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有什麼區別?各自會對自身病狀有哪種程度的認知?

歡迎各位達人幫忙舉例科普,辛苦。


這個是我讀精神科以來被朋友問得最多的問題,所以也回答了很多遍了。
由於上面的回答對二者的區分已經很清楚了,我來說說這兩個名字混淆的原因和相關的東西吧。

精神分裂症 「Schizophrenia」一詞可以直譯作「分裂的心智」,它的希臘詞根是schizein(撕裂)和phren(心智)。它由Eugen Bleuler於1908第一次提出,用來描述人格、思想、記憶、知覺之間的功能分離。雖然這個描述與現代醫學的觀念已經不一樣,但我們可以看到,這裡的「分裂」,指的是大腦不同層面(維度)的功能分離。
現代醫學認為這是一種腦功能異常,遺傳、神經生化、神經解剖、圍產期損害、生活環境都是可能的病因。主要特徵是幻覺、妄想、瓦解癥狀、緊張綜合征、陰性癥狀、認知障礙。對患者的社會功能會造成嚴重的影響,並且隨著病程發展一部分人會逐漸出現衰退(生活懶散,社交迴避,思維貧乏,情感淡漠),最終除了食和睡什麼都不會。長期藥物治療是最重要的治療手段。

人格分裂 Multiple Personality Disorder(MPD)是一種人格障礙,「分裂」的是人格,表現每一個人格都是穩定、發展完整、擁有各別思考模式和記憶的。分裂出的人格包羅萬象,可以有不同的性別、年齡、種族,甚至物種。病因可能與童年創傷有密切相關,尤其是性侵害有關。
但由於這是一類人格障礙,表現形式很隱蔽,發病率和求醫率都極低,所以我們知道的非常少,治療上主要靠心理治療,利用催眠來召喚患者不同的人格之類的方法。
雖然現實中不多(問了不少同行都說未見過),我無法給出例子(網上有流傳一些案例),但由於這是一個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漫畫、文學影視作品的好題材(3x3 eyes、飛輪少年、致命ID、fight club等等啦~),所以也就造成了經常有人問這個問題。


精神分裂症(Schizophrenia) 屬於功能性精神病障礙 (Functional Psychosis,翻譯成「功能性」如果不準確的話還請見諒)。所謂的人格分裂,或是多重人格,醫學名稱(根據DSM-IV)為解離性同一性障礙或是解離性身份認同障礙(Dissociative Identity Disorder, DID),是解離性障礙(Dissociative Disorder) 的一種,兩者其實有很大分別的。不過公眾經常將兩者混淆……

但兩者都是疾病實體,在DSM-IV中是分別的診斷。我不同意「人格分裂是精神分裂等癥狀」的說法,因為雖然解離癥狀在精神病性障礙中也可能出現,同樣的,精神病性癥狀(尤其是短暫的幻覺)在DID中也可以作為不同人格的「對話」出現。


至於自知力,不幸的是精神分裂症的患者一般在起病初期是很少自知的,認為幻覺和妄想都是真實的產物,也因此很少自己求醫。相反,DID的患者,至少主人格一般是有自知力的,也就是說意識到了其他人格的存在。在人格轉換的過程中一般會產生解離性失憶(Dissociative Amnesia)而不記得其他人格所做的事情,給患者造成很大痛苦而主動求醫。


所以,兩者其實很不一樣……接受科普的話就請不要再將兩者混為一談了……謝謝!


精神分裂:我看太陽是綠的
人格分裂:一個電腦裝多系統
——————分割——————
精神分裂:一個清醒的肉體承載著一個做夢的靈魂
人格分裂:多個獨立的靈魂共用一個肉體
精神分裂:他看到聽到感受到並堅定地相信真實環境中並不存在的事物
人格分裂:彼此完全獨立,並不一定知道其他人格的存在
精神分裂:一般人容易看出來
人格分裂:基本看不出來


人格分裂英文叫做personality dissociative disorder(人格解離障礙),又叫解離性身份障礙,大約每一千人中有一個。患者存在兩個或更多獨立的人格,每個身份都有特定的性格和感知方式,如一個人格是50歲中年男人,另一個是15歲女學生,互相不知道對方的存在。許多人格分裂源於童年虐待等巨大精神創傷,也有人認為是由治療師的催眠導致,在心理學上存在爭議。

而精神分裂的英文叫做schizophrenia,發病率大約是0.5-1%,比人格分裂高得多,是重性精神疾病,發病原因遺傳因素為主,環境因素為輔。發病時間通常為青春期,癥狀包括妄想(覺得別人要害自己),幻覺(比如聽到腦子裡有人和自己說話),情感淡漠,動機缺乏等等,社會功能受損比較大,並且缺乏自知力(不覺得自己有問題)。

所以雖然在中文中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看起來很像,但其實是八杆子打不到的兩種完全不同的精神障礙。


精神分裂從通俗的角度來說就是對於現實與幻想失去了區分的能力,區分不了什麼是現實什麼是虛妄,所以會有癔症,歇斯底里的情況發生
多重人格 是由完整的人格由於外界因素刺激而導致人格變為多重人格的情況 伴隨著嚴重的心理疾病一般,和精神分裂的概念並不是一樣的,它的主要特徵是患者將引起他內在心裡痛苦的意識活動或記憶,從整個精神層面解離開來,以保護自己,但也因此喪失其自我的整體性。


精神分裂,表現為幻覺妄想情緒的不穩定等。患者在發病時,大家都看出來他和平常不一樣(熟悉的不熟悉的),但是,他還是他(也就是說身份不變),他知道他還是他,而且也知道自己不正常了。通常表現為幻聽幻視等,就算是這樣,他自己的身份定位仍未變。《美麗心靈》中,就算納什幻想出一個「好朋友」,他仍舊知道自己是納什。

而多重人格,在發病時則表現為完全「換了一個人」,不是說變化很大,而是根本就不是原來的那個人(陌生人大多看不出患者在犯病,而熟人則能分辨)。原本是男性,忽然變成女性了,原本叫A,自我介紹則變成了S,性格乃至性別年齡等都可能發生了改變。此時的這個人,因為自身身份定位出現了變化(出現了新姓名新記憶等),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病(大部分是這樣),就像《24重人格》里描述的,只有自己親眼目睹自己的不正常,才敢承認自己的不正常。


很多人會把多重人格與精神分裂混為一談,但它倆終究不是同一種病。
最直觀的區別在於:前者是一個肉體多個靈魂,而後者是一個肉體一個靈魂。
除此之外,兩者都會產生幻聽,但區別在於: 多重人格障礙患者聽到的聲音來源於內部,即自己頭腦里,是自己跟自己的對話,而精神分裂症患者則會認為那是天外之音,是別人發出來的。
同時,多重人格障礙患者能認識到所有這些只是幻覺,往往會自己壓制住那些聲音,而精神分裂症患者則認為那些聲音都是真實的,儘管實際上它們並不存在。


來自《重口味心理學》,是不是很明了了。


我之前有過人格分裂,後來又得了精神分裂,感覺前者很大概率導致後者,我當初得人格分裂,聲音不穩定,字跡不穩定,走路姿勢不穩定,腦子裡的所有概念,記憶互相割裂,後來我試著把他們融為一體,兩者就都好了,聲音現在只有一個,字跡只會一種,走路姿勢只會一種


萌新想提出一種可能,所有人都是由多個人格構成,或者說所有單個人格都存在裂變為多個的可能性,但無論怎麼定義,在正常情況下,人的主人格都是具有統治力和排他性的,在一個「正常人」產生一些較大情緒波動的時候,通過一段時間的調節可以恢復如常,但是對於判斷這個人的正常程度,可以以時間長短來分辨,時間太短,我們可以定義為「情緒控制能力強」,但是也有「人格替換」的可能性喲,而時間太長則可以定義為「情緒控制能力差」,或者說「該情緒對該人格造成的傷害是不可逆的」,當然,這裡指的一般都是負面情緒。
繞回到「主人格」這一基點來分析,精神分裂可以定義為在主人格仍具有統治力的前提下,對事物的反饋程度超出了所謂的「正常範疇」,但請不要因為它的畸形而忽略該人格的完整性和統一性。
那麼對於人格分裂,則可定義為在主人格已基本喪失統治力的前提下,通過一些特定條件的出現,誘使其他人格前來承繼大統,而這些人格有些是顯意識產物,有些則是潛意識產物;個人認為顯意識產物所包含的人格內容與主人格的出入應該不會太大,畢竟認知路徑差不多,可理解為克隆體,但是潛意識產物就猛多了,存在與主人格完全不同的可能性,而且可能性很高,可以理解為突變體。
好了,萌新純手打回復求點贊,祝大家「精不分,格不裂」吧。 :)


精神分裂不清楚,求指教。
人格分裂,倒是還了解一些,就是說一個人的在精神層面上創造出另一些個「自己」,那麼這些自己擁有著獨立的思維方式,性別,年齡,知識水平,行為模式,並且可以自主或不自主的進行切換。記得當時看最nb的人格分裂著擁有四十多個人格,上至90多歲的老太太,下至4歲的兒童,男女老少都有,醫生律師等職業也都有,當時心想這人活的一輩子頂人家好幾輩子了= =
另外看過一本關於精神病的書,其中有一個例子說,一個人身體里有三個人格,一個大哥(但死了),一個二哥,一個妹妹,然後二哥知道自己是人格分裂,知道自己身體里還有個妹妹,而妹妹不知道自己是人格分裂。所以對於自身的認知程度還真不好說。。。。


精神分裂症屬於精神病性障礙,是單獨的疾病實體,題目中所說的人格分裂應該指多重人格或雙重人格,為精神分裂症或癔症等疾病實體的癥狀,沒有單獨的疾病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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