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為什麼喜歡上一個人後會變得很低姿態?

半年前提出這個問題的時候沒有想到過會有這麼多人回答,那個時候正在和我前男友吵架鬧分手,但是他以一種很卑微的態度來挽留我。所以當時真正想問的問題是,為什麼他會這麼低姿態?


我發小家養了一隻柯基叫湯圓,特別喜歡我,每次見到我登門造訪都會上串下跳地往我身上撲,跟打了雞血似的。我發小說這是因為它看到同類了(你特么再說一遍)。

相處久了之後,我發現了一個很奇特的現象:它撲騰累了之後會仰躺在我身邊,四腳朝天,把一大片雪白柔軟的腹部暴露在我面前。

我問發小:它這是啥意思?

他回答說:這是要你撫摸它呢。

我照做了。觸手之處一片柔軟,溫暖。

湯圓眯縫著黑溜溜的眼睛仰望我,一副很受用的樣子,我也打心眼裡喜歡它的可愛。

我突發奇想問發小:它這個姿勢很危險啊,萬一我不小心站起來踩到它不就完了?

我發小又說:是的。所以這說明它是真的很喜歡你,也很信任你,願意把自己完全交給你。

我恍然大悟。

其實人何嘗不是如此呢?

我們用低姿態的方式告訴喜歡的人:你看,我都把自己最柔軟也是最容易受傷的樣子暴露給你了,所以你是絕對安全的。只要你願意,我在你隨時可以擁有的地方等著你。

而我只有把最柔軟也是最脆弱的地方暴露給你,你才有機會輕易地撫摸我。

或者傷害我。


—————————————————

應評論區要求上圖…


對於一個見過天地眾生飽經滄桑的成年人來說,遇到喜歡和愛的概率實在太低了,近乎神跡。
對於神跡,除了低姿態,你別無選擇。

成年人的感情世界荒蕪而孤獨,你慢慢習慣了孤寂,更願意獨處,不想讓任何人走進來。
你見過所有,你觥籌交錯,你談笑風生,你應付自如。
你的世界充滿了利益交換、曲意逢迎和自我保護。
你會與成百上千的女人見面,結識,然後遺忘。
甚至沒有一個人能讓你有興趣去了解她,花半點時間在她身上。
生活的壓力和工作的無趣讓你麻木不仁,讓你精疲力盡,讓你已經做好準備要行屍走肉一輩子。

突然,你遇見她,就像暗夜裡的一道閃電,照亮了你整個灰暗的人生背景。
就像你得到了童年時念念不忘的禮物和玩具,整個灰白的世界突然變成彩色。
就像你在沙漠中遇到一艘船,你不知道它為什麼會在這裡,怎麼到這裡的。
但它就是在這裡,承載著你遺失的全部美好,璀璨耀眼。
你願意停下來,按下人生的暫停鍵,把所有的時間都花在她身上。
你願意卑微到塵埃里,保護和留住這一切。

對成年人來講,遇到喜歡和愛,真的太奢侈了。


因為你喜歡的人,心智極度不成熟。

他所給你的,只是剛剛好夠拴住你的心。

在往後日子裡,「坐享其成」著你那低姿態的喜歡。

他啊,既不愛你,也不放過你。

後來他迅速抽身,你卻接連兩三年都在 行屍走肉、苟且偷生。

可我們到底是為什麼一定要喜歡不在乎我們的人呢?

我雖然口渴,但不是什麼水都喝。

這讓我想起小楓,她前幾天給我發私信。

說她去年4月打遊戲認識了一個男生,遊戲是球球大作戰,他沖榜,她就定鬧鐘,早晨6點幫他接號,他打單子,她就給他蹭球,期間曖昧不斷。

遊戲我並不玩,但從她描述我只感覺到:

她的喜歡讓她很苦。

果然,男生以「不網戀」的理由拒絕了她。

奇怪的是,就在小楓已經做好了放棄的準備時,這個男生開始每天給她發消息,甚至在小楓出去玩的時候,就一直打電話給她。

沒錯,恰恰是在她要放棄的時候,他又對她笑了。

那一笑,使得男生提出:

「你發裸照,我就跟你在一起」。

這種無理要求的時候,小楓竟然糾結了幾天,還是答應了……

用「卑微地一發不可收拾」來形容這段感情,再貼切不過。

——她給他寄了兩次零食,還有眼鏡,他不知道,小楓是靠天天打單子賺的錢,真的是廉價勞動力,因為一小時才15元。

結果換來的,是她看到他玩王者榮耀和別人換了情侶頭像。

——因為這次吵架,他們一月整個月沒聯繫。

那個月小楓每天也不知道自己在幹嘛,就看他網易雲最近聽了什麼歌,看他遊戲比賽記錄,跟他同學說能不能讓他回她消息。

——她買好車票,到了他的城市。

他閉門不見,說自己出不去,於是這段感情,小楓怎麼得到就怎麼失去。

你可能會覺得,小楓這個面臨考研的女孩子,怎麼還可以這麼傻?

可遇到自以為的愛情時,又有幾個人能精明?

「你就委屈一下栽在我手裡不行嗎。」

其實答案一開始就是不行,但那個人遲遲不說。

的確,提分手的是你,徹夜難眠的也是你。

但你真的別再不識時務了,在被甩之前趕緊變心吧,哪怕是假裝的。

所以長大後,我更喜歡和心智成熟的人在一起。

倒並不是盼著他能否在事業上拉我一把,也不是渴求,他能將我的平凡搞出什麼顛覆性的新花樣…

因為我想要的生活,我可以靠自己慢慢爭取。

而在感情里,我只想它純粹且牢靠——

大概也算見過了幾次「下落不明」的喜歡。

所以我希望我喜歡的那個人:

· 不會跟我莫名其妙的分手
· 不會隨隨便便消失
· 不會不喜歡你還故意吊著你
· 更不會衝垮了,我寄存在他身上的、最微小卻最敏感,最隨性又最不可或缺的安定感。

相愛時就一腔孤勇,不愛了也別再勉強遷就。

這個年紀的人,都該明白語言的蒼白,有誠意就拿出行動。

哪怕你因為太喜歡他一時衝動,稀里糊塗地「示了好」,只要他足夠成熟,定會在短期內給你一個可靠的答案。

人家如果真喜歡你,會這樣忽遠忽近的嗎?他捨得讓你去懷疑這份喜歡的重量嗎?

有些事情,道理你都懂,就趕緊拿開那雙堵住耳朵的手吧,這一點都不酷。


以前聽說:

「一生中總有人是用來成長的,最後那個人才是用來陪伴的。」
我多希望他們是同一個人啊。

但直到後來我才明白——

能陪你到最後的那個, 一定不忍心看你再像現在這樣, 每走一步,腳里都灌了鉛一般「費力成長」了。

我會變得更好,是因為你,但不再是為了你。

——

微博@龔莞婷的莞

公眾號:龔莞婷(ID:gwt961228)同名知乎專欄已開通

新書《孤獨患者拯救指南》,噹噹、淘寶、京東、亞馬遜均火熱發售中。
簽名版:http://product.m.dangdang.com/25181202.html?t=1511776916


星光會灑在身上 但還是想抬頭看。


很簡單,因為你明白,你愛的那個人不,那,麽,愛,你。彼此相悅的愛,其實不會那樣。


(轉)


我們常常會發現,無論是在身邊親朋好友的故事裡,還是自己的感情經歷里,都很容易遇到覺得某個人過於「低姿態」的時候,通常而言,親密關係中低姿態的人會表現出如下特點:

? 總是滿足對方需求,卻不善於照顧自己。

? 不敢去打擾對方,在每次打電話時都會猶豫再三。

? 面對對方的指責,總是控制不住地想要道歉,即便自己好像沒有做錯什麼。

? 在交流中表達和對方衝突的觀點時,且一旦對方提出相反意見,便會不自覺地妥協。


這可能與以下幾個原因有關:


1. 在這段關係中,雙方的權力是不平衡的

這種權力的不平衡可能是可能是因為雙方在關係中所擁有的資源不同而導致的。

擁有更豐富資源的一方,便能在關係中更大程度地控制和影響對方。在親密關係中,這種資源可能指的是,雙方的經濟狀況、自身魅力及可選擇的其他對象等等。比如夫妻中收入更高的一方,不可避免地對伴侶在內的整個家庭的收支狀況、消費方式有更大的影響。


這種不平衡,就有可能會讓處於資源與權力弱勢的一方被迫在客觀上處於「從屬」地位,這就會給他人一種ta愛上一個人之後變得「低姿態」了的感覺。


2. 習慣過度付出

有些人之所以會表現出低姿態,可能是因為在人際關係中,這些人習慣於過度付出。他們通常會不顧別人是否需要地放低姿態、遷就對方,也不允許對方拒絕自己的好意,甚至還享受在這種「放低姿態、為他人付出」的過程中。


我們曾在「過度付出」一文中提到,人們之所以會過度付出,可能與他們自我價值感低,需要通過放低姿態來換取對方對自己的肯定,緩解內心因為自我懷疑而產生的不安和焦慮;也可能因為有些人有「救世主情節」,認為他人若沒有自己的幫助便會一事無成;還有些人,可能放低姿態是為了以退為進,在關係中獲得更多的控制權——「我都這樣了,你難道還不對我好嗎?」


3. 遭受了伴侶的情緒暴力

在親密關係中一方對另一方施以情緒暴力,持續使用索取、否認、威脅等策略,就會讓另一方逐漸喪失「自我感」。比如,對方只有在你為他付出的時候,他才會對你表現出一點熱情,而當你有需要他付出的時候,他卻漠不關心。這就會讓人覺得「只有對方的需求才是重要的,我的需要是無關緊要的」等等。


當一個人在關係中喪失了自我感,ta便不再把自己放在同樣值得被尊重、被愛的位置上了,ta的想法、行為與感受也都會以對方為核心,被對方的一舉一動所牽制,這毫無疑問會令ta在關係中變得謹小慎微、如履薄冰——所以,有時候,有些人看似是因為愛上一個人而姿態貶低,但可能是ta遭受了來自伴侶的情緒暴力。


最後,希望你明白,正像弗洛姆所說,我們要先學會愛自己,才能夠去愛別人。


以上。

相關文章:付出更多的人就輸了?| 研究:如何處理親密關係中的權力不平衡;「在對你的愛里,我如履薄冰」| 你是否正在遭受來自伴侶的情緒暴力?

了解更多與心理相關的知識、研究、話題互動、人物訪談等等,歡迎關注KnowYourself - 知乎


宇宙中最酷的心理學社區,人人都能看懂,但只有一部分人才會喜歡。


為什麼喜歡一個人會降低姿態?

因為你不夠喜歡自己啊。

一個喜歡自己的人會不斷地花費時間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把自己塑造成自己想要的人,每天自戀到討好自己都來不及,還會去討好別人?

但問題是在於不是每個人都有強大的自戀能力的。我們殘缺, 脆弱又缺乏動力去改變自己,於是乎把希望寄託於對另外一個人, 希望他/她能填補我們的弱勢,撫慰我們的脆弱,鼓勵我們前進。對於每個人的人格補完來說,這似乎是一條捷徑。 而現實往往告訴我們,為了走捷徑,我們可能不遺餘力地降低姿態,就如同為了某打折商品你可能會暫時忍受營業員囂張的服務態度。

可惜捷徑是有風險的,把自己的人格補完工程交給另外一個人,是一場輸面很大的豪賭。賭贏了,公主王子策馬奔騰。可輸了呢?你對健全人格的憧憬崩塌了,你會把自己的缺點無限放大,然後卑微到塵埃里。

相比之下,自我完善雖然艱辛,但是一切都在你的掌握之中。自己哪裡覺得不好?提升它或者說服自己那是個理所應當的特點。自己哪裡想不開?看書,運動,旅行,工作,藝術,冥想...太多的事可以讓你看清世界,看清自己。

當你喜歡上自己的時候,再次站在自己喜歡的人面前,發現自己不遷就,不掩飾,卻仍然想和對方在一起。

恭喜,愛了。


個人看法,我不會因為喜歡一個人會放低姿態,但是愛會讓我這麼做。

喜歡,讓人更想索取。我喜歡這支筆,我就想要這支筆;我喜歡這件球衣,我就想要這件球衣;我喜歡這個人,我想和TA聊天,和TA逛街,和TA吃飯,和TA做很多有趣的事兒,惟獨不願意付出我的真心。

愛,讓人更願意付出。我愛你,所以我會放下我的高傲,解除我的防備,我希望把我的所有都給你;恰好你也愛我,願意展現你的脆弱,脫掉你的偽裝,願意把你的一切都給我。多美好。

相愛沒有卑微,大家都一樣,誰願意和自己愛人強裝高姿態,生活那麼累。也因為如此吧,單戀才痛苦。


這樣一個答案獲得了19K的贊同真的讓我驚詫不已,你們是認真的嗎?

對於知乎大部分年輕人來說,你確定你們的狀態是「見過天地眾生飽經滄桑的成年人」嗎?

你確定你們真的「與成百上千的女人見面,結識,然後遺忘」嗎?

不是,只是這些華麗的文字讓你卑微的愛看起來充滿了藝術性而已。

這些文字讓你感覺你低姿態的喜歡有了點高傲和遺世獨立,彷彿在這個荒蕪的世界中,只有少數人能懂這種甘於付出的真愛。


其實不是的

你之所以卑微,只是因為你付出了太多,而得到的太少;

你之所以小心翼翼,是因為你喜歡的人沒有對等的回饋你;

你把習慣付出當作了真心,把不甘心當作了痴情,在一個無人在意的小角落默默做自我感動。

而真正的相互喜歡,是很少會出現一方愛的很卑微的情況。

以上


歡迎關注我的公眾號"為伊戀愛學",或者搜索tednec,每天都分享一篇三觀筆直的情感攻略


今天我的編輯終於終於終於催我的稿子了。
於是我為了逃避問題開始跟他閑扯淡。

剛好聊到這個問題,為什麼愛上一個人會低到塵埃里。
我對他說,當我愛上一個人的時候我覺得自己不酷了,我不喜歡這樣的自己。
他回答我:愛情就是人類最初的煩惱,最後的玩具,愛情只會讓人變得脆弱,而不是勇敢。所以為了感情而低到塵埃里,這很正常,這是人性。

那個人出現,住進我最柔軟的內心,
他的一顰一笑都會讓我魂牽夢繞,他的失落眼角也會讓我牽腸掛肚。
我再也不酷了,只能變得很柔軟,很小心翼翼的樣子。除此之外也別無他法。
因為我的心和他綁在了一起。

我甚至連想念他的時候都要小心克制,
要不然宇宙都會被我的念力徹底擊碎。

他在我的心裡,我不願與任何人分享,他是我要偷偷藏起的寶藏,是我窗外最明亮的月光。
他帶給我我最想要的希望,
也能把我推進無邊的黑暗。
可是他就是他,只要聽到他的聲音,我就什麼都可以,什麼都忘記,什麼都原諒,什麼都放棄。

那天在朋友圈寫下這段話,收穫了很多評論。
我們都一樣,都曾經為了那個人,低到塵埃里,最後那個人走了,還把你的心帶走了,從此那扇門只能緊緊關著,無論任何人來敲門都不能開,因為你不敢再讓別人住進心裡,也沒有另一顆心再給別人了。
我們羞於啟齒自己受傷之後就已經失去了愛一個人的能力。當再遇見下一個的時候,常常用客觀因素物質條件等一切借口來掩蓋一個事實,那就是你不會愛了。
你不會愛了,你不知道再怎麼委曲求全,你甚至連吃甜粽子還是吃咸粽子都不願意妥協。為什麼?因為你妥協過,然後沒結果。

所以,去愛吧,反正最後都會變成一個飽經滄桑的麻木之人,趁你現在還有心動的感覺,那就去為自己的愛低到塵埃里吧。

別想在愛情里做一個勝利者。

你一點都不酷。
你只是想找個人抱著你哭。


其實喜歡一個人就會覺得他哪兒都好哪兒都好,完全把他神化了,一點缺點都看不到,而反觀自己,自己知道自己德行,知道自己缺點,所以看自己,哪兒哪兒都不好,總覺得配不上人家。
總而言之,就是拿自己跟一個完美的人比,當然自卑了。

剛才看到排名第一的答案,不算太贊同。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誠惶誠恐或者就是你說的不想卑微的愛。但是愛情不是理智啊?怎麼可能能控制的了?

覺得大部分人特別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哪怕自己條件不錯,也稍微會有些自卑感的,總想變的更好,總想給對方更好的,這不是很正常嗎?

可能我就是真的不想聽到卑微這個詞


因為人都有英雄情結,視姿態為最寶貴的東西,以為把寶貝交付出去,就能同樣換來對方的真心。

然而事實上你眼中的寶貝,可能在人家眼裡就是廢物,一文不值。

故事裡總是萬般美好,英雄為美人拋棄尊嚴,斬斷情網,放下江湖,總能俘獲人心,情場圓滿。

你覺得你也可以。

可以個屁。

英雄之所以可以,不是因為他放下的,而是因為他所擁有的,別本末倒置。

榮耀加身魅力萬丈,再放低姿態來成全愛情,這是英雄。

人家本來就沒把你當回事,還把自己放得更低,這叫做小丑。

明明人家不喜歡你,你還死心塌地當備胎。

明明人家和你分手了,你還死乞白賴求他回來。

這都是小丑。

可能對方多少會給你些反饋讓你覺得勝利在望,然而這不過是給你點酬勞好讓你更加賣力。

哪天看厭了,也就不需要了。

之前有個姑娘找我諮詢,追一個男生三年,盡心儘力,有求必應,三年不間斷的早安晚安,表白被拒十幾次,我問她死追了三年都沒效果,沒想過是方法錯了嗎?她說她覺得堅持下去總有一天能感動對方。

我建議抱著這種想法的同學趁早斷了這個念頭,都只是在感動自己罷了。首先在強烈的目的性下會弱化感動:不顧危險跳河救人這是感動,但倘若得知救人只是為了上新聞還會感動嗎。其次即使感動了,一個人僅僅因為感動而選擇接受一段感情,那這個人得有多不成熟,就算在一起了又能安心嗎。

喜歡一個人,最有效的辦法永遠是吸引。以高姿態,起碼是平等的姿態來相處,將自己的閃光點展示出來,讓對方認可你是個英雄,而非自己yy。

上來就放低姿態,別人以為你本來就這點姿態。


低姿態如我。

PO上分手後,寫在手機備忘錄里的一段話吧。

兩年,六張截圖,只願此生不再相見。

自此一別兩寬,合生歡喜。


對不起,成年人的愛情中從來都沒有低姿態。

張愛玲說過很經典的一句話:遇見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歡喜的,並且在那裡開出一朵花來。哪怕是張愛玲這樣冷靜薄涼、洞察人性的一代傳奇女子,在心上人面前尚且願意放出匍匐在地的卑微姿態,何況身為普通人的你我呢?

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對方彷彿會發光,璀璨明媚,使你昏暗無趣的生活,剎那間多了一份歡喜和明亮。但你不敢相信這處景緻只為自己而生,唯有亦步亦趨跟在對方後面,偷偷收藏TA的一顰一笑、一舉一動,在你眼中,渾身發著光的對方就帶著海市蜃樓般的虛幻感,生怕一眨眼、一觸碰,對方就立刻不見了,唯有小心翼翼供奉。

高中時有個關係不錯的女生:相貌平平、成績中等、長相一般,就這樣看起來寡淡無奇的她,卻偏偏懷著一顆強大而執拗的心喜歡上了隔壁班的男神,而且著了魔般開展了瘋狂的追求。

她對那個男神喜歡到什麼程度呢,下雨天把自己的傘給他,自己淋雨回家;男生當時還有個小女朋友,在附近師範學校讀書,男神每周六翹晚自習去約會時,她就幫男神趕作業,第二天來上課時眼睛熬夜熬得通紅;男神嫌學校食堂飯菜難吃,她常常把自己的午飯錢省下來偷偷塞給男神,讓男神去吃肯德基或者麥當勞,自己卻吃早上剩下的包子......

只可惜現實永遠沒有小說寫得那樣美好動人,傻白甜最終也沒能和霸道總裁走到一起。她如此掏心掏肺地付出,最終非但沒有得到男神的真心,還懷上了他的孩子不得不去醫院墮胎,鬧得人盡皆知。
我當時特別無法理解的是,那個男生自己有女朋友,而且那個女孩還很漂亮,他也一直沒有接受這個女生的追求,為什麼會和她發生關係?最終讓她承受身體和顏面上的雙重痛苦。

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我,直到很多年後高中同學聚會,我們班有一個男生和那個男神的關係一直都不錯,我舊事重提問起他,他說高中時他們男生都會有那個反應,但那個男神怕傷害到自己女朋友,一直不敢碰她,就只能去找那個女生。

當時聽完我就感覺心好涼,人性有時真的不可想得太過樂觀。從那以後有談戀愛中的同學、朋友找我提建議,我就對他們說,如果你很愛一個人,就盡量別放低自己的姿態,如果你無法控制住自己的低姿態,那在這之前一定要看清楚,對方的人品值不值得你這樣付出。

其實戀愛中姿態變得很低的原因不外乎有以下三種:

第一種就是默認自己價值很低。當我們剛剛愛上一個人時,肯定只會把關注點放在TA那些能提升魅力值的優點上,當我們一直盯著那些優點看,投入的精力和時間越來越多,我們關注的那些點就會在無形中被無限放大,導致TA在我們心中的形象越來越高大,我們反過來就會感覺自己越來越渺小。

一旦陷入這種思維模式,你就會在不自覺間感覺低對方一等,你在價值高於自己的人面前自然就會緊張、焦慮,生怕自己說錯話、做錯事,害怕自己一言一行都會招致來對方否定的反饋。結果你越是擔心的事就越會發生,出現的錯誤越多也就越想拚命彌補,結果只能把姿態放得越來越低,這也就是所謂的墨菲定律。

第二種就是個人魅力值低。如果雙方價值差距過大,你的魅力值還達不到對TA構成吸引力的標準,而你又不願意放棄對方,這時唯一能做的可能就是不斷放下身段,甚至用一系列委屈求全的方式去留住對方。因為在你的潛意識中,單方面地、持續地去付出和犧牲其實也是一種價值,你內心深處是渴望用這種方式來換取對方對你的情緒價值的。

但是這種看似情深意切的付出,一般很難得到對方同等回饋,甚至還很有可能讓TA習慣上這種極其不對等的相處模式。一旦陷入這種惡性循環,哪怕你們最終真走到了一起,感情最終也會死於這種極其懸殊的愛情高低位差帶來的系列矛盾和衝突。

第三種就是異性資源少。很多人都有自己固定的圈子,圈子的大小就決定了你交際的寬度和廣度,圈子小的人因為接觸面窄,身邊的異性也寥寥可數,所以很容易愛上一個人後就義無反顧認定了TA,因為既然能看上對方,就意味著TA在你的圈子中肯定是相對優質的那個,除此之外圈子之外的異性你還看不到,所以對你來說TA目前就是最好的選擇,他TA就是世界上最優秀的那個人。

很多失戀者都曾跑過來和我說過,那個人誰也替代不了,之後再碰見誰都是將就。但是後來,他們又遇上了新的愛人,兩個人十指相扣、甜蜜依偎地出現在我面前,再也不會和我討論將就不將就的事。其實人這一輩子,愛上的人肯定不止一個,怕就怕在你錯失一個人過後,就認定自己失去了愛上其他人的能力。

其實不管怎麼說,一段成熟、穩定、有著可持續發展力的愛情,是肯定不存在一方委曲求全,另一方高高在上現象的。當我們情竇初開時,可能會不計成本去付出,但成年人的感情是要講究關係協調性的,如果明明真心相愛你卻總是感覺受盡委屈,只能說你們之間相處模式真的要改變了。


常常有很多條件非常優質的男女跟我吐槽:

「冰老師,我平時在別人眼中是那麼冷靜、能力強,有魅力的男神/女神,但是,我發現,只要我一談戀愛或是遇到喜歡的人之時,整個人就跪了!「

說實話,每每當我接到這樣的案例的時候,還是覺得蠻有意思的。因為我的看法和很多人很不一樣,由於工作的性質,我更清楚大多數人眼中的男神和女神,某種程度上來說跟他們自己內心真實的「人設」是有很大差距的。

只不過不了解他們的人,習慣性通過他們外在的光環去了解他們,以至於對他們會有這樣或是那樣的誤解。但是吃瓜群眾常常忘記了:他們也是人,也要吃飯、睡覺and拉屎。

可能越多人喜歡的人,就越像小孩吧。因為習慣性得到,所以忘記了如何給予;因為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所以很少騷動。然而一旦騷動的時候,可能這個表現就會比普通人要更加的強烈。或許,這就是人性。

我們總是習慣性的對於得不到的東西有著謎一樣的執著,特別是人。

只不過普通人常常習慣了被拒絕,所以遇到哪怕自己得不到的時候,也認為是常態。而那些很少遭遇拒絕的人來說,也許一旦有一點小小的挫敗,就會愈發撥動了了他們內心深處的那根弦。

畢竟,在這樣一個群體性孤獨的時代,我們要遇見一個所謂「真愛」的概率,其實是太低了

因為每個人都有不同的選擇,所以大家都不是非誰不可;因為每個人都害怕被辜負,所以大家都是帶著保護色的;

正是因為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成本越來越高,以至於大家願意主動去投資的概率就越來越低,不論男女。

但是,不管怎樣我還是為那些愛了就義無反顧的人鼓掌。越是這種愛情里人人都當沉默大多數的時候,越需要有真正為愛情勇敢付出的人。結果有時候其實錦上添花。

因為最後的結果其實有很大一部分還跟上天的安排有關。因為姻緣這東西,緣確實很重要。但是你自己能不能主動創造機會去爭取,這就需要靠個人去發揮主觀能動性了。

雖說真心其實不一定能夠換回真心,有時候換回的甚至是欺騙和背叛。但是沒有那些欺騙和背叛,你永遠無法知道自己真正需要的,適合的究竟是什麼。

但願我們都能夠不受傷害的最終就如願以償,不過這隻會發生在夢裡。

因為,在感情的世界裡,我們都有自己的故事,故事裡都有它獨特的起承轉合。高低起伏才是它應有的姿態。

我不覺得一遇見喜歡的人就跪的人本身有多麼慫,我只能說:可能他們比一般人要更清楚,遇見一個喜歡的人是多麼困難的事情。

正是因為困難,才會覺得你需要好好去珍惜,想要好好去表現。

?

至於一遇見喜歡的人就低姿態,這個問題應該如何處理?原因無非:

第一,自我的根基不夠牢固

正是因為自我的根基不牢固,所以有一個喜歡的人出現的時候,就很容易愛的失去自我。

我認為,當有一個我們喜歡的人出現的時候,你想要去對他好,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一種本能。但是,這個好必須是有限度的,並且是不能夠凌駕於你自我之上的。

一旦逾越了這個界限,那麼就必然代表你的愛最終只會很卑微。所以,需要解決這個問題,建立強大的自我是重中之重。

第二,你遇到的那個人太有恃無恐了

所謂有恃無恐的意思就是他不害怕你會走。因為你前期的所有表現就會讓他覺得:你一直都在。所以這就是為什麼所有的愛情悲劇都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對方有恃無恐不完全是他的錯,前提是一直在給他機會。並不是說這個人都多麼的不好,我只能說人性如此。畢竟,你在他面前營造的形象就是討好、就是讓他覺得你一直都在的形象。

那麼之後他覺得他可以絲毫不用考慮你的感受,他覺得他可以不必再為你付出更多,就可以得到你「無私的愛」。繼而,你便會覺得你愛的好卑微。直到有一天,你無法再忍受或是你可以一直忍受。

所以我想說,真心要有。但是真心不是萬能公式。

如果對方是一個彼得潘綜合征患者(長不大的小孩),最終你的喜歡只會變成自作多情。感動了全世界以及自己,也無法打動你身邊的那個人。這結果,很大程度上跟你最初的選擇有關。

所以,一段好的關係必然要解決兩個要素:自我和他人。只有兩個都對了,這個關係最終才是對的,缺一不可。

最後送大家一句話:如果你問我,這世上是好人多還是壞人多?我想回答你,賤人挺多。特別是在感情中。所以,學會擦亮雙眼。你的真心值得擁有更好的人!

——END——


這是因為童年時期的經歷,導致部分人在獲取關注,獲取「愛」的時候,採用的是低姿態獲取,是一種心理發育不健康的情況。

之所以察覺到自己的卑微,則是因為成年後形成的相對完善的人格在抵觸跟否定童年時期的做法。

問題出在自身。

我們成年後,總會尋覓童年時期的缺憾,還會把童年時期獲得的觀念擴大化。

解決的辦法,一般是獲取心理幫助,做心理諮詢,想辦法改變觀念。
建議看一本書《坦呈自我》。

------------------------------------------------
update
《坦呈自我》這本書的觀點,是讓每個人去思考,去學會接受自己心裡脆弱的地方,從童年時期開始。
我推薦那本書,其實更大的意義是想讓對我此言感興趣的人,好好去主動探索自己內心世界,發現自己心裡為了追求「愛」的辦法是從童年繼承過來的。
對於 @hellow 提到的小的 時候喜歡誰就沒有顧忌的去說話去玩,長大了反而會在內心出現低姿態的感覺
我認為,我們在小的時候,不會顧慮到被「拋棄」,沒有這種「不安全感」,但在長大後,開始意識到關係的脆弱,所以心靈採用的是「低姿態」模式,認為這樣能夠換取關係的穩定,是對父母索愛的變形。
如果仔細去看題目里其他人的回答,你會發現很多人都表現出,是為了「愛」,是害怕關係的終結或中斷,展露出了很多自己的弱勢,認為這樣可以獲得、維持關係。
當你坦呈自我,思考自己,你能獲得自己內心的平衡,就不會再那麼弱勢,你會意識到,關係的維持方式,其實 不是依靠「低姿態」,而是來自對等對話,當你內心平衡了,你就能以平衡的心態去看待喜歡。那是你的情感。

反觀題目中許多知友的回答,潛在的說法是:「我已經很委屈了,我壓制了自己長大之後所學到的很多正常的態度,我為之付出了那麼多,為之委屈了那麼多,為的就是能得到那個感情,為的就是能讓感情不變,讓一切能好好的,這也是我從小學會的,我以為只有乖一點,妥協一點,委屈一點,才能得到愛,可是我又覺得我這樣獲取感情的方式好卑微,好可憐」
這裡就是說明了,自己成年後的完善的三觀,為了當前維持、獲取情感的需要,被自己內心採用童年時期的低姿態辦法所打壓。所以處於矛盾跟抵觸中。一方面是不知道有什麼其他辦法,所以抓住「低姿態」不放,另一方面是,自己的三觀明確的在告訴自己,這樣做,讓自己很委屈,自我譴責。


(女生請把「她」換成「他」)


喜歡一個人,
是你把眼睛看到的美,嘴巴嘗到的甜,鼻子聞到的香,分享給她,那也是你對這個世界所知的一切美好。


喜歡一個人,
是你把心中的柔軟留給她,去感知她的每一次細微的情感。她嘴角上揚,你內心寬適,她眉毛皺起,你開始糾結。


喜歡一個人,
是你把人之至善留給她。她的一切歡喜、憂傷、迷茫、夢想,都將與你有關,此刻情願背負她沉甸甸的喜怒哀樂,心也變得偉大。


然而喜歡一個人,
也是你把自己的醜陋深埋,不會告訴她很多真實的想法、真實的處境、真實的陋習,抑或疾病。你試圖維持想像中近乎完美的自己,去面對完美的她。


然而喜歡一個人,
也是你把自己的謊言用盡。不需理由,也顧不上世俗的條條框框,很輕易就能說盡了所有善意的謊言,比如富有、比如純潔、比如勤勞、比如身世,甚至信仰。為了留住她,你不惜短暫的編造出另一個自己。


喜歡一個人啊,你把眼睛、鼻子、嘴巴、手腳和你的心臟,都掏出來獻給了她,而自己只剩下血肉和皮囊,因而卑微。喜歡一個人啊,你所有小心翼翼的謊言,終將一個個被揭穿,所有虛幻的完美,終將一個個被戳破,越來越接近真實的自己,因而卑微。


當兩人接近真實的彼此,仍互相吸引不離不棄,那麼請相愛吧,它來之不易。


那是種病態你懂嗎?

如果有一個瞬間,一個瞬間,一個瞬間的類似的感動,這叫詩意。而長久的自卑,就是病。

不要以為張愛玲可以很低,你也可以很低。

人家是張愛玲,才女裡面的才女。

張愛玲低到塵埃里,可以開出花。

你低到塵埃里,變成了垃圾。

所以,

愛情向來公平,片刻低微,只為等待對方的片刻感動。

比翼雙飛,是兩個人一起飛,而不是說,人家是一隻鳥,你是鳥身上的一根毛,人家飛,你覺得你也在飛,人家飛走了,你孤單地在地上被風吹著打轉。


(一個作家說過,人應該活得像一隻鳥,而不是一根羽毛。我延伸開來,就很喜歡比翼雙飛這個詞。)


你以為,他會慢慢注意到你
你以為,他會像你喜歡他一樣慢慢喜歡你

可是,你也怕

你怕他有女朋友
你怕你做的一切他不喜歡
你怕他對待你像對待其他女生一樣冷淡
你怕你的喜歡會變成對他的打擾
你怕你無論做什麼在他看來都是錯的
你怕不能和他在一起

因為你怕

————————————————————————————————————————————
曾經以為,自己並不會因為喜歡一個人而去改變自己的節奏
以為如果對方喜歡自己,一定是因為喜歡現在的自己而不是因為想要變成他喜歡的模樣
可是後來才知道,一切自認為對他的關心,喜歡,都是他的負擔
想要投其所好,想要卑微屈膝
以為愛得不夠才借口多多

其實,原本沒有交集的人,並不會因為自己的一廂情願而有所交集吧


推薦閱讀:

如果你身邊有一個27歲還沒正經談過戀愛的女生,她該怎麼辦?
那首歌讓你想起一個人?你和TA有什麼故事?
INFP的伴侶最好是什麼樣的人?
和女友分手後一直很不安,害怕她會變壞,胡亂約炮,各种放縱,怎麼辦?
我總是想找女朋友又不是真的想找是因為我是INTJ嗎?

TAG:分手 | 戀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