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自己喜歡的小眾歌曲一旦被大眾化了後,就覺得非常不爽?
比如最近的《董小姐》。
順便再問一個問題,為什麼自己非常喜歡的炮友和別人約炮,自己也會很不爽?
我在另一個答案[1]里涉獵了一點這個問題,@Mackyo 因此@了我,但是「把自己當成了普通藝術家」的說法其實是我為了諷刺別人創造的,不算是認真地回答,解釋清楚這個問題,恐怕得讓專家來。下面我嘗試從不同的角度來接近這個問題:
- 心理學說:
我是心理學門外漢,但我本能的認為這首先是一個心理學問題。心理學裡面有種投射現象,就是我們把自己的感情投射到審美對象身上,將其人化,即「我」進入「客體」。朱光潛說過:「外射作用就是把我的知覺或情感外投到物的身上去,使它們變為在物的」。弗洛伊德說這個過程會產生性快感(力比多)——我想,能讓我們產生性快感,供我們「進入」的東西,我們多半是不想讓其公之於眾的。如果誰有這方面的心理學好書推薦給我可以給我留言,我還挺感興趣的。
- 靈性學說:
大家的答案里提到了「優越感」,我們先假設優越感是存在的,那麼這種優越感來自於什麼?我們又為何需要這種優越感?
有個人叫艾克哈特·托爾,我也不知道他研究的東西到底算不算是心理學——我其實覺得他有點神棍——他寫了一本書叫《新世界——靈性的覺醒》,我們就姑且稱之為靈性學說吧。托爾發明了一個概念叫「小我」:
很多人對於他們腦袋裡的聲音是如此的認同——那個不間斷的、不自主的、強迫性的思想續流,還有隨之而來的情緒——我們可以形容這些人是被他們的心智佔據的。如果你對此毫無覺知,就會認為你自己就是那個思考者。這就是小我的心智。我們稱它為「小我的」(egoic),因為在每個思想——每個記憶、每個闡釋、意見、觀點、反應和情緒里,都有一個自我感(小我感)在其中。從靈性的角度來說,這就是所謂的無意識。你的思想,你心智的內容,當然是被過去所制約的,過去是指:你的教養、文化、家庭背景等。你心智所有活動的最核心包含了一些重複和持續的思想、情緒和反應模式,這些都是你最強烈認同的。這個實體就是小我的本身。
在大多數的情形中,當你說「我」的時候,其實就是小我在說話,而不是你,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了。它包含了思想和情緒,還有一堆你認同為「我和我的故事」的回憶,還有你不自知而習慣性扮演的角色以及一些集體的認同,像國籍、宗教、種族、社會階級、政治立場等。它還包括了個人的認同,不僅是認同於個人擁有的東西,還包括個人意見、外表、長久以來的怨恨,或是關於你自己比別人好或是不如別人,還有自己是成功或失敗的概念。
小我的內容因人而異,但是在每個小我中運作的結構都是一樣的。換句話說:小我的差異只是在表象,深究之下都是一樣的。它們是怎麼樣相同的呢?它們都是靠認同和分離為生。當你透過小我而活的時候(小我是心智製造的自我,由思想和情緒組成的),你身份的基礎就是不可靠的,因為思想和情緒的本質就是短促而稍縱即逝的。所以每一個小我都不斷地在為生存而掙扎,試圖保護和擴大自己。為了要維護「我——思想」,它需要一個相對的思想——他人。概念上的「我」,如果沒有一個概念上的「他人」的話,就無法存活。當我視這些「他人」為敵人的時候,他們是最與我分離的。在這個無意識小我模式天平的一端,是小我強迫性地責怪、埋怨別人的習慣。耶穌對此也曾說過:「為何你只看見你弟兄眼中之刺,而看不到自己眼中的梁呢?」在天平的另一端,是個人之間的暴力行為和國家之間的戰爭。在《聖經》中,耶穌問的這個問題從未得到回答,但是答案當然應該是:因為當我批評或責怪他人的時候,我覺得有優越感,也比較強大。
托爾認為,「小我」對於優越感,是有需求的:
比如說,你正打算要告訴某人一則剛發生的新聞。「猜猜看發生什麼事了?你還不知道嗎?我來告訴你吧!」如果你夠警覺、夠臨在的話,你可能在正要宣布這則新聞之前,感受到自己內在的短暫滿足感,即使這是一則壞消息。這是因為在小我的眼中,那一刻你和他人之間產生了施與受的不平衡狀態:在那短短的一刻,你知道的比別人多。那個滿足感是來自於小我,而且是源自於你感覺到你的自我感此刻比別人強。即使對方是總統或教皇,你在那一刻有更多的優越感,因為你知道的比別人多。很多人對八卦特別上癮,就是因為這個緣故。不但如此,八卦通常帶著對他人惡意的批評和判斷,因此它也經由一個暗喻的(但卻是幻想出來的)道德優越感來強化小我——每當你對某人有負面評價的時候,就會產生這種優越感。
如果他人擁有較多、知道的較多,或能做得較多,小我就感覺備受威脅,因為和他人相較之下的「較少」的感受,會縮減它虛擬的自我感。它甚至會試著用削減、批評、藐視其他人擁有的財產、知識或能力的價值來重新修復自己。同時小我也許會採取不同的伎倆,如果對方在大眾的眼中被視為是重要人物的話,與其和對方競爭,不如藉由和他攀上關係來增強自己。
從上面的觀點出發,當我們喜歡諸如《董小姐》的小眾音樂時,是否一定程度上是因為其小眾性呢?或者說,我們是否在享受信息不對稱的優越感呢?當大家都知道這首歌的時候,我們是否感覺到自我受到了某種威脅——某種自己被掏空或者變得不完整的威脅?我必須誠實的說:我有!
而且,我們不能忽視一個有意思的現象——喜歡小眾音樂的人,對個體的人和對大眾群體的態度是不一樣的。面對個體,我們往往很願意分享自己知道的音樂,但面對大眾又是另一回事兒。從上面的角度出發,大家可以想想這是為什麼?
- 「不喜歡時代」說:
小提琴家梅紐因寫過一本書叫《論人類的音樂》,裡面有很多大師級的論斷。比如他說:
我想,人們之所以不喜歡某些音樂,以及某些現在的藝術,原因之一,也許正是因為我們有時不喜歡我們自己,不喜歡我們周圍的世界,不喜歡我們的社會。
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不想讓自己喜歡的音樂被大眾化,原因之一,是否也是因為我們不喜歡大眾,尤其不喜歡這個時代,這個社會中的大眾?於是這個問題歸根結底還是個體制問題-_-!
- 欲三更說:
關於這種心態,我有另一種理解——你的困擾或許因為你不信神,宋冬野也不是神。
有一篇文章[2]說中國思想格局中神性的缺失,對中國的思想啟蒙產生了微妙的影響。中國的思想啟蒙者們因為沒有神在頭頂上壓著,無意間自我膨脹,籠罩上權威的光環。中國 80 年代思想啟蒙中有個很重要的人叫李澤厚,在談到 80 年代的美學熱時他竟然有這麼一段話:美學熱興起在80年代,這在古今中外很罕見,熱到連紡織廠的女工也買黑格爾的美學書,雖然她一句也看不懂。」(《與新民周刊記者的訪談》)
一位啟蒙者,本來要啟他人以平等自由之蒙,可自己先佔據了言說的高點,這就用啟蒙的姿態消解著啟蒙的內容,無形中製造了一個悖論,與平等自由的啟蒙精神相矛盾。
說「把自己當成了普通藝術家」是開玩笑,但是,捫心自問——你有沒有在某些瞬間把自己當成啟蒙者?有沒有在某些瞬間因為自己更接近自己認為更「正」的音樂產生自我膨脹?有沒有在某些瞬間產生過自己是宋冬野的代言人甚至以「和宋冬野站在一起」自居的想法?宋冬野不是神,他的作品也不是神諭,你可以解釋他,可以跟他站在一起。
這些想法,恐怕都會導致你無意中想把《董小姐》據為己有。
最後,說點現實的,要避免這種心態,我教給你個方法——大量的聽各種小眾音樂,孩子多了丟一個倆的也不心疼。還記得《海上鋼琴師》里男主角不舍的自己的音樂被灌錄成唱片離他遠去嗎?其實他還是錄得太少,他要錄 1000 張,就不在乎了。
PS:看這個答案的時候,感覺到我的「小我」在起作用了嗎?
[1] 為什麼《董小姐》這首歌這麼好聽,此前卻一直不火,現在一個選秀節目播了,一夜之間火了?[2] 現象:啟蒙者的優越感
虛榮效應 or 逆反效應 ( snob effect,翻譯得對么?) 是一種典型的負外部性,它描述了商品稀有性的重要作用,即隨著消費同類商品的其他消費者數量的增加,某特定商品對特定消費者的效用趨於下降。
--------------------------------------------------------我是虛榮的分割線----------------------------------------------------------
本來不想啃這種侏羅紀時期的論文的,但是看在前女友也是新傳的份上。。。其實這些基本的事實60年前就被研究透了,連模型都出來了。心理學上的對應我還沒找到,底下介紹一個經典的經濟模型。
這位大神把消費者需求是這樣分類的,大體分為功能性需求和非功能性需求兩類,非功能性需求的 消費者效用比較容易受到外部因素影響。作者提出的三點:
(a) 從眾效應 (Bandwagon effect )大概就是:「媽媽媽媽班上同學都買了iphone,我也要」
(b) 虛榮效應 or 逆反效應(Snob effect )如本題的例子
(c) 凡勃倫效應 (Veblen effect )指對某些特定商品,價格越高消費者越願意購買,具體可見《有閑階級論》
前兩種效應中,消費者效用,是價格+使用同種產品的消費者人數的函數,而凡勃倫效應只受價格影響。
對於本題談的虛榮效應
如果所有的消費者估計該商品的市場銷量為a,則對應假想的需求曲線為Da,同理得到Db,Dc等。在所以買家信息完備對市場判斷準確的情況下,實際需求曲線為DS,考慮P2到P1的價格下降,我們將商品銷量的變化分為價格效應和虛榮效應兩部分。價格效應為橫軸ax段,虛榮效應為bx,即原本降價後消費者本應多買ax量的商品(在假想需求曲線上),但虛榮效應存在時,實際的商品銷量增加只有ab(在實際需求曲線)。即虛榮效應擠出了部分消費者。
註:答案只是用理論概況了「為什麼自己喜歡的小眾歌曲一旦被大眾化了後,就覺得非常不爽?」的事實,對於原因的探討只能通過心理學和神經科學來解釋,本人不太了解,待後人補充。
參考文獻:
Leibenstein, H. (1950). Bandwagon, snob, and Veblen effects in the theory of consumers" demand. 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64(2), 183-207.
首先,我想說,這題沒人邀請我我很不高興。
第二,我想說,現在的回答都太感性且不全面,很容易陷入雞同鴨講的情況中,獨立音樂在知乎依然屬於缺乏基本共識的事物,而非像李安、姜文的導演水平、諾蘭的《黑暗騎士》三部曲這樣獲得普遍承認甚至達到已經被神話的程度的文化現象。所以,任何盲目用「逼格下降」來粗暴看待早期的獨立音樂歌迷對大眾湧入自己的領域的不滿這一現象的評論都是在說胡話。我接下來就稍微展開來說說我們這些人的複雜心理。
大家別催,會慢慢寫。
我們就從我個人和我的一些朋友對類似的事情的態度說起。第一件事,是關於張懸、Mono在國內的音樂節出現頻率越來越高直追蘇打綠和通縣歌手Maximillian Hecker的。我的一位業內媒體朋友是他們的資深粉絲,她當時就抱怨說,國內的這些土搖音樂節快讓她討厭張懸了。我聽完當時就震驚了。接下來我還接話說,Mono也搬到通縣來了吧?
第二件事,是韓少諱寒,在微博上終於推薦了不是左小的又一個「土搖」,人見人愛的萬青,我當時只說了一句:今後萬青的演出更沒法看了。果然招惹來了很多人的攻擊。
第三件事,是頭些天樂視音樂和幾個公司合作,把土搖界幾個招牌樂隊,比如痛仰、謝天笑、腦濁什麼的,帶進了保利劇院,做Unplugged演出。這件事大家都在拍手稱快,沒有人不高興。
這三件事,體現的是獨立音樂的小圈子人群(很大一部分人還都是相關行業的從業者或參與者)在類似「董小姐爆紅」之類的事件時的幾種典型心態,而這些純粹本能而非理性的反應也各有不同情況,不能一概而論。概括起來,除了少數極端或中二的死磕者,沒有幾個獨立音樂樂迷是真心希望自己喜愛的音樂人永遠別紅受窮到底的,會有這樣的瑪麗蘇心態的公主病歌迷其實只是為了標榜特立獨行,對音樂並不是發自內心的在乎的。
我們具體案例具體分析。第一種情況,很多人就會不假思索地字面上去理解,認為這是歌手太紅演得太多歌迷嫌棄他們不夠酷了因此由愛生恨。其實完全不是這麼回事,這件事體現的是整個行業秩序的混亂給歌迷帶來的負擔和困擾。近幾年全國大量的三流風景區和縣級市都盯上了新興的音樂節市場,這些地方政府管理者只知道音樂節能賺錢,卻不知道這些他們沒聽說過的音樂節上的音樂實際到底有多大規模的受眾,有多少知名音樂人,這塊市場有沒有大到讓這麼多家音樂節反覆收割。和歐美日本音樂節藝人全球化不同,全國各地高頻率的音樂節基本都是台灣小清新和內地土搖的組合,翻來覆去都是這些人,偶爾有一個音樂節的主辦者懂行請了群眾基礎好(比如山羊皮)效果不錯的國外大牌,其他的二把刀團隊就一窩蜂地邀請這些人,而對於那些過氣(還是山羊皮)或並不經常有巡迴演出(比如麥斯米蘭)的獨立音樂人來說,來自神秘中國有不錯報酬的演出邀約當然來者不拒,久而久之讓一些在國外都稱得上小眾(比如Mono)的樂隊和藝人在中國亮相的頻率極其誇張,加上每個音樂節的土搖大牌也都還是那數得著的十來個樂隊,任誰再愛他們也會有審美疲勞吧?
第二種情況,也就是我本人看似因為萬青被廣泛傳播而不高興甚至「詛咒」其演出質量越來越差,這代表的其實是獨立音樂樂迷對自己可能無法像過去一樣輕鬆愜意地看心愛的樂隊演出表達出的一種無奈。不知道知友們對國內的演出市場有多少了解,獨立樂隊的Livehouse演出與流行歌手大牌樂隊的場館演唱會還有大型音樂節,這三種由於演出場地的不同而有所差異的演出形式,在國外的差別只在於規模,但在中國卻完全迥異。拿萬青樂隊來說,作為一個作品數量少到湊不夠全長Concert的樂隊,目前在中國的票房號召力還顯然不足以舉辦票價高昂投資巨大的場館演唱會,他們的演出主要就是Livehouse專場和音樂節演出這兩種形式。對於很大一部分歌迷來說,目前最具代表性的音樂節品牌草莓音樂節已經逐漸變質為小長假中的青年休閑場所,很大一部分觀眾對其中絕大部分的樂隊都一無所知,只為看熱鬧,到場人數的暴漲加上對大部分藝人(如一些小清新和港台歌手)毫無興趣,導致了很多鐵杆樂迷反而放棄了音樂節,對於他們來說,支持自己心愛的樂隊享受他們演出的方式就只剩下了Livehouse巡演了。很多朋友應該還沒看過Livehouse的小場地演出吧,在一間商鋪大小的房子里,擠滿了渾身臭汗的搖滾青年,那種感覺可不好受。對於我這樣的老胳膊老腿來說,新歌迷的到來,主要意味著的就是更擁擠更恐怖的現場演出,而那些跳出來和我吵架或者冷嘲熱諷的傢伙,可能永遠都不會踏入一間Livehouse,他們也永遠不會為獨立音樂付出一分錢。上個禮拜周末,我去看了後鯊和宋冬野兩場演出,後鯊是在大紅後失去很多老歌迷的,今年的兩首新歌讓他們收復了失地,於是現場來了好多老人兒,結果大家都擠不進去,直喊再也不來了。宋冬野在School的演出預售半小時就賣光了,他還自我介紹自己是左立。大概是由於預售早於快男開播,所以現場還真沒有湊熱鬧的新粉絲,估計接下來的巡演和以後音樂節才能驗證快男到底對他有多大助力吧。
第三件事,說起來就簡單多了,前面我說過,場館演出和音樂節Livehouse完全是兩回事,在新褲子和謝天笑之後,大家都能進場館演出了,相比一堆聽了一首hit song就咋咋唬唬恨不得天天用手機外放董小姐或者Young for U的傢伙,場館演出的高票價帶來的高回報,以及數字音樂版權的分成,才是實實在在對中國獨立音樂的幫助。
就寫到這吧,這大概是我最感性的一篇理性回答了。首先要明確一點,對於自己感興趣的,喜歡的東西,絕大部分人是希望同他人一起分享的。那麼多的粉絲團歌迷會,互聯網上無數音樂視頻下載的資源黨,豆瓣這樣的分享網站的發展,都說明了這一點。沒多少人僅僅把聽歌這種事拿來作為談資裝逼,靠這樣裝逼不但成本高,而且效果不好,又隨時會被拆台;就算是所謂「獨立音樂」「小眾音樂」也有它自己的圈子,同好也會彼此分享和交流,只是這個圈子可能起初很小,而後來漸漸變大了。
接下來是論述的重點,也就是本問題的出現:越來越多的人喜歡自己感興趣的東西,直到這種東西逐漸變成了……潮流。為什麼會對潮流排斥?因為潮流一旦形成,觀看者與被觀看者的地位就發生了微妙的變化,觀者的主動權被巧妙地轉移到了被觀看者上。為了方便解釋回答,我在這裡做出三個定義:觀看者,被觀看者和第三者。
一切藝術都存在觀看和被觀看的關係,觀看者是藝術的發現者,也引導了第三者的視線集中到被觀看者身上。觀看者的觀看行為給藝術提供了價值,相應地就提高了被觀看者的價值;同時,觀看者的觀看行為還引起了第三者(即未參與觀看行為的人)的關注,第三者開始介入兩者的關係,從而成為新的觀看者。當觀看者增加到一定程度,觀看行為就成了我們所說的——潮流。第三者不再藉助觀看者,而是直接從被觀看者那裡引發觀看行為。此時,藝術價值不再需要由觀看者賦予被觀看者,而是由被觀看者直接施加於第三者。(原諒我曲折的表述方式,有點翻譯腔么?= =)
就拿宋冬野舉個例子。沒什麼人知道宋冬野的時候,宋冬野的價值是通過最早欣賞他的這批人體現出來的(livehouse的門票可是真金白銀的「價值」)。但是當宋冬野或者《董小姐》成了家喻戶曉的名詞,作為「早期鐵粉」的你就沒什麼價值了,到這時候,不論你待見或者不待見,宋冬野就在那裡,不悲不喜地數著鈔票了。
那麼你的不爽,你的失落,就是顯而易見的。因為你似乎被利用了,你的熱愛你的投入沒有受到你所熱愛的對象的回報,而你提供的價值已經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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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推薦大家看一看約翰·伯格的《觀看之道》。-
問題很有趣,還在思考,先佔個位記錄一些想法。
不反對「無法裝逼說」,但我覺得不僅如此。
大眾到底是真的因為喜歡而去聽這首歌,還是僅僅因為宣傳的力量?
恐怕老粉絲們不能接受的,是這一點。
他們不爽的,是那份純粹的帶有「珍惜」意味的心情,在這首歌被大眾化後會被破壞。
真正的喜歡,不是因為這首歌很流行而去喜歡,而是即使無人問津,我也衷心愛它。
而一旦大眾化以後,這種喜歡的真假就很難分辨了。。嘛,多少會有點葉公好龍的感覺。。
這時,老粉絲們會為了捍衛原本純粹的愛,而感到失落、憤怒:
「在這首歌還不紅的時候,可都是我們這些人在默默守護著它呀!
你們真的聽懂歌里的心情了嘛?!
你們這些後來者,如果不是誠心就別來聽啦,這種隨隨便便的態度到底算怎麼回事?!
……」
音樂其實不大適合分享,所謂知音難尋。
人們可能熱衷於彼此談論、分享電影和小說,但卻不一定會去談論、分享音樂。
或者說,想要在聽歌這件事上達成共識,不是那麼容易的。
很多人可能會在電影和小說上有很明顯的興趣傾向,但在聽歌時,範圍卻不一定是局限的。
這樣一來,人們就逐漸習慣了各自沉浸在不同的音樂世界裡,也不在乎是否有人分享。——當我戴上耳機時,我更傾向於自我意識的封閉,沉浸在遠離人群的氛圍。
從而,一首歌給你帶來的歸屬感,或者如某位回答者所言的」領地感「,可能遠遠大於一部電影或小說,因為你下意識地知道,後者是更為開放的。
過多的宣傳、過度闡釋……對一些藝術作品反而是災難。
比如最炫民族風,有段時間簡直像魔咒一樣到處都聽得到,真的是聞之色變。小眾歌曲一旦出現轟炸式呈現,就會讓人產生不良反應,比如空耳,爆耳。
一首歌被大眾化,很容易招致最早一批粉絲的由愛生厭。而且他們明知道,自己討厭的不是這首歌,只是它被大眾化以後帶來的奇怪氛圍。——這種結果,是原本喜歡它的人,不願意看到的。
indie之所以小眾,在於它常有一種克制的表演欲,專註於比較新鮮的細節,而不在乎別人是否喜歡。而他們最先召喚而來的粉絲,所感受到的就是這一點。
小眾歌曲一旦被大眾化,一定會招致更多人來解讀。而且是以聽者自己的角度來解讀。
就好像遊客越來越多的風景區,一方面知名度提高了,招來了更多的喜歡,另一方面,麻煩事也變多了,不如以前那麼純粹了,一些亂入者的無心破壞也會讓人哭笑不得。
江南style紅起來,滿大街都在唱的時候,很少有人覺得不爽。
因為這首歌本來就是走「爆耳轟炸」的通俗路線,大家一開始就有認知,知道這首歌註定是屬於地球大眾的。小眾歌曲並沒有這個設定,一旦被大眾化,就可能被演繹出其他的風格。
這和原著黨接受不了漫畫真人化、小說真人化等等的感覺類似。
不過,有一點很奇怪。
即便是最喜歡的一段音樂,在循環無數遍以後,也會覺得厭煩。但人又很容易忘記舊情,稍微隔一段時間來聽這段音樂,又會變得很好聽了。
或許聽一首歌的成本,比之電影和小說,真是低的太多太多了。
而對一首歌認真的人,也變得越來越少了。
ps:@陳雨桐 同學說這現象很正常,是邊際效用遞減導致。
-7.13補充
剛剛看到有新的回答,說到「不夠喜歡」,莫名被觸動。
就我身邊的圈子而言,「日影日劇」也算比較小眾的領域了。很多人知道我是「日劇迷」以後,都會讓我推薦幾部日劇,就算有時不提需求,我也會主動湊上來推薦,「你喜歡看日劇嗎,我是日劇迷哦」,「XXX,你看不看日劇啊,我最近看了一部XXX可棒了……」
基本我的朋友都收到過這種推薦。
但結果咧,先不提有些人根本也沒去看,有些看過的表示無感,還有些看了覺得不錯,但與之討論時發現很多梗需要解釋才能明白,解釋著解釋著大家就都累了……
到最後,這些朋友們一個也沒發展成日劇迷╮(╯_╰)╭
後來就不太主動推薦日劇了,總覺得真正的喜歡是主動行為,而不是被灌輸的結果。
而且,已所不欲勿施於人。再怎麼喜歡,也不該強迫別人跟你一起去喜歡啊!
話說,在推薦過日劇以後,常有很多朋友過來反饋,「日劇好無聊啊,都不知道在說什麼」,或「你的男神在這劇里根本一點也不帥誒」,或「不能理解日本人的思維,怎麼這麼奇怪啊……」
我很不高興,覺得他們沒有眼光,欣賞不了日劇的美。同時也非常尷尬和失落,覺得自己的推薦完全是多此一舉。
但即使如此,偶爾看到好劇,還是會興沖沖地推薦給閨蜜。(感謝我的閨蜜們,她們都有一顆不耐其煩的愛心!
然後,今年的新版《一吻定情》在中國火了。平時不看日劇的大家紛紛熱烈討論,對日劇常見的那些梗津津樂道,很多日劇迷對此嗤之以鼻,「真正經典的日劇多了去了,這麼一部普通的劇有什麼值得推崇的……」
我倒是沒什麼感覺,因為就看了一集……而且覺得妹子們的熱情不會持續很久,愛到處刷就刷唄……
一段時間後,刷新版「一吻定情」的風潮果然淡去了╮(╯_╰)╭
而我還在不喜不悲地繼續看著日劇……
這算是「喜歡的較高境界」么?
我這個答案是想到哪寫到哪,不妥之處大概挺多的,歡迎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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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小時候總在花園裡玩,偶爾發現一個小小的樹洞啊、或者玫瑰花藤蓋住的簡陋的洞口,就欣喜若狂地感覺自己發現了一個神秘的天地。自己有時候鑽進去玩、自己偶爾想起、或者跟好玩伴提起這麼個事情「我知道我們後院的花園裡有一個神秘洞穴哦」……之類之類的時刻都會感覺異常激動和珍貴,非常有吸引力。
後來就會忍不住將這件事情告訴跟自己玩得最好興趣最相投的那個玩伴,再後來,可能因為一些機會整個院子里的小孩都知道那個地方了,但是大家褒貶不一。「沒什麼意思嘛」、「似乎也沒你說的那麼好」、「光線看起來沒有很夢幻啊」……再後來,這個地方就被大家很快忘記了,你自己也失去了興趣。
因為大眾永遠代表著平均和一般的喜愛度,遠遠達不到你自己當初在人群之外依然情有獨鐘的那份感覺。甚至當你在人群之先已經喜歡了一段時間之後,這首歌、這個洞穴已經在你一次次回味和把玩之中印上了經歷和感情。所以,當別人以一種快餐文化的方式去在你面前輕易地提起它,你會瞬間感到這首歌被貶低了。
何況、一個人喜歡一個東西、一個地方、一種方式久了,就會將之領地化。哪怕是簡單的教室的座位,如果你年年日日地坐在那裡,並且漸漸覺得這裡比別的地方都要讓你感到舒服時,再有別人突然坐在那裡,你也會有一種不適感。甚至人喜歡另一個人、亦是如此。
這就是,為什麼當你聽到自己長久喜愛的一種小眾歌曲,突然被大眾蜂擁而至踩破門檻時,所產生的強烈的侵犯感和不適感的緣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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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戀臨校一個清純女生多年,跟她只說過幾次話,但一直視如心中的秘密女神。
後來有一天宿舍一群哥們兒提起來,說,喲,不就是隔壁那個女的嗎,外校追的人一大把,聽說男朋友都換了好幾茬了,顏值一般,但是胸挺大的,哈哈。
你是不是想衝上去揍他。
真的能用"裝逼"兩個字就搪塞過去了?
在我看來,無論是流行文化的喜愛者,還是小眾文化的喜愛者,除了對其文化內部包含的內容本身的喜好,或多或少還有對其文化象徵的需求。這種需求可以是身份認同:認同流行文化,給人社會支持感、安全感——我和其他人類似,有其他人陪著我。認同小眾文化,讓人覺得自己和其他人是不同的,我有能力選擇和別人不同的。小眾文化愛好者對流行文化的"不喜好",可以有很多原因;我沒有群體性的調查只能說自己的想法。我覺得流行文化的產生其實是市場為了創造利潤製造出來的,不是大眾自發性形成的,我不想自己太被市場所控制。而這種想法,大概就讓流行文化愛好者覺得小眾文化愛好者"裝逼"
如果依著身份認同的視角來看,無論是哪一種過程都會讓人覺得不開心的——因為自己找到的身份認同變了,或者需要重新尋找,或者需要改變自己。流行文化愛好者看到自己的偶像沒有以前那麼火了,會不開心;小眾文化愛好者看到自己喜歡的音樂人火了,會不開心。這兩種不開心,在我看來本質是一樣的。哪邊鄙視哪邊都沒有必要
謝邀!
我這人心態跟提問者說的那種人不一樣。我最享受這麼個過程:
我先欣賞一首歌曲(一個歌星、一部文學作品、一個剛出道的演員。。。。)
然後,隨著時間的推移,大眾慢慢也開始推崇我若干年前就喜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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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我也有虛榮心與優越感,不過我是巴不得我喜歡的精神食糧別人也喜歡。我是真心不理解提問者說的那種人。因為被污染的精神潔癖。
因為泛濫而減少的優越感。
因為個性的標籤又少了一個。
當我喜歡的東西被大眾化了之後 有時候心懷虔誠的和別人介紹的時候 那種被人誤解成 從眾 的感覺十分不爽
因為一首歌好比一位姑娘,本來只有你喜歡她,你不用擔心她會被搶走,後來越來越多的人見識到她的美麗,也喜歡上她,他們就成了你的情敵,你自然希望情敵越少越好。
1)品味優越感的喪失。
2)對大眾化平庸化帶來的誤讀的恐懼和厭惡。
反對所有「優越說」和「裝逼說」的答案。【回答完畢,下面是扯淡
我平時對民謠不是太感冒(「土搖」更對我胃口),《董小姐》也是在被某選秀中某歌手翻唱繼而爆火,也就是大眾化之後才去聽的,我承認自己當時是跟風和好奇的心態。聽完一遍之後果斷點了單曲循環,這歌就講了那麼一個簡單的故事,但我就樂意一遍遍聽。它喚起了我一些或真或假的回憶,這些東西又反過來把我自己感動的亂七八糟。我確認這種情感是真實的,我喜歡這種感覺,所以我也喜歡為我帶來這種感覺的《董小姐》。這種喜歡也是真實的,沒錯,跟風去聽的也可以是真心喜歡。
我喜歡的東西,如果有別人也喜歡,那挺好的。
其實,許多人最真實的想法是--愛上一輛寶馬,可我的兜里只有五元,這讓我感到絕望,董小姐。然而更文藝且稍具修辭的寫法讓許多聽慣口水歌的人嘗了點野味。
眾屌絲終於找到一個被男(女)神拒絕的一個文藝漂亮的借口了
(っ°Д°;)っ 這句話的意思不是"求草"麼??前半句是hold不住,後半句是養不起?
「 我是窮逼,可我也希望你愛上我 」。應該和[愛上一隻野狗,可我兜里沒有骨頭]的原理差不多吧
……
我去年買了個表!
這都什麼玩意?!第一條還是得票最高的答案(╯°□°)╯︵ ┻━┻
小夥伴們表示又一次驚呆了(;′??Д??`)
………………對不起我變……不是,失態了…………
上面這段為啥放在引用里呢?是這樣,本來想把這段寫出來的,但是冷靜下來後發現這些話里隱含著某種偏見,所以想換個方式表達自己的看法。【這明明就是寫出來了好么
這幾條答案是《董小姐》被「屌絲化」的產物(「屌絲」僅僅指那幾條答案所代表的群體,沒有侮辱性的意思),是這首歌被「大眾化」過程中的副產品。最開始這些答案很讓我惱火,並得出小眾作品被大眾化甚至屌絲化不是一件好事的結論(哪怕我自己是大眾化的受益者)。但反省之後我發現這無非是在鄙視鏈上增加了一環,到頭來也沒有逃開「裝逼說」或「優越說」。其實每個聽歌的人都在想各自的董小姐(如果有想同一個的,你們之間有一種叫做「失散多年的情敵」的緣分),當然也就可以對野馬和草原做各種解讀,你可以做精神層面的解讀,他可以做物質層面的解讀,我乾脆就做下半身的解讀,誰都管不著誰。做出不同解讀的人群之間一不小心擦槍走火,鬧出了些摩擦,摩擦升級之後就變成了偏見對偏見的口水仗,然後再往鄙視鏈上這麼一靠就徹底亂套了……
要說讓我不爽的,不是自己喜歡的歌被屌絲化,而是大家本來都是來聽歌的,結果卻打起來了。
其實質是,有一天你突然發現,一直庸俗的流行文化竟然和自己獨特的品味,驚!人!的!一!致!了!
我愛上了一頭野豬,可我的家裡人都是回族,這讓我非常的尷尬,馬大姐。
去年八月放假回重慶的時候,去堅果聽了宋冬野和花粥的聯合專場。
先吐槽一下票價,預售票跟同伴選擇了貴20的,說有送紀念品,結果到現場是送一枚「野花」pin…奸商!!
再吐槽一下時隔一年回到堅果看到的變化,感覺附近一中三中的小盆友的數量竟然多出原來自己同齡時的同齡人數倍,心想現在的逼格真的在往低齡化發展。也許這是我的偏見,畢竟民謠的口味相比於八月底那場Immanu El 的後搖還是清淡了許多。
----------------------------------吐槽完----------------------------------
這學期正好整學期都在上消費行為學,姑且試著將所學知識活學活用。
消費者對於創新產品的採用,以時間為基準可以將消費者分為五類:
革新者 innovators
早期採用者 early adopters
早期大多數 early majority
晚期大多數 late majority
滯後者 leggards
而在早期採用者和早期大多數中間,具有一個鴻溝 the chasm(對於IT而言尤甚),過渡到早期大多數需要媒介的曝光,明星效應等等。
斗膽將題主歸為革新者吧,做個類比。
革新者一直到早期大多數,這個過程中,人數是不斷增多的。
假設:題主在《董小姐》火遍豆瓣之前就已經深深愛上了宋冬野這胖子,那麼湖南衛視那期節目就起到了填補鴻溝的作用。
然後聽眾數量蹭蹭蹭往上走,總有一天《董小姐》會如《月亮之上》一般火遍大江南北,成為風靡五線城市的爛大街口水歌的。
好吧,這裡開始回答題主的問題了:為什麼要不爽呢?
去年聽了他的 Live,一年已過,他還是那兩張專輯,為何不另尋滄海?
如果是樓主一樣的革新者,豆瓣上還有許許多多李小姐、張小姐、王小姐等著呢。
絕大多數聽眾只會反覆聽《董》,較少一部分會去聽宋的兩張專輯,極少數人會追下去,民謠嘛。
而題主在《董》普及的這會兒功夫,可以多聽多少張CD了,然後高貴冷艷地回頭面對這群麻瓜,說一句:not fashion,早過時了。
然後兀自前行吧。
As an innovator, just innovate your own innovation.
記得我當時聽到曲婉婷的《我的歌聲里》時,還沒幾個人知道這首歌,推薦給我的朋友,大家都很喜歡。後來曲子火了,網上到處能聽到,選秀節目大家唱,街上也是這首歌。歌還是那首歌,我卻不如原來那麼喜歡那首歌了。同樣的還有很多,記得初中時聽蘇打綠時沒幾個人知道,現在幾乎沒人沒聽過蘇打綠的歌。
同樣的事情可能在中國獨立民謠、搖滾也是有的。
可能是個很簡單的心態問題:其實還是那句話,歌還是那首歌,依舊漂亮能讓人感動,但是卻少了很微妙的情愫。當她鮮為人知時,你發現了她,自己覺得像伯樂發現了千里馬一樣興奮,像發現了一個寶貝,無比珍愛,但是音樂這種東西卻不能獨家收藏。當歌曲莫名走紅起來,大家把這首歌唱爛了,這首歌也就不再是自己的寶貝了。
還有一個原因是,當你發現一個觸動你的小眾的歌,你會不自禁的去研究歌詞,反覆聆聽旋律,去搜索歌手的信息,甚至去一個小酒吧聽他/她的小型演出。這時歌手與你之間有一種惺惺相惜的親密感,當一個歌手走紅,就很難再與歌迷那麼近了,你也會發現,就算你再賞識這首歌,你也只是廣大歌迷中很普通的一員。你發現了這首當初不知名的歌,卻沒有人(包括歌手)能發現默默無名的你,當然感情就不一樣了。
可能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能火起來的歌曲,就是還是能被大眾接受的歌曲,所以個性還是不夠強,有些小鍾獨立音樂人個性十足,不過始終只在一個小圈子裡被人知道。這樣也好,能一直堅持自己的東西,不會被外界改變。
最近經常看到類似的東西。
我是說「東西」,就是說「問題」聽起來不同,本質很接近。
最接近的一個是:李健火了,他的聽友圈哀嚎一片。
有人說,我的穿衣風格被模仿了,不爽。
有人說,我喜歡的某個小眾設計師品牌身邊的人都知道了,不爽。
有人說,我以為只對我假以顏色的某男神今天跟另一個妹子調侃說笑了,不爽。
……
你可以用心理學裡面各種理論來解釋。不過我想撇開那些理論,說到底,實際上這是一種佔有慾。每個人都有某些認為是被自己所獨佔的東西,不論是孩子對父母的愛,對玩具的貪婪,還是大人對金錢、房屋、伴侶、權利、知識、愛好。等等。
觀察一下靈長類的行為,你會發現,如果一隻猴子的玩具或食物或領地被另一個猴子侵犯了,它會表現出不安,接著如果有一搏之力的話,就會生氣,繼而威脅,再不舒服就扔大便,直到演變成打架。
人類經過幾百萬年的思維演變,則把這種與生存相關的佔有慾望複雜化了,人和佔有物之間的關係變得雙向,我們越是希望佔有某些東西,越是被這些東西所佔有。就好像人們習慣性用自己的工作、愛好、特長等給自己貼標籤。穿Prada的女魔頭,李健的聽友,周杰倫的歌迷,米蘭昆德拉的書迷,果粉和米粉……
如果這種佔有一開始就是有很大的共享性的,那還好,但是,如果在佔有時看重的就是其獨享性或小眾獨享性,將佔有物與特立獨行、與眾不同、有思想有品位等定義聯繫起來的話,那一旦被人仿效,那個反應就值得呵呵了。
一般碰到有人問這類問題,我給出的建議就是,不要用外物給自己下定義,不要靠外物來拉高自己的逼格(知乎上之前也回答過兩個被人模仿穿衣風格的問題)。
聽董小姐的不一定就比聽最炫民族風的高尚,喜歡某個明星或作家也不代表你就更高端。一個人,應該追求更好的生活品質,更高的審美價值,更深邃的思想,但你喜歡的所有東西,都只是外物,它們幫助你在那條更高更遠更美好的路上行走,它們只是拐杖或水壺或望遠鏡,它們不是你的腳,也不是你的路。
一個人該守護的,是自己從每個經歷、愛好、文字、活動、交談中獲得的感受、經驗、思考。是自己在所有的生活經歷中獲得的進步和提升。
所以,這樣也蠻好,這種不舒服其實是在提醒我們,我們還在依賴哪些外來之物做自己的個人標籤。發現一個,撕掉一個。挺好。**
無意中翻到和宋胖子的合影,感覺好懷念那個時候。
---------------------原答案如下
前些天的我和題主一樣,因為《董小姐》的火爆而感到憂愁。
看著宋冬野的百場演出即將開始,看著宋冬野的《董小姐》在蝦米排行榜上日漸高升,我在期待專輯《安和橋北》的同時,感到很不爽。
得知宋冬野這個人,和那首《斑馬,斑馬》,是因為西江苗寨的一家小旅館。
記不得那首歌在多少個無眠的夜裡不斷循環,我只知道,我是真的被這樣不太華麗的歌詞和那副滄桑又無奈的嗓子所打動。我關注豆瓣,聽了《董小姐》,被那一句「愛上了一匹野馬,可我的家裡沒有草原「深深戳中。聽了《董小姐》之後我開始頻繁的了解關於宋冬野的一切信息,關注宋冬野的微博,加入QQ群,然後去聽麻油葉的演出,第一次在MAO還被抽中幸運觀眾,送了我一張CD,也是在那一天我有了一張和宋冬野的合影,我笑的很燦爛,但是他沒有表情。
其實準確的說,是因為宋冬野我才愛上了民謠。
我把《董小姐》推薦給幾個摯友,就像發現了一家美味的榴槤店一樣,我想讓他們也嘗嘗。
隨後的一陣子,大概維持了半個月左右,三兩好友都在不經意間提起《董小姐》這首歌,我打心眼裡開心,我心想,終於有人和我一樣喜歡宋冬野了。
2013年3月9日 我發了一條微博。
」除了禁煙區找不到其它座位 終於人滿為患 董小姐終於有人對我提起 宋冬野也即將不再屬於一小撮人 如果某天在街區 在商場 像聽到我的歌聲里一樣頻率的聽到董小姐 不知欣喜還是悲傷 咖啡店的整個下午 從霧霾到晴天 有機會我要告訴宋冬野 即便董小姐熱火朝天 我依舊想念斑馬「
直到這個星期,看著蝦米的收聽率日漸高升我不開心了。更讓我不爽的是我們部門新來了一個男孩,某天下班公交車他掏出IPAD,我無意間看著右下角顯示「正在播放《董小姐》」,從那以後我就真的不開心了。
我擔心的事情終於發生了,他真的火了。
前些天和朋友談起,朋友說」這個老逼,太幸了,就這麼火了「。
原以為自己和一小撮人的封閉世界突然有一群陌生的人闖了進來,那這個世界就不具備唯一性了。我們這些不會爭搶的孩子,只好悄悄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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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午飯回來後發現我後面的兩個同事坐在一起,一人一支耳機,舉著iphone在那裡邊聽邊看歌詞,我細一看,我去!《董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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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到麻油葉的馬頔發的一段微博,跑來修改答案。
微博原文:一輩子小眾,一輩子窮困潦倒,一輩子沒人知道,最後你們長大了,我老了,歌沒人聽了,而我還是那個堅持理想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民謠歌手,這樣才滿意是吧~請問你聽得是音樂本身,還是在用獨立音樂裝逼?好,你會反駁我說「是怕你火了,音樂就變了。」那我問你,到底是歌者變了,還是你審視歌者的心變了?
也許裝逼犯也好,自私也好,我只是覺得那個時候自己離你很近,感覺像是擁有。
以後就剩下人山人海隔著我看你星光點點。
曾經有一位女作家坦言:「當知道《麥田裡的守望者》是一本暢銷書的時候,我覺得非常失望。在此之前,我一直以為它只是屬於我一個人的。」這句話放在很多地方都能引起共鳴。現代社會的發展越來越多樣化,一方面是由於生產力水平的提高,但從人類自身來看,是由於人們本身有著對個性與自由的渴望。就像面對一則新聞或一個現象,沒有人願意完全接受別人的想法,每個人都有表達自己的意願;或是,沒有人願意穿和別人一樣的衣服,留一樣的髮型,因為那樣,「我」這個概念就會變得模糊。長尾之所以存在,與人們的需求密不可分,而人們對於多樣性的需求,來自於人類本身的特性。
------------《長尾理論》
小眾化產品即是長尾的一端,當一個人喜歡一件小眾產品的時候往往喜歡一個人佔為己有或者與最好的朋友小眾化分享,就像知乎,我覺得這就是一個小眾化的網站,如果當我知道知乎是一個普通大眾網站的時候,我也會覺得非常不爽,因為一件大眾化產品所帶來的價值和樂趣是無法和自己喜歡的小眾化產品相比的。
不夠喜歡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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