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女性穿著暴露(不同程度)「騷擾」到男性時,政治正確總是認為女性有穿衣自由,而男性不該猥瑣?

1、假設一行人走過一幢樓的前面,樓上一陽台邊沿上放的盆栽墜落(可能被風吹的),正好砸到行人,此事故該由誰負責?是說樓上人家不該把盆栽放陽台邊沿,還是說行人不該走人家樓下?

2、一女性穿著暴露(某種程度),對某男性造成刺激(或騷擾),為什麼很多人認為女性有服裝自由,而會批評男性猥瑣/流氓/…? 女性穿著是自己可以選的(主觀),但男性思想受過去半輩子的環境教育影響,或 純情或 保守或 猥瑣,自己並不能控制自己的反應(應屬客觀),這也是男性的錯? (假設男性方面沒有任何非禮舉動)

聽說米國人在自己家院子里曬裸體日光浴,如果被鄰居從樓上看見了,都會被投訴騷擾

3、女性在穿一些低胸/露肚皮/超短服裝/…時,心裡到底再想什麼?秀身材?比其他女生漂亮?吸引回頭率?不怕會被yy嗎,還是根本沒考慮過這問題? 想問一下女性此時的心理是怎樣的

補充1:我在這裡試圖通過主觀與客觀因素來考慮這個問題,認為不能以主觀因素來要求客觀因素,比如:
a,一人路過一樓下被樓上盆栽砸了,認為在這樓下時常有人會經過,是一種客觀情況,但樓上人家的盆栽的位置是可以控制的,認為是一種主觀情況。這裡可以要求樓上把盆栽放在更安全的位置,但是不能要求別人不許經過此樓下;
b,人們上街帶錢包,作為有廣大群體以及理所當然的事情,視為客觀,小偷/搶匪偷搶別人的錢包,作為個體行為是可以自主選擇並且可以控制的,認為是一種主觀行為。就不能要求人們上街不帶錢包,而可以要求人控制自己不去偷搶;
c,女子因穿著顯暴露被歹徒**,街上穿著暴露的女子在那裡,是一種客觀存在,歹徒看見後可能會起生理反應,也屬於不可自控因素,但是歹徒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去**,這屬於可以主觀控制的行為,/ 而且法律沒規定不許女子穿著暴露,但是確是明文規定不準**的,所以這裡歹徒的**絕對是錯誤的。但是「請不要穿著過於暴露」是可以作為女性自保的建議提出,但是不能當作要求。
d,假設在某案例中,女性穿著較暴露,引起男性不適反應,但是男性完全能夠自控,沒有進行任何言語或行為上的非禮。在此例中,我就認為主觀上女性可以控制自己的衣著,主觀上男性能夠控制自己不進行任何非禮行為,但在客觀上男性無法控制自己的生理反應。 人可能通過長期訓練來使自己「坐懷不亂」,在此之前,邪念產生時你可能通過轉移注意力來消除邪念,但是並不是從一開始就阻止了邪念的產生,它已經產生了。

註:1、本題假設男性一方無非禮舉動,非禮不言,非禮不動,(暫且不包含非禮勿視,非禮勿聽吧)。
2、純疑問與好奇,無任何偏見,請理性回復,謝謝


貌似很多人沒有注意題主的粗黑字。我認為,如果男生沒有非禮舉動,只是被刺激到,造成情緒混亂,下身硬挺,那麼男生並不算是猥瑣,也並沒有錯。
不過,被刺激到也不能當作是被騷擾了。畢竟對於同樣的裸露,許多人會無視,許多人會欣賞,許多人即使硬了也會感到很開心。更重要的是,該女性並沒有對任何人表示出惡意的意願。

——
最近被頂上去了,再說幾句好了。關於衣著,存在「合適」和「過分」,在有些場合,穿得少才是合適的。這不是政治正確,而是文化習俗上的習慣。具體怎樣合適,根據場合有不同的約定俗成的規定,即dresscode,比如音樂會要穿正裝,party要穿艷麗的小禮裙,中學穿制服,泳池穿泳裝,這些著裝互相顛倒都屬於「過分」或者「不合適」。而在一些場合比如日光浴海灘或SPA,全裸都不過分。與其說裸露是過分,不如說不按場合著裝,暗示著不合適的意圖,是「過分」的。在避免過分這個意義上,女性或男性都不享有服裝自由。一名金融行業女白領有穿無袖T恤逛街的自由,但當她來到工作崗位,她的「自由」就變成「過分」了。(具體到男士個人,「受刺激」的閾值不同,看到內衣會受到刺激也好,看到無袖+短裙受到刺激也好,或是看到黑袍都遐想半天,都不會改變大眾對於該女士著裝是否過分的認識。但如果他閾值比較低,他可以避開那些相關的場合,或者做好心理準備再去。)
男士的言行也是如此,如果在調情專用的酒吧,勾肩搭背、挑逗的言語都不算過分的,但在其他場合,比如dresscode為晚禮服的晚宴,女士就是要穿得「騷」,男士就是不可以「擾」。在絕大多數場合,男士臉紅JJ粗不屬於「過分」,但特意讓人關注,還說是女士的錯,那就是過分了。
不挑戰規則的底線,不把事情強化到辨別是非對錯的層面,追求「合適」,讓自己的思想行為和場合時機相匹配,才是文明人的生活方式。

「過分」和「錯」之間還有比較遠的距離,和法律更不沾邊,認為「過分」是屬於一些主觀的喜惡,沒有「代表人民懲罰你」的功效。題主用案件和法律來比喻不太合適。遇到具體情況,不如了解一下該場合下相關人員對於「合適」的定義。


講道理,真正講政治正確的地方,如果你覺得姑娘穿太少對你構成性騷擾了,你是可以報警的。


明白了么?沒說別人有權利騷擾你,只是說你不能上去動手動腳罷了。

這和你看到詐騙犯,可以報警抓他,但不能上去給他就是兩拳一樣。


這不是政治正確,這是權利自由

另外,「衣著暴露(不同程度)」本身就是偽命題
暴露的程度是多少,或對於不同階層、學識背景、社會背景、成長經歷的人來說,何用程度才是「衣著暴露」?
也就是說,誰來定義「衣著暴露」?
是全體男人嗎?
好,如果全體男人通過民主投票的方式定義了某種程度的是衣著暴露的穿著,這種定義必然會滿足大部分男人的意見,但必然會不符合部分男人對「衣著暴露」的定義
也許對衛道士來說,夏天穿長袖,穿長裙/長褲才是不「衣著暴露」
那麼,在定義了「衣著暴露」後,衛道士因為控制不住自己而「和諧」了某位穿著半袖的年輕女子
那麼,這是誰的錯?

是男性的錯

魯迅先生雖然去世這麼多年了,可他的著作,似乎就寫在昨天:「一見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體,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雜交,立刻想到私生子。 中國人的想像惟在這一層能夠如此躍進。」


我非常認真嚴肅的思考了一下,
如果一個超級大帥哥,穿著緊身褲露出他誘人的人魚線,白色半透明的運動背心勾勒出他的胸肌和迷死人的鎖骨,舉手投足間都散發著強烈的男性荷爾蒙。
而我已經被撩撥的口水哈喇子流了一地,並且我有能力推倒他的情況下……
我想,我還是不會強暴他的,這和誘惑無關,這是正常人該有的思考、道德及人品。


在妥協中求約炮則被強姦,在鬥爭中求約炮則可高潮。


因為我看到別人吃東西的時候會不自覺的流口水,讓我覺得很丟臉。流口水是不能控制的,吃東西是能控制的,所以從今往後只要我在的地方,別人都不能吃東西。


你有報警的自由,沒有騷擾的自由,哪條法律賦予你騷擾猥褻裸女的自由了?別人數錢刺激到你眼球了你就去搶?


題主的邏輯很清晰,這個問題是值得思考的。題主假設男性無非禮舉動,當男性見到衣著暴露且對他來說具有魅力的女性時,生理本能不可避免,已經影響到了正常的工作或生活,畢竟抑制本能也需要消耗精力。

很明顯,女性的著裝不可能有著完全的、絕對的自由,比如我工作的時候,有一個裸體女性(不管美醜)在我面前晃來晃去,毫無疑問,這是對我的騷擾,我會想辦法讓這種現象從我眼前消失,而不是一味地從自己身上找原因。更多的情況是,女生的著裝沒有暴露到不得體的程度,我的狀態也不需要絕對的專心,所以眼前出現衣著稍露的女生,沒魅力的不看,有魅力的飽了眼福,根本是無所謂甚至對我有利的事情。

所以問題的關鍵在於自由、得體的度在哪裡。從我這個年輕男性的視角看,年輕女生的著裝暴露的程度遠超過同齡男生,當然這一點看人,有些女生著裝一直非常保守。我也有疑問,為什麼會這樣?如果有男生下裝在膝蓋之上較多,在大部分場合會顯得奇怪。我的理解是,女性(認為自己)穿著暴露比男性(認為自己)穿著暴露更容易吸引異性。是的,吸引異性,有女生說自己穿著暴露是愛美,也是對的、不矛盾,美是抽象的表述,沒有人的審美是憑空產生的,你覺得這麼穿美,這個觀點是從哪來的?挖掘深層原因,這是生物的本能。
生物本能不應被鄙視、摒棄,樓上有位女生說著裝是為了求偶,我就覺得直白和可愛。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獸性失去一切,生物本能保證了個體的生存和種族的延續,是文明、理性、人性的基礎,只有生物本能表現得不合時宜的時候,比如說男性或者女性本能控制不住了,進行性騷擾、性犯罪,或者男性或者女性為了吸引異性,穿著過於暴露的著裝,生物本能才會顯得很低端。

又回到關鍵問題,衣著是否「過於暴露」誰來定?怎麼定?現在部分女性和小部分男性的著裝是否過於暴露?
如果定一個硬性的標準,比如下裝長度、服飾透明度,又會出現問題,是否過於暴露的變數太多,環境、對象、目的、需求、品味、視覺效果等等等等,這個問題我回答不上來。

現實情況是,部分女性和男性對衣著是否得體的度有分歧,我的建議是,在衣著暴露問題上各退一步,保證緩衝量,即根據場合和對象盡量選擇更得體的服飾,並且當看到自己覺得稍不得體的著裝時,更多地控制自己、包容對方。


講究穿著是人的社會性,男性變硬是自然本能。現在出於男性的本能要去壓抑女性的社會性,強行把獸慾的錯攤到女性著裝上,我也是醉了。

講道理,如果女性身上「存在引起男人刺激的因素」是原罪的話,那女性的存在本身就是原罪了。畢竟,每個人愛好不一樣,你強行讓女性上班穿著和男性一樣,萬一刺激到我這種控OL的變態怎麼辦?

對於一個打一輩子光棍的老變態來說,見到一個活的女人就夠刺激的了,無論穿著。所以出於「公平」的考慮,女性最好應該全部包起來?或者乾脆放家裡關起來?

對了,最近那位呼籲上海穆斯林別過春節的白姓上海政協常委,我昨天好奇搜索了他的相關訪談,他也提出了類似的觀點:穆斯林女性包裹自己是出於避免受其他侵害的目的,這並不代表穆斯林社會中的男女不平等。(專訪白潤生阿訇(下):為何暴露身體是文明,遮蔽就是落後? 詳見第二問)

呵呵。

為什麼卡菲樂吃豬肉(不同程度)騷擾到穆斯林時,政治正確總是認為卡菲樂有吃豬肉的自由,而穆斯林不該動手?


題主你好。

哈哈哈,我覺得你好可愛。我在知乎上見過好多類似的問題,我從來沒有回答過。

我先馬克。

我是一名女生。我穿的好看是為了展現我的魅力。這是我的求偶行為的一種體現。

如果男生喜歡我,他可以和我搭訕,可以用他的機智和幽默打動我。這是正常的反應。

如果一個異性,看到了我的魅力,想通過?方式來「佔有」我,這是不對的。因為我不是一個花瓶,不是用來砸傷他的東西,我是有自由意志的,不能被暴力佔有。

如果他看到我的魅力後在生理上產生反應,而心理上產生厭惡,我覺得,他該看醫生了。


可以,這很清真。
公共場合吃豬蹄,香飄十米,吃得bia唧bia唧,溫和派也不會上去把豬蹄搶了扔了再給一棒子。
公共場合同桌吃飯,你點份鐵板豬扒,溫和派也不能把鐵板懟你腦門上,把你揍一頓。
但你吃個醬肘子還非要往木木裡頭湊惹人不嗨森了遭人熊一頓——那就是你自己作了,挨罵被人攆是活該——但是不可以打人啊!也不能燒啊!你闊以叫警察啊!

你總不能跟激進派一水兒吧?
街對面的烤肉攤你要掀因為味兒飄進自己鼻子了?
宿舍里不能吃非清真不能談豬因為你是虔誠的?
人家辣么虔誠,底線擺那兒大家都知道,都曉得只要求自己呢————
啥?你說你是儒教激進派?你大點聲兒?
哦~
哦( ????? )~
呔!!站住!!
跪父母了嗎!!
你媽要你跟村裡張大姑娘結婚你居然拒絕??
不孝有三你滋稻不?!
給我麻溜兒的回家生兒子繼承香火去!!
還尋思什麼夢想,不留在家鄉發展怎麼孝順父母?!真反了你了!!


你可以適度「猥瑣」——小帳篷支就支唄,但不能對人姑娘定位追蹤似的啊,看兩眼就看兩眼唄,你手伸褲襠里幹啥呢?笑得那麼爛石榴破壞市容啊?
過分暴露辣眼睛自然要報警,但你不能猥褻呀(?′ ? `)
有吃豬肉的自由,也有不吃豬肉的自由,不吃豬肉不能不讓豬跑,豬跑到你家來了你可以報警對不對,但是不能把豬宰了吃了或者把養豬的打一頓你說對不對?

這裡的政治正確就是——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不闊以使用阿姆斯特朗回旋加速噴氣式阿姆斯特朗炮!就醬!


什麼東西都能扣給政治正確,真是可悲。
朋友,你真的分得清楚誰在樓下嗎?
一個做得出性騷擾行為的人,才是窗邊隨時可能砸人的花盆。
女性穿得性感就刺激男性了? 按這個邏輯人家穿得保守但身材好也刺激你啊,單純長得漂亮也刺激你啊,氣質好也刺激你啊,那是不是能讓你有性衝動的異性都不該出門了?或者先把臉擋住再找個大木桶把身材也遮住?
人自我中心是本性,想要求社會適應自己就太過分了。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男人性騷擾女人一般也得是有語言或者肢體接觸才算數,怎麼反過來女的不過是穿的清涼點,就成了騷擾男人了呢?那夏天滿街光膀子的老爺們,男性足球排球運動員穿的運動褲會露大腿,騎行和游泳時候穿的褲子很貼身有時候還會因為運動導致某賽克部位發生不可描述的變化,難道這些也都算是騷擾女性了嘛?


我只能說,女性選擇自己的穿著這事是她自己的自由,別人是管不了的。
他人因為而過去佔便宜甚至QJ,警察就能管。

你要是不敢,自己腦子裡YY,誰也管不了你,你不告訴別人,家長也不會批評你的。別想太多,沒用。


我可沒有把街上那些光著膀子露啤酒肚的男人按住暴打,所以我不算行使暴力。


噓…我們鼓勵女人越穿越少,都穿死庫水上街才好呢。
題主你別壞我們的好事!


你們這認知水平

舉個例子:你身上攜帶大量現金,旁人的確艷羨、心動,但錢本質上依然是你的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你頂多可以覬覦,但不能動手

同理,女性穿著暴露,作為男性的確會熱血沸騰,但身體本質上依然是對方的自由財產,你可以勾搭、吸引,只要你情我願就沒事,但如果動手那和偷竊有啥本質區別么


討論這個問題之前,還是拿出知乎的規矩: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你在大街上看到一個長得很好看的人,然後就開始猥瑣意淫(這個詞用得太貶意了,應該是想入非非,春心蕩漾),

但是你沒有猥褻,沒有上手,只是自己想想。

這個時候。拜託答主你告訴我,哪門子的政治正確批評你了 /微笑。

你自己想想別人為什麼會知道,別人不知道怎麼批評你???

所以你肯定是不僅想了,你還跟別人表達了你的想法。 啊呀剛剛走過去的那個辣妹好性感呀!我都xx了 好想xx啊
然後別人把你罵了一頓......

這根本就不是政治正確罵了你一頓啊!
這就是那個人罵了你一頓啊!

罵你也不是因為你有性慾望啊!
罵你是因為你猥瑣啊!

你看看,題上問的有明顯的誤導傾向。說為什麼政治正確不罵女性穿得少,而罵男性猥瑣。

事實上政治正確誰也沒罵
---
罵你是真的因為你猥瑣啊!這和女性穿得少不少沒什麼關係啊,就你面前的女性裹個大棉襖戴手套耳包大圍脖,你想入非非,淫思頓起,別人也罵你啊!

這個時候正確的打開方式應該是說幾句動聽的情話,或者衷心的讚揚,或報以微笑之類的一切能表現你情思或者對那個女性的喜愛之意的方法。

你非跑人前面說一句:干!超想上你的耶!

別人說你臭流氓冤了你了!?
---
不要拿本能當作耍流氓的借口!
有一些本能本來就是不能直白地粗俗地表現出來的,這一點都不矛盾。

有的本能甚至壓根就不能表現,比如:殺人是不是本能啊,你怎麼不殺個人然後為自己辯護說這是自己的本能啊少年。(當然性本能和殺人區別很大,我只是論證本能和挨罵並不衝突)
---
還有需要解釋一下,題主所說的政治正確呢,大概是指女權者說的:我可以騷,但是你不可以擾。

這句話呢實際上是一種很極端的表述,這裡的「騷」只是說極端的情況而已,不是說女性就要舉止輕佻作風下流。而是這樣的一種語氣:就算我舉止再怎麼輕佻,你也不可以擾。

這兩者之間的語氣差別和表意差別其實是挺大的。

而這裡擾的意思!就更是付諸實際行動得騷擾了!!!不是你看著小照片然後躲在小黑屋裡就開始意淫,而是你性騷擾真的付諸行動的意思!

講真,你自己想什麼沒誰care的,你不動手,天下太平。

而且,很多女性穿得少是為了美,還有人是真的為了涼快啊!

大部分是為了美,那是為了取悅自己,和帥哥的啊!

像你我這樣的,還是看點porn什麼的緩解一下抑鬱憂傷吧,別沒事找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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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總結一下行文思路。

1:政治正確沒有罵猥瑣(而未付諸行動)的行為。
2:的確有人罵猥瑣的行為,但不是政治正確。
3:罵猥瑣,是因為猥瑣真的很招人煩,顯得很low(猥瑣不等同於性慾,但猥瑣真的是性慾 非常噁心的一種表現形式)
4:猥瑣的確是因為性本能出現的行為,但本能和被噴並不矛盾。
5:政治正確真正想要表達的意思是女性穿的再少你也不可以騷擾!騷擾!騷擾!

平權之路,任重道遠。
政治正確,不應該成為笑柄。

以上
(第一次發以上這麼裝逼的話想想還有點小激動)


有的時候男性衣服褲子沒穿好也會顯得胯間一大坨,胸前兩個點,you know。但是我也只會側目一下,不會管不住自己的手腳。


嘖嘖,現在直男癌已經到了硬了都要女性負責的地步了?
告訴你,女性愛怎麼穿怎麼穿,你愛硬不硬。你有硬的資格,沒有騷擾的權利。
你動心了,可以去搭訕啊,追求啊,結婚啊,對她負責啊。你除了騷擾想不出別的方法和女孩發生關係了?
沒錯,性衝動是人類繁衍的本能,我不覺得男性硬了是齷齪,但你想跳過文明社會的步驟,直接推到女孩,那不好意思,請你回原始社會。
不過話說回來,回到原始社會,不知道你還有沒有能力生存下去?你夠強壯嗎?能打得過野獸和同類嗎?有能力隨意佔有女性嗎?生活在文明社會,享受社會福祉,就別干原始社會的事了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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