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算出軌嗎?為什麼?
12-02
對不起,我看到這個題目想起柯林頓了,當問到是否與萊溫斯基發生過性關係,柯林頓的回答大概意思是,怎樣算性關係。
其實算不算出軌,當事人心知肚明。台階有點迂迴了。個人認為此問題的答案是因人而異、高度個性化的。感情從開始「出」,到跑到「軌」外邊,就如同破曉,每個人都會對天「亮」的時刻有自己的判斷,無法統一斷定。
所以,合適的回答方式是:把廣義上所有的「出軌」行為按程度排序,每個人根據這個序列去尋找自己給出軌劃定的界限。
序列如下(遞增):
1.春夢2.自慰3.充氣娃娃4.虛擬性愛(電子遊戲類)5.嫖娼6.固定性伴侶7.第三者(男女皆包含)8.成功轉正的小三(終點)
歡迎在評論中補充序列,以便完善該序列。
Version 2.0:1.春夢2.自慰3.充氣娃娃4.虛擬性愛(電子遊戲類)5.嫖娼6.一夜情(採納袁帥建議)7.固定性伴侶8.第三者(男女皆包含)9.成功轉正的小三(終點)
百度了下關於出軌的概念:因其是借用鐵路交通中兩條軌道平等前進來說明夫妻關係中夫妻的關係也應該是平等向前。夫妻所構建的家庭就是夫妻這兩條軌道上的列車。當家庭的三大功能出現損傷時,夫妻一方或雙方,在婚外尋求與第三方來滿足自身的性、情感的需求時,家庭本身的意義就不大了,人們形象地把夫妻一方或雙方的行為稱為「出軌」。當夫妻一方出軌時,家庭這個列車就會傾覆。
上述很符合我的想法,所以個人認為嫖娼算出軌
出軌就是身體的,個人不認同精神出軌這一說。本來這個概念就是為了保護彼此後代繼承了這兩個人,而不是其他人的基因。所以,婚後只要和別人交配都叫出軌。
算的。
如果把出軌的「軌」 定義為愛人之間的一種忠誠的契約,那麼出軌應該包括精神出軌和肉體出軌,嫖娼屬於後者。屬於嚴重違約行為。
結婚了就別再耍流氓了嘛。
嫖娼本來就是比出軌還難聽的詞了,用不著把它套到出軌裡面去
出軌在度娘上的 含義
(1)脫軌
(2)語言和行為脫離了原則、超出了界限
(3)屬貶義詞,多用於道德倫理方面。
嫖娼雖然很普遍但被抓到就會被行政處罰、拘留,因不符合中國人傳統的道德觀,屬於脫軌。發現愛人嫖娼對大部分女人來說都是很大的打擊和不能接受的範圍,不管什麼形式的晃都是對感情的不忠、不負責,屬於肉體出軌!
只要你不是因為老婆而產生的射精都是出軌!包括手淫,嫖娼,和情人做愛。
請折疊,看題目想到,婚後暗戀別人算不算出軌呢?
算的.
這樣,嫖客就經常出軌了.
遇到嫖客問一句:"今天,你出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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