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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假裝很理性」,「讓自己與別人與眾不同」是一種什麼樣的心理學現象?

幾個現象:
1.前陣子「一律死刑」,本來就是一種民意訴求、一種對販賣人口量刑過輕的不滿,而不是一個法律提案,結果一堆「很理性」的人撰文說「為什麼不能一律死刑」。將這種民意訴求當法律提案來批判,而故意忽略其後的民意訴求。
2.反對重判販賣人口的的,以這樣的理由---"小孩被販賣很多都是被遺棄或者父母賣出去的"來作為論據。可是只要正常智商的人就能看出這種情況與「盜拐」他人小孩這種情況完全不同。可是為什麼還會有很多「很理性」的人會對此視而不見呢?

是不是他們只是為了表示自己的「與眾不同」,「小眾」,就能獲得一種心理上的優越感呢?


好久不見的題目類型。
先直接回答你的問題
心理學上動機有其中一種分類,分為是三種
成就動機:要比別人好,達到某種人群中相對位置。比如,第一名。
目標動機:要到到某種程度,達到某種標準里的絕對位置。比如,80分。但不在乎第幾名。
掌握動機:要把當下的事情弄清楚,掌握好,只要比自己之前做的好就行了。不在乎第幾名,不太在乎的多少分。
如果真有人在發表議論的時候追求優越感,那應該屬於成就動機。

好,開始噴題主。

一,你說別人漠視民意。那我也可以說你漠視了別人科普法律知識和執法、犯罪規律的客觀貢獻。我不太明白對你來說,到底什麼算是不漠視民意?別人認真的回應,本身就是重視了。如果你說它不是法律提案,那它到底是什麼?不把它當法律提案對待去討論可行性。那麼…你是不是要大家回應:「啊!你們真愛孩子!你們的善心我的同意!」然後呢?也不用立法也不用別的,只需要一起表達情緒?

二,我看遍那些文章,從來沒有發現他們把「兒童多為父母拋棄或出賣」作為印證不能重判死刑的論據。你看了,麻煩貼出來。下面我簡單說一下為什麼要提父母拋棄和買賣的原因。

他們只是進一步介紹兒童買賣的整體情況和背景。根據論證,死刑並不能確保被買賣兒童的權利,也不能大幅度降低兒童被買賣的數量。不能降低被買賣數量,是因為「絕大多數人是被拋棄或被父母出賣」,而非拐賣。所以即便死刑可能降低被拐賣兒童數量。但死刑不能降低兒童被買賣的數量。

講述買賣兒童大多數是被拋棄和被父母出賣,而非拐賣,是為了讓公眾了解到——我們希望保護兒童,則需要看到更多的兒童是如何被買賣的,而非局限於「拐賣」或「盜賣」。

讓人在網上或其他場合「理性」的分析討論一個問題的動機,或許其中可能有些人是閣下所說的「獲取優越感」。但這並非唯一動機,不是唯一解釋。

可以是因為看見別人說錯了,出於強迫傾向想要糾正。但糾正只是消除本人不好的感覺,不代表一定帶來更好的「優越感」。

可以是為了發表自己知道的知識和觀點。本身分享或辯論令他快樂。而非「優越感」。

優越感的追求,是不充分也不必要動機。覺得別人說錯了,才是必要動機。但覺得別人說錯了,不代表覺得自己比別人優越,尤其當討論者對問題對錯的關注遠多於對勝負和自身身份的關注。

可能性如此之多,你偏偏要選擇「優越感」說事。反倒令我浮想聯翩了。

閣下是多麼倒霉,經常遇見這類追求優越感的人呢?

又或者……題主閣下是否在提出這個問題時,也得到了某種優越感呢?

我可以大膽承認,回答這個問題時我對你有智商和見識知識上的優越感。

可問題的關鍵是,到底誰對保護兒童的問題提出了更可靠的方案與見解。

題主閣下何必浪費時間關心別人的動機,你為什麼不多關注這點如何保護兒童呢?為什麼不直接論述死刑是否能更好的保護兒童權益呢?

最後,你看到的優越感,到底是誰在乎呢?是你質疑的人,還是你自己呢?

追求優越其實也沒啥不對。問題是明明錯了還不認,或被這種動機遮蔽了對現實的客觀認識與討論。問題是認為自己時時刻刻都優越,因為一處優越就全面凌駕於人。

我忍住不爆粗的痛苦,已經壓過了我對你優越感帶來的快樂。

這是得不償失,大家笑笑就好。請各位多給我幾個贊,給我多一點優越感來安撫一下我因為看到這類題目時悲憤交加的心情。


跟心理毫無關係。

你提"一律死刑",那是紅果果的立法訴求,而非簡單的民意訴求。這個訴求的原始訴求是"降低拐賣兒童犯罪率"。如果你直接提這個原始訴求,沒人會有半句反對。問題你偏偏要標新立異,要搞個大新聞,所以捨近求遠要提"一律死刑"。

現在反對的聲音告訴你,你這個引申出來的,不顧後果的新訴求,根本無法幫助達成你的原始訴求,而且沒有任何可操作性。這有什麼問題?

就好比,你的原始訴求是,"減少病人的死亡率"。然後你聰明地發現,病人都是停止呼吸而死的,於是你提出訴求: "全國所有醫院診所應一律配備世界上最先進的呼吸儀器"。這能怪別人跳出來反對你嗎。


題主想問候一下知乎的各位罷了。


我認為追求優越感是推動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力量。


題主,你不能因為別人和你的觀點不一樣就說別人是「顯得與眾不同」是「小眾」啊!
——儘力出一點乾貨的分割線,也許是題外話——
我們在社交平台上,應當能自由的表達自己的觀點,所以如題主的「大眾」,可以肆無忌憚地以表達民意為由,要求對人販子實行死刑。你們所謂的「並非法律提案的民意訴求」,實際上是對現有法律的一種批判,那麼為什麼小眾之人不能用自己的知識儲備和相關案例來駁斥你們呢?
心理上的優越感?恕我直言,在一個社交平台上說幾句話,捍衛自己的觀點,能夠收穫什麼樣的優越感呢?
我很早之前就很反感有一些人會說,「最煩那些在朋友圈/生活中賣弄自己的知識的人,知道一點東西有什麼了不起啊?」我今天明明白白告訴喜歡這麼說的人,人家懂的比你多,說道理比你透徹,邏輯比你清晰,就是了不起!
題主,如果你覺得你「對人販子應當一律判死刑」的民意訴求是正確的,請你像你所說的「尋找優越感」的理性之人一樣,拿出你的論據來,一條條擺事實講道理,否則,你和你的「大眾」的民意訴求只不過是一紙空言,好比當年的一句革命口號一樣,蒼白得毫無說服力。
針對你說的第二點,「理性」:你要知道一個國家的法律的制定與修改,不是一群人空喊一堆口號就能夠進行的,尤其是這樣一條能夠掌握人們生殺大權的法律,難道不應該很理性的進行討論,在反覆論證的基礎上才能夠得出結論,得到讓大部分人滿意的結果嗎?如果我們光憑著感性做事,處理國家事務,耍流氓也要判死刑,摔碎領袖像章也要判死刑,你想想,這是怎樣的一個社會?!
我認識很多如題主所言持有「小眾」觀點的「很理性」的人,他們有些是非常優秀的法律人,有些是關心法律和社會事務的熱心人,一個小眾的朋友圈裡發點不同的聲音就能找到優越感的人,跟他們是絕劃不上等號的。
你可以感性的表達你的憤怒,也請你不要心懷叵測的去抹黑這些認真對待你們的憤怒,並將其付諸於理性思考的人們。
————————
鑒於知乎新的友善度系統,我本來是不想說這麼重的話的,但是不吐不快。認真的討論問題的人被吐槽成「太理性」「小眾」,憤怒的大多數做的不過只是轉發、罵人,順便還要黑一下旁人。


題主是在「訴諸動機」

我也來用題主的方法反駁題主一次:

翻譯一下題主的提問:「關於xx事情,我持這種意見。但是那些所謂理性人卻在理性分析。
(我辯不過他們,但是事情明明就應該是這樣的嘛!你說為什麼應該一律死刑,因為我覺得就是應該這樣啊!這是民意訴求!道理我不聽!)
請問知乎各位,那些理性人假裝理性是什麼(病態的)心理?(如果證明了他們是病態的心理,那我豈不是就能說服自己我在這個一律死刑的問題上的看法是成功正確的了,那該多好啊!)


什麼叫假裝理性呢?理性如何假裝呢?理性是依據邏輯的,邏輯是一種普遍真理。如何假裝很有邏輯呢?


表示認為理性的人是在「 『假裝很理性』,『讓自己與眾不同』 」而讓自己與眾不同是什麼樣的心理學現象?

問題已題 歡迎回答


是因為 「三個人就是愚昧的」


這個心理學現象叫做:「人總是覺得自己是理性客觀的正確大多數,而且認為與自己意見不同的人通通都是別有用心的錯誤少數派。」


正好我也是題主說的那種「很理性」的人

朋友圈鬧得沸沸揚揚的人販子一律死刑,我沒有轉發也懶得。

轉發這些有意義嗎?人販子如果一律死刑會產生什麼後果?蝴蝶效應懂吧?

最近拍攝的人販子的電影也特別多,我看了也是同情

但是,我覺得轉發這些不如實際做些什麼。轉發有什麼用?

看到有人抱著孩子,孩子哇哇大哭,身上沒有關於嬰兒用品。多留意下,拍照片。


這個逗比→_→,假裝理性是什麼鬼-_-||,你是想說別人裝13吧,你這才叫假裝理性吧,想說別人裝13不認同別人意見要找個扣帽子的理由居然提個問題搞得拐彎抹角,容易被人給拆穿呦!


文藝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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