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堂弟自殺,目前分析來看老師可能是主因,請問這個老師是否要負責任?

小堂弟14歲,於8月30日晚6點50跳樓自殺。
題主盡量客觀的闡述事實經過,但可能情緒問題,還是帶有一定主觀臆測。
堂弟於8月30日下午因體育課取消,在自習課上與同學打牌被班主任抓住,被罰站後要求請家長,家長來後發現孩子情緒不好就並未責怪孩子。期間大約30分鐘,家長與孩子一直在聽班主任老師批評教育,期間班主任老師用過些許不雅辭彙。
回家後,家長並未進行進一步的批評教育,也並未進行安撫,18點30,堂弟說要去樓頂散心透氣,母親答應,並隨後離開去上班,18點50,堂弟與其姐通了一下電話,期間語氣平靜,並未抱怨,在編輯了給父母的一條簡訊但未發出,隨後跳樓自殺,18層墜下,當時失去生命體征。7點,所有人到達現場。
最後簡訊內容為,爸媽,你們養我到14歲,期間無論大錯小錯,都並未過分的責怪我,我很感激,但我好累了,你們年輕,再生一個吧。
以上為事情經過,下面是個人分析。
堂弟算是優等生,從小到大自尊心很強,很驕傲。孝順聽話,表面上看也比較開朗,善於交流,但有些調皮。
今年開學後初三,更換了班主任,堂弟感覺此班主任處處在針對自己,在與同學的聊天記錄中說過感覺自己做什麼都是錯的。同學們中也說過,此老師新官上任三把火,抓出頭鳥來建立威信,不幸你就是出頭鳥。
堂弟在一星期內經歷了學生生涯中的很多第一次,第一次被罰站在大庭廣眾之下,第一次被請家長,第一次被下班幹部,第一次被當著家長的面被罵,第一次被要求寫檢討並要求全班朗讀。
與父母而言,小叔前一段時間大病,一直需要照顧,小嬸寸步不離,導致孩子長時間一人在家,無人交流,沒有情緒的發泄窗口,也無人指導疏通。
一一一一一手機分割線一一一一
事情發展到現在的情況是,學校出面賠償2萬元,保險3萬元,無其餘賠償。
班主任老師從收斂到火化,並未出現,也並未對家長進行安撫和道歉,在與學校的交涉中,提出可不可以見班主任老師,她如果怕家長做出過激的事情,可以要求見面地點或請公安機關陪同。但學校並未答應。且說明,我們是法人企業,出事需先找法人。


"在自習課上與同學打牌被班主任抓住,被罰站後要求請家長"

"家長與孩子一直在聽班主任老師批評教育,期間班主任老師用過些許不雅辭彙。"

我看完了,覺得老師唯一的錯就是用過些許不雅辭彙。而且這個不雅到底有多麼不雅,還說不清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們以外科醫生動手術為例,只要整個手術過程中醫生的處理合乎規範,就算病人沒治好不幸去世了,醫生也沒錯。我們以註冊會計師做審計為例,只要他們嚴格遵守審計準則,就算沒有抓出財務報表中所有的重大錯報,註冊會計師也沒錯。。。。

執業者是否有錯,不是看結局是不是悲劇,而是看執業者的執業過程是不是違規,還有違規的嚴重程度。
————————————————

我覺得正確的治理公立初中,就是很清晰的定好學生違紀後教師的懲罰流程、許可權。只要教師嚴格按照這個懲罰流程來,不管發生多麼不幸的事,一丁點責任都沒有。只要不按照這個許可權來,就要懲戒教師。又不按照許可權來又引起慘劇的,開除教師,學校賠償。(嚴禁體罰)

這個懲罰流程事先公布給學生、家長。家長不同意的話,可以去學校找校長反應。

在英美國家,中學課堂紀律的確像影視劇里那樣亂糟糟的嗎? - 中學教育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有一個社會主義優越性,那就是把升學的主要壓力丟給了公立中學,這就使得普通工農子弟不用花太多錢也有機會在教師嚴格的督導下刻苦學習、考上大學(甚至名校)。相對於西方社會而言,中國社會特別重視公立中學的課堂紀律,如果課堂比較吵的話,校長、家長(如果家長偶然看到的話)會給上課的老師壓力。

如果你家孩子不能挨批,我有一個絕招——學英美,收費低廉的公立中學的老師帶學生混日子,收費昂貴的私立中學才是衝刺名牌大學的主戰場。普通工農子弟上公立,富裕家庭子弟上私立,階級問題從小就固化了。

知乎有一個中學念南京外國語、大學念牛津的網友,他說把牛津大學附近的公立中學的學生請來牛津大學遊玩,他們都不會動考牛津的念頭,因為這所高中就不是那種嚴格的升學型的中學,這種高中的學生就是工農子弟(我本來想直接轉載,但是他把答案都刪除了)。中國就不一樣,中國的縣級市高中肯定有農民的兒子想考清華北大(能否考上是另外一回事)

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中國的中等教育是對普通工農子弟比較有利的。在中國,普通工農子弟不出高昂學費也有機會在老師嚴格督導下刻苦學習考名校,這已經值得偷笑了。(反正本人當年的同伴們真的是可以花很少很少的錢、不上校外補習班就可以考上名校的,當年覺得很稀鬆平常,現在覺得很偉大)

中國的公立中學的老師不如西方公立中學的老師和藹可親寬鬆的核心根源就是前者承擔的升學壓力大多了,如果中國的家長又要公立中學承擔升學壓力又要自己的娃娃不挨批,那就太無恥了。

在中國的體制下當中學生,要麼循規蹈矩當老實孩子,要麼調皮但是心理素質過硬。如果要調皮但是心理素質較差,那就適合去念英國公立中學,而英國公立中學又不利於孩子升學。

還舉一個例子,同樣是上自習打牌,怎麼大學老師不衝進去自習室抓人呢?因為無升學壓力嘛!為什麼同樣是偷懶不學,怎麼大部分大學老師就不痛心疾首批評學生呢?因為無升學壓力嘛!
————————————————————————
最後推薦本提問下的一個答案以及該答案下評論區的所有評論

小堂弟自殺,目前分析來看老師可能是主因,請問這個老師是否要負責任? - 瑪尼的回答


家長才是主因。家長喜歡逃避推責任小孩更是不敢面對。既然用到主因這個詞,那必須要以正視聽的說一句父母才是孩子一切行為的主因即使從沒養育過。不要屁股歪了怪馬桶。


與父母而言,小叔前一段時間大病,一直需要照顧,小嬸寸步不離,導致孩子長時間一人在家,無人交流,沒有情緒的發泄窗口,也無人指導疏通。

只能說是悲劇。

談責任的話,雖然你可能不願意責怪自己的小叔小嬸。
但主要責任確實是他倆。
是的,雙親會因為其中一人生病,抽不出時間關注孩子。
那麼一個班主任要管好幾十號人,必須有嚴厲的手段管教學生。
但班主任的作為基本上還算常理範圍內,比起父母的疏於關照,在責任上無疑要輕許多,如果不是不值一提的話。
只因責任歸因不能算在自己家人身上而去怪罪老師,老師未免太冤枉了。


喪親之痛和想要個說法的心理我能理解,我父親是車禍走的。
你要做的不是幫小叔小嬸出這口氣,而是幫他倆找個新的寄託,度過這段艱難的時光,這兩者不一樣。


注意小孩子最後的遺書,當事人覺得過錯在誰身上?
他完全可以在遺書里寫老師讓我出醜,我受不了了,他為什麼不這麼寫?因為對於新學期一個折騰自己的老師的喜愛?他命都交了,一句話就可以搞這個老師,為什麼整篇遺書隻字未提老師?遺書都不好好讀,你們這些家屬在這到處推什麼鍋?
他逃避的根本不是老師。
我小時候也想過自殺,還想死後看我父母跪在我身邊痛哭流涕的樣子,原因和他一樣,太累了,你們還年輕再生一個吧。

另外他不是在學校里自殺的,是在家裡,這下連看護不周的責任都免了,學校息事寧人拿了錢,就別想要太多了。
至於他老師看不看家屬是道德問題,他老師怕自己講道德的時候家屬突然講法律了,那還不如一開始就大家都講法律,不要講道德。


謝邀。
我就問你:憑什麼要班主任出面擔責?就憑家屬的臆測?學校出面擔責已經是負起了責任,為什麼要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去指責個人?
不錯,題主家裡死了人,有情緒可以理解,但不能因為有情緒,就連理由和根據都不要,胡亂抓人負責。按照你的邏輯,是不是戀愛分手自殺的,就該他(她)的戀人去負民事責任了?
我不願揣測題主家人是無理取鬧,但是這個邏輯已經很接近了,如果要爭取賠償,請和學校協商。協商不成,完全可以起訴學校,不要死拽著老師把責任塞給人家。而且在法律上,孩子的監護人是必然要負責的,學校不可能支付全額的死亡賠償金。


已舉報。個人覺得此問題再次拉低了知乎下限。大概題主提問時太不冷靜了。再討論下去怕會誤導一些人。

親人離世,有情緒可以理解。

但各位答主已經解釋過了,老師無責任或學校承擔輕微責任。個人傾向於無責任,至少就題中描述而言如此,雖然可憐了家長。

主要問題在於家長對孩子的教育不夠全面,因為從小比較優秀,忽視了培養接受批評的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不要抱有這只是親戚住院,家長不在造成的偶然——這種好像孩子是被車禍一樣的意外害死的想法。教育存在缺失的孩子即使不出現上述極端的以外,也常常誤入歧途,或者遭遇挫折後一蹶不振,能自覺認識到自己缺陷的畢竟是少數。別把責任一味推給老師。

怎麼好像只要悲劇發生一定要找個人負責似的。先是醫生,現在是老師(公務員就不提了,自古如此),下一個是誰?

這問題實在是,寫什麼都覺得多餘。。。


補充前述:鑒於評論和私信中再次出現大量辣眼睛的東西,因此有必要先給某些只能看懂140個字再長直接不看的人補充一下:本文主要有以下中心思想,其他論述全部是在邏輯、論證以及語言生動程度上為其服務的:


1、題主的問題描述邏輯不通矛盾重重,連最直接的證據都根本沒法指向他「老師是主因」的結論,根本無可信度,還直接煽動網友為其進行人肉;
2、從之前出現的交流和評論看,題注根本沒有來尋求正常的法律意見的想法,反而與各種煽動他「去鬧」「去把別的手段老師名聲搞臭」的人相談盛歡;
3、我從來沒有支持趙家的意思,報道上要是出了偏差,你們是要負責的,我所有你看著像支持趙家支持學校的論述中都有類似如下的前提:「要是從你那真實性堪憂的敘述中……」「如果你們準備告那個老師,而且就這點證據的話」「就這驢唇不對馬嘴的說法也能」……我寫的這麼生動你要是都看不見的話我就沒辦法了,通篇都是在指向一點——沒證據就別BB;
4、我極其懷疑本題目下面有幾個題主的同學在各個不直接支持題主把那個老師弄死的答主的評論下胡攪蠻纏,連「教不好自殺了都是老師的責任」「打牌也是修身養性的一種」都出來了,要不要臉啊?
5、題主的叔叔和嬸子確實很可憐,但不意味著我覺得題主的叔叔嬸子可憐所以我就要包容題主的無理取鬧,沒這說法,在最後我同樣為題主的叔叔嬸子提供了法律意見,某些人要是連這個都看不到光在這聖母心發作就別怪我罵你。


以上。如果你覺得自己和微博上滾來的那些天天被回憶專用小馬甲微博搞笑排行榜同道大叔之類的貨色帶節奏的閱讀障礙好不一樣的話,歡迎你往下拉;如果一樣的話,你看到這為止吧,我也不會和你交流繼續回答你「鴿子為什麼這麼大」之類的問題。
————————————————————————————————————————————
原答案:

碰到這種事(當然還有這種素質的題主,參見下面題主的原問題),我一點友善度都不講,當然,我的詞典里只有對錯是非沒有「死者為大」這個詞,特別是針對自殺的某一C打頭的單詞。

這麼早就說老師是主要原因,會不會有一種,就是欽定啊,硬點啊的感覺?

堂弟算是優等生,從小到大自尊心很強,很驕傲。


優等生的心態確實是複雜難以琢磨啊,我等初中看雜書、看黃片、想方設法早戀(就是沒成功過)、通宵打魔獸、各種在給女生講題的時候在女生俯下身的情況下偷看胸部的簡直是一無是處的差生完全不能理解——如果叫一次家長然後老師說幾句就能跳樓自殺,那我到現在估計得死十幾二十次(初中的時候被叫過十幾次,小學基本沒被叫過,高中乾脆沒被叫過)。


(另,知乎最近平均智商下降的厲害,估計是微博上跑來的貨色太多了,給某些看不了超過140個字的有閱讀障礙的舉個牌子,這是諷刺,一是在諷刺題主在案件敘述中陳述優等生(還是所謂的)這種與案件本身無關的內容莫名其妙,其次是在諷刺要是每一個被老師請過一次家長的學生都得自殺那估計中國也沒人能活過18歲了,所以先別急著給人老師扣帽子。另外,有些不會從閱讀文字中提取信息的閱讀障礙,你們還真以為老子是差生啊?你見過各種給別人講題的差生?)


另外看這描述,題主堂弟說白了可能也就成績好一點,心理還有舉止什麼的問題多得是,優等生這帽子不是那麼好戴的吧

小堂弟14歲,於8月30日晚6點50跳樓自殺。
今年開學後初三,更換了班主任,堂弟感覺此班主任處處在針對自己,在與同學的聊天記錄中說過感覺自己做什麼都是錯的。同學們中也說過,此老師新官上任三把火,抓出頭鳥來建立威信,不幸你就是出頭鳥。


您等會您等會,我第一遍溜的時候還沒看到這點,您堂弟到底什麼時候升初三啊?升初三,今年,那這個今年不就是本年度秋季學期嗎?學生可是八月二十幾號才開學的啊?哪怕您堂弟是畢業班的,這畢業班什麼時候開學?我怎麼算都算不出來這個處處針對種種迫害到底持續了多長時間,另外一個帶畢業班的老師飯碗不要了,不關心成績天天和您堂弟鬥法(斗的如你所言還是個「優等生」)?這是不太詭異了點?

"在自習課上與同學打牌被班主任抓住,被罰站後要求請家長"


嚴重的違紀行為,這可不是說幾句話閑聊被逮住那麼簡單——撲克牌(或者更極端,萬一拿的牌不是撲克而是三國殺、遊戲王呢?)根本不是正常的教學用具,初中生為什麼會帶在身上?準備在什麼時間玩?上課打牌是怎樣影響秩序的行為?在上學期間帶著撲克牌這種根本與教學活動無關的東西,那隻能說明,當事人本身是故意的、有準備的(或者說有預謀的),想必14歲還是優等生也有足夠的智商了解什麼是該帶的什麼是不該帶的,那既然知道,老師對這樣故意的、有準備的違紀行為逮住後批評教育,有什麼問題?第一點結論就出來了,對於嚴重違紀行為叫家長,老師的處理行為,沒有任何不當之處。
(有朋友反映牌可能不是他堂弟帶的,我不認同,首先,抓壞蛋先抓主犯,主犯必然是帶牌的人。其次,題主的敘述已經是他儘可能將自己利益最大化的行為了,這麼個對他有利的點他竟然不會強調下?就題主這個甩鍋風格,如果不是堂弟帶的他一定會重點強調「牌不是堂弟帶去的」,這樣不但能證明堂弟是被人帶壞的,同時也可以坐實他所謂「老師有意針對堂弟」的說法,可謂一舉兩得啊!)


家長來後發現孩子情緒不好就並未責怪孩子。期間大約30分鐘,家長與孩子一直在聽班主任老師批評教育,期間班主任老師用過些許不雅辭彙。

大多數知友可能不太了解,但我們律師行當的有個基本的職業要求叫做「最多信一半」,當事人自己的敘述,當然是重要的證據,但是在涉及到個人利益的時候,如果沒有其他證據,最多只能信一半,甚至一半都多了。而你在題目中的表述,非常像我們接觸過的很多「不可信」當事人。


比如,你用了這樣的詞語:「些許」「不雅辭彙」


「些許」是什麼意思?一點兒,不多,類同於英文中的a few,你代表的是你堂弟家的利益,你作為直接利益相關者都用了這麼個偏消極意義明顯對對方有利的辭彙,按照信一半減一等的原則,那實際上很可能這老師用的不雅辭彙數量連些許(a few)都不是,就是few,基本沒用過。他哪怕隨便說幾個清晰可理解的辭彙想必你的量詞都不會是「些許」。另外,足足三十分鐘,才說了「些許」,這老師真夠文明的啊!


其次,什麼是「不雅辭彙」?有多不雅?如果是嘴上帶生殖器那種不雅這老師早就被舉報了你堂弟的大氣也就出了何必會鬧到現在?如果真的有「不雅辭彙」,為什麼你不舉個例子來聽一下,而是用了這麼個中性、模糊的說法?你自己可以在之前的題目描述中用「他媽的」還號召群眾幫你人肉老師,怎麼這會就這麼文雅了?另外你以為我沒見過無恥、不要臉的老師(你遇到過的壞老師可以有多壞? - 腓特烈招誰惹誰了的回答)?我可不會用「不雅」來形容這種貨色。


按照你這個表述,結合我個人的實務經驗,我覺得老師可能就說了點「惹是生非」、「無理取鬧」、「沒教養無禮貌」,最多說一句「自習課打牌的行為實在太混蛋/混賬了」就算到頭了,想往侮辱上面靠基本沒可能,就這學校慫成這樣家長是吃素的?如果你認為我說的與實際發生的不符,請你列舉恰當的證據,並解釋在該教師說了如此多不堪之語後為何家長沒有第一時間去舉報或者安慰孩子重樹三觀而是不了了之?對了,可千萬別我或者其他答主提醒你「不雅是多不雅」了才想起來得編幾個詞糊弄下各位看客,那不算,證據。沒直接證據起碼收集點這老師經常侮辱人的證詞,不是好多好同學嗎?好同學怎麼不見義勇為光說什麼「槍打出頭鳥」?

真是嘴上帶生殖器的辭彙,正常人的說法,應該是惡毒,下流,無恥,壞,而不是「不雅」,不雅這詞可能用來形容地鐵里光腳,但絕對不會用來形容地鐵里打架鬥毆。
另外千萬別以為題主多彬彬有禮什麼的,自己看問題日誌或者往我的答案最下面拉,看本題目原描述長啥樣。


有些朋友說什麼「使用不雅、些許是因為題主矜持、有禮貌的表現」也是頗有趣味的說法,例如我來寫一段,「該教師名為批評,實為辱罵,在整個長達半個多小時的時間裡,用難以啟齒的惡毒言語長時間地攻擊、侮辱了我的堂弟和他的媽媽,其中很多語言已經卑劣到不忍卒聽的程度,我實在無法想像,此等人格者,有何顏面以園丁之名自稱!」這樣的話就不矜持了是吧就沒禮貌了是吧?

今年開學後初三,更換了班主任,堂弟感覺此班主任處處在針對自己,在與同學的聊天記錄中說過感覺自己做什麼都是錯的。同學們中也說過,此老師新官上任三把火,抓出頭鳥來建立威信,不幸你就是出頭鳥。

堂弟在一星期內經歷了學生生涯中的很多第一次,第一次被罰站在大庭廣眾之下,第一次被請家長,第一次被下班幹部,第一次被當著家長的面被罵,第一次被要求寫檢討並要求全班朗讀。

您這個表述是不是矛盾的地方有點多?
剛開始,您說了「處處針對」,「處處針對」,想必這位老師整你堂弟的地方應該很多了,特別是處罰,應該也很多。
但下面卻又說堂弟在一星期內經歷了學生生涯中的很多第一次,而如你在文中表述,你堂弟正是因為課上打牌被罰站、當面被罵、請家長的,而被下班幹部、寫檢討似乎還發生在這件事之後且同樣因為這件事而起。


那麼請問,既然這麼多處罰都是針對這一件事的,而且正是因為這一件事才有了這些處罰,那之前的「處處針對」又從何說起?莫非老師走在路上見了他沒有笑露八顆牙也是針對的一種?這也太莫須有了吧?而且既然已經被處處針對了,為什麼還不收斂點,反而變本加厲,上課打牌?要真是根本不把老師的針對和迫害當回事,受針對了,知道人家拿自己當靶子,還做真的勇士,敢於直面慘淡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與天斗與地斗與人斗其樂無窮,繼續課堂之上先來把昆特牌吧,這樣直接和老師對著乾的勇士會自殺?

你堂弟到底是把新老師當回事,因為被針對而難過、壓力大呢,還是說他根本不把這老師當回事呢?兩者總得有其一吧?是前者的話你就解釋不了重壓之下他為啥還在課堂上玩牌的行為以及之前他是否受過你所謂的「針對」就變得相當可疑,是後者的話你那個老師迫害他所以他精神太大自殺的說法也就不攻自破,你自己二選一吧。

另外,說下什麼叫針對,我小學的時候乖得和只金毛一樣(初中才變成哈士奇+泰迪合體的),就因為我媽把班主任高價賣教材還強買強賣的事情舉報給了校長,結果在年年三好生都是鐵打不動的全班前五的情況下,當年的三好學生評選中全班第三連個莫須有的罪名都找不到的我被全班第三十七擠掉了,這個才能叫「針對」,調皮搗蛋不服紀律被人罰了,那不叫針對,那叫秉公執法。我初中的時候在周記裡面寫打油詩罵人、上數學課給喜歡的女生遞巧克力都是被抓住然後挨過板子的,當時那是心服口服,結果初中畢業這麼久了才發現這原來還能被形容為「針對」?


從這些信息,我基本能得出的事實是這樣:


堂弟,平常也就成績還可以,但是調皮搗蛋(這是我保守的說法),不服紀律,但原來的老師估計是看他成績好,對他網開一面,沒對他原本某些本該處罰的行為進行處罰,相反對他各種寵溺(這種所謂的「好學生」我活到這麼大見得多了),導致他養成了只要學習好別的都無所謂我就是天皇老子的驕橫性格,沒想到新來的老師鐵面無私根本不吃這一套誰惹麻煩我就收拾誰,結果,心高氣傲的優等生面子被拂了,所謂的「自尊」沒有了,再加上家裡也不管,不聞不問,導致這種本來就脆弱的心理徹底走向極端化。
另外你比你堂弟大,至少也是高中生,甚至可能是大學生。請你區分下什麼叫「驕傲」,什麼叫「驕橫」。比如我對我遮掩不住的帥氣引以為傲甚至見誰都要自誇兩句,這個就叫做「驕傲」;但如果我認為我實在太TM帥了,誰要是敢說我不帥打得過的我就打打不過的我就罵罵不過我就滿世界哭說他欺負我了總之一定要逼得他承認我帥為止,那這個就不叫「驕傲」,這個就叫驕橫,也可以叫清真。

班主任老師從收斂到火化,並未出現,也並未對家長進行安撫和道歉

這件事你們還想讓老師給你們道歉?是不是還得學某地讓老師在棺木前下跪給遺像磕頭?要是從你那真實性堪憂的敘述里都能看出秉公執法的老師都得面對這樣的待遇,那趙家的天下估計也坐不了多久了。另外你堂弟的遺書里一個字都沒提這老師,這證據鏈條都形成不了啊!

最後看到這段簡直無力吐槽:
回家後,家長並未進行進一步的批評教育,也並未進行安撫,18點30,堂弟說要去樓頂散心透氣,母親答應,並隨後離開去上班,18點50,堂弟與其姐通了一下電話,期間語氣平靜,並未抱怨,在編輯了給父母的一條簡訊但未發出,隨後跳樓自殺,18層墜下,當時失去生命體征。7點,所有人到達現場。

事情發展到現在的情況是,學校出面賠償2萬元,保險3萬元,無其餘賠償。

我勒個去學校招誰惹誰了啊!在家自殺的為啥學校要負責?我和客戶吵架了回去心懷不滿自殺了然後律所裡面是不是得給我個工傷致死?當檢察官的哥們被犯罪嫌疑人家屬罵了回去心懷不滿自殺了是不是還得給個烈士頭銜?啥時候學校的安全保障義務擴張到學生家裡頭了?


還有「要去樓頂散散心」,這個散心的方式很有創意嘛!家長竟然沒反應?別的不說六盤水的物業糟糕成這樣了頂樓都不帶封的?你還不如告訴我們大家說你表弟是在家長離開後沒打招呼自己開門爬上去然後跳樓的。

最後說一下,如果你們準備告那個老師,而且就這點證據的話,歡迎你在知乎留下你的立案消息,我離得遠,但貴州當地也有政法界的哥們,會幫什麼忙你最好做好心理準備。當然,就算沒我幫忙,這官司稍微秉公執法一點的法官審判的話你們也打不贏,當然你們一哭二罵三上吊扛著棺材捧著遺像掛著白條在法院門口高呼趙家審判不公什麼的可能會有點贏面,那時候,我百分之一千支持趙家對你們維穩。


還「從現在分析看,老師可能是主因」,就靠你這現在驢唇不對馬嘴的敘述要是真敢判個老師是主因我現在立馬讓知網把我所有研究侵權因果關係的論文都撤了,然後哭爹爹告奶奶拉著楊立新張新寶尹田(我校搞侵權的牛人不多,所以不列舉我校的了)去最高法院還有全國人大法工委門口上訪去。


最後,為你國(對,這就得用你國,我可不會承認我TM和評論中莫須有朋友提到的這種貨色做的是一個國家發出來的考題拿的是一樣的本子)有這樣的律師感到悲哀。當然我還想發自內心地建議您一下,這種讓您「去鬧」的律師,不可信,您要是因為去鬧被維穩了他絕對會獅子大開口一件事賺兩單。還有,既然覺得自己這麼在理,幹嘛要去鬧啊?

之前引用的是評論中莫須有朋友的轉述,我擔心是不是報道上會出了偏差還仔仔細細所有答案翻了一遍,TMD還真讓我翻到這貨了!

來呀,法律人大人,亮兵器啊,匿名算TM什麼好漢啊,您平常給人代理官司都是匿名代理不成?

另外請注意下在多個像我一樣反對輕信口述、要證據、反對直接對學校和老師定罪的答案之下各種神出鬼沒的那個小邵邵,還有個孟傑,各種驢唇不對馬嘴地搬弄是非往無腦支持題主那邊引流,我非常懷疑這倆不是一個人多個號就是題主的同學,反正是屁股決定立場。

當然,我在此坐等題主「反轉」怒扇我耳光,你要真有證據把這事坐實了我免費幫你寫文書,誰怕誰啊。


對了,我看到的時候,答主原問題長這樣


@伍爾夫福克朋友,你這一編輯真是好心辦壞事,我知道你是出於客觀性、友善度考慮進行了編輯,但你這麼一改人民群眾還以為題主多彬彬有禮呢。
————————————————————————————————————————————
當然,你叔叔嬸子確實挺可憐的,提供一點意見給你叔叔和你嬸子,你是看我的還是看「去鬧去拉橫幅去靜坐」隨你便。

1、有無證據證明該教師對你堂弟進行了長期的迫害行為,如毒打,辱罵,無理由處罰,公開發動學生對你堂弟進行孤立?有的話,ok,別的不說,至少這教師飯碗保不住了,但是,btw,千萬別找和你堂弟一起違紀然後被處罰的小朋友,那證詞一點都不可行,《狩獵》我們都看過片子里漢尼拔多慘我們都知道;


2、有無證據證明該教師在批評過程中確實使用了侮辱性言論,且侮辱性言論是有針對性的、以侮辱為目的的,而不是一般的口頭禪?「我他媽的快被你個鱉孫氣死了」這不算侮辱性言論,要是算的話全北京範圍除了城內區外剩下的地方全蓋上監獄都不夠關的,此外,侮辱行為必須證明是針對人的,例如「王八蛋兒子配王八蛋爹媽,你們兩口子生下這種玩蛋兒東西未來也就是個進監獄的禍害」,這就是針對人的;而要是類似「你這種行為簡直是混賬」「擾亂紀律打擾大家學習,還是在畢業班,這樣的行為和那些進監獄的有什麼區別?」這可沒法往侮辱上面靠;


3、有無確切證據排除你堂弟的自殺除了與該教師外沒有任何其他可能的原因?這個你要做的可就多了,別在這大口決辭就是「沒有」。因為那紙遺書上根本沒寫是什麼讓他自殺的,要是庭上對面突然拋出你堂弟最近剛剛早戀失戀的證據或者因為他家經濟狀況不好多次向周圍人說自己想一死了之然後爸媽就沒那麼多負擔媽媽也能用心照顧爸爸不用管自己的證據那可就壞菜了。


這三點都搞不清楚的話,你叔叔你嬸嬸想打贏那官司,十有九點九的循環是沒戲的,就怪自己教子無方吧,賴不得別人。


我說兩句吧,這事與老師跟學校無關,孩子太小,沒法承受過大的壓力,老師跟孩子不是一個同時代的人沒法理解正常的對孩子的管教能造成對孩子超級的壓力。

我認為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孩子太少了,一個人接受了家裡所有人的愛也就接受了家裡所有的期望,這期望帶來的壓力也就只能孩子一個人承擔,如果有兩個以上的孩子就能分擔,甚至有相對的平衡,比方那次哥哥或者姐姐也挨批評了,我這次還沒那次厲害呢,這樣壓力就分擔了,再說,孩子有事一般沒法跟大人說,但是有兄弟姐妹就能說說。

很為孩子可惜,老師的批評頂多是造成孩子自殺的誘因,但不是絕對原因,是不是有其他原因誰也不知道。

另外,不要批評老師沒來看家長,沒用。失去孩子的家長不會是理智的,老師來了等於主動承擔責任,這種事情,誰當老師也不敢啊。

你可以氣憤,因為孩子跟你相關,但你的潛意識中是否有報復老師的想法???反過來講,你如果是老師的親屬,你能同意老師來看孩子嗎??

孩子,如果有天堂,希望你在那裡。


女兒去年剛剛上小學時,學校組織春遊,老師特地簡訊家長:不要帶削好的水果,因為天氣熱;女孩不要穿裙子;最好不要穿系帶的鞋子;等等。。。bla、bla一堆,基本你家長想到的老師都想到了,你家長沒想到的老師也想到了。結果,2個小朋友玩耍時,其中一個把頭磕破。第二天,還有家長在微信群里問老師,為什麼我家孩子回來上吐下瀉?而且一個家長問問也就罷了,接著幾個家長也說孩子回來拉肚子、發燒了。
我當時看了,那個汗呀。。。我一向對娃的班主任不感冒,至少不是我理想中的好老師,但那一刻我特別同情她。
這年頭,老師和醫生是一樣的,多做多錯,不做不錯!死在醫院,不管什麼原因,首先想的是醫生在治療過程中有沒有出錯;死在學校,不管什麼原因,都是學校和老師的錯!那家長要在這裡承擔什麼樣的角色?
我只能呵呵了。。。


我是班主任,看了這個問題我好恐慌,誰來告訴我以後學生在課堂上打牌我應該怎麼處理?
萬一批評他一句他就跳樓了怎麼辦?
我不批評他萬一第二天所有小孩都在課上打牌了怎麼辦?
看來我這個飯碗是保不住了……


這件事,家長要佔主要責任,我也是一個初中生的家長,記得孩子小學時和同學打架我被叫到學校,孩子眼淚汪汪的站那裡不肯向老師認錯。
我並沒有聽老師的一面之詞,向孩子問清楚原委,是那個同學先動手的,老師只不過沒有看到,而且那個孩子學習比我孩子好,所以老師就聽信一面之詞,要我孩子認錯。知道我原委後,我堅定的站在自己孩子一邊,找來這個同學對質,最後老師向我們道歉,這才了事。
如果家長知道自己的孩子受委屈了,就要堅定的站在自己孩子立場上解決問題,作為孩子的堅強後盾,如果是自己的孩子錯了,就要對其教育,從其上課打牌來說,我不認為老師處罰錯了,錯是家長沒有事後認真溝通,而是不聞不問。
學校學生的各種悲劇都能從家庭中找到原因 ,養子不易,且行且珍惜。


學校給予的應當是人道主義賠償,本身這個錢不給也無可厚非,但當今的輿論環境下一般出了這種事還是要給的。這並不能代表學校認為自己該負責任。
別的不多說了。


凌晨看到這條內容,雖然困但還是想答一下。


首先,老師在這起意外中僅僅是導火索,但責任的確不該讓她承擔。老師看見學生打牌,不該制止嗎?罰站,叫家長你認為是小題大做,但這麼做肯定不算錯,這要換有的家長,還要誇老師認真負責。再者,不雅辭彙有多不雅?作者沒說,但我想,一個老師怎麼也不會當著家長面滿口髒話吧。說穿了,正是因為現在悲劇發生了,家人無法接受孩子自殺的事實,又不敢從自身問題開始剖析,才打算讓老師承擔責任。老師的處理方式真的再正常不過。孩子不知道老師指責他打牌其實是為他好,你作為家長也不知道嗎?
這個孩子非常敏感,甚至可能是抑鬱的。家長真的應該從自己身上找找原因,比如讓孩子長時間一個人在家,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這樣會消沉抑鬱下去的。作者說孩子是自尊心太強,我告訴你他是抗壓力太差,太過敏感。平時沒被罵今天被罵,受不了覺得沒面子是正常的,怎麼就自殺了?家長只顧照顧孩子面子,對其犯錯毫無反應,是想讓孩子覺得老師罰錯了還是即使你做錯了我們也不會怪你?哪種態度都不對吧。家長如果能和孩子好好就這個問題談談,說通了,才是解決問題的良策,不聞不問的態度反而讓孩子感到愧疚和內心的煎熬。這從孩子那句希望你們再生一個能明顯看出。
不知道怎麼結尾,如果真的再生一個,請家長用正確的態度好好待他。


還是那句話,公立學校的老師,越來越難做了~~
都轉行做自由老師涉外補課吧~功勞你的,錢你的,還不受氣。

誰愛做老師誰做,反正我都勸我身邊朋友同學堅決不要做。做了的,也只能佩服他們抗壓能力彪悍!
重不得,輕不了。
負責一點,和你頂嘴。我懂了,我覺得沒用還不如多看幾本課外書。
不負責呢,出了問題,家長找你,我這孩子交給你,怎麼就這麼差了。

關鍵,面對50多個,各個都是媽咪寶貝。補課的都懂了,不要聽。然後影響別的孩子。
然後孩子之間互相傳遞信息。哪裡補課會好。就變成一整個班級補課。

就你堂弟這點,自修課打牌。還是優等生。
一句話,反正我成績好,都懂了無所謂。老師教的沒用。沒少家教吧?

問題出在哪裡?
恩,老師多可怕。
老師多針對。
老師好暴戾。
老師不懂寓教於樂。
行了。反正現在啊。不教書的,比教書的還有理。
賺外快的比正經上班的有錢。

奉勸各位老師。真的別太負責。沒意思。管的再嚴,態度再嚴肅。到時候一堆筆槍紙彈嚇死人。因為很多人忘記了。學堂規矩。已經否認了,什麼地方就應該什麼樣的一種態度。

真的。做人不要太認真,別人的前途,真心和自己無關!

****************************
另外,題主你哪裡來的自信,說這老師是主因?你家堂弟,自修課打牌,教育還錯了?是不是因為你所謂的優等生就有特權?
這老師不批評,懲罰,難不成還看著無舉動?那好嘛,別的家長知道了,告到校長室,這老師視而不見,不負責。
恩恩,反正管也錯,不管也錯。
另外,面試不少應屆生。一個比一個任性。
就算連知乎,也是微博上的蒼蠅都來了。

快餐教育,教育出來的廢品真的數不勝數。


記得知乎上有一個問題問中國教育失敗在哪
要我說最失敗的就是家庭教育的缺失。
培養一個孩子這麼大這麼重要的工程外包給老師真的好么?


我覺得這件事兒老師無錯。
首先,你弟弟作為學生,自習課玩兒是事實存在,作為老師,對你弟弟進行批評教育,而且你弟弟的家長在場,老師又能用什麼過分的不雅辭彙呢?
這是其一,我覺得老師給予的刺激和壓力不足以導致你弟弟自殺。
其二:你弟弟回家後他的家長沒有進行溝通和疏導,這是你弟弟家長的錯誤。
其三:你弟弟在整個過程中表現很淡定,而且說自己很累,累肯定不會是因為這一件事兒。
其四:你弟弟是優等生,然後老師管理班級中所有的什麼措施都不能對他開展?一旦做了就是那他殺雞儆猴?有沒有想過你弟弟本身就是犯錯了。
其五:我覺得學校都不應該給所謂的賠償,我要是校長,我寧可打官司也不助長這種歪風。你弟弟死是他自己找的,這個鍋學校不應該背。
最後:至於說道歉,我覺得不應該是老師給你弟弟的父母道歉,因為你弟弟的這種不理性的行為,不負責任的行為,給老師帶來了巨大的心理壓力。而老師在這一過程中不過是進行常規的班級管理而已。


不需要負法律責任,民法上搜索不到請求權,刑法上沒有危害行為。


我們是法人企業,出事需先找法人。

哈哈,話糙理不糙,公立學校怎麼就成企業法人了?但是未成年人在學校受侵害的,參照《侵權責任法》第39、40條,本來就是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老師不用再另外賠償。

講道理,

  1. 校方已經(代表可能造成損害的老師)就損害本身作出部分賠償(如果有過錯,賠償偏少)。
  2. 孩子已經發生不幸,家長的第一反應是「有人應該對此負責!」可以理解,但是,一則教育從來也不只是老師一個人的責任,二則家長才是小孩的第一監護人。感嘆一句,遇事甩鍋給學校已經成為我國家長的第一反應了╮(╯_╰)╭
  3. 如果仍然認為老師應該負責,或者有其他想法,搞清楚你們的訴求(包括要求老師賠禮道歉),可以協商或自行起訴,當然,為保證訴訟效率,建議諮詢律師吧╮(╯_╰)╭
  4. 因為閑,順手查了一下,2015年六盤水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是2.3萬多,死亡賠償金大概有46萬左右,至於其他喪葬費之類雜七雜八的費用懶得算了。
  5. 對於死亡的損害結果,如果認定老師有過錯,應該由學校和家長共同承擔責任,具體學校應承擔多少就需要通過民事訴訟撕逼了。如果認定學校存在過錯的話,只賠2萬(4%責任?)可能略少。順手搜了搜相關判例,類似情況因校方過錯導致學生自殺的,校方的賠償責任大概在30%~40%之間。

老師指定得負責!
而且我覺得應該負責的還有(包括但不限於)
1、小區物管,明知樓頂平台可作為自殺場所而未採取防範措施,比如加裝刀片鐵絲網什麼的,如果有防範措施,死者難以實現墜亡的目的,也許會知難而退;
2、本樓全體業主,樓頂平台所有權歸全體業主,他們有義務加強安全警示宣傳,至少應在顯眼部位張貼比如生命可貴,跳樓可恥之類的警示標語(夜光)。如果張貼了此類標語,以死者平時自尊、驕傲的性格,也許就會迷途知返;
3、死者跳樓身亡的小區的開發商及建築商,明知自己開發或修建的建築物存在致人墜亡的風險而進行銷售,罔顧社會責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罪大惡極;
4、撲克牌生產廠商及銷售商,這倆連帶責任,事件的起因是在課堂上打撲克,生產商未告知消費者禁止進行撲克遊戲的場合,銷售商未對購買者進行實名登記,將可能導致死亡的危險品銷售給未成年人,最終造成慘劇發生;
5、前任班主任,責任相當重大,在對死者長期的教育過程中,疏於管教,使死者許多第一次得以保留,由題主敘述我們可以百分之一百萬的確定,死者自殺並非因為孤立事件,而是因為許多第一次在短時間內連續發生,巨大的心理壓力讓一個年僅14歲的少年無法承擔啊,如果這些第一次逐次緩慢發生,悲劇就會避免;
6、學校管理層,當今社會,此類悲劇反覆發生,學校應該知道對學生進行管教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但卻在維護教學秩序和關愛生命兩者之間極不負責任的選擇了前者!說明學校沒有建立以少做事保平安為導向的安全教學內部控制體系,或者讓教學任務凌駕於內部控制之上,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難辭其咎;
7、為死者父親治病的醫院,為了掙錢,寡廉鮮恥!致使死者的父上長期住院,母上不得分身,孩子得不到父母關愛,缺乏交流,心理扭曲。多麼可悲;
8、死者的全體同學,好了,到這裡終於可以扯上體制了!瞧瞧天朝的教育制度,都教出一群什麼冷血無情、狼心狗肺的東西!他罰站,你們不說話,他念檢討,你們不說話,他被請家長,你們不說話!等著吧,你們打撲克被捉的時候就會發現,再也沒有人幫你們說話了;
9、最後,教育局和政府,無須原因,誰叫你家開學校!背鍋的時候誰也別想跑!
其實我覺得除了死者和其父母無辜,連潘基文和奧觀海多少都要負責,列舉不完啦,歡迎補充


首先,請節哀。

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就這麼消失了,家裡肯定天塌了一樣的,想要一個說法很正常,可以理解。但是就在這之前,你除了看新聞,身邊或是哪怕這所學校出現過這樣的情況嗎?頻繁嗎?是不是就是家裡也覺得事不至此不應該不可思議?另外為什麼孩子在一周之內出現了這麼多問題家長沒有及時和孩子老師溝通?孩子未成年上頂樓哪怕是玩耍為什麼沒提前考慮一下會有安全問題?這段期間孩子出現過什麼反常現象是否有過觀察?而且生命只有一次,孩子對一個家庭有多重要這件事不應該是老師教吧。

再換一個角度,你覺得正常情況下孩子只是因為老師的批評會做出這樣的行為嗎?所以,就你題目中所模糊的描述的老師的批評並不足以導致結果的出現。如果你想要真正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就需要描述清晰具體老師說的話嚴重或者不雅到何等程度?是否真的可以證明【老師是主因】?題主到底想表達怎樣的訴求,是賠償還是只要道歉?這些很重要的點都含糊不清。僅就題目而言,大部分都不是法律上需要的事實,只是在拉同情分。

再次,在法院真的看到過各種當事人帶有主觀情緒的描述案情,不論原告被告,因為當事人都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去看待問題,都覺得自己才是受害方,可是法律不行,法律要站在中間,所以就像有答主說的,法律只看證據和對錯,不談人情。所以也不要覺的有些評論冷酷無情,因為你諮詢的是法律問題,而法律本身就這樣,最怕的就是用感情偏向任何一方。另外題主的這種寫法如果報道成新聞或是在微博的話,估計會有很多人一起抨擊教育制度,說不定還會人肉這老師,夠老師吃一壺子。至於老師道不道歉,就像我評論里說的,你怎麼知道老師心裡不愧疚?不恐慌?你怎麼知道以後他的事業不會受影響?畢竟是一條生命,這麼年輕,畢竟老師本身意非如此,上課打牌批評教育不應該嗎?但道德能和法律混淆嗎?如果是家長自己批評了孩子,把孩子在小黑屋關了半個小時,孩子最後選擇極端方式回應父母,這責任又要找誰負呢?老師不道歉,家裡會覺得老師逃避責任;老師出來道歉說:對不起,全都是我的錯。按照你們現在激動的情緒肯定會覺得老手就是導致孩子死亡的罪人。那接下來你們又要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因此我覺得老師不出面是完全正確的。老師可以內心愧疚,你們可以譴責,可以覺得他是誘因之一,但是沒有證據證明他是兇手,他就不必承擔更多的責任。

最後,這種悲劇都是家庭社會教育共同作用的,所以何必苛責哪一方。非要找一個人為這事兒買單的話就是老師?另外某答主說使勁兒鬧的辦法,我只想說一句呵呵,你這是被社會傷害了多少次?戾氣這麼重?這個世界滿滿的惡意不撒到你身上撒到誰身上?在你這種教導方式下多少人成功了?有本事鬧也請在法律上鬧,否則有句俗語可以送給你叫沒理才要攪三分


推薦閱讀:

學校的心理老師到底有沒有用?對學生有任何改善作用么?
有一位呆萌(或者說萌萌噠)的老師是怎樣的經歷和感受?
有哪些表達對老師的感激之情的詩句?
袁騰飛老師哪裡去了?
給 59 分強行不給過的老師是一種怎麼樣的存在?

TAG:教育 | 素質教育 | 教師 | 釣魚諷刺的 |