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區分自由主義與利己主義?
嚮往自由主義,但又擔心進入利己主義的誤區。崇尚獨立自由,但又怕走到極端,故求教。
自由主義和利己主義都是含義非常含混的詞,但是一般而言,兩者描述的是不同層面的東西。
自由主義是一種政治哲學的思想,討論的是人與國家、社會或者其他共同體之間的關係。粗略的說,這種思想主張每個人都有其獨立的權利與尊嚴,每個人自由的交往和互動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讓這個社會變得更好,而國家只能在有限的範圍內活動,不能無理的干涉個人的行為。但是自由主義並不為提供一套完整的個人行為準則,並強制要求每個人都加以遵守;相反自由主義認為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己滿意的行為準則:一個人可以選擇利他主義,也可以選擇利己主義。這在自由主義的框架下都是可以接受的。這裡插一句,就我個人觀點,自由主義唯一對個人行為準則要求是理解和尊重每一個個體,所以有些人一面聲明自己是自由主義者,另一面動輒說一些某某民族是劣等的,某某宗教是邪惡的,某某人的觀點應該被封禁之類的話,只能說是沒理解自由主義的本質了。
所以自由主義和利己主義的交集在於,自由主義認為每個人都可以選擇做利己主義者,並不苛求每個個人必須高度利他,而且自由主義者大體上相信利己主義者集合在一起同樣可能構成一個美好和不斷進步的社會。但是,這並不表明信奉自由主義的人必須要選擇利己主義。如果題主既崇尚自由主義,但又不願意選擇以純粹利己的方式行事,甚至擔心變成一個純粹自私自利、不考慮他人的人,那麼我個人建議題主可以考慮早期自由主義大師提供的幾種方案:
方案一、借鑒康德的理論,一個人的自由在於通過思考認識到每個人行為的規範和準則,並主動選擇遵守這一準則,也就是所謂自己為自己立法。所以自由主義者可以是高度自律的。
方案二、借鑒盧梭的理論,每個人都是按照自己的慾望行事,但是一個人要認識到自己真正的慾望到底是什麼,而不是沉迷於社會中無窮無盡的誘惑。所以自由主義者可以是快樂但是節制的(雖然盧梭本人是不是當得起這句話我略表懷疑)。
方案三、借鑒邊沁和密爾的理論,一個人可以選擇以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而非以自己個體的最大幸福作為行為的準則。所以自由主義者可以是利他的。
方案四,借鑒亞當斯密的理論,每個人天性中就包含著對他人的同情,也能夠體會他人的感情。一個人在行動的時候可以想一想,如果站在客觀的第三人的角度看待自己的行動,怎麼樣的選擇是更好的。所以自由主義者可以做到充分的理解和體諒他人。
結論上,幾乎所有自由主義大師都不認為自由主義者一定要走上利己主義的道路,相反自由主義傳統始終強調對於自我的提升、對於其他人的關心、以及讓整個社會變得更好。我覺得這裡用「相對主義」要比用「自由主義」好一些。
自由主義是以自由作為主要政治價值的一系列思想流派的集合,與政治的聯繫要更緊密一些。
而道德相對主義認為,不存在評價倫理道德的普遍標準。因此道德價值只適用於特定文化邊界內,或個人選擇的前後關係。
也就是說,道德相對主義者認為,並沒有什麼是絕對對或絕對錯的,每一種文化(或者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道德。不同的道德標準之間沒有優劣之分,因此我們也沒有資格去評判別人的道德標準。
舉個例子,道德相對主義者認為,如果一個食人族部落認為吃人是對的,那麼對於他們來說吃人就是對的。而我們認為吃人是錯的,那麼對於我們來說吃人就是錯的。我們沒有資格說他們做得不對,他們也沒有資格說我們做得不對。
那利己主義(egoism)呢?
利己主義分為心理學利己主義和倫理學利己主義。
心理學利己主義認為,我們所做的一切行為都是利己的。即,我們無法做出不利己的事情。
倫理學利己主義認為,我們所做的行為都應當是利己的。即,我們不應該做出不利己的事情。
其實這兩者是有衝突的。如果你接受了前者,那後者就是毫無意義的了。因為如果我們無法做出不利己的事情,那麼也不需要討論應不應該利己的問題了。
所以我們先把心理學利己主義放在一邊不談,只談論理學利己主義。
首先需要注意一點,論理學利己主義分為三類:「個體的」(individual),「個人的」(personal)和「普遍的」(universal)。
個體利己主義認為,所有人,包括我自己和別人,都應當做對「我」有利的事情。(我打你就是對的,你打我就是錯的。)
個人利己主義認為,我自己應當做對自己有利的事情,至於別人怎麼做,那不關我事。(我打你是對的,你打我不關我事。)
普遍利己主義認為,每個人都應該做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事。也就是說,如果我是一個普遍利己主義者,我不會要求他人做對對我有利而對他人不利的事情,我會認為他們也應該做對他們自己有利的事情。(我打你是對的,你打我也是對的(如果對你有利))
這三種之中,和道德相對主義不衝突的只有第二種。個人利己主義沒有要求別人怎麼做,僅僅是一種自我要求,因此並不衝突。而另外兩種則都有對他人的要求。
總而言之,崇尚自由不一定會導致利己主義,利己主義也是可能限制他人自由的。兩者沒有必然聯繫。
至於利己主義與利他主義之間的辯論,以及道德相對主義的問題,由於篇幅原因,就不在這裡詳細說了。有興趣可以自己去查一查。呃我打個比方,感覺這個問題有點像「怎麼區分鼻炎與拉肚子」之類....
利己主義是一種個人做出決策的原則,認為人類應該做出對自己有利的事情,基本上與個人行為關聯比較密切,但與政治關係不大。哦對還有心理利己主義流派認為人的行為一定是利己的,這個似乎對利己有了擴大化而且應該跟題主的問題沒多大關係,倒是與效益主義有相似之處。自由主義是一類以自由為核心訴求的政治思潮,處理的是政府與個人行為、經濟活動和文化之間的關係等等,強調減弱公權力的干預,自由與平等之間的結合與衝突時時進行中。如果非要說關聯,可以認為自由主義一定程度上保護了利己主義,一被保護就怕滑坡過去我也是很費解....
哦對了吐個槽,現在各種主義太多了,我還得多學習....自由主義與「利己主義」並不矛盾,無需區分。
首先,讓我們明確一下我所說的自由主義的定義:
追求個體自由,在不先行侵犯他人自由的前提下享有不被他人侵犯自由的權利。以任何理由、形式存在的強迫都會被自由主義者認為是不正當的,不被允許的。
與自由主義相對的是強迫主義,認為某些強迫是可以接受的,正當的,不應受到懲罰的。
自由主義者反對強迫主義者的一個理由是,如果允許一部分強迫另一部分人,把強迫行為正當化,那麼為什麼是這部分人強迫那部分人,而不是反過來,由那部分人強迫這部分人?僅僅是因為這部分人擁有更多的暴力嗎?顯然,並沒有什麼合理的解釋。
其次,利己主義這個詞,我在首句中加了雙引號,因為我覺得利己並不能稱得上是一種主義。
利己只是人類的一個屬性,這是一種非主動的追求、動機和目的。絕大多數人都是利己的,這是與生俱來的,是天性,是本能,而不是大多數人站在利己和利他的岔路口面前,選擇了利己。利己使人類得以生存和延續,若人類失去這項屬性,人類早已滅絕,或者說,跳出人類的範疇,不利己的生物,必然比利己的生物在進化之路上更早迎來滅絕。若一個理性的人選擇了利他,看似放棄利己,通常是他認為利他行為是長遠利己的,或使自己愉悅的。
現在當人們談到利己,或使用利己主義這個詞,很多都不是指廣義上的利己,而是某種或某幾種特定的利己,它們通常包括但不僅限於如下這些:
1.損人利己。
2.短視利己。
3.不損人,但只利己不利他。
4.以為利己但實際害己。
5.利己利人。
我認為,只要不實際損害他人利益,就都沒有問題,而實際損害他人利益的,都有問題。
今天我不是來談主義的,又是來貼私貨的。這次不是貼以前的文字,而是挑一個差不多合適的問題,現場開始寫作。
在中國大陸出生並成長了20多年之後,我通過自己的認識和學習,也開始傾向於認為「自由主義」是一種比較理想的價值觀基礎,因為它尊重每個人自私的權利。
就像我看到的上文 @王昱洲 回答里的「普遍利己主義」,每個人都有權利在利益衝突時優先考慮自己而不被法律懲罰,同時,社會的法律會懲罰那些侵犯他人利益的行為。
這似乎意味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並且,在整個社會條件下,人人」機會平等「。
那麼問題來了,以這個前提這樣發展下去,社會會成為什麼樣子?
我認為,接下來出現的場景,不是共同富裕,社會更加公平正義,而是貧富分化,社會等級明顯,底層民眾沒有尊嚴。
我的推斷依據,就像 @EasonSun 提到的:沒有利己主義,自由主義者的理想就沒法實現。
在每個人都自由的情況下,天賦的差別將會是人與人生活差距的一大原因。
在自由條件下,窮人家的孩子如果有商業頭腦,的確可以白手起家,成為億萬富翁。
但是有一個問題是:這種成功,可以證明」大部分窮人家的孩子都有機會改變窮困命運「嗎?
很多自由主義的支持者,對這個問題的答案是:當然能證明。那些無法擺脫貧窮的,都是自己本身好吃懶做的人們。這個社會機會均等,他們沒有付出足夠的努力,所以活該受罪。財富無罪,提高稅收是不對的,是打擊這個社會創造財富者的積極性,剝奪勤勞勇敢的富人們的合理合法收入,去補貼那些懶鬼酒鬼賭鬼。
然而這個邏輯有一個巨大的缺陷,就好像我在中學時總認為:那些成績不好的同學,都是自己學習不認真,不努力的。因為每個人每天都是24小時,坐在同樣的教室,由同樣的老師教導,每個人的外部條件都非常公平。
但是,即使每個同學家裡都是同樣的小康水準,沒有癱瘓在床的父母,沒有需要養活的弟弟妹妹,仍然有一些同學即使拚命努力每天學到夜裡12點,成績依舊不好。
請問這是什麼原因呢?
方法問題?
他們僅僅是死讀書,沒有動腦?
我不這麼認為。我認為癥結在於:他們的天賦不在於此。
不是每個人看到歐拉公式都會興奮不已,也不是每個人讀到《百年孤獨》第一句就會欣喜地抄寫並背誦,這些差別是明顯存在的,並且,這些差別並不是像某些自由主義者聲稱地那麼容易被消除。
自由發展的第一結局,是有掙錢天賦的人成功了,成立所謂的精英,然後他們心安理得地認為這是他們自己努力的結果,別人沒有取得這樣的成就,純屬自己偷懶,他們沒有義務去幫助那些懶鬼。
如果他們做慈善,那麼,可能的想法就是:這是把原本屬於我的,合理合法得 收入,分給你一部分,你們這些窮鬼,應該感恩戴德,因為是我納稅,我捐款養著你們。可是,你看看你們自己的表現,居然對著我的豪車吐口水,我納稅都補貼了你們這些沒素質的傢伙,我虧不虧呀。我簡直是聖人了。
再往後,會出現什麼狀況呢?
那些受過教育的,沒有掙錢天賦的人,會感到比那些無知的窮人更多的失望,甚至絕望,進而有可能開始用一些極端的方式宣洩自己的憤怒,做出一些反社會的舉動。
以我自己為例,臨床醫學本科5年畢業,不願意為了多掙幾百塊錢忽悠病人入院,做各種多餘檢查,但是事實卻是,如果不這麼做,工資不夠維持基本生活,還會因為不合群被同事孤立或排擠。
讀過幾年書,於是我問:我憑什麼要為這些體制的錯誤買單?人生僅此一次,我為什麼要成為一個平庸而虛偽的惡人?
當然,還有一條出路,就是苦心鑽研,埋頭學習專業知識,提升技能,站著把錢掙了。
事實上我對於新來醫院的年輕人,一向也是這麼指導的。
繞回剛才的問題,在我不相信輪迴的前提下,人生只有一次,把一輩子用在鑽研醫學,是極好的,對社會對自己都有益處。
然而以有一個小問題是:我並不是因為熱愛醫學事業而鑽研,而是為了避免成為惡人(就是損人利己的那種利己主義者),我的人生,就只能被這些東西所奴役嗎?
我選擇考研,選擇科研,選擇努力工作,都不是」我選擇「,而是」我不得不「。那麼,這樣的人生,豈不是很可笑?
這樣的話,我付出這麼一生的不自由,卻是為了什麼呢?
僅僅是為了生活?
我不甘心這樣的人生。我不服。
於是我奮起去追求自己的自由,然後,發現在社會中,我寸步難行。
我試圖通過」立一家之言「來在社會上立足,實際行動中卻發現,難於上青天。
我努力堅守著底線,就是避免讓自己陷入」損人利己「的境地,對別人儘可能地給予更多的原諒,更多的包容。
與此同時,我心中的缺口,卻越來越大。
因為無法忍受自己成為一個」惡人「,一個」利己主義者「,一個被奴役的人,我來到了知乎,試圖尋找一個可以有尊嚴地活下去的方案。
我希望更多的自由主義者,那些同樣也是利己主義者的富人,能夠反思自己所得的這一切的合理性,能夠原諒那些努力的窮人,承擔起一部分社會責任。財富的責任。
羅家倫曾經闡述過」知識的責任「,而我強調的」財富的責任「,以前似乎沒見有人提起過。
這或許就是題主問的,只留自由,不為利己所害的一種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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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裡巡視病房回來,再加一小段:
對於自由主義和利己主義的區別,可以這樣分析:人們做事的動機,可以有兩種,一種是為了利己,一種是認為這樣做是對的。
自由主義,就是」認為這樣是對的「,而利己主義,則是」這樣做對我有利。「
這樣區分的話,我們會發現,美國攻打阿富汗、伊拉克,不是為自由而戰,而是出於利己的目的。
因為當」make Kony famous「的活動倡議者找到美國軍方,懇請他們為了這些發生在非洲大地上的,對人類同胞如此殘忍的戕害行動貢獻力量的時候,他們表示,除非這項慘無人道的活動威脅到的利益比美國公民的生命還重要,否則,美國政府不會出兵。
僅僅為了正義而戰,美國政府是不幹的,他們不是真的為自由而戰,他們僅僅是利己。
所以,在自私的時候承認,而不是用」自由「或者其他冠冕堂皇的東西掩蓋它,可能是避免自由主義陷入有害的利己主義的一個辦法吧。
像二戰這樣的情形,為利己而戰和為自由而戰的目的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很難相互區分開來。
但是,ISIS那些人,也是」認為自己是對的「,他們可不是我心目中的自由主義者。
所以,自由主義認為」對「的前提,不僅是承認每個人的自私,更要尊重每個人的基本權益,保障這個基本的底線。
如果一名同性戀者並沒有侵害他人基本的自由,那麼,他就沒有理由被處死。
只有真理,才能保障自由。
這似乎容易面對一個質問:你如何確定,ISIS堅守的真理,不是真正的真理,而你追求的這些就是?
真理的標準何在?
對此,我目前僅僅能做一個十分簡陋的回答:人在,真理在。真理可以被感知,但卻可能難以被描述。你可能難以邏輯嚴密地批駁ISIS這麼做為什麼不對,但是你能夠感覺到,他們這麼做是不對的,更尊重生命的做法,會更好。
我認為:沒有立場,不考慮後果 亂髮表議論,叫自由主義。不想後果對自己有利就干。叫利己主義。
自由主義從不麻煩別人,利己主義總是麻煩別人。
謝咬。
尊重他人的自在,
方是可實現的自由自在。哎,又來說廢話了。這個回答主要針對題主說到的自由主義與利己主義的疑惑。在問題之中,兩者聯繫的邏輯大概就這樣: 我要自由,所以你不能管我,極端,然後利己主義。這很容易理解啊……為什麼還要扯其它的。題主對「自由」的這個理解呢,說白了就是「你不能管我」,說得正式一些,就是消極自由。大概也是很多人對「自由」二字的定式理解了。消極自由是我不受他人干預的自由,對這種自由的過分強調當然會落入虛無之中,看不到自我與他人的歷史的聯繫,最終就很有可能只是隨著自己的慾望,也就陷進了利己主義了。但題主說到「崇尚獨立自由」,那麼首先就必須拋棄僅僅把自由理解為「我幹什麼不關你事」的狹隘思想了。找找歷史源流呢,也沒幾個德國哲學家會有這樣的思想的。康德就是典型代表了,他的「陳詞濫調」你們也都看煩了吧,但這個人實在太重要。他認為,自由是理性的主體自己決定自己,按照自己制定的規則行動;自己不能決定自己,從而無法體現理性之存在的,就是不自由的。這裡說康德,不是說必須認同他的這個定義,而是在康德那,自由主義的一個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價值基石——「自主」,被突出來了。如果你選擇自由生活,那首要的條件就是,能自主理性地對你所選擇的生活進行評價。而這個「自主」的生活方式與能力,就是「獨立自由之精神」的最好體現。但每個人的「最好生活」卻又總是有差異的,為充分尊重每個人,自由主義就從這裡展開了……所以題主在崇尚自由的時候,不必擔心落入到「只有自我」之中,只要始終記住這個自由不是隔斷我和別人聯繫的自由,而是對於我在與他人的共同生活中所選擇的生活,進行充分而慎重的思考並努力承擔責任的過程,他人沒有任何理由剝奪。以上。扯點其它的,想到周保松在回應「自由主義是一種虛無主義」的時候,提出過一個觀點:自由主義本身有它自己的一套生活原則,這個原則就是「自主生活」,所以自由主義並不是沒有價值的。我個人比較認同,也許這也是為什麼自由主義無法簡單把宗教囊括進去的原因了。
題主描述的用詞可能不太準確,猜測題主本來的意思,我估計回答應該是這樣:無害於他人的利己就是無可厚非的,當利己以損人為代價的時候,就變成了利己主義了。
就我的理解,在指導個體行為的層面上,所謂自由主義是比較難以描述的,自由主義可能更多的用於對國家政策傾向、政治等方面的論述。當然真要說對個人行為的指導那也是有的,自由主義那批人,羅爾斯、諾齊克、弗里德曼什麼的,雖然更多的傾向於政治哲學,但在個體倫理上也有論述,像是羅爾斯說的什麼基本善、無知之幕什麼的,弗里德曼倡導的機會平等什麼的,但是總的來說自由主義對個體行為的要求可以用 程序正義 來描述。所謂程序正義是不同於動機正當、結果最優的道德判斷標準,具體啥含義不想過多闡述,就幾個簡單的例子,比如能不能犧牲個體成就集體,自由主義者是,是拒絕的,即便最後的結果對於整體而言是最優的。
其實我覺得題主想說的不是自由主義,而是功利主義。功利主義就是結果導向的,在上面那個問題里就會選擇犧牲個體,一般而論,就是能獲得功利(utility)最大就是道德正當的,不在乎動機和程序是否正義,所以對於個體而言,很可能會將其理解為怎麼自己舒服怎麼來。那麼這個思想就比較扯淡,事實上這也是功利主義最為人詬病和攻訐地方,我稱之為「不擇手段合理化」的問題,當然功利主義者辯稱個人功利的最大會實現總功利的最大,功利主義也要求社會總功利最大(想到亞當斯密那一套沒有?),但是顯然難以自圓其說。
至於利己主義,我理解的就是安蘭德的那一套。這個女人簡直可怕,她的哲學就是能使自己生命延長就是道德正當,是徹頭徹尾的利己主義,就完全不在乎他人和社會了,這個人的思想好像還挺受西方精英階級的歡迎和擁護,你看貨幣戰爭里好像吹過這個人吧?我個人認為這個人作為哲學家是不合格的,我看過她的《商人為什麼需要哲學》《阿特拉斯聳聳肩》,槽點很多,和正經哲學家的著作,像是羅爾斯《正義論》、康德《道德形而上學的奠基》、甚至馬克思資本論什麼的,從思維深度、理論完整等各方面都無法比較,我最想吐槽的就是這人拿自己書里的故事做論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呵呵呵呵…
題主呢,不要捉急,去學一學桑德爾的Justice,先別急著考慮那一大堆主義,我覺得最基本的,利己無可非議,但不要傷害他人,至於更複雜深刻的道德判斷,那就要好好學習學習那些主義,形成自己真正的正義觀吧。簡單來說,同樣貧窮的情況下,自由主義可以幸福生活,利己主義則會活的很痛苦。
一個是你不能管我,一個是你不能管我但我要管你。
自由主義者認為所有人擁有平等的自由的權利,利己主義者只考慮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如果只追求自己的自由,而不管別人的自由和權利那就是利己主義。如果你能尊重每一個人,尊重別人的自由,尊重別人的權利那可以算是自由主義。如果你還捍衛別人的自由,捍衛每個人的尊嚴,以解放更多的人獲得自由那應該叫自由主義鬥士。當所有人的自由都不能保障或受到侵害時大家更應該起起來捍衛,這樣才能稱得上自由主義
其實你只能有自由主義的思想,而不可能實現真正的自由,只有整個社會都提倡自由主義才能保障每個人自由的權力。
而集體主義者們也會提倡把整個社會都變成集體主義的,這樣才能保障集體利益的最大化
自由主義本質上是眾生平等,無論多大的官,多大的組織,還是流浪漢大家地位是一樣的,脫離了這一條自由主義無從談起,只有平等了才有談自由權利的資格。在中國只要不被世俗約束,不被道德綁架,不被別人洗腦,人權不受侵犯就算自由了,但是何其難。
利己主義中有一種合理利己主義,是在不損害他人和集體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其實這個問題提法就顯然不正規,所以後面回答也顯得多餘,或者說政治哲學中這樣的命題就不該成立。如果一定要成立那麼這個問題應該是字面解釋釋義而不是其概念內核。
人的每個行為都是利己的
即便你幫助別人,你犧牲自我,也都是在自己某種『需求』的驅動下的
自由主義是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但你必須對你的行為產生的後果負責,而利己主義分為倫理利己主義與心理利己主義,具體上面已有答主說的很清楚了。不過想強調一點:符合自由主義的行為不一定符合倫理利己主義,倫理利己主義者並不是自我中心主義者,利己主義更多強調長遠利益。
作為一種主義,意思就是持有自由主義觀點人也會維護別人的自由
喵?樓主可以解釋一下他倆有什麼關係嗎
作為一個自由主義者,我不想回答這個問題以造成價值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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