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王家衛的方式寫一段關於雨天的故事?
不久前,一個沒有帶傘的雨天,我遇上一個陌生男人,他邀請我上了一輛可以擋雨的車。
後來我知道,他有太太。其實我還是很喜歡他,但是雖然我很喜歡他,我只好對他說:
你老婆很漂亮,我們在一起她會傷心。這麼漂亮的女人難過,連我都不忍心。
我說完轉身就走。
要怎麼和不想失去的人說再見?我不想說再見,我什麼也沒說。有些事情不能勉強,而我可以做的就是放棄。
那天天上沒有下雨,可是我的心裡在下雨。所有記憶都變成了潮濕的。
我突然有些恨那場雨,如果不是因為那一場雨,我就不會上他的車,當然也不會愛上他。
自此之後,我變成一個很小心的人。不管天氣如何,每天出門我都會帶上一把傘。因為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下雨,什麼時候天晴。如果我有了傘,當然可以不上那輛車。
可是每次我一個人撐著傘走在雨里,我都會很難過。因為我總覺得這把傘,原本是可以容得下兩個人的。雨下得很大,一共有三十八輛的士從我面前開過,沒有一輛停下來。
在我左邊兩米的地方,有一個提著shrreylight雨傘的女人,從頭到尾,她沒有看我一眼。
她愛惜那把傘勝過了自己。
十二分鐘之後,將有一個男人開著一輛刮掉了漆的車過來接她。
十五分鐘之後,他們倆都將死於非命。
每個人都會死,只是很少有人知道自己將在什麼地方死去。
就像兩個小時之前,我也不知道自己將成為一個殺手,一個全香港最廉價的殺手。
躲了一輩子雨,雨會不會很難過?
——走飯
雨打著傘,人也打著傘,最難過的應該是傘。
所有的記憶都是潮濕的,所以,每次下雨的時候都會讓人想起很多事情。這是和她分手的第42小時零6分,我在菜市場的轉角遇到她,不過這一次,我沒有打傘,然後過了很久我才明白,原來我和她手裡的黃瓜並沒什麼分別。
送她去機場的路上,我不止一次問她:「值得嗎?」
她說:「有夢就要去追,不要放棄,不要等到老了以後想起,才後悔。」
她登上飛機一小時以後,我一個人離開的機場。我沒有告訴她,幾乎每一晚我的夢裡都有她,她的夢是什麼?我不知道,我的夢就是她。
走了半路,臉上同時流淌溫熱和冰涼的液體,我才發現。
原來今天一直有雨。《鍾無艷》
初九,大雨,我站在雨中,齊王為我撐傘。
夏迎春很早以前就說過,我永遠不可能得到他的心,我說我不信,偷不走我可以搶,我總會得到的。
一個人得到另一個人心的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只是色藝。
而今天,他果然來接我了,可是我卻明白,夏迎春說的對,我確實得不到他的心,心甘情願給的和被搶的怎麼能一樣。
離不開我的只是齊王,卻不是田辟疆。
雨很大,他在身後踉踉蹌蹌,我站住,扭過身,拿手撩起被雨淋濕的頭髮,露出自己的臉,大聲問他:「大王,你可願娶我為後?」
他愣了愣,身子不自禁的向後微微退了一點,喉結動了動,「只要你能救齊國,孤王願意。」
我嫣然一笑,福身一禮。
下雨有下雨的好處,嘴巴扯起來,看不到眼淚,誰都會以為你是在笑。
至於他,他當然不會發現我在哭,他的心從來都不在我這兒。
你看看他,答應娶我都把條件放在前邊,可我終究還是得到他的人了不是么,但是為什麼一點也高興不起來。
我一直都知道自己很醜,我也知道夏迎春很美,可我一直都很蔑視她,美色可以維持多久,田辟疆不會一輩子都寵愛她。
可剛才他答應我的那一刻卻突然明白,我輸了,一個女人能在最美好的時候被喜歡的人寵愛,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而我,連最美好的時候都沒有。
需要通過交換條件而接受的東西,又怎麼能算是愛情呢?
我推開他的雨傘,淋著大雨,足足走了三百四十八步,走進了皇宮。
當你無法得到更多的時候,能做的只有兩件事,要麼抱緊已經擁有的,要麼把擁有的也全扔了,而我做不到後者。
很多年之後,夏迎春人老珠黃,齊王不再寵幸她,我去看她,她的眼神就和我當初看她一樣,充滿蔑視,我看出了她的色厲內荏,但我並沒有覺得自己贏了。
我和她之間,差了雨中的三百四十八步。2月24日更新,本玻璃心關評論了。
麻痹老娘開開心心的看了會兒小說想洗洗睡,打開電話就發現被噴了。
我沒看過王家衛啊,我就隨便寫寫,評論區里我都寫過了吧。
搞不懂你們小清新,真的看王家衛電影不犯困么?沒事兒看看射鵰英雄傳,俠骨柔腸忠肝義膽,裡面人物刻畫的入骨,非得看東邪西毒,好好的大反派歐陽鋒變成了拉皮條的,黃老邪上曉天文下知地理,偶爾不講理的真性情大俠,好吧差點被一個精神分裂的女人玩兒死。
更有不遺餘力邀請我回答關於王家衛電影的寶貝兒們,我的個人資料都寫了不要邀請我回答王家衛,我只看過一半東邪西毒就睡著了,我不喜歡故事性差情節不緊湊的影視作品,他當他的大師,我當我的女屌,井水犯不著大海,只不過看到一大堆邀請隨便答一下就被噴,古往今來文人墨客佳句雖多但敗筆並不在少數,看了不爽就不看,實在不爽寫一篇觀後感,還是不爽拉住一個人,誒我跟你講吼,知乎上有個叫kylin的寫王家衛,哈哈哈寫的什麼狗屁不通的東西。嗯,這樣,我也沒意見。
但是非得在我評論下面故作高深看似站在文學的制高點上對我進行批判,您老人家是不是有點沒事兒找事兒了呢?我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
好了,我噴爽了,睡覺了,關於王家衛的一切評論僅我個人意見,想我一身俠氣只能用在罵街上,罷罷罷。
另,真的不要再因為王家衛邀請我了。
抱歉小妞,我不是一直會對女孩子粗魯的。
現在是下午六點五十二分,我一個人在圖書館喝了第三杯咖啡。對面的女孩子手裡拿著一本瓦爾登湖,眼神卻一直看著窗外的雨,我知道,她有一段想講又不想講的故事,我也有。
敲字用了三分鐘,現在是六點五十五。我看了看外面的雨,又看了看桌子上的書。有些事情就是這樣,無論你怎麼閃躲猶豫,該來的總是會來,正如我明天要接受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學考試。
六點五十七分,再過半分鐘我就會離開這裡,外面看起來很冷,我把外套脫給了對面的女孩子。我不關心下雨,正如雨也不太關心我一樣。
現在是下午15:56分,我還坐在公交車站等著不知道哪一班車,突然有種很想哭的感覺,對面咖啡廳里靠窗的那個藍色毛衣的女人已經喝了第三杯卡布奇諾,我猜她也在等待什麼,你知不知道天快要下雨,也許再過五分之一秒,我,就會愛上你。
不知道什麼時候開始,我變成一個很小心的人,每次我穿雨衣的時候,我都會戴太陽眼鏡,你永遠都不會知道什麼時候會下雨,什麼時候出太陽。——重慶森林
貳零一五年的六月十日,我決定約你在加州見面。那天我等了很久,你都沒有來,才想起自己好像忘了通知你。天空漸漸陰暗,下起了大雨,原來一個人難過的時候,連天氣預報也會變得格外準確。
不是每個人都像我一樣出門必看天氣預報,我順手把傘送給了旁邊躲雨的女孩,她感激地眼神讓我覺得心虛,我知道雨天最容易因為借傘的事情而發展出戀愛得關係,她長得這麼漂亮,我可不能給她借到傘的機會。
回去的路比我想像的還要長,雨順著我的頭髮流進了我的眼睛裡,眼睛澀澀地很不舒服,但我很開心,起碼這樣就不會有人看到我哭過了,我可不想被人家當成是瘋子。天氣預報說今天是沒雨的,我不信。因為今天你會來,你要來,怎麼能沒雨呢。
所以我帶了兩把傘,一把給你,另一把也給你。如果有兩個我的話,那我相信一個愛你,另一個肯定也會愛你。正如12歲的我一樣,21歲的我依然想著你,想著第一次見你的那個雨天。
你說,為什麼每個下雨天都差不多,而下雨天的人卻變了這麼多呢。
隔壁桌的那個小姐帶了一把太陽傘,那糟糕的品味肯定是某位先生送給他的。今天要下雨的,她可真是白帶了。不過呢,倒是也能將就用一下吧。
可很多事情是無法將就的,就像雨傘不能將就雨水,將就了,就漏雨了,壞掉了。
所以你也是不能將就我的吧。
大概是因為第一次見你時下著雨,所以從此關於你的記憶都是濕漉漉的。就像我面前這杯卡布奇諾,它本來是熱的,現在也涼掉了。因為下雨天的記憶本來就應該是潮濕的。
現在是下午4點33分,隔壁桌那位小姐等了兩個小時零三分,終於是離開了。她忘掉了太陽傘,不知忘沒忘掉陽光。
大概再過兩個小時,我也會忘掉些東西。就像兩個小時前被忘掉的這把太陽傘一樣。因為要下雨,太陽傘沒用了,所以才會忘掉。
我站起身,外面還沒下雨。我想我也會忘記帶雨傘。
就像我忘記了你。
忘掉了雨傘,以後的下雨天,躲不了雨了吧。
不過還好,以後再也沒有下雨天了。
年輕的時候,看見一把傘,就想知道雨在它身上淌過的樣子。後來你會慢慢發現,其實,並不是每一把傘,都淋過雨。
當我站在屋檐下躲雨
覺得非常難過
我總覺得
站在這裡的
應該是兩個人
張曼玉撐著傘和梁朝偉面對面站著
間隔一米
兩人一言不發對望著。
旁白:
佢手上把遮系五年前我去機場接佢翻嚟時摞噶
估唔到佢宜家仲留住
我知當手上塊表時針轉到12果時
佢就會轉身走
我唔知以後既路我地會點行
但系呢一刻個心真系好痛
我想時間就停系呢一分鐘
佢就唔會離開我
張曼玉轉身離開,把傘往地下一扔,踏著雨水走了(慢速率播放),留下空空的背影,梁朝偉依舊不動
旁白:
佢走咗
同上次一樣
無理由
亦都唔知幾時翻
又或者唔翻
梁朝偉站在雨里(多個角度機位疊化)梁朝偉對著張曼玉離開的地方輕聲說:留低好唔好
然後喊:留低好唔好阿
撕心裂肺:留低好唔好阿
旁白:
我意識到佢真系走咗
就似佢從來冇翻嚟過甘
咩都冇帶嚟
咩都冇帶走
我宜家開始懷疑佢系唔系真系翻嚟過
仲系呢一切既一切都凈系發生系我腦中
梁朝偉把傘撿起來
有滴水珠滑到嘴邊
他抬頭看看天
然後舔了舔
皺了下眉頭
執起把遮果時有滴野滑到嘴邊
我唔知系咩
不過真系好咸
我剛剛吻了一滴雨,我有點難過,因為覺得自己好像背叛了你。
我有很多傘,上回阿輝看見說我的傘都很像gay才用的,我沒告訴他這些都是你的。
我從來不用傘,我覺得雨點掉在傘面上會疼,笑什麼?你別不信,下回你聽,那些雨點是不是會痛得叫起來?
所以我從不打傘,淋濕就淋濕了,不過這是以前,現在有你給我打傘。
什麼?你說我故意騙走你的傘?怎麼可能?要騙也是騙走你。
阿輝你好。好久不見,甚是想念。除了加州的陽光不太順我意之外,我都好啊。
阿輝啊,下雨了。有空就想想我。
阿輝,天又下雨了,我打算忘掉你了。
每逢這個時候我就像植物人,坐在窗邊,看著對面的阿G衝進陽台,把濕答答的衣服暴躁的撤掉,她扯它們的時候我會硬一下。
就在剛才,我伸出雙手接了八秒鐘的雨,就八秒,八秒過後我的手心全濕了。
有些人就像這暴雨,千萬不要對她伸手,你摔倒那次我就伸手扶了你一把,你盯了我很久才把手放上來,也是八秒——暴雨打濕手的時間。事後我琢磨過,你的反應時間一直是八秒,比一般人慢。
那次以後我就愛上了你,而你沒有,你可能還要等等,你反應慢,我體諒你。
每回老天失聲痛苦的時候,我就會想起你,因為你也讓我這麼哭過,是不是很沒出息?
(都是硬湊,用粵語念會比較好點)白雪公主與七個小矮人
1
遇見她的那天是愚人節,我一直以為她睡在我床上是個惡作劇。她睜開眼睛的一剎那我發現我喜歡這個惡作劇,所以當她哀求我能否在這住下時,我心虛的答應了。借宿很容易發展出一段戀愛關係,她這麼漂亮,我不能給她另一個借宿的機會。
為什麼會來這裡?
你為什麼會在這開店?她狡黠一笑。
我沉默不語,憋了半天,問出一句,你餓不餓?
她眼底隱約的戒備放下,肚子響亮的回應。
端上一碗蔥香面,我攥著筷子卻不給她,一碗面換一個名字。
白雪公主。她搶過筷子狼吞虎咽,吃到第七口時突然停下,一滴淚水掉入面碗,她背過身去不肯讓我看她哭泣的樣子。
等我們真正熟識後,我問她當時為什麼哭,她淡淡一笑,我聽說用心去做一碗面,吃的人是有感覺的,我想,我剛剛在那碗面里吃到了你的真心,但我不願意知道第七口的滋味。
緩了緩她又說,因為實在太難吃了。
2
我做面的確很難吃,我一直都知道,但是我不在乎。我早晚會離開這,去加州開間旅館,而不是在這開麵館。我每晚都會做開旅館的夢。
我需要耐心等待,等我命中最愛的那個人出現,然後我會帶她一起去加州,至於面好不好吃又有什麼好在乎的呢?
我的麵館開在森林邊上,做過路人的生意。每天都會有無數人經過,我對他們一無所知,他們對我的面也一無所知,所以才會來吃。我有很多機會去跟他們交談,但我從沒做過,因為我知道他們吃了我的面,就永遠不會再來第二次,既然如此,何必浪費好奇心?我只是在等人,我不想惹太多麻煩。
你一定很孤單。她把刷好的碗放到架子上,把水倒掉。
我很想轉過頭告訴她,孤單的人其實最容易被馴服,什麼都不用做,只需要呆在一起,心就會滿足。不過我什麼都沒說。雖然我很喜歡她,但我不想讓她知道。認識她這麼久她從不說自己的故事,我猜不出這代表什麼。我是個小心的人,我知道如果不想被拒絕,就永遠不要給別人拒絕你的機會。
那天的面味道很複雜,沒人能吃下三口。
3
跟一個人待久了,你的習慣或多或少會受他的影響。雖然我很熟悉她的味道,可是我怎麼也不習慣從別的女人身上聞到,所以,在那個過路女人吃到第三口面時,我決定去跟她聊聊。
面吃的還習慣嗎?很久沒愛一個人,就會漸漸失去愛人的能力,搭訕同樣如此。我選了最無聊的開場白。
很難吃,女人皺皺眉,但是好奇怪,吃完了有一種想流淚的衝動,你煮麵的時候是不是心情很複雜?
其實是因為我在面里加了芥末。我指了指微微變色的麵條跟她說。
哦。這家店就你一個人?她問。
還有一個。
怎麼不見她?
她今天出去逛街,我遲疑了一下接著說,她身上的香味跟你的一模一樣,我想你們可能認識。
她看了看我,你喜歡她,不然怎麼會注意到她身上的味道?
沒有!我毫不猶豫的否認。
她一笑,不再追問,我是她繼母。
我吃驚又戒備的看著她。
她又吃了一口面,芥末直衝腦門,眼裡濕漉漉的。給你講個故事吧。
很多年前,一個男人對我說,跟我走,我會照顧你一輩子。他很自信,我也相信既然他說到就一定會做到,但我沒跟他走。越是輕易得到的感情越早覺得膩,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他連一句「我愛你」都不願說,我不想輕易讓他得到。
他走的那天我從窗里偷偷望他,我知道他回頭道別的時候看到了我。他一定在等我主動找他,我偏不!他沒走過來,帶著別的女人,離開。我不知道這場比賽他有沒有贏,我也不知道感情能不能分勝負,我只知道從一開始我就輸了。想得到更多,失去的就會更多。
後來男人成了王,跟女人生下一個孩子。我想偷偷殺了女人,卻下不去手,我終於明白為什麼男人會帶她走,因為她夠簡單,所以才會贏。我嫉妒她,卻同情她,愛情這東西是有時間性,遇見的太早太晚都不行,她永遠不知道男人想要帶走的人其實是我。
幾年後,她病死了。沒多久男人就回來找我,說這麼多年來他心裡一直有我。我恨極了這樣薄情他,更恨我自己為什麼當初沒直接跟他走。
我成了小雪的繼母。
我想過當個好母親,來彌補對她生母的一點點愧疚。後來她逐漸長大,越發標誌,求愛者絡繹不絕,她卻挑不中一個鐘意的。有一天我在鏡子里看到自己眼角的一絲細紋,我決定懲罰她。其實任何人都可以變得狠毒,只要你嘗試過甚麼叫「忌妒」。我不會介意他人怎樣看我,他們會在背後議論我是個惡毒的女人,我只不過不想別人比我更開心。我最好的年紀沒能和我愛的人在一起,她母親享受了我的愛情,現在,她憑什麼還能有選擇的權利。
我告訴她,走吧,離開皇宮,這裡你永遠等不到最愛你的那個人。森林邊上有間麵館,你就在那裡等,有一天你會看見天邊掛上最美的晚霞,騎白馬的王子會在霞光中出現,他就是你要找的人。哈哈,其實都是假的,麵館這麼多,霞光每天都有,誰知道白馬王子會什麼時候出現。她會像當年的我,渴望的越多,失去越多,最好的年華都會在虛無的幻影中蹉跎。既然我這麼不開心,為什麼不找個人陪我,我要讓她的女兒嘗嘗錯過一個人的滋味。
那天下午她說了很多,也吃了很多口面。開麵館這麼久,我對我的面的難吃程度有信心,我還是第一次看到有一個人能忍住吃下這麼多口。也許是芥末實在太多,她流了很多眼淚。
臨走的時候,她留下一顆蘋果當做面錢。她告訴我,如果有一天我想佔有白雪公主,就把這顆蘋果給她吃,那樣,公主就會忘記白馬王子,永遠和我在一起。我收下了。我是個現實的人,我知道怎樣讓自己更快樂。
4
我已經很久沒夢到去加州開旅館了,我發現在森林邊上開個麵館其實也挺好,因為她,我對這裡桌椅板凳都有了感情。我煮的面開始好吃,我很努力的練習如何做一道好吃的面。我不知道她會在這裡駐足多久,我也不知道白馬王子會不會真的出現,我只希望我的面能一直煮下去。
從前的我嚮往加州的陽光,但現在我更喜歡雨天。因為雨天一定不會有晚霞出現。
你說我一直討厭雨,雨會不會難過?我問她。
也許會吧。
有什麼辦法讓他不那麼難過?
難過是因為在乎。別那麼在乎一個人,就不會難過了。她輕輕告訴我。
我是個小心的人,我知道如果不想被拒絕,就永遠不要給別人拒絕你的機會。但是真的喜歡一個人,又怎麼會忍得住。
我想知道她到底喜不喜歡我,我開始嘗試在她身上尋找答案。我不斷的嘗試,但她始終沒有反應。在我最失望的時候我想過放棄,可很快我又繼續。
慢慢的我開始懷疑自己,她對你沒有反應未必是因為它反映遲鈍,也許是因為她對你沒有感覺,也許是她不忍心失去你這個好友。有些事情不能勉強,而我可以做的就只有放棄。
我又開始做去加州開旅館的夢。
5
燦爛的晚霞里,白馬王子依舊沒有出現,天色漸漸暗了下去,她久久不動,眼裡的光彩隨著天色減淡。
難道,我又找錯了麵館?她喃喃自語。
你有沒有想過,世界上可能沒有白馬王子呢?
是我找錯了麵館。她篤定的說。
為什麼你愛一定是白馬王子,為什麼你不願意看看身邊人,他們不見得比白馬王子差。我說。
可是,騎白馬的王子只有一個,我愛的人也只能有一個,她說,明天,就是明天了,如果他再不來,就只能證明我找錯了麵館,那我就離開這裡,再去找一家。
我難過的低下頭。
如果一直等不到他,我還會回來啊,別難過,她拍拍我的肩膀,反正你的麵館又不會消失。
我應該拒絕她的。我應該大聲告訴她:我要去加州開旅館了,你再也見不到我了!話到了嘴邊,就剩一個無聲的笑,加一句,是啊,麵館我會一直開下去,找不到他,你可一定要回來啊!
晚上,我洗了很多的蘋果,最後還是把最重要的那顆塞進了抽屜。我是個現實的人,我知道怎樣讓自己快樂,可生命中總有一兩個人,讓她快樂比自己快樂更重要。
第二天,我用賣面得來的全部積蓄,買了最挺拔的白馬,最帥氣的鎧甲。今天的天氣看上去不錯,今天的晚霞一定絢爛奪目。
原來塵世間的很多煩惱是很容易解決的,只要你願意倒過來看,為什麼我就不能是白馬王子?她要的只是一個騎著白馬的人而已,她跟她母親一樣簡單。
見到她之前,我都沉浸在愉快的幻想中,燦爛的晚霞里,身騎白馬,身披金甲,器宇軒昂來見她。
那天的晚霞很美,但霞光里卻容不下我的身影。
白馬王子真的出現了。
那是一個難堪的相對,我摘下帶這花翎的頭盔,望著他們不知所措。
她開心的跳到我身邊,你今天怎麼打扮的這麼帥!
我無言以對。
她拉著我走到白馬王子身前,親昵的摟住他的胳膊,預言成真了,這就是我等的人!
你好,王子很有風度的伸出手,我傻傻的握住。原來愛情真的是有時間性的,遇見的太早或太晚都不行,哪怕只差一分鐘。一樣的白馬,一樣的金甲,跟他站在一起的我像個小丑,強烈的羞恥感充斥著我的心,再不找個地縫鑽進去,它就快爆炸了。
謝謝你這些日子對小雪的照顧,王子說。我要帶她走了。你們道個別吧。
她走過來抱抱我,我會回來看你的。
進來喝口水再走吧。
不了,我不渴。
看你你嘴唇很乾啊。
是嗎?沒關係,我們急著趕路。
喝口水的時間都沒有嗎?
王子已經上馬,對她說,時間不早嘍,說完沖我一笑。
再見了,她說。
我拉住她,可是你嘴唇真的很乾!為什麼不留下喝口水潤潤呢?
別這樣。她低聲說,一定來參加我們的婚禮哦。
這是那天她對我說的最後一句話。
6
3個月前,我認識了我人生中第一次愛的人,我不知道她能在我的人生中駐足多久,我希望能跟我開麵館的時間一樣長。我想過把她據為己有,但現在我正參加她和別人的婚禮。
離開一個人需要多久?有些人很容易,有些人需要花很長的時間。我一直以為我會是今天婚禮上最難過的一個,沒想到同桌的六個人各個都面露憔悴,那是她曾經去過的麵館老闆。
白雪公主只有一個,認命扮矮人的卻有太多個,起碼我前面早有六個,在她心中,不知有沒有七分之一的位置給我。
我以為王后會同樣難過,預言成真,她的算盤落空了。誰知她面有得色,走過來對我說,蘋果我這還有一顆,你還有挽回的機會,你要不要?
望著穿婚紗的公主,我茫然的搖搖頭,我想知道被人喜歡是什麼感覺,可我不想傷害她。我的答案讓你失望嗎?
王后得意極了,為什麼失望?如果你想用蘋果來佔有她,你就不是真正愛她,你得到她,她也不能跟最愛她的人過一生。如果你放棄用蘋果佔有她,你就是最愛她的那個,她同樣永遠都得不到最愛的人。這個比賽,贏的一定是我。
可是,她的到了她的王子。
你以為只有你會扮白馬王子嗎?她冷笑問。
鐘聲響了十一下,我聽到了絕望的聲音。
7
我不再做去加州開旅館的夢,因為我已經到了加州。我一直以為我會很享受加州的陽光,住了一陣子才發現自己其實更適合雨天。
其實王后最後還是輸了,她不知道我吃掉了那顆蘋果,忘記是我能做的最後一件事。
從前我問過一個人,我一直討厭雨,雨會不會難過。那個人是誰我卻怎麼也記不起。
我只記得,應該是我和她兩個人,開這個旅館。「下雨了。」
「嗯,晚春總是多雨。喜歡雨天?」
「艷陽高照的日子過膩了就喜歡雨天,陰雨連綿的時間多了也想念晴天,這種樣子。」
「真自在,像個樹懶。」
彼時,她看著我,樹懶一樣緩緩的伸個懶腰,問我
你——喜——歡——雨——天——嗎?」
「喜歡,喜歡的不得了。下過雨的街道是一塊翡翠,清新的空氣讓人回想起童年時家鄉繁茂的樹林。」
我看著她的眼睛,她真美。
我們繼續往前走。
「去哪裡呢?」
「別說去哪裡,往前走就好,一說要去哪裡,就感覺世界特別小。往前走吧,沿著斑駁的行道樹,彷彿這條路能走到世界盡頭,冷酷仙境。」
「也許能呢。有你的地方,到處都是仙境。」
「你什麼時候學的這樣的撩妹技能?」
「你這個只存在我想像中的女孩子問我這個問題,感覺……好尷尬呢。」
「你認為我生活在你的想像中,就了解你的一切,知曉你的一切了?並不。在這裡,全知全能的是你,並且只有你。我只不過和那些行道樹一樣,在你腦海里生活罷了。你知道我最痛恨什麼嗎,獨裁者。」
雨,兩厘米。
下落兩萬英尺。
沒到兩人心裡。
每次下雨,我就會想起一個人,她曾經很喜歡我。不知道是巧合還是其他原因,每次我要離開她遠行的時候,天都會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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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那一段不是我寫的,是東邪西毒里歐陽峰的台詞,如果讓我來寫,可能會是這樣:
6月5日的下午5點,我一個人站在音像店的門口躲雨,店裡循環播放的《California Dreaming》已經放到第七遍。我曾看過這座城市的很多場大雨,可是慢慢卻愈加小心謹慎起來,就像一座久經風雨的鐘再也無法發出清脆的長鳴,突然間我感到很悲傷,原來我已經連冒雨奔逃的勇氣都沒有,原來我已經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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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更新一下,沒有不尊敬王導的意思,其實對於淺層次的仿寫(像我上面那個)是有公式可循的。
:具體時間(最好精確到分)+我在做什麼+看到的事件+次數+我突然怎麼怎麼樣+關於你的事。
例:一五年七月三日的下午5:21分,我在街角遇上了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身邊已經匆匆忙忙走過七個人,我並沒有離去,因為我突然想起了和你相遇的那一個雨天,有沒有可能,我會在這條街上,再次遇見你?
哈哈,水平有限。
然後抖個機靈:「出院之後的三天零五小時八分鐘,我又去吃了重慶火鍋,不過這次,我沒點牛毛肚。」
是不是也是有那麼一點味道?
四月二十 穀雨
我最近出門都會帶把傘,因為我不確定是否隨時會下雨,如同我確定不了我心裡的人什麼時候會call我。可今天真的雨突然澆到頭上,我又不想撐傘了,然後我發現,原來每天的等待才是對於我的真正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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