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個目的性強的人,與做一個有趣的人,二者衝突么?

1.一直希望自己是個有意思有趣的人~
2.在工作中發現:目的性強一些,效率比較高,但是往往就顯得為人比較功利,更談不上有意思。這種矛盾讓我有點困惑~
3.本人的知乎第一問,感謝各位的答案,受教了~


不衝突,我既功利,又有趣。
原因大概是我敢把自己的目的擺上檯面,換言之,我的目的都擺得上檯面。


不衝突,我覺得我自己就是一個典型的目的性強又有趣的人。(呃……有點王婆賣瓜了,見諒)
1、我不覺得「為人功利」是不好的事。我們活在這個世上,自然要食人間煙火,人不能抓著自己的頭髮把自己從地球上拔起來。所有我想要爭取的利益,我都會努力地爭取(這不意味著我會不給別人利益)。爭取得爭取不到是一回事,去不去努力爭取又是一回事。當然,我最近幾年也成長了很多,發現生活中需要爭取的東西可能也沒有那麼多,很多小事不用太在乎。魯迅就曾經因為民國政府工資發少了而寫文開罵,但是這絲毫無損魯迅的偉大。
2、在生活中我有很多愛好,我也會努力去體會生活中每一點有趣的事物,不管是天氣的陰晴雨霧,還是風景的春夏秋冬,或是與人之間交流的樂趣,或是一件實用或美觀的物品,或者一本精彩的書,一部精彩的劇,還有親情友情愛情,以及生活中所有的喜怒哀樂。生活這麼美妙,怎麼能不有趣呢?
3、培根說「知識就是力量」。我以為,知識令人更有趣,力量令人達到目的。要想二者兼得,不妨學點知識。


從本質講不衝突,從現實看衝突
評估人的目的性和趣味性有兩個維度

  • 不同維度下
  1. 自我評估。你認為自己目的性強還是弱,趣味性強還是弱。從自我角度完全可以既有目的性又有趣。
  2. 他人評估。別人(或者說你在意的人)認為你的目的性強還是弱,趣味性強還是弱。從他人角度不同人有不同看法,想讓很多人覺得你有趣,就要經常調整行為模式。
  • 回到現實

現實生活中,目的性人們習慣於自我評估,有趣性人們習慣他人評估。
在這種混用之後人們就會被雙重標準所迷惑,要麼堅持自我加強目的性,要麼順從環境變得有趣味性。


1. 目的性強和有趣不衝突
目的性強即結果導向,與其愛好廣泛學識淵博並不衝突。身居高位的大多結果導向,大多很有趣。板著臉的時候也會講冷笑話。覺得其無趣只是沒按到開關。

2.在工作中發現:目的性強一些,效率比較高,但是往往就顯得為人比較功利,更談不上有意思。這種矛盾讓我有點困惑~

結果導向與過程導向各有優劣。目標明確不會使人庸俗功利。如周總理小時候說讀書為中華之崛起,不功利吧?周總理是位有意思的人~

很多大家非常和善,越有錢的老闆越愛笑。段子拈手即來。因其閱歷豐富,隨便講都能讓人聽之受益。這些人很有趣,很歡樂。

職業經理人殺伐決斷不近人情,是因為沒有做百年傳承的目標,為短期利益指標而折騰。

上進不會使人功利,多讀書多旅遊,眼界開闊了,與人為善,吃點兒小虧,做個溫暖的人~

工作也是一樣,不是非得踩人上位,自己能力上去了,自然有位置供君挑選。
不必做陰私事,一樣可以功成名就。不擺出急功近利的樣子,慢個三五載,未必是輸。


目的性強,一以貫之的人,看起來肯定是「不有趣」。
但別人看起來無趣,不代表心中沒有生機。
趣味,其實是生機,春意,體驗感。


不衝突。
一個目的性強的人,即使目的沒達到,做事失敗了,他勇於自嘲調侃自己,不也是個有趣的人么。
一個有趣的人,可以是懷著興趣去做事,以達到自己的目的,你看微博營銷段子手,他們寫的每個有趣段子都懷著把你逗笑的目的。
但為什麼既目的性強,又有趣的人似乎不多,或者我們會懷疑兩者是相互衝突的呢?
我認為,有趣需要思維開闊天馬行空,而目的性強需要思維縝密一絲不苟,因此在目的性強者看來,有趣者往往顯得油嘴滑舌嬉皮笑臉。在有趣者看來,目的性強又顯得一本正經不解風情。從這點來說,兩種思維方式或狀態似乎的確有些矛盾。而在這個生存競爭激烈的社會,目的性強似乎比有趣更有用,而因為個人能力有限,做一件事需要百分百集中注意力,無暇分心,沒空有趣。因而整體來說目的性強的人多,選擇有趣的人少,做到目的性強又有趣的人就更少。
所以,成為一個目的性強的人與成為一個有趣的人,這兩者不矛盾,它們是人的不同狀態,智商情商並重者,能在兩個狀態里高速無縫切換,但這樣的人,確實不多。


不衝突。
首先,一個「有趣的人」,並不是無時無刻都在逗趣。你在工作中見到的目的性強,或許古板的人,在工作之餘ta並不一定「無趣」。

我只是臆測,說錯莫怪。估計題主說的「有趣」,指的是有「生活」,或說除了工作學習以外,有興趣愛好。例如,能爬山潛水跑馬拉松,上知星座下曉盜墓,吉他三弦都能撥兩下,安娜卡列尼娜和紅樓夢能混搭著聊,給個話題就能口吐蓮花,不需要有絕活兒(當然有最好),即使樣樣稀鬆也能真誠的享受「玩兒」的過程,而不是為了做給別人顯擺。

如果真的是這樣,我覺得只有認真和有責任感的人才能真的「有趣」。而這樣的人也一定會努力工作,因其性格決定。如果有經濟壓力,更會「功利」,因為這樣才能賺錢「養」ta的興趣愛好。這樣說來,不但不衝突,反倒相輔相成。

當然,現實中也不乏工作努力,但生活無趣的人;還有更多的是一點也不功利、一點都不認真工作,且同時沒有任何興趣愛好的懶散之人,這樣的人更加的「無趣」。

想有「生活」,想「有趣」,不需要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或者生硬的去背段子抖機靈,亦或拿出應該正經工作的時間和精力去琢磨如何玩兒、如何有趣。學點跟賺錢無關的興趣愛好,看些有興趣的書,保持未受污染的兒童般的好奇心。用心做每件在做的事兒,認真生活就很有趣。如果你想一定可以。


有趣且有溫度的活著那最好不過,切事物如果是刻意為之哪怕達到了你想要的目的那也一定不能稱得上美,刻意的痕迹總能讓人心生厭惡。
康德說,人本身就是目的。
還是那句話,怎麼舒服怎麼來吧。


目的性強和趣味性沒有直接關聯,方式的類型才會和是否有趣有關聯。

目的性強和趣味性沒有直接關係,多種方式可以達到目的。比如圍魏救趙,就是典型的目的性強(救趙)卻不是採取直接方式的例子,要避實就虛。

顯得目的性強才可能會無趣又生硬(也不是絕對,比如你直接去強吻一個女人)。

多數情況下真正目的性強的人為了達到目的反而不會讓你看出來很強的目的性,很典型的例子就是追求一個女人的時候不要去表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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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的分割線,快被幾個千折百回的回答給搞暈掉了。

那我就只好在發揮我是解疑答惑人生導師的心態在耐心的解釋一下為什麼目的性強和趣味性沒有必然的聯繫。


揣測一下題主的意圖好了。
問題的成因應該是作為一個人因為目的性強而引發的處心積慮、專心致志、思維狹隘導致無趣的苦惱。
是的,處心積慮、關注點過為單一,思維方式的狹隘才會導致無趣,而不是目的性強。
我要達到某種目的如果只能有一種單一的方式,那作為一個人我在採取這種單一的方式的時候肯定是無趣的。
我們要是達到某種只能有一種單一的方式么?
比如一家文化自由散漫注重創新的公司就會表現出各式各樣的生動有趣,企業的目的就不需要說了吧。
比如我要追求一個女孩子,我可以採用各種方式,浪漫也好死纏爛打也好委曲求全也好,並不是所有可以達到目的方式都是無趣生硬的。

所以我們可以得出方式的類型才會和是否有趣有關聯,而不是目的。


衝突個毛吧,
大哥干絕大部分事兒的目的都是逗人笑~


做個有趣的人在不同的標準下來看也可能是為了某一目的的行為,當糾結於要不要做有趣的人的時候,個人以為已經摻雜了一定的目的在裡面。
有趣是一種面對生活的態度,而不是他人口中的標籤。找到並接受自己的趣味,我想,這才是做有趣的人應該做的事情。如果在意結果,那麼努力去完成並最終得到,這就可以說是帶著目的性的,但同時尊重了內心的嚮往,這也使得自己可以變得有趣。


不衝突,不過要把握好度,大事和小事,做一個小事面前風趣,大事面前目標清楚,有原則的人


我覺得用反證法來說可能更合適。在現實生活中你一定見過目的性既不強也無甚趣味的人。所以反過來說就一定存在目的性強而且有趣的人。


我的意見是,每個人的成功模式都不一樣。你的意思應該說,你在工作上比較嚴肅,對每一件事都很認真,這樣讓別人覺得你這個人不好接近。同時你也希望別人像你一樣繃緊神經的去工作。但是成功不止一種方法。有些人,領導者,就能夠讓大家在開心,輕鬆的狀態下出色的完成任務。你應該向個人魅力這個方向去努力吧!


了解性格色彩的人應該知道,目的性強的人,偏黃色,有趣的人,偏紅色,既然紅加黃的性格是存在的,那麼你只需要學點性格色彩就行了。


不衝突
目的性很強的人也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情
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就很有趣啊


做一個目的就是有趣的人


一個工作 一個生活 不衝突呀


功利心強了,自然變得沒那麼有趣。可以把自己的時間80% 用來功利,20%的時間用來成為有趣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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