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體出軌和精神出軌確實是可以分開的嗎?
我覺得這個答案應該是因人而異。
不過很好奇這個到底有沒有一個界限,是不是確實可以控制到只有身體出軌,而精神不出軌,比如有對象之後仍然可以一夜情。歡迎男女老少、LGBT各類群體回答。
引用史鐵生《靈魂的事》里的一小段內容
我知道一位現代女性,她說只要她的丈夫是愛她的,她丈夫的性對象完全可以不限於她,她說她能理解,她說她自己並不喜歡這樣但是她能理解她的丈夫,她說「只要他愛我,只要他仍然是愛我的,只要他對別人不是愛,他只愛我」。可是,當那男人真的有了另外的性對象而且這樣的事情慢慢多起來時,這位現代女性還是陷入了痛苦。不,她並不推翻原來的諾言,她的痛苦不是因為舊觀念的遺留,更不是性忌妒,而是一個始料未及的問題:「可我怎麼能知道,他還是愛我的?」她說,雖然他對她一如既往,但是她忽然不知道為什麼他還是愛她的。她不知道在他眼裡和心中,她與另外那些女人有什麼不同。她不知道為什麼她不是與另外那些女人一樣,也僅僅是他的一個性對象?她問:「什麼能證明愛情?」一如既往的關心、體貼、愛護、幫助……這些就是愛情的證明么?可這是母愛、父愛、友愛、兄弟姐妹之愛也可以做到的呀?但是愛情,需要證明,需要在諸多種愛的情感中獨樹一幟表明那不是別的那正是愛情!
@Beluga :
- 你說的「吃著碗里的看著鍋里的」以及其他類似的描述,比如覬覦、遐想…都是非常模糊的、難以精確界定的。作為一個「別人」,我們無法明確判斷當事人的內心活動究竟怎樣,因為將心比心實在很難,也因為動機揣測很容易衍生出多餘的惡意致使判斷不公正。甚至可能連當事人自己也是迷惘糊塗的、難以控制/分辨自己的內心的。
而「身體出軌」卻是相對容易界定的——用發生性行為/邊緣性行為來界定,或者範圍更寬,一切情侶之間的私密行為,實際上大眾對「身體出軌」的判斷標準也還沒達成共識呢——不管怎麼說,這是實際發生的,有發展過程的,能留下確鑿證據的。
隨便想想,女朋友不在枕邊的時候,想像著蒂塔·范·提絲打手槍是「精神出軌」還是「身體出軌」、亦或不算出軌?想像著校花/前女友/女同事/隨便什麼人打手槍呢?
聽著葉倩彤的錄音/看著 AV 打手槍是「精神出軌」還是「身體出軌」、還是不算出軌?聽著小情人/陌生人/其他遐想對象的日常對話錄音打手槍呢?與小情人/網友的「電話愛愛」/「視頻愛愛」(依然是打手槍)呢? - 單純「出軌」這個概念,應該限制在「兩個人的互動」上,還是應該範圍擴大到「一個人足以出軌」上?所謂的「精神出軌」可能是不能確立出軌對象的。
比如,某個已婚男人一直肖想著他的年輕女同事,白天對她又是語言挑逗又是咸豬手(,晚上想像著她打手槍),但那小姑娘淳樸沒有知覺/有知覺但無回應,她應不應該被算作這個男人「精神出軌」的出軌對象?
總之我覺得,「精神出軌」和「身體出軌」不是一棵樹的兩根枝,地位不對等,概念不清晰,要從本題的這個角度來看實在是看不清的。在我看來:
- 或者,因無法建立廣泛可行的統一的判斷標準,而根本無法建立、完善、界定「精神出軌」這一概念。
於是我們應該慎用「精神出軌」這四個字(偽概念),更著眼於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提問者你想問性愛分開的問題,直接發問就好了,沒必要藉助「精神出軌」這個含混不清的辭彙。
以及,儘管現在還不能下定義「『精神出軌』是指什麼什麼」,但就個例而言,可以下結論「這人這事是『精神出軌』了」或「不是」。各人的結論不統一也沒有關係,而且這類結論對人們解決問題也沒什麼實際幫助。 - 要麼「大一統」地來看,把所謂的「精神出軌」作為「身體出軌」的一種類型的初級階段(臆想階段、圈地階段、踩點階段…)的別稱;而「身體出軌」還有其他類型,相對應的,也各有各的初級階段。
可能這人能力不夠、運氣不好,從「看著鍋里的」這個階段沒能發展到下一階段「撈起鍋里的」;也可能情形對了、事態進階了、發生性關係了…事物自然的發展過程而已,誰能把一個人的嬰兒時期從他的成長曆程中剝離開呢?
對於性愛分離的問題,我覺得史鐵生的話有點紙上談兵。
如果我愛一個人,那我就會盡我所能的滿足他的願望。如果他想獨佔我的肉體,而這個願望對我自己、對別人都沒有損害,那麼我就會盡量去滿足他,理解並包容他的小私心,在「滿足他」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我對他的愛,從中我得到了快樂,這份快樂維持著我繼續愛他。如果他想獨佔我的肉體而我渴望著別人的肉體,那就要看我是否愛他愛到了要妥協退讓來成全他這個程度了,換句話說,我要衡量是出軌給我的快樂/滿足更「重」、還是讓他傷心憤怒給我的悲傷更「重」,還要考量自己對「忠貞」這種道德操守的認同程度。這是一個權衡。
或許任何實際行動都不能證明有愛,但不顧及對方的感受/沒有實際的行動卻能證明不(夠)愛。反過來說,愛是無法證明的,愛是內心的感覺,感覺是不言自明的。我也不能證明我媽愛我,但我和我媽都相信她愛我,這是一種信念。
出軌最起碼是兩個人的事,單獨一方「分開」身體出軌和精神出軌,沒有任何意義。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里的托馬斯和特麗莎是關於靈肉觀的經典例子,lz可以研究一下。
如果換成,性和愛可以分開嗎?我想你就有答案了。
確實可以分開。
我和我初戀男友是異地戀,那時候我還是個 18 歲的小夥子,他是 22 歲的老油條。他跟我說,他在外頭,如果有性需求,會找 419 。他給我的承諾是,一定會注意安全性行為。
我答應了。雖然不敢說他有多愛我,但他對我的感情很真實,毫無掩飾,讓我感到值得相信。而當時的我也不在意那麼多。我覺得,既然我相信他心裡一定是有我的,那他跟誰上了床,又有什麼關係呢?
他做到了他所說的,而我也做到了我所說的。
現在的我,彷彿又回到了那時的情境。我現在的男朋友比我小四歲,這是他第一次戀愛,而我儼然成了那個「老油條」。我們也是異地戀。最開始的時候,我給他的承諾是,我不擔保不會出現 419 ,但我一定會第一時間跟他彙報錯誤。
後來真的發生了。和一個追我的男生。我第二天就打電話給男朋友,告訴他我做了什麼,和誰做的。他很難過,可是竟然也能夠平靜地告訴我,他懂。
這讓我越發愛他。 我如何能夠忍心傷害這麼愛我而又這麼懂事的男孩?
我數了數,如果我要找人上床,手頭上就有好幾個現成的候選人。我也知道,跟別人上床並不影響我對我男朋友的愛。
我也仍然支持性權利的運動,支持人們 419 、多P、換偶、SM 、買性甚至與動物做愛的權利。但我已不再去做這方面的實踐。
我曾經的心態,和@GayScript 的答案里說的他那位朋友的特別像。但我無法忍受在最親密的人面前偽裝自己。我沒有那種心理素質,瞞騙愛人的事情,我做不到。
收斂自己的慾望,確實需要做很多的心理鬥爭。有時候也會忍不住,跟小 gay 們勾搭勾搭,曖昧曖昧。但我明白,那條警戒線,算是在心裡畫上了。
他是一個極好的男孩,我不能辜負他,更不能欺騙他。
以上。
update: 我是@路小茶 。我切換到匿名是希望避免被人肉。
update2:後來這個極好的男孩把我甩了,呵呵,呵呵。
很長一段時間我也這麼認為,可以分開
到現在,我特鄙視這類人
身體出軌是什麼?是精神做出的最確切的反應,身體出軌必然伴隨精神上的消退,精神上的出軌肯定會帶動身體上的欲求
人能真正的控制自己嗎?答案是,不能
你所追求的喜愛的都是基於一個特定的模式,總會有許多痕迹在交織在重現,別說什麼419不分葷素,扯淡
可以啊,躺在別人身下時腦子裡全是老公,睡在別人身上時心裡都是老婆。我信了,你信不?
也許完事兒後還能急著回家給對方一個擁抱:親愛的我好想你。
我以為我能接受性愛分離 身體出軌 事實上我也是這麼做的
我還慫恿他說有生之年一定要去東莞體驗下ISO服務
但當他在外地開玩笑說要招嫖 之後又跟我說手機沒電了時 我還是難過得一晚睡不著覺
第二天證明他沒招嫖 我很安慰……
我覺得身體出軌,就是愛情敗給了慾望.拿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掩飾虛偽醜陋的自己,沒什麼意思.
首先要明白什麼叫做精神出軌。
在史泰龍所演的一部電影中,未來世界的性行為都是透過兩台腦波頭盔的鏈接,然後一閉上眼睛的時候,就好像做夢般的和對方做了,如果這個東西真的被發明出來了,這樣的科技會如何衝擊男女的性關係呢?如何衝擊道德呢?
如果A和自己的妻子一起的時候,會把女性B帶入性幻想中的,法律上並沒有出軌,但如果未來科技真的發明了這種頭盔,A拿著頭盔和B一起的話,算不算出軌呢?
是不是只有身體上有了接觸才能算作出軌呢?
那麼看色情片是出軌嗎?那麼對妻子以外的女生存有性幻想是出軌嗎?
有一些兩性關係磚家,告訴我們只要念頭上對自己的妻子以外的女人動了慾念,就是出軌了。
但如果你問男人是不是想搞不同的女人,是個男人有七個肯定會說「是」,其餘三個會說「不是」,第一個是虛偽的,第二個是GAY,第三個是和尚。
@詩醉刊 《偷情是不應該的嗎?》偷情是不應該的嗎?
這個討論很好,偷情之中,出軌的概念更需要釐清楚。
古代有個傳說,某女狐為了鎖住一個男人的心,不斷變幻出不同的女人來跟他做,最後這個男人還是照樣尋花問柳。
先說第一個問題,現實中的女人當然不可能變成不同的女人,但可以裝扮成不同的樣子來,那麼,當其以不同於自己形象出現時,男人算是出軌嗎?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那個男人還是會去尋花問柳呢?
這些都是問題?而這些問題要你自己去想清楚,而不是我告訴你答案才行。如果你有興趣,可以加入我的討論:如何界定非物質的出軌?
至於你的問題,我覺得可以加入我的討論繼續進行,在知乎上不太方便。
畢竟肉體和靈魂是無法客觀獨立存在,兩者相輔相成、相互依靠,靈魂動了,肉體也會隨之行動,無法辯證分開,這就是大自然的規律。
醒醒,不要給自己找理由了
你和你的伴侶都認為可以分開,那就是可以分開的
你認為可以分開,你的伴侶認為不行,沒有分手之前就不可以分開
你和你的伴侶都認為不可以分開,那就是不可以分開的
我知道沒人會介意但還是想說,每個人對出軌的定義不一樣,所以你探討這個問題一定要寫清楚是在什麼樣的價值觀念上。有的人根本就沒軌的。
有些時候是可以分開,但請原諒我無法接受。
我曾經有個愛人,也不能說是愛人,就是一個特別喜歡的人,她很作,真的很作,但是她長的漂亮,也受人歡迎,她不樂意公開我們的關係,她也不樂意拒絕別人的喜歡和曖昧,理所當然的享受著我對她的愛和忍讓,也享受著別人的示好,不斷的無理取鬧,撒潑。
後來她出軌了,我從不知道一個人可以同時喜歡兩個人,被發現時還理直氣壯。
但是我太喜歡她,即使分開了,我也承認我忘不了她,她後來回來了。
和別人在一起,說著喜歡我,也就是說,肉體給了別人,心給我,她沒覺得有什麼不對,我理解她的那種想法。
但是抱歉,愛情永遠是忠貞的,我無法接受,出軌,就是出軌,沒有精神肉體之分,那都是對愛情的背叛,對忠誠的褻瀆。
最好不要有, 但一定要選一個。我寧願選擇身體出軌
身體出軌是一種結果,你如果知道,那麼只有兩個選擇; 接受和不接受
而精神出軌是一種過程,你知道了,那麼你不得不想現在能不能接受,到了身體出軌的階段還能不能接受。。。永遠在質疑和揣測中過日子往往比接受一個既定的事實來的更難受
而且相信我,如果是男人,精神出軌永遠只是他出軌路上的一個過程。。這個沒有成功或許他只是方法不對,顏值不夠,總有成功的一天。。在這種雀躍的心情里,你想阻止很難。他想改掉也很難
還不如乾脆選擇身體出軌。總是是結果。。要麼接受。要麼分手
我不大清楚男人,所以我只從女人的角度回答這個問題。如果分開的話有兩種情況,一種是只精神出軌,沒有肉體媾和;一種是肉體出軌了,精神還在。
第一種,精神出軌就意味著你喜歡上別人了,喜歡就會想要佔有,起碼要擁有吧。人類用什麼方式宣示這種擁有呢——肌膚相親。不一定做,但肯定想要靠近一點再近一點,直到近到床上去。當然這個近的過程有可能中斷,甚至根本沒開始,那原因不外乎控制的好和沒有條件。不管是這兩種的哪一種,其實在意念上已經肉體出軌了。
第二種,相信每個人的看過的電影、電視劇、書本中都會有那種本以為自己是累覺不愛的女子,以各種方式消遣自己,本來以為只是419,沒有想到對進入過自己身體的那個男人產生了別樣的情緒。印象深刻的就有2046里的章子怡飾。PS.男人我不知道,至少2046里的梁朝偉是可以分開的,對蘇麗珍忠貞不渝也不妨礙他夜夜狂歡。
當然,也有可以分開的情況,比如說酒後亂性,過後連對方是誰都不知道就各奔東西,比如本來是奔著找個情兒去的,結果發現對方粗鄙無恥,毫無興緻。這時候兩者就分開了,但是我覺得這些不在樓主想要討論的主題問題中吧。
玩某APP時我遇到一個男森,大家很喜歡深夜聊騷。他經常瞞著女友玩各種戀愛APP,他和我說,只要女友不在,他就會開始上網勾搭各種女的,也有試過出軌,被女友發現後還是被原諒了。
事後他依然這副德行,還是繼續玩。只是隱藏手法更深了,他的戀愛故事還是挺多的,非常記得他對出軌這個話題的看法。
他說:「女生才分精神出軌還是肉體出軌,只要女生肉體出軌了勢必伴隨著精神出軌。因為一般女生只有對對方有好感了才會想著和他發生關係。
而男生不一樣,男生覺得只要我的心裏面只有她一個,就算是和別的女人打炮了,也不算出軌,充其量只能算是解決生理需求而已。男人就算對其他女人的沒感情也有可能發生關係,一個正常男人原始本能反應。」
他覺得其實自己心裏面還是最愛女友,就算和別的女的XXOO了也不代表什麼。但是如果女友出軌的話,就覺得她心裡肯定是想分手的了。(怎麼聽著覺得那麼不公平!)
說到為什麼這男的出軌了,女友還能原諒他。聽他說的是,當初女友和他也是網上認識的,本來想著同城玩玩而已,沒想到見面處了幾次後,那女生好像想確定關係了。女生有空就做飯盒送他公司去,沒事就打電話問候,那時候男的沒女友,突然有個女的對他噓寒問暖的,心一軟就在一起了。我是女人,我覺得精神出軌可以原諒,身體出軌就不行!感情這種東西難以控制也能理解,對方如果愛上別人了,請告訴我,大家好聚好散,雖然很痛苦,但我尊重你的選擇。但是身體行為是可以用大腦控制的,如果對方根本不願意去控制自己的言行,那就是沒救了,我是無法原諒的,一輩子都不會原諒。
其實我也是真的很好奇啊,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的區別在哪,有區別么?
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思想,因為理智,因為可以控制自己的行為,我記得我哲學課上聽過,差不多吧。
那問題來了,既然分精神上的和肉體上的,那就要分自願的和非自願的。
先來說自願好吧。首先是自願的肉體接觸。這麼說不太好,但往前推個幾萬年原始社會的時候,壓根兒沒有出軌,喜歡誰打暈了扛走,生了娃再放。人與人之間不需要思考什麼相互聯繫。現在社會,兩個人在一起談戀愛還是結婚啊,都是有聯繫的。今天你自願和這個上床,後天和那個上床,回過頭來說,我只愛你,我只是肉體上和他們有接觸。這個時候你男(女)朋友跟你炮友有什麼區別啊,同居多一層室友關係,沒同居的多一層飯友關係?你說不啊,我和我男(女)朋友有精神上的交流。精神交流就是所看所聽所觀所感說出來吧,你們難道真的在床上一聲不吭悶頭狂幹麼,那我也是服了。(基於這點,我其實就不覺得精神肉體可以分開。)那其實都有精神交流,男(女)朋友什麼的,挺可笑的不是。
再說自願情況下精神出軌。這不典型的綠茶婊紅酒鴨嘛(還沒上床的那種),勵志混跡於藍顏紅顏之間(基本上慢慢就爬床了)。各種撫慰你受傷的心靈,讓你感激涕零無以為報,只有以身相許啊。
最後就是非自願了,既然非自願那就只有肉體了對吧。我至今都奇怪究竟有什麼葯能讓人不做愛就得死的,還得是那種自慰之後也不行的,非得做。那這也真是,科學上的一大進步。
其實你看,肉體和精神真的分不開,肉體是精神表達的渠道,精神總會得到肉體的反饋。人類沒有那麼偉大,也沒那麼堅定。你沒有說起床就起床,也沒說忘記就忘記。那你憑什麼說肉體和精神可以分開。等你真的靈魂出竅,肉體還行動自如的時候再來找我,我定掃塌,做你的擁躉。雖然說我覺得靈魂不代表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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