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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請你講訴一下你的報警經歷嗎?

RT
目前人生20多年沒報過一回警
想請問下報警的流程怎麼樣,是直接打110就好了么?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
知乎小透明跪謝(?′?`?)*??*

【PS:引發我這個思考的原因,是因為小區是那種封閉小區,夏天晚上10:00多非常安靜,結果今天有兩個男的一直在樓下拍手唱歌,非常吵,非常影響休息,我甚至也不知道這種情況可不可以報警?爸媽屬於非常怕事那種,我就,也只能來知乎上說一下了……】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鞠躬。


我報過三次警,一次是東西被人搶了,一次是自行車被人偷了,還有一次跟題主有點像,就是隔壁樓里有人用音響放歌,聲音賊大。

然後最近又在派出所見習,所以我用我報警的經驗和接警的經驗教你怎麼正確報警。

首先你這個是可以報警的,擾民屬於違法行為。

首先能自己解決的事情盡量自己解決,警察都很忙的,你先讓那兩個人注意點,如果提醒無果再報警。

報警的三要素是時間地點事件經過,一定要簡單明了的說,比如「喂,110嗎,剛剛(案發時間)在xx地方(案發地點)有xxx(事件)」

你這個可以這麼說「喂,110嗎,現在我家樓下有兩個人在唱歌跳舞,我跟他們說了他們不聽,嚴重影響到我休息了,我家在xx小區xx幢x單元」

之後接警台的人會問你一些其他詳細問題,你回答就行了。

然後出警的民警會到達現場處理,可能會打你電話問一些問題,你也可以下樓等他們來協助工作,不過你待家裡也沒事。

然後說句不好聽的,有些派出所可能人不夠,所以出警速度可能會慢,比如過一個小時再出警,到時候說不定他們就不唱歌了;又或者是警察前腳剛走,他們又繼續唱歌,你又報警,警察來後他們又不唱了,碰到這種情況你還是把耳朵捂起來吧。


這個情況闊以報警的小姑娘,
公安機關根據情況會對其作出批評教育乃至罰款的處罰。


作為一個條子,從警以後一共報過兩次警

一次是2015年12月24日,對,就是平安夜。本來和同事約了聚餐,但是我想先回家換個衣服補個妝。
我租的房子是2000年左右單位自建的小區,房東是已經調走的前同事,一樓有門禁,我住七樓,就是頂樓,我的房東和對門的老太太一起在六七樓中間又加了一道門。
回家我發現六樓那道門打不開,我以為是我什麼時候不小心惹對門老太太不高興她把門鎖給換了,試過各種方法都找不到老太太,我覺得如果我自己找開鎖王把門給撬了,肯定會加重矛盾,實在不知道怎麼辦,就打了110,但是派出所也找不到老太太,沒辦法,還是只能撬鎖,最後發現只是鎖壞了……_(′?`」 ∠)_

第二次是和我媽去吃自助,吃到尾聲,餐廳開了幾個三哥和幾個穿著里切克的女的,然後就悄咪咪去洗手間打了110,感覺頭頂的隱形警徽更亮了∠( ? 」∠)_過了可能有20分鐘,來了兩個協警,說他們管不了,就走了。_(′?`」 ∠)_


昨天晚上剛報完警
我們學院組織學生看學院舉辦的外國戲劇表演比賽(記人格養成分),雖然我們幾個考研和考公務員都比較忙,也不得不去。
表演結束前,我們看時間已經比較晚了,但是書還在圖書館,想去把書拿回來。從樓道的電梯下去時,突然一個女生(院紀檢部成員)梗著脖子,氣勢洶洶朝我們走來,態度惡劣,並拿走我們的手機。
我們從圖書館出來,回活動中心拿手機,希望那個女生出來好好跟我們說一句話,並解釋沒什麼態度如此惡劣,但是她並沒有出來。我們因學院學生會無任何權利收走學生個人財產報了警。
大家都是學生,我們第一次知道學院有這種規矩(以前不在外國語學院),她也不必因一點點權利恃勢凌人,很噁心,也很可笑。


我來講一下我的第一次奇葩報警經歷吧。本人工作在北京朝陽,在旁邊租房,大概在今年8月份,中午下班回家想睡一覺,實在是太累了,騎摩拜回家把文件包落在摩拜上,等一覺醒來才發現,自然是十分害怕。因為包里不光錢包,更有很重要的文件,老闆知道丟了非罵死我不可。
下午同事問我文件去哪了,我謊稱在家裡明天拿來,便開始想盡辦法找迴文件,只能找摩拜客服了。我向客服索要中午在我鎖車後下一個騎摩拜人的聯繫方式,想自己去要。客服不給,說涉及隱私,死磨硬泡就是不給,除非報警才能走程序。我說報警就報警,便去了旁邊朝陽區某派出所,排隊等了半天,才等到一警察蜀黍向他說明情況。警察說這屬於公共場所丟失財物,遂打電話給客服。我不知道客服那邊對警察說了什麼,警察可能態度也不太好,不一會兒竟暴跳如雷:***,我不是警察是誰?這是派出所,人家來報警求助,你把電話給他不就完了,怎麼這麼多事!……最後掛掉電話說過會客服給我回,具體怎麼處理就不知道了。過了一會客服果然給我回電話給我提供下一個摩拜用戶的聯繫方式。我不禁感慨有警察辦事效率就是高。晚上聯繫上那個人,原來他跟我一個小區的,在我回家不久他騎上我那輛摩拜,看見了我的文件包,也是十分著急,問旁邊保安都不知道。他只好先帶上我文件去上班,下班回來接到我電話,就這樣我的包平安回來。(原諒我的敘事水平像小學生作文,但是真人真事……)
大概 半個多月後,記得9月份吧,我騎摩拜回家鎖上車,看了眼手機消息,嗯,我相信這有我的一份功勞


噪音擾民????如果城管還上班的話找城管


報了兩次警一次是抓了一個小偷
一次是舉報販賣模擬氣槍


每個月都要報警 確認金庫機房等聯動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自己私人報警過兩次 一次租的房子深夜被撬 房東就是刑警 做筆錄的時候他還來了 然而。。。。大半年後和我說那伙跨省流竄作案的被人打死了 還有一次以為自己手機丟了 110在酒店房間轉了一圈從抽屜里找到一臉冷漠的遞給我。。。。


沒報過警,只去派出所開過無犯罪記錄證明。當時考上了兩個公務員崗位,一個是本地公安,另一個是隔壁市城管,政審要用。無犯罪記錄證明是由治安民警而非戶籍開的,所以當時在派出所報案室等了2小時,目睹派出所的繁忙後默默的給市局政治處打電話推掉了錄用去隔壁城管局報到了。


打110一半是接到指揮中心,接線員詢問大概地址和情況後會分配給就近的派出所出警,派出所值班民警接警後趕赴現場,與報警人接觸後了解具體情況,再視情況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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