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不是應該有一次一見鍾情?怎麼追求一個一見鍾情的男孩子?

事情是這樣的。

五月在朋友的婚禮上遇見了當伴郎的他,當時覺得他看起來很舒服,高高瘦瘦白白的,話不多,一副黑框,框出恰到好處的斯文和教養,一眼入心,如沐春風。

我覺得見他的第一眼就回到了高中時候,「愛上他只是因為他穿了一件白色的襯衫,在陽光下,好看的很簡單」

是我喜歡的款,但是我並不知道他叫什麼,在哪裡上班,只知道是朋友老公的伴郎。但是臉皮太薄,不好意思要電話,可就這麼念念不忘了一個月,結果今天知道他居然也是在那天對朋友說覺得在場最漂亮的女孩子是我。

只是他當時身邊已有介紹認識在相處的女孩子。所以我們並沒有來得及說一句話,只有那天禮貌相望,再無其他。

可是今天得知他也在那天對我傾心,我忽然覺得想要試試追求他,勇敢追求我的愛情。人生是不是該有一次一見鍾情?

現在找到他的微信,猶豫著加還是不加,加了說什麼才不會太唐突。。。心跳的很厲害。。。我不想錯過,也不想通過朋友去結識他。怕朋友說我明知道有女友還去追,其實我只是想公平競爭而已。畢竟,愛情,是自己的。

可能說的太亂,可能因為我現在腦子太亂。。對不起大家,我只是第一眼就喜歡他,想追他!跪求各位大神指點迷津!

不匿名,求不罵。


謝邀。
我理解的一見鍾情,不是看了一眼就喜歡上了一個人。 而是在看了一眼之後,就再也沒有忘記過他。所以,一見鍾情,鐘的不是情,只是臉。只是喜歡,不能是愛情;所謂一見鍾情,也不是愛情;只有相互暴露了自己的缺點、弱點之後,還能堅定在一起,不是勉強、不是無奈湊合,而是心甘情願包容,這樣的感情才算愛情。「好感」是最不靠譜也最不理智的直觀感覺,所以不要因為對一個並不熟悉的人產生了好感,而輕易的把對方歸納於親密無間的「自己人」,因為這世上有許多人和鬼都戴著同一張和善的面具,在各種不同的場合逢著場作著戲。荷爾蒙負責一見鍾情,柏拉圖負責白頭偕老。你需要的是一個柏拉圖式的陪伴,而不是荷爾蒙激素的衝動。
我不是一個喜歡道德綁架的人,但我還是想說,我不建議你在對方有對象的時候追求他,我覺得這種行為有悖於人品。就算這個手包你非常欣賞,同時也很配你高貴典雅的氣質,但暫時不屬於你,你在沒有徵得所有者的同意的情況下去想得到它,那這是盜竊。感情的第三者是最遭人痛恨的角色,我非常不願意題主去扮演這類角色。
當然,我覺得加微信聊聊天還是很有必要的,就算這需要你壓抑著強烈的荷爾蒙衝動,你也可以大膽地以朋友的身份和他來一場心靈上的深談。只有了解彼此,把對方從你內心的神壇拉下,你才能更好地知道他是不是你的Mr. Right。如果你們找到了靈魂上的共鳴,同時對方也覺得你更適合做他無論是靈魂上還是生理上的終身伴侶,那麼男方自然會分手,同時想與你交往。你強勢的正面爭取,不僅僅會承受很大的輿論壓力,當你發現他並不完全適合你,而你卻已經介入了這段感情,這才是最尷尬的,因為最後受傷害最深的是你。當然,談戀愛可以選錯人,上地鐵可以坐錯車,打字的時候可以拼錯字,事情可以做不完,都會錯信一些,辜負一些,贏得一些,虧欠一些,不需要自責,只要你時時刻刻提醒自己,他是不是適合你,是不是可以相伴一生。

如果題主在一系列交流深談下來,覺得這是真愛,那我覺得其實也可以適當放下自尊,努力去追尋愛情。愛,總和自尊捆綁在一起。但自尊絕非高高在上的姿態,而是坦誠的面對自己。世人都習慣了扮演一種不屑一切的冷艷。演技越好,離快樂越遠。別藏得太深,幸福會找不到你。願,幸福都能找到我們自己。


我聽說一個人一見鍾情的概率只有萬分之三,兩個人互相一見鍾情的概率是萬分之三乘以萬分之三。我當年遇到了自己的萬分之三,就天真的以為我也是他的萬分之三,結果傷了個體無完膚。真愛,一輩子總會遇到一次的,努力過、體驗過、經歷過,無怨無悔。


喜歡就去加唄,就像普通朋友一樣。那一步都不敢跨出去,那真的只是想想了。(不說大道理~)


可是那然後呢?


愛情不是追求來的,更不是女人追求男人。


你如果喜歡他,直接問:我挺喜歡你,想不想和我交往一下?如果想,再問他:你有女朋友了,那你準備怎麼辦?然後看這個男人是否有擔當值得你喜歡咯。

只追求外表的是以交配為目的的配偶,不是愛情。

配偶只是求偶期這很短一段時間的荷爾蒙作祟。

而愛情包含著責任和包容,是能長久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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