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是如何可能的?
準確來說是How is loving others ontologically possible?
首先我們是相信(believe), 而不是知道(know)外部世界存在,其次我們相信他人心存在。但是問題在於。當我們考慮被愛的情況,完全有可能出現這樣的事實那就是我的意識終止了但是我的肉體還可以正常行為著。這也就意味著我們愛一個人絕不是愛他的本體,而是愛他的現象,因為他的心靈本體終止了之後我們依舊可以對他的肉體及其構成的物理現象產生愛。
但是我們又應該如何區分對現象的愛和對幻象的愛呢?(cf《三體2》羅輯構想出來的那個女孩)如何證明我們愛的是這一組現象而不是單純地因為這一組現象或多或少地附和了我們構想出來的一個完美的形象?於是愛他人是如何可能的?
首先,確定一個前提。那就是人生而孤獨。正如三體中描述的,人的思維是一個對外封閉的東西,沒有人能真正了解另一個人。這種不可能性就是人生而孤獨的根源。
然後來說愛。
人真愛的,都是心中的幻象。然後在現實中去尋找那個最符合幻象的那個人。但是100%符合的人,是不存在的。於是你永遠會覺得愛有缺憾。
所謂熾烈的愛情,無非就是找到了那個最符合幻象的人之後,竭盡全力的對她好,希望她能夠永伴身邊而已。廣為歌頌的愛,即是此種行為而已。
另一方面,當一個人滿足了你大部分的幻象,那麼這個人很有可能和你是不般配的。你在仰望,仰望來的感情是不長久、不穩定、靠譜的。於是就出現了那麼多的愛情悲劇。
理性來看,愛情的本質是:
1、外在帶來的性吸引
2、經濟實力帶來的安全感
3、是否有權益保障,得到的東西是否能夠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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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男女之愛是一個綜合概念,或者說是一個偽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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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沒有在西安的單身好姑娘?咱們認識一下唄,哥是個好男人,想找個好姑娘,結婚、滾床單、生孩子、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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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1:已經有了姑娘一起結婚、滾床單、生孩子。正準備被虐一輩子。。。。
【愛是天真的光芒】
有一回在書店瞎逛的時候,聽見旁邊女孩小聲地聊天。
一個說:「要是我真正愛一個人,是不捨得聰明地對待他的。」
另一個說:「我也是。對敵人得全副武裝,但在他面前,我情願天真一點,簡單一點,就像一個小孩子,有點傻,有點二……」
我聽了很有一種附和的衝動,「哎呀,知己啊,你們都說到我心坎里去了啊!」但怕對方覺得我熱情過分,心生警惕甚至防禦,又因為書店不宜喧嘩,只好把那話硬生生地吞回肚裡,讓心肝脾肺彼此去交友認親。
在生存的層面上,說一個人成熟,多數指熟諳規則。說話滴水不漏,為人無懈可擊,處世面面俱到,其實都是俗世中的投機取巧。它意味著世故,意味著迎合與求全,意味著某些真實自我的犧牲。
而愛情,它能剝除所有的束縛與干涉,讓一切直抵本質,單一,虔誠,絕對,清澈透亮,無上的慈悲。這些質素導致了圓滿與卑微,導致了純粹至極的美感。
在寫下這篇稿子之前,我正和一個朋友聊天。
她順口問:「有愛情嗎,什麼是愛情?」
我也順口而答:「瞬間的清空。」
清空泥沙俱下的現實,清空翻覆無常的人性,清空迷執與仇恨,疑惑與對抗,甚至清空自己,只剩下一個天真的孩子,捧著一朵光,在心臟中央慢慢地照耀。
親愛的,在這個冬天的黃昏,
請像小男孩一般,和我在一起。
不要打斷我的驚奇,
像一個小男孩,總是
在可怕的奧秘中,讓我依然
做個小女孩,哪怕已成為你的妻。
這是茨維塔耶娃的詩,她深諳愛情的法門,說「你不需要什麼理性。直到死亡來臨,我仍然是一個小女孩……」
在愛情的伊甸園,陽光萬古流芳,風雨無侵,天真的孩子在歌唱。他們無所顧忌,沒有賊心眼,無私,無畏,坦坦蕩蕩。於是,田舍漢變成詩人,卑劣者變成神,圓滑者變成天真的傻瓜。
那時我還年輕,有過美好的戀愛。我們給彼此取層出不窮的綽號,用口紅給對方抹花臉,扮成小丑或怪物,來角色扮演或惡搞捉弄。每次見面,他都有一個怪誕的出場秀,有時是拙劣滑稽的四小天鵝舞,有時是皮影戲,手一點一點,腳一踢一踢,下巴一磕一磕,有時候則趴著腰,撅著屁股,倒退著跳到我身邊。冬天的夜晚,我和他在街上散步,忽發奇想,我們換外套穿。他穿我的紅色羽絨服,我穿他的茄克,後來他居然成功地把自己塞進去了,像一管大火腿腸。為了掩飾自己的身份,他用大毛帽埋著臉,低著頭,挎著我的手臂,十分誇張而妖嬈地扭著屁股。我笑得簡直要神經錯亂。走了半個多小時,居然沒有路人認出他是個男的。
和任何一對戀人一樣,我們也成了兩個幸福的傻瓜,能將簡單的話說上千萬遍,將平乏的情節處理得懸念迭生,在兩個人的世界裡,日子越過越單純,只是愛著他,除此之外,乃不知有世,無論是非。
我問他:「什麼是愛情啊?」
「 愛情就是兩個人,在一起說一些傻話,做一些傻事吧。」
他呵呵地笑著,嘴巴向兩邊無止無盡地咧過去。於是也覺得他傻,就像一個孩子,又天真又笨拙,這也不會,那也不會,又不懂得關心自己,自己如果不在,他可能就會餓死了,要麼就冷死了,或者是因為別的什麼笨拙的原因弄得慘不忍睹,於是忍不住要給予他關愛,和照顧。
有一回他感冒,整個白天昏昏沉沉地睡著,什麼也沒吃。到了夜裡,精神好了些,說想吃西瓜,那時已經是半夜十二點,小城的深夜萬籟俱寂,路燈也熄了,計程車更是沒有蹤跡。我打著手電筒,聳著肩,在黑暗裡跌跌撞撞地走,一路擔心著會不會有人從某個黑洞里撲出來,或者什麼傷害不期然出現,好在走遍半個城,直到找到中醫院旁邊的水果攤,買了西瓜後又折回去,一路都安然無恙。
就是這樣幾近於慈悲的感情,至善至美至純,但也脆弱、敏感、易折易夭。後來我們分手了。那段時間,像從一種幻覺,進入另一種幻覺。原來的幸福山河,瞬間變成莽莽榛榛的痛苦叢林。而他,一反他的天真,被我的恨意培養得無比強大,成了最狡詐的陰謀家,渾身都是手段,里外都是心機,甚至整個交往過程,都是他精心設計過的陷阱。
很長一段時間,我幾乎不敢接受這種變化,沉溺於自我設置的絕望中。
有時候在水邊走著走著,眼淚忽然就流下來,一個孩子遠遠地看著我,大叫,「阿姨,你不要想不開!」
在超市裡,會忽然發現自己莫名其妙地停在男鞋的櫃檯,手裡拿著一雙他的碼子的布鞋,因為他說過,穿皮鞋夾腳,想要一雙布鞋來解放腳丫。
因為心情悒鬱,幾乎不能聽任何音樂,即使是「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回這裡」,在我,也有摧心肝的疼。於是愈加恨他。覺得他正是這種痛苦的源頭,如若不是他的離開,我就不會被悲傷所凌遲,被眼淚慢慢抽空身體的水分。
你說過的,要給我花好月圓,人丁興旺!
你說過的,這世間除我之外,其他女人皆是海市蜃樓,終究作不得數。
你說過的,直到生命終結,都不會停止愛我。
......
這些話,難道都是請君入甕的美言,都是從地獄裡伸出的「歡迎光臨」的手?是撒旦的誘餌,是獵艷者的圈套?
如今事過境遷,當我再冷靜地反觀這些感情,發現其實都是我的個人臆斷。因為自始至終,他都是那個人,沒有從路人甲,變成路人乙,沒有從一個神,變成一個鬼,也沒有從一個至親的戀人,變成一個十惡不赦的敵人,所謂改變,都是我的怨念作崇。
而那份感情,也是真的。愛的時候,都是真正地愛;不愛的時候,也是真正地不愛。都是乾淨明朗的來來去去。只是我錯把愛情當成生意,反覆計算自己的付出與回收,計算自己的投資與利潤,於是生出虧損感。
然而,愛情是生意嗎?
如果是,在相愛期間,它使我們卸下偽裝,剔除了人性中的臟污,給予我們切實的溫暖,給予我們清澈的幸福,給予我們柔軟的慈悲,讓我們覺得身處世界中央,被萬物所厚待,寬恕一切惡,包容過往的傷害,原諒所有的不好,無私無我,聖潔得自己都無法想像,就已經將精神損失額連本帶息地預支給我們。
如果說愛情不是生意,那麼虧欠與折本,都無從提起。我們的計較,只能說明自己的勢利和貪婪。
真心話論壇里,有一個人在問:「你最不敢做的事是什麼?」
有人說:「現在我什麼都敢,就是不敢認真去愛。」
附和者很多,大家紛紛在下面跟帖,研究如何逃避傷害,如何控制情感的支出,如何萬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騰挪輾轉,度過安全穩妥的一生。可是,如果真有這樣的一生,無風無雨,無情無欲,又有什麼意思?
如果此刻有人說,「周沖,你還敢愛嗎?」
我想還是會回答他,當然!即便我知道所有愛情最終都會令人失望,但依然會如飛蛾般奔赴火焰,如荊棘鳥般奔赴針尖。因為憑著愛情,我可以於GIF般重複的歲月里,忽略身外的圍困,遺忘疑竇叢生的前途,清空往昔歲月里的所有誤解、恥辱和倒戈相向,然後,恢復天真的赤子心,迎接不可預知的光芒、恩寵,甚至是救贖。by
自己的特性+自己能給的力量
外在帶來的性吸引
有很多可能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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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在回答了,我知道我是愛你的?
※男友說和處談戀愛感覺更好,結婚更是如此。是這樣嗎。非處能存活嗎。?
※恨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很好奇在愛情里一旦一個人卑微的愛著另一個人,那個人就不懂珍惜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