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家庭暴力受害者向警方求助时通常不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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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坚定的执法者,也可能是许多人说的二愣子。我只考虑我的工作范畴,你动手,她要追究,我就裁决人。你拘留执行完毕,出来再打她,我就再拘且从重处理。你们或者离婚,或者家庭破碎,那是双方的选择,都是成年人。那是你们认知上的问题。法律没有赋予我权利去介入。
我的看法,做法很简单,执行力很强,我不喜欢你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跟我哭诉,我不想听你们恩爱的过程。同时,我也不怕加班,不管多晚,我都一律执行法律,我不会英雄主义爆发,去帮你说话。
因为你们在我眼中,一个是受害人,一个是侵害人。你们平等,我只是想简单面对我的工作。
我说完我自己了,再说说你们。你来的时候,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他如何施暴,如何下狠手,多次殴打你了,你不想过了,我们如果不管,就是要纵容他打死你,一定要将他杀千刀。并且写了书面报案材料,一定追究他,要拘留他。你笔录也做了,也去医院开病历了,也签字了。我和搭档熬夜等你的结果,结果来后,我们对他进行了询问,他也认了,也签了笔录。
这时,你悄悄的将我拉出办公室。很骄傲又不愿意失去底气的问我,他知道错了吗?我看着你脸上和衣服上未干的血迹,回答你,我并不知道他知不知道他错了。法律的作用就是教育警示他人。我没有教育的职责。
你又说,他肯定知道错了,因为你去看病的时候,他妈妈爸爸已经跟你道歉了,说他知道错了,保证以后好好过。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我装傻说,知道就好,以后他执行拘留出来,你们好好过就行。
你说,他都知道错了,教育两句就算了,但是你们要保证他以后不再动手,你还要保留再次追究他的权利,今天就不需要拘留了。我看到你对我颐指气使的样子,面对我比你高一个头的身高,高高地仰起头,完全没有刚来的可怜样,还模仿着香港电影的台词。我心里不悦,就想了两个字,欠,该。但是我不能说,我不想授人以柄,如果我说错一个字,一句话,我情绪可以得到发泄,但是我无法达到我的目标,我的职业就应该冷静,应该学会控制情绪。我沉默。你又说如果拘留了他,他出来还会打你,我会毁了你的家庭,你还有老人和小孩,你们家还有很多困难,巴拉巴拉。。。
我假装分心,看看手机,已经凌晨3点,我看着我加班的同事,还有留滞室看守的协警,还有一大堆未整理的案卷,我不想再跟你说任何一句话,我也不想听你说话。我说,困难不是违法的理由。你看几点了,我知道你困难,但是我们这么多人都想过困难,都在工作。你如果愿意,请到办公区以外的群众接待室等候,或者回家等待。
你傻了,你没想过我会这样说,你不甘心,你认为我完全没人情,我是要毁你家庭,电视里,警察都应该是40岁的赵忠祥般的大叔,笑嘻嘻的端着一个大茶杯,穿衣服厚棉袄,笑嘻嘻的对你说,过好就行过好就行。你们回去吧,别再闹了。可是,那个年轻的警察,眼里全是漠视,是忽略,甚至瞧不起你。
香港电影的台词怎么完全没用,剧情不对,现实要崩溃。你不好意思再和我多说,你的报案材料还在我手里,那可是签了姓名按了指印的。可是,你知道你无法面对这个现实。你选择了跟你公公婆婆打电话,告诉公公婆婆,警察要拘留你老公,你当然不会形容你做过的笔录和你来时可怜的模样和你要将他杀千刀的决心。你说警察完全不听你的,非要拘留你老公。说的像警察跟他多大的仇恨一样。
你公公婆婆心系儿子,半夜3点,心里不悦。匆匆赶来,赔上笑脸,说儿子媳妇不懂事,他们愿意和解。算了,算了。我说案件已经受理,录入警务平台,无法取消。你媳妇写了材料,白纸黑字,要求拘留你儿子,公民有权通过公安机关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
你怕你公公婆婆骂你,赶紧说,你没写。你公公婆婆要我拿出来给他们看。我知道你想销毁证据,我很官方的说,不能给你看,我只针对当事人,证据已经入卷,你说我作假的材料。我说你认为我会魔法变出来的都行,你可以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去法院行政复议。你先就知道,从我的眼神就知道,我不会算了。你哑口,你继续威胁我,要投诉我,要打市长专线。你撒泼,拉住办案区的大门。我不理会。
你和你的亲属闹了一整晚。目送我将他送进了拘留所,你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我。我听不见你说什么,我好累,一整个通宵,我心里很累。我制服都没换,开上我自己的车,就想离开派出所,回家睡一觉。你拦住我的车,扬言我毁了你的家,要我撞死你,从你身上轧过去。领导来了,拉开了你。我头也不回的开车走了。睡了不知道多久,领导电话来了,问我情况。我实话实说。领导说,你做的对。但是,我听到但是二字,将手机放到一边。已经不用听了。我政治并不成熟,心里并不腹黑,在如今如此和谐的社会里,搞得别人老头老太加一个年轻妇女要死要活的,我给单位抹黑了,给领导添麻烦了。我是公安院校毕业的书呆子,只懂办案,不懂世故,我还要写市长专线的回复,要写110投诉的回复。并不麻烦,对我来说,5分钟,全写完。我经常写,有模版。并不能怎么样我。
第二天,走进所内,跟我要好的即将退休的老同志笑着给我打招呼,说我搞得所长一头包。说我死犟,犟死。说我没有经验,说我这样做除了给自己添堵,让别人说我政治不成熟,不堪大任,我还能得到什么好?
对呀,他说的真对,我还能得到什么好?他是分局历史上唯一一个25岁的科长,心高气傲架子大。可他偏偏喜欢我,我也偏偏跟他玩。
他说的真对,我还能得到什么?
不过,他这么睿智的政治智慧,他却跟我个二愣子玩的最好,他除了那个正科职职位,他又得到了什么?
后来我想,也许,我得到了他年轻时没得到的东西。

昨天,那对夫妻又来了,报110说他要杀她,因为他喝醉了。
他们刚下警车,看到是我值班,男的酒醒了,女的愣了。我看着他们,对她说,去写报案材料吧,记得按手印。。。

最近很忙,今天第一次正式修改答案。这个答案是我值班的夜晚随笔手机手打的。
有笔误,现说明。
是至法院进行行政诉讼。
很多人说文不对题,我认为对题。希望认真读,设身处地的想,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不用过分解读了。
我文章说了,明确说了,我不会英雄主义爆发,同情受害人,也不会痛恨行为人。我不圣母,我只是想简单面对我的工作,我的工作不是在红十字会,不允许我带情绪的处理案件。对于公平,也是不允许的。也许,我脱下制服,回到家里,也会跟我三大姑八大姨,巴拉巴拉谁可怜,谁厉害。但是,当时不行,谢谢理解。
另外,我支持转发。不用询问我,我文笔不好,谢谢大家的错爱,我认为你喜欢只是因为我说的真实,和另一种角度反应现代民警的真实情况。毕竟,这种狗肉文章,是上不了主流论坛的。是与目前宣传的主流声音,不同步的。
最后,我写的目的,我反感之前宣传的声音。希望大家不要神化一个职业,应该人化,更不应该个人崇拜。只需要职业化,强调职业道德和执行力,每个做好自己应该做的事情就好。
在谈职业之前,起码,我们都是人,社会人,有感情,有家人朋友同学,有血有肉有感情,不是打一枪不死,骂一句不生气的人。
谢谢提醒我文章转发到微博,微博的人也来专门点赞。我并不喜欢微博的娱乐性,有人问为什么25岁能当科长,要求公示。有人说有基情。哈哈,请把文章看清楚不要漏掉了一个词了,就火速槽我。我到底计不计较呢?
我不计较。但是,请对任何一个群体有最基本的尊重。大家只是当故事看完了,可是故事并不阳光,很现实。你们娱乐过了,我们生活和工作还要继续,文中的人和事不会是我职业生命的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希望能从一些沉重的东西里面有所领悟。
事情已经结尾了,没下文了,我感觉应该到此为止了。这些事,这些委屈,在基层所队,真不算什么。不叫深刻的文章,但是确实有隐意。
最后,我并不善良,很多战友甚至我同届的同学已经不在了,也有伤残的。我并不同情,但是我尊重他们,因为穿上制服,就想过会有这种情况,在我另一篇回答中有类似情况,我的选择会跟他们一样。
我不爱谈高尚,但是,这也是职业道德,我的职业要求,在必要的就有且只有这个选择。
同理,那些很难很苦,所谓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不用私信我。我就是个民警,就算我是公安部长,你不遵照程序正义来处理,谁都帮不了你。毕竟,人要对自己负责,送一句个人观点,有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应该是解决困难,不是找警察。有违法犯罪情况才找警察。你家漏水,你打110,我是绝对不会带着枪,去给你家堵漏之类的,我说的,且言出必行!!!有这个宣传很操蛋,很操蛋,很操蛋。

谢谢,再不添加说明了,该说明的都说了。


程度不够的,调解,然后前脚走后脚继续挨揍;程度够的,处理,然后家里的一堆亲戚朋友都冒出来,劝的劝,哄的哄,中心思想就一句:两口子过日子哪有不吵架不闹别扭的,家里事儿拿出来丢人现眼多不好。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作为一个女警我特么每次都恨不能上去踹家暴男的蛋蛋,但是我不能。每次我都想劝女方离婚,但是她们一般都会开始表示“其实他人挺好的”或者“我也不懂法院打官司的事儿”。

好在前一阵局里特地围绕家暴处理开了会,应该会越来越重视,也能有更加行之有效的处理方式了吧。

法制建设,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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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每次匿名回答时拿到的赞都会比实名的时候多出好多……
谢谢大家点赞,基层狗惶恐。

今天和同事聊到了家暴的话题,他说肯定会有说法的,现在各个地方都开始重视起了这个问题,我们这边儿也有了试行的相关规定。

每次说到女性权利相关的话题,即使作为一个自干五,也总有加入药丸党的冲动……但我还是相信事情不会一直这么糟糕下去。

国家法律需要健全,警察执法水平和责任意识需要提高。
而每个人也都需要学会用更公平的眼光看待离婚的女性,别让她们觉得被伤害和歧视。当发现有人被家暴,请鼓励她报警并信任警察。

每个有女儿的家庭需要告诉自己的宝贝爱情婚姻不是生活的全部,给她们尽量好的教育和环境,让她们有独立的经济能力和人格。

每个有男孩儿的家庭也请告诉他们尊重女性尊重他人是基本的礼貌和道德,对家庭成员动粗不配被原谅。

希望将来我有了孩子,他/她可以活得更加自由和安全。


看了几个答案,发现大家都是从夫妻矛盾不好界定这点说起的,经常是妻子报了警又维护丈夫,弄得警察也很难堪,所以对这些人印象也不好。
但其实我觉得题主问这个问题并不是指的这些情况,他真正想问的是,为什么即使女性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家庭暴力行为,就因为二者存续婚姻关系而被轻视。
以广为流传并以此证明警方不作为的董珊珊一案为例,被害者生前遭遇家暴后进行了一系列挣扎,分居后都没有逃脱魔掌,而期间她八次向警方求助,但是最后仍然失去了生命。而杀害他的男人是以虐待罪判处的,现在已经出来了。
包括前几日同样广为流传的一份离婚诉讼判决书,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并未破裂,不准予离婚的时候,也有很多人很困惑。而知乎很多学法律的人认为这份判决是正常的,因为惯例就是这样。为什么有这样的惯例呢?大家可以自己去看看这些专业人士的理由,听起来非常有道理。
但我认为,这和警方认为家暴是家务事一样,是一种落后于时代的惯例。否则男人过去还能娶妾呢,你现在重婚一个试试,至少法律上是不认可这种行为的。

际上,遭遇到家暴的大部分女性,实际上都是处于丈夫的掌控之下的。她们一方面会被打得遍体鳞伤,一方面又要依仗他。尽管这个男人让她苦不堪言,但她固有的
观念(经济或社会印象方面)让她认为自己离开丈夫会更惨,所以冲动之后又会懊悔。这种女人可以怒其不争,但不能将责任全归到她头上。
从这部《我们怎么改变家暴》中可以看到,女性家暴问题在美国的改善也不过是几十年的事情,而我们想解决这个问题,恐怕要比他们花更大的工夫。
http://open.163.com/movie/2014/11/N/0/MAAVHJAQV_MAAVHNBN0.html

中国的文化模式是家庭核心的,大部分的人,尤其是女性,最终都会走进婚姻。但由于我们延续了大家族的观念,对于中国人女人来说,走进婚姻并不是组建新的家
庭,而是进入男方的家族中。这个时候她对于男方家庭来说是外人,对于自己的娘家也是外人,唯一得以倚靠的只有和她结婚的丈夫。
有时候中国女人害怕失去丈夫还不是经济上的原因,还有社会性的歧视问题。对于重视家庭核心的社会,选择独身的人(无论男女)也都是要承受由此而来的社会压力的。
因此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女性被打之后又反过来维护丈夫、甚至和警察闹的情况。这一点确实令人生气,但是仅仅怪罪女性不争气是非常残忍的,因为这是一种畸形文化烙在她们骨血里的印记,让她们以为自己失去丈夫就失去了一切。

其次,中国又是重度的重男轻女,老婆被视作男方的附属物。有一句非常常见,也经常被拿来指责中国人男女不平等的话: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你会因为一个人打自己的马而把他抓起来吗?如果女性被视为马一样的财产,那自然也不会有人去重视她们有没有被暴打。
从这一点出发,有的时候有的警察可能真的会不把家暴当回事,觉得夫妻双方过日子少不了打打闹闹。

然后我还被评论里提醒到了,第三点就是警察没有办法遏制女性的出尔反尔,只要有人闹事,会为了息事宁人而妥协,尤其是上层领导们,甚至会处罚处理这件事的基层警察。我记得这个答案里就有遇到这种事的警察,明明是在尽职,却被上层冷了心,这样下去自然没心思管“闲事”。

所以想让警察管家暴这件事,其实也很难。他们面对的是将长久以来的文化传统凝缩于一身的一个家族,而不是简简单单的民事或者刑事案件。警察也是人,经常遇到这种情况而头大,所以最后干脆不管了。
但我们会担心,假如不被当回事的报案人中有一个是董珊珊,就又是一条人命。
我个人认为警察可以和社区居委会之类的部门组织合作一下,在社区内普及家庭矛盾的调解,让两口子闹矛盾之后第一反应不是报警而是求助社会组织。毕竟110这三个数字在我们从小到大的生活中出现的太普遍了,发生问题第一反应就是报警。
而真正出现家庭暴力的时候,希望警方千万不能手软。一个暴力渣男的背后往往还有一堆暴力亲友,女方到底要怎么样面对一大帮子无赖啊。而且警察需要更强硬的支持,不能说谁闹一闹就放过去了,那么国家法律的尊严早晚有一天要扫地的。
然后我们的女性公益远远不够,所幸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男女平权问题,往后应该会越来越多。而且很少看见国家的有效宣传,偶尔在电视上看见几个广告,蠢得人不忍直视,能有用就怪了。

总之一句话,这个问题很复杂,怪警察或者出尔反尔的妇女都没有实际效果,想要真正解决需要考虑的还很多。
虽然很难,最近还经济下滑,赶女性回家的势头也起来了,但是女权的声音也是很响亮的。总之还是希望越来越好,希望大家早点发现男女平等才能使自己在现代化的社会过得更轻松吧。


以身作责的讲两个事件,no.1我想人世间最难过的不是捉奸在床变忍者神龟,而是捉奸在床后被老婆的情夫又暴打了一顿,想想就是觉得人间凄惨尽是如此,本文正是由遇见了这一个蹲在墙角抱头哭泣的男子开始的,到达现场,看到了一片狼藉(具体情况自行脑补),一个席地而坐抽泣的男子和一个坐在床头抽烟的男子,搭配着一个穿着xx的面色冷漠的女子,这样一副在电视剧里才有的画面就这样出现,询问情况,了解需求,带回处理,索性大家都是高知带回的时候没费劲,回去之后问题来了,因为首先是伤情不够,肯定是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就是殴打他人,(请翻阅行政处罚法)最严厉的处罚就是关十五天并罚款一千但是要关肯定双方当事人要一起关,因为中国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结婚后的女人或者男人在自愿不盈利的情况下不能和别人性交(为了给法盲普法加一句直白的 中国没有通奸罪不能处理这个女的,并且如果没有打架斗殴,盗窃,抢劫,杀人,强奸等等一系列违反治安处罚,刑罚的问题,警察是没有管辖权的,如果女方不愿去派出所警察也是没有强制权利进行拘传,传唤的。)所以这场捉奸就变成了打架斗殴,这事在法律里可是要看伤情决定性质的,双方都不够轻微伤,而互有动手,老公叫着要关人大不了一起坐牢,(允许我说一句 中国法盲真多!!!!而且总有一种小孩被打后告老师的那种违和感)情夫说无所谓但我愿意赔钱,只是要关人我也伤了我要看病伤检要关人就一起,而这个伟大的女主角在旁边如同一个路人甲不置可否,以法律这事肯定还是调解优先毕竟没什么伤啊,可是按实际这事不关人实在结不了,可是要是关要关双方,老公这一方怎么办呢?调解吧,多大的赔偿能还这个夺妻之恨,虽然算不上完全的家暴,也是擦边球吧,像这件事就是无法不以为罪的典型,极度考验警察的工作能力,pad打字好痛苦,等下继续。。。。。。
no.2一个小姑娘报警说他爸要杀他妈,半夜2点,大冬天。。。随即立刻出警赶往现场,当时其实没怎么当回事,因为这种事情一个月要来好几回,不过这次差点翻船。。。到达现场我操七楼楼顶,但是在六楼到七楼的转角处有个自己安的镂空大铁门还上了把锁,让人开门没人应答就听见里面哭喊吵闹声全了,当时我都急了,万一出事这可是大事,叫人也没人答应,就是有个小女孩哭着喊不管我们的事让我们走,我一想这事不敢马虎啊,万一出事就是大事于是开始撬门手里也没家伙,没治一个80的壮汉一个100的胖子开始疯狂的摇门想摇坏,半夜两点我从哪找个开锁的找来了黄花菜都凉了,摇了一分钟七楼的对门终于出来了,开门时候说你把门摇坏了要赔我说警察叫你没听见他说我哪知道你是不是警察,我说你出来看看不就知道了,他说我嫌冷,我说对面真出事你咋办,他说反正不是我家,趁着说话的功夫上了报警人的门,砸门没人开,过了几十秒,门开了个缝隙,一看是个男的,我操当时我就警棍直接插门里去了,随后这个男的直接被人拽倒了,一个小姑娘拉着防盗门就要关门,我一看这是咋个回事就开始撬门,撬门过程中这小姑娘是又骂又跳,男的大喊救命,终于把门和辅警一起撬开,小姑娘冲这我上来就是挖,咬,推三大女性斗殴法宝,我顶着她往前走了几步,冲出来一个巨型壮硕女性,对我使出三大法宝,结果我直接一把按地上了,随后大喊我录像呢你们谁再闹,于是瞬间大家都安静了,事情是因为这个小女孩不好好学习谈恋爱,他爸要揍他,他妈不让,由于他妈比他爸壮实,他妈揍了他爸,他爸抄菜刀要剁他妈,小女孩就报了警,结果菜刀被他妈夺了又暴揍了他爸一顿,所以小女孩才让我们走,才会有男的开门这一出,了解完事情之后这小女孩说我暴力执法,说我损坏了她家门,(中国这几年执法环境真的很不好,社会治安也越来越乱,舆论也越来越失控,真要是这么下去真正受害的还不是最普通的人,想想也确实挺无奈,问题太多,一言难尽)让我赔,面对这种情况的公务执行其实国家立法是很含糊的,主要靠民警自己的能力处理,于是我从盘古开天地一直说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终于使一家人其乐融融忘记了修门这事,在确定一家人不报警之后,我也离开了现场,为什么说差点翻船,因为要是没录像我就可能被告,被告就可能被开除,因为没人会相信一个警察和辅警的说辞,而这件事对于一家人来说只是一个插曲毕竟疏不间亲。
为什么家庭暴力不好处理,因为中国并没有一个家庭暴力的法律,家庭暴力还是按最高的就是伤害案件和故意杀人去定性,最低就是殴打他人的行政案件,但是经常一次的伤也就是个轻微伤,两口子又不是打定心离婚,关人是非常困难,也就是说按法律办事非常困难,即使关了也会有非常多的问题铺面而来,当然如果达到伤害案件标准,特别是重伤那就是依法办事,法不容情,绝不调节,但是说句不跑题的话,人情也是法律考虑的很重要的环节(问题真的很多,可以代入自己去想想),特别是在法律不明确的情况下,所以面对家庭暴力的报警,其实警察是非常无奈的,因为事情的处理难度比你们想的多,事情的发展远比你们想的结果更不可思议,事情需要考虑到的方方面面远比你们万得更麻烦,所以家暴还是以调节为主,这是代替了居委会大妈的职责啊,但我还没见过那个警察敢不闻不问,除非当事人取消报警,因为现在都是110平台是会有详细记录的,不闻不问,是不作为上岗上线是要坐牢的,不知道这个回答如何。


警察说完了,我来说说法院。 我在刑庭,一般比较轻微的伤害是送不到我们这里来的,然而送到我们这里的家暴案件经常在消磨我对受害者的同情心。 举其中一例,去年我手里的一个重伤案,男方将女方打成脾脏破裂,报警之后公安通知验伤,女方一直拖到十个月男方都没有道歉才去法医那里验伤,然后在我这里,重伤三年以上是法律规定没说的,精彩的来了,在我敲下锤子之后女方表现得目瞪口呆,说是只想教育下他,没想到要判这么久,然后各种在我这里撒泼打滚,要我放他老公,被告人都不上诉了她还在到处投诉,打市长热线,闹了快一个月,搞得我疲惫不堪,至今仍然在隔三差五地上门来找麻烦。 我同事,一个年轻妈妈,尽心尽力地维护女受害人的利益,最后判了她老公刑,却被女受害人指着鼻子骂不配当母亲。 有的人怪法院都是男法官没有同理心,恰恰相反,现在基层女法官很多,然而女法官也正在被这样的案子消磨同理心和同情心。 人心都是肉长的,摩擦多了也就成了茧 。遇到类似的案子我还是会依法判决,但是我能理解同行“和稀泥”的做法,因为被害人是抖m,但我们不是。你在你老公那里受了伤害,你就坚定点,该离婚离婚,该惩处惩处,不要拿法律当儿戏,不要拿执法人员当猴耍,只会害人害己。 有人说好多被害妇女都是斯德哥尔摩症患者,说的对,但司法机关真心不是心理辅导机构,以现在的办案量我们也没有时间苦口婆心给你讲道理,讲了你也得真心听进去不是? 所以我建议,凡是有志于帮助家暴受害者的人,你们能够尽量地劝说他们经济独立,思想独立,或者帮助他们离婚,彻底断后路是最好的,要教会他们不要拿司法机关当猴耍


不是帮警察说话,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说关于家暴的事。一个朋友出差期间她母亲差点被她父亲掐死(她母亲常常被父亲家暴),邻居看到报了警。警察也是调解,朋友很生气,要求警察以故意伤害将父亲拘留。
那位老警察叹气说,你自己回去问问你妈妈吧。
我朋友生气了,都这种情况了还问我妈?是不是要我爸把我妈杀了你们才立案?
警察还是让她回去问她妈妈。

朋友回家看到她妈脖子包个纱布还在扫地,就告诉她妈「妈,我爸要掐死你,我刚刚跟警察说了要他把我爸拘留了,以后你不用受苦了。」
她妈妈,一个面对自己丈夫对自己长期虐待打骂都完全不还手的妇女,居然拿着扫帚对着她狠狠地打,边打边骂「你这个不孝的女儿我白生了你了。」

朋友从邻居那里知道,当时警察要把她爸拷起来的时候,她妈妈话都说不出来了还要拼命护着她爸。没办法,警察只好放弃,怕她妈抽过去闹出人命。

她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表情无奈又带着嘲讽,她当时说了一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们不必救他们,因为他们都在享受这种可怜。」
我想安慰她,却不知道怎么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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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回答,刚刚在微博上看到的新闻,发现原来我所说的不是个案。


2012年底,江南某城市,在麦当当看到五六个男的当着整店的客人的面,强行拖出来一个女生,不顾她呼喊着救命硬塞上车。有两个男生试图上去解救那个女生,被几个大男人打。我在人群边上打110,也被那几个像混子一样的男人威胁要打。
110在女生被塞上车带走后终于出现了,虽然公安局就在麦当当隔壁。“请”我回去做笔录。笔录做到一半,一个不穿制服但明显看上去资历较老的警察问做笔录的警察,怎么了?那个穿制服的说了情况,他说,“哦她啊,这个事情不用记了,家庭矛盾,老公找老婆。”我说,“找老婆用那么多男人绑架么?” “那老婆好多天不回家了哪个老公能接受?”他吼我,“操什么闲心浪费警力!” “那至少你们去看看那个女生安不安全吧?” 我问。“都回家了有什么不安全的,吃饱了撑的你!”他叼着烟回答。然后不耐烦的要另外那个做笔录的警察删掉正在填的电子表格。

回家跟妈妈说这件事,妈妈的第一反应是,你留名字和地址了么?这种事情没有必要管...

那个瞬间,我才意识到,原来“大家”都是这么看家暴的。改变意识形态,任重道远,而且,恐怕不仅仅是警察那么简单。


说起这个,我想起我当初毕业论文,想写家庭暴力。拿着董珊珊的案例跟我导师说,我想写这个。
我导师一连串追问根本不给我任何回答的余地,他说你怎么能相信媒体报道呢?你有看到判决书吗?你怎么能跟一个普通老百姓一样只听一面之词呢?你怎么知道警方不管呢?
并且坚持跟我说,警方会管的,不要听信媒体乱报道,媒体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同时也说了上面有人说的,总有人跟丈夫争执一下就报警,等警察真的来带走男方,女方又求情或者说自己是瞎胡闹,于是浪费了司法资源。
然后把这个选题否了。并且批评我说居然被媒体带着走抨击我们的体制。我们的法律体制并没有那么多漏洞,作为法律人发现争议不要马上就说我们体制有问题,我们是为这个体制服务的,你要想想怎么维护它。
我当时就懵逼了,觉得自己是不是想错了,然后特别沮丧的觉得自己不具备法律人的素质,白学了这么多年,还跟普通老百姓一样。

直到过了几天我才想明白,普通老百姓怎么了,连普通老百姓都看出来不对的事情,一个学法律的人非要摒弃朴素的是非观念然后为现存的体制辩护?说这个体制已经很完善了没有问题?
我到现在都耿耿于怀。
因为说起家庭暴力,不仅仅有发生在夫妻之间的。想想那些被父母虐待、伤害的未成年人吧。
我手上那么多案例。其中有一个案子,小女孩直到被妈妈弄死然后放火烧了尸体才被抓起来。
这个小女孩身边的老师、邻居、社区的工作人员、医生、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全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把小女孩救出去,检查了伤情,然后再还给她妈妈,对她妈妈进行“批评教育”,这样反复了有几次吧。
那么多成年人都知道这个小女孩在被虐待,然后一次次把她又还到她母亲手里。

这么小的孩子,连报案都报不了。
就算邻居看不下去报案了受理了,又能怎么样呢?我们国家监护权这一块规定的非常抽象,也不好操作,更谈不上剥夺亲生父母监护权这种制度。
所以总要回到那个家里面去,简直是个死局。
“家庭成为暴力行为的保护伞”——我看了一堆论文,大家都下了这个结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我就想,上面那个案子,是被虐待的小女孩死了,出了人命,案子闹大了。要是没死呢?要是闹不大呢?要是她在这种虐待中长大了呢?有几个人能知道她的经历,她遭受过的痛苦?

还有一点,被害人是死了还是受伤了,对于案件而言简直天壤之别。


正好,睡不着,写点东西。
我的答案评论里头有几个哥们说的真心不错,希望大家可以看看。
在中国,这种事,对警察来说很头疼,非常头疼。我今天可以完全走程序,按你刚报警的时候说的来,但是明天你也许就会带着老人或者孩子来撕扯我的警服,拦住我的警车,大声哭喊说我毁了你的家庭,然后我就会被批评,或写检讨,或受处分。最高赞的哥们,我是真心佩服你,其实更多的是羡慕,羡慕你可以不拘于它物,贯彻自己的原则。
我自诩不喜受束缚,胆大包天,但是涉及到可能给我带来坏影响的事,我就会老老实实按着所谓的规矩来。
我有能力拘留每一个家暴者,有能力完完全全走程序,就是拘留你,但是我没有这么做,我还是不敢,我会把他们带回来,调解,我错了,好吧原谅你,哈哈,俩人真开心,笑一笑,手牵手走出去。然后呢,没有蛋用。
归根结底还是怂啊,怂的要命,大事怕媒体歪曲引导舆论,小事怕全家出动撒泼哭诉。新人是不怕这些的,然后呢,吃亏,以后呢,就怕了。老人是怕这些的,于是政治正确,和谐为上。其实呢,就是在给自己找借口,真的没办法吗?办法有,但是对于单位形象是有负面影响的,自身政治上是有问题的,那好,不干,当做没有办法。
于是乎,男家暴女,出警后把事止住,吓唬吓唬,就把后续工作推给妇联。女家暴男,出警,讲道理,讲法律,吓唬吓唬,完事走人。这样对吗?没错,但是也不对。对,对在没有给单位和系统惹上矛盾,不对,不对在根本没起到任何实质性的作用,唯一作用就是,制止了这一次的暴力行为,以后,依然会有暴力。
说老实话,我很想把那些家暴严重的人统统抓起来判刑,可我一没有那个权力,二没有那个地位,我什么都做不到。
其实来自家庭的压力比我们的处理更让他们无法接受对施暴者的处罚,小两口闹矛盾/打着玩/互相谅解了/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床头吵架床尾和/一日夫妻百日恩/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这些荒诞东西都成为了施暴者被原谅的理由,也让被家暴者无法正确认识到施暴者的错误。

这是那些被家暴者的悲哀,也是整个社会的现状。

最后我想说,家暴这种事,传统观念一日不除,法律法规就一天难以实现,家暴就一天不能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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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啊,怎么不管,只不过优先级低,昨天夜里一哥们报警说让媳妇打了,我们过去一瞅哎呀那打的,估计比打儿子都狠,耳刮子啪啪上,只能劝啊,拉架,讲道理,没用啊,那女同志指着老公鼻子骂,骂的可难听了,女的被家暴我们还能拉拉偏架,踹男的两脚啥的,这男的被家暴我们是真没办法啊。打的狠的带到所里又求情,有的还带家属来闹说两口子闹矛盾警察管个球,说的好像我想管你的球一样


我租住的附近周末4S店装修,周末也装修,噪音很大,在持续一个月的噪音折磨后,我忍无可忍就报警了,警察让我找城管,城管让我找警察,后来环保部门让我找警察。

警察来过几次,劝解后声音小了。等警察走了,噪音继续,我问警察为什么不管!警察回答我:怎么管?没法管!你以为警察什么都能管?╮(╯▽╰)╭

我说根据《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周末装修产生噪音,由公安部门给予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他说没有处罚权力,没办法管,来回就这两句话。?我后来再报警,派出所知道是我之后解释了几句就把电话挂了,都不出警了( ̄工 ̄lll)

这还是帝都北京。

我想说的是,一个200元的罚款警察都能来回和稀泥,法律在这个国家到底还剩下几成??警察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我们这个只能警告,没法管,互相理解。?——你到底是是警察还是居委会大妈??(╯‵□′)╯︵┻━┻

我不想理解!有人违法!法规条文我都给你摆出来了!难道不应该依法处罚吗!!难道你们警察就是充当居委会大妈的角色?哪怕你们告诉我怎么样去维权都行啊!你们没有,你们只说这个没法管。

我打电话给110投诉台,被投诉台的工作人员一顿训斥,然后我打电话给海淀督查把派出所和110投诉台都给投诉了,市长热线的电话都打了,包括各路媒体新京报,北京晚报,能打的电话我都打了。。?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都让我等回复,我等啊等,后来我放弃了,我搬家了。。。

因为市长热线是需要回访的。所以,很久之后,也不知道是哪里的公安部门打来一个电话,跟我解释说会通知施工的注意噪音,巴拉巴拉的。。。

然后我疲惫地说:不用了,我已经搬家很久了。

听到耳朵起茧子的一句话:这个社会就这样,没办法。警察也说没办法,政府部门也说没办法。?好像都有道理,可是只有当事人如同日了狗,不管怎么维权到头来还是蒙受了损失。

??如果这不是归你管,你无权管理!那我请你别出警!!不是你职权范围你别来浪费彼此时间!!!你告诉我该找谁!!!!??

??----------关于评论区的几点疑问-----------


1: 有人说这个不归警察管,这是一家4S店内部装修,根据《北京市噪音污染防治办法》明确规定是由公安部门罚款的,环保局,城管给我的回答也是这样,警察最后踢皮球没成功后也承认了这个事实。

2: 关于检测分贝的事,我给环保部打电话说有噪音扰民,环保部说让我找警察,警察也没说让我去找人来检测分贝,所以到最后我也没测分贝,因为我不知道。。。。我第一时间找了所有和噪音有关的部门,然而我并不知道要先去干什么!然后在干什么!他们都没告诉我!

2 : 指责我维权方式不对的,不去打官司,请律师的,我不上班了啊,我去花那么多钱请律师跟他打官司!防治办法说得明明白白警察管,警察不管都成了我的错了?城管,环保部门,海淀警务督察,各路媒体,市长热线,我都打了!你还过来指责我一个受害人维权方式不对?

3 : 有人说警察罚了没用!警察也有苦衷,就他有苦衷,我没有?都有苦衷,要法律何用?要执法部门何用?

真是无语了。。。。合着全是我的错!!!警察叔叔有难处就成了不执法的借口了??

评论区踢皮球踢得更精彩。。。。


虽然没有人邀请 但是我还是要强答
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行,这也意味着我们跟着导师做了快一年的项目终于要火了
2016年3月2日 我们团队在x市进行了反家暴情景剧的巡演第一场
下面进入正题
我们的演出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 我出演的民警是作为一个调解员身份出现的
具体情况大概是女主公司聚会很晚回家 男主心生怀疑 女主愤怒脏字出口 男主便打了女主 打得很严重
以上是真实情况 以下是我们家的环节
女主出门报案,派出所的民警也就是我看女主伤情严重推荐女主伤情鉴定并将其老公绳之于法
女主不干,认为男主只是偶尔情况,于是民警随女主回家,教育男主一番,男主表示认错,女主谅解 家庭暴力告诫书一份 就此了了
事件的结果是,女主之后经常被家暴,且由于家暴导致孩子流产
而让我最惶恐的是,是我强烈要求,团队才同意把我推荐女主将男主绳之于法这个情节加上,而且还一致同意最后不让男主被拘留而改为女主谅解。
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家暴中多数受害者为女性
因为即使是学法的法律人和懂法的律师加教授,对都同样抱着息事宁人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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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小时候,我爸妈就在吵架,我爸酒喝多了酒回家打我跟我妈,一直在重复!一直到高中了,还在继续.
我爸妈每次吵架,我妈都会喊我去评理,我看到我爸打我妈,肯定会帮着我妈说话啊!事实上呢,他们和好后,我就是白眼狼。
大学有一次,我爸妈又开始吵架,一直到动手,我多嘴帮着我妈多说了几句!我爸就连我一起打,那打的程度绝对不像在打亲女儿!于是我还手了(别跟我说亲爹,说我不孝顺),我妈在旁边看的急了,可是她却立马来抱着我,而不是去抱着力气大的我爸爸!我被我爸爸白白又大了好多下!后来受不了我跑进房间锁上门,我爸拼命砸门,我是真害怕了,报警了!警察真的来了,我一开门,我爸当着警察面又打了我好几下,警察当然是调解啊!我妈看情况,说,你出去转转,然后打电话要我表哥来把我接走!我妈觉得家丑不能外扬还是怎么呢!也不知道说了什么。反正警察就走了!
事后一个月。我每次一回家就在自己房间呆着、我爸妈反而跟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似的,继续说说笑笑!我妈也没去管我的情绪!不过他们也好不过一个月,从此以后再吵架打架,我绝对在房间跟没听到一样!
我相信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别说警察不想管,我做亲女儿的我都不高兴管!夫妻谁离了谁不能活,既然愿意被暴力着!外人也是管不了的。


为什么家庭暴力受害者向警方求助时通常不被受理?

其实吧,与其问为何不受理,不如问为何不处理。那警察为什么不处理家暴?我想出几个原因。分开来说。

一,证据。
如果伤得轻微,殴打他人算治安案件,但即使普通人眼中的小案子,对证据的要求也没想象中简单。
如果是普通人打架报警,警方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证人(监控录像也是这作用),其次才是双方口供以及伤情证明。没有证人证词,这个案子能处理的概率就降低一大半了。
在普通人想象中,他打我这事,我说的就是证据啊(我是受害者怎么会说谎),我身上的伤也是证据啊(我身上的伤难道是自己打的吗)——这就明显足够处罚对方了啊,要是没法处理一定是对方找了关系或者警察偷懒没做事。
可警察的工作实践中会发现,双方当事人都会或多或少的说谎,即使身上的伤也未必是对方打的……当然,有的警察可以通过经验了解真相,但经验又不能当证据。法律对证据的严苛要求,往往不是普通人能理解的。
试想,如果我在家里打了老婆一巴掌,报警后警察该怎么证明我打人了。如果警察凭老婆的话就能处理我,那我在自己脸上打一巴掌再报警,警察该不该处理我老婆?
所以简单说,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相当于就发生在密室(没有证人、没有录像),如果双方各执一词的话,证据的确定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伤得重了,涉及故意伤害或虐待的刑事案件,要求的证据更复杂。
这也就是为什么警察常常调解这类案子的原因……因为调解过程至少可以教育、教训、警告施暴者,让他或真心或假意的赔礼道歉。如果警察直接说,证据不足没法处理,那家暴者下次必然更无所顾忌。
这是个似乎两难的选择:要么让施暴者知道警方没有能力惩罚自己,要么让他认为警方可以惩罚却放过了他。

二,受害者。
一般人会想,家暴的受害者还不简单吗,一定是女方(或弱者)嘛。但实践中有一点困境,那就是很多情况下双方都动手了……
也就是说,虽然家暴的主要受害者都是弱者,但弱者往往也有能力在强者的脸上抓几条血痕、身上掐几处青紫、撕烂衣服扯掉头发之类——当然,弱者受到的伤害会更大。人们当然都同情打输的一方,但似乎忘了,法律规定打架双方是都要被处罚的,而不仅仅是处罚打赢的人。
这也是很多时候,警察劝人调解而当事人又接受的原因。

三,后果。
处理施暴者的后果是什么,很多批评警方不严格执法的人不知道或不在乎。
如果拘留了丈夫(假设丈夫是施暴者),想一下会有哪些影响:如果是公务员或教师、国有企业等岗位,对他日后的晋升会是很大的打击(而每一次晋升失败时他会想到什么呢),有的甚至会被开除,即使对工作没影响社会舆论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更重要的,拘留案底甚至可能会对子女未来的就业产生影响(政审、参军等等)……简单说,真的拘留一方之后(我们真的干过这事),会对这个家庭关系造成极大的破坏。
而与一般人想象的不同,大多数家暴并非必然愈演愈烈(有的确实是会改好的),所以对很多女性来讲,在原谅一次家暴和面对家庭破裂之间,做出选择并不困难。
当然,如果受害者愿意承担后果,警方理应正常处置。但作为维护受害者来讲,告知其后果听取其意见也是很有必要的。

四,求助。
受害者的求助或者说诉求,很多时候并不是警察应该或有能力处理的……
如果正在被打要求保护,这个毫无疑问警察可以管。
如果已经被打,要求依法处罚对方,这个警察也应该管(证据问题暂不考虑)。
如果被打后,要求警察批评教育对方(不要求处罚),这个说实在已经不属于警察该管的事,但现实中还是在做。
有的被打了不要求警察处理,但要求警察阻止对方回家(想要给教训),这也超出警察的能力了。
还有的,先是要求处理(气头上)然后反悔(冷静了),污蔑造谣无所不用其极,把警察当成大仇人。说个例子,一女人报警被喝醉的丈夫打,警察去家里制止,丈夫反抗还打警察,在被警察控制带走要接受处罚时,妻子绝口不提他打警察的事,反而说是警察无缘无故先动手打人……

五,


因为我妈被我爸打伤,报了几次警,我只能说,没有任何卵用。
第一次报警,那时候我在大学,我妈的朋友报警了,警察把我妈和我爸都叫去警察局,让他们俩自己争吵,根本不会管不会问。。。。
第二次报警,那次我在家,是我报的警,我爸打我妈的时候我把我爸拉开了,也打了他一拳头,当然我嘴唇也挨了一拳,流了点血,警察来了之后呢?当然还是不会管任何事情,就一句话:“能调解吗?不能的话去警察局里继续吵。”我爸看到警察来了,也不吵了,警察就说要走了,没事了,我说怎么不把这个打人的带走?他们理都没理我。
第三次是最失望的一次。上次报警之后,把家里的人都找来说清楚了,我爸自己也搬出去住了,因为已经离婚好几年了,只是我妈怕我弟被别人说没有爸爸才让我爸继续在家里住。结果呢,我爸在我们车里装了定位,到哪儿都跟着来,还请什么私人侦探监控我们手机。那次超市买完东西回来,果然,他在家门口电梯那里蹲着了,我让我妈他们先进屋,我在门口拦着他,僵持了很久,总算是把他的手指头掰开,关上了门。结果他继续砸门,还把门上的猫眼也砸掉了,恩,我还是相信我们的警察会帮助我们的。结果呢,报警了之后,警察来了,还是那种态度:能调解就调解,不能调解就去局里吵。我说他们两个都离婚了,这个人天天跟踪还砸门,不需要被抓进去?然后呢,警察跟他说了一句:以后不许来了,也就没有然后了,人都没带走,警察自己就走了。(我好不容易堵的门,就这样被警察攻破了)剧情后续就是我爸继续在家里吵闹,我们俩又打了一架,可怜的是我家的电视机被他砸破了。。。

哎,我不知道警察是不是有一套自己的处理家庭暴力的方法,不过这种办事的态度我确实接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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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前面我没有表达清楚,前两次我妈确实态度有点不坚定,但是第三次报警的时候,已经把我爸的行李全部打包扔出去了,他自己也住在外面了,就是时不时来跟踪我们,向我们要钱。。。。甚至到公司打了我妈,被我妈的同事拉住赶走了。(那时候也报警了,警察来的时候我爸已经走了,警察还说了一句:没事乱报什么警)

很多时候我妈不报警,是因为已经觉得这种事情报警了没有任何帮助,已经失望透了。也就我在家的时候我去报警,然而,警察来了确实也是没有任何帮助。。。。

当然,我相信还是有好警察的,比如上个月公司出货,一个司机谈不拢价钱,把车拦在我们仓库,最后被警察叔叔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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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极品老爸又在外面欠钱了,这次貌似欠了一群混混的钱,我家门口被贴了纸条,也不知道是谁贴的,说知道我家位置,也知道公司地址,让我爸还钱。哎········这种事情报警了有用吗?
我现在比较担心我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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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评论里说我们自己作的时候我就懒得看了
今天再来更新下信息。
那个极品老爸在外面拿了被人的钱还没得到别人同意就砸进股票了,说是投资盈利。结果全部亏掉了,欠了别人15万,那个人去报案了,公安局立案调查了,结果我爸一个朋友在给领导开车的,压下来了,说叫我妈签个字答应替我爸还钱就可以让我爸不被抓进去,我妈当然是拒绝。。。结果这个月晚上经常被敲门,家里已经不敢开灯,都是来讨钱的。。。
我就想问问,诈骗15万能坐多久的牢(⊙_⊙)


亲身经历
出了月子,跟老公吵架,第一次被打,不严重,报警,过了好久来了俩警察,看着吊儿郎当的,态度很淡漠,来了之后问他打没打,他说没打,然后他就嘱咐几句好好过日子就走,我怕他们走后我有危险,请求他们帮帮我,他们象征性地劝了两句,然后说也没伤,不管打没打,以后别打了就是了,然后让我们签了字就走了。
襁褓婴儿在哭,我刚刚遭受家暴,警察走的时候我真的很绝望,甚至赌气想如果他们走后我被老公打死了,他们会不会后悔没帮我。
好在老公冷静下来了,然后我们好好谈了谈,他连哭带跪,而我只有一个要求--以最快的速度离婚。我趁着他家暴后对我百依百顺的悔恨期当晚就让他签了离婚协议。(虽然第二天咨询律师发现并没有用)
然后我就抱着孩子走了,再次见面就是三天后民政局办手续,我觉得他可能还没太反应过来婚就离好了,之所以能这么顺利,是因为我只要孩子,其他的他爱拿啥拿啥,然而我不觉得自己亏了,因为我拿回了自己的人生。
看了这个问题的答案,我才知道为什么警察的态度如此冷淡,第一次被打是因为瞎,如果还有第二次那就是贱了,如果所有女性对家暴零容忍,经济人格双独立,活得有尊严,恐怕警察也不会这样了吧。


举手,我来回答
…………………………华丽的闪线 ………………………
这个问题很简单,就在于被施暴的一方态度。
小警多年,大大小小的家庭暴力也见过无数了,夫妻生活难免有些摩擦,很多妇女(或少数汉子)就成为了被施暴者。
说实话,我特别希望能依法处理,然现实很骨感,尽管我怂恿过、教唆过、宣传过,弱势一方依然提不起勇气说不。我说的是坚定的不,不是今天说不,明天变卦。
当年意气风发,相信了大媳妇梨花带雨的眼泪,义薄云天的送她老公去了拘留所旅游,然后被大媳妇堵派出所门口骂了一星期,此记忆至今犹新。
so我现在都是对‘’大媳妇们‘’这样念叨,回去冷静下来好好考虑清楚,如果你确要追究,明儿来派出所写申请做笔录吧,这话不知说过多少次了,可鄙人如祥林嫂一样望了又望,至今也没等回一个大媳妇。


最终还是憋不住来这里讲几句。刚接完一个家暴的警,现在凌晨1点46分。
女方的阐述是女的目前无业,小孩六个月,男的讲她做饭不好吃,女的就在家不做饭,男的就连续几天都很晚才回家,不把工资交给她,她要还贷款了,催钱男的就打了他。总之讲了几百句,核心是我带小孩那么辛苦,只不过没做一顿饭你就打我。
男的总共就说了一句话,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也是被她逼的。
我对他们的判断,他们的核心矛盾其实是经济问题。不过我没有和他们讲破。
夫妻两个是新市民,在本市贷款买的房子,结婚一年,小孩六个月,男方的工资收入和家里其中一个房间出租费用是家里所有经济来源,未看到双方父母的出现。
你觉得把这个男的拘留是好的选择么?
下面说我自己接警的涉及到家暴警情的粗略估计,没有真正统计过。
第一,百分之九十五的家暴警情发生在深夜,乃至后半夜。很少有当场报警的,往往报警时候已经发生了一两个小时甚至更久。
第二,百分之九十五的家暴警情当事人最后没有离婚。
虽然大多数警察未必认可,我觉得上述两点是警察不愿意多事的原因
还有一些我自己估计的数据,家暴夫妻双方都动手的概率是百分之六十以上,男方获胜率大概是百分之八十。酗酒恶意家暴率应该不到百分之五。
大多数家暴发生在新婚三年之内的小夫妻和孩子都结婚了的老夫妻身上。
如果双方父母参与,百分之九十是煽风点火助纣为虐。
如果我告知双方离婚的程序,百分之九十五的女性会说明天就去离婚,但其实百分之八十的女性只是想和我倾诉一下这个不幸。
七年以来,从来没有过一个人,也没有见到过或者听说过任何一个人,无论男女,能够最终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
家暴警情最高大约发人群应该是新市民的年轻夫妻。
表面上家庭琐事是家暴的最主要原因,大概占比百分之六十,实际上百分之八十的家暴家庭经济状况不佳,百分之六十的女性无业或者经济上极度依赖男性。
男女关系混乱导致家暴的原因高达百分之三十以上。
想了想还是写进来,个人观点,在发生家暴之前的事情,大约有百分之三十的报警人是明显错误或者不当。施暴者的明显错误大概只有百分之二十以下。
能想到的大概就这么多。很多人都觉得这些女性应该自己独立起来,用法律保护自己,离婚,自主,处理男方,等等等等。
我举三个情况说下吧,在你依旧处于上学期间,你父亲打了你,假设现在可以让你的父亲去拘留,你是否选择会?
你的儿子吃你的用你的,但是还非但不听你的,还和你动手,你是否会因此选择报警拘留他?
你最要好的那个小伙伴,从小到大陪伴你的,你们小时候有没有打过架?你现在看当初打架是否一笑而过?
没有把儿子女儿养到十岁的不用回答第二个问题了。


/------------------2月5日--------------------其实这是我最高赞的答案,本来舍不得动,当时第一反应也是夫妻之间的家庭暴力,并且是假设男打女居多的情形。
后来前几天看了一个老太太打孙女的视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因为我的女儿也是个小孩子,可能有一天也会告诉我妈或者我丈夫的后妈/亲妈她想买支笔,但是因为她的妈妈是我——经济独立,在自家长辈面前得宠,在夫家长辈面前相对有点脾气(就是收到一些于己的暗示时会不软不硬地顶回去这种程度而已),同时也因为她的爸爸是我的丈夫——叛逆独立,独子(好吧我确实不想说他的优点反正有就是了),何种考量下都不会出现“靠打立威”的情形,所以我始终认为,隔代家庭暴力在现代退化成了一种非家庭暴力,他的管与不管,发生与不发生,始终还是看父母的。如果父母自身能够摆脱被施暴,且态度是坚定反对暴力,则孩子是可以避免被隔代暴力侵害的。

家庭中长辈对晚辈的家庭暴力,是建立在中国抚养权的垄断上,家长把孩子当私人物品,因为社会对孩子没有抚养责任,并且在强化孩子的独立人格的同时畸形的应试教育没有给予孩子独立生存的本领,只有精神上独立了,物质上还是依赖的,甚至有的教育还扭曲夸大了“孝大过天”,物化“子女”,灌输小孩子“打是亲骂是爱”这种见鬼的价值观,以及“除了父母之外没有人会真正的为你好”这种极端的社交观念,让孩子精神上也依赖,强迫被虐待的孩子成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患者”,事实上确实很成功。

就像我前一段说的,父母要保证自己不被家暴,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不被隔代家暴。然而被家暴习惯、甚至认同了“被打正常”、“谁家小孩不挨打”、“我都是被打大的也还不是好好的”观点的父母,是会对隔代家暴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赞同、鼓励,以至于还会认为“你看你这么不听话把奶奶气生坏了怎么办!”

以前我住一个朋友家,二楼的夫妻照三餐对自己儿子开展混合双打,能明显听到哭声从房间一个角滚到对角的情况。当时第一反应是报警,但是朋友三个问题阻止了我:
“抓了大人小孩谁养?”——怕后续
“放出来了打得更凶咋办?”——怕刺激犯罪
“没抓回头打我俩咋办?”——怕报复

我说,那怎么办?
她说,能怎么办,以后找个好脾气的老公,至少自己的孩子不这样呗……

之前广东卫视《你会怎么做》做过几期关于家暴的问题,其中关于小孩子被当街打的题目中,打人的如果是保姆,很多人站起来阻止,但是打人的是亲爸亲妈,人们就都只是软弱地流下眼泪,一点用都没有,实际生活中当街敢打的比比皆是,有人管的话回去小孩会被打得更惨,亲爸妈打死孩子甚至是报警后还变本加厉把孩子打死的例子百度一搜好多。

燕志云虐待苏丽案始末:
http://wapbaike.baidu.com/view/1693030.htm?fr=aladdinref=wisessid=0from=1000953buid=0pu=usm@2,sz@1320_2002,ta@iphone_1_9.2_2_6.3bd_page_type=1baiduid=CC7349C970B25BB89F93431A9AE6953Btj=Xv_2_0_10_l1


梁某为“管教”8岁女儿至女儿死亡判3缓4:
http://xw.qq.com/iphone/m/view/a3ab4ff8fa4deed2e3bae3a5077675f0.html


13岁玉玉被亲妈打死,司法介入:
http://news.163.com/15/1117/14/B8KN953L00014Q4P.html

这些例子特别明显的特点就是量刑轻微,
且没有民事赔偿部分!
没有民事赔偿!
没有赔偿!

看看槽点满满的“虐待罪”百度百科
http://wapbaike.baidu.com/view/83261.htm?fr=aladdinref=wisessid=0from=1000953buid=0pu=usm@2,sz@1320_2002,ta@iphone_1_9.2_2_6.3bd_page_type=1baiduid=CC7349C970B25BB89F93431A9AE6953Btj=Xv_1_0_10_l1


请问是不是新法都这么让人吐血?
要件一:必须是经常实施。
要件二:必须是情节恶劣。
要件三:“考虑到虐待案件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被虐待者不希望亲属关系破裂,更不希望诉诸司法机关对虐待者定罪量刑。因此要充分考虑被虐待者的意思。”
最大槽点:量刑二档,最高一命换七年!


这是考虑到人都死了,留个香火的意思吗?
简直看不下去。
再看看关于虐待儿童的法律咨询,找了个有代表性的回答

见过打人的进班房出来后还能对被打那个好的嘛?见过真刀真枪互殴的情侣一个进去又出来了两人还能继续吗?那点刑事责任不就是吓唬吓唬那些大人“悠着点打,打得过了老子揍你”?
来点实在的钱行不行?至少罚到18岁生活费和学费行不???
有人特么要说孩子太小不能管钱,整存零取啊亲,买个成长险都比等班房里的禽兽出来养靠谱。
有人特么要说孩子太小有钱也活不下去,天啊有钱都活不下去没钱小孩子怎么活?有固定打钱孤儿院也会不错的。
有人特么要说孤儿院更黑暗还不如父母不信看熔炉啊巴拉巴拉,请你右上角点叉,非常感谢!

虐童报警没什么用的最大原因还是虐待罪适用“告诉才处理”,同本人原答案一样,需要被害人本人提出符合刑法规定处罚的诉求,才能受理,而虐待儿童的受害者主体特殊,对于自身权利义务关系都没有完整认识,不能正确完整有效的主张诉求,且对于施虐者的身心依赖都非常强烈,警察即使到场也难以形成有效的处置。

总的来说,大部分警察在此情况下无法可依,造成虐童报警无用的大众认知。而现有的虐待罪相关规定使得原本隐蔽的虐童事件露出了冰山一角,以后如果像为了某些人专门成立的嫖宿幼女罪一样专门成立个“虐待儿童罪”或者干脆明确“伤害儿童罪”,细化规定保护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在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和权利,估计虐童的大人下手会更慎重考虑的。

我国有没有小孩被父母杀死最后判死刑或无期的例子?
那有没有小孩被父母和别人合伙杀死最后判死刑或无期的例子?
那有没有小孩被父母虐待重伤最后父母入刑,不缓真判的例子?
那有没有小孩被父母虐待报警后警察按其他条例拘留或实质性处罚的例子?
那有没有小孩被父母家长虐待最后赔钱的例子?
………
那有没有父母被儿女虐待最后赔钱的例子?

之前拐卖儿童罪喊得多了,现在卖自己亲生儿女也能判刑了,有进步,但是虐待儿童罪什么时候能出台呢?

另外想问问有最新司法解释进步了但我不知道的吗?求科普。

特别想@几个厉害的律师或者警察来说一下基层可行可试的方法或经验,只知道代表国家道歉顺便抨击一下体制的就不必了,站在人大立法委员会角度的建议留着过两天的会上您可以自己去提。

但我资历浅不知道谁是这方面的专家,求知友帮@,谢过。

或者知乎有类似好的回答的可以请给地址,搜狗支持后好很多,但是还是搜不到我想要的。

-----------原答案系2015年12月11日------------因为受害人报警的目的不是把施暴者绳之以法,而是让他变得体谅温柔不再暴力。

警察干不了性格矫正的事,所以好像不受理。

其实警察是受理的好嘛!

只要你书面告他伤害你,分分钟管!

但是要说请警察同志把这个人喜欢动手的臭脾气改一改,警察同志只会相当敷衍地告诉打你的那个“不许打人啊,这样不好”,报警人又不满了

呵呵

警察叔叔回去的路上点根烟沉思,怪我咯?

---------------

编辑放后。原答不变。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3507158/answer/75965280

看后很受教。


其实有的时候真的社会也好普通人也好,更多的去责怪受害者。一是怒其不争,二是明哲保身。

警察叔叔又默默点了一根烟,所以还是怪我咯?


帮警察说话,帮公检法说话,利益相关,不适请离开。

为什么家暴不受理?
因为家暴受害人的诉求不是“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而是“让我改变你的心智”。

你被你的丈夫打了,报警要求把他从你身上拉开冷静一下第二天再说,条子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你被你的丈夫打了,报警要求行拘15天,只要伤害结果够,条子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你被你的丈夫打成轻伤以上,报警要求判刑,你及时保存好证据,检法一定会满足你的要求。

但当过条子的都知道这么耿直的当事人需要做梦才能遇见。
实际呢?
你被你的丈夫打了,报警要求行拘,丈夫服软了,你乐了,条子已经开了拘留通知书不放人,你开始辱骂殴打投诉条子。
你被你的丈夫打了,鉴定也做了,开庭也开了,看到判决书判一缓二,丈夫服软了,你乐了,法院表示调解来晚了,你开始辱骂殴打举报法官。
这是我国目前法盲被家暴者的现状,他们挥舞着法律武器希望震慑自己的另一半,却不知道这把武器没那么收放自如。
更惨的是,他们的另一半放出来以后不会记着他们为了放人大吵大闹,只会记着他们因为“家庭矛盾”把他们送进去,度过了难忘的时光,收获了案底。那怎么办呢?“使劲打,用力抽”。

法盲惨,懂法的人好么?
不,他们更惨。
他们知道自己报警条子会有记录,会给他的另一半惨痛的处罚,所以他们不报警,只是挨打。

要解决家暴问题,有两种途径。
要么条子们获得改变施暴者心智的能力,具体可以穿越回前苏联找一下尤里同志。
要么创立一种弹性较强的惩罚制度用于威慑。
“条子同志,我老公刚服软了说再也不打我了,你放他出来吧。”
"为您而放,我的女士。"

这个想法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这段对话很容易接下去
“条子同志,我老公已经到家了,谢谢你们的帮助让我们重归于#$%^*(*^%$#$%”
另外一个就是这个制度需要大量的资源,专门的关押场所,居委会大妈能力和强制执行力并重的工作人员,当下的赵国不太可能用这个量的资源来解决家暴。
等什么时候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警力空置的时候可以考虑解决一下家暴问题。

说白了,在美利坚家暴都打得飞起,指望赵国的暴力机关解决你老公打你?解决你老公还差不多。


知乎原来可以修改答案。要感谢题主为我2016年找到了课题。

一年后再看本答案,现在的不同是:现在家暴受害者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了

以下是之前的答案:

作为一个经常处理家庭纠纷的社区民警。我觉得问题的关键是受害人报警,想达到什么目的?

对于尚未构成刑事案件的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只能以《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进行处罚。该法规定最严厉的处罚是行政拘留15天。

举个栗子
如果甲走在马路上被乙殴打了,报警后,甲可以选择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坚决要求公安机关依法对乙作出处罚,比如拘留15天。但这样,如果甲要求乙赔偿医药费,就只能去法院民事诉讼了。所以大多数被害人都会选择第二种:进行调解。甲可以在公安机关主持下以不再追究乙的责任为条件,要求乙当场支付一笔赔偿费用。
所以简单的来说,就是甲选择“关人”还是“赔钱”的问题。

回到题主的问题,现在甲和乙成了夫妻,于是“赔钱”的选择就失去了意义。只剩下甲,就是妻子要不要求拘留丈夫的问题。
如果甲乙是路人,他们可以以后再也不相见,公安机关也绝对不会把甲的姓名,住址告诉乙。就算乙要报复也找不到甲。但是,现在甲和乙是住在一起的夫妻……我曾经经历过一个真实的案例,丈夫被拘留了15天,第16天出来后,迁怒于妻子,把妻子打成重伤。这是极端个案。但妻子报警把丈夫拘留后,双方还能恩爱生活的案例几乎没有。于是除非是以离婚为前提,“关人”的选择也基本上失去了意义。
两个选择,都失去了意义。这种情况,中国人传统上称之为清官难断家务事。
另外, 以上所举的例子,都是在乙承认打人的前提下。如果乙不承认,又没有证据,那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公安机关拿乙毫无办法。

所以个人认为,家暴受害者如果已经下定决心离婚,并已分居,完全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受案处理家暴。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离婚的一项参考。否则,公安出面家暴也并不能解决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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