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的基礎是滿足慾望還是戰勝慾望?
記得鍾麗緹出演的《色戒》一位僧人說過一句話:到底是滿足十個慾望還是戰勝一個慾望重要?
我一直都在思索滿足慾望到底能不能帶來快樂,知道今天為止,我覺得完全不能,沒有慾望,內心的純凈才是真正的快樂!
同學們你們覺得呢?
《大衛. 戈爾的一生》中有這樣一段台詞:
你的幻想必須超越現實。因為在得到手的一剎,你不會再想要它。為了繼續存在,慾望的客體必須永遠無法達成。你要的不是「它」本身,而是對「它」的幻想。慾望與瘋狂幻想相輔相成。這正是巴斯可所謂的真正的快樂。
人類總是根據目前的狀態想像未來的需要。你餓著肚子去超市購物,你會買一堆零食,全然不顧半小時後打著飽嗝時的感受。我們抱持著這麼多可笑的慾望不放,是因為我們只能從現在的感受,來窺探未來的影子。我們無法預測完全不同的未來。
所以不要依據你達成多少慾望來衡量你的生活,而該以獲得多少真誠、憐憫、理性,甚至自我犧牲的時刻來衡量,因為到頭來,衡量我們生平輕重的唯一標準,是你如何看待他人的生命。
滿足慾望帶來的是快感,不是快樂,而慾望的無限性只會在一瞬間快感以後繼續痛苦。
在沒有大徹大悟之前,有一定的慾望來生活,但不能被慾望牽制,而要去利用慾望,以身馭心者小人,以心馭身者君子。
慾望這個東西是進化得來的。因為對一個群體來說,如果有慾望的能力,那麼就更容易繁衍生息。所以慾望只對群體繁殖負責,而不對個體快樂負責。
慾望就像奴隸主人對奴隸的一種鞭笞,不滿足他你就會感到「不合意」,滿足了就「合意」,但不會永久合意,會有新的慾望產生。慾望只對群體的延續負責,例如一個肥胖的人為什麼還想不停吃東西呢,因為自然選擇讓那些多吃脂肪和油膩的動物最終活下來(進化),最終那些一吃油膩就爽的動物繁衍的機會更大。但由於進化是需要很長時間的,現在這種自然選擇規則顯然已經不適合於一個過度肥胖的人類,不過由於慾望不管你個體是否舒服安逸,ta依然保持著以往的規則鞭笞你,讓你想要吃油膩。
我所知有以下2種方式獲得快樂
1、把你的生命建立在一個無法被滿足的慾望上,然後一步一步接近,接近慾望的過程會讓你快樂
2、像佛那樣無視慾望,看清所有的慾望之不過是你生物進化系統對你的控制。獲得寧靜的快樂
這個世界有最好吃的葡萄嗎?有,吃不到的葡萄永遠是最好吃的,吃得到的葡萄才是酸的。在電影《芳芳》中,有一幕男主角亞歷山大跑了好長的一段路去追女主角芳芳坐的巴士,幾經辛苦他抄了小路,趕到了芳芳將會到達的車站。他的身影被剛到站的巴士遮蓋,正當每個觀眾都以為他會上車剩下一條無人的長街,但偏偏巴士走後,我們還看得見他寂寞的身影,獨個兒站在沒有芳芳的街道。後來他再跟芳芳見面,他就解釋為什麼自己沒有上到巴士:他那時真的很想衝上巴士,但最終也沒有這樣做,因為他知道,五年之後的自己就不會再這樣追趕有芳芳的巴士。
他是在說得到與未得到的分別:未得到的愛人永遠都最值得追求,但一旦到手之後,他或她就沒那麼可愛。雖然《芳芳》說得是愛情,或者說的是某一種愛情,但我們竟然發現原來慾望也是這樣的一回事。
你得到了十萬大元會很高興,忽然遇上飛來艷福也會很高興,於是乎好像有些事情無論什麼時候、什麼情況發生都會快樂,這就是說快樂取決於你做了什麼、獲得什麼。但其實我們都錯了,快樂真正取決於你有沒有慾望去獲得什麼、做些什麼。
我們要對某事某物有慾望,然後我們完成了得到了,慾望被滿足我們才會快樂。假如我們對它們沒有慾望,即使我們得到了什麼也不會有太多感覺,所以有沒有慾望才是關鍵。快樂並非僅僅在於做了什麼得到什麼,而在於你有沒有完成、達到想完成和得到想獲得的事物。如果你給我十萬元,我當然高興,因為我窮,我對錢有慾望,但如果你給一個超級富翁十萬元,對他而言就像口袋裡的零錢,平日買車襯衣服都用了幾個十萬,當然不會在乎丁點兒的錢。正因他沒有慾望,所以你給了他,他也不會有太大感覺。
慾望有個限度,不能滿足太多。我們可能很喜歡吃牛排,日本雪花和牛肉色鮮肉嫩,雪白的脂肪跟鮮紅嫩肉交錯,離遠已經香氣噗鼻,入口即融,這樣的人間美食我們當然想吃。可是這也只僅限於你對它有慾望,你才會想吃。假設我今天給你絕頂和牛,你吃了會很開心,但假如我一年三百六十五日的三餐都只給你同樣的和牛,你愈吃就反而會愈不開心,可能過了好一段日子你還會見到和牛就想吐。正因「小食多滋味」,過度滿足反而會令慾望消退。所以慾望很有趣,滿足不了又會痛苦,滿足太多又會痛苦,慾望滿足只能徘徊在不足與過度之間,如此通過滿足慾望獲得的快樂才會恆久。
常說吃不到的葡萄是酸的,我說吃不到的葡萄才是最好吃的。之所以說吃不到的葡萄是酸,正因為你很想吃可是又吃不到,所以你才要說它是酸的,告訴自己吃不到都沒有損失,反而反映了對葡萄的強烈慾望。這是很想要但又得不到的情況。但還有另一個極端的情況,就是很想要,不過反而不想得到,因為得不到才最美好。
慾望給滿足,我們會快樂,所以很自然人會認為滿足慾望就是最好的事,但其實不盡然正確。慾望滿足會消滅了你原先想要的對象:這兒說的消滅不是物理意義上把慾望對象用掉、消耗掉,而是指在意欲的層面上,當慾望被滿足之後,你原先意欲的對象就不會成你意欲的對象,即你已經不再想得到它,但反而你的慾望一天未被滿足,同時又未曾減退,那你就會依然想得到它、意欲它,它一直美麗。
未吃的葡萄,只要你一日對它尚有興趣,它一日都是你想要的,永遠都是那麼可口那麼美麗,但一旦吃過了,慾望消卻,它就會變得平平無奇、不值一顧(除非你又再萌生慾望)。所以吃不到的葡萄永遠最好吃,因為你對它還有慾望,它還是你想要的 ── 沒有了慾望,它什麼都不是。
慾望有個時限,不能太快滿足,又不能放太久。慾望像酒,要慢慢蘊釀,假如未經過足夠的時間就滿足,快樂的強度就會減弱,因為它沒有被我們充分地期待過、渴望過。我們愈是期待,得到後的快樂就愈大。隨想即有的牛排好吃,但渴望很久很久的牛排更好吃。
相反,若然我們意欲的事物一直得不到,那我們會痛苦會失望,甚至惱羞成怒。然而,經歷過這些階段之後,你的慾望最後最後就會消散得無影無縱,像是一杯放冷了的午後紅茶,再好喝都有個時限。
吃到就不再好吃,追到了我們就不再追。原來我們想要後得到了就不會想要,就算我們再有同樣的慾望,也只是輪迴,直至到慾望真真正正完全逝去。於是乎我們處於來來回回之間。
假如我們意欲的是一件物件那還好,但假如我們意欲的是一個人,那就有問題了。我們對他或她強烈的感受原來在慾望消逝後就會隨之而減退。物件用完即棄也並非無可爭論,那更何況是人?所以是得到的好,還是得不到的好?
如果得到了,那你就滿足了,可是人就不再可愛。如果得不到,那人永遠可愛、永遠值得追求,但是永遠得不到又是一種痛苦,畢竟我們終極的慾望並未滿足。所以《芳芳》的男主角亞歷山大是個痛苦的人,他正因了解慾望的本質,所以不想去追求芳芳;追了他又怕幾年之後他就不會再追,可是不追他就永遠只能跟芳芳保持跨不過的距離。
如果得到得不到都如此痛苦,那無欲無求豈非最為幸福?人要麼有欲要麼就無欲,有欲得不到我們就痛苦,得到了我們就獲得短暫快樂然後又再追尋;如果無欲,那就只會苦悶,因為畢竟世間上根本沒有一樣事物我想獲得,並且獲得了便得到快樂。所以有欲無欲,都是痛苦,原來我們跟亞歷山大相差無幾,分別不過在於,我們明白還是不明白這麼的一回事。
接受你的慾望,與之和諧相處。
馬斯洛的《動機與人格》里說:滿足導致的不是慾望的終止,而是在短暫的滿足之後,高級慾望和高水平的挫折出現,以及重新恢復不平靜和不滿足。
慾望是不會被滿足的,而塵世間的我們又很難做到無欲,倒不如悅納一個個慾望的跌宕起伏,冷靜地面對和達到圓滿,然後更積極地去迎接新的旅程。
Desire has an A process and a B process.
A process provides an increase in pleasure, which reaches a plateau and decreases gradually to zero.
B process provides an immediate inhibition of A process, which also reaches a plateau at a later time point and then decreases gradually to zero.
A and B process combine to provide a peak in pleasure followed by a rapid decrease to zero (or negative values).
Every time the same desire has been fulfilled, A process is unvaried in its activation pattern; whereas B process gets constantly strengthened. Therefore, the combination peak is getting smaller and will rapidly change to a large negative value.
The A-B-process model can explain withdrawal symptoms produced by heroine addiction. I think similar things happen if a desire is repeatedly fulfilled.
有慾望不去滿足它就是戰勝慾望?
幸福不過是慾望的暫時停止
普通人都是有各種各樣的慾望的,如果無休止的想要獲得慾望所帶來的快感或快樂,從普通人的承受來說,慾望會磨滅一個人的身心意志等等,而得到一個不理想的結果。但是人就是在生活中追求各種慾望,然後得到滿足。所以,題主問的得到十個慾望所帶來的快樂重要還是戰勝一個慾望所帶來的滿足重要?我認為其實這個問題更深層次的問題是:在得到10個可能導致不好的結果的慾望重要(無節制的)還是戰勝一個慾望(有節制的)之後的長期享受重要?在這裡我說明一下:凡人都是有七情六慾的,無欲無求的都是聖人了。所以對於慾望凡人能做到的理想狀態就是不要讓自己縱慾過度,而有節制的享受慾望帶來的快樂。對於出家人來說他們追求的可能不是身體上的慾望所帶來的快感,而是追求所謂更高層次的精神滿足。
最後送上關於心境的,六祖慧能和神秀所做的歇子: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身是菩提樹,心如明鏡台,
時時勤拂拭,莫使惹塵埃。
無苦就是樂
最大的苦就是存在
所以不存在就最快樂哈哈哈
想要戰勝慾望這種想法同樣是一種慾望
快樂不是戰勝慾望那會自我衝突,尋找快樂的途徑是,情感與理智的和諧。
既要滿足慾望,也要戰勝慾望
滿足於慾望的滿足, 我覺得這便是快樂
竟然問什麼是快樂,問問自己,幹什麼事讓你最滿足,那就是了。
戰勝慾望 = 滿足慾望 之一(控制欲)
都能得到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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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生活是由無數慾望疊加而成,包括不限於生理慾望以及心理慾望,吃、穿、住、行、性、愛等都是最原始的慾望,而戰勝慾望其實只是(滿足慾望(控制欲)從而得到快感(成就感)的另一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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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欲則無求而無悲無喜
禪定的快樂是最快樂的,即達到無欲的快樂
這是世界的兩端,滿足慾望的快樂 和 戰勝慾望的快樂 應該是一致的,等同的
但是滿足慾望做不到,你卻可以通過禪定完成戰勝慾望快樂就是對需求的滿足,是對生存需求的滿足是對安全的滿足,是對尊嚴的滿足,是對好奇心的滿足,是對別人認同的滿足,是對知識的滿足,是對^貪婪別人所有的滿足,是對虛榮心的滿足,是對性慾的滿 足,是對愛情的滿足。
總之
快
樂就是人能滿足其需求後額外的獎賞。
I你的需求之多,就是人類所有歷史,所有文明的總和。
這些需求,有的卑微,有的高尚,有的善良,有的偉大,有善,有惡。一個需求滿足,另一個需求出現,永無止境,伴你一生。
需求們有時互相牽連,有時互相矛盾。有時水火不容,糾結不休,這就是人生的糾結
都可以啊 只有身體或者靈魂爽了就可以快樂
戰勝慾望本身是一種欲求。
題主表達的意思應該是類似佛教放下慾望的那種描述。
這隻情況下,獲得的應該更多是內部平靜,而不是快樂和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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