯吃的而被轟出去
這個問題也會 。
記得幾周前護士長告訴一個案例。
一對家長彼此看到對方孩子都在住院。
幫他們相親,兩人穩定後出院了。
真的出院了。
有個上海某高校的指定精神病院住著很多高材男女大學生,你們要不要去解救下他們的靈魂?
我們這兒的精衛,一個月治療費用在一萬五左右。
所以如果真的有人想要害你。還得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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