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否都是自私的?無私的人是怎麼考慮的?人性是否本自私?

如何看待自私與奉獻,該如何把握兩者之間的分寸?面對生活在不幸中的人我們該怎麼做?


人都是利己的(說自私可能貶義太強了),但是問題的關鍵是不同人把」自己「所定義的範圍是不同的。

有些人認為自己就是自己的肉身,除了自己個體,別的都可以犧牲——這是最常見的自私。

少數人認為自己就是自己的大腦,除了自己的快感,別的都可以犧牲,包括肉身的健康——比如遊戲成癮的宅男,或者是吸毒成癮的無法自控的人。

還有一些人把自己看成是一個家庭、家族、團體或組織——他會對這個團體內部的其他人負責,但不包括團體外部的人士。比如一個父母無私照顧自己的子女或是家裡的老人,雷鋒無私地幫助周圍需要幫助的人,都屬於這種情況。

極少的人把自己看成是全人類或是全自然——而這樣的人,就是能夠被稱之為」天人合一「的人,他們在凡人看來絕對是非常無私的,因為他真心把世間萬物都看成是自己的一部分,希望芸芸眾生都能變得更好。所以一些人無私地幫助別人是因為他們真心把別人看成是自己的家人/親人/夥伴/同胞/戰友了。

當然了,」利己「這個概念仍然具有一些貶義在裡面,所以更為準確的概念其實是」同化「,世間萬物都在互相同化,而這種同化或許可以被理解為是自私的,但絕對不是狹隘的」自私「。

想了解何為同化的話,具體請參閱:什麼是同化?


人的本性不是自私,而是逐利。有自身之利,也有種族延續,後代存活之利。自私,分享,利他,奉獻,是逐利的武器,各有利弊,掌握難度遞增。每個人會根據不同的情況選擇使用不同的武器,但是不能說哪一個就是本性了。


《人性自私論》


先講一個小故事。一個貧苦的單親家庭,一個單身媽媽帶著兩個孩子,一個十歲、一個七歲。兩個孩子蜷縮在角落裡等媽媽回家,他們又冷又餓,已經好幾天沒怎麼吃東西了。外面寒風呼嘯,該死的窗子此刻像亞歷山大的馬路一樣寬闊,寒風無情的肆虐著他們。他們緊緊地依偎在一起,靠著僅存的體溫互相取暖。他們不知道自己是否會在下一刻死去,也沒有功夫擔心這些,他們只想知道媽媽什麼時候回來。媽媽已經出去一整天了,他們好想媽媽,當然還有媽媽手裡拿著的食物。他們也不確定媽媽是否能找到食物,上次吃到食物已經是三天前的事了。那是媽媽帶回來的兩個稍微有點爛的蘋果。哥兩互相謙讓了好幾次,兩個蘋果不停地在他們的手上換來換去。最終,哥哥手拿的是個大的,弟弟手拿的是個小的,他們甚至擦都沒擦就大口的咬了起來。媽媽在旁邊看著嘴角露出了一絲笑容。她總是教育孩子們要互相謙讓,互相幫助。孩子們也算是聽話和懂事,即使很餓也從來不為食物的事爭吵。突然,大兒子把蘋果遞到媽媽面前,說:「媽媽,您也來一口吧!」小兒子也幾乎同時舉起了蘋果。媽媽眼睛濕潤了,說:「乖孩子,媽媽不餓,你們吃吧!」兩個孩子互相望了一眼,又瞅瞅媽媽,媽媽點了點頭。哥兩又低頭吃了起來,吃的更大口了。媽媽轉過身,眼淚流了下來,想起了以前她的母親也總是把最好的留給她,想起了母親為她做的點點滴滴。媽媽眼淚流得更快了,甚至都有點啜泣了……外面呼嘯著刮過一陣強風,隨後轉過一個身影。孩子們看到母親手上拿的麵包,興奮地喊起了媽媽……


好了,拿這個小故事分析人性的自私總覺得有點不太人道。但是,越是極端的例子,越難讓人找到反駁的理由,難道不是嗎?我想我是受了迪爾凱姆的《自殺論》思想的影響。正如迪爾凱姆所表達的,連自殺這種看起來不能夠分析的事情,都能夠作為一個社會事實來分析,還有什麼社會現象是不能夠分析的呢?正因為如此,我們也先來分析一下這個看起來處處充滿溫馨和無私的小故事吧。我們會發現連母愛都是自私的,還有什麼不是自私的呢?


首先,我認為人性的自私分為兩種。一種是物慾的自私,一種是情感的自私。物質的自私大概大家都懂,無非就是「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的那一套理論。情感的自私,諸如「你從來只顧自己的感受,有沒有想過我的感受?」大多見於情侶的那一套,或者家庭中。但這似乎還不夠,這僅僅是我們常人所能感覺到的東西而已。我們所要做的,就是挖掘隱藏在更深處的不為人知的人性的自私。


人都是自私的,這一點毋庸置疑。沒有哪兩個剛出生的雙胞胎嬰兒在吃奶上會互相謙讓,除非有一個已經吃飽了。同樣的道理也出現在動物界。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同樣適用於人類,從人一出生開始,人就是一個自私的存在。所謂的謙讓,全部是後天習得的。從上面的小故事我們可以看到,這兩兄弟從媽媽出現的那一刻開始,首先看到的是食物,因為他們確實餓壞了。而他們的謙讓只不過是媽媽的教導和社會倫理道德的規範而已。也許有人會說,這是本能,是人飢餓後激發的求生的本能。好吧,那隻能說明人類的本能也是自私的。那麼「人性本善」顯然是不能成立的了。當然,「自私」能不能算進「善」裡面,還是值得商榷的。不過,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數情況下「自私」都不能算是一種「惡」。從人出生伊始,人就是自私的,人的本能是自私的,無論是性本能還是求生的本能,這些都是不會考慮別人的,甚至需要去擠掉對手。


也許有人會說,上面的兩個小孩也有互相謙讓和考慮他們的媽媽,把蘋果遞給媽媽吃。如果說他們的本性是私的,那麼通過後天的教育和習得不是也改變了嗎?錯了,人性的自私是很難改變的,或者說是根本沒辦法改變的。所謂的改變,只不過是換了另一種「自私」的表達形式而已,由一種低級的自私的表達換成了一種更高級的自私的表達。經過社會教育和後天習得,他們認可了「謙讓」和「愛」之類的東西,他們之所以這麼做,完全是遵循自己內心情感的需要。這麼做會讓他們感到舒服,愉悅。他們首先是從自我的本位出發,先讓自己的內心感到愉悅。因為他們遵循了某種社會的規範,從小就給灌輸的集體的規範。而這種規範是控制個人情感的很重要的手段。這種規範發揮作用並不是因為集體的認可,而是個人的認可,或者說是個人認可了集體的認可。無論怎麼說,個人的認可是必須的。某種程度上來說,他們認為物質上的東西已經沒有情感上(或者說是心靈上)的東西來的重要了,但他們僅僅是把物質上的自私換成了情感上的自私而已,本質還是一樣的。但社會需要這種「高尚」的自私,並且運用一切手段讓它看起來不一樣,以區別於物質上的自私。而這種自私之所以會被認為是「無私」的或者是「愛」的,是因為它恰巧滿足了別人的某種需求,情感上的或物質上的。不過,不管怎麼說,自我還是第一位的。無論你怎麼為別人考慮,都是基於自己的某種需求和目的,也許這種需求和目的也許並不明顯也不易察覺,但是行動本身就包含了某種目的(布迪厄?)。這是毫無疑問的。


也許還有人會說,既然孩子間的謙讓和對母親的愛是後天習得的,是社會規範在人身上的內化或者說是對人潛移默化的影響,是基於自我內心無形的規範而闡發的自私的愛,是人性自私偽裝的表達。那麼母親對孩子的愛總歸是出自本性的無私的吧?像上面故事裡的母親總是先為孩子們考慮,世界上絕大多數的母親也是默默為孩子付出,從不求回報的。看起來確實是這樣,沒錯,表面上是這樣而已。先來談談母親出自本性的對孩子的愛。首先,這種本性的愛是否存在是值得懷疑的。其次,即使存在著這種本性的愛,我們也很難說這種愛是無私的。若果說這種母愛是出自人類的本性,那麼為什麼東方(中國)的母愛和西方的母愛有那麼大的區別呢?難道是因為東方人和西方人的本性不同嗎?因為是不同的人種嗎?那為什麼中國和其他亞洲黃色人種的國家(例如日本)母愛表現的也大相徑庭呢?為什麼就連中國內部的不同地域的母愛也不一樣,甚至同一個地方的相鄰的兩個家庭的母愛也是不同的呢?也許你會說本性是一樣的,只不過是表現形式不一樣而已。Ok,很難想像本性一樣的東西,會表現出如此的千差萬別,甚至截然相反。可以想像在幾十年前甚至十幾年前,在中國西部落後貧困的山區還存在著把親生女兒賣給別人當童養媳的現象,即指他們有足夠的食物把她養活。難道在當時,這也被是當作一種愛?還是僅僅是因為這是一種習俗?而習俗總不會是天生的吧?如果這是一種本性的愛,那為什麼大多數母親都會有重男輕女的傾向,難道重男輕女也是本性的和天生的嗎?我們知道,僅僅是用母愛的天性是無法很好的解釋上面的諸多問題的。如果我們承認,至少母愛的絕大部分內容是後天習得的,也許解釋上面的現象會容易很多。


如果談到人類的源起和人類家庭的源起,也許我們會更了解為何母愛也是一種「自私」的愛。人類在還是母系氏族的時候,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那時候還是部落混居,還沒有確切的家庭的概念。或許我們可以說母愛是出現在家庭出現以前,但顯然父愛不是這樣的。也就是說父愛並不是天生的,而是在家庭產生之後才誕生的。我們知道家庭的源起並不是出於父愛或者是母愛,而是出於共同生存的需要,是生產力發展的必然,也是維持社會秩序、促進社會發展的最基本的或者是最好的組織形式。也就是說母愛是有目的的,從一開始就有的,生兒子最初是為了自己的生存,也就是獲得更多的勞動力,從而去獵取更多的食物。顯然,女兒在那個時候被拋棄或者直接被插死的幾率要比現在高得多。當然,也不排除生女兒也是為了生更多男性的目的。總之,生存是第一位的,沒有什麼愛不愛的。好了,說白了,生命是自私的,生存才是最重要的。


也許有人還會說,即使人類源起的母愛是為了自身的生存而產生的「自私」的愛,在經過漫長的社會的發展,現代社會應經不需要依靠生孩子(兒子)來獲得生存的保障和食物了。而且現代社會的很多母親在面臨突發災難的時候往往都會選擇保護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犧牲自己的生命,這總該是無私的母愛了吧。錯了,你又錯了。這是一場生命和情感的較量,不過無論是選擇犧牲孩子還是犧牲自己,出發點都在母親,而不是孩子。在做這個選擇的時候,她考慮到的是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孩子的感受。因為她如果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去保護孩子,為孩子犧牲,最後她自己活了下來,而孩子死了的話。她將會感到內心的煎熬,也許這種壓力來自於社會或者是家庭,也許來自於她自己。這都會是一種生不如死的感覺。如果她沒有這種感情的壓力和社會的規範,或者她並不認同母親要為孩子犧牲的那一套的倫理,她會選擇讓孩子死亡。這也就是並不是所有的母親都會為孩子犧牲一切的原因所在。也許你們會說在這麼短的面臨危險的時間內,根本無法做出這麼多的思考和艱難的選擇。錯了,其實這種選擇在平時的生活中早就已經做出來了,只是很少有人會察覺而已,甚至自己也無法察覺。事實上,這種選擇已經形成了一種潛意識。那時候需要做的只不過是將早已經做好的選擇通過行動反應出來,而不是去思考。這是一種看似無私的更精良、更高級偽裝的自私。事實上,並沒有什麼無私的存在,人性本來就是自私的。只是自私的表現方式形態各異,有大有小而已。或者說是分為對人有害的自私和對人無害的自私而已。也許會有很多愛是有私的,但是沒有人會去否認這些有私的愛存在的合理性。

類似於母愛,諸如對祖國的愛、對家庭的愛、對朋友的愛或者是對情侶的愛,都是基於自我本位出發的自私的愛。這種自私或是基於對自我物質滿足的需求,或是基於對自我情感需求的滿足。無論怎麼說,自我都是第一位的,一切需求都是由自我出發然後推及到他人。這種由己及人的自私,或是會對他人產生傷害,或是對他人無害,或者是對他人產生積極有益的影響。由此而產生人們對「自私」不同的態度,甚至認為對他人有益的自私是「無私」。這是一種有失偏頗的看法。事實上,你媽媽愛你,不是源於你,而是源於你媽媽的愛。她是從她自己愛的需求出發,而不是從你出發。當然,絕大多數情況下,這種「自私」的愛是對你有益的,這一點你並不用懷疑。同樣的道理,你愛你媽媽,是源於你的愛,而不是你媽媽


所以,毫無疑問,人性是自私的。這也是人類能夠生存至今的重要原因。現在,再回頭看看開始的故事,學會從現象看到本質。

y/2015.2.6


利己是生命的第一本能,同情是生命的第二本能,後者由前者派生。所謂同情,就是推己及人,知道別人也是一個有利己之本能的生命,因而不可損人。

法治社會的秩序即建立在利己與同情的兼顧之上,其實質通俗地說就是保護利己、懲罰損人,亦即規則下的自由。在一個社會中,如果利己的行為都得到保護,損人的行為都受到懲罰,這樣的社會就一定是一個既有活力又有秩序的社會。


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用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來回答。

人的本性,談不上自私或不自私。就像前面有人說的,人的本性是逐利的,但是逐不同的利,可能會表現得自私或無私,要看情況

(1)當底層需求(生理、安全)沒能很好滿足的時候,會表現得比較自私
例如昨天我剛看的一個電影《人族》,電影到最後,一個比較純潔善良的女孩想要謀殺一個比較正派的殘疾退伍軍人,失敗,被反殺。在平常社會裡,不太會發生這種事(善良女孩和正直軍人互殺),但是在這部電影里,角色的安全需求沒得到滿足,大家為了生存,就暫時顧不得更高的3層需求了(愛、尊重、自我實現)。——為了保命,就暫時不要臉了。

(2)當底層需要(生理、安全)得到滿足後,有可能會表現得無私
例如為了滿足第三層情感的需要,可能會需要付出關愛,這時候外人看來可能顯得比較無私;
為了滿足第四層尊重的需要,可能需要行俠仗義鋤強扶弱,提升威望,這在外人看來,可能也顯得無私;
為了滿足第五層需要,自我實現,例如某科學家忘情地投入某項科學研究,他可能只是自己樂在其中,未必是想拯救蒼生,但在外人看來,可能會顯得無私。


也就是說,當一個社區,一個國家,民眾的基本需求(生理、安全)沒得到很好滿足,那麼這個社會比較像原始叢林,民眾像野獸動物那樣,彼此提防,人心卧虎藏龍。

當大家不愁吃穿,夜不閉戶的情況下,那就倉廩實而知禮節了。


推薦一本書《自私的基因》


建立於對自己不完全與不客觀的了解之上,我認為:
人是自私的。天性如此。
無私的人能夠從幫助奉獻中獲得精神上的滿足感,使命感。這從某種程度上滿足了他們的「私慾」。


對基本生存條件的要求,追逐有利於繁衍的舒適生活,是所有生物與生俱來的本性,人也並不例外;

但是正因為人能超越這種本性,能超越這種基本的生物慾望,去信仰宗教、踐行哲學、助人愛人、探索世界發現意義,所以人才為人;

對於第一種「自私」,是人類可以生生不息的動力;

對於第二種「自私」,我更相信心裡的安寧和享受,只是作出選擇後的附屬品罷了,並不是目的;

所謂的「人皆利己」,不過是一個基於人存在的孤獨而出現的一個語言困境,一種文字遊戲罷了,一個概念罷了;


一句話,精神利益也是利益。


人性得根本是動物性,動物性的根本是生存需求,所以說人性得出發點就是要保證自己生存下去。從這個角度來說,人肯定是自私的。但同時人是社會性的動物,人不能離開社會而單獨存活(離開社會單獨存活的人基本就不能叫人了,比如狼孩)。從這點來說,一個人的行為如果完全是利己而害社會的,那麼他最終必然被社會所拋棄,導致個體也無法生存。所以人的本性也肯定是適應這種社會化生活的,首先要是自己能夠處在社會(往小了說就是群體)中,而這種時候就會進化出利他性。
我們知道,人在社會中天然的就會消耗,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其他的利他性表現的話,一樣是會被社會拋棄的,一樣是無法存活的。所以利他性也是被寫在了人類基因里的。
綜上,人性就是由社會的利他性(善)和個體的利己性(惡)所共同組成的。
當然,生存分善惡,善惡歸生存,生存這兩個字是否就等於自私,每個人的理解肯定都不太一樣,也就無法定論了


在現代中國,自私、反動、形而上學等詞由於政治原因包含了貶義的含義。

其實自私說明的是一個理性人對自身利益的思考,是對自身和他人利益關係的一種處理方式。反動則表示事務發展的一種規律。這些詞都表明了一種狀態,不能以價值觀評價。而中國的歷史事實倒是說明,自稱無私、反對他人自私的人,都包含了深不可測的陰謀,對社會和他人的禍害最大。

難怪連孔夫子聽到所謂無私奉獻的事迹時候,都嘆曰:做好事不留名,這個世界再沒有人肯做好人好事了!宣揚正能量,始作俑者,其無後也!


經濟學創始人亞當斯密 在 國富論一書中指出:一個人因為一己私利創造出來的價值要遠遠大於不求回報所創造出的價值。這就是著名的個人利己主義。


自私是人的特質,但不是人的全部。


是的。

無私的本質也是自私,利他的目的就是利己。
真心誠意、不求回報地奉獻自己、幫助他人,本質上仍然是「自我滿足」。


(不要問我是怎麼知道的。。。


自私的男人,買個螺紋套都要反著戴


我們常常以為無私和自私是對立的。但其實它們根本是同一個東西

上結論:自私的最大化就是無私;無私的最大化也是自私。

沒有被照顧好的自我,就像遭遇三年饑荒的災民。這個時候,你跟他談禮義廉恥,道德體面,犧牲奉獻,你說你是不是傻?
只有被照顧好的自我,才有閑置的精力去關心他人。無私的前提是自私。

當不斷地發現自己與外界的聯動性,發現「我」不僅僅是這個個體,而是周遭的整個生態系統。
當我們把「我」從個體擴展到家庭這個系統,我們想要無私地齊家。
當我們把「我」擴展到國家這個系統,我們想要無私地治國。
當我們把「我」擴展到宇宙這個系統,我們想要平天下。
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這個順序是這麼來的。我們都在為「我」做事,區別只在這個「我」有多大。

連小我都照顧不好,妄想談大我。

說自私,也得分清什麼是高級的,什麼是低級的。損人利己,是最低級的自私。高級的自私,是不損他人並滿足自己,舒舒服服。

照顧好自己,未必物質。
有的人,需要一點閱讀。
有的人,需要一點獨處。
有的人,需要一點新鮮。
有的人,需要一點美味。
了解自己,不要吝嗇。
每個需求,都值得被滿足。

需求不是慾望。
需求,是內部自我的一日三餐,不可或缺。
慾望,是外部的攀比較量,永無休止。

自我,利他,然後才是無我。順序不能亂。
好好自私,你就會終究變成一個無私的人。


關於人性自私論,有過很多的爭論。但假設有一個人非常自私,他一樣會去照顧自己的孩子,把最好的留給孩子,那麼在孩子面前,他就是無私的,利他的。這可以證明什麼呢? 證明人並不是自私的基本單位,在進化論的歷史上,Hamilton提出了內含適應性理論,指出自私的基本單位是基因。基因的自私,會讓它的宿主——人,不僅希望自己存活,而且傾向於幫助跟自己基因最像的人存活,比如兒女,比如父母兄弟。所以說人性本自私是不對的,基因為了讓自己能夠延續,不會只是簡單的讓他的宿主「自私化「,而是讓宿主產生了諸如母愛父愛愛情感動等一系列情感,讓宿主在必要的時候無私和利他起來。何為「必要的時候「?比如個體成熟後,有能力保護兄弟姐妹時,比如性成熟後,有能力生孩子時。在這些時候,基因會讓人們產生「親情「和「愛情「的心理機制,讓他能保護家人和哺育新一代。

還有一個普遍的包括我之前都陷入的誤區是:性本善還是性本惡,是看「人之初「的時候。我們往往認為一個嬰兒總是索取,並不會考慮同胞的其他baby的感受,因此而判斷人性本惡。還有的人則認為baby雖然只懂索取,但他斷然是不會傷害其他人的,所以判斷人性本善。其實這種認為「性本善「或「性本惡「中的「本「就是去看人一生下來的表現是如何的,是完全不對的,這又是一個因果顛倒的例子——人在一生中從自私到無私的轉變,也是基因自私的進化結果,是結果,而不是原因。首先,人一生下來,表現的自私但不去傷害人,這正是基因自私導致而進化出的本能——孩子還小時,因為抵抗能力差,資源又有限,根據博弈論,那什均衡點應該是「要自私,但不攻擊|要自私,但不攻擊「,所以嬰兒會搶東西吃但不到極端情況不會打其他孩子(就像鳥兒哺育時,雛鳥們都爭著張大嘴巴,但不會有雛鳥把其他雛鳥擠出鳥窩);而長大後,個體能力強了,均衡點就會變為「保護兄弟姐妹|保護兄弟姐妹「。人從嬰兒到老人,只不過是生命的一個過程,是受控於進化規律的,而不能說嬰兒時期就是最純真自然的最真實的表現。


自私是一種行為策略,在很多時候能使「人」這個個體生存的更好,相當於計算機里的貪婪演算法級別的演算法,主要考慮個體的利益,人有了思維就很容易想出這種演算法;而且如果很不為自己考慮,那這種物種很快就會滅絕了。
無私是另外一種行為策略,以集體利益為最高優先順序,大致是這種心理:「我和他們是一個集體,我們集體的利益最高,如果我不那麼在意自己的利益,那麼只要讓他們的利益最大即可達成我們這個集體的利益最大化」;在我眼裡,這種行為就像下棋里的「棄卒保車」一樣,對於整個種群可以達成更強的策略效果。


這個是俺的專業,博士生涯花費了後半期專門研究這個的....
從目前的行為科學、演化生物學以及社會學、經濟學的主要認識來看,是認為人既有自利的一面,也有許多非自利的一面,比如,利他、強互惠、信任、追求公平、厭惡不平等.....。這些非自利的一面會強大地以各種形式影響人們的行為,甚至在比較嚴酷的競爭環境下也是如此。
至於說人們怎樣認識和定義自利與非自利,那就是不同的視角了。如果你認為自利的「利」包括很多精神收益,比如,你幫助別人,你自己感到愉快(比如我現在在這裡碼字給大家看,我半毛錢物質收益也沒有啊),或者被人贊了有成就感,等等,那這樣自利的範圍就要大很多,甚至親緣之間的感情,也有演化壓力驅動的自利在其中(有本著名的書叫自私的基因,大家可以參考)。但如果你把自利僅僅理解為純粹為自己的物質利益或與物質利益相關的因素考慮,也就是你僅僅是consider others but don"t care about others,那麼自利的範圍要小很多。大部分時候人們會僅僅(注意是僅僅)因為義憤、快樂、同情、羞愧、不好意思等等而做出許多行為。但是,怎樣看待和定義自利,以及是否認同自利在大部分時候是人們的主要考量,會嚴重影響到對人類行為乃至社會制度構建的解釋和預測,這是一個基礎性的課題。
當然,人的行為並不只是為自利或非自利的「偏好」所驅動,很多時候人的行為是被社會規範和社會主導的信念外在的決定的。所以,這個答案或許可以是:人是兩面的,他會更自私一點還是更無私一點,又或者是更自私一點還是更不考慮自己的物質後果一點,更多要視當時當地的情境而定。這些表現形式和行為規範很微妙,尤其是俺們中華民族,是故才有「人情練達即文章」的總結。


一般來說,人既不是徹底的自私,也不是徹底的無私。
自私大家說得比較多,無私說的少一點。
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無私,因為人類的基因絕大部分是相同的,幫助其他人也是有利於自己的基因傳播。
所以人性中既有自私也有無私,因後天環境等因素的影響,程度上有不同。


推薦閱讀:

TAG:心理學 | 人性 | 社會學 | 人類天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