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信佛,我女友基督徒,現在不同意婚事,怎麼解開父親心結。佛教與基督如何和平相處?
在我的家鄉,佛教對於我們是一個非常超脫的存在,由於身體狀況不好,我的父親更是對於佛教非常虔誠。在家中,我父親供奉了佛祖的塑像,每日朝拜。本人在外求學期間,結識了我的同學,她是一個非常善解人意的女生,賢淑而又可愛。我們在一起戀愛了,每天一起學習,一起相互鼓勵,事情本來是很幸福美滿的。但是春節期間,我帶她回家探望我的父母,在交流中得知,我的女友是信仰基督教的,我的父母便對她心生隔閡。在我父親看來,她的信仰對他本人和對我們家將會帶來禍亂,因為民間傳言,與基督徒的交流與結合將會帶給我父親身體帶來傷害。但是我的女友對於我父親的信仰沒有任何的怨言和職責,她相信信仰自由。奈何父母的想法過於執拗,逼迫我們離開對方,否則將以死相逼。作為人子,我的心中對於父母是不忍他們悲傷難過,對於女友,我覺得那是我的人生幸福又豈可輕易放棄。(1)佛教與基督教是否可以和平共處;(2)與基督徒的結合是否會給我父親的身體帶來傷害;(3) 如果不會有傷害,如何才可以解開我父母心中的困惑,讓我的家庭可以和平相處;
一,令尊信的不是「佛」,壓根也不是在「信」佛。他信的是光怪陸離,信的是妖而成精,信的是人言可畏,信的是蜚短流長。而更無奈的是,他把自己臆想的這一套統統加在一個他覺得差不多叫佛的這麼個東西上。美其名曰在信佛,實則是拿著自己的異想天開在和怪力亂神做買賣。可以功利地開始信仰,但是不能把信仰玩兒成功利——就這麼簡單。
二,其實在排他性上,基督教比佛教要嚴苛的多。佛教從來不否定什麼,哪怕罪大惡極,一念至誠也能帶業往生。而基督教說,我的道路高於你們的道路,我的意念高於你們的意念,你們只可以敬拜耶和華你們唯一的神。那不信的人原本和你們不配,你們不能共赴一軛。這事兒要是令尊覺得無可厚非而女朋友大呼小叫,才是正理。郭德綱不是三令五申地告誡于謙:你最好按詞兒說!您家這行情,壓根兒就沒在詞兒上啊……
三,按照東方的傳統,不存在什麼十八歲之後自立。多少大學生學費生活費統統都是爹媽扛著。那麼,依舊遵循傳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爹媽不讓你們在一起,你就最好分手。
按照西方傳統,爹媽養活你到十八歲。過了十八歲,所有的問題自己解決。住家裡要交房租,在家吃要交飯錢。大學學費生活費自己去炸魚送報紙掙,自己養活自己。然後個人問題個人解決。別說你找個信仰不同的,你就是找個性別相同的,爹媽也滿滿的祝福你。
現在問題來,最可怕的,為啥很多孩子拿錢的時候希望是爹媽是東方的,鼓搗個人主義自由主義的時候又希望爹媽是西方的?!
怎麼可能在一套系統里用兩套標準區別對待權力與責任?!
四,我個人經驗,在我十八歲那天,我爸問我:你知道今天開始你該開始琢磨什麼么?沒等我說話他接著說:我對你的義務完成了,從今天開始你該開始考慮,如果我不管你了,你下頓飯去哪兒吃。然後我就開始琢磨自己的生計問題。在有一天我和他談到我個人信仰、生活、職業問題的時候,我說:今天我只是通知您,並不打算和您商量。然後他笑了笑。顯然,責任和權利永遠不會單獨出現,這個世界,整個宇宙,盡虛空遍法界,也沒有不用對抗重力的飛行,對不對?
其實說這麼多,歸根結底一句話,硬通貨就是硬道理,自立才是當務之急。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好漢你真吃不起這眼前虧。
五,有能耐就帶著你女朋友遠走高飛,哪怕私奔,這事兒不全怪你。沒本事就好好聽話,爹讓幹啥咱幹啥。其實,哪條路都是正路,唯獨除了卡在中間擰巴……
PS。
1、你爹媽說的以死相逼,絕對是口舌之快。所有揚言要自掛東南枝的,往往最後都是當戶理紅妝。真要死的,是不會發通告的。我告訴你們,我是身經百戰的,見得多啦,哪一種尋死覓活我沒有見過?你啊,too young too simple,somtimes naive!
2、可以和爹媽談,本著「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自己製造的問題就要有能耐收場。現在我自己選的女朋友你們可以pass,將來你們選的就要允許我否決。一般爹媽都扛不住這一手,二十歲時可勁兒的想選個稱心的,過上七八年你看看?他比你還著急。悔不當初何苦來的。爹媽啊,都一個樣兒。
3、敢放狠話的,都是堅信吃定了你的。以彼之道還施彼身是江湖上最好使的招數了。你不是信佛么,你不是讓我和基督徒分手么。好辦啊!你也別去死,我也不和她交往。我出家!行吧?!你既然每天磕頭禮佛拜菩薩,你總不能反對我出家吧?!否則你好意思有face說自己信佛?
4、你女朋友其實沒做錯啥。人家挺利落的。我見過那麼些個基督徒里,有這智慧和心胸的,不多見。好好珍惜!別放過她!
(1)佛教與基督教是否可以和平共處;
這是人的問題,不是兩個宗教的問題,人豁達了,心胸開闊,不會固步自封,自然都願意也可以和任何人和平共處。容不容得下我是你的度量,能不能讓你容下則是我的本事。這是看智慧的,和教義無關。
(2)與基督徒的結合是否會給我父親的身體帶來傷害;
這事兒其實比中日友好還鬼扯,妻賢夫禍少,子孝父心寬。有個好媳婦,是你的福氣,是你爹媽的福氣,也是整個家門和宗族的福氣。啥身體傷害,別逗了。他要說是某佛某菩薩說的,你告訴他禁止打著佛菩薩的旗號招搖撞騙。他要說是某人說的,你告訴他廣電總局早規定了——建國後的動物禁止修鍊成精!
(3) 如果不會有傷害,如何才可以解開我父母心中的困惑,讓我的家庭可以和平相處;
佛法從來不是用標準去苛待別人的法,而是審查自己、圓滿自己的法。佛法在自己心裡,不在外境。佛從來不讓弟子去看別人的毛病,而是檢點自己的德行。
佛法用於自律時,好過一切道德;佛法用於律人時,壞過一切私刑。
這佛,趁早也別信了!
你如果當和尚他會不會比較開心?
不請自來,回答你的三個問題。
第一,不同信仰的兩個人是可以很好的相處的,我大學時候最好的室友就是基督徒,我奶奶也是個很虔誠的基督徒,我本人是個佛教徒,禪宗,我的朋友圈子裡有少林寺的俗家弟子,有皈依的道士,還有密宗,也就是藏傳佛教的弟子,我們沒有矛盾。
第二,菩薩不管治病,而且菩薩沒有這麼小氣也沒有這麼閑,因為你娶了一個基督徒就給你家降下禍患?這哪裡是菩薩,明明是黑老大啊。
第三,此題無解。
你的父親太自私了,他不是在信佛,他是只愛自己。所以這個鍋我們佛教徒不背,佛祖也不背。
他拜佛是為了自己的身體好,對吧(不好意思,我用的是「拜佛」,而不是信佛),他不同意你和你女朋友的婚事是因為「一個基督徒會給他的身體帶來禍患」,看到這裡我真的要呵呵的,為了他的身體著想你去娶一個醫生好了呀,反正信仰啊、兒子的幸福啊、女方的人品啊都不重要啊,他的身體最重要不是嗎?
所以題主,你的問題不是「一個佛教徒和一個基督徒」的問題,應該是「有一個自私且愚昧的父親」的問題。
最後,特別想麻煩題主去告訴你父親,佛祖從來沒在任何一本經書中說過「拜佛包治百病」,他這叫愚昧。
另:一個這麼自私的人怎麼會自殺呢?不可能的放心吧!1,可以
2,不會
3,別想著和平相處。你要是從小唯父母是從,那就跟女朋友分手。不是為了你爸媽,而是為了你女朋友。結婚後多少家庭矛盾,可以預見你是會選擇站在父母這邊了,行行好給人家一段幸福的婚姻。如果你決定和女朋友結婚,那就別管父母的感受,把證辦了,訂好酒店,直接給他們發請柬。
1.佛教徒和基督徒可以和平共處,但對雙方個人修養要求很高。(我身邊有這樣的例子)
2.我是唯物論無神論者,我覺得客觀上基督教對你父親沒任何影響,但你父親主觀上的情況就不好說了。
3.第三個問題就不好說了,你家人和女友的性格我們不知道。如果是我的話,實在不行我會向家人讓步,畢竟女友可以再找父母只有這一對。而且協調不好,以後家人之間關係很麻煩。畢竟我是個思想比較傳統的人…
和佛教沒關係。
你應該問問如何k.o.一個頑固的爹
我很好奇以死相逼是怎麼個逼法,怕禍亂怕到因為個民間說法不讓人結婚的人卻要以死相逼?對於這種人,我從來只有一句話:讓他去,死了我管埋!
我是基督徒,又是佛教徒。基督死而而復活,是我們老我死去,新的我復活,基督在我們心中復活。
佛教的緣起性空,唯識法相學,揭示的是一樣的真理。老我的死去,就因為【我】本是【空性】,我是在【六道之中輪迴】,只有證得菩提,才可解脫,這與基督教死而復活理論是完全一致的。
基督教的教理核心,是聖父聖子聖靈的三位一體,基督由具體的人升天與天主同在,因為耶穌基督是神靈降到聖瑪麗婭而誕生,耶穌基督為了拯救有罪的人類,而在耶路撒冷受死,死後三天復活。這就是基督教完整的教理。
同樣佛教,佛陀也是在菩提樹下證道,苦集滅道就是佛教的基礎。佛祖前世也是受燃燈佛受記,為了拯救人類,大慈大悲,宣講佛法而證得涅槃。
佛祖涅槃以後,在無量無邊無際之佛國凈土,繼續宣講佛法,所以才有未來佛彌勒佛傳授瑜伽唯識學。
基督教在西方,佛教在東方,都是為了宣講【最高的秘密--主的旨意】。
哪有這麼狹隘的佛教徒
我想知道現在怎麼樣了
一個朋友家裡信基督,我家裡信佛,我朋友家裡人就明確說以後找對象不能找信佛的。但是我家裡從來也沒說找朋友以後不能找信基督的~~所以可能是每個家庭不一樣~而且我覺得你女朋友的信仰和你爸爸的信仰根本不衝突,難道他們以後要討論人生信仰么,不談也可以吧~
你老爹信的這個佛啊就是盲信,你爹皈依了沒?有皈依師傅嗎?如果有,讓他師傅知道了這事還不得笑掉大牙啊!
學佛就是好好管住自己的內心,不好好管自己還怕別家姑娘的信仰擾亂你家學佛風氣?我還擔心別家好姑娘被你家這個歪風給帶壞了呢。
建議讓你爹好好看看一些高僧大德的講經視頻,別自己盲修瞎煉,正知正見才能好好學佛。
中國傳統習俗,一個家不能有兩個信仰,這也不是光你爸爸這樣。一個家庭,最好不要有兩個信仰。
怎麼說呢。。。在中國人的觀念里,一個家庭是不能供奉兩尊神明的。(-ι_- )
你的父親沒有學到佛教的精髓啊
說句不中聽的話,你父親信佛沒信明白啊。只是看起來信佛而已。
首先想問一下題主,不知你的信仰是如何?
聖經當中有一段經文是這樣寫的:信與不信的不可同負一軛。前面@法嘉宗智前輩的答案中也有提到這一個。此文的意思用通俗的話說就是:
「基督徒不能和非基督徒結婚」
如果你不信基督教,而你的女友信,你倆要結婚,這是違反基督教教義的。題主女友所在地區教會的規矩是怎樣我不知道,但是本人所在地區的教會是嚴格禁止的,違反者嚴重的會被逐出教會。
說實話對於令尊信佛這個事我是一竅不通,所以我無法從這個方面給您做出解答。但是看到您在題目中的描述,想必您與您女友是非常恩愛的,而且您的女友應該也是一位非常好的女生。非常希望二位能夠客服困難終成眷屬,但是我也想把二位可能會碰到的問題提出來,供二位及各位好好思考。
以上
2016.4.1祝君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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