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怎麼判斷自己愛不愛對方?


我判斷愛不愛的標準是想不想。
我愛你,所以我無時無刻不在想你。
我想你在幹嘛,在和誰在一起,有沒有想我,有沒有吃飯,有沒有睡覺。
我走路的時候想著你,看見好玩的東西想你,吃好吃的想你,做家務想你,做飯想你,無時無刻不在想你,想你的想要瘋掉。
我就喜歡在你忙的時候找你,這樣我才覺得我重要。
我就喜歡不讓你睡覺,因為這樣我才覺得你心裡有我。
我就喜歡你,喜歡到要把你藏起來,只陪我一個人。
我就喜歡你,喜歡到患得患失,喜歡到神經質。

書桓走的第一天,想他。
書桓走的第二天,想他想他。。
書桓走的第三天,想他想他想他。。。


遇見你這個空心的花瓶,
你好像很美很好,
可我覺得你的心是空的。
我要把我的水倒給你,
你說你要的是三千弱水,
並不想取走我這一瓢。

我不知道怎麼做才好,
頃刻間一個衝動,
還沒把水倒給你,
我就已落到地面,
粉身碎骨。

今後的我不在完整,好像一個碎了的瓶子,沒有了感情,只能尋找一個水龍頭。


我這個人非常注意距離感,決定我喜不喜歡這個人的一個人重要的因素就是我願意跟他保持多近的距離~不論男女,哪怕是閨蜜,離我特別近,我都會有點點抗拒,有時候認識的女生為了拉近關係會挎著胳膊啊什麼的,我都會反感~

曾經有個人追我的時候,對我很好,跟他聊天也很愉快,確實也關心我,我一度覺得是不是相處一下試試也不錯~~~但沒怎麼單獨出去過,直到有一次去看電影,進場的時候他在我身後雙手扶著我雙肩走,在他碰到我肩膀的時候我立馬反感了……後來哪怕想試圖拉手或者什麼都沒讓他得逞,我就是不願意跟他有身體接觸,距離太近都不行,於是我就果斷拒絕他了……

而現在的男友則是還沒有跟他在一起的時候,就喜歡跟著他,曾經他喝醉酒拉著我手的時候我毫不反感~即使曾經我心裡說不喜歡他,但過了幾年還是跟他在一起了,無論他摟著我抱著我還是牽著我都毫不反感,甚至有安全感覺得溫暖……這種感覺在我第一個男友身上都沒感受過~

可能我這是個例,但不失為一個考慮因素


我覺得女士對男生的感情更多的是仰視,首先她要欣賞你,這是前提。之後你對她好,讓她覺得被可靠的強者呵護,很安心,很幸福。這大概就是喜歡。如果沒有欣賞的前提,無微不至的關心只會讓對方覺得煩。不會喜歡的吧。但是欣賞的角度每個人都不一樣,也許會有人就欣賞男生有無微不至關心的能力。


愛情的基本傾向是奉獻
如圖


不愛,哭後妳會逼自己想像,未來一定會遇到更好的。

愛,哭後妳不會想像,因為妳根本不想再遇見其他的了。

所以愛和喜歡真的是兩碼事。


問這個問題的時候應該已經很有好感了,因為不愛的感覺比愛更容易確定


一般就是憑感覺。

但是也有妹子自詡理智,不相信感覺

或者比較保守會很糾結

那麼她們可能會進行分析

看長相,看身高,看收入,看性格

然後拿著分析問閨蜜,問男閨蜜,問天涯,問知乎

問了一圈最後還是憑感覺⊙﹏⊙你信不?


和他接吻你是不是愉悅,和他做愛你是不是完全投入,你身體的感覺騙不了你


愛不愛這種事我覺得在剛開始是比較好判斷的,有沒有想和他在一起的衝動,有沒有時時刻刻的想他,有沒有心裡不斷回放兩個人之間的蛛絲馬跡判斷他愛不愛你等等。愛一個人會想要再多了解他一些,想和他分享你的所有,但又會克制自己不去打擾到他給他造成負擔。愛一個人的時候希望他不那麼堅強,希望自己能再優秀一點,希望和他並肩站在同樣的高度。愛是個很寬泛的概念,開始比較好判斷是因為我愛你所以想和你在一起,就這麼簡單,但時間久了還在一起可能就是因為投資太大或者習慣或者等等未必是愛的因素,這就解釋了為什麼那麼多女人明知身邊男人不靠譜天天心裡糾結的要死但就是不想分手的原因。


早上洗完臉看著鏡子里的自己,想的是對方會不會喜歡素麵朝天的自己?
一個月里吃得太開心胖了八斤,想的是對方會不會接受我肚子上的肉肉?
走在一起開心得得意忘形笑到露出大板牙,想的是對方會覺得大板牙小虎牙是可愛的嗎?
第一次牽手的時候,心裡閃現的想法是:如果我跟他生小孩,孩子會像誰多一點?
聽他說有點哮喘,躺在他胳膊里的時候,經常在黑暗中偷偷睜著眼睛看著身邊人,只想好好保護他;
超級討厭容易出汗的人,可是儘管他大汗淋漓,還是忍不住想要他給的懷抱;過敏到眼睛下面像被人家暴過,雖然很想見面還是拒絕來探望我,好怕他不再覺得我漂亮;
想努力變得更好,想很清楚地和其他男生劃清界限以免被誤會;想每時每刻都用笑容迎接他
最重要的是,在他面前,一點點都不想偽裝自己不想做作,只想告訴他最真實的自己
可是仍然不敢告訴他,第一次牽手的時候就已經在心裡幻想了和他在一起的一輩子。


我覺得吧應該是渴望跟他結婚生孩子,並且對未來充滿希望。


愛情關係說穿了,是種信任關係,如果對方願意告訴你童年陰影,我覺得大概就很信任你了。愛你那是另一回事,有的人信任你,不見得會用你能接受的愛你,每個人愛對方的方式不一樣 ,這個就看你感覺了,他愛你,你一定感覺得到。


愛到讓自己為難


愛一個人,你會經常想她,有事沒事都會想她,就算你再忙,只要你停下來的時候就會想她,沒事的時候就會想給她打電話,潛意識裡會關心她的一切。


今天我的小主持跟我聊了幾句,未解之謎大概就是這麼簡單。

睡不下手一定是不喜歡,但睡了未必是一定要跟你在一起。

這個假設只是關於喜歡的判定。


我只有一個方法判斷:我想不想跟你上床……


愛你的時候你吃屎都是可愛的,不愛你的時候你吃什麼都是屎


曾經暗戀一個人,全部心思都是他,但是連想像我們接吻的場面我都接受不來。所以每個人對愛的定義和感覺都不一樣。
作為一個妹子,我也會經常問自己,我這是依賴呢,還是喜歡呢,還是愛?
不一定每個人都能拎得清自己的感受和想法的,所以我覺得,在一起開心就好啊,不開心就分開。
當然會有自己很糾結的時候,但是我實在是分不清。


覺得在他給我表白之後的日子,我可以做到控制自己敏感的神經,相信他也同樣地愛著我。不得不說,喜歡才會放肆,愛就是控制。也許我愛的那個人不同時愛我,但是我很感激他讓我知道該怎麼去愛一個人。他就是我生命中的"How",他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教」給我how to love.


看身體接觸是否融洽:如果對親密接觸、身體觸碰有排斥,說明不愛,並且內心感到噁心。

不愛前任,從來不會主動牽他的手,挽著他的胳膊也感到很彆扭,更可況他還妄想摟腰和接吻,泛起一陣陣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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