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26歲財務女白領疑因工作問題上吊身亡」這則新聞?
據新聞報道因為她遺失了40萬元單據
拿工人的薪水操資本的心。公司好像都喜歡這樣教育或者暗示員工。知乎上也是這種風氣了?
做決策的,去承擔決策的風險;做記錄的,去承擔記錄的風險。但不要將決策的責任推給做記錄的,不要將管理的責任推給操作者,不要將體系的漏洞讓基層個人負責。
怯者有錯,抽刃向更弱者。
想起前不久把1000多萬的進項發票失手丟進洗衣機絞得稀爛就覺得自己罪大惡極活該槍斃。
資金已經通過銀行走了,跟對方財務要了複印件屁顛屁顛拿著複印件認證了,次月要了個丟失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完稅證明照常恬不知恥的申報了進項了事。老闆養成的尾款跨月打體現出了價值。
40多萬要是現金私結丟了收據,那可真是一點都不冤。我在想這會是筆什麼樣的開支呢?老闆急用?
大額支出黑白兩賬都走銀行,至少支出這一條不會死無對證。
另,當會計兼出納的時候請記得不要把出納盾和審批盾都握在手裡,除非你想背鍋背到死。
雖然現在假賬橫行,然而這不代表可以毫無底線。財權的刀柄,要握在老闆的手裡財務才相對安全。
財務最大的風險是什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他還真不是事兒。
謹慎是財務最基本的要求,就算她不是財務,比如傾家蕩產湊了一百萬,黑燈瞎火的現金交給別人,然後自己搞丟了收據,結局也不會比這個更好。
只要不是觸及法律的問題,其他的問題都是有解的,做財務沒有那麼可怕:賬表錯了可以調,證件票據丟了登報掛失找稅務工商銀行諮詢補辦,錢付錯了比較麻煩,長期合作的就賠笑臉要過來,直接聯繫不上的就報警。
這件事得根源在於姑娘還是too young,首先不相容的崗位不!能!做!其次大額支出必須走銀行!!第三天塌下來背鍋的是法人是老闆是你的經理,自己化好妝等著被裁員就是了,只要沒被起訴沒被法院判,一毛錢不給!那些說三道四的,無非就是不想背鍋,欺負一個新人而已,職場險惡,要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保護自己最重要!!不要有什麼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莫名其妙的責任心,臉皮要厚,沒錯是你的疏忽導致了公司損失,你只要承擔你薪水匹配的那一部分責任就行了,事情肯定是可以解決的,該怎麼解決,都是有套路的,犯不著自己想破腦袋卻無計可施。
另,這件事可能是被陷害,所以要是有人存心陷害你,自己又不懂保護自己,干哪一行都得死。這鍋財務不背!
其他傻白甜妹子不要重蹈覆轍!天塌下來有的是人撐著!聽說知乎傳統過百贊要回來感謝,猛然發現初次回答收穫這麼多贊同,意外之喜。所以回來感謝大家按贊。祝大家新年快樂,一切都好。
看了很多人說這個姑娘心理素質差,學藝不精等,這世界果然都愛痛打落水狗,她死了,再也不會為自己辯駁,再也聽不到任何批評,也許死寂也是一種解脫。對一部分人來說,工作只是各種收入來源其中一種,丟失票據也只是小事,我能理解這個姑娘,她能一死,她再也不知道該怎麼辦了,未來的日子比死更讓人恐懼絕望。她工作失誤出現後,周圍的人都用巨額債務、有期徒刑等懲罰壓她,三人成虎,她漸漸也相信那就是結局,一想到40萬,還有牢房,她失去希望了,不想再忍受煎熬,便去了。
各位,也許40萬債務、有期徒刑對天之驕子來說不算什麼,丟失票據只是小事,但是當她失誤時,公司的同事、主管、領導都將責任推給她,然後看她焦慮、絕望,卻決口不提解決辦法,只想讓她一個人為公司抗事,換做是我,我也會懷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罪大惡極,難以贖罪。
最近,我保管的一個合同少了一份原件,偏偏這個合同有條款對公司不利,所以要回收舊合同,重新簽訂新合同。也許是有心,也許是無心,拿走舊合同的人閉口不提,也不知道是哪位拿走了,同事還有經理都說找不到合同很嚴重,懲罰從一開始的扣績效、解聘到後來需要替公司支付15萬每月的超期款,我的心情從著急想找回合同,強忍眼淚問每一位經手合同的人有沒有拿,到憤怒為什麼丟了合同只找我的事,再焦慮自己的未來會不會就陪在這份合同上,如果要還債怎麼辦,最後就絕望了,我在公司衛生間哭了很久,有一位大姐聽到了就開導我幾句,不過主要是批評我太大意,我明白她是好意,但是心理上無法再承受任何責怪,下班後我在公司門口的丁字路口看往來的車,大家笑著走出公司,我想如果有輛車直接撞死我就好了,死了就不會難過了。真的,這是我當時的想法,然後就向馬路中間走去,被過來接我的男朋友看到,他喊我退迴路邊,然後等綠燈亮了跑過來,問我怎麼了,我就在回家的路上嚎啕大哭,恨不能把所有的委屈哭走,他聽我說完始末,就說你們公司領導傻的嗎?偷拿合同的人才是壞人,你背什麼鍋。我回答,他們只想找一個替罪羊,那個人躲在暗處不好找,我在明處,所以只要我把責任擔了就好。
那幾日我抗拒上班,各種噩夢,早上無論誰說我合同的事,我就緊緊握著手掌,怕自己隨手抓起什麼敲他頭上。最後,是上級單位一個辦事員告訴我不是大事,你寫一個遺失合同作廢聲明,給修改後的合同蓋上公章然後給對方公司就好了,無論誰拿走舊版合同鬧事,舊合同也作廢了,他自己也暴露了,你不用擔心,也不用怕,以前這種事也不是沒有,都是這麼處理。我拿到蓋好章的新合同時,心裡豁然開朗,輕鬆無比。無論這位辦事員是利益相關還是可憐我,我都不問,只想謝謝他教給我解決方案。
事後,經理責怪我不應該聽別單位人的話,我心裡冷笑,出事時你只想用我做炮灰掩飾自己樹敵太多,別人幫我處理事情,也是處理你部門的事,你反倒不開心了,不管他是什麼動機,在當時就是我的救命稻草,我感謝他。
工作上這種事就像渡劫,度過了就學個技能,買個教訓,渡不過就重練。這位害怕絕望到自殺的姑娘,只是執行力比我好了一些。我深深為她感到惋惜,如果她來知乎問丟了票據怎麼辦,上面很多答主的回答都有可行性,如果她有一位經理或同事提醒她雖然失誤在她但可以解決,也不至於讓她為個很多人口中的小事丟了命。
許多說她活該的答主,請你好好做自己全能的主,不要有任何失誤,如果失誤了,也不要請求被仁慈對待。
沒聽說過「丟失單據就要背民事責任」的,除非是「因為利害關係而故意進行隱匿、銷毀」——民法也是重實質的。
這種「丟票據」的事,只要你有合同、轉賬記錄、錄音、證人等任何能證明業務真實性的證據,都是小事一樁。
我不知道那些資深的同事、領導究竟對這個女孩有著怎樣不共戴天的仇恨,抑或是愚昧無知,抑或是卑微苟且,而把重重壓力轉嫁到了這個年輕的生命上——如果這一切又竟是「做局陷害」,我只能說:出來混,早晚是要還的,而且是有利息的。
這個世界可悲的是:良善的人往往重義輕生,惡毒的人往往醜陋卑鄙卻愉快地活著——像蛆蟲一樣。我覺得我挺理解那個會計的。我財務工作干10年了。也是老會計了。
我工作這些年還沒看到過不犯錯的人。只不過有些工作錯了好改,數報錯了,重新報唄。可是出納付錯款了那麻煩了。
看了那麼多回答。我覺得主要責任還是在公司。
公司是應該有財務制度的,你沒制度規範就不能怨員工犯錯,人都會犯錯,這簡直是無法避免的。只能靠制度規範,減少犯錯幾率。只是公司應該承擔自己制度的風險。犯了錯不想解決問題,完善制度,就知道推責任,垃圾公司。
再一個,員工本身就是處於弱勢地位,老闆讓幹啥就是不幹,那就是不想幹了。作為管理者讓不稱職的人在崗位上本身就有問題,而且還是明顯強上。出了問題全賴到具體幹活人頭上了。那不扯犢子嗎?你逼著讓不會開車的人開車,出了事兒你不擔誰擔。
我能理解有人對幹活不行人的人的怨恨,但是要想想根在那裡,是誰把他放到那個位置,明知道不行還讓干,那就有問題。我以前就遇到完全不懂財務的干,瞎干,特煩。但是有關係,上級也知道他不行,沒辦法。你說出了問題怨誰。企業行為是組織行為,決策者肯定要付最大責任。
我覺得這樣,一個制度健全,操作規範的公司,員工在公司規定範圍內出了問題,那員工責任還是不少的,但是公司還是大頭。我以前的企業,明文規定,財務負責人為財務第一責任人,總經理為公司第一責任人。誰拿大頭誰負最大責任。
公司還弱勢,我想罵人。
員工肯定有責任,開除唄,扣發一個月工資,還能怎樣,還想怎樣,就是欺負人太年輕了。
說了有點亂,姑且一看吧
剛工作的時候,接觸一個案子,前面的經手人出差,我幫著做好了法院一個裁定書的抗辯,送去公司經理辦蓋公章。我沒有意識到把抗辯寄出去也是我們法務部的事,以為是公司「有關部門」統一收發,然後我就出差去了……所以抗辯沒有按時發出去,法院扣划了裁定的資金。那筆錢合同寫明是對方先履行,而對方始終沒有履行完畢,並不符合付款條件。
當時我腦子都炸了,因為公司里都覺得我們不是說抗辯過了怎麼會劃款?那種恐懼真是喉嚨都痙攣說不出話的,因為確實是我的錯,公司的損失都是因為我,當時我比這個姑娘小一歲,錢數比她少一點,38萬。回家路上我就哭了,在馬路上猶豫不敢回家。那時候其實根本沒有對嚴重性的理智判斷,自己嚇自己越想越害怕,一時間想不開並不難理解。
後來怎麼解決的?
我回到家,我爸跟我說明天你去好好道歉,所有錯誤都認就行了,隨便公司怎麼處理,責任咱都擔,讓你負責不就是38萬嘛咱們家又不是付不起。
嗯。
但是我永遠不能否認,我爸的38萬才是我當初全部勇氣的底氣。
我很幸運,但是並不是所有人都有這麼幸運。
我心疼她。
作為一名2年會計從業經驗的人,我替女孩感到可惜,我自己也有犯錯的時候,但是我覺得財物上還是有很多補救措施的,我當初就是管很多票據,剛接手,月末對賬時賬實不符,領導說20萬的票去哪了給我找出來,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怎麼弄丟的,那幾天度日如年,我下班在辦公樓下呆到10點,欲哭無淚,後來還是找到了貼現有問題在銀行放著,我問了我哥,我哥是律師,他說就登報去法院辦理丟失手續就行了,哎,沒想到這麼簡單,有一次我問我嫂子如果沒人交接出了問題怎麼辦,我嫂子說沒交接才好,出了問題也不能把之前的問題賴我頭上,看看一個從業10年的會計就是這麼淡定,剛接會計時我嫂子就說賬錯了可以改,數報錯了可以後期改,發票錯了可以紅沖,丟了可以作廢重開,但是錢不要匯錯,但是匯錯了也有補救措施,感覺這一番話給了我巨大的定力,經驗尚淺,以後繼續努力
08年工作兩年的時候。我們單位沒單快垮了。我於是申請調去了另外一個事業處。
沒幾個月,原來的同事和主管找到我,說是有出口付匯聯丟失了60幾張,按規定一張要罰30幾萬。
說是我經手的。並且找出了一張當時我的簽收明細。
後來我縷了縷,絕大部分都是我調走之後丟失的,屬於我還在原單位時期的只丟失了7,8張;而且只有一張有我的簽收證明。
期間也是很多人,妄圖證明這件事情是我責任。包括一些主管,一開口就是質問口氣。似乎你罪大惡極。
他們只是找不到替罪羊罷了。
當時年輕,外加「習慣性的把放大自己的錯誤」,於是每天惶惶不可終日。想著巨額罰款,想著工作要丟,痛苦了大半年。
忘了當時怎麼平息的。
八年之後的現在回憶。覺得自己當時吃了嫩的虧---就算你們找到一張有我的簽收紀錄又怎麼樣?我已經調走。而且絕大部分都能從時間上證明和我毫無關係。
現在尤記得當時的無助。職場冷眼旁觀的人太多,但是這無可厚非。我該慶幸還沒人落井下石。我記得我還在當稅務管理員的時候我負責的一個企業的90後小姑娘會計把一張稅款十多萬的進賬發票放過了時限忘了來認證抵扣,過了才發現。當我見到她時候臉色嚇得卡白卡白,有點崩潰的感覺。後來所里給她寫了報告想了方法也沒能把進賬抵扣的了。我記得兩個所長專門把企業老總叫到所里給他解釋勸他不要太過於為難小姑娘,後來就企業內部罰款了事了,不管領導的勸解有沒有用,至少還是儘力了。想想領導還是挺溫柔的,誰能不犯錯,生命還是可貴啊。
想起我畢業實習的故事,小組長說我能力強讓我設計產品里一個面和面之間的過渡配合,過渡的地方是曲線和曲線的配合,配合要做到掃光不斷線。我認為不可能做到,而且考慮塑料本身注塑時可能會產生翹曲變形,也不能做到配合完美。我堅決的拒絕了組長的要求,表示能力有限無法辦到。後來組裡另一個傻哥們為了表現接了這任務,結果前期試產配合很糟糕,領導很生氣,小哥很悲催。
現在想想小組長也是知道不可能在找替罪羊。呵呵呵,人心就這麼險惡,自己的能力要自己清楚。
姑娘這事估計丟失的東西本來就有問題,一丟很多東西就說不清了,然後有人順勢坑她,新老舊賬一起來,百口莫辯。
另外有些說丟了發票可以補的,說技藝不精的。願你們天生十項全能,工作中最大的問題就是丟個發票而已,不然路過寺廟和道觀還是進去拜拜吧。
都不容易,逝者安息。
不得不承認,這世上有很多人把別人的善良當做軟弱,恣意踐踏,並認為理所應當。
公司招一個年輕人的時候,看重的是能用個低工資就買來個廉價勞動力,認為那些基礎的活很簡單,就只值這個價,而且年輕人沒經驗,我還給她機會練手呢。但別忘了,基礎工作也要培訓,年輕人沒經驗,就意味著公司要多花時間去指導。新手出了問題,公司就應當承擔相應後果,這是你在當初決定招聘年輕人的時候,就必須要考慮到的後果。而不是一出事,就是員工成心給企業找麻煩,企業很無辜。
我之前的公司是個外企,招的出納要求英語流利,給的工資只是市場行情,民企都給得起的工資,並沒有因為語言的要求而多給一分錢。但乾的活卻很多,加班是家常便飯,而且每件事都很急很急。這種狀態下出納崗位最容易發生什麼?付錯錢!幾乎每個新來的出納都會付錯錢,出錯了怎麼辦?自己賠啊。現在付款都是網銀了,現金支付很少,網銀付款是有另外一個人複核的,出錯是一個人的事嗎?但複核的人是不會承認的,公司也假裝不知道,出錯當然是出納賠。
有的出納比較較真,不認同這種方式,那公司就有理由攆你走了。走人就得了,一個基礎工作而已,沒必要生氣,換個地方繼續干,說不定碰到個更好的機會。但大部分的出納都是忍氣吞聲,默默賠錢了事。
想到一個年輕的小朋友,滿懷激情來到公司,還沒領到幾塊工資,就先賠錢,也是醉了。
所有工作都可能出錯,出錯了怎麼辦?那些一出問題就不問青紅皂白,一萬個理由指責你的公司,趁早離開,它不值得你賣命,為此而自責,甚至自殺,太不值得了。
我剛上班的時候,網路還不像現在這麼普及和發達,那個時候,如果遇到個老人故意刁難,真的很悲催,因為你自己可以求助的資源太少。但現在不一樣了,很多問題在網上查查,都能讓你眼前一亮,沒啥解決不了的,別怕。
當企業口口聲聲抱怨現在的員工沒有敬業精神的時候,我都在心裡呵呵,你配這麼要求別人嗎?自己照過鏡子了嗎?
當企業高價找來培訓師為自己的員工洗腦的時候,是人家認為你很傻,輕易就能上當。但你自己可千萬別真的認同那些理論,沒事就該想想,那些理論錯在哪裡。
善良本身就是人海中的稀缺,但人們往往不知道珍惜,甚至恣意踐踏,讓它幾乎要絕種。
財務新人,剛入職半年多,我們報銷的流程是直屬部門簽字-財務部簽字-公司領導簽字-出納付款並簽字-財務部拿回記賬。我們的出納就是我們公司的財務領導,我記賬,他管錢,因為報銷不多,他會零零碎碎付完款抽空給我拿回來,後來有一次我發現少了兩張單子,而且上面有發票,打電話問他說他給我拿過來了,我也記得自己是放在過辦公桌上,可是到處找都沒有。
當時心裡壓力很大,一般的餐飲票打車票報銷還好說,那兩張是委託勞務公司的管理費發票,何況剛入職,報銷又不多,就這麼兩張單子還能弄丟,作為一個剛入職又被領導非常照顧的財務,真的覺得無地自容。來來回回找了兩天,家裡辦公室全翻了個遍,各個同事也都幫忙找,還勸慰我,說都能理解,這事好解決。最後放棄,只好心驚膽戰地去找領導,也是兼職的出納,當時都算好了,這幾萬塊自己掏、領導批評都認了。
X總,有個事,我得跟您說...那..那兩張單子,我找了半天也沒找到,全翻遍了,是我不好....還沒說完,他說你等會兒,我記得給你了啊,說著就去翻他的文件夾,結果就在下面。
當時我真的能感覺自己的心從嗓子眼撲通就掉回了原位,領導一看我如逢大赦的樣子就笑了,你怕什麼,找不著了你就跟我說,也許在我這兒我忘了,再說,真找不著了也不是大事,財務總會遇到這種情況的,有事告訴我,我跟你說怎麼解決,出了事也是我擔著,這兩天嚇壞了吧,不至於,小孩兒就是經不住事兒....
所以,我很理解新聞中的女孩兒當時的心情,幾十萬的錯誤,對一個剛入職的小姑娘來說真的是天大的事,客觀上的、主觀上的壓力,難以想像,但是可惜的是,她沒有遇到一個好領導,好同事,能告訴她,沒事,我們理解,找不著了你就跟我說,出了事我擔著。
上次的事和這新聞里的事,讓我記住了,做財務也好,做其他工作也好,認真很重要,我從那以後,就認真記錄每一筆報銷的進度情況,但是不管有什麼事,都不要慌,總有解決的辦法,何況有些事不一定就是你的錯,是你的錯,也能解決掉;再一個,當周圍的同事犯錯時、遇到麻煩時,絕對不要落井下石,打擊她,嚇唬她,自己能幫忙解決就盡自己的一份力,對她來說,真的是很大的安慰。
關於評論區……我還是想更新一下答案~~
雖然贊不多但這個確實是我寫的收到贊最多的一個答案哈哈哈
評論里有前輩說我比較年輕,職場上的事沒經歷過,可能沒辦法理解當事人姑娘。我確實沒有經歷過職場,我也知道我沒遇到不一定別人就遇不到。我只想說正是因為我們無法改變灰色的環境,所以更要加強自身的專業技能和相關能力。
上級欺瞞哄騙,難道自己就不要去認真考量一下這件事到底是什麼程度嗎?
別人開玩笑說「90後財務工作者沒一個活到三十歲的」難道也要不經過驗證就去到處聳人聽聞嗎?
查一查法律很困難?困難到領導說什麼就信什麼?
死者為大。或許點點蠟燭發發哭的表情很容易,也符合大眾審美觀。也容易佔領道德制高點。
但我害怕的是,從此以後就只會點點蠟燭發發表情,沒有人從這件事里吸取教訓。
姑娘白死了。
以後有同行想不開,也只會走上這一條路。沒有人去想辦法我該怎麼解決問題,沒有人去尋求更多人的幫助,沒有人去提前多熟悉一下工作流程專業知識,以備不時之需。
死了多好 。還能賺足別人眼淚,順帶滿足部分人展示善心的欲求。
你可以說我不尊重死者,也可以說我是「何不食肉糜」,更可以說我幼稚天真可笑。
但是從頭到尾我的觀點都只是——如果改變不了環境,那麼我們只能儘可能多地去自己為自己提供保護。
我們的專業知識法律常識就是我們的保護,我們的積極向上越挫越勇就是我么們保護,我們的抗壓能力自我開導就是我們的保護。
自然。很多時候不是我想保護自己就能夠護自己萬事周全。但是一個人如果不依靠自己只望著他人,這樣的人恕我直言,比之蛀蟲尚且不如。
沒有人有責任保護我。更沒有人有責任時刻在乎我的感受。我媽只有一個,剩下的全世界都不是我媽。
我們就算再為姑娘傷心,依然改變不了這個職場環境。因為我們目前都只是遊戲的參與者,而非制訂者。要成為制訂者,只能遵守規則堅持到底或許會有一些可能。只有成為了制訂者,才有可能去動一動我們不認同的規則。道阻且長,行則將至。而在此之前,我們只能默認,遵守。
我從來不認為同情是有用的。如果同情有用,世界上又哪來這麼多不圓滿。
姑娘的生死自然有她自己來做決定。無論認同與否,我們都是不相干的陌生人。
作為陌生人,我可以理解她。但我還是不能認同她的做法。這件事對我,是一個警醒,讓我時刻謹記事多險惡,我需自強。
我確實缺少職場經驗,也聽說過同校師兄畢業沒幾年就被人「送」進去了。但是選擇了這個職業,我願意多謹慎小心,多思多想多做多學。如果真的有一天失望透頂,那就換個地方換個工作從頭開始。我知道即使我身後一個人也沒有,我也可以做自己最堅強的後盾。更何況我身後還有苟……的知乎~
每一個職業無論高低貴賤,總要有人去做。此生不求擇一事終一生,但求入一行敬一行。
以下原答案
小透明會計專業學生來答一發,有不周到之處還請不吝賜教。發票類憑證都是一式好幾聯的,如果沒有了其中一張,完全可以從銷售方供貨方那裡取得證明。
這裡的單據不清楚到底是什麼單據,如果是記賬憑證那麼完全可以通過原始憑證重新整理。如果是明細賬總賬裡面的賬頁,也可以從憑證表開始按照增改規則增改。
而且最重要的是,沒什麼憑證是獨一份不留底的。也沒什麼單據是可以隨意銷毀的。所有的會計資料由會計機構當年整理存檔保管一年後轉至檔案機構保管。最少保存三年,其他的根據類別不同保存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甚至永久。即使是當事人遺失了己方的單據,也完全可以找到另外一方提取資料補救。或者還有其他的一些辦法。
這些是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要求學習的最基本的教材《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裡面隨便翻翻就知道的知識。財務人員無論如何也得是擁有會從資格證的吧?說到這我就在想,不知道是姑娘急昏了頭,或是別有內情,還是真的不具備一個財務人員最基本的素質。
更不用說出納不得兼管檔案管理的工作這個死規定了。
人生很長,挫折很多。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就算是最壞的打算從頭來過,40萬如何就比一條命重要?保住一條命,還怕掙不足40萬?即便是量刑,一不是偽造變造賬目,二不是貪污受賄。哪裡就可以隨隨便便說到有期徒刑去。不過辛苦艱難一些。換句話說,世間哪一條路又是好走的?就算是天生富貴也還有富貴的煩惱,更何況尋常人。
痛惜父母暮年失子,無人膝下承歡養老送終。不禁想起我曾經還是出納的時候,那時剛畢業,找了快一個月的工作(財務沒有經驗真的很少公司願意要),終於找到了一家公司願意錄用我,我現在很感謝那家公司和領導,(畢竟領導很nice),有一次快要下班的時候,把現金數了一遍,結果發現少了4700,當時覺得自己肯定是那個賬目記錯了拚命找,然後又翻了昨天的賬來對,就少4700,當時我就慌了,怎麼辦,自己手裡少錢是自己負責的,渾渾噩噩的下班,那時候的工資還1K多,還在試用期,回去的公交上就一直在想自己多少個月不拿工資才可以還完,一直緊張到不敢睡覺,然後第二天去辦公室又算了一遍,差點哭了,然後打開抽屜的時候看見47張大洋安安靜靜的躺在那裡(那個抽屜平時基本不開)。當時開心壞了,然後一下子就餓了。
所以財務是要細心在細心。
那些把責任推給她,在她的對立面指責,威脅,恐嚇她的人,才是真正罪大惡極的
這心理素質怎麼做的了財務,一個正常的財務要在關鍵時刻裝得了孫子,在無聊的時候裝的了大爺。不就一份單據么,私底下找對方財務要個複印件不就可以了么。任何一個正規點的公司財務單據都是會最少有一式兩份的。怕啥。
不自覺的相起她來,大約是 12/13年吧,濟南有一剛畢業的姑娘,也是涉及財務方面,具體原因不知道,應該是被人坑了,在微博直播自殺了,跳的護城河。
這都過去整整3年了,真的好傷心。
一定要謹慎。各位。
那位博主的微博@密林精靈舞
http://m.weibo.cn/u/1686536017?jumpfrom=weibocom
再說一下,騙子壞人早晚有報應。
逝者安息吧,不要打擾她,少些口業吧。上上周繳稅的時候給待報解預算專戶多打了3萬,審核人也沒審出來,當天是周五,資金中心沒有付出去,所以對賬肯定不平我也就沒在意,等周一付出去了之後稅會在稅務局查這筆賬查不出來,因為稅會給稅務局報的數字和我轉賬的金額對不上,知道這個時候我依舊沒意識到是金額出錯的原因,僅僅以為是12月銀行出新規後重新設置網銀導致轉賬滯後。到周一晚上對賬的時候發現多打了3萬,我嚇得一身冷汗,因為這不僅僅是多交3萬的問題,公司只認金額一致的增值稅發票,金額不一致的話會導致本次交稅的發票無效(稅金應繳44萬多,實繳47萬多),然後我冷靜思考了5分鐘後找我們領導把事情講清楚了,我們領導是個女的,對我們很好,工作上非常認真,能力很強。我以為我會被罵,但領導給我分析了一下形勢之後,告訴我怎麼辦怎麼辦,然後就化險為夷,雖然沒有批評我,但我心裡實實在在的記住領導的恩情了。當然這麼說不是讓大家無所顧忌,財務的工作真的是要非常認真非常仔細,假如你萬一萬一出現了失誤,第一,不要慌,先找原因。第二,及時和領導彙報,講清楚原委,不要擔心被罵,出錯了罵你都是輕的。第三,商量解決對策,一般像發票,收據這些丟失都是可以補救的,但劃錯賬這些真的很麻煩,當然如果真的劃錯賬的話,責任也不是一個人承擔。
最後再強調一遍,
每天對賬。
你們以為簡簡單單票據丟了就會自殺嗎,她也是個財務當然知道怎麼補救。她必定是遭遇了其他使她無法活下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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