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太過喜歡一個人而不想與其在一起是一種什麼樣的體驗?


我怎麼也沒有想到,喜歡一個人最強烈的感覺竟然會是自卑。


勇敢和怯弱無休止的鬥爭

因為我和題主是一樣的情況,但不同的是我是男生。

與她認識已經很多年了,在不知不覺中就喜歡上了。

但一直沒表白過,但心意她是明白的。

我知道愛情要我主動才行,但是我怕我一表白連現在好不容易才得來的珍貴友誼都會失去啊。

和所有的暗戀故事一樣,在心中演練了無數遍表白,可始終沒能邁出這最關鍵的一步。

我想過我就一直當個好朋友在她的身邊吧,但內心似乎並不甘願。

她是那種渾身閃爍著光芒的女孩子啊,無論在哪裡都會讓同性和異性喜歡。歸根結底我不敢表白的原因是在於自己不夠優秀不夠好達不到她想要的男生的樣子。

喜歡是一個人的事,愛情卻是兩個人的事。

就像我在知乎上回答這個問題一樣,害怕她看到又希望她看到是一個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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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不覺就要破百了 ,評論里有支持表白的也有說不要的。這次我真的是下定決心了,我會準備一下,然後表白,不管最後結局如何我說出來之後會比現在釋然。
by the way
到兩百贊上過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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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的點贊和評論呢,第一次收到這麼多贊 ,還是這樣來的,好尷尬 。
嗯,因為我們學校不在一個地方,而且她要軍訓!所以只能晚上用文字消息的形勢表白了,所以大家一起保佑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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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著急噢 ,她以為明天才開始軍訓,結果今天下午就開始了 ,現在她還在吃飯。我剛剛朋友生日出去喝了一點小酒,應該膽量會大一點吧。十點半之前肯定出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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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感謝這個問題,幫我下了一個很大的決心。
也很感謝知友們提供的意見。


上圖吧。

這是她的回復。

其實或許我心裡早就有了答案的,但一直不願承認罷了。不過現在好了,我說出來之後輕鬆很多。

這短暫而漫長的一生
會遇到太多的遺憾和無奈
就像我們對待一件自己想去珍惜的人和物
用盡全力也不能把握住
老天會給你很多阻礙
讓你有很多負面情緒
膽小 懦弱 自卑 難過
這像是一場考驗
亦或是一場遊戲
只有足夠強大足夠優秀
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
生活正是有了這些遺憾叢生
才如此的誘人啊
大雁需要南方
魚兒需要荷塘
大樹需要土壤
我呢
需要慢慢成長啊

最後祝大家有情人終成眷屬。

相互喜歡的人早日表達自己的心意。

暗戀的人早日表白。

單身的人早日找到心儀的另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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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萬千人群里微小的一個
想愛想吃想飛上天想潛入深海
有太多的奢望也有觸手可及的願望
青春里的故事萬萬千千千千萬萬
謝謝你看到我的這個小故事


青春正好 老去為早

勇敢的嘗試一切想要的東西
在我們最美好的年紀里
用獨一無二的方式活出自己
去愛去恨去努力去爛醉
愛情也好 友情也好
只要自己爭取過 堅持過 無愧於心無愧於他人
無論結局如何 但過程一定很快樂

其實我是一個非主流 哈哈哈哈
自己知乎第一個上千的答案居然是這樣 人艱不拆
無論怎樣都謝謝你看到這個亂七八糟的答案
這是我二十歲前的一個小故事 我相信以後我還會有更多的故事 美好的難過的 嗯哼。

給你喜歡卻不能在一起的人說一句話,你會說什麼?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4613331/answer/128515408


因為對失去的恐懼壓倒了對幸福的渴望。
因為你是膽小鬼。因為你小時候缺乏被愛和肯定,導致長大後不相信自己,不相信自己能得到愛,不相信自己能長久地留住愛。
你以為,自己不夠好,不配得到那麼好的愛。
你以為,即使對方愛上你,也是因為他們不了解你。
一旦他們了解真正的你,有一天就會離你而去。
你害怕失去,寧願不要開始。
害怕傷害,索性連幸福的可能也一起拒絕。
這是一種病,叫愛無能。
你要遇到很愛很愛你的人,很用力地愛你,很堅定地和你站在一起,要用很長時間,你才會慢慢痊癒。才會開始自信,才會開始相信,其實自己是可愛的。
其實自己是值得被愛的。
你要勇敢一點,不要因為害怕跌倒而錯過風景。不要因為害怕黑夜而錯過星空。
不要因為害怕傷害而錯過一份珍貴的緣份。
你是這個世界獨一無二的存在,你值得去為自己爭取最好的愛。

轉載請標註:魯西西 微信公眾號:luxixi2016

為什麼長輩遇事喜歡忍耐,還說「吃虧是福」? - 魯西西的回答


體驗就是,我無比後悔我沒有孤注一擲,鼓足勇氣對她說出那些我對著鏡子練習了一萬次的話。如果給我次重來的機會,我寧可上去演個路人甲,看著王子從我背上踩過去迎娶公主,也絕不坐在觀眾席違心的鼓掌。
當然,暗戀一點錯都沒有。
只是勇敢更應該被歌頌。
恕我直言,我看著這題下面的回答,簡直就是一幫失敗者聚在一起吹牛逼。
「哎呀我不是追不上,只是因為我不想追。你看看,有這麼多這麼多的理由呢。」
哦,既然他這麼好,你就真的甘心只做朋友,然後看著他娶妻生子?
每個人都只能來世間走這一遭,你就不想上台演演么?
哪怕演到最後,披星戴月闖過刀山火海,發現自己仍然抵不過那個渾身主角光環的傢伙,那又怎樣呢?
終有一天你再也敵不過時間,你就可以靜靜來到觀眾席,看著台上年輕的自己身披一抹娟紅,演的賣力,哭得動人。
睜開眼,當你的外孫跑過來問你,奶奶你的眼眶為什麼這麼紅時,你就可以指著台上哭得梨花帶雨的人兒,說:你看那個人,好像一條狗啊。


就像小時候拿到一塊糖。

這塊糖那麼好看,那麼的與眾不同,一定非常好吃。

小心翼翼的打開包裝,伸出舌頭舔一下,甜意順著舌尖傳遍全身。

但我捨不得吃,我又把糖包好,心裡一直惦記著那份甜,等到忍不住的時候,再偷偷的打開,悄悄的甜一下。

每次打開包裝都是又期待,又心痛。

會期待那一點甜,會心痛那好看的糖被我蹂躪的不像樣子。

最後橫了橫心,徹底把包裝打開,扔到嘴裡。

發現,也沒有想像中那麼甜,和其他的糖,沒什麼兩樣。

我多希望,時間可以回到剛拿到糖的時候,我沒打開你,我還可以在心中幻想,你有多甜。

要不然回到剛才也好,我希望我沒有一衝動把你放到嘴裡。

捨不得吃那顆糖,原因有很多,會害怕它沒有想像中那麼甜,會害怕吃完了就沒有了,但最害怕的是,吃完了,就沒那個念想了。

糖或許不是最珍貴的,最珍貴的是那份心情,想要卻不敢的心情。

這種忐忑的心情會讓人上癮,這或許是我愛你,卻不願意和你在一起的原因。


「有人認為愛是性,是婚姻,是清晨六點的吻,是一堆孩子,也許真是這樣的,萊斯特小姐。但你知道我是怎麼想的嗎?我覺得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
——塞林格《破碎故事之心》


因為我怕
我怕我沒用,賺不夠錢養家
我怕我相貌平庸,跟你不搭
我怕我千思相競的拙筆到了你耳邊,憋不出動聽的情話
遠遠看你也懂知足,怎敢想像你在我身旁笑靨如花
我怕我窮盡全力的樣子太傻,惹你笑話
我怕自己站你那邊,替我尷尬
我怕風靜時,你絕世獨立,遠如天涯
我怕有風動時,天地沉默,你走出畫
你呀,你呀
是海水倒影的群星,是童年無忌的盛夏
是荷花間那條紅魚,擺動的尾巴
我怕我背叛自己
為你而變得面目全非
我怕我沉溺於你
再無理智
我怕夢醒,是以不睡
寧願一世靜守
也勝過一次失去你
我怕這短短一生里
你有一滴淚
是因我而流的


表個白吧,萬一他不喜歡你呢?

別生氣,這不是個玩笑。
有一個人。
一開始只是再普通不過的朋友,或者說朋友都算不上。
但是身邊的人來來往往換了好幾批,他卻一直在。

我看他給我推薦的電影,追他喜歡的劇,聽他愛聽的歌。
時間久了,他喜歡的東西我也不會覺得太差。
我們經常聊天,從新聞到他的姑娘到我看到的段子,時間久了,對一件事的看法不會差的太多。


他的一切我都關心,為他做什麼我都願意不遺餘力。即使這樣,他從沒意識到自己的特別,我也沒意識到。
因為我從沒想過要和他在一起,從來都沒有。
一個把心愛的姑娘和炮友都告訴我的人,怎麼可能在一起?


在我意識到他於我來說真的無可代替之後,我也曾經認為我是喜歡他的。
所以某一天我說,我喜歡你。
他說,謝謝。
我想到了,他不喜歡我。
意外的是,我一點都不難過。

那就是了,都只是我認為而已,太親密的關係讓我覺得很像愛情,但並不是。
我們繼續著原來的關係,絲毫沒有影響,我倒是覺得更輕鬆了。
我猜你能看到是吧。謝謝你陪伴了我整個青春。

所以題主啊,試試吧,萬一他不喜歡你呢。
萬一你和我一樣,只是誤以為很喜歡他呢。
又或者,你們真的會在一起呢。
最差的結果無非就是失去,如果會因為這件事離開你,那他早晚都會離開,又怕什麼呢。

人生苦短,必須性感,做你想做的,看好你,上吧( ? ?ω?? )?


題目是太過喜歡不想在一起,大家都在答太過喜歡不敢告白。
不敢在一起和不敢告白是不同的體驗吧。
不是無比後悔沒有孤注一擲的向他告白,因為彼此的心意心知肚明。
不是只是喜歡喜歡他的那個習慣,而是對他愛的無法自拔。

因為太喜歡而不想於其在一起到底是什麼體驗?

是覺得還沒有成為最好的自己去擁有他。
是怕辜負了自己多年的喜歡。
是覺得我留著結婚的人在這種惶恐的年齡不能出任何意外。
是覺得不能有任何差錯導致我們崩盤,只想讓彼此都成為最好的人然後直接去領證,讓你的懷抱能夠被我永遠擁有。

我的一對朋友。
從初中開始,認識女生的人沒有不認識男生的的。
認識男生的人也都知道他只喜歡女生。
八年,從初一到他們上大學。一個在國內,一個在國外。他們從未在一起過,而男生回國第一個要見的人一定是女生,女生心裡最珍貴的人一定是男生。
有一次跟女生聊天她告訴我,她們倆一起出行,在車上女生靠著男生的胳膊睡著了,醒來的時候發現男生一隻手遮住了她的眼睛,怕陽光打擾到她睡覺,另一隻她靠著胳膊的手已經被枕麻充血,就這樣男生都不願意叫醒她。
還有一次他們一起摔倒,男生摔得很嚴重,而他立馬站了起來拉起女孩詢問她的情況,後來我們這些知道男生摔的很嚴重的人都在懷疑他是怎麼忍著疼痛迅速起身的。
女生在初中的時候送過他一個生日禮物,其實也就是親手做的一個布娃娃。那個布娃娃跟著男生出國,跟著男生換包,從來沒有離開過。
他們一起去買了條狗,看那隻剛從媽媽肚子里出生的小狗丸一點點長大。
心知肚明彼此的感情卻要像朋友一樣相處,在我這樣一個旁人眼裡著實不懂。
可是隨著陪伴他們倆的成長,我或許也明白了。

人生沒有多少五年八年讓你去喜歡一個人,可能一輩子就這麼一次會拿這麼長時間愛一個人。太過喜歡而不敢在一起,因為一旦開口就是承諾,我不確定現在不夠優秀的自己,不能陪伴著你的自己是否能保護好你。我害怕有一天,我們因為那些不可控的事情變了彼此的心,互相傷害。所有的不敢愛不敢恨不敢怒不好懦不敢肆意妄為不敢在一起,都是因為我愛你。

我想每一個因為太喜歡不敢在一起的人
都是想與其結婚那天說一句:這個人我早在八年前就應該在一起了。
也好過結婚的那天遺憾的說:八年的感情只能到此為止了,祝你幸福。

很早之前看過這麼一句話:我一生最奢侈的事,就是途中與你相遇,然後相濡以沫,共聞花香。

祝每一對太過喜歡不敢在一起的人,找準時機。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死生契闊,與子成說。


我總覺得,太過喜歡一個人是有問題的。

我不信什麼一見鍾情,三生有緣這種事情。本來就都是萍水相逢,哪裡來那麼多毫無緣由的喜歡,非你不可的深情?

感情,是生活中那些細小的積累,是一起並肩的患難與共,是始終如一的坦誠相對,無所不談。

所以,太喜歡一個人,需要時間。而且需要,彼此在一起的時間。

那麼,這樣的喜歡也不過是水到渠成,談不上「太過」吧。

為什麼會太過喜歡一個人?甚至沒有自己?

因為你內心有所缺失。Ta身上有你一直想擁有的東西。

因為你總是太理想化,喜歡把對方想得太好,總是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跟現實還有好長的一段距離。

又或者,因為你還沒有得到。

得不到的永遠在騷動,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

這樣的喜歡,再刻骨銘心,無法自拔,虐戀情深,都不過是太愛自己罷了。

當然,也有孤獨靈魂的相遇,soulmate,彼此獨一無二的靈魂伴侶。可將將二十齣頭的我們,哪來什麼獨一無二與眾不同的靈魂,很多人,只怕連靈魂也沒有。

《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里,茨威格塑造了有史以來最為痴情的女主角。然而,令人唏噓的背後,不過是自卑,戀父,偏執,這樣的愛情,多多少少有些不正常。

感情從來不是不知所起的。每段愛情的背後,一定有他自己的因由,才會一往而深。

不是說一往而深不好。我也感動於從塵埃中開出花來的歡喜。

只是,如果就這樣跟你太過喜歡的對象在一起,結果大抵是悲劇。

太過喜歡一個人,本來就不應跟他在一起。

你永遠看不清,什麼是真實的他,什麼才是自己一廂情願的幻象。

你永遠不知道,如果真的跟他在一起,你會不會突然索然無味,興趣寥寥。

你永遠分不清,你愛的是他,還是自己。

還是努力先醫治好自己吧。

一起加油!


這樣多好,你就再也沒有借口跟我說分手了。


太喜歡太愛一個人你會忍不住想了解他的一切
以至於他的過往都能讓你吃醋
你會覺得他沒有那麼愛你
你會覺得患得患失
你會因為一點點小事否定自己
你會因為他沒有回你信息難以入睡
你會莫名其妙難過
你會突然崩潰
你會想佔有他的一切一切
你會因為他不在你身邊亂想到魔怔
你會在某個深夜醒來發現他不在哭到撕心裂肺
你會想他想到思緒亂飛
我想說太愛一個人真的會失去自己,可是他說你已經不是我當初喜歡的樣子
早知如此絆人心,何如當初莫相識


比起情人,你就真的少他這麼一個朋友?

假設你如願以償,做了他身邊那個連喜歡都要不露痕迹的朋友。

最好的情況,你們關係很親密,經常性吃香喝辣,間歇性互訴衷腸。不經意間碰了下手,會小鹿亂撞般興奮一個晚上。

是誰說過,曖昧是戀愛中最美好的時期,可能有一天你自己都信了。

但這種關係,終究像浸了水的月,看似美好,實則脆弱。

只要有一絲絲外力阻隔,都能把你拋向生命所不能承受之重。

你有想過,如果他戀愛了,她女朋友會怎麼看待你的存在。

你又願意一輩子的信仰,在他牽起別的姑娘的手時,霎那間兵敗如山倒嗎?

姑娘,你要明白,你陪伴他多久,最後傷的就會有多深。

你選擇的,是一條看起來最安全實際上最傻的路呀。


如果午夜十二點,華燈初下,灰姑娘順利逃走,沒有遺落那雙水晶鞋。

之後,塵歸塵,土歸土,灰姑娘繼續拖地洗碗,偶爾少女心思涌動,懷念那場夢一般的舞會,還有王子注視時愛慕的眼神。

完美嗎?對於彼時的灰姑娘來說,可能再美好不過了。

但你知道,不是這樣子的,還可以有再好,再好一點的結尾。

同樣的,如果你不曾孤注一擲過,又怎麼會知道另一版故事結局,是更好還是更差?


暗戀一個人,像演一場內心戲,表面上風平浪靜,內心早已翻過千山萬水,只為看他的背影。

也許你一早就設想了無數個不可能,然後像刺蝟般把自己的心思都包裹起來。

說無所謂,說陪伴就好,說不愛就不怕受傷嘛。

但你有想過,千千萬萬個路人當中,為什麼獨獨對他情有獨鍾。

硌腳的水晶鞋,不是誰都能穿。愛情的光芒,也不像北極光,一年就能盛放一次。

姑娘,勇敢點,不妨在他可能走過的路上,遺落一隻水晶鞋,遺落一絲鼓足勇氣後的尷尬。

這樣,王子才能找到你,不是嗎?


我既怕孤注一擲後的再不相見,也怕萬幸在一起後的患得患失。


我只願
與你淡似水,便千杯不醉。


喜歡和愛不一樣。問題里指明了是喜歡,那我就講講喜歡的故事。
高三的時候班裡有一位男生,個子一米八三,長相清秀,學習也很優秀,很聰明,時而幽默時而君子,他待人很好,如果你的書掉了他會不動聲色的幫你撿起來,班裡垃圾桶滿了也會默默的去倒掉,也和同學們打成一片,總之很好,就是因為很優秀很好,所以我才喜歡他,毫無遮掩,大大咧咧。班裡按成績挑座位,我一模成績可以,就坐在他旁邊,剛落坐我就激動的拿出一支筆做話筒狀,問他:「xxx同學!我注意你很久了!你喜歡什麼樣的女生?令尊喜歡什麼樣的女生?令堂喜歡什麼樣的女生?」他顯然被嚇了一跳,一臉懵逼的看著我,我對自己一米七的身高還是有點自信的,我問,「那你喜歡多高的女生?」他鎮定了一下,回答說:「嗯我喜歡比我高的」這下輪到我懵逼了。被拒絕了。唉,不過沒關係,我們是同桌,總有機會嘛。可事實上是我們八字不合,這是我深埋在心底的真實的預感,總覺得做同桌後他不開心,我們兩個學習生活也事事不順,我覺得還是得解決,三天後主動與別人換了位置,走之前我說,「我覺得咱們八字不合。」他思考了一下,認真的說,「我也覺得咱們八字不合。」之後我依然關注他,不過交際不多,畢業前,我先給他寫了一張明信片,大意是我覺你很有能力會成大事,當然不是白話,我博古論今旁徵博引,絞盡腦汁寫完給他了,他給我寫了一句話,天下大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他的三國歷史造詣很深,我們做文言文閱讀有一篇漢朝荀爽傳,他就問我知道荀彧么,我說嗯,他說,我推斷荀爽是荀彧他叔叔或父親,荀氏八龍,慈明無雙,這八龍里應該還沒有荀彧,我上網查了一下全部吻合。越來越喜歡他。暑假我們在一起打王者榮耀,我玩的晚,他帶我,我經常一局死十幾次,總輸,我特別不好意思,但他說,遊戲而已,沒事。後來他就去上大學了,我們大學還沒有開學,但我們也十幾天沒聯繫了吧,或許我們的關係在他眼裡真的微不足道,他母親是老師,父親應該是經商的,我覺得他會找一個大家閨秀,我不在意他大學四年有沒有女朋友,反正大學又不會結婚,我要收斂起我的任何浮躁,等到能在一起適合在一起靈魂高度契合時再遇見他。說句題外話,我特別喜歡這個殺手不太冷里的一句話,「我所認為最深沉的愛,是分開以後,我將自己活了你的樣子。」我在潛移默化的按他的性格做事,他的穿衣風格很好,我也學了一點,他的穩重,他的大隱隱於市,我希望我可以平靜自己,因為太過喜歡,所以現在還不想與其在一起,而要等待最好的時機。


當你患得患失地談了一場很認真很認真的曖昧,你就會發現,喜歡真的不一定就要在一起。


浙江高考還有個第三天模塊,九號上午考完,我們晚上就直奔謝師宴,好像誰都迫不及待地想和這苦逼的三年說再見。

我們和其它三個班包了一個大廳。大家吃了點東西就開始喝酒,尤其是男孩子們,完全不知道自己酒量也硬上,和老師喝完和同班基友喝,和同班基友喝完和別班喝,人均七八瓶罐裝啤酒一下子就下去了,頻繁上廁所和酒品不好說胡話撒酒瘋,都是後話。

我喝酒很上臉,所以很克制的在謝師宴也幾乎滴酒不沾。在班裡我也算很能帶節奏的,竄來竄去後回原來的位置坐下吃口東西,他還坐在我旁邊。

他是個長得很清秀的男孩子,學習好,性格卻內斂。對我說過最撩的話也止於如果我考差了,我就去蘭大。

同桌的人大多都倒得橫七豎八,他只喝了一兩杯。我看著他微紅的臉,他看著我,臉很更紅了。

腦海中當然不會立刻浮現三年來我們的點點滴滴,我看著依舊沉默的他,突然感到一絲委屈。

我有些賭氣地倒了兩杯酒,自己幹了,他愣了一會兒,也喝了。

我第一次見到他,他是我高中後桌,太好看的男孩子,第一眼就戳到了我。

後來才知道,我們是初中同校,不在一個班,可能打過照面,但也沒什麼印象了。

是我太貪玩,總喜歡把他弄的耳朵紅起來,然後故作天真的說,你真漂亮。

但我知道,我是喜歡他的,有點像喜歡小動物,但參雜了私慾以及一種保護欲,我高中的男朋友也曾問過我,自己對他到底是什麼感情。

到底是什麼感情,什麼感情。

後來分手了。又談了,又分了。高三的生活並沒有全然枯燥,他在一張紙條上寫:我喜歡你的,我以為你一直知道。

收到那張紙條就像吃到揣在兜里多時的糖。但開心過後,還是不開心。這已經是他最大的勇氣,我知道他永遠不會像我一樣直白,但我又固執又貪心的要他為了我打破自己底線。

謝師宴結束後,他和朋友先離開,我有些賭氣,又很不爭氣的追到門口,拉著他的肩膀,直勾勾地對他說,如果你再不說些什麼,做些什麼,那我們就真的再見了。

他依舊不知所措,我轉身,他拉住了我肩膀,但又什麼也沒說。

我一直告訴自己不回頭,但面對他,不知擰巴了多久。我從一開始就知道沒有結果,但就是喜歡啊,喜歡。

是啊,我一直知道你喜歡我,就像你也知道。

只是我們都沒有認真的把這句話說出來。

一個說不出口,一個說不到心裡。

所以說出來,就夠了吧。

他說,第一眼見到我,是在初中教學樓的走廊上。陽光打在那個姑娘自然黃的頭髮上,金色的,很好看。


我覺得我應該是很有資格回答這個問題。
現在的男朋友,曾經的暗戀對象。
高中的時候對他有好感,應該叫暗戀吧,那時候他有女朋友,我們是前後桌,故事無非是老套的狗血,我對他有好感,卻偏偏愛和他吵架,每說出一句話都努力去把他的話噎回去,當然他也不示弱。回憶高三時光和他接觸的所有,大概都是掐架吧。對,那時就是這樣單純而又幼稚的生活。後來不知什麼原因,他分手了。 記得那時是冬天,他連著好幾天沒有在學校,高三的生活本來就是緊張的,那個時候也只是懵懂的少女心。對他的擔心,喜歡也在那場無煙的戰爭中被自己對父母的承諾,深知自己不能一步走錯的莫名其妙的責任感壓下去了。接下來是頻繁的考試,一次月考之後,班級例行調整座位,他搬到第二排,就是這樣的畫面:190的個子,靠前排的位置,大概想不扎眼都難,我則仍坐在靠窗的老位置(總覺得靠牆的位置是所有位置中最安全的,靠窗的位置是最陽光的,靠牆又有窗,大概是這世上最好的位置)。上課抬頭看黑板,有意無意的眼光掃過他的背影,下課,偷偷瞄一眼他和同桌的嬉鬧,那時,幸福就這麼簡單。
再後來,伴隨著高中時代的結束,我以為我們的生活大概會再也沒有交集。
大一的時光大概全都壓抑在離家,思念父母的不適應中度過,在學校大概多是行屍走肉般的生活,現在已經不記得我們是怎麼聯繫上,怎麼有彼此的QQ,只記得大一我們聯繫頻繁,我現在還記得冬天晚上我早早的鑽進被窩裡和他聊天,單純的朋友間的聊天,經常聊著聊著他就睡著了,簡單而又快樂,大一的一次聊天,我記得那天晚上下雨,我走到宿舍樓下的時候,看到他給我發的消息,簡單的一句話,要不我追你做我女朋友吧。心裡是歡呼雀躍的,但我知道,他大概只是無聊開玩笑說的,我雖心中翻江倒海的激動,卻說出,我這人最不適合做戀人了,我這樣的性格最適合做哥們。看,生活就是這樣,我雖暗戀,但我卻不會說出口,他雖不是真心交往,但開個玩笑說出的話就會讓你心中萬馬奔騰。後來,他說有個女生一直追他,很黏他,每天晚上如果他不給她打電話就不睡覺,對,真的是我傻,每次他聊起這個的時候我都跟他說,你答應人家吧,一個女生能有勇氣告訴你她喜歡你真的很不容易,你看她多可愛啊。哈哈,現在回想起當時的聖母瑪麗蘇的自己都想抽自己,恩,不是傻,是缺根筋,沒心。後來,他們在一起了。恩,對的,就是他們在一起了。那個讓他稱為刻骨銘心的愛情。
大學裡,無非是看別人的愛情,抑或經歷自己的愛情。我雖長相一般,卻因性格和善,在經過大一一年的心理調整之後,迅速滿血復活,與班裡的男生女生也能打的一片火熱,大學時代也斷斷續續的有幾個人追,但我卻真的是那種黑是黑,白是白,生活中不容有灰色的人,因為對他們沒感覺,從來都是以一種表白即絕交的態度對這些曾經的愛慕者。後來當我經歷的事情多的時候,我才發現我的做法是多麼的愚蠢,自私。這麼多年,我欠他們一聲對不起。
回到正題,隨著他新的戀情的開始,我也退回普通同學的角色,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同學,我們基本上不再聯繫,偶爾一次聯繫,我們大概都忘了對方的聲音,猜不到對方(很多時候我們的再一次聯繫大概就是其中有一個人已經換過手機號了。這樣的頻率大概是一年一次?可能更久, )。
對,故事的結局大概你們都能猜到,他在長達三年的愛情長跑中,被拋棄了。好吧,聖母的我又再一次出現了。很多時候我同情弱者,同情可憐的人,總希望自己可以幫助他們,對,這次我確實幫助了他,帶他走出了失戀的陰影,可救贖怎麼會沒有代價么?代價無非就是他身上心上的痛轉移到你的身上,心上。這世界的一切大概都是守恆的,連傷痛也是如此的公平。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包括現在,我都不知道他是感激我,習慣我,還是因為喜歡我才和我在一起。
想說的只有一句話,如若可以早點抓住,就不要錯過。
錯過之後可能有一天你會有機會得到,但早已經物非物,人非人了。你也不再是當初的模樣,你的心也早已不再如當年一樣簡單。我知道,你的心底住著一個人,我知道,我的得到未必就是得到,但愛他,帶著傷也要學會忍。


我真的不想再和你在一起了,和你在一起太痛苦了。

我看著晚上的洪崖洞,第一念想到的是有機會和你一起來看看,消息發出的第二秒就想起來你和其他女生搞曖昧的事情,默默點了撤回。

我喜歡電影《甜蜜蜜》,總想著什麼時候和你看一遍,好不容易等到上映了,得知你和你一個好朋友去了,就算她是les,我還是把電影票撕了。

我喜歡看話劇,喜歡孟京輝,喜歡林奕華,每次看總想著和你一起去,可你約了另外兩個女生去看了其它話劇,我跟你提了兩年的孟京輝你還是沒和我去,去北大校園裡看見孟京輝的海報的時候,我哭了,埋怨了你,你說你不明白我為什麼哭。

我問你為什麼不能把搞曖昧的女網友刪掉,你說交了十年的朋友了,不能刪,我徹底崩潰了,死心了,你卻還要我原諒你。

你也就能靠著我喜歡你來欺負我了,你確實變得好多了,不去和那麼多女生搞曖昧了。
但我習慣一個人看夜景了,一個人看電影了,一個人看話劇了。

我越喜歡你,受到的傷害就越大。
跟你分手的那幾天是我最輕鬆的日子了,我想著不用再擔心你離開了,不用再為你搞曖昧流淚受傷了,不在一起承擔的也就少了。

現在每次你說你喜歡我,
我開心半秒之後,
告訴我自己:「他又在騙我了。


你太完美,不甘朋友,不敢情人。


喜歡一個人十年,感覺這個問題可以回答一發。

其實到現在為止,已經不能清楚自己的心意了,因為從來從來沒有牽過手,從來從來沒有過性衝動,剛喜歡的前三年會因為憧憬在一起的場景而激動的睡不著,現在已經不想在一起了。

但是全世界我還是只對TA最有耐心,每次見面等TA幾個小時是常有的事兒,也從來沒有覺得不滿,連催一催都覺得不忍心。聽TA說TA喜歡的人聽了也有十年吧,翻來覆去的講也沒有不耐煩,每一次都像第一次聽一樣認認真真的聽,幫忙分析,而且真的沒有不滿。如果TA的喜歡能得到回應,我也真的是非常非常開心的,雖然會非常非常心酸。聽《浪費》那首歌的時候,簡直難過的想哭,但是卻又覺得,從認識對方那一天開始,我花在TA身上的時間從來沒有一分一秒是浪費的。我從來,從來沒有期望得到些什麼。

去年TA回國的時候,我陪TA去逛夜市,打車回家的時候TA在計程車上問我喜歡過TA嗎。我說我不想把對你的感情放在喜歡那個位置上,因為喜歡就想佔有,就想得到,就會不甘心,而得到了也很有可能慢慢厭倦。我永遠不想厭倦你,所以我愛你,用很少的能量去維持這種愛,雖然不敢說到永遠,但是到我們老了應該沒有問題吧。

好像有點歪樓了……其實我想說的是,愛一個人可能真的不需要在一起,但是你要做好把TA放在心裡一輩子的準備

祝題主好(?????????)

………………………………………………………………………

剛剛補充了好多結果沒保存上好心塞啊
補充是因為答主玻璃心,有點介意部分小夥伴的評論和反對

之前的回答里,我已經強調了「我對對方沒有任何的性衝動和佔有慾,無法明確這究竟是怎樣的感情」,感覺大家不太相信或者無法理解,這裡在強調一下

對方是女孩,喜歡女孩,我也是女孩。我們從來沒有過任何的曖昧,也沒有任何過分的親密接觸(如親吻),她從來沒有喜歡過我,一直把我當哥們,我從「喜歡」她的第四年開始也是

我對對方的感情就是純粹的希望她過得好,非常非常好,這種感覺甚至超過了我對自己的希望。有的時候回想起一起度過的學生時代,會覺得有一丟丟小心酸,但也僅此而已了

但我不認為這是友情,我對任何人,包括我的戀人和親人都沒有這麼耐心,這麼包容。我不會因為他們覺得心酸,也不會覺得只要對方過得好我怎麼樣都無所謂。講真,我對戀人和親人甚至是有些任性的。如果這是友情,那我這輩子都不會有別的朋友了(??ˇ?ˇ??)

至於是不是愛情,大家應該各有看法,就不要相互說服了

但無論如何,應該是愛的,不管是哪一種愛。

抱歉因為我的玻璃心,歪樓歪到這種地步。看到題主的更新,說自己的心意被回應了,真的非常幸福,剩下的我沒有資格回答,祝題主一切順利。

最後,請大家理性討論,不要撕我,我真的是一個非常脆弱的小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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