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生父親與岳父母聯合怒殺家暴不孝子的,三位老人大概會判幾年?
事情是這樣的死者生前所作所為令人髮指,毆打自己爸媽成家常便飯,對於他的妻子更是一言不合便打,甚至在他妻子快要臨盆的時候還對其進行毆打,差點流產;他為了籌集賭資和毒資更是無所不用其極!將菜刀追砍父母;將尚在襁褓中的女兒從樓上扔下去扔下去;它不僅給自己爸媽要錢,還去他丈母娘家威脅要錢;多次將岳母掐暈後從家翻出錢財;在外地工作的岳父趕回家後,又將他岳父砍傷,!
這期間,家人不是沒有尋求過解決途徑,妻子準備離婚時,他以殺全家相威脅,對岳母說:再干提離婚我弄死你全家,包括那個叫XXX的(他妻子的妹妹)。後來他岳母報警,可是,警察把他帶到派出所僅僅是教育了幾句, 而且,他被口頭教育之後就更加張狂,暴力行為更是有過之,無不及,以至於他爸都不敢一個人去他家找他。不僅對家人,在村裡也是一霸,一大爺僅僅因為讓路不及時就被打的肋骨斷了五根。後來他父親覺得一直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便向其親家提議用羊肉湯毒殺了他,岳父母起初強烈反對,但是在多次看到女兒被打傷報警後僅僅是教育一下,岳父母便開始動搖,在一次女兒被打傷卧床兩天後,極度傷心的岳母告訴他爸準備羊肉湯,
他喝完羊肉湯後一會便倒在沙發上,他死後他父親拒絕把他領回家,岳母無奈找來自己的兩個兄弟(算是死者的舅舅)處理後事,死者舅舅將屍體拖到周口淮陽的一處機井處拋下,案發後他父親、岳父母、及死者的兩個舅舅均被抓
周口 機井驚現男屍 警方全力緝兇
考慮到這麼多惡毒的情節,三位老人大概會判怎麼判?量刑時會考慮哪些?沒有參與殺人但參與了拋屍的兩個舅舅大概會怎麼判?
三位老人加起來估計夠180歲了,法官傻了才會判重型。死刑又夠不上,當然是能緩則緩了!
真當殺個人就能請政府養老嗎!這麼大年紀在監獄裡生病了也增迦納稅人負擔啊!
謝邀。
找個靠譜的刑辯律師吧。我以前說過,知乎這種網路諮詢很難解決定量的問題,有這些情節一定會輕判,但是輕判到什麼程度要看具體情節和法庭的認定。
首先一點,故意殺人罪外加毀屍滅跡這個是沒的跑的,那倆小叔子是從犯,三位老人是主犯。如果兩個小叔子沒有參與的情況下,是單獨犯罪,緩刑的可能性大。
其次,討論過錯,被害人平日在家肆無忌憚,招致怨恨,自身有其過錯,但錯不致死。但是由此可以討論老人家惡意的源頭,證明殺人的主觀惡性不高(無來由的殺人惡性最高)
其三,討論老人家年紀,看是否滿七十五歲,這有關法定的從輕條件
其四,此案為毒殺,算不上情節特別惡劣,屬於一般的兇殺案件。
其五,老年人有酌定從輕的情節,這需要辯護人的具體操作,如全村人的請願書,如村民證明被害人平日暴行的證據等等。
其六,目前信息無自首,是否有坦白未知。
個人判斷是三年到十年之間,刑量應該會偏輕,緩刑可能性不大,如果殺完馬上自首倒是有非常大緩刑的可能。
緩刑一定是三年以下的,因此如果是判三年有期才滿足緩刑的條件,因而可能性不大,但不能說沒有。
看到有說正當防衛的,我想補充一下,正當防衛必須是針對正在進行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制止,這有一個時間上的問題,如果不是毒殺的話,本案的辯論空間是很大的,但是因為是毒殺,所以以正當防衛進行辯護是不可取的,因為毒殺往往是有事先準備的預謀行為,而非防禦時的過當行為。
建議找專門刑訴律師,最好是在當地司法界有一定人際關係的。
參照《心迷宮》里的做法。。。啥事都沒了
自己造的孽自己不處理讓別人處理?
死者他父母也太不負責了。
這麼多回答竟然沒有人提到 基層民警和稀泥 的問題
就因為一句「清官難斷家務事」,讓多少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首先,本案中提供毒藥的父親和提出犯意的岳母可能作為故意殺人罪的主犯,岳父的參與度不明。兩個舅舅協助拋屍,可能屬於幫助毀滅證據,其次,我處理過的案子中,父親殺死沒有過錯的女兒,拿到了岳父母的諒解並表示悔過後獲刑十二年。本案中被害人妻子的態度比較關鍵,不過按照常理應該是會給出諒解。如果丈夫的其他親屬中沒有人出來主張權利的話,考慮到被害人過錯、犯罪嫌疑人年齡以及村民可能聯合請願等因素,檢方應該會手下留情,法院理論上也會採納,本案輕判的幾率很大。最後,一切案件都需要綜合考慮全案具體證據、情節和案件中各方的的態度,某一點產生變化都有可能影響判決,故脫離案卷的判斷僅適合作為參考。
3個老人,估計3到5年有期;兩個舅舅,緩刑。我是法官就這麼判,已經是輕判了
「他為了籌集賭資和毒資更是無所不用其極!」其實當時可以報案說他販毒吧?他吸毒的話肯定要去買的,交易時警察去抓,量大了分分鐘死刑,還不用自己動手,幸運的話還能抓到一堆毒販子,這不是挺好?
如果因為家暴報案以後,做了很好的處理,就不會有現在的悲劇,比如申請限制令,人身保護令等等。我一直不懂為什麼威脅別人要殺全家不會入刑?或者至少採取一點讓當事人感到安全的措施?被威脅了每天都要仔細觀察周圍情況確定沒人跟蹤才敢回家,不知道什麼時候角落裡會竄出來人對你施暴,還要提醒家裡人注意安全,家人晚回來十分鐘就要開始擔心立刻要打電話問問怎麼回事還不回家,坐在家裡門哐啷一聲都要立刻坐起來拿棒球棍去看貓眼,這種精神折磨誰懂?預防案件的發生不是很好嗎?非要悲劇了才跑去破案是能挽回誰的生命??只能說有可能判緩刑吧。以前有類似案例,老父殺害了對自己動輒打罵的不孝逆子。後來判的故意殺人罪緩刑,類似妻子殺害對自己嚴重家暴的丈夫,也有判緩刑的案例。
多找些證人證明死者平時確系品行惡略、五毒俱全,爭取獲得監外執行。
我就奇怪了之前他打傷老人致肋骨骨折怎麼沒被刑拘?
村裡出具個聯名信,爭取緩刑吧。
三個老人180歲...送去監獄監獄看見了也頭大。
媽蛋我是怎麼了,全文就注意到了『羊肉湯』
不算答案,說個幾題外話
1.兒子之前接受過治療。兒子家暴也報過警。基本可以推論出基層公安對他家的基本情況應該是知道的,但是沒有積極的干預,導致最後親人忍無可忍將其殺害。在破案後的採訪視頻里警方卻又說嫌犯法律意識淡薄,這種說法相當不負責任。我認為正是法律沒有得到貫徹執行,公安和地方對這件事情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有及時干預才導致結果惡化至此,毀掉了一整個大家庭。不能單單讓嫌犯承擔責任。
2.看大家的回復態度,實際上都是支持把這種人處理掉的,甚至在想怎樣處理才會不遭到法律制裁,感覺很可怕。突然想到了某些國家的「榮譽處決」,當然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差別,但是對法律的無視表現都是一致的。
從知法到執法,我們成為一個法治社會的路還很漫長。
死者作惡多端,父母家人忍無可忍才把他除掉。雖然犯法了,但實屬無奈之舉。建議法官能夠輕判!畢竟社會危害性較小。
類似判決(2015)古刑初字第12號,妻殺家暴夫,有期徒刑五年。聽說兩個案例,因本人未見到判決書,僅供參考。1、女婿殺害家暴岳父,判刑三年,緩刑五年;2、岳父殺害家暴女婿,判刑三年。 綜上,辯護空間很大。
謀殺容易,處理屍體難,家人謀殺,原本是最好處理屍體的
其他答友的回答我都認同,不過我認為被家暴的人可以起訴當地公安局,明明家暴者情節惡劣,卻僅對他進行語言教育。造成後果警方要承擔責任。
因為是下毒,屬於預謀殺人,所以被判刑是一定的了;因為是家暴,而且有報警記錄,家人、近親屬、同村鄉鄰的有利供述,緩刑的話法官也沒什麼壓力的。
至於判幾年,關係不是特別大,畢竟又不需要真的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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