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想知道,該怎麼去放棄喜歡了那麼久的一個人?
喜歡他兩年了,他也知道,但是他說只有玩的心,所以不想傷害我,那就只能做朋友咯,可是,那還不如直接說朋友都沒的做,至少那樣我會比較容易放棄。
我才十三歲欸,馬上就要開學讀初三了,這次初三很緊張的,你們居然要我回答這樣的問題,萬一我沒考起重點高中誰負責?
萬一隔壁班張小紅覺得我是個情場浪子不願意和我放學一起買奶茶怎麼辦?
說起那個張小紅,也是,不知道喜不喜歡我,願意和我一起買奶茶又不接受我,我在學校可是校草欸,你知道我有多帥嗎。
你知道最近有個電影嗎,叫什麼《滾蛋吧腫瘤君》,裡面是吳彥祖演的,這麼和你說,吳彥祖要是在我們初中,他的外號就是石門三中小阿凡提。
不過說起吳彥祖,有人說他是個GAY你知道嗎?GAY欸!不過現在他好像結婚了。
我長這麼大還沒見過GAY,不過我早就懷疑我們班那個杜一鳴是個GAY了,你知道的,我是很帥的,他估計是貪圖我的外貌,沒事就對我偷瞄,瞄了一整天,放學路上還瞄我。
後來我同桌告訴我,是我早上出來太急,把一條粉紅色毛巾夾在褲子拉鏈那裡了,褲襠前面掛著粉紅色毛巾晃了一整天。
我覺得我真是太丟人了,我以後還怎麼做海賊王啊。
我可是要征服整個大海的男人。我不僅要當海賊王,還要做這個世界上最厲害的人。
我要這天,再遮不住我的眼;我要這地,再埋不住我的心。
我要眾生,都明白我的意。
我要這網管,再也不能因為我沒滿十八歲把我給趕了出來。
我的《英雄聯盟》還沒打完啊你就把我趕出來,萬一騰訊把我的賬號給封了怎麼辦,我以後是要做Faker的男人啊!我還有六塊錢的點券沒用啊!
說起騰訊,那個老闆也是,為什麼要搞封號系統,他好像叫馬雲來著,最近娶了個比我大不了多少的漂亮姐姐,還說以後要做超越百度的東半球最好用的智能手機。
說起手機啊,我媽媽現在還不願意給我買手機,我媽媽啊……
題主,我說了這麼多廢話,我想你早就不記得我最開始說的那個不愛我的張小紅。
如果你能看完這些後笑一笑就好了。我會覺得自己功德無量。
人在感情中,最怕的就是自怨自艾,陷在一種情緒中始終走不出來,然後不停的回想,越想越傷,越傷越想。
回憶真的能殺人。
你的經歷我也經歷過,你的體會我也體會過。而且我是失戀了。
當時我覺得天塌了,地陷了,萬物再也不會生長了,諸神都被趕出了神殿。
直到後來我在路上偶然遇到了劉亦菲,還和她合了影。那些情緒都不見了。
我之後整整一個月都在裝逼,說自己和劉亦菲多麼多麼熟,隔三差五就去喝茶。那張照片我在朋友圈發了起碼不下二十次。
過去的都會過去的,都會被新來的替換掉。愛情是這樣,人生也是這樣。
我覺得你可以找一個你喜歡的事去做,然後每天忙於那些事,自然就忘了那個不愛你的人。這也算是老生常談了,不過我覺得我比他們更會講道理。
你在忘掉他之前別讓自己閑下來。
一個人吃飯,旅行,到處走走停停。
也一個人看書,寫信,自己對話談心。
你會遇到更好的人,遇到一個值得你愛的人,遇到一個愛你的人。他會把你擁我懷中,用青澀的鬍渣摩擦你的臉,用他整個生命來愛你。
不需要執迷那一個不愛你的人。來的來,去的去,新陳代謝,這就是生命。
等待是沒有結果的,不要為了一個不愛你的人付諸太多等待。不然劉亦菲的男朋友就不是那個韓國棒子了,是我。
現在太多人太喜歡突出愛情了,其實愛情只是生命的一部分。你出去走走看看,遇見新的人,找到新的事,自然就會忘了他。
你會忘了他,不只是放棄而已。當然我說的忘記不是指這個人的音容笑貌都被你忘記,而是他再也不會佔據你心裡那麼重要,再也不會存在於「念念不忘」那個分區。
心是屬於自己的,你能驅使它。它也不會傷害你。
如果你還是覺得放開自己時會難以避免的想起他,那我帶你打遊戲好不好,LOL這個遊戲怎麼樣?我在征服之海,叫電競聶風。
當我們殺的天翻地覆、神佛湮滅,正興起時,別人提那個渣男的名字,你都會覺得煩,打擾了你作戰。
其實放棄就是這麼一回事。一個新的把舊的替換掉了就好了,一個好的把壞的替換掉了就好了。
你要做的,就是不要陷在回憶里。往前看,前面路很寬,海很藍,光很亮。
完
如果他直接說了朋友都不要做,你會不會覺得他太無情,至少可以做朋友?
我們總是對另外的選項格外羨慕,不是那個選項比現在好,而是只能感受到已經選擇了的選項很差。
你可以嘗試改變一下思路,不要努力使自己不喜歡他,而是接受他並不喜歡你。
喜歡是一種很奇妙的感覺,我們完全無法控制,和睡覺一樣。
越控制會越起到反效果,像羅密歐和朱麗葉一樣,像梁山伯與祝英台一樣,他們也只是普通的戀人,他們的抗爭不是因為愛情,而是自我,不想自我被控制,不願屈服。
戀愛和失眠很像,你越是想睡著,越是睡不著,你越是想忘記,越是忘不了。
每當我接到戀愛的諮詢,關於失戀的時候,我知道,我完全什麼都不用說,只要聽著就好,他們自己會模擬出一套過程。
起初是悲傷,痛苦,然後激發了內心的自尊,一定要放棄,雄心勃勃,一副超脫的眼神。
可是當對方一個不經意的聯繫,一個帶有深意的眼神,或者一個曾經一起散步過的場景,之前的一切都會崩塌。
類似走在戒擼路上的少年,每次擼完的誓言,敵不過一張引發幻想的圖片。
如同減肥的少女,想要戒掉淘寶女人。
這個原理是很簡單的:
你喜歡他,他不喜歡你,你會因此痛苦,有時候因為自尊,有時候因為得不到,這些都使得你痛苦。
為了使得自己不再痛苦,你要讓自己不去愛他,要忘了他,想要忘記的理由是為了不再痛苦。
可是當對方不經意間對你有了感情的表達,或者一個簡單的接觸,你的痛苦緩解了,這時候你就不再那麼執著的想要忘記了,你又有了幻想。
幻想再一次被打破,一次次,循環。
他們創造痛苦,並且緩解痛苦,這是成癮的根源,不是他們給了我們多少快樂,只是我們不願意接受痛苦、逃避痛苦。
當你所有的思路都在強迫自己不喜歡的時候,這個世界會變得很小,你所有的注意都在他身上。
這樣,你怎麼能忘記呢?
【喜歡】是你的本我,
【不能喜歡】是你的超我。
本我追求一種感受,和身體有關,是一種滿足,
超我是一種理性,是一種約束。
超我要想直接命令本我,你們會打翻的,雞同鴨講,他們不是一個世界的人。
形成超我約束,大多是藉助著本我的力量,那才是生命最核心的源泉,叫做力比多,現在的發現的多巴胺,催產素,費洛蒙都是力比多的一種,這才是最核心的動力。
如同一隻狗狗,他乖你就給他一個吃的,他看到你就會很乖,你藉助狗狗的本我成為他的超我。
他犯錯的時候,你就會打他,他每次看到你就會很害怕,你依舊藉助了他的本我成為了他的超我。
這時候,對方大多會很憤怒,認為我這是接傷疤,這時候我會裝的更無辜。
你現在痛苦嗎?
痛苦。
回憶他的好會讓你痛苦嗎?
會的。
都是痛苦,我們換一種口味的好不好?
這時候我必須配合賣萌的表情的,這是效果很好的,他們一般都會因此而笑出來,不那麼抗拒。
當一切都講出來的時候,一切,都變得不那麼抽象了,痛苦是痛苦,快樂是快樂,痛苦和快樂不再交錯,我們就不再有矛盾了。
聽完分手的故事,或者是暗戀的故事,我都會試著很隨性的講一句,他不愛你,這時候你一定反駁我,舉出無數的例子證明他對你有感情,這時候我會順著杆子下,很認可的說,他真的好愛你啊。
這時候我又會遭到反駁,無數的例子證明不愛了。
這才是痛苦的根源,覺得還有可能,覺得沒有可能了,身體裡面有兩個人打架,只要做什麼都是錯的。
為什麼不去試試呢?兩種選擇都是錯的時候,也證明了兩種選擇都是對的。
方法一:
只要覺得還有一線希望就去追求,現實會把你扇醒的,一方面想要。另一方面不敢,這會使得所有的現實都成為你內心的演繹,這種演繹永遠沒有結果。
我以前追求一個姑娘,我給自己定下了目標,追求40次,40封情書,40次表白,不行就拉倒,我需要有一個儀式,無論結果怎樣,都是一種結束。
第38次表白的時候已經不喜歡了,絕望了。
承認自己對對方的感情,自然而然。
用這種方法喜歡了一個姑娘一年,後來第一次看劉亦菲演的神鵰俠侶,喜歡上了小龍女,不喜歡她了。
這種方法有一個很酷炫的名字,叫做「正念」。
喜歡並不會讓我們痛苦,給了喜歡太多我們構造的意義才會讓我們痛苦,之所以痛苦是因為我們不敢正視痛苦的事物本身。
多喜歡,多念念不忘,都會敗給無情的時間。
我不知道題主是有多喜歡那個人,我只能用我的經歷來告訴題主,忘記一個人很簡單,一個是時間,一個是更好的人。
我曾經喜歡過一個人十年,沒有表白,也沒有表露出來。因為一直從小學到初中都是同學,就那樣看著他,默默打聽他的事情,默默看著他談戀愛,我上學時候是走路的,而他和他的戀人是騎車的,我常常能看到他們一起騎車回家上學,談笑風生,那時候總以為一輩子就這樣悲傷的看著,不知道怎麼拯救自己走出這樣的痛苦暗戀中。接近10年的時光里,上學的過程里總會碰到很多人,遇見更多新奇的事物,有了對比,更隨著年齡的增長,對這樣沒有結局的喜歡更加渴望掙扎,嘗試喜歡別人失敗過。那些在暗戀里的掙扎和犯賤更是傷害自己,覺得自己沒有自尊,如此犯賤的喜歡一個不會有結局的人。刻意的把遇到的人的優點跟那個人的缺點對比,慢慢的就開始淡化了。
當然,這一場暗戀的徹底結束,是因為有個人跟我表白了,他對我很好很好,心疼我。讓自己覺得原來被人喜歡是如此幸福的事情,人在痛苦和快樂之間,會不自覺的選擇快樂的那一方。戀愛總讓人忘記很多事物,包括曾經念念不忘的那個人。
題主的喜歡或許更多是因為難以放下那個拚命喜歡人的自己吧。我個人覺得,愛情的目的是為了讓我們在愛情里成長和學習,學習怎麼愛人和放棄,怎麼去平衡愛人和愛自己。當你明白,很多時候我們愛別人只是愛自己的一種投射心理,你就可以看淡愛情,也不會痛苦,也可以把每一段暗戀,喜歡,被喜歡變成自己成長的經歷。
最後送個題主一句話,眼中世界太小,才會對一個事物太過關注,當你的世界裡關注的事物很多,就不會對單獨的一個事物上癮。嘗試著淡化對那個人的關注,多交交朋友,放大自己感興趣的事情,這樣的話注意力轉移了,時間久了就容易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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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到了極點,是不是就不會想去得到,甚至不會去爭取,不留給自己一點點失敗的機會。
喜歡到了極點,就只想遠遠看著她,看著她幸福,看著她掙扎。心裡想著靠近她,伴著她,卻依然站在這距離之外,無法靠近一步,亦不捨得退後一步。給自己留下一點保持清醒的空間,暖的心,冷的眼,不用腦子去面對。
我的幸福緣自我的理解,我的不幸來自我的理智。
我選擇做那個驕傲且孤獨的孩子。
也許,無怨無求,才是長久。
很清楚的知道,她的身邊永遠都有愛她,寵她,支持她,甘願在背後保護她的人。
我做不了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我不會是最懂她的,最愛她的,最執著的。
她的心裡,我也不是最重要的,不是最難忘的,不是最珍惜的。
愛真的要講究先來後到嗎?
我們的先來後到不過是在詮釋她的疲憊程度而已。
只不過,心中有愛的時候,走進的不是你,走進的時候,卻又沒有了愛的心情。
恩,沒了的就是心情。
所有的過客里,我不會是那個最耀眼的。
也許只是蜻蜓點水般的留痕。
甚至,都不能確定痕迹下落的地點是不是她的心。
有人說:不去試一試,怎麼知道不是自己的?
如果我連試一試的勇氣都沒有,說明我真的在乎了。
這和能力無關,和自信無關。
只不過在這場感性和理性的戰爭里,我選擇了用驕傲單挑。
忘記一個人很難,我選擇平靜地直視。念念不忘的只是喜歡他的你自己。
你要明白,喜歡一個人是你自己的事情,他並沒有配合你的責任與義務。
他有選擇做朋友的權利,你覺得還不如連朋友都不要做,那你也有選擇不要做朋友的權利。
很多時候,我們喜歡一個人,也許僅僅只是因為他不喜歡你。於是,將這種喜歡化作一股執念,堅持著感動自己,可惜卻感動不了他。
姑娘,沒有人需要對你的情緒負責,除了你自己。
你一直想著要忘記,是肯定忘記不掉的
也許是在某個瞬間,某個地點,你在做著什麼事情的某一刻,你就突然放下了。
不要刻意的去說想忘記或者放棄,因為那隻會加深你的印象,越來越去想TA
如果還愛著TA,就好好的把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
我到現在還沒忘記他。但是我忍住了所有要去找他的衝動。喜歡著他喜好,愛著他的熱愛。但同時,我也只是想把我自己變成一個更好的人。這樣,如果他回來,那我也可以欣然接受,給他更好的自己;即使不會回來,那我也可以對下一個說你有了更好的我。
可能你喜歡的已經不是他本身了,而是你還在喜歡喜歡他的那種感覺罷了。
謝謝評論讓我加油的 那我再多說一點好了,現在有一個把我像小公主一樣捧著的男朋友(〃?ω?)自己有點偏小孩子吧,他就哄著寵著我~
吵架了也會抱著我,會關心我有沒有好好吃飯(我是一生氣就不吃東西的壞小孩),冷戰絕不會超過半天~上次吵架我說要還他東西,結果
和男票14年12月在一起,也就是放下他不久。
有些愛情求而不得,那不是屬於你的。真正幸福的,會在悄然間到來。放下不屬於你的,才能騰出雙手去迎接屬於你的。(??ω??)??——————以下是原答案
我喜歡他兩年三個月……或許你們會說很短……
我第一次見他是在老師的辦公室里,他是大我三屆的學長,和我同一個英語老師,我正好去找老師請假。
看到他,心就撲通了一下。那是2012年8月。
從此,我就總會時不時想起他,不知道他的名字,也不知道他的大學。
第二次見他是在視頻里,他和同學拍了一個關於高中的微電影。那一刻我知道,我喜歡上他了。在視頻的末尾,我知道了他的名字。感謝百度,讓我知道了他的大學, 他太優秀。
突然就有了奮鬥的目標。從原來的超過一本線30分到最後的超過一本線65分,每一分都帶著我對他的追求和期待。
從視頻里,我依稀辨認出他同學的聯繫方式,不要臉的去問他同學,索取他的聯繫方式。默默的寫在紙上,不敢聯繫。
高三那一年,靠著想他,想我只見過一次的人。會每天到他空間里看看他的動態,真的是每天。也會偶爾看看他的微電影,感覺看到他就充滿了奮鬥的力量。
2013年8月,高考結束。我終於小心翼翼的加了他的好友,以「小學妹」不知道怎麼填志願的名義。
不敢每天都找他,算來暑假聊天的次數不超過五次。
填志願和家裡吵過,爸爸希望我去北京,但我一心都是他所在的大學。不是沒想過如果他不接受我會怎麼辦,但是青春就這幾年,不去試試不去瘋狂一把,我害怕錯過。
終於,錄取了他的大學。滿心歡喜。時隔一年,我終於可以再見到他。
2013年10月,我以「新生參觀學校」的名義約他,帶著很多燈泡去找他。那一天,是我第二次見他。他出現的時候,在太陽下對我笑,像是渾身都是鑽石在發光,我一下就呆住了……一切努力,似乎都是為了這一刻的笑容,我願意把我的心掏出來送給他,就算他會把它摔碎。
這一天,我表白了,畫了一幅畫給他。他最大的愛好就是畫畫。意料之內的,他說他是要畢業的人,讓我多去跟同級生交流。
從此便對我冷冷清清。沒關係,我可以等,我可以慢慢努力讓他喜歡我。我送他高中限量的明信片,送他刻有他名字的可樂。生日的時候害怕他不接受我的禮物,還找了另一個學長一起送。
我說,要回高中宣傳我們的大學,但是宣傳海報太大,沒辦法帶上飛機,學長能不能幫我帶回家?他同意了。2014年1月,我們第三次見面。同月,回到家他便將海報拿給我。我說我去找他,他說我送來給你吧。在小區門口,我們第四次見面。
2014年3月,我以過生日的名義求他的一幅畫。他同意了,我開心了三天。逢人就說男神同意送我他的畫~他正好從本部過來,給我畫也送我生日禮物,我好幸福。他說還有事,還要去找同學,我執意陪著他。那天,只有我和他,我走在他身邊,整整一個小時。那是我們第五次見面。
2014年5月,社團的社服到了。加入了他所在的社團只為了更了解他,所以在社服上印了他的畫送給他。他說實驗室還有事,匆忙走了。那是我們第六次見面也是最後一次。
2014年6月他畢業。
2014年8月他去公司報道。
2014年11月,他發了一條一狀態,說半夜畫圖餓了肚子,吃了過期的月餅。我心疼,給他買了零食寄過去。他說,他有女朋友了,是當地的同事。
故事到這裡就該結束了……我放棄了,放棄了目標也放棄了追求。或許是因為,他沒有說一聲「謝謝」。或許是因為我覺得,他不再值得我去付出了。再多的給予,我求的只是他的一點點關注。為他我拼搏過,勇敢過,這段感情也算值得了。心裡的柱子塌了,那段日子很空虛,渾渾噩噩不知道未來在哪裡。
現在再回想起來,或許我當時喜歡的,是那個敢於奮鬥敢於不顧一切追求喜歡的那個自己( _ _)ノ|壁
我的故事並不精彩,也沒有什麼文筆。只是想說出來,告訴正在苦苦追求而不得的人,你很優秀,也很勇敢。只是可能對方不知道你的付出,也不關心你的付出。趁早放下,會有疼你的那個人來愛你。
最後祝有情人終成眷屬。
「如果他快樂不是為我 會不會放手其實才是擁有」
你想忘,卻忘不掉,即使你知道喜歡他對於你自己來說是個壞喜歡,可是你就是戒不掉。因為,你也清楚地明白自己能從這個壞習慣中收益。你更喜歡的是喜歡他的那個自己,你捨不得那樣的自己……我也是,我喜歡人家六年,捨不得的,是喜歡他的自己
放棄
從來都不可以有意為之
因為明明很努力的想要忘了他
可是看著他背影的時間卻越發的長了
明明想要忘記所有有關他的事情
可是閉上眼睛卻能勾勒出他的輪廓
所以我開始什麼都不做
時間會消磨這段不被回應的愛
是的
這甚至不能被稱作為愛情
因為只有我一個人
總有一天我可以波瀾不驚的提起他
輕描淡寫的說出我的故事
如果我們的心還願意記起他
那就隨它去吧
只要不刻意的去想念
我相信總有一天
一切都會雲淡風輕
所以如果真的要回答這個問題
順其自然
是我唯一能說的了
默默離開是我最後的溫柔
叫不醒裝睡的你,好好睡吧。
我想第一步就是放棄去思考這個問題。去做其他事兒吧。寫寫作業看看書約朋友吃個飯。因為你要知道,你想要的不是這個問題的答案,而是一個放棄喜歡他的結果。
遙遠的路程昨日的夢以及遠去的笑聲
再次的見面我們又歷經了多少的路程
不再是舊日熟悉的我有著舊日狂熱的夢
也不是舊日熟悉的你有著依然的笑容
生命與告別光陰的故事改變了我們
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回憶的青春
《光陰的故事》
我上家公司有個妹子,很漂亮,喜歡我。
但我對她沒感覺。
她在辦公室公開讓其他同事撮合我倆,直接結婚最好。
我不討厭她,她性格直爽,身材好,顏值高,精明能幹,可就是沒感覺,只想做朋友。
後來我辭職了,她經常找我聊天,吃飯,唱歌,看電影。
今天七夕,我去基友家吃飯打麻將,雖然她提前好就好就約我一起過了,我告訴她已經約好了別人。
我想如果她以後不願意和我做朋友了,我可能會覺的遺憾,畢竟她是個顏值高,身材好,開朗大方,不嬌不作。
可如果從了她和不再聯繫,我肯定選擇後者,因為我身邊這樣的朋友有很多啊。
題主,你說呢?
不用刻意放棄,時間會給你更好的親愛的。
當你遇見了下一個人,這一個就變得微不足道了
想通了也就放下了,有的人想通要很久很久,有的人幾天就想通了~
想不通就慢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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