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公共場合里大家明明被影響到了,卻對影響公共秩序的人放任不管?


我曾經無數次在公共汽車內阻止別人吸煙,
無數次義正言辭的制止別人插隊,
無數次讓銀行等候椅上抖腿影響一排人的人馬上停止。

不為別的,我只是在向他們愛心科普---你的行為真的非常沒有素質,並且所有人都正在厭惡你。

我也害怕遇到的不是善茬惹上糾紛,但每次一到那個時候,我根本一分鐘都忍不了,也遇到過蠻不講理的,但只要我第一個站出來,偶爾還是會有受影響的人幫我說話的。

但也遇到過奇葩。

有一次做客車,車子時快時慢,我仔細一看——呵!司機一路睡的昏天黑地,點頭抬頭頻率好似小雞啄米,我最先提醒了一下售票員說可以提醒一下司機師傅嗎他好像有點累了。沒想到售貨員說不可能的事,司機怎麼開你就怎麼坐就行了。遇到這種人就甭跟她多廢話,我直接過去跟司機說師傅你是不是累了,看你總是打盹呢。沒想到我當面指出來好心提醒,司機反而死活不承認,說話也相當難聽,我也急了說你開車睡覺你還有理了,更無語的事一位前排的傻老娘們居然說:

每個司機都有他的開車方式,眯一會兒有利於他更好的開車!

謝特!要眯你去家裡炕頭上眯啊!自己不想活找棵大樹撞上去就得了,還非要捎帶一車人!

……那次阻止的過程很酷,結果很慫,我要回了車票,下了車…沒人站出來為我說話,反而因為怕司機刁難去幫司機…
那天下車後,我心裡充滿了惡毒的想法,看著那輛客車,只覺得國民素質低劣的理直氣壯,被影響的人也樂於捧臭腳,這樣的一車人,被撞死也罷。

…就這些吧,我還是主張每個人都從我做起,不卑不亢,出面阻止影響公眾權益的人。不然,你也忍著,我也忍著,都覺得反正不是我一個人受影響,那樣的人生好可悲。


讓我們從經濟學和博弈論的角度思考一下這個問題。

現在博弈的參與人有很多,甲、乙、丙、丁等等。每個人在讀書館讀書獲得的原始效用為10,現在有個人在大聲喧嘩,這使得每個人的效用都下降了。不過這裡要有一些假定,假定這個這個噪音對每個人的損害都是一樣的,且這個噪音源不會主動停止。

如果每個人都不去阻止那個大聲說話的人,那每個人的閱讀體驗就會下降,效用就會由10下降到5。

如果有人去阻止這個大聲說話的人,那這個人就要付出成本,時間和精力是最顯然的成本,王子倫同學還提到了可能會發生爭吵。這時我們假定,如果有人選擇去阻止,那這個人的收益就變成1,而別人的收益恢復成10。

繪圖如下

我們發現,在這個博弈中,雙方都選擇放任,獲得「5,5」這個收益值,是一個納什均衡。在納什均衡下,不會有任何人想要單方面改變策略。

在很多其他條件下也是如此,大家都不想要交稅修路或者建醫院,因為別人交稅就行了,自己即使不付出,反正也能享受路和醫院帶來的福利。有人來搶劫我們,讓別人挺身而出好了,反正我們可以不用任何成本也能享受他人帶來的效用。

我們該怎麼辦呢?該如何改變這個局面?

從博弈矩陣上看,我們可以提高博弈者選擇阻止的收益,比如圖書館貼出告示,凡是阻止高聲喧嘩者,獎勵50元,此時阻止的收益變成6。我們還可以進一步增加放任的壞處,比如一旦有人大聲喧嘩,圖書館工作人員就給他提供高音喇叭,讓噪音達到使人難受的程度,比如此時大家都選擇放任就會有」-10,-10」這樣的收益。

繪圖如下

採取以上兩種措施的話,那「放任,放任」這種情況就不再是納什均衡了,同時這個博弈有了2個純策略納什均衡,但日常生活中所面臨的單次博弈下,要達成哪一個均衡便是不確定的。

所以,以上措施都不是什麼好措施,真正優秀的方案是什麼?

真正優秀的方案,是引入新的博弈玩家。一旦有人在圖書館裡高聲喧嘩,就由工作人員來阻止。如果沒人阻止噪音源,那這家圖書館的聲譽就會變差,工作人員的收益為負數-100。如果來阻止,則會消除這個噪音源,把收益提高到正常水平100,雖然要付出成本9。也就是,如果沒人阻止,其收益為-100,如果阻止,其收益為91。

繪圖如下

此時納什均衡為,讀者選擇放任,工作人員選擇阻止,獲得收益為「10,91」。不要責備人類的自私,人人都會追求效用的最大化,而這是人類進步的動力,也是我們恰恰要利用的人類本性。人類的行為是有規律的,如果我們掌握其中的規律,我們就能設計出更好的制度,讓大家都能達成效用的最大化。在這裡,我們要做的不是責怪讀者們沒有責任感,而是要責怪圖書館沒有制定相關制度。


看了 @Andy Lee的答案,不大同意這個解釋。

我不同意的原因是基於以下幾個問題:一、這個決策模型只涉及簡單的兩個人的博弈,對於推廣到大眾身上的常態現象是否有效?二、給出的選項過於少了,只給出了阻止和不阻止的兩個選擇,為什麼沒有離開的選項?事實上,我們發現即便影響到大家,大家還是不阻止,也不離開,這種「呆立」的狀態,絕不是理性的決策方式,而這個完全基於理性的模型就有問題了。三、還是模型簡單的問題,你不能假設阻止的絕對效應只有1,如果阻止是成功的,事實上就會出現效果為10的可能受益,並且可能得到周圍受到影響人的社會鼓勵的獎勵。但是明知道有這種可能,還是沒人阻止,是什麼原因?

我覺得這可能不是單純的經濟學的內容。在經濟學上,有一個與之很類似的現象———公共地悲劇_百度百科。

有一個關於牧民與草地的故事,說的是當草地向牧民完全開放時,每一個牧民都想多養一頭牛,因為多養一頭牛增加的收益大於其購養成本,是有利潤的。儘管因為平均草量下降,增加一頭牛可能使整個草地的牛的單位收益下降。但對於單個牧民來說,他增加一頭牛是有利的。可是如果所有的牧民都看到這一點,都增加一頭牛,那麼草地將被過度放牧,從而不能滿足牛的需要,導致所有牧民的牛都餓死。這個故事就是公共資源的悲劇。

這是一般的舉例的解釋,它的內涵是,個人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損害了公共利益,從而導致自己的利益也受損。但是每個人又出於自利的目的,不斷擴張,從而進一步損害公共利益....這就像是一個死循環一般。

這個例子,用以解釋為何在公共環境一直變差的原因。因為每個人都為了自己的自由,而損害了公共秩序,就陷入一種惡性循環。股票市場是最常見的類似的狀況,當大家發現一支股票有下跌的時候,為了自己的利益,有人開始拋售股票,股票再次下跌,這時,出於自己的利益考慮,大家都跟著拋售,於是出現了股票的大滑坡。這就是股票的「羊群效應」,它也可以算是公共地悲劇的衍生。大家想一想,如果在一個股票跌的時候,大家都不拋售,都維持一定的自律,那麼這樣的滑坡就不可能出現。


當然,「公共地悲劇」也好、「羊群效應」也罷,這只是用來描述性一種行為,從經濟學角度它很好的解釋了原因,但它同時也隱含了另一個問題,即為什麼沒有人阻止破壞公共秩序規則呢?

我們接著上面的「羊群效應」接著談,羊群效應又叫從眾效應,是索羅斯大大的招牌技術。顧名思義,這就是利用人們的從眾心理,破壞一個穩健和秩序井然的公共地。而正如大家所料,公共地悲劇也是大家的一種從眾行為,回到那個牧場的例子,如果大家都恪守自己的秩序和道德,公共地悲劇顯然不存在。但是第一牧牛人基於自利的行為開始增加牛後,其他人看到後基於一種「自利的從眾」,也自然開始破壞規則。所以,我們發現,第一個破壞規則的人很重要,事實上如果不存在這個人,或者我們用很多辦法,比如發現破壞規則的人就給予重罰等手段(包括物質和精神的),就破壞了從眾的基礎。

另外,為什麼對於第一個破壞規則的人我們沒有懲罰呢?那需要從眾的另一個效應來解釋———旁觀者效應_百度百科。我們經常發現,當出現有人落水、災禍、搶劫時,周圍很多人在圍觀,卻無動於衷。媒體習慣於將這種行為解釋為「人性的麻木」。但並不是這樣的。事實上心理學的實驗表明,當出現重大突發事件時,如果周圍的人比較多,大家都傾向於旁觀,而不是立即採取行動?一些重要的解釋是,突發事件由於其狀況,我們常常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的觀察來確認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如果我們確定是不好的,破壞秩序的行為,就開始決定是否要行動。而是否要採取行動呢?我們就需要一個「社會環境的參照系」,比如兩個人撕打在一起,一個男子在狠狠的打一名女子。我們知道這是不好的,但是我們仍不知道這是兩夫妻打架呢?還是地痞流氓欺負良家婦女?於是我們觀察周圍的人怎麼行為,當發現大家都不動時,這時我們就傾向於也不行動。沒錯,這是一種從眾。

事實上,更可悲的是,即便我們明知道一個人在行兇(如果周圍很多人由於不能溝通),往往會繼續處於旁觀者狀態。這種僵直狀態,直到整個情境結束,或者有人制止破壞行為為止,否則我們很多時候就由於對他人的觀察,而採取的從眾,處於這種僵直狀態。

對於這種旁觀者效應的一個解釋,是由於參與這個突發事件的人數比較多,從而產生了「責任分散」,因此即便不採取行動,我們的責任也由於人數的原因而分散了,所以「既然是錯誤,大家一起承擔嘛」,但是,你要挺身而出,「大家都注意到你,成功了還好,失敗了豈不是丟死人了」?乾脆你看看「大家怎麼做吧!」,反正不作為了都是「大家的責任」。[1]

事實上,當我們回過頭看整個問題,從心理角度上看,人們往往擁有一套行為審核機制,原則上,我們都是依照自利的行為行動的。但是,另外還有一套機制,一旦自己對某件事情富有「義務或責任」,那麼我們就傾向於完成這個義務和責任。如果這個義務和責任與我們的自利傾向相抵觸,我們就要權衡兩者了。(這是淺顯的表述,事實上,義務和責任的完成是一種「社會性的自利」)。

比如,公共地悲劇,我們的責任和義務在由於分配到所有人頭上時,責任和義務就被分散了,事實上瓦解了責任機制的作用。同樣,羊群效應、旁觀者效應,也是由於責任和義務被分散了,我們顯然的傾向於本能的自利傾向。所以,在公共場所中,我們為何不阻止那些搗蛋鬼?可以說是我們對於周圍人無動於衷的從眾,也可以說,由於我們的責任和義務被分散了,責任機制被抑制了,從而不管不問。

從眾+責任分散=無動於衷


嘗試從奧爾森的集體行動理論回答一下。

如果一個集團中的所有個人在實現了集團目標以後都能獲利,由此也不能推出他們會採取行動以實現那一目標,即使它們都是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除非一個集團中人數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強制或其他一些特殊手段以使個人按著他們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尋求自我利益的個人不會採取行動以實現他們共同的或集團的利益。

傳統的理論認為,就像個人會為了個人的私立而努力一樣,集體中的人也會為了集體的利益而努力,但是奧爾森的集體理論認為,集體利益具有公共性。公共品(public good)的消費具有非排斥性(non-excludability)和非競爭性(non-rivalness),集體利益也是如此。所有成員都能從中受益,包括沒有分擔行動成本的人。例如工人罷工,所有工人都能從工人罷工的勝利中受益,但是那些沒有參與罷工的人,就可以不用承擔參與罷工所需付出的成本和風險。
這種不對稱的成本和受益結構,使得個人會傾向於在公共物品上減少投入,讓別人來分擔自己應付的成本,而盡量多地消費公共品,將自己的支出轉嫁給他人。
這種「搭便車」的傾向,其實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二個和尚抬水吃,三個和尚沒水吃」的道理。
題主的情況,自習室里被影響的人雖然人數眾多,但並不能有效組織,每個人都有讓別人來做、自己坐享其成的動機,結果就是可能會沒有人來做這件事。
另:
同樣貿易政策中也有這樣一個例子,現實中的貿易政策通常不是取決於對國民福利的考慮,而是取決於各方利益所達成的均衡。
例如,貿易保護主義政策會使廣大的消費者的福利受損,而使得相關被保護產業獲利。但是消費者雖然人數眾多,卻難以有效組織,每個消費者都有免費搭車的動機,希望其他消費者去組織反對貿易保護的活動,而自己可以享受成果。結果是沒有消費者組織這類活動。
而受到進口威脅的企業由於利益集中,免費搭車的動機相對較小,因而能夠組織起強大的遊說集團來爭取貿易保護政策。
這也是集體行動理論可以解釋的一個現象。政治力量並不取決於利益集團人數的多少,而是取決於利益集團的活動能力。


剛好刷到這個問題,就直接手機回答了
先給結論:這跟制度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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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深圳,時不時會去香港,就拿深圳香港兩地來作對比,對比地方就選擇公交車站。在深圳的公交車站上車方式是靠「擠」:人多的時候靠身體優勢;人少的時候靠預測公交車停車點,很少出現排隊上車的現象。目前我只在福田口岸和華強北一些公交車站看到。
而在香港,無論在哪都沒出現插隊現象。
原因:一、在各個公交車站都有引導排隊的欄杆。這對排隊的習慣養成確實起了效果,很多時候人都缺乏引導和強制約束。在福田口岸也有類似的排隊規劃線。

二、更重要的是,在香港如果插隊被人發現,會被斥罵,如果斥罵後沒有糾正,他們會直接報警,而且警察真的會趕過來!!!時間超快!!這是我目睹多次,印象最深的一次是:我在後面等公交,此時後面隊伍排到見不到尾,車一來就有人想插隊,一位拄著拐杖的老人直接大罵,他還假裝沒聽到,老人撥打999,不久後警車趕到。這件事讓我對香港製度很深的感觸,我不得不感嘆這個城市能表現出較高的素質,是有很深的制度保障的。
在深圳,如果你想維護排隊秩序,你會很擔心沒人替你「撐腰」,這種「撐腰」的主體不應該是周圍市民,而是應該是警察。只有他們,才能給維護公眾秩序的人以「安全感」。如果哪天深圳的警察也能管插隊的事,配套上公共排隊設施,同樣也會有維護公共秩序的人出現,和自覺遵守秩序的人。

三、人自覺地遵守,也就是高素質。高素質是在教育與約束下形成的習慣。以上三點可以相互促進,第二點其實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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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打字,不知道排版如何,如果閱讀體驗差,請原諒。


這其實是人之常情,道理也不複雜:在公共場合制止不良行為是帶有「外部性」的行為,也就是說:制止不良行為的好處是屬於集體成員的,而代價卻是由作出制止行為者自身負責,比如說可能有吵架甚至被打的風險,說不定賠了夫人又折兵,耗費唇舌還徒勞無功。
所以除非是有強烈的激勵,比如說,由於自己是最顯著的受害者,制止這個行為對自己的好處是特別大的;又或者牽頭去做這件事情會得到別人的信服和擁戴,有機會成為群體中的大佬;又或者說有強烈的信仰去支撐,比如有的人就喜歡見義勇為,認為精神得到滿足;又或者認為自己足夠牛逼,生性潑辣不怕吵架,身強體壯不怕打架,背景深厚不怕惹事……這樣才會有足夠的動機去制止別人。否則,還是讓別人幫自己出頭吧,這樣的便車誰都喜歡搭。
說到底,無非就是成本與收益的算計,但個人理性不等同於群體理性。以上~


今天正好在日本遇到了差不多的事,小孩在圖書館裡跑,一個老頭怒了。但是他發怒的對象不是小孩,而是管理員。

小孩不知道跑會影響別人,你們也不知道嗎?你們是管理員這種情況不管理你們是管理什麼的?


沒有制度的地方出現問題,沒有管理員的地方出現問題是可以想見的。
有制度有管理人,還出現問題,那就是有人沒有盡到職責。


曾在學校食堂碰到插隊的插的很囂張的學生,一個女生在我前面排隊,然後她的同學跑來插隊,過了會兒插隊女生又叫了兩個她的同學,我實在氣不過,大聲質問前面的女生說有沒有點公德心,沒看見大家都在排隊嗎?然後那個女生白了我一眼後完全無視我接著買東西,而我發聲後周圍沒有一個人站出來幫我,甚至之前在隊伍中小聲責罵插隊行為的人也沉默了。
我為此感到非常憤怒而且困惑,分明是正確的制止行為為什麼得不到大家的回應,哪怕已經有一個人帶頭說話了?
之後我採取了很激烈的對抗方式,我做了一張抗議插隊的海報,挨著找年級的人簽名,我們班的人非常支持我,還給我捐款印海報(笑),但在試圖尋找其他班級支持時,遇到了困境,讓我印象最深的是一天下午我帶著簽名單去到一個班,教室裡面可能有七八個人,聽到我的來意,他們開始在教室里痛斥插隊行為,但當我說那你們簽個名表示支持吧,他們不再回應我。再輾轉到另一個班,他們班班長開口第一句就是問我學校知道嗎?學校不知道你是不可以這樣做的。我沒理他甩頭就走了。
這個經歷告訴我,大多數人都是膽怯的,即使他們有是非判斷的能力,對抗他人對抗不公仍對他們構成麻煩和威脅,因為一開口免不了一場撕逼。我們的教育習慣了宣揚「明哲保身」和「忍耐」,我們對待這些行為總是安慰自己說「忍一下就好了」,我們也習慣了忽視公共利益而讓渡個人權利,因為我們很少為他人考慮。更重要的一點是,聰明人覺得就算自己不說話也總會有其他人來出頭,沒必要給自己找麻煩。
所以,我們都沉默了。


我通常選擇了制止,當然對象不同方法不同。
在圖書館遇到過不少,通常會好言相勸,一般還是聽勸,不聽勸的只有武力驅逐了(對不起我不是好人)
順便說一下類似的情況:
有幾次在球館看球,遇到嗑瓜子隨地吐的,遞上一個垃圾袋,ta們自然懂
在火車站大廳(禁煙)做志願者,有遇到抽煙的,其他志願者通常通常出於是羞於開口或是什麼其他因素放任不管,我的話通常還是勸其掐滅煙,鮮有不配合的
昨天遇到一個小夥子坐在行李箱上等人,身前一攤瓜子殼,我繞著他轉了一圈,確認是他吐的無疑。於是一通思想工作(清潔工阿姨何等辛苦,以及在公共場合這麼做何等不好影響何等惡劣等等)做下來,我口乾舌燥,他面紅耳赤……正好有個清潔阿姨路過,讓她掃了,然後,沒有然後了啊
廢話扯了一大堆,歸根結底一句話,別人不肯做的話,你為什麼不自己來呢


這是我今早在微博上看見的一句話:「一個美國人敢站出來說真話, 因為他知道身後會有千萬個美國人用行動支持他。一個中國人不敢站出來說真話, 因為他知道周圍的同胞會默默地與他保持距離。當我們努力不承認惡就是惡的時候,承認善會越來越危險。當壞人已經抱團,好人還是一盤散沙,好人的過度沉默可以讓壞人做盡所有的壞事。」簡單點講個大家都經歷過的,老師罰抄書一些沒意義的任務,大家第一天約好不做,第二天你去了,只有你一個人沒做。即使大家在背地裡把那個老師罵了個透,也明白這樣抄書沒有實際意義,但大家還是做了,只有你一個人沒有做。最後結果肯定是你被罰抄。在這事例里,你選擇站出來,他們會選擇遠離你。
---補充

中國人的劣根性在魯迅先生書中被剖析得極為深刻,我說兩部個人覺得很著名的片子《霸王別姬》《中國合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外國人欺負中國人,然後中國人不反駁,反而是起內訌。再看看前幾年釣魚島事件,多少人借著「日本製造」來打砸搶(窩裡斗是中國人最會做的事情)
為什麼要拿美國和中國比,因為目前的中國還不夠強大,現在的人口素質還沒那麼高。不要只會提問和點贊,也不要明明知道該怎麼做,卻還要一直住心裡的怒火跑到知乎找答案
做點有意義的事情:下次有人大聲喧嘩,出聲制止。

(高二學子,言語疏漏,多包涵)
經過前輩的指教,深刻反映到自己的粗淺。這裡再添一些後來的想法:結合博弈論,得1K贊的作者已經回答了,之所以新加坡和日本……乾淨、秩序好,不可否認的是從制度開始的。由於制度的制約,人們開始有了節制自己不好的行為的意識,我們深知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孩子是分不清對錯,如果他周圍的大人從小就在他的面前做一些不良行為,那他的未來不許我多說,反之,若由於制度的約束,大人的行為良好,孩子耳濡目染,未來也能品行端正。那當孩子開始成長,學習了知識,他會慢慢有了社會責任感,有了辨認是非的能力。未來他教孩子,一代又一代……
那以個人的觀點,我是覺得中國的確是缺少很好的制度去維持公共秩序,但同樣的,我相信知乎上的人,比我小的也小不了幾歲,但基本的別是能力還是有的,所以……也不能一味的只怪責沒有好的制度而忽略了個人的培養啊。如果真的有人大聲講話,你知道這是不好的,制止也不會死對吧。


我常常勸阻那些在公交車上吃酸辣粉和小面的人(這是兩種充滿了巨大刺激性氣味的食物),得到的回應無不是「你這個人才怪唉,又不是你的車,關你啥子事?」
我五月去泰國玩,曼谷的輕軌站立著禁食禁飲的指示牌,不僅輕軌里禁飲禁食,站台也一樣。我玩了那麼多天,就沒有看見任何一個人在輕軌或者站台吃喝。


放任不管還是好的,就怕你管了他們還會抨擊你,哪怕你是執法者。


例如,城管。


可能有點偏題本人親身經歷
在上海火車站地鐵站裡面 那天下著雨 準備上樓梯出站了 我看見一個女生背著個單肩的那種小小的女士小包 周圍圍著三個人 兩個壯漢一個瘦子 突然我看見那個瘦子在完全沒讓那個女生髮覺的情況下在打開那個女生的包 我什麼也沒想 腦子蒙了還是怎麼了 直接衝到他們前面 就是樓梯上面 指著他們大喊:「喂!你們幹什麼!」 那個女生先是嚇了一大跳 然後那兩個壯漢中的一個就大喊:「我操你媽!」 接著就是我看到他們三個人發瘋一樣的追我 (我原本以為他們會逃跑) 嚇得我像被狼追著一樣跑 跑到人群中大家準備進火車站了 然後我馬上撐起傘 途中我還回頭看了一下 還在死命的追我 還好我逃掉了 不然被抓到就是一頓毒打打得親媽都不認識我了 那件事以後我都不怎麼敢去上海和地鐵站了。。
我想說 做人一定要有正義感 不是叫你去當出頭鳥 但是發現罪惡馬上制止 如果沒用制止能力就馬上讓周圍的人幫忙 我爸常說:「打得過你就打,打不過就跑!」
如果你連基本的正義感都沒有我只能說你這人也是廢了一半了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在公共場合有人違反秩序沒人管?
責任擴散,又叫旁觀者效應。在美國曾經有一個著名的案子,其中人性的冷漠震驚全國,一名女子在一個小區的樓下被殘忍殺害,尖叫求助不斷,在整個社區的圍觀下女子被殺害,無一人報警。
比如在圖書館有人大聲喧嘩,有人會想,為什麼圖書館管理員不出面制止?有人會想,為什麼離他近的人不說他一聲?總之,幾乎在場的每一個人都有責任,所以大家覺得都不是自己的責任。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即使有人制止違反公共秩序的人,也很難達到效果?
有一個段子說,你為什麼插隊?!因為我沒素質!!聽著好笑,但是這其實就是一部分真像。
第一種人,他違反公共秩序是因為他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影響了別人。這種人只要有一點點提示讓他意識到自己行為的不妥他就會立即改正,所謂的一點點提示可能就是旁人的眼神或者別人不耐煩的肢體語言就可以了。所以對於這一種人,幾乎不用出面制止這種程度。
第二種人,他違反公共秩序是因為他有特殊情況,或者某些公共準則在他的觀念里是不成立的他不願意遵守。比如說馬上趕不上火車了於是插隊取票,在圖書館接了一個情緒激動的電話於是大聲喧嘩。對於這種人,有人制止的話一種可能馬上理智回歸表達歉意並且停止行為,另一種可能已經失去理智繼續行為直到理智回歸。如果是我的話,對於這種我傾向於包容,行為規範是文明,同樣包容也是文明。
第三種人,他們違反公共秩序純粹是因為他們願意,他們極度的自我中心,只在乎自己的利益,而往往這種人態度倨傲,口舌尖利,鬥志昂揚。對於這樣的人絕大多數人都不願意與之發生爭執,覺得不值得。事實,上確實不值得,因為你態度溫和他不會理會你,你態度強硬,他很有可能比你更強硬。

聽起來似乎是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這句話的真實寫照,那麼真的毫無辦法了嗎?
首先,必須克服責任擴散,面對這種人,一個人站出來很可能無功而返,但是很多人站出來,不暴力但也不妥協的要求他停止行為,想來還是會很有威懾力的。
其次,法治上加強管理,貌似國外對於隨地吐痰以及公共場合吸煙等等都有嚴格的處罰條例。人類畢竟是有劣根性的,不能要求完全的道德自律,需要輔助懲罰制度。


這個問題其實是社會心理學中責任分散現象的體現。就從這個例子來說,在圖書館打擾到大家的人,很明顯是侵犯了大家的利益的。但是,就是因為他侵犯的不僅僅是一個人的權益,他的侵犯沒有針對性和指向性,所以對於人攻擊性的激起對於那種指向性的攻擊是較弱的。然後,在這種非攻擊性的侵犯行為中,大家更有可能坐視不管。這是因為大家覺得大多數人和自己一樣,都是被侵犯權益的,他在被侵犯而不反抗這個組織中是安全的,被認同的。每一個被影響的人去制止那個影響大家的人的責任就被無限分散了,所以選擇出面的人是少的。用從眾的理論解釋這個問題也是可以的。人類有趨利避害的本能,更有從眾的本能。選擇不出面是他們從自身角度考慮最穩妥對自身最有利的做法,正如排名第一的答案解釋的那樣。這樣,我也就只能說,做自己覺得對的事情吧。
人雖然在社會中活,但不應該為了社會而活。


這個時候才答,不知道還有幾個人能看到,不過還是發表一下看法。
前面的同志們從經濟學博弈學等方面來發表觀點,算是一種看法,但以我的個人經驗,我嘗試著從心理學的角度來分析一下。我並非學心理學的,如有專業人士願意賜教則感激不盡。

有人阻止之前:

1964年紐約皇后區一位年近三十的婦女在深夜下班回家時在所住的街道被殺害,更可怕的是這個過程長達35分鐘:攻擊者在這段時間內在街上追逐並共襲擊了她3次,而她的38個鄰居從窗戶的安全之處觀看了謀殺的全過程,卻沒有一個人報了警。

上面這個例子告訴我們,遇到危險時,求救的時候應該盡量向單人求救,因為多人的情況下,每個人都會覺得,應該會有別人去救她的,所以分擔到自己身上的責任感就少了,就會更傾向於不幫忙。
同樣的,我們會發現,比方說在排隊的時候就你一個人,突然有個人跑你前面插隊,你會更傾向於斥責他阻止他,而若是你前面排著很多人而別人插在了最前面,你會更傾向於不阻止,儘管這也傷害了你的利益。原因在於我們的受傷感和責任感被分擔了,你看前面還有這麼多人,要阻止他們阻止好了,他們都不阻止那我也算了吧。

另外一種情況是,我們不知道其他人的看法究竟是什麼,也不知道行為不當者的想法,我們會以為:會不會別人其實並不困擾而只有我自己感到困擾而已,我們會想說不定這個行為不當者只是一時沒注意,可能等等就沒事了。這種想法會也會讓我們更傾向於不阻止某些不當行為。例子就不舉了,各位可以以經歷自行腦補。

有人阻止之後:
行為不當的人除了改過之外通常會有兩種反應。
第一種是毫無悔改跡象甚至反駁你。這種情況下,除非掏刀子之類的過激行為,一般會激起其他人的反抗,一齊指責他,因為此人表現出明顯的不道德,反而會激起旁人的正義感。一般會被群起而攻之,比如瓜子哥。
第二種是似乎在悔改,其實還是那樣。這種情況下,因為似乎有服軟跡象,所以並不會激起正義感,旁人反而會覺得:說了也沒用,白費口舌,還是算了吧。就如此次事件中的其他人。


想多了,打不過罷了


有一個不同的角度:
動物的神經系統幫助它們適應環境。
中國社會從很久以前就以順民為教育目標了,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不該惹麻煩,但並不知道怎麼對製造麻煩的人。
人對秩序的尊重的概念習得在很小的時候就學習固化了。
我們寢室都是平民家庭,對面寢室有一個省級公務員家庭,一個背景不清楚但起碼看上去財務狀況不錯的,其他不明。我們寢室如果白天有人午睡,其他人照常做事,該開燈開燈該說話說話,一開始我會小心翼翼的,在被粗暴對待之後破罐破摔也漸漸跟著糙起來了。但我們寢室的人偶爾去對面寢室找人就很可能被「噓~xx在睡覺」,她們會主動關了大燈開檯燈。
不被溫柔對待的小孩子會慢慢習慣粗糙的行為模式,輕則覺得忍受粗糙對待是應該的,重則粗糙對待他人,更甚者對方抗議他的粗糙行為時反而覺得自己受到了冒犯。
在一個小團體中占多數或特彆強勢的人的行為模式會變成默認的規則,一開始因某種行為模式受到侵犯的人習得了這種行為模式後,如果在侵犯他人時遇到阻力不反省這種行為模式的問題反而首先會覺得是自己的自由受到了約束。
他們內心的行為準則已經被環境改變,潛意識裡有我忍受人人、人人也該忍受我的對等邏輯,如果他受到侵犯的時候沒有人救他他就會對他侵犯其他人的時候阻止他的人懷恨在心。
總之,很悲哀。花10塊解決成年人製造的社會問題收效遠遠不如花1塊錢在基礎教育上。
當然了,真正有權力動用稅金的人應該想法不是這樣的,而是,花10塊錢收買威嚇成人收效遠遠不如花1塊錢徹底馴服兒童。


首先我同意大部分人在此題下的觀點:打不過,所以不敢說。這種在公共場所無視規則隨意大聲喧嘩插隊抽煙等等的人,幾乎無一例外就是我們所說的「沒素質」,而沒素質的人往往是有這麼一種「我愛怎麼干就怎麼干,反正也沒人管」的僥倖心理和盲目自信、目中無人的特質。那麼這種人,是非常有可能與勸阻者起衝突的。我作為一個身體素質巨差無縛雞之力的雌性生物,看到那種正在抽煙的中年、青年男子,還是敢怒不敢言的。但我只要是遇到不文明行為發生在女的身上,還是會儘可能去阻止。比如說去年大家討論的很熱烈的那個「我項鏈兩千塊呢」的碧池(對不起實在不能控制說髒詞,這麼多年從來沒見過這麼不要臉的),那種就屬於我看到肯定會去阻止的。另外前些日子我在坐地鐵的時候,大家在兩旁排隊,有個做清潔的很若無其事的走到隊伍最前面,於是前面的男的就很明確的跟她說就算你是做清潔的也不要站在隊伍前面,本來就是後來者憑什麼就有權利不排隊。像這種就往往是中年婦女,大家一般看到這種人還是會管一管的。有的中年婦女臉皮很厚,明明自己錯了還要狡辯,但在大家的利益都被此人損害了的情況下,覺得自己受害最嚴重的人會出來說,其他的也會一起幫著說。所以說總結起來,要看大多人認為自己利益被損害了多少,如果大家都覺得很受影響,還是會有人出來說的,但如果大多人都可以忍受這種行為,認為自己去阻止所付出的代價比忍受它付出的代價高,那麼就極少會有人去阻止。


因為成本問題。比如你的那個例子,那個最後拿書走的人A還有一個選擇就是再過去說那些大聲說話的人,結果是1,雙方發生爭執,不歡而散甚至大打出手,2,對方友好接受但是照樣我行我素,3,對方友好接受,聲音放小或者離開。依照題的描述,我認為1,2發生的可能性更大,A在權衡了自己的條件(身體是否強壯,發生爭執以後的解決能力,以及解決不了問題打電話叫人的能力等等)和在1,2發生後的後果對於A自己的影響後,做出了「還不如直接自己拿書走人方便」的結論。
如果上前干預導致的結果成本小於不去干預所受的影響,比如,排隊登船的時候,有人準備插我隊,這時船上只能再上2,3個人了,而我趕不上這班船那就會錯過一單非常重要的生意,那麼我就算不口頭干預也會那身體把那人擋在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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