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很烈(烈女)是什麼體驗?是不是人生一般都曲折離奇?
如題
我上研究生的時候有一年新學妹上架,裡面有一個妹子特別的招我室友喜歡,非要請人家吃飯。
有過戀愛經歷的人都知道,一般男女雙方剛有朦朧好感的時候,單獨叫妹子吃飯怕被拒絕,總會多叫幾個人撐場面。
於是我就責無旁貸的和其他幾位男女同學一起作為高瓦數電燈泡參加了這一頓飯。
飯局的前半部分進行的熱烈而融洽。
在我們幾個的神助攻下,室友精心準備的幾個包袱全都甩響了。
妹子笑顏如花,我們頻頻舉杯,氣氛和諧的一塌糊塗,就等著大家酒酣飯飽就可以放他倆去暢談人生和理想了。
然後……
不知是那個好死不死的點了一盤虎皮尖椒。
這盤菜一上來我就覺得似乎不太適合妹子吃,畢竟又辣又油……
於是就好心的給妹子說了一句:這個虎皮尖椒挺辣的,你可能受不了,吃點別的菜吧……
我用我的容顏保證自己說這話的時候聲音平穩語氣真誠表情鄭重,真的只是一句提醒毫無他意!
真的!
然後妹子覺得我看不起她!
狠狠地瞪了我一眼之後夾起一筷子尖椒就吃!
吃完馬上又夾起一筷子!
旁邊人勸都勸不住!
吃到最後妹子不知道是氣的還是辣的,滿臉通紅的流著眼淚,還在吃!
我艹
這是我十餘年僚機生涯中最尷尬的時刻!
室友不斷的推著我說:
你快道歉啊!你快道歉啊!
麻蛋我倒個辣子歉啊!
我是該道歉說辣子其實不辣我錯怪它了?
還是說我錯了我其實就是想獨佔這盤尖椒我是一個自私的人?
好吧,最後眼看著室友要用眼神來殺人,想了想馬加爵的故事,我還是慫慫的道了個歉:
姑娘姑娘我錯了你原諒我吧!
你看,並不是我道歉敷衍,我是實在不知道自己那句話到底錯在哪裡了!
直到這頓開局良好結局尷尬的晚餐結束後回到宿舍,我才知道我錯在了哪裡……
妹子原來是重慶人……
一下就想到了我媽。。。
我媽在離婚之後30多歲自己毅然決然跑到澳大利亞念書,畢業了以後陸續把我,我小姨,我姥姥姥爺都接到了這邊住。。。
自怨自艾?= =這種情緒從來都沒出現過。。。
離婚後自己自學英語幾個月,然後雅思8分出了國。。。論學霸我只服我媽
有三個bachelor學位,現在準備讀master然後phD。。。用她原話說沒什麼事比讀書更簡單了。。
超級獨立,超級堅強,性情剛烈指的大概也就是我媽這種人了吧。
-------8月1號更新(權當是分割線)--------
有問題的可以去評論,說不信的請告訴我原因謝謝。小時候性格桀驁不羈,一歲多點就會跟媽媽頂嘴。
然後被揍。
我媽的原則是揍到我道歉為止。
但是怎麼揍就是不道歉,整個小區的人都紛紛稱奇。
「那xx號樓的那個小姑娘喲,真是個劉胡蘭。」
這不只是烈女了,這是烈士啊。
題主說的「烈」是指性情剛烈吧。
我一直強調,能順應環境的特性就是好的。剛烈和柔弱,只要能生存下來,並且過得很好,就沒有必要爭高下,分勝負。
我也想到了用奶茶來舉例,可是在這裡,這個例子不好。你看到了奶茶妹妹的外表,柔柔弱弱,可是你忽視了她的出身。有她這個出身的,不管是柔是烈,或者容貌如何,都是個眾星拱月的命。她從小聽到的只會是鼓勵和奉承的話,她是不知道人世間還有惡毒這一說的。
包括台灣的那個奶茶,爺爺是將軍,在她小時候,一次偶然,老師打了她,她爺爺就要抽槍去學校槍斃老師。奶茶十分恬淡知性,看上去也不是什麼剛烈暴躁的主,可是有誰能近得了她的身?校園暴力,老師不公正待遇,家暴……都與她無關啊。甚至她的工作賺不賺錢都沒關係,因為家裡從不操心錢的事兒,所以她只需靜靜地學自己想學的東西,從事自己想從事的職業就好了。
王小波曾說,在國產劇里,一個姑娘,貌美如花,性格溫柔,那就不得了了。她的人生必定坎坷,嫁個丈夫也多半會成為植物人,在壞人欺負他妻子的時候他不醒,不該他醒的時候他偏醒——比如他妻子找到了一個相貌英俊,又真心相愛的人,幸福彷彿觸手可及的時候。
溫柔是很好,可是也很貴呀。和奪人心魄的美貌一樣,平凡女子都可以擁有,富貴人家的女子也可以擁有。但是一個既不平凡也不富貴的女子擁有了,就是災難。
小兒執玉於鬧市,佳人獨行於深夜,應復如是。
溫柔、健康、好脾氣、善良……都很貴,要用很多資源去交換,或者,要付出高昂的代價。
你有堅強的後盾,你可以是任意一種女子。你無依無靠,勢單力薄,那你就必須要成為你必須成為的女子。
一般情況下,無論是大戶人家的千金,還是小門小戶的女孩子,都不要太「烈」。最起碼錶面上要溫和,做人最忌鋒芒畢露。你好,你狂,人家看不慣你,嫉妒你。你差,你條件一般,人家看不起你,報復你。
你當溫柔,又有自己的力量。
「烈」,應是你堅強的「內核」,而不是為人處世的表象。
編輯與201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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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22更新
部分知友對答案中王小波的話感興趣,這段話應該是在我小時候從王小波的書里看到的,書名是《沉默的大多數》,記憶可能已不太準確,再加上王小波當時寫的影評類文章不止一篇,我寫的是對其某段原話的印象概括,也有自己讀書心得的一些發散。為了保持行文思路,也方便後來看到答案的朋友閱讀,現在對原答案就不做修改了。謝謝大家。
現在把原文貼上來,供感興趣的朋友們一讀。
都市言情劇里的愛情
看過馮小剛導演的都市言情劇《情殤》,感到這個戲還有些長處。攝影、用光都頗考究,演員的表演也不壞,除主題歌難聽,沒有太不好的地方。當然,這是把它放在「都市言情劇」這一消閑藝術門類內去看,放到整個藝術的領域裡評論,就難免有些苛評——現在我就準備給它點苛評。我覺得自己是文化人,作為此類人士,我已經犯下了兩樣滔天大罪:第一,我不該看電視劇,這種東西俗得很;第二,我不該給電視劇寫評論。看了惡俗的都市言情劇,再寫這篇評論文章,我就如畢達哥拉斯學派的弟子,有了吃豆子的惡行,從此要被學院拒之於門外。所幸我還有先例可引:毛姆先生是個正經作家,但他也看偵探小說,而且寫過評論偵探小說的文章。毛姆先生使我覺得自己有可能被原諒。當然,是被文化人原諒,不是被言情劇作者原諒——苛刻地評論人家,還想被原諒,顯得太虛偽。
毛姆是這樣評論偵探小說的:此類小說自愛倫坡以來,人才輩出,培養出一大批狡猾的觀眾,也把自己推入了難堪之境。舉例來說,一旦偵探小說里出現一位和藹可親、與世無爭的老先生時,狡猾的觀眾們就馬上指出:殺人的兇手就是他!此類情形也發生在我們身邊,言情劇的作者也處於難堪的境地。這兩年都市言情劇看多了,我們正在變得狡猾:從電視屏幕上看到溫柔、漂亮的女主角林幻,我馬上就知道她將在這部戲裡大受摧殘——否則她就不必這樣溫柔、漂亮了。在言情劇里,一個女人溫柔、漂亮,就得倒點霉;假如她長得像我(在現實生活里,女人長得像我是種重大災難),倒有可能很走運。她還有個變成植物人的丈夫,像根木棍一樣睡在病床上,拖著她,使她不便真正移情別戀。從劇情來看,任何一個女人處在女主角的地位,都要移情別戀,因為不管她多麼善良、溫柔,總是一個女人,不是一根雌性的木棍,不能永遠愛根雄木棍,而且劇里也沒把她寫成木棍,既然如此,植物人丈夫的作用無非是加重對女主角的摧殘……劇情的發展已經證實了我的預見。
更狡猾的觀眾則說,劇作者的用意還不僅如此。請相信,這根木頭棍子是顆定時炸彈。一旦林幻真正移情別戀,這根木頭棍子就會醒來,這顆定時炸彈就要炸響,使可愛的女主角進一步大受摧殘。戲演到現在,加在女主角身上的摧殘已經夠可怕的了:植物人丈夫一年要二十萬醫藥費,她愛的男人拿不出。有個她不愛的男人倒拿得出,但要她嫁過去才能出這筆錢。對於一個珍視愛情的女人來說,走到了這一步,眼看要被逼成一個感情上的大怪物……我很不希望這種預見被證實,但從劇情的發展來看,又沒有別的出路。造出一顆定時炸彈,不讓它響,對炸彈也不公平哪。毛姆先生曾指出,欣賞通俗作品有種訣竅,就是不要把它當真;要把它當作編出來的東西來看,這樣就能得到一定的樂趣。常言道:愛與死是永恆的主題,偵探小說的主題是死,言情劇的主題是愛。雖然這兩件事是我們生活中的大事,但出現在通俗作品裡,就不能當真。此話雖然大有道理,怎奈我不肯照辦。
從長遠的觀點來看,我們都是要死的。被殺也是一種可能的死因。但任何一個有尊嚴的人都會拒絕偵探小說里那種死法:把十八英尺長的短吻鱷魚放到游泳池裡,讓它咬死你;或者用銳利的冰柱射人你的心臟;最起碼要你死於南洋土人使用的毒刺——彷彿這世界上沒有刀子也揀不到磚頭。其實沒有別的理由,只是要你死得怪怪的。這不是死掉,而是把人當猴子耍,兇手對死者太不尊重——我這樣認真卻是不對的。偵探小說的作者並沒有真的殺過人。所以,在偵探小說里,別的事情都可以當真,唯有死不能當真。
同理,都市言情劇別的事都可以當真,也只有愛情不能當真。倘若當真,就有很多事無法解釋。以《情殤》中的林幻為例,她生為一個女人,長得漂亮也不是她之罪,渴望愛情又有什麼不對?但不知為什麼,人家給她的卻是這樣一些男人:第一個只會睡覺,該醒時他不醒,不該醒時他偏醒,就是這麼睡,一年卻要二十萬才夠開銷——看到睡覺有這麼貴,我已經開始失眠;第二個雖然有點像土匪,她也沒有挑剔,愛上了,但又沒有錢,不能在一起;第三個有錢,可以在一起,她又不愛——看到錢是如此重要,我也想掙點錢,免得害著我老婆;甚至想到去寫電視劇——我也不知還有沒有第四個和第五個,但我知道假如有,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這世界上不是沒有好男人,怎奈人家不給她,揀著壞的給。這個女人就像一頭毛驢被駕在車轅上,愛情就像胡蘿蔔,掛在眼前,不管怎麼夠,就是吃不著——既然如此,倒不如不要愛情。我想一個有尊嚴的女人到了這個地步,一定會向上帝抱怨:主啊,我知道你的好意,你把我們分成男人和女人,想讓我們生活有點樂趣——可以談情說愛;但是好心不一定能辦好事啊。看我這個樣子,你不可憐我嗎?倒不如讓我沒有性別,也省了受這份活罪——我知道有些低等生物蒙你的恩寵,可以無性繁殖。我就像細菌那樣分裂繁殖好了。這樣晚上睡覺,早上一下變成了兩個人,談戀愛無非是找個伴兒嘛,自己裂成兩半兒,不就有伴兒了嗎……
上帝聽了林幻的禱告,也許就安排她下世做個無性繁殖的人,晚上睡覺時是林幻,醒來就變成了林幻一和林幻二,再也不用談愛情。很不幸的是,這篇禱告詞有重大的遺漏,忘記告訴上帝千萬不要再把她放進電視劇里,以免劇作者還是可以拿著她分裂的事胡編亂派,讓她生不如死。但這已是另一個世界裡電視劇作者的題目,非我所能知道。
。
清朝時,有一女子叫王大姑,聰敏過人,自幼喜讀書,讀到貞烈之士的故事,動情處常常掩卷淚下。
嫁人沒多久,丈夫便病死了,家貧,於是搬回娘家住。
一年夏天,太平天國部隊將至。 族長倉皇,準備讓眾族人運錢物逃難。王大姑說:「我們帶著這麼多東西,全靠牛車太慢了,被賊人趕到,恐怕失財物事小,性命亦將不保,不如找個地方將財物掩埋,等反賊們走了,再回來挖出財物。 」
大家覺得有道理,依計而行。
誰料到村人們一百多口剛出村十多里,便遇到太平天國軍。眾人嚇得面無人色,不敢發一言。
王大姑卻很淡定,她上前彎腰為禮,道:「軍爺們海涵,我們都是農人,不擅言辭。我蒙族人不棄,掌管族中倉庫鑰匙,財物都存放在那裡。」
軍官見這女子落落大方,言語極誠懇,便不懷疑。王大姑使眼色,令族人們逃命,自己為賊兵帶路。
走了一里多路,到一極大的村子,村中早已逃難空無一人。女子自如地步入一戶,撿起堂屋地上的蒲扇,邊搖邊道:「這是我家,天氣炎熱,軍爺們歇歇,我去廚房燒水,先喝些茶,再去族中倉庫取財物。」
軍官走了一路,正口渴,見她一個弱女子,也不懷疑,徑自讓她去燒水。
軍官在廳堂等了半天,不見動靜,到廚房卻發現女子已自縊於樑上。軍官大怒,準備姦淫其屍,剛解下繩索,忽然一兵卒大呼倒地。眾軍士慌忙圍上查看,已死,腦後有痕迹,如被錐子擊打過。
兵士們認為女子顯靈,屍體不可犯,驚惶不已,扔下屍體作鳥獸散。
族人回來,他哥哥伏在屍體上大哭:「難怪舍妹年幼讀到貞烈之士故事,常聲淚俱下,生來至性,才有如此命運!」
這個故事出自《夜雨秋燈錄》。
我想到了我奶奶。
我奶奶和爺爺的婚姻是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揭開紅蓋頭之前,兩人素未謀面。這門親事,我奶奶本極不同意,因為我爺爺有個後奶奶。對,是後奶奶。過去四世同堂,一大家族住在一起,封建家庭思想落後,制度森嚴,我爺爺的爸媽就受後奶奶虐待,我爺爺也受虐待。那個女人在老家壞出了名,我奶奶作為孫媳嫁入,自然要侍奉雙親,更要侍奉祖輩,她不想遭受虐待,所以萬般不同意。但是,親事已經訂下,你就非嫁不可!於是,我奶奶在上轎那天投了井。當然,被七大姑八大姨及時救下(不然也不會有我了),然後胡亂抹了把臉,就塞進了轎子里。
新婚之夜,我奶奶哀哭不止。要知道,她雖是女孩,卻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這大概是她十八年來受過的最大委屈。姑娘哭嫁本是常事,但我奶奶哀哭不止,顯然就不是哭嫁了,她一點情面都沒給新郎官留。結婚本是件高興的事,而我奶奶卻哭得充滿晦氣,新郎怒了,當晚與新娘發生激烈口角(此後的五十多年,口角不斷),怒道:不願嫁那你回家啊!我奶奶聽了一愣,當即起身就要回家。
夜已經深了,送親的人早就散了。我爺爺奶奶本不是一個村的,我奶奶在這個初次涉足的村裡,纏著小腳,孤身一人,要回娘家。我不知你們見沒見過農村深夜的玉米地,那時還沒有電燈,我奶奶從家出來,倉促之間也沒帶火。天上只有幾顆星在閃,伸手不見五指。我奶奶站在玉米地邊上呼吸,聽風摩擦著玉米葉子,然後一咬牙,衝進了玉米地!因為只有穿過這片地,她才能回家。
從恐怖的玉米地出來之後,奶奶就什麼都不怕了。不怕人,不怕死,不怕猛獸,不怕鬼。奶奶此後有過斗「鬼」的經歷,與題無關,這裡就不講了,結局是完勝!
我覺得,每個人心裡都有一片玉米地,穿越了那片地,你就知道這世上其實沒什麼好怕的。但絕大多數人只敢站在玉米地邊緣呼吸,聽風吹過黑暗的聲音。
雖然奶奶當晚回到了娘家,但第二天一早就又被押回了婆家。但是,可能從玉米地里參透了人生吧,奶奶往後的日子可以說隨心所欲所向披靡為所欲為,甚至有點囂張。
只是玉米地的事,奶奶記了一輩子,怨恨爺爺一輩子,因為真的太嚇人了!
要說烈女有什麼特質,特別吸貓算嗎?貓見到奶奶就變得特別乖。。。這是我覺得神奇的地方。。。烈女,指的是剛正有節操的女子,抗拒強暴或殉夫而死的女子。
出自百度百科。
抖機靈答案:
是啊,烈女的經歷都非常離奇,下個雨還能看到戰士神功扛火車呢。
認真版答案:
看到這麼多人重新定義「烈女」這個詞,也是知乎一奇景了。本來我可以把問題改掉,但這樣就無法顯示出矛盾了。
幾個高票答案,除了 @熊群 的,是符合「烈女」定義的,傳統封建社會女性的故事,其餘的,都是剛直、堅強、固執的人(不強調性別),並非「烈女」。
「烈女」首先應該符合封建儒家的道德標準,我們再看看這幾個答案說到的人,有外出讀書的,獨立工作的,違抗親屬要求的,有未婚懷孕的,根據封建社會的道德觀,這些都是大逆不道的女人,甚至是淫女,是惡女,根本算不上烈女。
「烈」和「女」組合起來的時候,在中文的語境里,是有特殊含義的。它不只是一個詞。雖然一個詞看著很輕,好像沒什麼,但是你想想,下跪只是膝蓋一彎,也好像沒什麼。那些「國學班」就是從「下跪」做起的。
如今社會裡有這樣一種傾向,借著「國學」名義,鼓吹愚孝、盲忠、節烈,那些早已腐臭的儒家傳統道德。雖說倒車不是這麼容易就能開起來的,但我們還是要小心這種傾向。
參考閱讀:我之節烈觀_百度百科
最後請出當代烈女的代表丁璇女士。
從小性子烈 眼裡容不下沙子 前男友出軌揍到他室友見到我都害怕哈哈哈哈哈哈去你媽的老子最酷
我遇到的烈性阿姨都過得很好,有的45歲了還能穿露臍裝站在引擎蓋上拍酷照;有的年輕時因為丈夫去了一次夜總會直接掉頭去打流產針,現在經營公司年入千萬;有的因為認定一個男人脾氣很好無視年齡局限嫁了現在接手丈夫公司做的風生水起......都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這些阿姨都是我朋友的媽媽,他們都很真誠的喜歡他們媽媽。
相反,那些壓抑著自己本性去遵循三從四德,相信女人一定要所謂以柔克剛的,都找到了直男癌老公。
信不信,就算在農村裡,潑婦都是活的最好的。好捏的柿子不來捏一捏試試都對不起你。
性格缺陷者,也有其性格崇高之處,凡事不單一看待,須正反而論。
即使知道很多道理,但作為一個性子很烈的女子,會走更多的彎路才會真正明白其中的道理。
明白的一瞬間會有明悟的感覺,也會有:「媽的,成長果然是不斷發現過去的自己是傻逼的過程!」
烈女是什麼意思?原諒我智商不夠。。。。
剛上小學的時候,跟隨家裡移民。
住了大半年,覺得無聊,自己吵著要回去。
家裡一時騰不出手,沒人送我,就和我說,要回就自己回。
於是八歲的我就一個人坐著飛機回去了。
其中還包括中途在阿拉斯加轉機呆了一天。
畢竟打賭,估計大多數人都還不知道小蘿莉可以自己搭乘飛機。
我奶奶今年97了,平時性格溫溫柔柔的,直到有天知道她年輕的事…
小時候奶奶不喜歡讀書,天天上山下水到處溜達。家裡就把她早早許配給親戚家的侄子。
在男方家拜堂的時候,頭撞桌角,誓死不從。
當然…沒死成,後來生下一個女兒,後來打仗男的就跑了。她就抱著孩子離鄉背井跑出來,離開族人聚居的大古厝,不識字就做保姆,那個時候還沒有解放。
後來遇到我爺爺就愉快的在一起了,生了6個孩子。
後面的日子算比較幸福吧,雖然窮,但大家都窮嘛。爺爺是參加抗日戰爭的,文革雖然有影響,但是不大,我爸爸小時候被一起抓在車上遊街,當時居然還覺得挺好玩的。
可惜的是,爺爺過世的早,不過子女孝順。
當然了我爺爺年輕時候是很帥的,奶奶也很漂亮的。
啊,拜堂的那個地方,叫宏琳厝,現在還在。
我要說的故事,是我同事大學室友的
聽這個故事過去快10年了,依然記得清清楚楚
室友念大學不安分,腳踩幾隻船,還懷孕了
找到正牌男友,可惜人家不願意帶這個帽子。。。
而她的老師!沒錯,一個男老師!願意接下這片草原,和她策馬奔騰!
可這室友一口咬定是正牌男友的,不承認?倔啊!把孩子生下來了!
那時候是08年,她是奧運會志願者,為了能趕上開幕時間,提前進醫院剖腹產了!
別問我她挺著個肚子怎麼在學校里穿行的,畢竟她的室友們也包括我的同事,同吃同住,沒一個看出來她懷孕了……大概是瘦吧……
孩子生下還沒足月她就去干志願者的活了
至於孩子,沒有滴血認親,沒有單身媽媽奮鬥史,她抱回家了!理由是她是奧運會志願者,汶川地震領養來的。。。
我覺得她烈在沒人承認也不鬧,有人背鍋也沒軟,一個人,無依無靠,昂著頭,就這麼生下來,還沒耽誤干工作。
這魄力,我是一直佩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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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爭議哈
關於爭議一,該女作風問題,她的正牌男友是知道她的事的,沒分手。。。所以,既然沒人吃虧,沒結婚,有些事我們就不好說了,本來也就無可厚非。
關於爭議二,孩子可憐問題。精神方面,外公外婆對孩子肯定會疼愛的,畢竟有些沒經驗的親生父母也未必能把孩子照顧多好。物質方面,此女絕對不是兒女情長的人,這種女生,漂亮點,心狠點,到哪都能站穩腳跟,賺錢肯定不是問題,孩子沒打掉說明對孩子也有惻隱之心。所以各方面,我覺得這孩子可能比很多父母健全的孩子要幸福。
至於說孩子沒父親可憐啊,上戶口啊等等,別逗了。年輕時吃夠了烈性子的虧啊。經歷了一些事情,就淡然了,反而感謝那個直言不諱,清高自傲的自己,能做真實的自己,也是一種福分。
有一次和前任去看電影(當時已經是前任,但仍然是好朋友),後面的熊孩子吵吵鬧鬧,屢教不改。眼看她就要發作,我立刻喝光手裡的飲料向後面的熊孩子砸去。小孩哭了,有家有室的人自然不敢和一個孑然一身的年輕人動手,抱著孩子惺惺離場。
我是男的
我這麼做是因為害怕前任當場發飆,所以我先下手為強,否則一發不可收拾。有個女同事,做事雷厲風行,從不拖延。每天到單位馬不停蹄的工作,不像我們先聊聊天吐吐槽才能進去工作狀態。基本上到下午四點鐘她就能把一天安排的工作做完,然後就悠哉的戴上耳機開始看電影。我很崇拜她。對了,她老公跟我們一個單位,後來聽別的同事說起她的感情經歷——小三上位,據說當時她老公的前妻還來單位大鬧過,鬧的人盡皆知。我覺得如果是我肯定不好意思在這個單位待下去了,但她可以,而且能跟同事談笑風生,在辦公室說起老公也落落大方。對待生活也能感覺到很很有品質。怎麼說呢,雖然我是個道德包袱特別重的人,特別看不起插足別人婚姻的小三,但對她就是鄙視不起來,反而覺得她特別瀟洒,敢愛敢恨。在我的短暫的人生經歷中她是唯一能稱得上烈女的人。
烈不重要,重要的是烈還長的很漂亮。這樣的話和一般女子相比,不想普通也由不得她。至於曲折離奇,那和烈不烈關係不大,只關乎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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